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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安墨-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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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李大娘说:“这是压箱底的,谁也不要说,我连你爹都没告诉。”
这件事在李二姐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一直以来,李二姐都觉得李家四姐妹在爹娘眼里一般无二,都不受重视,甚至,她觉得大姐太老实懦弱,三妹天真、四妹胆小,一众姐妹中唯有她精明能干,李二姐觉得自己必须护着姐妹。
所以,明明她的婚事相当于卖婚了,可她没有半句话也没埋怨。但当知道大姐也没有嫁妆时,她却几次三番的闹。
结果,现在才知道,原来,娘是想着大姐的。原来大姐不是什么都没有,她有压箱底的东西呢,是银块呢!
可是她呢!李二姐的夫家是镇上的人家,也是之前李二姐被卖进去过的那户大户人家家里做过事的,当初提亲的时候,对方主动提出了不用女方出什么钱,对方就是看中了李二姐的手艺。
现在想想,不知道几个月后,娘会不会对她和大姐一样呢?!
不会吧!大姐毕竟娘的第一个女儿,四姐妹中,爹娘看四妹最不顺眼,动辄打骂,对大姐却还好的。
因这事,二姐对大姐的心思一下子就复杂了。
安墨见李二姐一味沉浸在自己的心思里,也就不在劝了,这时候说什么独立自主都是空话,劝了两句‘日子没那么难过,嫁人也不会不好’,见没什么效果,她也无奈了,耸耸肩,安墨打算回家。
反正李二姐这么大的人了,对村庄也熟悉,总不会丢,而且以她对这姑娘的了解,她断定,李二姐不会因为什么事寻短见的,这丫头,要强的很。
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呢,虽然是后妈,但安墨绝对称得上是后妈界的娘心,一个是孩子确实可爱,相处着相处着就有了感情了,都割舍不下。至于李二姐,哭着哭着,发泄够了,她自己就会好的。
安墨还未到家,还在半路上,便看到前面一个人影慢慢踱步过来,是李铖。
李铖身前抱着一个,背后背着一个,偏偏他人高马大的,这么一组合,显得特别诙谐。
看到安墨,李铖也没说话,只等着她慢慢过去,近了,他便转身,依然慢悠悠的踱着步。
抱在怀里的那个是乐乐,已经睡着了,背上背着的是壮壮,还很有精神,他友好的朝安墨打招呼:“娘娘。”
安墨想了想,还是没结果他,这孩子略沉,已不是她轻易能报得住的,所以她也只友好的打招呼:“乖!”
两人就这么往回家的方向走着,一时之间,四周静默。
安逸的日子总能让人放下所有心防以及杂念,安墨再一次萌生出‘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这样的念头。
这一刻静谧,谁也没打破,一直到院门外,安墨开着锁,李铖突然道:“要不?咱们的婚礼也补一次?!”他当时带安墨回来时,只是在婚契上画了押,什么酒席、排场一点也无,今天看安墨兴冲冲去看别人的喜事,他忽然觉得当时有些委屈安墨了,想来,她对婚事礼俗是有所期待的吧!
第三十二章 女红()
安墨大早起来;打开房门,果然院子里桌上已摆上了早点,只是李铖人又不见了。
自从那天晚上,安墨以一种果断的、毫不犹豫的态度拒绝再一次婚事的办理后;两人之间气氛慢慢尴尬,而后进入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中。
这几天,早上,安墨起来;李铖人已不在;晚上,安墨打算休息时;李铖还没回来。
若不是早上有人提前预备好早点;晚上她留下的晚饭也不见了,她都以为家里除了她和孩子没其他人呢!!
会不会太别扭了啊!那个男人!
