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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最灿烂的遗忘-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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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残酷的现实(5)()
高新晨终于不说话了,世界终于安静了,我望着这眼前的河水滚滚而来,滔滔而去,突然在想,就算这永不止息,裹挟一切的奔流,也冲刷不走此时横亘于我和高新晨之间的隔膜吧,想到这里,我只觉得自己的双腿已经支撑不住身体。
我听到他在旁边说:“夏朵,我们都冷静一下吧。”
我无不可不可的回答他:“没什么可冷静的了,不过我现在想要回家了。”
“等一下夏朵。”他轻轻拉了下我,又马上识趣的松开,“我知道现在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可是我一定要说出来,我对你的爱跟张晓静完全是两回事。”
我回头看他,借着昏暗的路灯光,我可以看到他素来温情的眼睛中正闪着阴郁痛苦的情绪,他的嘴唇抿得紧紧的,让我突然有了些心疼,但我知道,我不能心软,那样只会害己害人,而当我的视线再往下一点,就不经意发现了他的白衬衫的领口上那个颇鲜明的口红印迹,想来,这大概是张晓静刚才靠在他怀里留下的吧。于是我伸过手去,当指尖扶住那一抹红痕的时候,我笑了。我说:“谢谢你曾经给予我的那些爱。我相信它的存在,所以我谢谢你。不过我现在真的不需要了,以后也不需要了。”
“夏朵,请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证明…。。”
“口红印子不好洗,却还是能够洗掉的。”我摇摇头,手指略微向下,滑到他胸上,指尖隔着衬衫按在他心脏的位置,感受那里的跳动,我问他:“我现在有一种心死掉了的感觉,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心都死了,就没有什么爱不爱的了。”
他摇头道:“夏朵,不会的,心死只是你一时的感觉,你冷静一下,真的你冷静一点好不好……。。”
“我现在非常冷静,而且是从来没有过的冷静,”我将整个手掌覆在他那个跳动地明显加快而且激烈的位置,深深地看着他,“再见了,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要再见了。”
他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我收回手,转身要走。
他又一次拉住我,“让我送你回去吧,你这个样子,我实在不放心。”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站住同意了,因为我已经疲惫得没有任何力气拒绝了。
高新晨把车开到我家楼下,我开门出去,高新晨随即下车,绕过车头,再度握住我的手,“夏朵,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接受,你先上去好好休息,我们再找时间好好沟通。”
我很漠然,“我觉得真的没有这个必要了。”
我的决绝让高新晨一震,不等他说话,我已经抽回了手,我说:“我们真的不要再见了,你也不要再来找我,这个话我不会再重复第三遍,如果我再看到你,那么我就会自动消失得无影无踪,你永远也找不到我,并且我还会很快,随便就找一个男人就结婚,你根本就阻止不了我,所以,请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也许,时间长了,我们都各自有自己的家庭了,我们还可以再做回朋友。”
“夏朵…。。”他似乎还有什么话想要说。而我根本就不给他机会,“我说的话,我想你应该听清楚了,我说得到就做得出,你最好相信这一点。”我疾步走进了单元门,这个过程中,我连头也没有回一下,而进了电梯,我就蹲下哭了,我实在没有力气了。如果说我活了这么多年,都从来没有过绝望,那么在这一刻,我真的感到很绝望了。
第126章 残酷的现实(6)()
第二天清晨,我是被小区里的邻居送回了家的,然后又被父母送到了医院。
我竟然在出电梯以后在楼道里晕倒,然后在病床上昏睡了三天三夜,醒来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求我的父亲放过高新晨,放过他的公司。
我刚在病床上坐好,脸上便挨了重重的一巴掌,我长这么大我父亲一直都是很爱我的,连指甲也都没有弹过我一下,所以旁边的妈妈早已经拉住他的手尖叫道:“你干什么!老夏,你怎么可以打我们的朵朵?”
