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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休想洗白-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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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凡夫,焉敢欺我天域无人。”
云华仙阙之中,一人轻衣缓带,负手立于朱红色的阁楼顶端。只见他脚踩宝顶,目光如炬,端端注视着不远处的白银飞瀑。四周充斥着水汽,由下而上,翻滚升腾,好似蒙蒙仙雾挥撒其间。
初观此人,眉如鹰翼,眸若点漆;鼻似悬胆,口若含樱。不是女子,更胜娇娥!单单一眼便能屈人之志,真乃世间少有的美男子。
再看他的衣着:内里穿着一件鱼鳞纹的窄袖直裾,外面配有成套的云纹软甲。通身上下金灿灿的一片,不显庸俗,反而衬托出这人的高傲不群。
狂鸾豪侠——相传,他的真身便是一只金色的鸾鸟。这些虽是戏言,但也不失为对他的侧面写照。
鸾鸟,本是凤凰的一种。其性之烈、之狠、之阴毒却又有失神格,是以降为妖怪之属。君怀眦外号“狂鸾”,可见他的性情亦是如此。
君,是君临天下的“君”;怀,是闳识孤怀的“怀”;眦,是睚眦必报的“眦”。名如其人,人如其名。
当此之时,已是日上中天,云华仙阙却因水雾笼罩,呈现出一派氤氲之态。阳光被升腾的水汽阻隔,衍射成一片色彩斑斓的天然穹顶。朱漆浇筑的阁楼更是如同嵌插在深谷之中的一簇花朵,万绿丛中一点红。
忽见一抹靓丽身影出现在瀑布前的白玉拱桥之上,正款款向阁楼的方向走来。
此女子着一身广袖留仙裙,外面罩一层孔雀纱制成的褙子,手臂上挎着曳地的云瑛绣带。纵观其人,步态婀娜,容颜昳丽,与君怀眦正好相配。
“夫君因何动气?”她不是别人,正是狂鸾的结发妻子——廿玉娇是也。
五年来的浓情蜜意,让她养成了撒娇的习惯,每每对着那人,出口之时都会不自觉地带上一两分娇'嗔。君怀眦虽不受用,但也安然处之,颔首答曰:“无事。”
玉娇得此答复,并不满意。但她绝没有笨到在对方摆明不想回答的情况下,还去追根究底。她家夫君是个极其自我的人,即便身为结发妻子,她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抚其逆鳞。
因此按下这个话题,改口说道:“明年的顺星节排名大会提前到今年腊月,夫君是否准备动身?”
若是换作以往,君怀眦必不会依约前往。不过今年发生的几件事情,恰好勾起了他的兴趣。便听他沉声言道:“血煞豪侠应当也在受邀之列——我正想会会此人。”
胆敢欺辱天域中人,断难轻饶!
玉娇点点头,盘算着如何打点行装,才不会惹得夫君不耐。兀自沉吟许久,忽然美目一眯,抬首望向高楼之上的某人,委屈道:“夫君站那么高做什么,妾身又不是老虎!就不能下来好好陪我说几句话?”
君怀眦垂下头,俯视娇妻,说出来的话简直气死人不尝命:“山不来就你,你何不来就山?”
“好哇!你不来就我,那我便去就你。”廿玉娇双手插腰,磨牙道。
随即绣带一挥,施展起绝世轻功。穿着绣履的细足依次踩在飞檐之上,如同一只灵活的燕子。层层攀升间,转眼就到了对方面前。
她向来喜欢玩'弄百般花样,因此故意在最后一步踏错方位,身形猛然偏倒,险险便要跌将下去!君怀眦知她促狭,心中很有几分恼意,但也忍不住伸手扶住她的柳腰,皱眉骂道:“摔了怪谁!”
“当然怪你!”玉娇趋势搂住他的脖子,凑过去亲了对方一口。
“……”君怀眦偏头想躲,却未成功。料想自己的脸上定然留下了唇脂,眉头更加难以舒展了。
玉妖不敢再惹他,连忙从腰封里掏'出丝巾,轻轻地帮他擦拭。语气讨好道:“夫君依然是肤若凝脂,美如冠玉。妾身好生羡慕。”
“你这是夸我?”