安墨先是自己洗漱好,而后依次给乐乐、壮壮穿衣洗漱;抱起他们坐到外边的椅子上。接着坦然坐下吃早点;她才不会去找人呢!这点事就别扭!李铖不在家;她还自在些。
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菜;没错,大早上的,李铖做的早点居然是饭菜,而且,味道还不错。
但是即使是这样,她也不会原谅李铖在自己做饭菜时吃老干妈的事的。
吃了小半碗米饭后,安墨起身给乐乐擦擦嘴,还好,李铖给孩子们准备的依然是蛋羹。
把两个孩子放地上,安墨收拾好碗筷,擦干净桌子,又把笔墨纸砚铺上。
这些日子,乐乐壮壮除了踢球,玩七巧板,喂小鹿,就没别的事干。安墨没有教育孩子的经验,也完全不会教育孩子,但想着,前世侄子侄女们都是三岁左右送的幼儿园。
安墨想着,等把启蒙的书写好,她还拿出那套卡片来教教孩子。主要是,若没有安墨在一旁看着,两个孩子能把卡片玩的到处都是。
千字文已经写好,安墨开始写幼学琼林,这一次,安墨用的是一种微微泛黄,样式一看就很古代的纸张。
概因之前她写好千字文时,小盆友对那些方方正正的字毫无兴趣,反而在边距的图画上点来点去,乐乐也就算了,顶多看看好奇的摸一番罢了,壮壮差点没把纸张上的卡通图案给撕下来。
也不知道是安墨太宠着他们还是什么,一直以来,安墨几乎没怎么拒绝过孩子们的要求,以至于几个月前还乖乖巧巧的孩子,现在居然会偶尔闹些小脾气来。
安墨也没在意,这种程度的调皮,她还hold住,前世什么样的熊孩子没碰到过。
不过这么一来,安墨倒是反应过来了,那么好看可爱的纸张真的只能摆着看,不适合用来读书,孩子们见了只顾着玩了,哪里还会想着念书。
可是书都写好了,还是她一笔一划写的,安墨当然也舍不得再舍弃销毁,只能先收藏着了,另外再找朴素的纸再写一遍。不过千字文她都写两遍了,写的有些腻了,所以,这次她打算先写幼学琼林。
这次不止是纸张选得朴素,就连大小规格,安墨也选得是古式书本的规格,照样,一页还是只能写四竖,没竖八个字。只是今天,写了一半,就被打断了。
三丫来找她了。
因李大姐的婚事之后连着李二姐的婚事,这段时间,李薇很少过来找安墨,安墨好歹清闲了几天,她正惬意着呢!收了徒弟后,神烦。
没想到,才休息好,打算干点事,三丫又过来了。
且三丫手上拿着针线篮子,篮子上还盖着块布,显然是有事过来找安墨的。
三丫首先紧张兮兮的看了看院子四处,伸长了脖子的那种。
安墨见状,翻了个白眼道:“安心吧,他大早就出门去了。”连她都好几天没正面碰到过人了。
“哦!”三丫一下子就安下心,她凑近安墨,挨着安墨坐下,然后神秘兮兮的道:“安墨,你有没有给诚子哥做里衣啊!”虽然两家关系越来越近,她和安墨也玩的好了,可其实,她还是有点害怕李铖。
何况,她今天过来找安墨,是有很重要的很私密的事来问安墨的,怎么能让男子听到。
安墨脑袋上冒着巨大的问号?里衣里裤?是指秋衣秋裤之类的吗?她都是一套一套买的啊!想了想,安墨点头:“做了。”
她其实前几日看到李大姐嫁人的情形才知道,农家人和镇上的人不一样,基本自给自足,几两银子能用好久好久,而且,大家一般都用铜钱,银块能存个几代人。
而后,她后知后觉想到,怪不得当初她不过买了点大米、布料之类的,吴氏便念叨了她好久好久。
所以,现在安墨不止是对李铖,对其他人,都不轻易说自己买东西了,是做的,通通都是自己做的。
“真的呀!”三丫先是惊讶,而后小声问道:“那那多那为情啊!”她自己给自己缝制里衣裤都有些羞涩,更不要说给别人做了。
安墨更加满头雾水了,两人鸡同鸭讲描述半天,安墨才明白了三丫的意思,她指的是内衣内裤。
原来,吴氏最近在帮自己两个小子看媳妇的同时,顺便也在替三丫看人家。不可避免的,平日里便顺带教导了三丫日后的为人处世。
三丫是个跳脱的女孩,她愿意手脚麻利编些好看的链子,却不愿意坐在那老老实实一针一线的缝制东西。吴氏便吓唬她,不会做衣服的女人到时候会被夫家嫌弃,吃不好穿不好还要被打骂。
三丫最近没来找安墨玩,被拘在家里练女红也是一方面的原因。
三丫过来,一是实在不想待在家里了,二是想问问已婚妇女安墨,看她娘有没有骗她。
结果,果然娘说的都是真的,嫁人后,男人身上的衣物都得她动手缝制呢!
