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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婚途:冷面总裁的囧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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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道貌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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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嘉其是不可能的了。人家早已是名草的主,以前,我是没资格跟左琳琳叫板,现在是没资格跟朱子诺抢,而且,江嘉其这该上刀山下火海捞油锅过锥床的可恶家伙,我白白送上门去,他也不屑要我。
乔唯中更不可能,别说人家已有了dear(亲爱的),就是没有,他正眼也不看我,怎么会喜欢我?
剩下一个是程一鸣。
这样一个秀色可餐,魅力无限的美男子,随便走到大街,吹一声口哨,包管那些燕瘦环肥,莺声燕语,年轻貌美的女子,一箩筐一箩筐涌上来,闭上眼睛随便抓上一个,也比我养眼得多,妖娆妩媚,风情万种得多。
程一鸣会爱上我?
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跟他只不过是一面之缘,阴差阳错的,成了合法夫妇。那是他一时的冲动,真是的,他的眼睛又没瞎,他干嘛要爱上我?
他不是给我留下一张纸条么,上面写着:原谅我昨天的冲动!真的对不起!
多智而近妖的诸葛亮娶一代丑女黄月英,是因为黄月英家中有背景。黄月英老妈是荆州最大豪族蔡讽的女儿,姨夫刘表是鲁恭王刘佘后代,官至镇南将军,荆州牧,成武侯,舅舅蔡瑁是荆州名族。
梁家辉娶江家年,是因为梁家辉落魄的时候,江家年不嫌梁家辉穷,陪在梁家辉身边,执意要嫁给梁家辉,陪梁家辉走过风风雨雨。如今,江家年老了,丑了,臃肿不堪,而仍然光采照人风/流倜傥的梁家辉,对江家年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的深爱着她。
周润发娶陈荟莲。人家陈荟莲,也来头不小,老爸是新加坡富商,她是腰缠万贯的富家小姐。
而我,我什么也不是,凭什么希望程一鸣爱我?
到杂志社没多久,有人给我送了快递。
打开一看,原来我昨天遗落在酒楼的手袋——手袋不贵,是我从淘宝花了98元秒杀来的,挺精致,也挺素雅。
检查手袋,看到证件,钱包,钥匙一样也不少。估计,是那个高大又帅气的男子寄来给我的,看来他除了风/流之外,人品还挺高风格的,虽然我很没品的落荒而逃了,他还能够做到拾金不昧。
因为手袋失而复得,我心情的变化像坐过山车,顿时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整个世界变得鬼斧神工的可爱无比。
我给方紫苏写了一篇极惊艳的人物专访。
稿子交到宋曼宁手中,她不满意,便找我训话:“苏拉拉,你这人物专访是怎么写的?你在《蝗家一号》做了整整四年编辑,难道你没写过人物专访稿件?我们杂志需要的是什么风格,读者喜欢的是什么样的文章,你不懂?”
我巴眨着眼睛看她,没吭声。
宋曼宁又再说:“方紫苏可是大名鼎鼎的女明星,你去写成了风尘女郎的品味!俗气,一点档次也没有!重新写过!”训完后,她摇曳着转身走了。
我极是郁闷。
我给方紫苏写的人物专访,形象丰满,有血有肉,且文字淡雅清新,不失幽默,风趣,上读下读,左读右读,我都没读出风尘女郎的品味!
胡康把他的头自格子间伸出来::“什么才叫做有档次,没有风尘女郎品味的大明星人物专访稿件?”
我耸耸肩:“我怎么知道?”
胡康说:“那你问灭绝帅太呀。”
我回他:“我不敢!”
胡康骂:“猪!”骂完后他把头缩了回去。
我闷在格子间里,只得又再把文章重新写了一遍。
忽然想起一事来,连忙上QQ。果然,看到方紫苏在那儿乱骂一通:“苏拉拉,你死去哪儿了?我从洗手间出来,你人就失踪了,打电话也不通!苏拉拉,你这是什么意思?不声不响就跑掉了!丫的,但愿你被外星人掳去,成了他们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到了后面,方紫苏从臭骂变成了哀求:“拉拉,你出来哼一声,放放屁证明你还是活着的好不好?我担心了一个晚上,你到底去了哪儿?快回我话呀!”
