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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拾珠-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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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对话,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只有一个人的声音。
“大夫说我再也站不起来了。”
“秦蓁说你来照顾我是为了让我站起来,现在已经不用了。”
“你在干什么?那是什么东西?”
“你什么时候做的轮椅,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哎”
尤时被腾空抱上了轮椅,离久在他身侧蹲下了身,他看了她半晌,红着眼眶闭上了眼,“我再也站不起来了,再也走不了路了。”
她碰了碰他的手,尤时睁开眼,看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塞了一块冰糖过来。
以后,换我给你所有温暖。
***
夏清润在离久和尤时成亲后的第二天,带着走油冰糖肘子的作法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岭西,他抱着襁褓挥手告别了轮椅上的男子和他身后的女人。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间百味”。萧则然和夏清润的行程,才刚刚开始。
“然姐姐。”
“嗯?”
“我想到了一个名字,我要叫宝宝萧味。”
“好,就叫萧味。”
萧味在皇室族谱上的名字,其实叫做萧至味,因为这一辈的萧氏皇族名字里都用至字,不过除了族谱,其他的时候,她用的,都是萧味这个名字。
萧味继承了父亲的皇帝舌,世袭了母亲的王位,同她母亲一样,不站朝班不理事,一心只在世间万般珍馐。她的足迹踏遍天下的每一个角落,尝尽了人间百味,也品足了是非善恶,世称“人间灶王”。
第181章 南柯一梦黄粱熟(一)()
你说,一生,不过一梦。
梦醒时,你已不在。
我身披蓑衣,泛舟划过飘渺湖山。
日出日落,等了千年,只为再陪你一梦。
***
夏日的阵雨瓢泼而下,竹林间的小路变得泥泞不堪,秦臻已经在这片竹林里转悠了一下午,却怎么走都走不出去,明明似乎看到了前方的出口,等到走过去的时候,只是又绕进了另一个竹林小道。
她走得又渴又累,背包全湿,眼镜上也全都是水滴,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眼见着天色渐近黄昏,她伸手撩开额际湿透的碎发,看着四面完全一个样子的竹林,眯了眯眼镜后狭长的丹凤眼。看样子,她今晚是走不出去了。
“姑娘,迷路了?”
秦臻回过头去,她刚刚走过的路上此刻正站着一个老态龙钟的年迈男人,手上拄着一根竹杖,脸上布满了皱纹褶痕,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精致五官轮廓。
秦臻点了点头,她不善言辞,虽然奇怪这个老人的出现,却也没多说什么,老人只是看着她,“走不出去吗?”
她又点了下头。
“这片竹林,是有心的。”老人拄杖转过了身,慢慢悠悠一步步踩在泥地上,继续答非所问,鞋底下溅起点点泥水,“看来,它不希望你离开。”
秦臻追上前几步跟在他身后,“我,不明白。”
“老头走不动路了,你送我一程。”老人举起手里的竹杖指了指远处,秦臻看了一眼,点头应了,扶着他慢慢走在竹林间。
老人指的地方有一个破旧的草棚,草棚里有些简陋的桌椅,还有一个脏乱的灶台,只是怎么看也不像是能住人的地方,秦臻四下环视了一眼,倒是老人又开了口,“我看你身上都湿了,坐下歇会吧,我去熬点粥。”
“不用。”秦臻摆手欲走,却被老人一手拽住,不由分说地将她到一张破桌边上坐下,“也许等你喝完粥,天放晴了,你就能找到离开的路了。”
老人从草棚的犄角旮旯里翻出来一只蜡烛,去灶台那儿点着了放在桌上,“你坐这儿,我去熬点粥。”
秦臻看着老人从灶台边上缺了角的缸里舀出一碗小米,就着草棚外水洼里积下来的雨水淘米,生了火开始煮粥。
蜡烛的火苗一跳一跳地有些晃眼,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淋了雨的缘故,她有些头重脚轻,渐渐支撑不住,头一歪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
“这就是你的研究生论文课题?我看看,‘上下六千年,只此一男儿——记凤歌王朝开国帝后天下兵马大元帅墨云起’。我说你中墨云起的毒中的也太深了点吧,凤歌王朝的历史资料本来就是最残缺不全的,关于墨云起的部分大多数都是传言,你确定你这是一篇论文,不是一篇?”
