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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快穿-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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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回到宿舍,沈凌洗漱好躺在床上的时候,就用手中的诺基亚手机上了qq,然后输入了账号,向宋嘉成的表姐发出了好友申请,并且在申请里加上了“宋嘉成同学”这几个字。

    不到一会儿,那边就通过了好友申请,然后问她是谁。

    在水一方:“你好,我是宋嘉成的同学。听他说,你正在网站写,刚好我也有这个意向,所以想问你几个问题。”

    阿澜:“你是我表弟的同学啊!男生还是女生?”

    在水一方:“女生。”

    阿澜:“你想问我什么问题?”

    在水一方:“怎么写好?”

    阿澜:“这个嘛,怎么说呢,我也正朝这方面努力,所以还真不能给你一些很有用的建议。”

    在水一方:“这样啊!”

    阿澜:“不过我可以帮你明确一下未来的方向。你是把写当成了兴趣还是指望它能挣钱?”

    在水一方:“这个有区别吗?”

    阿澜:“区别大了去了。比如像我,我只是出于兴趣去写,并不指望它挣钱,所以没有大纲,想到哪里写哪里,想什么时候写什么时候写。但若是你想要靠它挣钱的话,就必须每天更新,每篇最好也要有个大纲。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想挣钱你就得迎合读者,当下流行什么元素,你就写什么元素,这样才能挣到钱。除非你是大神级别的作者,那另当别论。”

    在水一方:“我觉得我可能是指望它挣钱的那种。”

    阿澜:“那你就朝我说的方向去努力吧!还有就是,一定要写写写,只有多写,你的文笔才能练出来,写得多了,你自然就知道该如何下笔了。你也可以看一下那些网站的写作导航,应该对你也会有启发的。”

    在水一方:“好的,我听你的。谢谢你的建议。”

    阿澜:“对了,忘记跟你说了。你记得在文笔没有练好以前,写好的那些最好不要在网站上发表出来。每个网站都有新晋作者榜,这个只有一次机会,千万要珍惜啊!像我就是早早的发表了一篇不成样子的,结果上了新晋作者榜也没有多少人看。还不如等到以后文笔练好了,再发一篇比较好的,这样新书也有更多机会。”

    宋嘉成的表姐说的这些话,沈凌有的听懂了,有的却没懂。不过听不懂也没关系,照做就是了。

    沈凌这次取经虽没有取到什么真正有用的内容,但是也给了她一个启发。写这件事,除了多写还真是没有别的窍门。

    而且写比不得写八股还有先生教导,完全要靠自己摸索。沈凌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水平,恐怕最短也要练习一年才能写出稍微像样的作品。

    第二天,沈凌抽时间去了学校的机房,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将各大网站的那些写作导航都细细读了一遍,终于有了些头绪。

    回宿舍的路上,经过学校的超市时,沈凌去里面买了十几个二百来页的笔记本。

    她准备从对话描写入手,将中那些比较精彩的对话段落摘抄到笔记本上,然后拿出来时不时的看一看,看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会写了。

    除了对话描写,她还要摘抄人物描写,风景描写,神情描写,心理描写以及那些在她看来比较优美的句子。

    从此以后,沈凌下了课只要没事就泡在图书馆抄书。遇到那些不重要的课,比如马列或者选修课,她就将那些从图书馆借出来的书拿到课上去抄。

    抄书的工作虽然比较辛苦,但沈凌每当看到笔记本上所记下的那些内容,就觉很有成就感,仿佛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忙忙碌碌中,期末到了。

    沈凌暂时将抄写的工作放下,开始复习功课。

    期末考完试以后,同宿舍里的人纷纷打包行李回家,沈凌也和她们一样收拾了一些衣服,不过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住到了a市一家酒店。她准备等到腊月底的时候再坐飞机回家,而在这期间,她打算看一下a市的房子。

    看了几天房,沈凌最终在一个叫泰晤士小镇的中档小区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留着以后升值,一套自己住。

