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血魔轮回-第1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诗人并不回答,他说:”我们继续前往荆棘城吧,到了那儿之后,我会把你安置在最安全的地方,等我完成我的任务,我会回来接你。“
迪达眨眨眼,说:”我以为你有情人了,法师先生,那位叫仙德瑞拉什么的女孩儿,对吗?“
”请不要误会,迪达,我仅仅感到自己有义务照顾你,如果拉比克存活下来,他毫无疑问会这么做的。“
”大可不必,我能自己照顾自己。我们一起前往荆棘城,随后各走各的路,如你所见,我是一位出色的弓箭手,在哪儿都能找到活干。“
她犹豫片刻,又说:”这一次,如果哪个畜生胆敢上来骚扰我,我会让他尝尝我的弓箭的。“
诗人试图劝服她,但她变得如此顽固,就像是叛逆的青春期少女,史德利歌尔头疼了起来,但却不知该如何是好。
争论没有结果,或者说史德利歌尔溃不成军,只能允诺她自由选择的权利。
他们熄灭了篝火,收拾行李,走过丛林最后的一段路,顺着平缓的丘陵,终于来到了荆棘城。
————————
为什么称这儿为荆棘城?当诗人看见城中的景观时,他觉得这称呼恰如其分。城中的建筑一个个儿仿佛方尖碑一样,从地面笔直的插向天空。在漆黑的天空下,这些方尖碑中透出橙色的灯火,雾气茫茫,阴风阵阵,整座城市仿佛巨大的墓地,到处被墓碑占领。这儿的居民就住在这样的墓碑之中,从雾中张望,整座城市的外貌狰狞异常,就仿佛长着尖刺的刺猬或豪猪,或者如其称谓所述——遍地荆棘。
即便这城市看上去极为不友善,但由于冒险竞赛的来临,此地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到处都是威风凛凛的冒险家、神色警惕的雇佣兵,或是态度倨傲的魔法师。
城中的守卫穿着棱角分明的盔甲,和荆棘城的风格一脉相承。但从他们懒散的姿态可以看出,这些家伙根本就不打算管事。他们三两个一堆,蹲在石阶或酒馆旁,将大部分的时间花在聊天和喝酒上。面对如潮涌来的探险家们,他们明显持着放任的态度。
他们不敢招惹这些家伙,甚至有意识的避开麻烦。守卫们虽然穿的气派,但与探险家们相比,他们简直就是一群三流货色,恐怕无翼城城郊的守卫都未必比这些家伙差劲。
迪达与史德利歌尔走入酒馆,她四下张望,说:”你真的打算参加这次竞赛?你只有一个人,依我看,你的前景可不妙。即使你的法术再高明,可也无法对付这么多凶神恶煞。“
诗人说:”所以我想要让你安分的留在酒馆里。“
迪达不耐烦的说:”别闹别扭啦,我愿意怎样就怎样。我会试着找一些冒险家们合作,如果有人肯收留我的话,我就和他们一同冒险。但你不许跟过来,法师先生,你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
她说完这话,又觉得有些抱歉,她轻轻叹气说:”我只是。。。。只是有些失控。我很感激你对我的关心,法师先生,但你并不是拉比克,所以我没法对你敞开心怀,而且你依然不肯信任我。“
诗人似乎没听见她说的话,他看着酒馆远处,显然在愣愣发呆。
迪达看见柜台前坐着两个穿着全身甲的壮汉,身材都高大的不像话,恐怕钟摆都比他们小上一号。他们一个人占着两个人的位置,腰杆笔直,动作沉稳,充满惊人的气势。
酒馆中乌烟瘴气,充满汗臭味儿,而且闷得要命,她只不过穿着一件薄薄的皮衣,就已经热得浑身冒汗了,这两个穿着重甲的壮汉难道不觉得难受吗?
