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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刀呢?-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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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物最后的求生意志把他从快死的状态里硬逼起来。像纪锴教他的那样,洗了个热水澡,虽然差点把自己闷死在淋浴间里,终归全身暖烘烘、恍恍惚惚地走了出来。
阳光很好。
照在身上,让他想要赶紧爱上某个人,好快点抹掉那个人的痕迹,不再那么心痛。
好孤单,想要“幸福”。
但是一想到这一辈子所有“幸福”都再也和他无关了,又觉得生无可恋。
叶氤就是在这样的谷底,又重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背后浮动着五月灿烂的春光。朱凌想起上次跟他重逢,也是五月春和景明的一天。
好像第一次见到,也是在五月。学校里种了桃树,桃花正开,他清清秀秀地站在窗边。那样的一幕,原本一直是记忆中尘封的美好,现在朱凌却宁可当年没有走过那窗下,就这么擦肩而过、永不回头。
总觉得,像是不知道被谁骗走了十来年的光阴。
镜子里的外型没变,一皱眉还是帅气中带了些邪气凛然,里面却好似行将就木。总感觉有一条既定命运的轨迹线拉着他,无法反抗、只能随波逐流。
跟叶氤在一起的日子,没有心动,却觉得很轻松、很安心,甚至可以无限地骗自己,就这样吧,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也不错吧。干脆就跳过恋爱的一切过程,直接像是老夫老妻一样走到白天,也挺适合现在的他的。
毕竟他幼稚任性无可救药,普通人也不可能无条件地宠溺包容。
只有叶氤,只有默默等了他一年的叶氤可以做到。
他说,“朱凌我爱你,我的世界只有你。就算空等一辈子,我也永远不怪你。”
然而,说不怪,没到一星期战争就全面爆发,叶氤还是发起方。
朱凌既无辜又费解,实在不明白叶氤为什么要偷偷登录他的云盘账号,那个账号他其实已经好久没有管理了。因为一直和旧手机是同步,所以里面有好多照片,点滴记录着他跟纪锴一起去的各种地方,尼泊尔、泰国、日本,以及节日纪念日的各种开心快乐。
叶氤拿着手机质问他,为什么要留着这些照片。
“更过分的是,为什么你跟他一起去过的店,还要带我再去一遍?”
朱凌觉得很无语,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那家店好吃,你自己说想吃冰淇淋要我推荐的。还有你没事干翻我以前的旧照片干什么?
“还反过来怪我了?要是心里不是还想着他,为什么还留着它们?”
自打那天起,叶氤在朱凌看来,就开始一天天越发无理取闹起来。
看个旧电影,问是不是跟他一起看过。书架上的书,把可能是纪锴买的全部搬空。就连哄着抱一下,也变成了“你以前是不是也是这样哄他的?”
再三逼问,朱凌也是有脾气的。
“能不能别说以前的事了?现在和我在一起的人是你,你天天都无理取闹什么呢?盯着我的手机整天查,还用小号试探我,你以前整天说黎未都神经病盯着你,你现在和他有什么区别?”
“是啊,”叶氤就也笑了,“也是,黎未都就算脑子有病,起码什么事情都想着我。看我饿了会给我做便当,看我累了会心疼我,手机随便翻。可你呢?”
朱凌也不慌:“行,神经病对你比我好,那你回去找他啊。”
最后演变从激烈的争吵,吵到大半夜,最后叶氤服软,乖乖到厨房下了外观不怎么合格的番茄鸡蛋面给朱凌吃,朱凌给他面子吃了一些,洗了澡倒头睡了。
剩叶氤一个人抱着被子,默默流泪。
本以为能相亲相爱,没想到那么快就开始了互相伤害——桐姐最近忙得要命,跟了个不省心的艺人,不但要做好经纪人加奶妈的工作,还要各种担任他和新男友吵架调停角色,心塞塞。
而叶氤的经纪人沈潜最近也很忙,还要听叶氤各种哭诉,偶尔也会真心同情那么一下下:“小叶子,你真的非要跟他在一起吗?”
“让你患得患失的人,一般都不是真的喜欢你。”一如他对你,一如你当初对黎未都,但大概叶氤根本就不会懂。
果然,叶氤像是什么都没听见:“对了潜潜,你现在不是正好在x大念在职研究生吗?”
