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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安墨-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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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娘:“”她可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安墨听听里边,没什么声音了,便拍拍手,打道回府。

    留下翠妞焦急的跺脚:“安墨,你刚刚的话到底什么意思啊。”

    安墨头也不回道:“你待会就知道了。”

    自觉完成一件大事的安墨回到家后,再见李铖如常去了杂物间,也就没有往日的愧疚和纠结了。

    第二天,安墨醒来,发现李铖果然堆了些木材,一本正经的做着什么。

    关于起床这事,于安墨来说,8点都算早了,何况李铖天天6点不到就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怕被拆穿安墨特意起早了一段时间,可慢慢的没有引起什么异样,加上她独自在家的时候也多些,因此安墨又慢慢恢复了前世颓废的生活习性。

    这一次李铖回来,每天晚上,安墨都告诫自己,明天要起早点,可到了第二天早上还是死活睁不开眼,于是明日复明日,于是安墨就坦然了,起得晚就起得晚吧,反正他也不能骂她,既不会扣分,也不会扣工资。

    等安墨带着乐乐和壮壮吃完早餐后,李铖仍在劳作,没有一点吃早饭的打算。

    安墨终于忍不住问:“你在做什么?”

    “做门。”李铖道:“院子那门坏了,里面的木都腐了,安不上栓子,我打算做个新的。”

    新门?安墨看着简陋的院子,糟心的栅栏,兴奋道:“干脆咱们建新房子吧!”

    李铖:“你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啊。”

    安墨兴致勃勃:“你看,这院子里的屋子太少了,院子也小,乐乐和壮壮都腾不开身。”

    李铖看着两个在院子里撒丫子跑开的小崽子,哪有一点腾不开身的样子。

    安墨还在劝说:“这屋子都是好多年前的了,其实屋里可多坏的地方,与其一直修修补补,还不如重新建一个呢?!”

    这屋子是李铖父母留下的,因他当兵好些年在外,屋子早就败坏,屋顶漏的地方都是勉强修补好的,事实上,这次李铖有了回来的心思,也是打算重新建房的,只是不是现在。

    “暂时先补补吧!”李铖耐心解释:“这边冬天来得比较早,入冬了,什么活都做不了,到时候请不到人帮忙。砌屋得明年开春过后再说。

    安墨有些失望:“哦。”

    一时之间,两人都不再说话。

    安墨趴在桌上,昏昏欲睡,突然乐乐跑了过来抱着她的腿。

    这两个月,孩子长得很快,一天一个样,乐乐虽还是没有壮壮结实,也是肉嘟嘟健康可爱的模样了。

    “娘。”乐乐拉着安墨,指着柴房的门:“小鹿。”

    是了,该到小鹿吃饭的时间了。

    乐乐有一样很奇异的本事,他对时间非常敏感。若是前一天某个时刻做了一件事,第二天同一时刻他总会准时提醒安墨。

    因为这个,有一段时间,安墨总哄着乐乐多说些话,她很害怕孩子是因为自闭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才有这样一门特长,好在乐乐看起来和普通孩子没什么区别,也没表现出异样。

    壮壮早就踢着秋跑远了,原本对气球失去了热情的他,因为安墨换了一个颜色更鲜艳更好看的球,又重新燃起了踢球的兴趣。

    他听到声音,懵懂的转身,才发现乐乐没跟在他身后和他一起玩了,于是壮壮蹲下身抱起秋颠颠的跑回身旁,然后把秋塞到乐乐怀里:“踢。”

    壮壮似乎有点大舌头,说话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一着急,说出的话便谁也听不懂了,因此他不大爱说话。

    乐乐接过球,伸手拍拍壮壮的头:“乖。”还拿胸前的围兜帕帕在壮壮脸上胡乱擦拭一番。

    这番动作完全是学着安墨平日里对他的样子了。还有,学得快,也是乐乐一大特色。

    安墨把球放在桌上,而后牵着两个孩子往旁走。乐乐和壮壮已经习惯李铖那么大个人时不时的出现在家里了,可是对他的兴趣却不大。

    “来。”恰好,今天李铖是砍了颗新树,树上还有枝叶呢!安墨拿着一根被切下的枝桠,带着孩子往柴房去。

    羊吃的草是早就堆在那里的,那是吴氏两个儿子打的,因他们家也养了羊,因此打草总会顺便替安墨多弄些,一只小羊吃不了多少,现在还有一堆呢!

