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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快穿-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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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夫人被她说的意动,但还是拿不准此事会不会影响丈夫的仕途;便说要好好考虑一下。

    当晚知州大人回来以后;刘夫人就问他白朗此人怎样,知州大人道:“你问他做什么?”

    刘夫人就将沈凌要开商铺并请她入股的事告诉了丈夫;知州大人沉吟道:“我看白朗在仕途上颇有野心;不像是那种唯利是图之人。不过人心易变;在这种事上我们也不能大意。反正这事也不急;再看看吧!”

    刘夫人虽然在家里说一不二;但是每每遇到这种事关官场上的事时,多半还是会听从丈夫的意思。既然丈夫说要等等;刘夫人便暂时按捺下了性子,耐心的等待起来。

    沈凌这次开得仍是杂货铺;因为本钱下得足;又有空间的水产品,所以铺子里的物品很丰富。只是凉州这边有钱的人家比较少,铺子又因为新开张没有什么知名度,所以生意远不如在京城时开得那家杂货铺好。

    沈凌一心要用这个铺子拉近与知州府的关系,对这件事自然很上心。后面颇花费了一番心思,才让铺子逐渐在凉州有了些名气,生意也越来越好。

    过端午节的时候,沈凌给知州府送节礼的时候,便又和刘夫人提起了铺子的事。

    刘夫人看她开铺子的这几个月,并未借用白朗的名头,也不和那些凉州的商贾搅在一起,这才相信她真是为了打发时间。沈凌一提,刘夫人就痛快的答应了,拿出了家里一半的积蓄在店铺里入了股。

    从此两人的关系便比从前亲近许多,她二人走得近了,白朗与知州大人的关系也比往常好了不少。

    在凉州顺顺利利的过了三年后,白朗接下来被平调到了山东做知县。

    接下来的十几年,白朗在地方上由知县熬到了知府的位上,然后在这年被调回了京城。

    这个时候,大儿子阿旭已经中了举,正在相看人家。二儿子阿通刚刚进学,正跟着先生学习写八股文。小女儿阿眉刚满十岁,正跟着沈凌学习女红。

    阿眉的性子和阿通一样都随了白朗,能安安静静的在家里坐一下午都不觉得无聊。沈凌将自己在侯府时学会的绣技一点点教给女儿,不指望她的绣技将来有多出色,只要明面上过得去就行了。

    母女两个做了一会儿针线,丫鬟如水拿着一个拜帖过来道:“太太,这是门房送过来的。据说来人是晋城那边的人。”

    沈凌放下手里的活计,接过看了一遍,忙让如水先将人请进来,自己换了身衣裳带着阿眉去了待客的三间花厅。

    花厅内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身边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沈凌脸上带笑迎上去,“表嫂你们什么时候到的京城,事先怎么也不说一声?”

    林宝珠脸上浮出一层微笑:“我们是昨天到得。恒儿进学以后,你表哥不愿让他留在晋城怕耽误他,所以我们举家迁到了京城。一到京城,你表哥便听到表妹夫已经从地方上调回来,就让我给你们送请帖,请你们到新宅子里聚一聚。”

    沈凌笑着应下,又将林宝珠的两个女儿好好打量了一番,一人给了一份见面礼。两人叙了一番别后闲话,提到故去的赵府老太太时,沈凌忍不住流了几滴眼泪。

    老太太故去时,沈凌当时跟着白朗在任上,没能回去见她最后一面。后来还是白老太太故去那一年,白朗上了折子,一家人才回到晋城住了一年。在那一年,沈凌才得以有机会回去给老太太磕头上坟。

    因为想到老太太对她的好,沈凌后面不仅去赴了赵家的宴会,还帮着恒儿,也就是赵秉章的独子找了家不错的书院。

    赵秉章自那年和白朗一起中举后,这么些年一直没有取得进士的功名,后来便将希望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如今见儿子如愿进了书院,便提了几色礼物过来白府这边登门拜谢。

    白朗在外书房设宴款待,回来以后对沈凌道,赵秉章直夸他有福气,有沈凌这样一个贤惠的妻子。

    沈凌淡淡一笑,什么也没有说。白朗和赵秉章当年同时中举后,两人坐在一起喝酒时,白朗因为醉酒无意泄露了沈凌会写八股这件事,想来赵秉章后来一定认为白朗能中进士,是因为她的关系吧!