沈潜:“so?”
“那个纪锴有什么黑料,在学校里应该更容易就能查清楚吧?”
沈潜:“又关前夫哥什么事了?”
叶氤的意思是,朱凌的小号还关注着前夫哥的微博和空间,总而言之他和朱凌之间的一切不顺,都是前夫哥的锅。
沈潜有些无奈,他虽然确实正在x大念书,也能去蹭前夫哥的课。但想在学校这么纯洁的地方挖黑料?怕是不太好办吧。
更何况前夫哥这人,看着挺平易近人的好勾搭的,实则完全拒人于千里之外啊。
纪锴已经早就不记得沈潜了。
虽然之前在lu家的专卖店,就是被黎未都表白然后初吻到全身发酥的那次,其实看过他和叶氤在一起。
但还是那句话,纪教授每天要见一波又一波的学生,一来二去,看谁都眼熟。倒是也觉得这个每次课都坐第一排的漂亮青年面善,却只以为可能是以前带过的研究生,从没细想。
“纪教授纪教授,我们一起训练接力赛跑好不好?”
就要到来的运动会,教师也要参加的。作为法学院教师队伍主力,最近下课,纪锴也会在操场上练习练习、活动活动。
然而,面对美青年的邀请,秒拒。
沈潜一脸疑惑:“可是纪教授,反正你也在这里训练啦,我又跑不快会被大家怪拖后腿超惨的,你那么厉害,就教教我嘛?”
继续被秒拒,随后几天操场上,再也看不到纪教授活蹦乱跳的身影。
“”沈潜觉得自己是美的,毕竟这美貌当初可花了他很多钱。
何况曾经在lu家的店里还被纪锴亲口称赞过美貌,所以这一定不是传说中的“丑拒”。
然后某天下课跟踪纪教授到校门口,看到了来接他下班、没打扮靠着车一脸青涩样儿的总裁。两个人见面,还没上车就先牵小手,像小学生一样一晃一晃的难舍难分。
所以,有了心爱的男朋友,就和其他诱惑主动断联绝缘了啊。
就算送上门,都不要。哪怕没有暧昧,也知道要避嫌。
真的跟某些人一点都不一样,怪不得会离婚。
虽然常年不相信感情,但还是好像莫名的有那么一点点的羡慕。
冬天的时候,黎未都给纪锴买了一双棕色的熊熊毛拖鞋。
进入五月,天气已经蛮暖和的了,那人又是自带电热毯体质,明明可以换凉拖了,却还是很配合地在穿。
“因为方便啊。”特别是想替你暖脚的时候。
黎未都那个寒冰体质感觉已经没救了,有时候在家开电脑办公,坐一小会儿就双脚冰凉。
每到这种时候,纪锴就会坐到他身边看书。脚从毛拖里伸出来,让他把冰冷的脚覆上去,继续体现活体人工暖宝宝一号技。
心脏是一座有两间卧室的房子,一间住着痛苦,另一间住着欢乐。人不能太过开心,否则笑声会吵醒隔壁房间的痛苦——卡夫卡箴言录
黎未都真心觉得,最近自己的矫情病已经痊愈不少了。
可有时候贴着暖熊熊,还是会偶尔突然想起以前很孤单的时候,对着冰冷的厨房默默切菜、做菜,最后眼泪掉到锅子里的日子。
现在和他在一起了,每天做饭都好开心。感觉就好像从严寒的冰雪之城,搬去了春暖花开永夏之地。所以正在努力把之前讨厌的日子就此封存。
他不想回忆,却偏总有人要冒出来帮他回忆。
比如他爸,最近又开始骚扰纪锴。
“就还是婚礼的事吧。他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了,好像无论如何都希望你能出席。当然,是和那位阿姨,之前说过的那位女老板。”
“我不会去的。你别理他,拉黑算了。”
纪锴就只能笑:“你怎么跟他不对付都行,但我的立场吧他来找我,我也不能说完全不给他面子呀,因为他再怎么说,毕竟也是咱爸。”
“咱爸”两个字,让黎未都小小地脸红了一下。
“但是你真的不用搭理他,不用为我给他面子,因为他根本不值得,我是说真的。”
“我妈走的时候,我虽然小,却不是完全没有记忆。我很清楚记得是他在外头有了人,我妈一直在家里哭,他非要要去拿个女人那里、还很粗暴地推她。我跪着求他不要离开,可他最后还是走了。”
“所以后来,我看他一副悔不当初的样子,只觉得很假。我妈再怎么不正常、再怎么疯疯癫癫,没有他的刺激也不会变成那样。”
“他走到今天众叛亲离完全是活该。走到这一步,都是他自己作的。他是可以找女人,结婚,但永远也别想着我能祝福他!”