安墨刚开始点头了,后来明白过来,也不大好意思再反口,当然事实上,那还真是她亲手做的。
关于内衣内裤嘛!她自己用的是bra和小内内,和这里人不一样啊!甚至包括两个小盆友,安墨给他们用的都是纯棉三角底裤。也就不存在缝不缝制的问题了。
可轮到李铖就有些尴尬了。当然,刚开始,李铖也没好意思和安墨说自己没几条底裤,天气越来越凉快换洗不方便这事。是有一天安墨晒内衣裤时不好意思晒在外面的院子,除了男女有别的羞涩外,还有她的内衣裤和这里的比起来模样奇特,可是想晒到屋子里又怕没找到阳光生细菌。
纠结着纠结着,就想起了李铖,她记忆中,好像那厮从来没有过类似的烦恼啊!
事后,安墨到底是把里衣里裤晒到卧室一角了,同时关于李铖内裤使用窘迫事也被她发现。
既然发现,便不能当做没看到。好歹住在人家家里也没交住宿费,何况又占着夫妻的名义。
之前,安墨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古代女子都要会些女红,明明有些人家境不错,嫁妆也够吃一辈子了,而且古代也有成衣店的,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做,买别人做的又怎么了,现代没有一个人自己做bra好吗?!
后来安墨才领悟到,古代的东西都是纯手工制作,不像现带好歹是机械量产。想想人家一针一针缝制的里衣裤,这样的东西,拿来贴身穿在身上,还真需要一定的勇气和神经。
这事确实略羞耻。
最最关键的是,古代有成衣店,没有内衣店。
安墨无奈,也只能尝试着给李铖做了裤子。谁叫商城里没有古式的那种宽松四角裤,而且商城里都带松紧带。连她自己用的都是买的好吗!
安墨也不大好意思连内裤这东西都来个定制。主要是商城定制东西特别麻烦,从材料到规格到用途,要填写的特别仔细。
不过商城里虽然没有现成的古式男款底裤,可是却有轻便又小巧的缝纫机啊,那缝纫机特别方便,就和大型订书机差不多大,一只手能提着到处走。安墨便买了一个小缝纫机,用它做了些东西。
刚开始的时候,她拿不好布,线订着订着一不小心就歪了,慢慢的用熟练了后,就觉得那东西特别好用。
有一次她一时兴起自己做了副袖筒,吴氏看到了还夸她针脚缝制的特别密呢!安墨坦然接受了。
若不是衣服这东西还涉及到数值和设计,她都想亲自动手给自己做古装了。
用纯棉的料子做了几条底裤后,安墨也不大好意思大大咧咧的拿出来,只是趁李铖出门时拿了个收纳盒放到他住的杂物间里,收纳盒里除了那几条底裤,还放了几件衣服在上边用来掩耳盗铃。
之前,李铖的衣服还是放在安墨屋里的柜子里的,反正他回来的时间少,平时也就拿出一套衣服,要么放那里,安墨顺手洗了,要么他自己自觉洗了,洗了这套穿那套的,也没太讲究。
这事情,就两人心照不宣之下,这么过去了。
反正,安墨是知道那种宽大的四角裤,李铖用了。
现在三丫问起,安墨还略有些不好意思!好歹两辈子都是黄花闺女,前世连限制的片子她都没看过呢!!
第三十二章 礼物()
得知安墨这么有个性的女子;也要老老实实给自己男人做衣服,三丫顿时泄气了。在三丫看来,安墨读过书会写字,平时花钱不拘束;做事都是一阵一阵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还以为安墨是大小姐脾气呢!
接着,三丫就告诉安墨;她最近都在做针线;做的最多的除了袜子就是自己的肚兜了。袜子那东西不费什么事,目前;三丫家她爹她哥哥她娘;上上下下一家人都有她做的袜子了。
现在苦恼的是,肚兜这玩意!肚兜这东西说白了就一块布,不绣上点什么就那么一块布怎么也不会好看;若绣上了图案呢;她绣艺又不是很好;针脚收不住;穿着便不舒服;若是弄两层就会太厚,而且也太费料子了。
三丫为这个苦恼好几天了,现在篮子里还有她绣了又拆拆了又绣的半成品呢!