    难缠的是两只鹿,这两只鹿每日除了草以外,必定要吃些别的,比如蔬菜、水果、糕点之类的。

    安墨觉得它们有一日能成精去。

    把枝桠伸向小鹿,小鹿乖觉,凑过脑袋,闻了闻树枝,而后慢慢吃着上边的叶子。

    “娘。”见小鹿吃的开心,乐乐抓着安墨的衣摆:“乐乐也喂。”

    安墨磨砂两下枝桠,这树的皮格外粗糙,她还怕小孩的手会破皮,只扯了几片叶子给乐乐。

    乐乐拿着叶子后,也没有不满,只努力的踮着脚,拿叶子去往小鹿嘴边凑,无奈小人儿太短,无论如何也凑不上。

    ‘噗’,安墨再也忍不住在一旁哈哈大笑起来。

    李铖听见女孩的小声,停下手边的动作,伸头望向柴房,看见那边情形,嘴角抽搐。他发现,安墨特别喜欢捉弄人,无论是老来找她的几个小丫头,还是乐乐和壮壮,她似乎特别爱看人家吃瘪的模样。

    “娘。”垫脚垫了好久,乐乐还是没有如愿以偿的喂上小鹿,娘却在一旁笑话他,乐乐觉得好委屈的。

    他平时喂小鹿,都是喂常常的草和大片大片的蔬菜叶子,从未出现这样的窘况过。

    安墨憋下笑:“娘抱你。”说着一把抱起小孩。

    乐乐终于如愿以偿。小鹿吃下那两片叶子,还顺势舔了舔乐乐的手,乐乐痒得直笑。

    李铖看到安墨拿出一块白色上边什么花纹图案也没有的帕子,给乐乐擦了脸再擦手,然后才哄着乐乐出柴房的门。

    壮壮对只能在家里骑着,不能骑出去玩的小鹿没什么热情了,这孩子活泼好动,对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因此只在一旁看着,见乐乐完成喂小鹿的任务后,迫不及待拉着他走:“踢、球。”

    安墨收好用过的湿纸巾,她发现湿纸巾是个神物,既能沾水又能拧干,比帕子方便,比纸巾好用,实在是居家必备之良品。

    两个孩子出门便手拉着手跑开了,安墨抬头正好对上李铖看过了的视线,男子正看着她,脸上带着奇异的笑容,安墨莫名觉得,面有些热。

第二十九章 写书() 
李铖一直以来都觉得安墨虽看着稚气未脱;但能把孩子照顾的很好,其他方面不在行也没什么,此刻看了她和孩子的相处,觉得自己当初真是有眼光;一眼便相中了个会照顾孩子的好媳妇。

    安墨当然不知道李铖此时的想法了,她若知道一定喷他一脸口水。

    此时安墨只是觉得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周遭气氛略显暧昧,‘咳’;她不好意思的撇过头;指了指柴房道:“这屋子气味好大,咱们把鹿放山上去吧!”

    李铖笑了笑;继续手上的动作;如她所愿,转移话题:“快冬天了,如果放到山上;它们不知道活不活得成。”

    这两只鹿进过陷进;都是受了些伤的;加上被人圈养了一段时日;也不知道放回去会不会被族群接纳。

    “不是放生。”安墨解释:“咱们在山上搭个棚子;把它们拴在那。到时候,我们定时去看看它们。”

    李铖调侃:“你之前想养着它们当驴使唤,现在又想把它们当看山的护院了。”

    安墨撇嘴,她之前不知道,后来才领悟到野生的动物有多不好驯服,可仍然嘴硬不肯承认:“当看护怎么了?!”反正那匹成年鹿可有个性了。

    李铖无奈应了,他也觉得家里多了那些个牲口气味大的很,偏偏他和安墨都不大会打理,本来早想处理掉的,安墨又不让,这么看,让它们住山上去也好。

    “那成。”李铖道:“过两天我去山上搭个棚子。”

    这样,建新房这些事也能往后缓缓了,不会再揪着不放了吧!

    安墨显然不知道李铖这一番心思,只是转移话题后,好歹自在了些,感觉周遭气息氛围不那么奇怪,她问:“费工夫吗?!”