书桌后的人只是淡淡地合上了笔记本电脑,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墨云起,从来都不是传言。”
“你又知道了?”
“我知道。”她起了身,从宿舍出去,进卫生间取下了眼睛,开了水龙头往脸上泼着冷水,她的室友不死心地打开了她的笔记本,屏幕上显示需要输入密码,室友想了想,开始按键盘,“moyunqi。”
密码正确。
“秦臻,你中毒中的无可救药了。”室友嘀嘀咕咕地打开了那份尚未成文的草稿片断,全部看完,摇着头关了电脑,自从秦臻大三那年夏天从竹源旅行回来,她就一直没正常过。
建筑系年级第一的高材生,连朝代顺序都背不齐的历史废柴突然转系转到了冷门的不能再冷门的历史系,废寝忘食考了历史系的研究生,研究方向居然还是冷门中的偏门,凤歌王朝。
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几乎只存在于野史和传说中的男人,墨云起。
她中了墨云起的毒,深不见底。
凤歌王朝是史上第一个一统天下的王朝,在那之前,九国纷争,战乱不休,因为年代久远,史料残缺,如今能在正史上见到的关于墨云起的内容,也不过是在凤歌王朝开国皇帝秦至的一篇本纪之中的只字片语。
“后擅用兵,常年领军征战在外,帝曾笑言‘凤歌无朕不伤,然万不可无后。’”
在野史中,墨云起本名云起,是凤歌最古老的望族云氏第三子,出生时曾得到过一纸批命,说他根骨清奇,绝世之才,命主机梁,天生为将,注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势滔天,富贵不可限量。秦至擅于治国,她登基后在凤歌大行变法改革,根据凤歌的地形修水渠,建梯田,改善民生,在几年内让凤歌成为九国中最富裕的国家,然而,她却不擅征战,不懂兵法,凤歌大军的主帅,是帝后墨云起。
凤歌最终一统天下,秦至封墨云起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墨云起是史上唯一一位男儿身的兵马大元帅,也是唯一一位一生宠冠后宫的帝后,秦至仅有的几个孩子,都是他所生,秦至在他死后的第二天因为哀痛难抑,吐血而亡,死后两人合葬一墓,至于墓地在何处,如今仍是一个谜。
水滴顺着她的鼻梁一滴滴滑落,秦臻双手扶着水池,低着头,半池水的水面上,模糊的视线中,她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男子。
他伸出了手,眉目宛然,眸中,是她永远无法忘记的光芒,“你要绘盛世河山,我便化血为墨。你记得,从今后,我叫做墨云起。”
他骑在马背上,她站在城楼上,望着他身着军甲的背影,风姿傲骨,天下男儿只此一人,“你的江山,就是我身上的担。”
那一起度过的日日夜夜,已深入骨髓。
只是一生,终究,不过是一梦。
***
“云起。”
“云起。”
“太医,帝上昏迷不醒,只是呼喊帝后名讳,该如何是好?”
“帝上年事已高,又因帝后过世哀伤过度,只怕”
床榻上的女人突然吐出了一大口鲜血,将金色的帘幔全都染成了血色,她迷离的双眸前,仿佛见到了大片的戈壁,黄沙被鲜血染红,就连天边晚霞,都像是鲜血的色彩,夕阳,戈壁,军马,还有墨云起,都像是一片尘沙,被风卷走,眼前的漩涡越来越大,她猛地伸出手一抓。
桌上的蜡烛已经烧到了根,老人站在桌前,一只手还被她紧紧抓着,十指紧扣,“你这是要把我这身老骨头给拆了?”