安墨一听,明白了,这时代没什么印花技术,想要花纹,要么是织布时就织上去,要么就自己绣。三丫用来练手的布料,吴氏当然不会买那些虽然好看但贵的要死的花布。
在这个年代,织布、染色都是秘技,谁得了基本不外传,因此布料大家可能买的起,好看的布料,一般的人家还真买不了太多。
安墨也无奈了,若是以前她还能从商城里那些花色好看的布料给三丫,反正家里就她一人,她说是买的,谁也不知道。可现在李铖住在家里,她出没出门,买没买东西,李铖清楚的狠,这下她便不好随意拿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出来了。
另外刺绣嘛?!安墨也接触的少!前世她倒是在十字绣流行的时候跟风买过。也不算是跟风,是因为逛街的时候下大雨,没带伞,她便随意躲进了一家看着挺高档的十字绣的店里,雨一下下了整个下午,那下午她就耗在那店子里了。
后来,一个是不好意思,二是被导购小姐忽悠了,不知怎么就买了两幅好大的十字绣。花了好几百大洋呢!结果,几年也没绣几针,纯属浪费。
而原身呢?!也是个没怎么拿过针的,就算拿了,原身除了书本知识直接印刻在安墨脑子里外,其他的记忆,现在都慢慢淡了。
因此三丫问她绣艺藏针技巧时,她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两个人面面相觑一会,一同苦恼的叹气。这一苦恼,就到了饭点。
“这样吧!”安墨道:“你过两天再来,我看有没有办法!”绣花不行,但她可以画啊!看商城有没有对身体没伤害又不会掉色的颜料。
安墨想着,到时候可能她自己也要做肚兜呢!单穿着bra外直接套古装,画风会略显怪异,平时她都是加上裹胸的。现在想想,其实肚兜也很有趣嘛!!
“好!”三丫高兴应了,而后收拾好东西,欢快的回家去了。
安墨看看天色,估摸着李铖又不会回来吃了,得等到晚上才会回来,她想着是不是随意弄点什么,打发过去了。
结果,安墨正在厨房捣鼓的时候,一个黑影罩过来,转身一看,李铖回来了。
“给你!”李晨递了一样东西给她,安墨愣了愣,伸手接过,一看,是只簪子,一只木簪。
木簪是褐色的,上边镂空雕刻了三朵梅花,梅花挨着挨着在一根枝干上,两边还有几片叶子。整体来说,这簪子挺好看的,很有些韵味,除了看起来年纪偏大这一点,和现代工艺品有的一比。
“给我吗?!”安墨抬头不确定的问道。
“给你的。”李铖挠挠头,看似满不在乎道,踱步出了厨房。
可安墨还是眼尖的看到,那人右手拇指和食指中间有一道刮痕。原来,这几天他是去做这个了。明明这个场景特别俗套,可安墨却莫名的眼眶发热。
独身一人处于异世,有一人能让你依靠还会关心讨好你,是一件特别容易击溃心防的事。安墨觉得,再这样下去,她会真的想,留在这个世界再也不走了。
醒醒神,将簪子收好,安墨拍拍脸。暂时不要想太久远,只有真正确定商城里那个拥有时空技术的商家再也找不到,她才能彻底放下这份不甘。
既然人回来了,那就不能随便做了应付了事,明明早上还在记恨别人吃老干妈一事的少女,挽起袖子,磨拳擦脚,雄心勃勃,势要做出一顿让人刮目相看的饭菜来。
李铖虽然看似毫不在意的走开,实际上他坐在院子里的长凳上时,一直注意观察着安墨的神情,见她郑重的把簪子收进怀里,才放下心来。
他之前特意给安墨买的书,发现安墨从来没拿出来看过,后来聊到木艺时,听安墨问簪子的事,他才想着,安墨毕竟只是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喜欢首饰才是常情。
这簪子着实费了他一番功夫,他当初和人学木艺,只学了些粗浅的柜子椅子什么的,那些大东西哪怕是要雕花样,也是雕刻大件的。那跟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木簪上雕刻花样,完全不一样。
还好,他玩的一手好刀,多练练,居然也被他弄出来了,安墨手上那只不知道是他第几个成品了,之前的那些要么是刻到一半簪子断了,要么是雕花的部分直接碎了,要么是不精致他自己都嫌不好看。
耗费几天功夫,才得出这么一个成品来。
但好在,看样子,安墨是喜欢的。这也就值了。
“爹爹。”突然间壮壮跑了过来,他扒着李铖的腿叫唤,等李铖低头看向孩子后,壮壮抓着李铖的大手朝一处走,试图拉动他:“爹爹,踢球。”
李铖抬眼望去,乐乐在那边踢着个球,提一下,球只滚动两三圈,他小步小步跟上去,再踢一下,玩的还挺来劲。
李铖注意到,那个球上的图案和上次看到的又不一样了。他起身,顺着壮壮的力道,随着他过去,陪着两个孩子玩那轻的很的球。
玩了小半个时辰,安墨端着菜出来了。
李铖拉着两个孩子,随手抹了把孩子额头上的汗,道:“不能玩了,该吃饭了。”
壮壮还有些不乐意,伸手想从李铖手里抢过球。乐乐抱住他,学着李铖的样子摸摸壮壮的额头,奶声奶气道:“不玩吃饭了哦!”