“自然是夸你。”
“那夫人今晚睡房顶吧——吾便是这样修炼而来。”君怀眦抱着她,一同退到瓦顶平缓处。随后松手退后,立场坚定地摇摇头,拒绝她的靠近。
“不要啊!”玉娇尖吟一声,扑上去抱住那人,假哭道,“妾身不依!咱们还没生宝宝呢,怎可分居!”
“……”堂堂狂鸾豪侠也只能在心里轻叹一句:女子,果然难养。
第27章 仙剑造访()
天域五人,现已出动其一。而且此人还是五个人之中独战能力最强的仙剑豪侠。
君怀眦之所以不急于出面,亦是因为知道有人已经着手处理此事。
算起来,当初正魔大战的时候,君怀眦还和厉鸣蝉一起合攻过弑神机。那时,他们与妖道分属敌对阵营,有着不可调解的利益冲突。至于说如今怎么会变成盟友,这还多亏了后来发生的那场变故……
五个人一齐陷落异界,若不守望相助,难道还要继续拼个你死我活不成?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懂得审时度势。
饶是如此,君怀眦、厉鸣蝉、蝶秋灵三者,与神机顶多只能算是点头之交。哪里及得上司马御风与那人的感情来得深厚。
他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共同'修行,统共六百年的交情可不是说笑的。况且在弑神机投身魔道之前,两人还有过婚约——单凭这点,足以证明他俩关系匪浅。
按照这个套路,陆演和司马御风应该是情敌关系。不过当初弑神机当众悔婚,解除了与司马的婚约;而后者也因为修炼《忘情天书》,逐渐感悟天道,摒弃七情六欲,因而主动承诺日后只将妖道视为异姓兄弟。
如此一来,陆演少了个情敌,却凭白多了个大舅子。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两人关系微妙,隐约在暗中较劲。司马御风看不上陆演,陆演看对方也未必顺眼。这么多年,多亏弑神机从中调节,才避免了直接冲突的发生。
仙剑豪侠与血煞豪侠从来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场景,这已经能够说明问题了。
——所以当司马御风现身于罗刹海的时候,慕雅才会那般惊讶。直觉告诉她,此人是来找茬的。
彼时,大名鼎鼎的剑道第一人正混迹在往来的人'流中,身上穿着一件再朴素不过的天青色襦衫,背后既无行囊也无剑匣。周围的百姓见他一身汉人打扮,自动自觉地绕道而行,并不与其为伍。
罗刹海特指魔皇宫周围的大片区域,因为边缘并未修建城墙,所以不以“都城”称之。即便如此,这里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出入的。
除了特定的几大贵族,老百姓只能在一天中的卯时和申时这两个时间段进'入此地,与贵族进行交互——其中包括赋税的上交、每年例行的物资上贡,等等等等。每到这时,罗刹海倒也难得显出一两分热闹繁荣。因此,百姓们便将这种虚糜的盛况称为“罗刹海市”。
陆演掌权之后,对这等琐事颇为放任。许多百姓便趁机做些偷偷摸摸的小买卖,比如搜罗一些精致漂亮的小玩意儿去讨好魔皇宫的侍女,或者干脆凭借人脉拉拢到欲林中的某位主子。更有甚者,串通贵族子弟私下买卖违'禁物品。这种事情发生得多了,黑'市也就应运而生了。
若不是三年前的那一天,陆演将魔皇城周围的人全部屠戮一空,也许某些人早已忘记了谁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不动则矣,动则雷霆万钧!圣子的凶名由此而来。
正因如此,这些商贩,以及居住在罗弑海周边的贵族,近几年全都低调了很多。他们学会了察言观色,也学会了感知魔皇宫中的风向,稍有不对便缩回壳里。对于中原人的到来,这里的人当然会加倍提防。
西漠的环境犹其恶劣,一年四季承受着沙尘肆虐。所以本土居民出门前都会佩戴防风纱或者兜帽,衣服尽量节省布料,以达到防晒、防尘、透气的目的。
西域汉子大多体形雄壮,肤色要么偏黑要么极白,呈现极端化。女子则多半身材丰'腴,加上胡裙本身野性十足,常常给人以热'情奔放之感。
司马御风那身汉人装束,原本就鹤立鸡群。何况他这人天生带有一种疏离的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很容易和别人区别开来。