    即便他现在会后悔当初没有听老太太的话娶她为妻又怎样,那都是已经过去的事了。

    沈凌听过就将此事抛在了耳边。她现在一门心思想给阿旭定下一门不错的婚事。

    阿旭的性子没有随白朗,但是相貌却像了有八成多,生得俊俏斯文。加上他年纪轻轻就已是举人,沈凌刚一放出风声,很多人家便流露出意向。

    沈凌索性借着自己的生辰,举办了一场宴会,给白朗的同僚以及赵家等几个交好的人家都下了帖子。

    宴会当天,沈凌特意把阿旭从书院里叫回来,让他看看宴会上可有他喜欢的姑娘。

    傍晚的时候,沈凌将阿旭叫到房里,直截了当的问他可看中了哪个姑娘。阿旭还未说话,脸色已经红了。沈凌就知道他准是看中了某位姑娘,便慢慢的问他是哪家姑娘。

    阿旭吞吞吐吐的说,他也不知道那个姑娘是谁家的女儿,只知道那姑娘穿着一身湖蓝色的衣裳,头上只戴了几朵珠花,看着朴素无华,比其他人都要顺眼的多。

    沈凌听了微微一愣,阿旭说的不会是林宝珠的二女儿吧!

    在沈凌心里,她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娶赵秉章的女儿的。所以她后来试着又给阿旭安排了几次相看,只是发现儿子面上虽不表露什么,但心里很明显是抗拒的。

    沈凌只好与儿子好好的谈了一场,发现他已经认定林宝珠的二女儿后,便妥协了。

    几天后,沈凌问过白朗的意思后,便请了媒人去赵府提亲。

    林宝珠想不到沈凌竟能取中自己的女儿,一时间喜出望外,问都没问赵秉章,便应下了这门婚事。

    两年以后,新妇进门,小夫妻两个琴瑟和鸣,相敬如宾。沈凌也就放下了从前的执念,觉得这门婚事结的不错。

    后面阿通和阿眉要定亲的时候,她也是充分尊重这两个人的意见。

    时间如流水,白朗在十年以后升为户部的侍郎,按品级已经是正二品的大员。

    阿旭成婚两年以后,不仅给沈凌添了一个孙子还中了进士。白朗给他疏通了一下关系,把他调到了外省做县令,准备让他在外面历练几年再说。

    沈凌并没有像其他婆婆一样,将儿媳和孙子留下,而让儿子带着通房上任。她很爽快的让阿旭带着儿媳和孙子去了任上,临走的时候,还包了一大包药材给他们带走。

    二儿子阿通并没有阿旭那么好的运气,考了两次乡试都没有过。沈凌觉得家里已经有了两个进士,也不强求阿通一定要考取进士将来为官做宰。

    所以她后面试着让阿通往其他方面发展,比如她非常鼓励阿通开一家规模较大的书店,在这方面,她给了阿通很多有用的建议。在她的支持下,阿通后面将白记书肆从京城开到了外省。

    至于小女儿阿眉,她虽然性子安静言语温柔,但是却有不小的野心。她看自己的父亲已经做到了正二品的位置,便一心想嫁给一个年轻有为的进士,好将来也能成为正二品夫人诰命。

    对此,沈凌也极其尊重她的这一个意愿,夫妻两个选了很长时间,最终选定了一个来自晋城的少年进士。

    只不过成婚以后,阿眉才发现自己的丈夫没什么野心。不过人胜在细心体贴,对她特别关心,慢慢的,随着孩子的出世,阿眉逐渐将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对丈夫没有进取心一事也就放下了。

    等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与沈凌说起此事时,沈凌笑着点头道:“你能这样想就对了。何况没有进取心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一辈子平平安安。”