我惊愕地看着父亲,看着他气急败坏地说:“你知不知道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珍惜身体就是不孝顺父母,什么事都可以跟我们商量,但是你却不能自己伤害自己,你明白么?”他们很有可能是误会了,我知道,他们以为我是因为高新晨,才不知道做了什么傻事,昏倒在电梯里的,而听他这么说的时候,妈妈已经忍不住抹了无数次眼泪,她拉着我的手说:“傻孩子,有什么事都可以商量,犯不着这样啊。”
如果,当初真的可以商量,我就不用跑出去找高新晨,如果我不跑去找他,就不会发生这后来的这多事吧,我应该庆幸还是失落呢?
我问我自己,但是我真的给不出自己一个合理的答案。
我不知道这些事,后来,我父母到底知道了多少。
因为我病好以后,我父亲就已经把高新晨公司股份全部卖回给了高新晨,并且还是低于他购买价的百分之二十的,为此他亏了不少钱,可是却一句也没有怪过我,他说钱没有我重要,而我对他们说,我不想在这个城市里待着时,他们也竟然意外地点了点头。
并且,我们还用最快的速度搬了家,临搬家前,父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如果去了新的城市,一定要像以前一样生活。
我用力点了点头,并且保证,我一定会想以前一样,保养好自己,不辜负他们的期望。
我临走前发了条短信给高新晨,我跟他说:“等我们老了再相见的时候,希望那时候我们可以相视一笑,忘记不快的所有。”发送成功以后,我就关机了,然后在老房子里,丢掉这张了我用过了这么多年的手机sim卡。
这是2014年的盛夏,从那以后,我便害怕过夏季了,因为每到夏季,我都会不停想起那年所发生过的那些令我撕心裂肺,伤心欲绝的事。
当然,我也并没有像自己表现得那样铁石心肠,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依然想起高新晨的脸,想起他的拥抱,他的微笑,以及他温柔抑或是霸道的吻。
第127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
中国和美国都在北半球,纬度也相似,所以季节也应该是一样的。我知道,当我这里的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杜宇诺那里的秋天也就开始了。
如果你不出去走走,你会以为这就是世界。
这是他最后给出的,他必须离开的最终理由。他到了加州以后,还给我邮寄过来一本关于旅行游记的书,贴着美国的邮票,寄件地址却模糊不全。书上有一段话被他用彩『色』笔勾了出来:很多人心中都向往着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在自己还不够强大的时候,却没有资格和勇气那么洒脱,说离开就离开。
是的,我知道,我还是有那么多的放不下,所以即使是离开,我也选择去一个对于我来说,算不上陌生的城市。我在这里,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必须要继续用心努力的生活。我把他送的这本书放在了行李箱的最底部,我会把它带去我要去的地方,然后放在书柜的最高层,踮起脚就可以拿到,一抬头就可以常常看到。
而此时,隔了万水千山的美国加州,某家私立医院的年轻护士刚刚轻轻叩响了有着枫叶木纹的病房门,但是隔了许久都没有听到里面的回答,迟疑了片刻,她才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有些昏暗的房间里,只有病床一旁的仪器上还闪烁着冰冷的光泽。
病床上逐渐单薄的身影,因为昨夜在抢救室里折腾到今天凌晨,此刻睡得正熟。
未合严的窗帘透进窗外姣好的艳阳,而那束光偏偏又十分不听话地爬上了床头,灿烂在了杜宇诺的肩头。她想也没想地走过去,手指刚刚触碰到柔软的窗帘,就听到身后的床铺上传来轻微的响动。病床上的杜宇诺低沉又沙哑的嗓子随即传了过来,“打开吧。”他说:“医生说其实多照照阳光会好一点的。”他一口标准的英文,听着令人十分舒服。
护士依言将窗帘打开,加州独有的风光顿时在眼前显现,杜宇诺侧过脸看了几眼,“这个城市又忙碌起来了,现在几点了?”