慕雅骑在骆驼背上,几乎一眼就认出了他。
昔日陆演与弑神机成婚之日,他来参加过大礼,似乎还担当了证婚人一职。慕雅对他印象不深,而且五年没见,照理说记忆应该已经模糊得差不多了。
无奈此人实在太过独特,仅仅一眼,便让人不自觉地将记忆重新刻画得更加深刻。下次再见,估计想忘都忘不掉了。
此刻已是申时末,离酉时不到半刻钟。百姓开始陆陆续续地退出罗刹海,全程低眉顺眼,不敢发出半点杂音。司马御风却是在人'流之中逆行而上,显得分外醒目。
慕雅蹙了蹙眉,摆手示意身后的护卫不必贴'身跟随。尔后抖动缰绳,驱使胯'下的双峰骆驼缓缓走向某位布衣剑客。
司马御风心细如尘,其实早在卓林慕雅注意到他之前就已经在观察对方了。天域中人的记忆力向来优越,否则在几百上千年的岁月里如何去追溯自己曾经做过的每一件事?所以他第一眼就认出了这名女子。
——她是陆演的师妹,相当于摩国圣子的左膀右臂。
接着,骆驼便停在了剑客面前。出于礼貌,慕雅翻身跳下驼背,单手抚胸,行了一个武者通用的见面礼。
“客人远道而来,所为何事?”她有权这么问,因此也就这么做了。
司马御风的眼睛与常人不同,眸心带着一点深蓝色。当他看着某个人的时候,总是严厉而且冷漠的。只听他不疾不徐地吐出两个字:“神机。”
慕雅对这个答案并不感到意外。“仙剑豪侠”是嫂子名义上的兄长,找上门来是迟早的事——谁让师兄辜负了当初的誓言呢?现在嫂子的“娘家人”亲自前来问罪,也算合情合理。
可惜圣子·艾辛泽现在根本不在魔皇宫中。
“实不相瞒,师兄外出未归,你暂时是见不到他的。”
二十五岁依然风姿绰约的兵燹魔女不卑不亢地与之对视,语气朕重地说道:“关于嫂子的事,内中另有隐情。我最近也在积极调查,并且摸到了一些线索。阁下若是明理之人,不妨听我将此中疑点细细道来,之后再做定夺不迟。”
一个有本事的女人,理应得到尊重。
司马御风观她言辞正直,并没有想要包庇陆演的意思,难得对她的人品多了一分欣赏。于是微微颔首,表示愿意拨冗一听。
慕雅心里着实松了口气!若是仙剑豪侠二话不说上门就开打,那就糟了。师兄不在,谁能接下这人的一招半式?幸好,幸好……
“请!”不论内心如何惶恐,慕雅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客气周到地将人引向议事厅。
第28章 意外相遇()
与此同时,话题的中心人物——陆演——正在返回罗刹海的路上。不知是天意还是巧合,居然让他在怪柳森林边缘碰到了狼狈不堪的黎欣等人。
从中原进'入西北大漠,总共有两条商道可以取用。一条是跨过由戈壁滩组成的“黄泉线”,直接进'入北漠,再依次经过火焰城、多尔斯城,最后抵达北漠最大的民间集市——阴山集。
第二条路,则是首先穿越“地归线”,进'入干赞沙漠。再由沙漠彼端的具象城折转方向,绕过北面的怪柳森林,最终到达罗刹海外围的官办集市。
原本黎大叔规划的行程是走黄泉线,目的地定为阴山集。而且这条路线还是陆演亲口提供的。一开始,他们一行人非常顺利地穿过了黄泉线,中途确实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却不料,商队接下来在火焰城中遭到地痞的刁难,不仅货物损失了不少,还有两名成员受了伤。
为免和那些人再起争执,总把头迫于无奈只好带着队伍绕开火焰城,打算直奔阴山。可惜天不遂人愿,他们在途经火焰城外的乱石岗时,又遭遇狼群袭击!
荒乱之下,队伍被冲散。黎欣为了追回一名慌不择路的商队成员,擅自闯入干赞沙漠,几经波折之后意外来到怪柳森林……
当时,陆演正因埃罗沙的事而心烦意乱,在禁地徘徊不去。雷音豹子依靠以往的记忆,在重阳节后的第三天早晨成功找到了失踪半月有余的摩国圣子。
黎欣到来之时,黑豹主人与他的宠物正好相依相伴,场面倒是分外和谐。
“是你!”黎大叔满脸风霜,身边还拖着一个十五岁上下的半大孩子,乍然见到红毛简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在沙漠中,没有水和食物意味着生命随时都有可能终结。而他们已经在干赞沙漠奔走了好几天,真正到了弹尽粮绝的最后时刻。陆演的出现本来应该带给他们一点儿希望——然而这人却也是两手空空,没有半点物资。
身旁的少年估计是饿急眼了,仗着黎欣与对方认识,便不管不顾地冲着人家的宠物咽口'水:“叔,你说……豹子肉能吃不?”