“云起”她无意识地张嘴,手无力地松开,丝毫没有发觉老人的指骨根本不像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她的手垂落在桌上,口中只是重复着同一个名字,“云起。”
“看看,你睡了这么久,我这小米粥都熬好了,我给你盛一碗。”
竹屋外,雨已经停了,她双眼无神地盯着越烧越小的烛火,这一切,竟都只是一场梦。
她爱得痛入骨髓,心头还能感觉到那像是被钝刀砍过的疼痛,睁开眼,一世岁月,竟不过是锅中黄粱一熟。
她站起身,拖着麻木的双腿走出了竹屋。
阵雨过后的空中弥漫着竹枝的清冽气息,夏日暖风扫过,片片竹叶随风而动,发出扑朔朔的声响,竹屋里飘来小米粥的香味,身后的老人站在屋檐下喊她喝了粥再走。
秦臻一步步走在竹林间依旧泥泞的小路上,抬眼迎向云层后时隐时现的夕阳。
伸手,抓住的,不过是一缕清风。
再闭眼时,泪已洒落。
南柯梦,黄粱熟,我却已分不清梦里梦外。
第182章 南柯一梦黄粱熟(完)()
秦臻又去了竹源。
她倚在竹枝上,任由掉落的竹叶一片片落在她的发梢。
“云起。”
究竟是一生一梦,还是一梦一生,她只知道梦醒时,你已经不在。
老人在草棚外剥竹笋,秦臻缓步走到了他跟前,他头也没抬,“你又来了。”
秦臻低下头,“我能再喝一次你熬的小米粥吗?”
老人抬起了头,在日光下眯起了眼,眼角的褶皱一道紧接着一道,满头苍苍白发寻不到一点黑色,“你还是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老人叹了口气,拄着竹杖站起了身,“走吧。”
秦臻跟在他身后,这回他没再去那竹屋,沿着竹林间的小路,走到了青竹湖的湖畔,湖面上停着一叶竹筏,竹筏上有一口小锅,锅下生着炭火,他从湖中舀了几碗水,倒下黄粱小米。
“听过关于这片竹林的传说吗?”
“你说,竹林有心。”
“竹林的心,一直在等一个人。”
老人戴上斗笠,将竹筏划到了湖心,锅中飘来小米香,秦臻闭上了眼,湖风刮起了她的发丝,很快,便躺在竹筏上,只剩下了细微的呼吸声。
“等了你几千年,就再陪你一梦。”
清亮温软的嗓音完全不同于之前的粗哑,丝毫不像一个老人应该有的声音。他薄唇微掀,呢喃声飘散在青山绿水间,随风而去。
***
“我只听说过世上有不眠人,还没听说过有人会希望自己长睡不醒,你确定你说的长眠不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做了个咽气的表情,“而是字面上的意思,长时间睡觉?”
“可以做到吗?”
“抱歉。”
医生只是摇头,“我可以问一下理由吗?”
秦臻没有回答,她走出了那家权威脑科医院,回到家中,接到了念研究生时室友的电话,“秦臻,告诉你个天大的好消息。你不是留校研究凤歌王朝的历史吗?知道刘扬刘教授不,研究凤歌王朝历史的泰山北斗,据可靠内幕消息,她在组建考古队。”
“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去找凤歌开朝皇帝的墓地,刘教授研究了半辈子的凤歌史,听说她认为墓地所在的位置,应该在竹源附近喂,我还没说完。”
咔哒,电话突然被挂断了,秦臻抓起外衣就跑了出去。
生同衾死同穴。
合葬之墓的位置,一直都是一个谜。
竹林的心,在等一个人。
云起,是你吗?
***
考古队在竹林搭建了临时的简陋住所,爆破点就在离那个草棚的不远处,刘扬对这个新入队的研究员挺满意,虽然不善言辞不爱与人打交道了一点,但做起事来一点不含糊,听说还是个曾经转过系的,难怪动手能力比这些纯粹的文科生要强了不少。
两个星期后,陵墓的入口被发现了。
这个传言中的墓地,竟是一个地下宫殿,埋在竹林之下。
秦臻站在入口处回了下头,竹林间有一道人影一晃而过。她不及细想,在身后人的催促下进了陵墓,在经过漆黑漫长的甬道后,她们来到了第一间墓室。
探照灯照过,刘扬惊呼,“怎么可能?”
墓坑里,是一具空棺。
旁边的陪葬品和甬道内的雕塑全都非常完整,所以不可能是有盗墓者来过,但是,为何会是一具空棺。
秦臻离开了墓室,风刮过竹林,带起朔朔的声响,她摘下眼镜伸手插入了发间,再也分不清了。
难道说,她真的曾经回去过,不,不可能,那只是一场梦,一场梦而已。
但是为何,棺中,是空的。
她无意识地走到了青竹湖畔,竹筏飘荡在水面上,老人面上覆着斗笠,秦臻捡起一枚小石头丢上竹筏,老人回过头来看她,“又想喝小米粥了?”