    大一下半学期,沈凌决定从宿舍搬出来住。住在宿舍里,不仅不方便写,而且无法修炼内功。

    临走前,沈凌给其中一套房子简单的买了些家具,另外又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这才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第 48 章() 
沈凌在家待到正月初五;就坐飞机回了a市。她想在寒假前;找个装修队把那套空房子装修好;这样以后就不用住在宿舍了。

    因为被快穿系统砸到以后;沈凌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古代;所以装修的风格以中式为主。为此;沈凌还买了几张国画;又将其中一间次卧布置成了书房,然后往里面添置了书桌、书架、博古架,看上去倒也像模像样。

    沈凌特意选了一个星期六搬进新家;然后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些食材,准备晚上的时候做一桌好吃的。

    从空间里取出碧粳米,沈凌淘好米按下煮饭键;就开始炒菜。红烧牛肉;肉末炖豆腐,糖醋鲤鱼;清蒸大虾;醋溜土豆丝;西红柿炒蛋;很快;餐厅的桌子就摆满了菜肴。

    沈凌正准备用空间自产的黄瓜做一个凉拌菜,就听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洗好手打开门一问;原来是推销保险的。

    周凯下班回来的时候,推销保险的人已经走了;走廊里单留下了飘自对门的食物香味。

    他忍不住深吸口气;好香,自己有多久没有吃到这样的家常菜了。

    沈凌面对这一大桌食物,也发出了同样的感慨,自从来到这个现代世界后,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空间的食物了。她先给自己盛了一碗碧粳米饭,就着满桌子的菜肴吃了起来。

    沈凌这顿饭足足吃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休息了一个小时后,沈凌就拿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进了空间。之前,她已经试过,将笔记本电脑充满电拿到空间,期间不管怎么使用,电量始终在100%,根本不用再拿出来充电。

    沈凌发现了这个事实后,就开始在空间尝试写,空间的空气特别新鲜,能让人时时感到精力充沛,绝对是写的最佳场所。

    写了两个小时,沈凌发现自己的灵感已经告罄,便按照以前的习惯在空间跑起步来。跑完步,时间已是晚上十点,沈凌干脆就在空间睡下,明天是星期天,再写上一天,自己第一篇就可以有三万字了。

    沈凌现在不打算急着在网站发表,准备好好静下心将自己的文笔练好,所以即使她第二天起来看前一天写的内容非常垃圾,但也硬着头皮写下去。

    以前教他们中国当代文学的老师说过,如果把一个人要表达的意思比喻成圆圈里的一个圆点,而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则始终在圆点外围徘徊,不管你的表达能力多好,你始终只能无限接近那个圆点,却无法达到那个位置。

    沈凌当年对这句话似懂非懂,但现在她明白了。就好比她现在所写的这篇,她很想将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写的非常唯美,非常浪漫。为此她搜肠刮肚找来不少词汇形容这次见面,但是一旦将脑海内的情景转化为笔下的句子,那份初见的美好和特别便打了一个折扣。

    这种对文笔追求完美导致对所写的东西有一种深深的失望感,是她现在写作的最大障碍。

    不知道其他作者有没有过这种困扰,沈凌反正就有。她每次回头看自己写的东西都有一种挫败感,所以每天早上起来,沈凌提起笔的时候都一再提醒自己,自己现在只是一个新手,所以写的再怎么垃圾都是情有可原的。这样提醒自己两三遍,沈凌才有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不然看着自己笔下写出来的那些内容,再对比她以前看过的,沈凌真想找块豆腐撞上去。

    星期天中午的时候,沈凌终于完成了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写完了两万五千字。她将电脑推到一边,不去回头看自己写的内容,怕忍不住将刚打出来的那两个章节删掉。

    从空间里出来后,沈凌给自己煮了碗面条,暂时将抛到脑后,准备吃完去楼下走一走散散心。

    从小区里出来,往左走上一段路,就看见一条热闹的街道。街道最中央是一家火锅店,装潢的特别大气,火锅店左侧是一家汉堡店,从汉堡店往西再走上一百米就看见一家比较高档的西点甜品店。

