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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休想洗白-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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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若忘情,权当陆演一厢情愿。
时至今日,已无颜面对妻儿。遂,特立休书一份,自行废黜夫权,还汝自由。
附赠天域秘钥,祝汝早日归乡。
陆演亲笔】
颜涟放下信纸,久久不能言语。他万万没想到,陆演的休书不是要休了弑神机,而是休了他自己。幻蛊对他影响甚深,怕是连他自个儿也感到极度无助,以至于心中生出绝望之感。
嘴上对弑神机不闻不问,说什么过往情爱皆是虚无……其实呢?心里别扭得跟什么似的,既怕弑神机不爱他了,又怕弑神机还爱着他。也不想想,这样一封“休书”送到人家手上,谁还能受得了他?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
“嗯?不对……”颜涟转念一想,陆演此举貌似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看他信中罗列自身五大罪状,虽然只有三言两语,但也算是情真意切。初看之下,很容易搏得他人同情。实际上,他的态度却是非常强硬——弑神机如若对他无情,必然会当场把信烧了,因此永远不可能知道陆演也有认错服软的一面。除非那人还爱着他,至少愿意拆开这封休书,才能得知他曾经付出的用心。
如此,方能保全魔皇的骄傲啊!要知道,王者的真心就如同蚌壳里的珍珠,你不去敲碎他的壳子,又怎么能够看到他内里的软弱和珍贵呢?
不过……弑神机多半会把信烧掉吧!颜涟回忆起某人刚才那副死样子,显然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想必他对这封休书也没抱太大期望。或者说,没对他自己抱太大希望。
“表哥啊表哥,我到今天才知道,原来你这么怕老婆。”怕到将自己藏进壳子里,用冷漠来伪装自己,用战争来麻醉自己……
还好他家司马不像某人。就算他们两口子吵翻天,司马还是会调过头来哄他,道歉认错做得不要太顺手。男人还是自家的好哇!
颜涟感叹了一会儿,把信纸放进新的信封。而后捡起“天域秘钥”,却不禁犯了难。
这把钥匙能够开启两界通道,同时也会是点燃战火的直接契机。不管此物是从何处得来,现在陆演要交还给天域中人,都将是及其危险的举动。修者有修者的野心,凡人有凡人的立场。何必要将平静的湖水搅浑?
战争一旦降临,弑神机倒是可以带他儿子回天域,可是如卿怎么办?等到凡间变成主要战场,药王谷真的还能置身事外么?孩子这么小,为人父母的怎么忍心让他的童年在战火中度过?
并非他不相信司马御风,而是……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凡间如果沦 陷,他们这些凡人还能活得下去么?以奴隶的身份,像蝼蚁一样苟延残喘?还是被天域的妖魔鬼怪当成饵料,尽情猎食?要是真的走到那一步,他不敢保证自己还能带着孩子像没事人一般照常过日子。
“此等祸源,不该留存于世。”颜涟喃喃一叹,眼中闪过一抹狠厉。接着转头打量屋内,目光落在熏笼之上,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钥匙。
他起身来到熏笼前,揭开上面的罩子,让窗外透进来的微风把火苗煽动起来。犹豫了许久,终于咬了咬牙,一把将钥匙和信纸一齐扔了进去!
这玩意儿会不会被火烧毁,全凭天意。至于陆演那封表里不一的休书……反正弑神机也不会看,干脆一并烧了,以免留下后患。
天域五将必须留在凡间,谁也别想回去,更别想拉上司马!弑神机和陆演要闹自己去闹,永远也别想扯上两域。
颜涟看着熏笼里的纸张化为灰灰,钥匙也在高温中完全融化变形,长长地舒了口气。不知是出于愧疚还是心虚,他忙不迭将罩子盖上,紧张兮兮地左右张望了半晌,确认没人看见才迅速地退回榻边。
——表哥,你不能怪我。你自私了这么久,难道不能让我也自私一回么……
他坐在榻边缓了缓神,脸上重新挤出笑容。伸手把儿子摇醒,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轻声说:“如卿小乖乖,起来吃东西咯!”
“唔,嗲嗲怀……”被吵醒瞌睡的小懒猪捏着拳头揉揉眼睛,软软地抱怨道。
作者有话要说: 难道我已经丧 失“虐”的能力了?不!我不信!