    她说这番话是有原因的,白朗成为正二品大员后,不可避免的卷入了几个皇子的争斗中。夫妻两个都觉得皇家的这种内斗,最好不要参与,所以白朗已经生了隐退之心。

    第二年,阿旭被调回到京城后,白朗便递了折子上去。折子交上去没有几天,便被批复了下来。夫妻两个收拾了行李,将京城的宅子留给了大儿子阿旭,带着小儿子阿通一家回了晋城。

第 46 章() 
沈凌一口气从一楼爬到六楼;还未来得及掏出钥匙开门;她现在的母亲郑莉香推门出来了。郑莉香身后还跟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是她三十岁上与现在的老公所生的儿子吴童。

    “妈。”沈凌不冷不淡的喊了一声。郑莉香自从有了吴童这个儿子后;对这个与前夫生下的女儿何晓倩的态度就大不如前。导致何晓倩后面对她妈的态度也冷冷淡淡的。沈凌穿来了以后便照搬原样。

    郑莉香嗯了一声;牵着儿子的手下楼去了。

    沈凌进了门换了拖鞋;没有急着放下书包而是先去饮水机前接了杯热水;边喝边往她的房间走去。何晓倩的运气还不算太糟,郑莉香后面嫁的这个老公,也就是她的继父是个好人。他对何晓倩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好;何晓倩住的这间房不仅光线很好,房间的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

    电脑是台式机,虽然远没有她从前用的那个笔记本精致小巧;但对几百年没有接触过电子产品的沈凌来说已经算得上很好了。

    沈凌把书包放下;克制住自己想要上网的念头,从书包里掏出一份份试卷。本以为高考过后;她会与这些试题作别;哪想到系统会将她带回到06年;让她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

    沈凌刚穿来的时候;本以为系统所给的任务会是让她考上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哪知事实与她所猜测的完全不一样。系统给她的任务则是让她成为一名网络作家,拥有的读者越多;积分也就越多。

    沈凌被快穿系统砸到之前,的确是看过不少;但是动笔去写却从来没有试过。倒不是她对自己的文笔没有自信;而是参加工作以后,每天下班以后就快累成狗了。只想躺在床上刷手机,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干一份工作。

    所以她对成为网络作家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不过她也不太着急,系统这次给了她五十年的时间,反正来日方长。而且她觉得,自己现在既然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还是先把高考这关过了再说。

    沈凌将一张卷子做完,就听见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抬头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应该是吴叔下班回来了。

    果然不到一会儿,客厅就响起了吴叔的声音,“晓倩,童童,快出来,我买了菠萝回来。”

    沈凌放下手里的卷子,出来道:“吴叔,我妈和童童出去了。”

    吴叔微微皱了皱眉:“你妈一定是带童童去超市买零食了。这样每天惯着他把零食当饭吃,不是爱他,是害他。你妈怎么就不明白呢?”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帮着吴叔将菠萝切成小块。这个时候正是初春,菠萝刚上市的时候,沈凌放学回来,闻了一路的菠萝味。只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零花钱,所以即便想吃也没钱买。

    这会儿见吴叔买的这两个菠萝看着又大又水灵,沈凌将菠萝切好以后,便拿着叉子吃了起来。

    “最近复习的怎么样了,有把握考上本一吗?”吴叔就是吃菠萝的时候,也不忘问沈凌的学习问题。

    沈凌后世的时候上的是普通的二本大学,她的数学实在是学得不怎么样,重来一次,她也没觉得自己在数学这门课上开了窍,所以多半要走老路了。

    她老老实实的说了自己的情况后,吴叔道:“二本也挺好的,女孩子嘛,书读的再好也还是要嫁人的。嫁个好老公比读什么学校可重要多了。”

    沈凌对此话可不敢认同,吃完了菠萝便回房里继续做卷子去了。今天是星期五,各科老师每人都给他们发了两张试卷,加起来就是十二张卷子。

    沈凌是先从最简单的做起,做完了两张历史卷子后,便去做政治卷子。政治卷子还没有做完,郑莉香带着吴童回来了。

    沈凌听见他们在客厅里就吴童的吃零食问题大声说了几句话,吴童便溜进了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堆零食,张口道:“姐,我要看动画片。”