    沈凌从橱窗里看见那些外形好看的甜品就走不动路了,进去选了好几种自己爱吃的蛋糕,可以留着写的时候吃。不知道是不是写非常耗费脑力的原因,她现在每写完两章就饿的不行。好在空间里有不少干果,不过干果吃多了也腻,偶尔吃些蛋糕可以丰富一下口味。

    沈凌提着袋子出来后,也不继续逛了,慢慢往回走。经过那家汉堡店时,她偏头看了一下,正犹豫要不要进去买些汉堡时,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店里走了出来。

    他的着装非常普通,上面是白衬衫搭配黑毛衣,下面是一条合身的牛仔裤。但是这样普普通通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沈凌忍不住打量了他几眼。

    男人长得虽不如白朗俊秀但身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沈凌打量他的时间也许有些长,他转头漫不经心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毫无表情的收回了目光,提着手里的快餐,大踏步走了。

    沈凌被他那一眼打击到了,忍不住从包里掏出化妆镜,镜子里的女孩自然比不上丁芷那般的绝色,但也算是清秀有余,唯一不足之处就是肤色偏暗,脸上有微微的几点雀斑。

    看来,自己要将修炼内功和泡药浴提上日程了,不然将来遇到喜欢的男票,吸引不了对方怎么办。

    回去以后,沈凌将蛋糕放进空间,然后打开电脑继续写。

    写完自己规定的五千字任务,沈凌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将这两天的垃圾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倒掉。

    她拿了钥匙放在口袋,提着垃圾袋刚打开门,就见对门走出来一个男人,手里也提着一袋垃圾。

    沈凌淡淡扫了一眼,发现是中午时遇到的那个高个子男人,正准备跟她说话,便抬起头,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

    周凯准备将家里的垃圾扔掉然后去吃晚饭,就见对门做的一手好饭的邻居走了出来,他正想着如何与这位邻居打好关系,以后好有机会蹭饭时,女孩儿一脸高傲的从他面前走了过去。

    沈凌倒掉垃圾,想着刚才的一幕,只觉心情大好,也不回去做饭了,直接走出小区来到那家火锅店。她一口气点了羊肉片、牛肉丸、虾丸、油豆腐、鹌鹑蛋、豆腐、土豆片等十来种食材,写了一下午,刚才吃的那点东西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她觉得现在的自己饿的可以吃下整只烤羊腿。

    很快,服务员端着她点的菜品过来了,沈凌大快朵颐的时候,发现那个高个子男人也坐在附近,和她一样点的是清汤锅底。

    沈凌将最后几个鹌鹑蛋捞起来吃完,把服务员叫过来结了帐。从火锅店里出来,沈凌翻出手机,发现时间还早,才七点多钟。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夜市,沈凌边想边走。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特别有磁性的声音,“美女,冒昧问一下这附近有大型的超市吗?”

    这道声音成功吸引了沈凌的注意力,她回头一看,路灯的照耀下,高个子男人双手插兜,脸上含笑的看向她,等着她的回答。

    “有,前面南行一百米,遇十字路口左拐走几步就到了。”沈凌言简意赅的说完,便接着往前走。

    周凯紧追几步,“我看你也是往南走,不如一起做个伴吧!”

    沈凌转头看了一眼他,不明白这个人忽然为什么对她这么热情,一脸狐疑的看着他。

    周凯很快读懂了她的表情,“我是想着大家邻居一场,多认识总没有坏处。”

    原来是这样,沈凌并不是那种很小气的人,既然对方抛出了橄榄枝,自己总不好一脸高冷,就淡淡笑道:“我想要找找附近有没有夜市,并不是去超市,可能没办法跟你作伴。”

    周凯笑道:“没关系,我只是闲逛一下,去哪里都行。”

    两人走到街道的尽头处,问了附近便利店的店员,才找到一个规模比较小的夜市。

    夜市规模虽小,但是摊上的东西种类却很多。沈凌看中了其中几个陶瓷碗碟,正想掏钱买下,就见周凯抢着把钱付了。

    他将摊主递过来的碗碟交给沈凌,笑道:“这个就当做是我这个邻居送你的乔迁礼物。”

    几个碗碟,不过几十块钱,沈凌也就大大方方收下,“那我就不客气了。”

    周凯见她收下,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些,问道,“你买这些碗碟做什么,不会在家自己做饭吧!”