奇异的是,壮壮居然真的听乐乐的话,乖乖的不闹了。
看到这一幕,李铖不禁感叹,真不愧是那个人的孩子,聪慧的很。
安墨做了一个豆芽菜,一个辣椒炒熏肉片,一个蒸鱼。鱼是这几天李铖有事没事提回来的,熏肉是之前做肉铺时,吴氏硬帮她做的,豆芽是安墨前短时间,有一次想煮粥时提前泡着,一时忘了,过了一晚上来看,那豆子居然发芽了,于是她就干脆让豆子继续发了。
盛好饭,安墨走过去从包包里拿出两张湿纸巾分别给孩子擦脸擦手,抱着他们做椅子上吃饭,今天安墨给孩子准备的是红枣粥,另外一人一个煮好的蛋。
坐在饭桌前,安墨盯着李铖,虎视眈眈。
李铖拿起筷子,很自然的夹了菜配着饭吃下,一副‘味道不错’的样子。
安墨这才抬抬眉,端起碗自己吃起来。
对面,李铖暗笑,其实安墨做的菜也没那么难吃,她做菜很小心,没有炒焦也没有认错作料乱放,加上小菜居多,总不会太难吃,偏偏李铖是重口味的,谁叫他发现了那劳什子老干妈的豆豉呢,自然忍不住就有事没事多吃些了。
那天,他其实是下意识就拿豆豉配饭,却没想到安墨会那么在意。
吃了饭,现在已不用多说,李铖便会自觉的去洗碗了。
现在是三点多,这里吃饭的时间点都是这样。
吃了饭后,两个无业游民没事可干,又只能干看着了。
想起这几天的尴尬气氛,本以为是对方闹别扭躲着自己,没想到对方是偷偷准备礼物去了。心里有些不好意思,安墨找了话题聊:“这几天早点都是你做的?”
“嗯!”李铖点头:“你不说爱吃大米些吗?!何况咱家也没做馒头。”
安墨:“”其实也没喜欢到连早餐都吃饭的地步,不过他们确实没做馒头之类的。
“其实”迟疑一会,安墨还是不情不愿道:“你做菜挺好吃的。”
“哈哈!”李铖笑了两声,道:“我是特意学过的。”
“当年参军时,年纪小,打不了仗训练也讯不好,什么都不会,干不了事,刚开始都是在后勤处帮忙,后来就跟着一个负责做饭的老兵学了。”他当初进军营的时候,又矮又瘦,常被人欺负,后来遇到了大哥,大哥把他安排到后勤,因此知道个子拔高,他都是在后勤帮着做饭菜的。
“哦!”安墨了然点头,怪不得,做得挺像模像样的。
“当然和你不一样啦!”李铖揶揄:“你好歹是秀才家的小姐么?!”他这话真的没有别的意思,纯属调侃罢了。
安墨闻言,眉一挑:“既然你这么会做饭,那干脆以后都你做饭好了。”
李铖没想到她这样就生气了,之前的相处,他觉得安墨挺大气的,不似寻常爱使小性子的女子呀!
见李铖惊讶,安墨还埋怨似的嘟哝:“真是的,明明会做饭,居然不主动些!”
李铖:“”
第三十三章 醒悟()
面对明显就是在找茬的安墨;李铖很是无奈,到底接下了以后做饭的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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