    “没事。”李铖头也不抬:“就随意搭个棚,盖上些稻草,能遮点雨挡些风就够了,它们本就是野生的,不用太娇气。”

    “哦!”安墨应了。反正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提养这些大型生物的事了,宠物首选,还是猫猫狗狗好。解决一桩心事,她便又坐回院子里那张长凳上坐着。

    也不是安墨喜欢待在屋外,实在是卧室里光线太暗,而且拢共就一个窗口,还是对着院子前边的方向,压根进不了几缕阳光,再者这屋子毕竟是土砖砌的,很容易就受潮了,老待在屋里也不好。若是她自己的房子,她早装上电灯了,可惜不是。

    安墨拿了一叠纸在写字,原身安茉虽然是个不大懂人情世故的小姑娘,但是这小姑娘读书确实是好,书背的快,解释一听就明白了,偶尔来了灵感还能作上首诗,好几次那位秀才爹都可惜过,女儿不是儿子,不然准能中举。不说别的,至少把那后娘生的儿子比到尘埃里去了。

    安墨继承原身记忆的时候,属于翻书式继承并非植入式,也就是说,她只是浏览了一遍安茉的人生,并没有切身体验里边的人物感情等等,但奇怪的是,安茉读过的书却扎扎实实印在了安墨脑子里。

    虽然有些书太生涩意思可能不明白,但是前世是标准理科生的安墨,现在能背好多古文,这也算是挣了吧!

    这个时代的书卖的很贵,而且和现代工艺品一样,明明已经出了印刷术,而且印刷出版的书每个字大小一致,手工抄写,毕竟是人力而为,偏偏手工抄写的书却比印刷出的书卖的价格更高,而且高出好些倍。

    安墨不知道此时文人风气这回事,敢抄书去卖的,那手字必定是拿得出手的,因此手抄本要么是抄书的人有名,要么是被有名的人发现抄那本书的有文采,而且,其实有事没事,成天抄书只为了卖钱的人,其实也不多。

    安墨不太懂这事,但鉴于商城中并没有古代文言文的书籍卖,如果要买必须得定制,定制的价格又很高昂,安墨决定花上些功夫自己写一套书出来。

    反正离孩子上学启蒙,还有一段时日,够她写出好些书了,也能省一笔花销。别人她不管,可乐乐和壮壮好歹是她带出来的,她一个重点本科出生技术型人才,怎么也不能让孩子成为文盲。

    另一个原因是,实在太无聊了好吗?!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看到大妈们,她们手里都有各式各样的活计在,不是在做衣服就是在打络子,不是在编篮筐就是在整草绳,以前安墨还觉得大家太勤快,现在看来,没事干无聊也是一个原因。

    同理,没有漫画的安墨就和没有泡沫剧的妇人一样,懒散了好几个月后,终于坐不住了。

    她买了纸笔开启了写书生涯。安墨也不定死了自己每天一定要写多少,多久就要完成,纯粹用来修身养性打发时间了。

    这个朝代历史来源,原身安茉没关注过,因此安墨也不大清楚,但从安茉的记忆中得知,安墨知道这里幼儿启蒙的书是千字文和幼学琼林,至于后世大家都知道的百家姓和三字经这里却没有,而传承千年孔老夫子的论语依然是书生必读考生必背的。

    从这里可以猜测,这世界也许春秋时期和前世世界有着差不多的历史,宋以后或者就改变了。

    安墨先写的就是千字文,原本她觉得已经买了几本的幼儿学习卡片,千字文就不需要了,她之前以为千字文纯粹是认识字的书。后来翻看了一些记忆,安墨才发现千字文是本很有意思的书。

    千字文是由一千个不重复的汉子编排而成,可是里面内容却衔接成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其中一句‘云腾致雨,露结为霜’,基本一看就明白意思。

    可每每秋收、打猎、大型活动前,这里人们仍会杀个鸡、祭个祖、算个日子等等。这村里是有村塾的,连着几个村的农家汉子不见得能出口成章,却多多少少认识些字,这里的人并非普遍是文盲。

    其妙的,是千字文中已经涵盖了各式各样的知识理论,但是一旦连续几月不下雨,似乎大家首先想到的仍是是否触怒了神灵先祖等等理由。

    这些暂且不提,总之安墨回忆了以后,推翻了先写幼学琼林的打算,先从千字文开始。

    安墨手中的纸笔是在李铖回来前就买好了的,她买的是有底纹和图案的那种纸张,给乐乐选得是有可爱兔子萌系纸张,给壮壮选得的是有斧钺钩叉等兵器的酷系纸张,而且纸张散发香气。