“你总说我分不清梦境和现实,分不清虚幻和真实,也许,我真的分不清。告诉我,你在这片竹林,生活多久了?”
“你想问什么?”
“告诉我。”
秦臻低头看着他,老人戴着斗笠把竹筏划到了岸边,示意她上去,“我每天看着日出日落,早就不记得,究竟过了多久。我曾经为一个人活着,为了她的理想化尽了血肉,然后看着她的江山,一次又一次改朝换代。”
“你究竟是谁?”
他伸出手,轻轻揭下了头上的斗笠。
垂落的发丝覆上眉目,是她最熟悉的面容,天地辽阔,烟波浩渺,她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云起。”
“我已经不再是墨云起了,你也不是秦至,秦臻。”
“你”
“叫我云祀吧。”
“你的样子,为什么”从白发到黑发,从陌生的老人,到熟悉的云起,他笑了,“几千年了,你能指望,我还是人类吗?”
秦臻伸出手,触上了他的面颊,他的笑容,一如当年,他说,我愿化血为墨。
“怕吗?”
秦臻摇头,“我只想知道,这一程,你会陪我多远?”
“六千年前,你陪了我一辈子,现在,我还你生生世世。”
第183章 红薯(完)()
五别山近来不怎么太平,山脚下的牲畜没日没夜地狂吼乱叫,白天都能看到成群的田鼠在田间穿行,老人家说,这是天灾之兆。
果然,这一日,五别山地震了。山麓间裂开了很多沟壑,在好几次余震后,五别山最终又恢复了平静。然而,在这次地震后,五别山上的植物们开始有了简单的意识,比如说,它们会想,我发芽了,我开花了,我结果了,我被人采了。
当然,也仅限如此,它们只是有了最简单的意识,并没有感情,所以不会因为自己和其他植物被动物吃掉或是被人采摘而有什么情绪,一切和以往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区别。
向阳的山坡上有很多梯田,其中有一片种着很多红薯,眼瞅着又到了红薯丰收的季节,躺在泥坑里的一颗红薯和其他许多的红薯一起被挖出来,放进了一个竹箩筐,被人背到了背上。
这一个红薯长得很圆润饱满,那人走在山道间,半路遇上一只死去的野鸡,弯腰去捡,箩筐里的红薯咕噜噜滚到一侧,红薯躺在最上面,从箩筐里滚了出来。
红薯真的是很圆润,所以像个球一样,沿着山道一路向下滚去,最终掉进了一道沟壑中,圆圆的红薯被一串念珠给卡住了。
念珠隐隐散发着一种超脱俗世的霞光,这串念珠,正是五别山近来植物拥有意识的原因,上一次的地震将深埋在地下的上古神物震到了地面上。
红薯就躺在念珠上面,秋去冬来,一年年过去,雪下了一回又一回,红薯不知道自己在沟壑里躺了多久,它一直没有腐烂,一直圆润饱满如初,它透过沟壑看着日月交辉,终于,在一个没什么特别的清晨,霞光越来越淡的念珠消失了,躺在念珠上的红薯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婴孩。
婴孩的手腕上,有一圈胎记,形状特别得就像给他戴上了一串念珠。
婴孩发出了啼哭声,被上山砍柴的樵妇发现,抱回了家,樵妇的夫郎一直没有生育,两人收养了婴孩。樵妇姓洪,抓周时,这个捡来的孩子什么都没有抓,只是依依呀呀地爬到了厨房角落里堆着的红薯堆上,咧嘴笑着,樵妇说,奇了,这孩子就是红薯田里捡来的,那就叫洪薯吧。
樵妇家里很穷,只够勉强糊口,洪薯长到七岁的时候,樵妇夫郎居然怀孕生下了一个女儿,两人欣喜之余,却发现自家根本养不起两个孩子。
樵妇夫郎生育的年龄已经大了,这个女儿生下来身子骨就不太好,买药材的钱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樵妇和夫郎实在是没办法再负担一个孩子,只好将洪薯买给了镇上的牙婆。
七岁的男孩,不是卖去当下人就是卖去烟花之地,洪薯还没长开,瘦瘦小小一个倒也看不出来好看不好看,五官倒是生的挺精致,可惜一副呆憨的样,整一个傻不隆冬的小呆瓜,骂他他也傻乐,牙婆也被他气乐了,没为难他,把他卖到了镇上的大户人家,交给了管事大叔,大叔看他呆,也学不来精细的活,就让他去厨房帮忙。