“因为不可能说你拿着刀把人杀死之后,还指望尸体能回暖。我对‘父亲’、对‘家’这两个个词的全部感情早在很久以前就没有了,现在又怎么可能”
即使现在提起,还是会止不住颤抖。纪锴抱了抱他家小木偶,都有那么多伤了,心里不能填补的空洞,到底有多少?
“怎么能说对‘家’没有感情呢?咱们的家,难道对你来说不是家吗?”
黎未都愣了愣,嘴唇颤了颤,却被熊宝宝大手暖暖地拽到了烤箱前:“突然想吃甜的了,咱们待会一起烤小饼干吃好不好?”
“可是,”黎总怀疑地看看他,“上次要给你做你不是说会胖?”
“我后来仔细想了想,吃完多运动应该也行的。未都,我就是想吃你烤的小饼干了。咱们吃完一起去健身房,下次我教你游泳,怎么样?”
黎未都真的觉得,自家熊宝宝好像越来越了解他,到了一种可怕的程度。
总是能用几句话,一秒解消他的所有负面情绪。
有时候用夸,有时候用亲亲抱抱,有时候问他要吃的。每一次每一次,都能正好敲在柔软的死穴上,就像这一刻,完全忘记了难过事,只一心向给他做全世界最好吃的小熊饼干。
那天去超市,黎总很突发奇想地,买了一块精致的擦写小白板回家。
就放在餐桌上,像个食堂的老师傅一样,每天不厌其烦地写上“今日特供”。
“胡萝卜炖肉、香菇青菜、糖三丝、炸鱼。”
然后看熊宝宝暗戳戳涂掉“炸鱼”改成“鱼香肉丝”,在他背后偷偷憋笑憋得几乎窒息。
然后某个周末出门加班时,黎总忽然看到小黑板上写着“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雨”。下雨不是写的文字,而是画了个小乌云,底下几滴子雨水。
“你下班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黎总没忍住,果断重新买了一块小白板,旧的偷偷收起来了。
因为那朵小乌云实在太可爱了,绝对一辈子都舍不得擦掉,甚至很想拿去覆个膜,裱墙上挂起来。
纪锴完全没发现小白板换了新的,他最近被系里要求去邻省参加一个学术会议,要去五天,于是在新的白板上画了五只小熊。
“我走一天,你擦掉一只,等擦完了我就回来了。”
“你还会画画!”黎未都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小乌云可爱,但小乌云谁都会画。
小熊就不一样了!这么萌,这么惟妙惟肖的笔触,他家熊宝宝居然还有画画的才能!
“哦,因为我以前的志向一直是跟周亦安爸爸一样成为一个木匠嘛,所以哪能不会画图?以前周叔叔画草稿的时候,我都一直在旁边临摹的。”
他说着,黎总就在旁边盯着他发着花痴。
戚扬真心觉得这对情侣有意思。
一边是小熊熊,每天吃着蜜糖。
一边是小木偶,抱着小熊熊高兴地睡不着觉。
两个人都曾私底下跟他表达了“感觉高攀了对方”的意思,于是也都在努力修身养性、一心一意得对彼此好。
各种保护对方的小脆弱,各种尽力付出,看得让人想要相信真爱。
就连出个差,纪锴还要打电话拜托他帮忙照顾黎未都。
但这并不是戚扬以为的“保护过度”。
临走那天,黎总忽然胃不太舒服。这要是别的工作还可以说临时换人,但纪锴不但带队,还要做报告,实在没办法说不去就不去。
“没事的,你放心出门吧,也不是很疼,我一个人没事的。”
你说不疼,我也不放心啊!