    安墨觉得,这样好看的书,小孩子应该会喜欢吧!喜欢了就不会把书随处乱丢,而会时时翻看了。安墨没有教学经验,也不知道如何教育小朋友,她此刻不知道,这样的书本其实非常容易转移小孩的注意力,毕竟这些图案是在纸张周边和文章内容是没什么关系的。

    这些事暂且不提,反正安墨也预料不到。

    安茉学得字体不少,但她用的更多的是女子多用的簪花小楷,安墨自己前世也学过书法,不过她上的是那种兴趣班,因此毛笔字只能说还算拿的出手,能骗骗外行人,其实写的很一般。

    不过现在不同了,安墨已经是20版本了,毛笔字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好吗!!

    给小孩启蒙,安墨也没打算炫字体,只用了比较规矩的正楷。

    李铖见安墨写字,手上的动作更轻了,按理说他从少年时便待在军营里,应当是不认字的,可他运气好,曾和人学过一些,出于对曾经的教过他字的那位大哥的尊敬,他对读书人一向客气几分。

    若不然,当初他也不会插手买下安墨,这么些年,他见过日子过不下去的人也不少,也没有各个都去出手相助。待回安墨,当初不就是因为听一旁看安家热闹的人说了句‘安秀才这一去,他那闺女可就没好日子了,听说是读了好些书的呢,可惜了配这么个人’。

    因此哪怕安墨不大会干农活,李铖也没觉得有什么,现在看安墨写字,李铖倒是挺高兴的。

    停下手中动作,李铖拿了边上一截粗壮点的木头,家里门栓上那块铁制的锁还能用,他只是削好一个木栓,再装一遍就好,因此很快就弄好了。

    他打算给两个孩子做一个木马,能前后摆动的那种,他发现壮壮特别喜欢爬到鹿背上玩,乐乐身子骨又有些弱,便想着做这么个玩意给他们。

    “啧。”安墨撕下第一章纸,废弃不要,刚刚没集中,写着写着就写成横版的了,而且古人的书其实是没有逗号句号的,可她总不自觉的随手就画了个。其实在她看来横版也没什么,但万一两个孩子读书有天分呢,可不要在启蒙的时候就有一些转不过来的习惯。

    把纸揉成一团,安墨没有立刻再写,而是先磨了会墨。

第三十章 婚事() 
关于两个孩子日后;安墨也没有想着给孩子们挣下多少家产什么的,只是想着怎么样也要把孩子送去上学的。

    士农工商在安墨眼里没什么高低之分,可时代如此,秀才能见官不跪;举人能免田地之税,安墨觉得,虽不一定要去当什么大官,但能让自己社会地位高一点也是可以的。

    定了定神;安墨沉静心思;重新开写,安墨买的纸张是a4规格的;比时下的书要大许多;可因为纸张四周有一些设计,页边距定的很大,所以;一张纸其实也不过写了四竖;每一竖只写了八个字;没过多久;桌案上便摆了好几张写好的。

    安墨起身;毛笔字必须要放一放才能干,桌上摆满写了字的纸后,她就停了下来,打算休息一会。

    李铖削了树皮,就见安墨坐在那里,双手在眼角周围按着。

    安墨做眼保健操呢!

    晚上,安墨不太想弄什么饭菜。概因前天晚上安墨好不容易极其难得炒了三五个菜后,李铖居然背着安墨把厨房里撕了标签的老干妈舀了大半瓶,配饭吃。

    当然,他做得很隐秘,可安墨还是发现了,多多少少令人不高兴。

    所以晚上安墨给两个孩子准备一晚加了蔬菜和肉末的蛋羹后,自己捧着饭碗,面前摆了两个蒸菜一个汤,李铖那边,面前只一小蝶老干妈。

    啧那么喜欢吃老干妈,让他天天吃好得了。

    李铖看看自己眼前的一叠豆豉又看看安墨那蒸菜,挑挑眉,把豆豉倒在饭里,拌一拌,大口大口的吃下去了,起身又去盛了一碗饭。

    安墨:“”

    晚上,安墨不大耐烦的让李铖去洗碗后,吴婶过来了。

    自从这次李铖回来后,吴婶过来的就比较少了,主要是他们家两个小子都在相看人家,比较忙。

    吴婶是带了话过来找安墨的:“李四家的大姐,后天便要出嫁了。”按理说,这事和安墨没什么关系,可她毕竟收了李薇,李四媳妇秉着时下的习俗,还是托吴婶来告诉安墨一声,她自己却没好意思亲自过来找安墨。