洪薯在陈家的厨房呆了八年,大户人家的后院最是是非之地,他虽然还是一副呆样,人情世故倒是懂了不少,他十五岁了,身子也都长开了,因为是厨房的粗佣,每天身上都是油腻腻灰扑扑的,不像房里的小侍们,都被几个小姐开了身子,不能配人家了。
管事大叔觉得他本分老实,和陈府正君提了一声,打算给他配个人家,正好陈家刚进了一批厨房的帮佣,里头有个年纪轻的,长得干干净净很是顺眼,于是,在他十五岁的时候,洪薯嫁人了。
***
伺候小姐公子们的下人自然是住在小姐公子的外间,方便随时伺候,其他下人都有专门的下人房,弋阳的下人房成了她的新房,管事说她的小夫郎叫做洪薯,她想,这倒是个好名字,这东西耐饥,闹饥荒的时候可是能顶粮食的好东西。
家里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为了凑齐供唯一的妹妹上京考功名的路费,她卖身进了陈家当帮佣,她不像妹妹,不是念书的料,勉强识得些字,唯一拿得出手就是烧的一手好菜,所以被管事挑中进了厨房帮忙。
她没想到才进来,她竟就有了一个小夫郎。
挣来的钱都拿来供妹妹念书了,她从来没存过夫郎本,原本还以为就要这么打光棍打一辈子了。
弋阳抖着手揭开了有些旧的红盖头。
下人配婚,没什么仪式,不过拜堂还是要的,拿几支红烛,在下人房前面的院子里意思一下,这就送去了洞房,就着明晃晃的烛火,床上穿着红嫁衣的小夫郎冲她咧嘴笑了,傻傻的,憨憨的,弋阳看呆了。
她只觉得烛火下的小夫郎说不出的好看,亮晶晶的眼珠,红润润的小嘴,不需要珠钗玉饰,不需要脂粉红妆,她的小夫郎,就是这世上最好看的男人。
***
弋阳有时候觉得,她的小夫郎就像是山神大人特地给自己送来的。
每次一想到她那好乖好听话的洪薯小夫郎,她就浑身都充满了干劲,再累的活也不在话下,她知道自己给不了他锦衣玉食,只是总也控制不住地自己紧衣缩食想要给他更好的。
“阳阳。”
弋阳侧过身,跑过来的洪薯踮起脚,小手朝她嘴里塞了一块杏脯,双眼亮闪闪地看着她,“甜吗?好吃吗?”
弋阳咽下去,点点头,他呆呆地摸摸头,傻笑了一下,“我去给公子送燕窝,公子赏我的。”
弋阳抓过他的手指摸了摸,指尖果然有些发红,她一脸懊恼,“又烫到了。”
“不会。”洪薯摇头,“都习惯了。”他又抬起脑袋来问她,“比白糖水还甜吗?”
“你自己没有吃?”
他摇头,弋阳呼噜着他的脑袋,“傻瓜。”有什么好东西总是想着给我,我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你辛苦劳累无能为力。
“我要干活去了,阳阳。”他跑到厨房外,回了下头,弋阳看着他,冲他弯了下唇角。
洪薯无意识地伸出手朝她挥了挥,腕上的念珠胎记清晰可见。阳阳的笑容,好暖,就好像在模糊遥远的记忆中,躺在沟壑中那无数个日日夜夜,他还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就一直在等待着的一幕,带着日光的温度,可以融化满山的积雪,驱散一冬的寒意。
***
“啪啪啪。”洪薯敲着门,“大娘,我是陈府的下人,来取杏子的。”
洪薯挑着两箩筐熟透的杏子回到陈家大宅,前院里乱糟糟的,他走进去,听到几个小侍咬耳朵嘀嘀咕咕,才知道原来是拂柳生产了。
拂柳是二小姐的一个通房侍,怀了身孕,这几日就是临盆的日子,可眼下却难产了。
尖利的痛苦惨叫声从房里传出来,洪薯摸摸自己的手臂,觉得很不忍心。
腕上的念珠胎记闪过一道淡淡的红光,房里传来了产公欢喜的大叫声,“生了生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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