    沈凌将电脑打开,给他找了个经常看的动画片,便出来帮郑莉香做饭。郑莉香从超市里买了不少食材,有蔬菜,有牛肉,有鱼,还有两斤生排骨。

    他们家星期五晚上的时候惯常会做一大桌子好吃的,每每到这个时候,郑莉香才会掌厨,平常时候一般都是由吴叔做饭。

    郑莉香虽不爱做饭,但厨艺很好。厨房内很快就飘出食物的香味,七点的时候,一家人就已经坐在了桌前,边看电视边吃饭。

    吃完饭,沈凌回去仍和卷子做斗争,她想早点把卷子做完,争取在明天完成所有的作业。这样星期天的时候,她就有了一天的空余时间。她准备利用这点空余时间,将空间里一些值钱的东西拿到典当行换成现金。

    星期天的时候,沈凌借口要去同学家里玩,从她所在的居民区出发,坐公交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典当行。

    沈凌从空间里拿出去的是一对银嵌绿松石手镯,一对连珠纹金手镯,几个嵌宝石戒指。典当行接待她的人查验了她的身份证后,便请专家来给这些东西做鉴定。最后沈凌从典当行里出来时,背着的书包里装满了现金。

    她怕去银行会遇到熟悉的人,不好解释现金的来源,索性背着书包回了家,只取出了几张百元大钞,然后将包里的十几万现金全放进了空间。

    接下来的日子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沈凌继续冲刺高考,郑莉香一如既往的偏心儿子,吴叔偶尔看不过去妻子溺爱儿子两口子吵上几句。

    这样平淡而又琐碎的日子过得很快,高考到了。

    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沈凌将要用到的准考证、签字笔、铅笔、橡皮等等一一检查好才睡下。

    接下来的两天,沈凌毫无压力的答完了所有的卷子,觉得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应该会和上一次高考一样,上个普通的二本学校。主要是这次数学太难,她后面好几道大题都不太会做。

    等成绩下来以后,沈凌看着比自己前次高考只多两分的成绩,觉得自己的预感还真的挺准的。选专业的时候,沈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汉语言文学。

    她想在大学的这四年时间里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写,而汉语言文学,她一来是学过,二来是这个专业对写很有帮助。

    只是选择要上哪所大学时,沈凌有些犯了难。前世上过的那所大学,她已经吃腻了里面的饭菜,自然不想再经历一次。而她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倒是有两所合适的大学,可是沈凌觉得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不太方便。

    沈凌衡量了一番,最后选了a市的大学。a市靠近大海,空气新鲜,可以吃到正宗的海鲜,最重要的是那边的房价会在08年以后涨到一个很高的价格。

    郑莉香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听到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会不会比在本市上学更多。

    沈凌知道了她的想法后,就明确告诉她,学费和生活费的事,她自己会想办法弄到。

    郑莉香的脸色马上不好看了,她以为女儿所说的办法是去找她的父亲要,沉着脸走了。

    倒是吴叔在她坐火车离开之前,往她手里塞了一千块钱,叮嘱她过年的时候一定要回来。沈凌笑着应下了。

    沈凌到了大学以后,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了一下大一新生的生活后,就开始准备尝试写。

    她在后世的时候从08年就开始看,一直看到17年,可以说她看过的连载简直数都数不过来。可是她看过的再多,临到下笔要写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比如现在,她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女主从现代穿到了不知名的一个朝代。为什么是穿越的故事,是因为她记得这两年正流行穿越,尤其是清穿。

    可是她对清朝的历史了解的并不多,所以就选择了相对省力的架空类型的。

    她觉得相比其他人,自己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就是在古代真实的生活过,起码那些服饰描写、器物描写、生活用品,以及物价,她不用费心去查资料。

    可是两天以后,她还是连一章都没有写完。

    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写的太少。开头就不知道怎么写,改了七八遍也不是很满意。想起以前看的那些连载,有的两三句话便引出女主点明其处境,一看就很有吸引力。

    轮到自己,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 47 章() 
大一上半学期的时候有门写作课;沈凌上课的时候听的异常认真;也仔细研究了一遍课本。后来沈凌发现;即便这门课听得再认真;几乎快将老师课上讲的的内容背下来;但自己仍不得要领。