    沈凌点头道:“嗯,我喜欢自己做饭。虽然偶尔也去外面吃,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在家吃。”

    周凯就夸她:“如今像你这样勤快的女孩可不多见了,你男朋友真有口福啊!”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

    两人继续在夜市逛了一会儿,便结伴回了小区。

第 49 章() 
一个月以后;沈凌每天晚上泡的药浴初见成效;皮肤比以前洁白不少;现在走在大学的校园上;也终于有回头率了。

    不过和药浴相比;这边却没有多大进步。沈凌从前认为自己既然能写好八股;那么写应该不难才对。但是写了以后才发现;八股文和完全是两回事。

    八股文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一般控制在六七百字以内,而且它有固定的格式。破题写几句话;承题写几句话,都有要求。

    而却不同于有诸多要求的八股文。首先,它没有字数限制;全凭作者自己心情;想写多少写多少。可是想写多少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其次;写尤其是写连载;最重要的便是情节。情节这个东西;完全需要作者自己编织;并不像八股那样;给你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四书五经。

    不过沈凌觉得虽然自己没有多少进步;但好歹写完了一本五万字的。这五万字,以她这个资深读者来看;简直粗糙的可以;但是也不全是垃圾。在她细细的筛选之下,还是能找出一部分可以看的内容的。这些内容,被她另外复制到了一个文档里,以便将来用到。

    这些内容整理好之后,沈凌就开始构思第二本。

    这本她打算仍写穿越的题材,只不过不是穿越到大户人家,而是穿越到农家。她准备将自己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写成,虽然现在还不流行种田文,但是沈凌记得再过几年,种田文也会火一阵子。所以她可以现在先写出来,等以后拿出来修改一遍再发表。

    沈凌将题材确定好以后,就开始列大纲。上一本只写了五万字,归根结底是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次沈凌打算挑战一下自己,写一本十万字的,所以她将大纲写的特别详细,比如这本一共有多少章,每章所要写的内容是什么。

    有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做蓝本,沈凌很快就将大纲搞定。然后沈凌就按照大纲上的内容,开始写第一章。也许是她真的在古代农家生活过,第一章写的特别顺,一个就写完了。

    以后的几天,她保持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就写了三万多字。

    半个月以后,第二本就出来了。

    沈凌不禁有些感慨,还是自己熟悉的内容比较好写,早知道第一本就应该写种田文。

    有了这个经验,沈凌写第三本的时候,就写了自己是渔女时的那些经历。

    第三本写到一半时,沈凌实在是忍不住了,在星期六休息的时候,找了家比较小的网站,注册了一个笔名,将头三章放了上去。

    反正渔女题材的比较偏,自己以后就是拿出来改改估计也没人看,还不如发表出来,看看反响。

    发表以后,沈凌下午的时候就有些静不下心来,她索性将电脑合上,准备出去走走。

    从小区门口出去以后,沈凌去了那家大型的超市,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后,沈凌现在看见某些东西,比如牙膏牙刷卫生纸等,就忍不住买买买。

    结果就是,沈凌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好几个购物袋,虽然超市距离小区并不远,但是将这些东西都提到家以后,沈凌的胳膊还是酸的不行。天天忙着写,几乎连练内功的时间都没有,走这么一会儿,竟然觉得累了。

    她半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才起身准备晚饭。

    米还没淘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周凯提着两个塑料袋站在那里。

    沈凌将人迎到客厅,周凯提着塑料袋道,“这是我公司同事送的自家养的乌鸡,听说用来煲汤最好。我记得你喜欢做饭,肯定也会煲汤,把它们送到你这里才算物尽其用。”

    沈凌看塑料袋里面足有七八只乌鸡,忍不住道:“不用给我这么多,一两只就行了。”

    周凯不由分说将塑料袋放到厨房,“我又不会做饭,留着这些乌鸡也是浪费。你要实在不好意思,乌鸡汤煲好以后给我留一碗就行。”