一直到必须赶火车了,纪锴都努力想把某个讨厌医院的熊孩子往医院拽,出个五天的差而已,最后简直像是在生离死别。
“不然这样吧?邻省其实也没有那么远,这些天你的公司要是能远程遥控的话,干脆跟我一起去啊?”
以纪锴对黎未都的了解,能24小时紧迫盯人,他绝对求之不得。
万万没想到,黎总却垂眸摇了摇头。
“纪锴,你也不能总是这么纵容我,得给我一点自己成长的空间吧。”
曾经听过一句话,“风筝都有恐高症,只不过它信任牵着它的人”。黎未都觉得,如果一般人都是风筝的话,那他可能就是个随时都要离地而去的氢气球。
总是习惯性地在害怕别人一不小心放了手,会害得他在高空窒息、破掉。
但是,在遇到纪锴之后,突然有了无限的勇气,让他想要想要变得强大、敌得过千军万马、四海潮生。
那天,戚扬来往,中间去阳台抽了根烟,黎未都看不过眼:“真不知道你们这些人到底有什么可抽的,不怕年纪轻轻得癌?”
戚扬笑了笑:“因为有的时候总不能哭吧。”
愣住之后,转头看看他家熊宝宝,他在跟卫轩聊天,笑得眉眼间无忧无虑。
从此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对自己有更多的高标准、严要求,赶快变得更好,让他彻底依靠。
纪锴出差的第一天,黎未都开始穿他那双熊熊拖鞋。
没事低头呆呆看下去,毛绒绒的很暖和。
总觉得自己一定能够撑过七天,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能更好地保护他。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就像立志做一个大度的男朋友一样,这次的决心,也毫无疑问地以失败告终,然后却在某种意义上,呃开启了另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第70章 haper70()
熊宝宝走的第一天;想他。
熊宝宝走的第二天;想他想他。
熊宝宝走的第三天,想他想他想他
但事实上并不完全是这个样子的,至少纪锴到邻城的第一天晚上,黎未都绝对尝试到了新甜头。
接起电话;闭上眼睛。听着性感低沉的声音,幻想着详细描述的场景;然后仿佛身临其境一般,亲密痴缠。
“浴缸是银色的;酒店的浴袍很软;深灰色的丝绒质地。贴在胸口磨蹭着有些涨;一根带子而已;轻轻一拉就松掉了。”
“里面什么也没穿。”低沉舒缓的呼吸声;磁性的声音经过手机的转制,几乎酥麻入骨地磁性诱惑。
“未都;你仔细想想想先摸我哪里?”
黎未都每天都被隔空玩弄得各种伤不起。明明实战的时候每次都能把熊宝宝伺候得彻底舒|爽;可是为什么这种时候,总是会被他撩拨得一下就
甜完;腻完;做完;还各种舍不得挂电话。
“那;我给你唱首催眠曲吧。”
会画画就算了;黎未都这才发现;他、居、然、还、会、唱、歌!
催眠小夜曲唱的特别好。躺在柔软的床铺上;黎未都却仿佛空漂在月夜星河,看见金色的胖胖的小星星在一波一波坠落,满眼的明亮闪烁。
哪点比专业的唱的差了?我家熊宝宝要是去唱歌,朱凌还有饭吃吗!
“小别胜新婚。”
黎总暗戳戳觉得,偶尔这样可能也挺好的。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冰冷的现实就教他做人——没有熊宝宝在身边什么都不好,一点也不好!
吃过早饭来到公司,玻璃窗正对着繁华绚丽的s市地标塔,刚打起精神准备处理挤压的公务,秘书打电话进来说有人找。
来的人,是老管家福伯。
黎未都父亲工作一直忙,母亲又总神叨叨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童年除了叶氤陪在身边,也就这位老管家福伯像一个慈祥爷爷一样经常照顾他,多少给他灰暗岁月带来了零星一点点的亲情。
所以,他绝对不会不给那位老人家面子。
拿出珍藏的好茶给他泡上,茶香四溢,福伯却颤巍巍的不敢坐、更没有喝。
“少爷,老爷和夫人叫我务必今天中午请您回去吃个饭。您、您就赏个脸,别叫老阿福为难吧?老爷特别吩咐了,无论如何也要带您回去”
黎未都有些迷惑。
轻声安抚了满脸沟壑纠结的福伯几句,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夫人”这个词儿。
“福伯你以前只叫我妈妈做‘夫人’的。”
后来的那个女人,他永远只叫她‘小姐’,哪怕她整天甩脸子给他看。就连白阿姨,福伯也一直只叫她‘白太太’而已。
“少爷,”福伯支支吾吾,“就是夫人、就是夫人她回来了。”
黎未都皱了皱眉,没有明白。
“少爷,夫人她回来了!老阿福之前也不敢相信,可她确实回来了!回到我们宅子里来了!”