    沈凌无奈之下只得天天泡在图书馆里;希望能找到一本对写很有帮助的书。

    这天她来到图书馆;照常走到最偏僻的角落,刚坐下没有几分钟,就见他们班的宋嘉成走了过来。

    宋嘉成是他们班的副班长;脸上总带着淡淡的笑容,见到沈凌,便与她打了声招呼;拉开椅子坐在她不远处的位置上。

    沈凌打开手边的张爱玲全集;一边看一边做笔记。那边宋嘉成写完了一篇论文,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发现沈凌还在那边用功。他经过的时候;忍不住往她的笔记本上瞥了两眼;发现她摘抄了书上大段大段的风景描写;不由问道:“你抄那个做什么?”

    沈凌抬起头来;朝他笑了一下:“没什么,想学着写几篇;又不知道如何写,所以只好将自己认为好的段落摘抄下来。”

    宋嘉成听说她正试着写;便来了兴趣;也不说走了,拉开沈凌身边的椅子坐了下来,笑道:“既然你这么喜欢写,为什么当初没有参加文青社。”

    文青社是他们学校最大的一个文学社团,宋嘉成自己早早的就加入了其中,偶尔也会写两首现代诗,算得上是一个文学爱好者。

    沈凌的目标是写网络,文青社的宗旨则是贴近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名下的刊物上发表的多是散文,就是有,也多是短篇或中篇。所以她当初犹豫了一下,便没有加入。

    “我看过文青社的入社要求,每周六都要社员去社里报到。而我星期六却没多少时间,所以就没参加。”沈凌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

    宋嘉成平日与她接触的不多,沈凌这么一说,他便以为对方星期六会做兼职,这样自然没时间参加学校的社团。

    虽然沈凌并没有要加入社团的意思,但宋嘉成还是热情不减,“我们文青社最近正在征稿,你若是感兴趣的话,可以投稿试试。”

    沈凌被他说的有些意动,觉得长篇的连载自己写不了,可以试着写一篇短篇练练笔,便答应了。

    宋嘉成就笑道:“那我们就说定了,你的稿子写好以后交给我,我帮你交到社里。”

    沈凌笑着答应了,宋嘉成觉得不枉他与沈凌说了这么多,好歹又给社里弄来了一篇稿子,带着愉快的心情走了。

    接下来的两三天,沈凌经过几经删改之后,写出了一篇五千字的短篇。她如约将稿子交给了宋嘉成,等了好几天后,看宋嘉成那边一直没有动静,就知道是没有选上。

    沈凌还没有来得及失落,就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

    忙完考试,沈凌又一头扎进了图书馆。她现在正恶补历史知识,尤其侧重明清这两个朝代。历史方面的书籍放置的位置有些偏,位于图书馆的最东侧,沈凌每次穿过那条长长的走廊时,都能隔着落地窗看见外面的花坛。

    沈凌觉得自己研究写这么长时间,虽然文笔还没有提升上去,但是却有了文人的一些多愁善感。此刻,她看着外面花坛上凋零的花木,内心忽然升起了一种淡淡的愁绪,不由得就想起了大学时代的初恋男友。就在她沉浸在回忆中时,后面有人轻轻叫了她一声。

    沈凌回过神,转头一看,宋嘉成抱着几本书正站在她身后,看她望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前段时间忙着考试的事,忘了告诉你,那篇没过。”

    沈凌淡淡道:“我预料到了。”

    宋嘉成偏头看见她手里抱着的几本历史方面的书,“你现在又改研究历史了?”

    沈凌笑笑:“不是,还是为的写,只是想多了解一些历史,将来写古代时好用到。”

    宋嘉成听她这么一说,就想起来一件事:“我一个表姐和你一样,也喜欢写这些古代,她还在网站上注册了一个笔名,发表了几篇。那段时间天天逼着我们给她刷点击,你要是对这个真感兴趣,我可以把她qq号给你。”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那个表姐应该只是网站里众多作者中的一个小透明,只是她现在急需有人指点,就算是小透明,也比她强,就拿出笔记下了宋嘉成说的qq号。

    晚上回到宿舍,沈凌洗漱好躺在床上的时候,就用手中的诺基亚手机上了qq,然后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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