我在QQ发了一个抠鼻子的表情。
方紫苏的人头像很快亮起来了:“苏拉拉,你还没死?”
我回她:“还活着,阎罗王不肯收留我。’
方紫苏问:“昨晚你去了哪儿?”
我说:“跟一个帅哥走了。”
方紫苏发一个翻白眼的表情给我:“呸!给一个水缸给你作胆子,你也不敢!”到底是多年的朋友,了解我有贼心没贼胆。
轮到我问她:“你还在C市?”
方紫苏答:“在候机室,还有几分钟就登机了。”
我说:“那下次有空了再聊。”
这时候庄虹虹走过来,给我递来一份的报纸:“原来方紫苏到C市来,是参加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海上嘉年华’二期举办启动剪彩活动。”她兴致勃勃问:“拉拉,昨天你见到方紫苏本人,她有没有报纸上的照片美?”
我接过报纸。
报纸上的方紫苏,一如既往的美艳,穿着性感透视低胸露背单肩黑色礼服,脚踏同色调的黑色高跟鞋,更显了傲人身材,笑得极其矜持。站在她身边的,是一位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高个子中年男子。
这中年男子,是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裁邓浩然。
他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
他长得不怎么样,虽然勾不上歪瓜咧枣,但严格来说,五官长得有些奇葩。整个人看着就是幅象画:拔子脸,充满戾气的眉骨,单眼皮,又长又细的一双眼睛透着点吸血鬼般的邪恶,鼻梁有些塌,嘴巴略大。还好身材不错,牛高马大,四肢发达。
如果年轻三十年,倒是有做男模的资本。
不过,他保养得挺不错。一个五十五岁的老男人,看上去却像是四十岁出头没多久,难得的是,他的身形也保持得极好,没有多余的赘肉,连“轻微肚腩症”也没有,故也算得上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但,保养得再好,还是老男人一个了。
男人的魅力,必然因为他的权势,地位,金钱,因此衬托他的气度。要是一切都没有了,也不过是年逾半百,低首下心,护花无力的糟老头子而已。
我对老男人没有兴趣。
“老男人”这三个字,总让我想起《胭脂扣》中,那个落泊,潦倒,垂垂老矣的十二少,满脸的皱纹和褐斑,牙齿带泥土的颜色,老眼昏花,神情颓败,他一边上厕所,一这哼:当年屙尿射过界,今日屙尿滴湿鞋。
多恶心。
——
第25章:婚姻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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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天,程一鸣终于出现了。
黄昏时刻,我下班了,和庄虹虹从大厦走出来,远远的,就看到程一鸣站在一辆灰色卡宴前。
程一鸣那修长,有点单薄的身子,懒洋洋地斜斜的依在灰色卡宴的车门前。他低着头,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拿着烟,放到嘴边吸着,火光中的烟灰,一寸寸地跌落,那张无比俊美的脸,有着一点冷漠,一点桀骜,却有种说不出的诱惑。
他的周围,很多来来往往的人。有刚下班的上班族,有小贩,有行人,程一鸣夹在那些人当中,就像是鹤立鸡群。
我“啊”了一声,顿时站在原地,睁大眼睛看他。
“拉拉,你怎么啦?”庄虹虹莫明其妙。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呆呆地盯着程一鸣看。庄虹虹随了我的目光看过去,她也“啊”了一声,低呼:“哇噻,帅哥!大帅哥!拉拉,他是谁?”
“程一鸣!”我喃喃。
“程一鸣?”庄虹虹张大嘴巴:“你是说,寒氏企业公主寒静儿的那个未婚夫?结婚那天抛弃了寒静儿娶别人那个程一鸣?天哪,真是百闻不如一见,真想不到,程一鸣竟然是个绝世美男子!”