“快十一点了。”
护士转过身,走近了看他床头仪器上的各种数字,并且十分专注地记录了下来。
“我大概睡了有三个多小时吧?”杜宇诺有些疲惫地笑笑。
护士冲他点点头,忙着帮他收拾病房,忽然看到了他写字台上他写下的便签: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然,护士是美国人,她并不认识中国字,她只觉得这字很好看,她并不知道的是,这诗的情景其实跟此时的杜宇诺的所知所想倒有些相似。
当他被查出,自己得了癌症的时候,已经到了末期,医生说让他该吃吃,该玩玩的时候,他反而有了想要活下去的愿望,因为夏朵,因为这个,他最喜欢的人。
他卖掉了一切能卖掉的东西,房产和股票,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希图通过医学的进步,找到还有挽回的余地。其实对于死,杜宇诺并不怕,他怕的,更多的是再也不能见到夏朵,就算不能拥有她,只是在一旁看到她的笑,其实也好。
不过,他也算做好了一切准备的,除了活下去,他来这里,还有另外的一个私心,那就是如果有一天,仪器上波动的线条真的变成一条直线,那么在他离开后,也可以不让夏朵知道,那么这样,或许他就会在她的记忆里永远保留着一个位置。
第128章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七八()
以上的这些,我一直都不知道,我估计我会一辈子都不知道了。
因为在我和杜宇诺一样,选择离开自己出生的这个城市的时候,他已经的在大洋彼端,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不是所有的希望都能够达成,也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人生的旅程有太多意外,所以就算是天空上南来北往的云朵里,也应该会有太多的遗憾吧。
我能够给杜宇诺的,只是让他成为我生命里那一段灿烂的记忆。
不过杜宇诺,说真的,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说再见,原来就是再也不见。
我回到这个我读大学的城市以后,并没有通知任何人,当然,我没有脸去联系叶榛,我当时是多么决绝地离开他的,我又怎么可以厚颜无耻的再去找他。但是既然回到了这里,我还是一个人去了很多曾经和他一起去过的地方,比如我们第一次遇到的蝴蝶吧,比如那个我毫无吃相的自助餐餐厅,比如我曾经打工的他们公司对面的咖啡厅。
我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我甚至连打听一下他的消息我都不敢。
我只知道,据说张晓静出国去读书去了,她还新找了一个外国男朋友,过得很开心,而高新晨的公司刚刚得到新的一轮融资,他的生意做得蒸蒸日上,周建成的公司好像也越做越大了,新换了市中心崭新的写字楼。然后还有跟我同在这个城市的林鑫,他和他现在的女朋友已经恋爱了有半年了,也许明天就会分手了。还有他正做着自己喜欢做的工作,并且为此每天加班加点的努力。而陈静呢,依然是做着她的美食编辑,因为吃遍整个城市的缘故,有了口服自然身材越发的发福,
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看书,写字,到处走,然后回忆过去。
直到,我在独自一个人很久以后,终于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被陈静碰到,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她大呼小叫的责难,差点动手打我,怎么回到这里也不通知她。
我不懂应该怎么像她解释,只是用力紧紧抱住她,然后就那么流了泪,我发现原来人生不如意事十有七八,而老天虽然会让你失去一些,但也一定会让你得到你应该得到的。
(第一部分完,未完待续)
第129章 番外一:风铃背后的那扇窗(1)()
相信没有熬过夜的人一定没有体验过熬夜后的那种感觉,除了身心的疲惫,其实还会有一种感官因为疲劳到底限,而瞬生的,一种回光返照似的彻底清醒,这对于我,也许是一种最难得的体味,所以,我会经常熬根守夜等到晨曦的到来,在天边微『露』出鱼肚白的时候,喝完一整杯温热的牛『奶』,然后把一整夜看过的动漫或者电影作为美梦的佐料,在所有人都即将要苏醒的时候安然入眠。