雷音豹子并非普通兽类,乃是沙漠夜豹的变种,堪称万中无一。它们的寿命是人的两倍,体型流畅矫健,成年后的体长超过壮年男子的身高,单论肩高也可以达到成人的腰际。而且它的皮毛呈现罕见的墨黑色,全身没有一丝杂色,迎着光线却能看到毛发表面散发着一层湛蓝的幽光。
这种豹子极具野性,难以驯化。要想让它认主,必须在它断奶之前亲自接手饲养。陆演这头雷音豹是他初登大位那年,犬戎国的使者献上来的,当时母豹已经被他们杀死。
一年后,奶豹长成威风凛凛的成年雷音豹。在陆演的唆使下,它独自回到犬戎,将当初的使者一家尽数咬死!也算……为母报仇吧。
——你是孝子,吾却不是。
陆演常常对着自己的伴身兽发出此番感叹。本质上,他和雷音豹同气连枝,感情介于兄弟与父子之间。这种关系令他们得以依赖对方。
这少年胆大包天,居然敢打它的主意,也是没谁了。黎欣连忙把他往自己身后拽,干笑着解释:“这不是没法子了么,你别跟小娃娃计较……”
纯黑的豹子伏下脑袋冲他们二人发出威胁的嘶鸣,声音如同闷雷,震得人胸口发疼。而后便见它懒洋洋地踱回主人身边,亲昵地在陆演脚边绕来绕去,样子异常乖顺。
陆演微微弯身,捏了捏戴着金环的豹耳,语气平静地开口:“你们遭遇洗劫了?”
也难怪他会有此一问,实在是他们二人的形象太具有表现力了。一看就是刚刚经历过打劫的……难民。
之前让黎欣走黄泉线那条路,本是考虑到自然因素上的便利,以至于忽略了人为因素。再者,他知道黎欣会武功,所以没有特别在意这方面存在的潜在危机。打劫、杀人是沙漠民族的日常娱乐。他以为黎欣这样的老江湖,不会不明白这一点。
而这导致的结果便是:黎欣觉得自己错信了红毛。陆演觉得自己高估了大叔。
然则事故已经酿成,双方也没有追究责任的意愿,因此再次见面时的气氛勉强还算融洽。黎欣别无他求,只希望这位“本土人士”可以帮他们指一条明路,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刻又会遭遇什么……
陆演正要回罗刹海,不便亲自带领他们离开此地。因而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让虚夜带路。”
“……你确定?”黎大叔搓了一把满是褶子的老脸,指着对方脚下的黑豹问道。很明显,虚夜是它的名字。
雷音豹子是摩国的圣兽,除了本身的形貌特征,它耳朵上的金环也是显著的地位象征。有它带路,必能保黎欣二人在西北大漠横行无阻。不过陆演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了什么,临时改变了主意。
“你们的商队损失惨重,回去以后如何生活?”
黎欣闻言一愕,转念想到自己家中还有一名待产孕夫需要养活,心头不禁升起一股焦躁。再一想,红毛不就是孩子他爹么?对方有此一问,估计是跟他想到一块儿去了。
大叔心道这家伙还有点良心,知道担心媳妇儿。于是回答说:“以后的事回去再说,保住老命要紧。你若是自个儿放心不下,大可以亲自去看他。”
陆演不带任何情绪地看着他,似乎在思考下一个解决方案。尔后便听他说道:“估且由吾做东,邀尔等前往罗刹海一游——那里的珍宝,尽可取之。”
嚯!好大的口气。就跟罗刹海是他家似的……
黎大叔身后的少年用怀疑的眼光上下打量眼前的黑衣男子,然后冲他吐了吐'舌头,公然表达鄙视。就连黎欣都有点被他的“豪言壮语”吓到,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到底是谁?”就算是贵族也不该如此嚣张吧?貌似完全没把魔皇宫里的那位放在眼里啊。
已经带着雷音豹子走出一小段距离的陆演侧过头,狭长的右眼之中镶嵌着血红的竖瞳,在夕阳的余晖下映射'出极致的妖冶。这人的发色、瞳色、肤色、行为习惯……所有细节瞬间涌'入大叔的脑海。
“你是圣子……”黎欣感到口干舌燥,吞咽困难,“圣子,艾辛泽!”