    最后一句话才是他将这些乌鸡送到沈凌这里的目的,所以他说完了这话,便等着沈凌的反应。

    沈凌倒没想那么多,以为他不愿浪费食材,便顺口道:“既然这样,正好我要做晚饭,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吧!吃完饭,乌鸡汤应该差不多就会炖好了。到时你可以直接带走,留着当晚上的夜宵。”

    周凯笑眯眯应了一声好,觉得几只乌鸡换一顿家常菜吃,这笔买卖做得值。

    沈凌将碧粳米放进电饭煲,把乌鸡炖上,然后从冰箱里翻出来从超市买来的牛肉鸡蛋,又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些新鲜蔬菜和鱼虾,就开始忙活起来。

    周凯听着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切菜声,竟然觉得异常动听,就那么静静的坐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

    沈凌做完八菜一汤出来后,就看见了这一幕,男人半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手机,慵懒中透着一丝放松,再加上夕阳的余晖刚好从玻璃窗那边射过来打到他身上,整个人像是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看着养眼无比。

    沈凌顿时觉得刚才的忙碌都是值得的,有这样养眼的男人陪着吃饭,想必待会儿一定能多吃一碗饭。

    吃饭的时候,沈凌果真觉得自己的胃口很好,有人陪着吃饭,就连炒的菜都觉得比往日香。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周凯下筷子的速度太快了。沈凌做的最拿手的那道糖醋鲤鱼,只一会儿的功夫,鱼头上的嫩肉就被两人分光了。

    周凯边吃边赞,“这鱼味道不错,应该是野生的吧!”

    沈凌讶异的看了他一眼,“这你也能吃的出来?”

    周凯挟了一块鱼腹上的肉,边挑去上面的大刺,边道,“人工喂养的鲤鱼吃起来肉质比较软,不像野生鱼比较有嚼劲。”

    沈凌只能真心赞叹:“你厉害,我就分不出这其中的区别。”

    周凯又指了指碗里的米饭,“还有米饭,你用的什么米,我怎么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米。”

    沈凌开启睁眼说瞎话模式,“是我家一个在乡下住的亲戚送的。具体是什么米,我也不清楚。”

    周凯将挑好刺的鱼肉拌在米饭里,慢慢送入口中,等全部咽下以后就说道:“好久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沈凌看着他脸上享受的表情,只觉得好笑无比,“真的假的?”又问他,“还要不要再来一碗?”

    周凯将碗递给她,“当然要再来一碗。你是不知道,自从我妈出国后,我就再也没吃过这样的家常菜了。”

    两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将一桌子菜吃的差不多,将桌子收拾干净后,沈凌给他上了一杯清茶,周凯仔细看了眼杯中的茶叶,“这是君山银针吧?”

    一顿饭下来,沈凌已经发现他的舌头特别厉害,没想到鼻子也挺尖,那一盒君山银针还是沈凌在侯府当丫鬟时,蕙娘赏她的,她因为不太喜欢那个味道,一直没怎么喝。

    “是君山银针。”沈凌将一盘切开的水果放在他面前。

    周凯轻轻啜饮了一口清茶,“嗯,味道正宗,确实是君山银针。”

    喝完杯中的茶,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等到乌鸡汤煲好以后,周凯就端着汤走了。沈凌简单的将茶桌收拾了一下,就去看自己发表的那篇。

    她将笔记本搬出来连上网,熟练的打出逐风两个字,然后点开网站的女频板块,进入作家专区,直接点了下自己刚发表的那篇。

    即便沈凌有心理准备,但是看到点击量只有20时,心里还是忍不住微微失望了一下。再看评论,一条也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的点击由20涨到了一百多,底下也多了几条评论,不过都是新人过来在文下打广告的,一条真正的读者评论都没有。

    沈凌将发表出来,一是实在忍不住写的那种寂寞,二来也想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她这本的。如今没有收到她想要的那种效果,她索性不再一遍遍查看那本的数据,沉下心来准备一口气将第三本写完。

    写完第三本,沈凌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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