这是我回到这个城市,回到我大学所在的城市,开始重新喜欢上的一种作息方式,我知道这样并不好,但是还是忍不住经常这样,经常贪婪地享受着这种日夜颠倒的随意。
我总是相信我会变得更好,却也总是会将自己看得太轻,以为一切跟从前相比,有所改善的东西都是运气,我也总相信,曾经的痛苦,也都只是我从前不够好的结果,我没有对任何人怨怼,也从来不会埋怨命运,所以我回到曾经一居室,房间还是曾经的那种样子,到处都有软软的垫子和沙发,明明亮亮的落地窗和有着淡蓝『色』海豚花纹的墙壁。
我会拉紧卧室的窗帘,让逐渐灿烂的阳光透过棉布的质地,温润的洒满整个房间,然后在这种幽明幽暗的光线里,我会在软软的大床上伸个大大的懒腰,随意扭动肢体舒展酸软的筋骨,随后闭眼,静静安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基于什么奇妙的机缘,我开始发现,有好几次都几乎是同时的,这边厢我的房间的灯光刚刚彻底熄灭,那边,另外一个男生的窗户的灯光会即时亮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成为自然,我逐渐『摸』到了他的大概规律,他会在我通宵熄灯后的第一时间跑到窗边,呼吸清晨最清新的空气,而我自己,则会躲在自己的窗帘后,掀起帘角,悄悄看清楚他眉目分明的脸庞。
他姓甚名谁?我一直一无所知,只是,他站在那里,无缘无故就会让我想起高新晨,他们明明并不是那么的相像,但不知为何,也没有任何原因的,他就这么开始,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讨厌自己,还是没能完全忘掉高新晨,尽管,我还为此发过誓。但是,喜欢一个人需要时间,忘记一个人又何尝不需要时间呢?
况且,我曾经还那么努力地要求自己,要求自己一定要喜欢上他,可是,当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他的时候,他却又那么狠狠地伤害了我。这也许是老天给我的报应,我这么想。
第130章 番外一:风铃背后的那扇窗(2)()
我居然更加开始热爱起熬夜,因为每次熬夜以后,我就可以偷偷在窗帘后窥视着他那么短短几十秒的房间。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我开始慢慢熟悉他,在我们两个人根本就毫不相识的情况下。
我会知道他书架上的每一本书,他最喜欢的应该是那本《追忆似水年华》,因为经常被他拿来放去,但总是不离开床边,书桌和书柜这几个小小的范围,而且估计是这书本被翻得多了,边都磨旧了,微微卷了起来。他还看过连我也都看过的《原谅我,来不及爱你》《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和《你好,旧时光》这并不奇怪,这几本书早已经畅销成了一种神迹,也并不是它们的内容有多好多好,只是大约大家在年少的时候,在那青葱的年纪,都是爱借这样悲凉的故事而故作自己的忧伤。
很明显,他也像很多男人那样喜欢玄幻和武侠,金庸和黄易的整套书都封存在他书架最显眼的地方,摆得很高,我有时候能看见他踮着脚去取下来,一翻就是一整天。jk罗琳的《哈利波特》他居然也会有,只是不知道翻拍成的电影以后,他有没有都去电影院里看过?即使是最近才出的新书,他好像也会屁颠屁颠地去买回来,有柴静的《看见》也有张德芬的《遇见未知的自己》和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以后,再版的《檀香刑》及《丰腴肥『臀』》。
他会弹吉他,会写一手很漂亮的字,喜欢吹着口哨收拾被他折腾到不堪到也许连他自己也都看不下去的脏『乱』房间,他在打完篮球回家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脱得只剩下条白『色』的内裤,大字型的躺在床上。他在半夜醒过来的时候,会『摸』黑靠在窗边的写字台上,咕嘟咕嘟地喝掉一大杯的矿泉水。
他是不是从来也没有发现过我?
还是他根本就不在意,把自己的生活细节都暴『露』在我的眼前?
每次想到这里,我都会不能自已的感觉到自己的脸有些发烫,说实在的,帅哥我也见得不少了,怎么会还这么的『色』?又怎么会如此的注意一个男人的一举一动?
并且这又算不算是偷窥呢?算不算犯不犯法?
不过这好像也并不能全部都怪我吧?