诗人想:其中一个家伙是恶魔领主,天哪!这次冒险竞赛居然会引来一位恶魔领主!他不敢确定,又细细聆听那家伙身上的声音,果然什么都听不到。
但另一个家伙也极为诡异,他的心跳声大的吓人,充满着惊人的怒气,仿佛行军的战鼓一般。他发出粗重的喘气声,似乎在鄙视着酒馆中所有弱小的家伙。诗人如坐针毡,感到惶惶不安,因为后者浑身散发出极度危险的气息,似乎只要他有这样的念头,他可以在瞬间杀死酒馆中的所有人。
酒馆的侍者们抱来两个酒桶,放在两人的脚边。每个酒桶至少有三英尺高,还没开过封,里面的酒满满的。
酒馆老板说:”如你们所要求的,先生们,这是你们要的酒。“
两人毫不费力的把酒桶举了起来,一个将酒桶盖砸碎,一个敲碎了桶身,两人张大嘴巴,将酒如同洪流般往嘴里倒去。
浓郁的酒精气味儿弥漫开来,这酒浓烈的令人瞠目结舌,恐怕足以让一条龙喝得醉倒,但这两位神秘的猛汉的嘴巴极大,酒桶中的酒一滴不漏的流到了他们的嘴里。酒桶倒干,一人将酒桶猛砸在地上,用其中的木条尖端来剔牙;另一人则干脆抱着酒桶猛嚼起来,举止如同疯子一般。
坐在他们身后的几个人大声争论了一番,其中一人喊道:”斯温输了!蒙戈·卡恩赢了一分!“
那位啃着酒桶的人欢呼一声,将酒桶全部塞进了嘴里。一旁的那位壮汉显然愤愤不平,他除去面罩,露出蓝色的皮肤,他大声抗议道:”他像个傻子一样啃酒桶!你们认为那样比较有男子气概?“
蒙戈·卡恩得意的拍拍他的肩膀,说:”愿赌服输,斯温,你应该试试酒桶的味道,比炸土豆条还更脆更好吃。“
斯温怒吼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块勋章,塞到卡恩的手上。卡恩仰天大笑,摘下面罩,露出一张血红的兽人面孔。
当斯温摘下面具的一刹那,史德利歌尔就已经站了起来,在他自己那张面具之后,诗人张大了嘴巴,眼珠差点儿探出眼眶。
格兰特·斯温!在时隔将近两年之后,史德利歌尔终于再一次遇见了老朋友。
第297章 重逢后的酒()
很久没见,斯温似乎完全变了个人。他过去总是黑着脸,孤零零的躲避佣兵团的同伴,地位低下,简直连仆役都不如。但现在他却显得精神抖擞,与同伴们有说有笑,看来他真的找到了归宿,遇上了一群值得信赖的朋友。
别人大声催促他与那位名叫蒙哥·卡恩的兽人继续比试,卡恩咧开嘴,露出尖锐的犬牙,他笑着说:”我不想接连打击你,斯温老弟,你今天已经够拼命的啦。真正的男人需要时间的沉淀,而不是逞一时的脾气。“
斯温”哈“的笑了起来,用低沉的声音说:”真正的男人可不会逃避挑战,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蒙哥·卡恩老头,而不是像个疯子那样狠嚼酒桶,随后又像个懦夫那样灰溜溜的逃走。“
卡恩吼了一声,对老板喊道:“那一杯滚烫的酒来,越烫越好。我喉咙冷的快冻僵啦。“
酒馆老板表情复杂,但不敢违逆卡恩的命令,他对酒保使了个眼色,后者应了一声,很快退了下去。
斯温转头对一位黑暗精灵说:”男爵,你的毒蛇呢?“
男爵从腰上解开皮带,递给斯温,史德利歌尔发现那皮带开始扭动,他认出这是一种名叫黑星的剧毒蛇类。
斯温将毒蛇的嘴打开,对着它的牙齿挤了一会儿,几滴漆黑的毒液滴了出来,落入他的酒杯中,在身后同伴的惊呼声中,斯温随手将毒蛇抛还给男爵。
男爵说:”斯温,别做傻事,这毒蛇的毒性连猛犸都能毒死。“
斯温仿佛没听见这句劝阻,他招招手,酒馆老板将酒倒入他的酒杯中,斯温摇晃酒杯,让酒与毒液充分交融。
卡恩紧紧盯着斯温看了一会儿,伸手取过滚烫的酒瓶,皮肤与酒瓶的外表接触,发出嘶嘶的声响,一股热气从他手掌中冒了出来。这酒瓶热的仿佛烙铁,卡恩脸上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但很快便强忍着笑了起来。
斯温说:”干了这杯,为真正的男子汉!“
卡恩冷汗直冒,说:”干了这杯!“
斯温毫不犹豫,一饮而尽,卡恩咕嘟咕嘟将滚烫的酒喝了下去,随后发出一声震天响的惨叫,捏住喉咙,高大壮硕的身躯在原地不停的跳跃。
斯温倒置酒杯,面带微笑,同伴们稀稀拉拉的欢呼声响起,但脸上的表情却极为担忧,有人问:“流浪,你还好吗?”