第70章 70、得知死讯()
却说陆演离开药王谷后,因幻蛊一事前往苗疆,准备向药师班弥生请教一二……
当此之时,灵机豪侠两口子正因为宝宝的事情出现分歧,闹得不可开交。唐无期认为,应该按照孩子生父的遗愿,尽早把他送去大漠。班弥生则认为,孩子还小,鬼知道他那个冷血的父亲能不能照顾好他!与其把宝宝送去大漠那种苦寒之地,不如留在苗疆让他们自己养。
两个大人吵啊吵,吵个没完!小婴儿就坐在摇床里,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他们,不哭也不闹。他比一般孩子早慧,懂得看大人的脸色,乖巧得不得了。除了刚来那两天认床不肯好好睡觉,后面就没怎么给大人添麻烦了。
班弥生把他疼到了心眼儿里。也不想想自己的针线水平,愣是亲手给他做了一件小背心。完了还不满意,把以前搜集的好料全都拿去最好的银匠那里,打了一副苗人的饰品,什么项圈啦、手镯啦、脚环啦、耳坠子……加起来得有小几十斤!
唐无期嫌他不动脑子——这么小的娃娃,弄一大堆银子挂在身上,招人|贩子不说,而且还重得慌。两人为这个已经争执了一回,班弥生没吵赢,这几天都对某人横挑鼻子竖挑眼。
别说是他们,就连寨子里的百姓听说他们家突然冒出了个“小红毛”,也都稀奇得跟什么似的。药师的吊脚楼前,这几天多了好些大叔大婶,没事儿老往屋子里瞅,就是为了看宝宝哩!
“我知道你舍不得,但他终归是要回到他父亲身边的。难道非得等他长大了、认人了,你才送过去?”唐无期自己也疼孩子,但他可不像弥生这么乱来。
班弥生每次听到这话就梗着脖子跟他闹:“是又怎么样!我还要告诉宝宝,他娘就是被那个人害死的,教他韬光养晦、卧薪尝胆,将来给神机报仇!”
“他才半岁不到,你就给他灌输这些?有意思?”唐无期也火了,揪着他的衣领就想揍人。
“打!你打呀!”药师缩了一下脖子,马上又硬气起来,扯开嗓子跟他吼,“我看你跟姓陆的也没什么两样,指不定啥时候我也得步上神机的后尘。”
灵机豪侠捂着耳朵连退三步,脑子里嗡嗡的响个不听,一张俊脸变得比死人还难看。过了许久才撇下那人,转头去看摇床里的宝宝,“还好风儿听不见,否则非得被你震聋不可。”
班弥生反应过来,连忙抢在他前面跑过去抱起宝宝,搂在怀里掂来掂去,生怕他下一秒就会哭出来。
风儿伸出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歪着头看看唐无期,又看看药师,居然咧着嘴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他就是这点最招人疼——既有陆演的大气,又有弑神机当年的乐观。轻易不哭,就算哭了也不会一直耍浑。
唐无期看他们一大一小在那儿傻乐,心头不禁一软。走过去把自家伴侣揽进怀中,服软道:“风儿确实太小了,从这里到大漠路途遥远,路上只怕折腾出病来。你要是喜欢,咱们就把他养到一岁,待他身子骨硬朗了再送去他父亲那里。”
“一岁怎么够!起码养到三岁。”
“养到三岁,你是不打算自己再生了是吧?”