——真正将威势扩展到中原的一代奇人,其实是初代魔皇。红发和日月瞳曾经是许多人毕生难忘的梦魇!陆演显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且见过他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艾辛泽是老魔皇的私'生子,他们几乎长得一模一样!想认错都难。
第29章 肩挑万民()
在那之后,三人一豹便开始往罗刹海进发。一路上,黎欣和他带来的少年始终都在纠结陆演的身份问题,导致气氛有些不尴不尬。
“你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大叔死活不敢相信,站在他眼前的人会是摩国的当权者。
这种事情就好像两个小混混成天勾肩搭背到处晃荡,彼此都认为很了解对方。直到某一天,其中一个人突然换了身皮站在另一个人面前说:其实我是当朝皇帝。
真是活见鬼!
哪怕陆演和老魔皇长得再像,在黎大叔看来也都是巧合。谁会想到自己在路边随手捡到的孕夫,背后居然会牵连出这么大的人物。天上掉馅儿饼可以,但不能随便点个炮仗就把天给炸塌吧!
岁数大了,果然经不起这些。
“吾未必是你心中所想的那个人。”陆演走在前面,和雷音豹子并行于沙丘之上,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度。
风声中传来他的话语,不冷不热,带着七分疏远三分洒脱:“吾可以是任何人,其他人当然也可以取代吾。你之前并不敬畏艾辛泽,如今又何须另眼相待。”
外界只当他是暴君,何曾真正了解过他这个人?他可以是“艾辛泽”,也可以是“陆演”。对大多数从未见过他的人来说,他不过是个平凡的路人。
于黎欣而言,他或许连路人都不如——因为头上早已被掼上了“负心汉”的污名。
“对啊!”黎大叔想通这一点,顿时挺直了脊梁骨,朗笑道,“你虽是摩国的土皇帝,我却没有必要怕你。当年你父亲都没能打下中原,你又岂能拿我一个中原人如何?”
陆演沉默不语,心想:吾要掐死一个糟老头还是很容易的。
然而黎欣下一刻就学会了打蛇打七寸:“再说你还有把柄在我手上,那就更不能对我不利了。相反,你还应该好好拉拢我。”
一旁的少年原本像小媳妇儿似地缀在他们身后,自刚才大叔叫破陆演的身份之后就不敢出声。这会儿听到黎大叔话里有话,貌似抓住了摩国圣子的小辫子。不禁燃起了好奇之心。
就见他缩手缩脚地蹭到黎欣身边,刚想开口,冷不丁吸进一口沙尘,剧烈咳嗽起来。好不容易缓过劲,又贼心不死地凑过去小声耳语:“叔,你抓着他啥子把柄了,讲来听听嘛。”
黎大叔眼珠子一转,含笑觑着某人的背影,故意提高嗓门儿大声说:“唉呀!这个嘛……我忽然想到前不久刚过了重阳节,那可是一家团聚的好日子——就是不知道某些人有没有那么好的福分了。”
他走后,小院里就只剩下银霄一个人。何况那厮还挺着个肚子……陆演要是有良心,怎么着也该去看看吧?
大叔虽然不知道他们因为什么事情闹得不可开交,但他看得出来,艾辛泽对银霄并未死心。而他家里的某个懒货也由于孩子的关系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为人处世多有忍让。
他俩复合的希望不是没有。现在就一棍子把陆演打死,未免言之过早。
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太重要了……
作为过来人,黎欣非常能够体会那种将为人父的心情。别说艾辛泽,就算是他老子,当年不也一样被生下“老来子”的圣君拿捏住了么。
不过这些终归是圣子的家事,黎欣还没有胆大到四处宣扬的地步。因此随口胡诌了两句,把少年打发到一边。然后快走两步跟上陆演,低声问:“他过得怎么样?你到底有没有去看过?”
“若你再年轻十岁,今日必定难逃一死。”红发黑衣的年轻男子面无表情,目不斜视地往前走。但他表达的意思已经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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