斯温毫不在意,反而嘶哑着嗓子说:”我想胜负已分。“
男爵与同伴担忧的互相张望,点了点头,说:”斯温赢了这一局。“
卡恩剧烈的吐了一口气,将酒瓶用力摔向地面,周围的同伴中有一位女兽人,她挥动鞭子,将酒瓶一卷,阻止酒瓶摔碎,防止了这场小小的灾难。
卡恩将斯温刚刚的徽章抛还给他,斯温伸手接过,面带微笑,说:”这酒可真没意思,这酒馆中全是一群娘娘腔,我要出去逛逛。你们别跟出来,我现在心情不佳,可不想看见你们的臭脸。“
同伴们叫骂成一片,斯温哈哈大笑,挥挥手,迈步朝酒馆外走去,绕过几个转角,他走到荆棘城的护城河边,确定无人跟踪之后,他突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捂住肚子在河边拼命打滚,用头猛烈的撞击地面。在一瞬之间,他的身体变得血红,皮肤紧绷的仿佛钢铁。他双全猛砸,在地上挖出一个大洞,脱下裤子,噼里啪啦的忙活起来。
足足折腾了大约半个小时,斯温的皮肤变成了天蓝色,他用树叶清理了一会儿,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朝四周张望了一会儿,发现眼前似乎站着一位戴着面具的家伙。他手持一根木杖,穿着绿色的长袍,看上去像是一位法师。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位人类女性。
斯温警惕起来,脚往后一蹭,将大堆泥土推进了粪坑,掩盖了刚刚的罪证,他用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说:”别管闲事,法师。这儿没有什么好看的。”
那法师发出熟悉的笑声,抛去法杖,从包裹里取出一架七弦琴,随后飞快的弹奏起来。斯温的嘴巴张的几乎有河马那么大,朝着那位法师瞪了半天,突然惊喜的叫了一声,猛然把法师抱在怀里,高高举上半空,法师大叫:“轻点!轻点!男子汉!”
斯温大笑道:“《暴风雨中的龙骑兵》,该死的,王子殿下!你戴着面具干什么,我差点儿没认出你来!”
史德利歌尔冲他说:“如果你的同伴看见这幅景象,他们可要说你对男人感兴趣,那你男子汉的名誉可就泡汤啦。”
一旁的女孩儿,就是我们熟悉的迪达,听见这话,突然捧腹大笑。
斯温骂道:“滚他·娘的同伴,我是个铮铮铁汉,但我就喜欢这样对待我的朋友,尤其是你,王子殿下。”他虽然嘴硬,但依旧把诗人放下了地。
迪达问:“你们两个以前认识?你为什么会被叫做王子殿下?“
诗人笑着说:”不,我们两个是陌生人,你怎么会看出我们之间有联系的?王子殿下不过是个绰号,就和其余冒险家一样。“
迪达被他逗乐了。
斯温搂住诗人的肩膀,看上去就像是抱着小孩儿一样,他说:”我注意到你长高了些,王子殿下。你为什么会跑到这儿来?仙德瑞拉呢?“
诗人回答:“她遇到了一些小麻烦,不得不亲自前去解决,我曾经主动请求与她同行,但她显然认为我是个好色之徒。我们暂时分离,于是我戴上这幅面具,来到这儿参加那个地下城探险竞赛。我需要进入地下城寻找一些东西,但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我的身份。”
斯温顿时严肃起来,他警惕的朝周围扫了几眼,说:“你的决定是正确的,我和我的同伴,就是酒馆中那群笨蛋,我们本来也是冲着这个探险竞赛而来的,但这其中有些诡异的地方,团长一直犹豫是不是要真的参与进来。”
诗人问:“什么诡异的地方?”
斯温指了指酒馆,说:“领主的态度模糊不清,守卫们提不起干劲,而且至今没有公布竞赛的规则,团长已经接了其他的契约,我们很快就会离开。但让我们坐下好好谈谈吧,王子殿下,许久未见,让我好好招待招待你,当然还有你身边的这位女伴。亚山在上,你可真有福气,但要是你被仙德瑞拉逮住,你一定会被揍成肉泥的。那女孩真的喜欢你,我和赛维安都看得出来。“
你们当初应该早点告诉我,诗人想,为什么这两个笨蛋能看出来,我却一无所知?老天,要是她现在陪在我身边,我可不知道该有多么快活。
三人回到酒馆,斯温的同伴见到他平安,一时都发出由衷的感叹声,其中掺杂着些咒骂,但却毫无恶意,他们见斯温正在招待客人,于是也不上来烦他。
诗人替他感到高兴,说:”你遇到了一群不错的伙伴,斯温。“
斯温开心的笑了,他回答:”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混蛋,我看了都觉得心烦,但他们太不争气,我得好好照看着他们。“他的声音太响,传到同伴的耳朵里,有人冲他竖起中指,其中一个女孩儿喊道:”去你的,流浪!“
迪达问:“流浪?那是你的外号吗?”