“这个,这个……”班弥生脸色绯红,结结巴巴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先前考虑到他和唐无期岁数都还不大,所以成亲这么多年都没要小孩。可是自从上次的“假怀孕”事件过后,两个人对这事都有点意动。再加上如今身边还有个活生生的小宝贝做示范,其实他们两口子都对孩子渐渐期待起来。
风儿再可爱,终究还是需要大人花费精力去抚养、教育。班弥生要是怀上了,依他那个能折腾的特性,唐无期照顾他都还来不及,哪还有精力看顾孩子?到那时,他们自己尚且自顾不暇,何苦再拖着风儿受累。
要说晚两年再生的话,也不是不行。毕竟之前那么多年都等了,不在乎这一年半载。只不过唐无期担心弥生跟风儿相处得越久,将来就越舍不得他……
别看风儿眼下跟谁都容易亲近,以后长大了还是会埋怨他们没有帮他寻找亲人吧?陆演再不好,始终是孩子的亲爹。没听老话常说么,血浓于水。
班弥生也不是不听劝的人,见自家男人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只好点头答应:“那好吧,年底就把他送去大漠。”
唐无期满意了,抬手分别撸了一把伴侣和宝宝的脑门。
小红毛趴在大人怀里,拿他那双血红色的大眼睛东看看、西看看,忽然把脑袋扭向一边,冲着门外一个劲儿地张望。
药师怕他待会儿把脖子给扭了,赶忙拿手托住他的后脑勺。然后顺着宝宝的视线往外一看,差点把魂都给吓没咯,“糟!大红毛找上门来啦!”
——他口中的“大红毛”,除了陆演还能有谁?
只是此人来得过于突然,不知是否已经知道了弑神机离世的消息,特意前来讨要儿子。还是说,他来这儿的目的单纯是想找麻烦?班弥生拿不准,心里总有些忐忑。
“你先把孩子抱进里屋,我去会他。”灵机豪侠双目一利,对伴侣使了个眼色。待他们进了里屋,自己才摸了一把暗器在手,转身走到屋檐下,面对来人。
陆演仍是那身万年不变的黑衣,红发飘飘,身姿傲人。五年不见,他的气息明显比以前更加凝练,神情仪态也比当年更为成熟稳重。不过单论外貌,差别倒是不大。
与之相比,唐无期的变化则要大得多。他看上去就像一位普通的农家小哥,穿着最常见的皂染短褐,腰上系着一条青须布带,黑发高高地扎在脑后。一点也不像当年阴狠毒辣的头号杀手。
川南多雨水,此前刚刚下过一场小雨。潮湿的空气夹杂着泥土的味道,彰显着苗疆特有的风土人情。
陆演见到这人,知道药师必定也在家中,于是开门见山地说道:“久违了,灵机。吾今日前来,是有一事想向药师征询,可否请他出来一见?”
“血煞,你怎么也跟你老婆一样——越来越不懂规矩。”唐无期在面对药师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好脸色,此时自然也不例外。
而他之所以当着对方的面提到弑神机,无非是想从他的言行之中揣测他是否已经得知了妻子亡故的消息。况且,当年班弥生和妖道亲如兄弟,恨不得同穿一条裤衩,他和陆演因为这段友情可是吃了不少飞醋。杀手素来跟妖道不对付,魔皇也是知道的。所以一见面就说这种话,反而合乎情理。
“你也跟你老婆一样,越来越粗鄙。”陆演毫不客气地呛了回去。一如当年那样,谁敢说自家爱人半句不是,立刻释放满|满恶意。
唐无期冷眼看着他,陷入了沉默。
这人的精神状态还不错,看来他并未得知弑神机的死讯。这就奇怪了……连外人都知道的事,他这个“丈夫”居然不知道?妖道从怀孕到生子,中间起码要历经十个月的时间。陆演到底有多久没见过自己媳妇儿了?
“原来你真的是个混蛋。”杀手很少骂人,但他今天实在克制不住骂人的冲动。
陆演不明所以,甚至怀疑灵机豪侠又被药师灌了乱七八糟的汤药,开始说胡话了。可惜下一刻,对方说出来的话却令他当场呕血——
“我和弥生日前得到消息,妖道过世了。而你这家伙,居然有闲心到处乱跑……呵!陆演,你的良心不会不安么。”
“这玩笑有点过分了。”年轻的魔皇脸色铁青,语气陡然降低至冰点。
虽然他已写了“休书”,并且决定给那人自由;但他不容许任何人污蔑他的爱人,更不允许别人诅|咒他!他们的儿子已经出生了,以神机的手段和心计,养活自己跟孩子不是问题。有了天域秘钥,回归故乡也只需一念之间。
谁能伤害他们?谁敢伤害他们!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人还有上万年的寿数,就算他陆演化为白骨,对方也依然会活得好好的……
唐无期看穿他的心思,冷声打击道:“他是死于难产。你我都晓得,修者再强,即便达到司马御风那样的境界也还是会有跨不过的坎。何况他当时怀着身孕,又在野外独自分娩……”
未免魔皇自欺欺人,杀手只好将数日前遇到白衣人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讲给他听。以唐无期的小心谨慎,都无法从那人身上找到任何破绽,可见对方的可信度非常之高。且不说他的话是否完全真实,但他见过妖道、而且和对方有过一定程度的交流,这是可以肯定的。
结论就是:弑神机确实死了,死于难产。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陆演听完之后,目眦尽裂,面孔极度扭曲,犹如深渊之中爬出的厉鬼!紧接着,就见他眼中骤然滑下两行血泪,真气逆流,金冠炸裂,红发四散飞扬……状似疯癫!