因为,他总是不关窗也不拉窗帘,我们的窗户相对,我的视力又是出了名的远视,就算不想看到,也都会被我全部收进眼里。实在是不能怪我,我很抱歉。
终于,在我的无奈和习惯中,某天,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好像开始收敛了很多,他在换衣服的时候会拉上窗帘了,在打完篮球以后,不会再那么肆无忌惮地拔光自己,他的房间开始整洁干净,他的书籍开始在书架上本本紧挨整齐。
每到周末,他都会在窗口弹吉他,『吟』唱出一首首热门的小情歌,并且他还在他的窗框上新挂上了一串用天然贝壳做成的风铃。他的窗户玻璃上居然会时常出现一些用随意贴拼成的图案,笑脸,盆栽,太阳,月亮和五角星,然后直到最近开始出现粉『色』的桃心和火红的玫瑰。
随着他的这些变化,我居然也开始早睡早起,不再熬夜,因为我想自己的和他的窗口在同一时间亮起灯火,我会在他窗口的风声铃动下闭紧眼睛,我会在他的歌声里静默沉思,然后会在无数个夜晚想着他并且想着因为他而联想起的高新晨入睡。
我会望着雪白的天花板,下意识地去想象,想象他所做的这一切到底是不是因为我?
那么,我是不是也应该有所回应?
我是不是也应该在自己的玻璃窗上贴上各种的图案,还是干脆买一些彩灯回来装饰?抑或者更直接一点,在某天也假装在窗口呼吸空气,然后,不得不在连续几次都那么巧合的遇到他的时候,顺便跟他打上一个招呼,问问他的名字?他究竟来自哪里?
而就在我鼓足了勇气想要开始自己的行动的时候,却发现他居然开始早出晚归,他好像有了新的什么兴趣,所以,我开始『摸』不着他生活的规律,他没有如常早起到窗口大力呼吸,没有继续在窗边歌唱,并且,他的窗户也越来越长时间紧闭起来,到后来连窗帘也都拉上了。不过这样的情况持续得其实也并不是太久,大概在夏末秋初的时候,他居然消失了,他的房间人去屋空,在我还没来的及跟他打一个招呼的时候,在我还来不及认识他之前。
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会把他住过的那间房间租了下来,到了他的房间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太熟悉这里了,我竟然闭着眼睛也能『摸』到书柜,后退着不看路也能依稀退到门口。我在他曾经用过的书架上摆上和他差不多品类的自己的书籍,我躺过他曾经躺过那张床,望着同样雪白的天花板失落地想,我是不是以后再也不能看见他?
从我注意到他,到我慢慢在他不认识我的情况下熟识他的过程,用外国人的话来说是命运,而我们中国人会承认它是一种缘分,那么,我和他的缘分难道就止于此了么?
第131章 番外一:风铃背后的那扇窗(3)()
当逐渐的,我越来越多的来这间房间,越来越多的顺手带来自己的东西,比如一瓶矿泉水或是一本杂志,一盆花然后还有一把舒服的椅子,并且当这些东西逐渐散落在这个小小的房间的时候,那些他的感觉逐渐随着我常来常往而渐渐变淡,我在这晚闭眼前决定要去买一个跟他曾经挂在窗框上那个一模一样的贝壳风铃,房间总会因为住的人不同,而让它曾经的『摸』样在时间里消失殆尽。也许,只有同一种风铃的声音,是我唯一可以留下的念想。
可是,我并没有想到的是,在我的风铃买回来之前,我就听到了同样的铃声,原来挂在这边的贝壳风铃现在在斜对面的那扇窗。我自己房子的隔壁,原来,我一直都不知道,从他的房间窗口望过去,除了我住的那间屋子的窗,还有另一个她的窗,我原来一直都不知道,他面对着两个窗,而正当我来到了他的房间以后,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搬去了另外一间屋子的她的那里,而那个她已顺理成章住进了他的心。
原来,我也并不知道,就在我的灯熄灭的同时,隔壁的她的灯光会跟随他一起点燃。
可是我又可以做什么呢?
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自己,他欺骗了我么?其实并没有,他不过是我被高新晨伤害过以后短暂时间的替代品,是我又一次因为曾经的喜欢而想入菲菲。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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