    李大姐是要嫁到隔壁村,这边娘家只会摆几桌,请亲友吃个饭就好,当然,也有女方不摆桌的,农人并没有太多规矩。

    李四之前是不想摆桌的,可因之前的闹腾,大家都在说他亏待女儿,当然他亏待女儿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各家各户都知道,只是这次传的格外过分,就差没说他卖女儿了。

    所以,李四才想着在李大姐出嫁那天摆上几桌,正正名。

    安墨听的嗤之以鼻,现在想洗白,早干嘛去了。

    不过她还是点头答应去看看,主要是对古代婚礼听好奇的,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去那些个古镇,只有碰上了才能看到民族式婚礼,还是人家专门演给你看的。

    所以不花钱看的婚礼不去白不去啊!虽然她只比李大姐大上半岁,但属于已婚妇女行列,所以是要过去帮忙的,这样连帮忙的人连份子钱都省了。

    安墨以为自己能见到一场多么原汁原味的古式婚礼,并没有!

    一大早她被吴氏拉着过去,并李四媳妇、王大娘和另几个妇人在李大姐房里,刮脸、梳头、着装这些程序倒是没落下,其余的,王大娘作为长辈念叨几句吉祥话,这样就算了事了。

    而后,李大姐被扶着坐在男方过来接亲的板车上,那板车光秃秃的没有遮盖,上边敷衍的系了红布条,都没有牛,就来了两个男方家的亲眷就这么拖着走了,连盖头都没有。

    很失望啊!有木有!

    闹腾了大半天,结果根本是专门请了人过来凑凑热闹而已!等拉着李大姐的板车出村子后,安墨连酒席也没吃,无精打采往回走。

    走着走着,她便听到有人在哭。

    因李铖的院子在村子比较里面的地方,又靠山,因此安墨回去的时候,不是走得那条经过好多户人家的大道,而是沿着山边那条小路,所以当时前后无人家,旁边一座山,隐隐的哭声传来,说实话,略惊悚!!

    安墨神经兮兮的转了一圈,边快速走边忍不住往后看,走着走着就发现了蹲在一颗大树背后哭的李二姐。

    安墨:“”

    李二姐哭得惨兮兮的,平时好歹也是个有几分姿色带着点乡土气息的姑娘,这么一哭,眼泪鼻涕流的全是,而且因她是蹲在地上,抱着双膝,脸趴在胳膊上的,一抬起头来,明显能看到鼻端处连接着衣袖几条可疑液体!

    安墨默默转身从包包里抽出一张湿纸巾递了过去。

    本来微微转过身,想当做什么也没发生的李二姐顿了顿,还是接过了纸巾擦了擦脸。

    “不就是姐姐嫁人了吗?”安墨劝道:“你姐姐嫁的又不远,日后还会见的。”

    “我才不是因为这个哭。”李二姐因哭的太久,一时止不住,仍在抽泣。

    安墨好奇:“那是因为什么?”

    “再过两个月,我也要嫁了。”李二姐道:“日子是早就定好了的。”

    “哦!”安墨恍然,婚前恐惧症啊!其实古代女子确实苦逼,盲婚哑嫁不说,还常年不许回娘家看!不过,安墨还是安慰她:“其实嫁人也没那么可怕啦!重要的还是看你自己会不会过日子。”

    这个东西真的很看心态的,伤心也好、乐观也好,日子不都得过,与其如此,不如高兴一天是一天。而且不知道听谁说的,乐光向上的人总能把不怎么好的局面扭转,悲观的人呢,有可能越过越不好。

    再说了,就是现代那样的社会,说是不说开放,但离过婚和没离过婚还是会有区别的,古代就更不用说了。

    “不是这个。”李二姐撇头,这婚事是早就定下的,若现在才担心婚后好不好,也太晚了,她道:“说了你也不懂。”

    李二姐哭,是因为某件事从昨晚在她心底积压到现在才爆发。昨天晚上,按照常理,李四媳妇该教导李大姐一些新妇的事,李二姐无意中听了一耳朵。然后,她看到她娘给一块银子给李大姐。

    当时,李大娘说:“这是压箱底的,谁也不要说,我连你爹都没告诉。”

    这件事在李二姐心中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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