“陆演你!”唐无期骇然色变,刚要出手封住他的穴道,却见对方蓦地转过身去,朝着某个方向爆射而出,转瞬之间就失去了踪影。
第71章 71、唯有葬心()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茫茫无边的荒野上,红发黑衣的男人跪在草丛里,用双手丈量每一寸土地,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什么。
此时正值春末夏初,野草茂密,长度过膝。他在地上不停地摸索,翻看每一片草叶,不放过任何一块石头,焦急地寻找某样东西。看得出来,那东西必然是他心爱之物,否则又怎能令他如此失态?
草地里的湿气很重,他又是整个人跪在地上,衣服裤子没多久就弄脏了一大片。加上那副披头散发的模样,看上去跟流浪汉没什么区别。如果有人认出他的身份,想必也会大吃一惊吧。
——堂堂魔皇,竟然像个疯子一样在这儿拔草挖泥!
“神机,神机……你应我一声……你在哪儿……”陆演双眼充|血,思维涣散,只知道一味地寻找那人可能留下的痕迹。每看到一块石头,就将它捡起来反复抚|摸,神经质地说上几句胡话。
这里是绘方城以北五十里外的郊野,按照唐无期的说法,弑神机最后待过的地方就是这儿。时隔半年,草木兴替。要想找到他当时留下的痕迹,谈何容易!
可陆演不管!他只想找到他,找到他,找到他……
我的眼睛为你而看,我的耳朵因你而闻。假如有一天再也看不见你的容颜,再也听不到你的声音……要这双眼何用?要这双耳何用?陆演此生,宁负天下人,唯独不负卿!
“应我一声吧……我知道错了……”他唯恐错过半点蛛丝马迹,早就摘了手套,光凭一双肉掌在地上又搬又挖。指甲折在泥里,血水流了一路,仿佛失去知觉一般浑然不觉。
绘方城之战,他去的时候神机已经逃离现场。陆重魇和君怀眦杀兴高涨,如果不加以阻止,恐怕会引来更大的麻烦。是他当时想得太过简单,以为神机离开那里就能安然无恙,以至于自己也搅进了混战,而不是第一时间去追他。
也不想想他那时怀着八个月的身孕,即将临盆,身边怎么能没有一个照应的人!
“我怎么会这么蠢,让你流落到这种地方……你冷吗?饿吗?害怕吗……我原本以为,你定是恨惨了我,不愿再见我的了。可是你……”
可是你宁愿回归地母的怀抱,也不愿意与我共享同一片天空!你好狠的心肠!好狠的心肠啊——
不该相识,不该相爱,不该在你流泪的时候心软放你走。有个傻瓜还没来得及告诉你,罗刹海的每一株狼毒花都是他亲手种的,以此纪念你们在一起的每一个日日夜夜。你亲手做的彩石额环,他最喜欢不过了,只是一直都舍不得戴……
还有好多话想说,还有好多事想做。但一切都只能化作一句泣血的呼唤:回来!
视线越来越模糊,神志越来越昏聩。当他终于抬起头颅的时候,眼前看到的只有一片漆黑。是因为天黑了吗?
不,只是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坠入了永夜。
一下子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这样的打击即使对魔皇来说也是致命的。陆演跪倒在草丛中,双手紧紧地抱着脑袋,捂住耳朵,把自己蜷成一团。
“幻觉,一定又是幻觉!他是妖,他不会死……不会死……”
每一个错误的节点都变成了此时悔恨的根源。恨从前没有多看他几眼,恨自己对他说了难听的话,恨去年春天没有带他去看故居房檐下新筑的雀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全都浸润着那人的身影,占据生命中所有的爱恨悲欢。
胸腔像被掏空了一般,风一吹,回荡着呼呼的空响。
支离破碎!支离破碎!再也补不上了。
“你不能这么对我。”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字仿佛都是在抽取他的生命。
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无畏,甚至对幽冥地府充满向往。既然那是他的爱人长眠的地方,便也应该是他陆演毕生奋斗的彼岸。
——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既已相许,势必相随!