斯温嘟囔了一声,似乎在抱怨,随后答道:“差不多,原先叫我流浪乞讨者,但后来我们混熟了,索性就叫我流浪了。”
迪达眨眨眼,说:“你们的冒险团队,看上去可以雇佣一位不错的弓箭手。”
诗人好奇的替斯温发问:”那位不错的弓箭手在哪儿?“
迪达站起身,将长发往身后一挑,用挑战般的眼神望着斯温。
斯温面露微笑,说:”你非常有信心,是吗?你叫什么名字?“
”迪达,我可以在百米开外射中树上苍蝇的翅膀。“
斯温朝诗人瞧了一眼,诗人点了点头,说:”她没有吹牛,我亲眼所见,至今为止我见过的最好的弓箭手。“
斯温伸出巨大的手,说:”欢迎你,弓箭手迪达,你去和那位大块头兽人汇报,他是我们的团长,外号叫斧头,你就说是斯温举荐的。“他顿了顿,又说:”但我们很可能今夜就离开荆棘城,离开永夜帝国的领地,前往更北方的利刃峡谷,在那儿似乎有一次不错的冒险在等着我们,总比留在这儿受本地领主的闲气要强得多。一位恐怖的剑客在那儿到处杀人,据说是一位从未见过的恶魔领主。“
迪达笑逐颜开,她轻巧的跳过酒桌,朝斧头的方向跑去,诗人与斯温望着那边,兽人显然被迪达的言语逗乐了,他搔搔迪达的头发,迪达用恶狠狠的表情推开了他的手,这引起了身后同伴的一阵哄堂大笑。斧头不以为意,反而显得有些高兴,他举起手掌,迪达跳起来与他轻轻一拍。
诗人说:”她是位非常可怜的姑娘,身世凄惨,受过严重的心理创伤,但我看见她现在坚强的模样,由衷的感到骄傲。“
斯温伸出手,拍着诗人的肩膀,说:”你也是,王子殿下,你也应当为自己而骄傲。你的话一直鼓舞着我,所以我今天才能够得到自由。“
诗人说:”你听到过赛维安的消息吗?“
斯温点点头,说:“从死亡之海归来的冒险者,在远方的海岛上见到过一头巨大的蓝龙,它正在剿灭当地的食人族部落,解救一位受困的公主。”
诗人举起酒杯,说:“除了他还会有谁?”
“半点不错。”
两人开怀痛饮,过了好一会儿,斯温说:“我决定了,我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我和团长说,我要留在这儿陪你,去他·妈·的利刃峡谷,你总得有什么帮手照看你。”
向上一次一样,诗人婉拒了斯温的好意,他说:“我不再像以往那样弱不禁风了,斯温,我现在非常厉害,厉害的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怕。而且你必须珍惜自己的同伴,珍惜自己的现在,对我来说,见到朋友能够万事如意,那可比什么都强。”
斯温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从怀里取出那枚徽章,他说:“这是我这两年冒险中所收获的最高的荣誉,它上面似乎有些奇怪的魔法,但我至今没弄明白。但无论如何,留着它,下次再见面时,如果你将它遗失,我可要狠狠踹你的屁股。”
诗人感动的差点流眼泪,他说:“替我照顾好迪达,也照顾好你自己。”
他们用力拥抱在一块儿,过了很久,才缓缓分开。斯温的同伴朝这边望来,不知为何,却没有出言嘲弄,反而露出理解的神色,甚至有人朝这边举杯致意。
诗人朝迪达挥了挥手,后者眼中恋恋不舍,但她非常坚强,也非常坚定。
史德利歌尔一转身,斩钉截铁的走出了酒馆。
第298章 枪兵的厄运()
韩赛尔孤零零的坐在酒馆中,双眼惊慌的看着四周的酒客,她试图保持镇定,但恐惧感依旧无时不在。
她来到荆棘城已经整整一周了,至今没有等到要等的人前来。她许诺了重金,那人也接受了委托,但时至今日,他依旧没有现身。
荆棘城中的冒险家越来越多,四周充满着危险的气息,她想起以前那些一同来到大陆北方的同伴们,他们几乎已经全数丧命,即使是随他们前来的保镖,也没能保证所有人的安全。