通往山腰别墅的山路有些颠簸,天气阴沉,空气里满是山雨欲来腥涩的气息。
黎未都永远忘不了记忆中永远的噩梦。
阴冷的别墅里,雷雨天掩盖不了一阵阵厉鬼一样的哭声。小小的他颤着身子走上二楼,看见妈妈倒在哪里,地上好多鲜红的血。
关于这段记忆,这么多年来,父亲一直坚持说是他记错了,说他脑子有问题,有臆想症分不清做梦和现实。但黎未都却清楚记得自己吓得从楼梯上跌了下去,刮伤了脚腕刮,到现在那里还有一道浅浅的疤。
后来,救护车到了,白衣人冲了进来,妈妈自此从再也没回家。
别人都说,是他爸家暴杀了他妈妈,有钱有势警方不管。二十年前的s市还没有发展得很大,这件事曾经街头巷尾人尽皆知。
少跟他玩,一不小心得罪了他们家,当心被扔江里喂鳄鱼!
整个童年和青少年时代,黎未都都交不到朋友。所有的同学、老师眼含畏惧,对他这种“杀人犯的孩子”敬而远之。
母亲消失后,很快,整个家里关于她的一切也都消失了,就好像她这个人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小小的他曾哭着找妈妈,却每次都被爸爸满身酒气地非打即骂,甚至他后来找进来的女人也有样学样,红蔻指尖拿烟头在他手臂上烫出一个个疤痕。
渐渐,不哭了、也不闹了,开始变得麻木,甚至不再记得自己亲生母亲的样子。
直到好多年以后,父亲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突然有一天好像领了神谕一样返璞归真。
突然把那个宅子变成了一座神坛,挂上了他母亲的大幅画像真诚忏悔、彰显自己的情深,并且据说从此在外面怎么乱搞,都再也没把人带回家里过。
这一切,都让黎未都觉得无比嘲讽。
福伯看着小少爷靠着窗子,眼中一片黯淡,散了架一般毫无生气,心里很是不忍。
一辈子老实巴交服侍别人,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宽慰他。
老爷前阵子带夫人回家的时候,他受的冲击也不比少爷少多少。完全就像是看到死人复生了的那种错愕。
可也没办法跟别人说道说道,整个家里,二十年的老佣人就他一个了。本来还有一个清扫女佣,同时也是老爷多年的情妇,但为了夫人回来的事,那人已经被老爷赶到很远的地方打发掉了。外面的花花草草,也已经全部清理断联。
还记得二十年前的那一晚。
夫人流了很多血,在医院里一直在哭叫发疯说要走,老爷叫好几个人一起看住她。
可夫人还是从医院逃走了。外面下着暴雨,旁边的江堤大涨水,他们好些人兵分几路打着电筒都没有找到她,后来在江边一块大石头旁边,找到了夫人那天穿的鞋子。
这么些年来,所有人都以为她被逼的走投无路,自己跳江死了
谁知道,竟然好端端地回来了!
“是,那时候我在水边站了很久,可最后还是没有跳下去。”
女人撩拨了一下耳边风情万种的卷发,微笑没有丝毫的慌乱,眼中透着一丝凌厉的明艳。一如当年光着脚,咬着唇,踩着雨中冰冷泥泞的街道,头也不回往远方走去时的决绝。
黎未都细细打量着他。
整个世界,悄然无声地旋转着不真实的炫光。
高档的洋装,精致的粉,剔透到指尖的红蔻。她好像过得不错,脸和那张黑白照里很像,父亲已经老了不少、脸上出现了纵横的沟壑,她却保养得不错。仿佛是岁月在怜惜她的美,让她直到现在还是很是风情万种。
可印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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