陆演浑身一震,眼中再次回复光彩。就见他跪坐起来,突然用沾满泥土和血迹的右手抓向心房!这一爪下去,附带着九层内力,当即便把衣物破开一个大洞。紧接着,鲜血喷溅而出,染红大片草皮。
只听得“噗”地一声闷响,一颗鲜活的心脏竟被他硬生生挖了出来!那东西初时还能砰砰跳动,在他手上停留了好一会儿,才逐渐失去活力。
男人跪立在夜色中,一身是血。身体晃了两晃,居然没有倒下。仔细一看,他胸前的伤口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自行愈合,空洞的胸腔被一种青灰色的物质迅速侵蚀。那是尸毒复发的征兆!
他如此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连潜伏在体内的尸毒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自动冲破《玄玉功》的压制,占据主导权。若非如此,一个大活人失去了心脏焉能不死?尸毒的特异之处,正是在于它能把宿主变为活死人。
陆演当初深受其害,没想到今天反倒被它误打误撞地保住了性命。可惜……这并非他之所愿。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他还能亲自把心葬在这里,陪伴亡妻。
“徒手剜心,这滋味实在令人着迷。为夫将来下了地狱,可将它作为谈资,细细说与你听。”陆演把冷却下来的心脏放在一旁,用双手继续刨土,看起来心情竟然不错。然而他这副半人半鬼的模样,走出去不知要吓坏多少人呢。
泥土里参杂了不少石子,又有草根虬结,因此并不容易挖掘。手指持续受力,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纷纷折断,露|出森森白骨。陆演神情庄重,恍若未觉。手脚对他而言只是用来刨土的工具,断不断又有什么分别?
若是说到痛,这点疼痛又怎么能与失心相比呢。
这里既然是神机最后待过的地方,那他的亡灵肯定也在此处徘徊未去。想到这个,陆演心里总算有了些许安慰,神情温柔地自语道:“你记不记得咱们大婚那天,你说以后的衣服都由我洗,饭菜则由你来做。可是婚后所有家务都被你一手包揽,原因是你嫌我笨手笨脚,洗坏了你最喜欢的那件纱衣……”
西域男人素来粗犷,哪里懂得轻手轻脚。神机的东西又是从天域带来的,件件金贵无匹,一不留神就弄坏了。他总说陆演败家,大约就是因为那些报废了的压箱底。
那时陆演这个“摩国圣子”尚且有名无实,家里最穷的时候连粗面大饼都吃不起。神机不会武功,还偷偷跑到戈壁滩去挖陷阱,想猎点狼肉回来充饥。慕雅私底下把这事告诉了他,他后来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地争夺王位,目的就是为了让媳妇儿过上好日子。
婚后三年,朝夕相对。不仅没有半点厌倦之意,两人的感情还愈加升温。
那一天,埃罗沙离开后不久,神机突然失去常性,变出狂化妖体,血洗罗刹海!正巧陆重魇前来探望儿子儿媳,撞破此事,势要除此祸根。陆演无法,更担心神机的身份败露会招来杀身之祸,只得将他幽禁于地宫之中。至于天域会不会来犯,他确实从未真正放在心上,只是在忍不住动摇的时候用这个理由来麻醉自己罢了。
神机是妖——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要防着他,以免将来酿成更大的祸事。
“哈哈哈哈!可笑,可笑啊!”陆演仰身狂笑,眼中再次溢出血泪。便听他嘶声哀嚎道:“再过一年我就能杀了陆重魇,到那时再也没人能动得了你……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
原本他已经计划周全,花费四年时间铲除埃罗沙和陆重魇的所以势力,然后就放神机出来,跟他道歉认错,求他回心转意……但是,神机却在那次欢|好之后默默哭泣,甚至在睡梦之中念着“回家”二字。
陆演心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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