她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不能放弃,她告诉自己,我们已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现在回头已经为时过晚了。
她想起爱侣,坚定的抬起了头,想象着当他们完成这件事之后,那难以想象的回报,接踵而至的荣耀以及璀璨夺目的未来,一时间,她心迷神醉,深陷在美好的憧憬中,难以自拔。
他几乎垮了,现在他拥有的仅仅只有她。而他是她的赌注,是她扭转命运最后的机会,她已经投下了太多的筹码,无论局面如何糟糕,她都将斗争到最后一刻。
不成功,便成仁。
她听见身旁响起虚弱的脚步声,她轻蔑的嗤了一声,露出厌恶的表情,看着那个裹在斗篷中的高大身影走了过来。
废物,她想,为什么我们要和这样的废物同行?诺崇先生对这人也并不友好,但他依旧死皮赖脸的跟着,而她曾经数次建议将这人抛在脑后,但诺崇先生却没有同意。
那个身影走到她身边,想要拉开椅子坐下。这椅子腿偏偏在这时断裂开来,椅子往旁边一歪,那人没有坐稳,摔倒在地。
她忍不住骂道:”老天!你怎么总是闯祸!“
身影摸索着爬了起来,苦笑道:“我的运气一贯不好,抱歉,韩赛尔小姐。”
来人掀起斗篷,露出一张古怪的脸,脸上长满蓝色的毛发,密密麻麻,仿佛半人半猿猴。他的眼神温和,其中闪耀着金光,脸型却和兽人类似,头发和胡子一片雪白,这让他显得苍老了许多。
他自称是阿瓦伦族的人,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名叫阿兹瑞斯,是一位行游四方的游侠。
阿瓦伦族?那是什么古怪的种族?她可从来没听说过,即便博学的诺崇先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的样貌如此古怪,若不是他整天用斗篷遮住脸,恐怕会被各地的学者缠住,整日研究个不停。
他手上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棍,纹龙雕凤,看上去十分漂亮,他自称是个长矛手,但他的木棍却仅仅能起到拐杖的作用。
他与他们旅行至今,从来只是累赘,没发挥一点儿作用。他运气糟糕透顶,简直像是被什么东西诅咒了一样。吃面包的时候,面包发霉,从中飞出密密麻麻的苍蝇;给他银币,让他帮忙招募帮手,他遇上了一群亡灵,好不容易逃了回来,可银币却全数遗失;他们与他在酒馆中吃饭的时候,居然会偷听到当地犯罪帮派的秘密,他明明手无缚鸡之力,却非要出手救助一位被绑架的少女,累得他们被一路追杀;更离奇的是,死人节和疯子节的时候,他一个人自愿引开如洪流般涌来的不死怪物,但事与愿违,他反而把这些怪物带到了他们的前头。
他总有一天会害死我们所有人,他肯定是故意为之的。韩赛尔怒气冲冲的想,我必须带着奥斯特王子离开。只要我们找的那位强大的法师到来,我们就和诺崇先生分开,各走各路。
阿兹瑞斯盯着韩赛尔看,一言不发,像是沉着的牧师,或是精研的僧侣,目光柔和,仿佛能穿透她的心灵,但韩赛尔可不吃他这一套。
阿兹瑞斯说:“今天是荆棘城领主公布竞赛规则的日子,我们当早些动身,以免生出波折,韩赛尔小姐,不知你能否上楼将奥斯特先生唤醒?”
韩赛尔受够了!她忍耐至今,一直忍让着这个受到诅咒的异类,而他几乎害死了他们所有人!最让她无法容忍的是,他居然胆敢对奥斯特王子不敬!他不过是个卑微的流浪汉,一个连平民都不如的异教徒,居然敢用这样亵渎的名字称呼她的王子!
她尖叫道:“滚!狗·杂·种!离开我的桌子,离我们远远的!你这个阴险的凶手!你这个不怀好意的猪·猡!如果不是诺崇先生拦着,我真想撕烂你的嘴巴,替我所有的朋友报仇!”
阿兹瑞斯并没有生气,一如既往,他是个软弱的家伙,他用困惑的眼神说:“我。。。。。我是在保护你们,我试图保护你们所有人,但。。。。但我做的还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