这个时候程一鸣抬起头来,看到我了,便把手中的烟扔到地上,狠狠地踩上一脚,把火光灭了。他也不避人,径直地朝我走过来,然后站了在我跟前,低着头,略略地眯了一双眼睛,看我。
程一鸣站在夕阳光下,抿着嘴。这一刻,金碧辉煌的夕阳洒在他的身上,他的头发被渡上一层金边,他的脸也会渡上了一层金边,他的耳朵也被渡上了一层金边,所以,他的整个人,就有了金属雕像一般金色的容颜。
我看着他,笑不知不觉的,就轻轻的扬上了嘴角。
庄虹虹疑惑:“拉拉,他——”
程一鸣面无表情,声音淡淡的:“我叫程一鸣,是拉拉的新婚丈夫。”
“啊?”庄虹虹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久久合不上来:“拉拉的新婚丈夫?拉拉,你……天哪,拉拉,原来是你……是你抢了寒氏企业公主寒静儿的新郎?天!天哪!怎……怎么可能?天哪!”
我不知怎么向庄虹虹解释。
不得已,只好来个沉默是金。
程一鸣看了我一眼,然后动作优雅地打开了车门,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没有犹豫,在庄虹虹的目瞪口呆中,从容不迫地上了程一鸣的车。
程一鸣的车子,是灰色的。
车子的座位也是灰色的。那种灰,是我喜欢和迷恋的颜色,散发着一种充满了欲/望的光泽。整个车厢内,弥漫着浓郁的灰色,暗抑的,幽幽的,有点寂寞,有点空灵,令人捉摸不定,化不开,逃不掉。
车子一直开。
一直开。
我不知道程一鸣要带我到哪儿去,我没有问,程一鸣也没有说。我坐在副驾驭座上,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车窗外。因为是下班的高峰期,行人,自行车,摩托车,公交车,私家车,行色匆匆,争先恐后,热闹非凡。
俩人一直沉默着,谁都没有说话。
车内开着音乐,有歌手在唱着:“……轰轰烈烈的曾经相爱过,卿卿我我变成了传说。浪漫红尘中有你也有我,让我唱一首爱你的歌,大声说我爱你,把你放在心底,在心里永远有个你……”
到了十字路口,红灯,车子停了下来。
终于忍不住,我问了:“去哪儿?”
程一鸣说:“我家。”
我一愣:“你家?”
程一鸣说:“是,我家。”
我很想问,去你家干什么?但我嘴巴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有问。总不见得,程一鸣带我去他的家,会把我吃了去——话也说回来,如果程一鸣真的愿意“吃”我,那我就给他“吃”好了。
为什么不呢?我愿意。
程一鸣的家在一个空气清新,风景秀丽,种满了法国梧桐,繁盛枝叶蔽天遮日的高级住宅区。在一幢大厦的18层,是跃式楼。
装修很新,极豪华气派,雪白的墙壁,木头地板,细麻窗帘,高级时尚家具,白色的天花板上悬下古典水晶灯的璎络,盛开着的雏菊花装饰的落地灯。
楼下是客厅,餐厅,杂物房。
楼上是卧室,书房,露台。
露台很大,四十多平方米,装修得很漂亮,外围全用钢化玻璃围起来,地面用了绿色的防草地地毯,摆放着茶几,休闲沙发,旁边放了一盏立式的可调金属拉杆地灯。外围的玻璃内部是用卷帘的窗帘,晴天的时候把窗帘都拉起来,能够充分享受阳光浴,晚上可以看月亮,看星星。
程一鸣说:“这房子,本来是我和寒静儿的结婚新房。”
我随着他坐在露台里。
钟点工人做了西餐,捧了上来,摆在桌子里。意大利肉酱面,龙虾沙拉,香煎牛仔骨,奶油蘑菇汤还用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倒上了玫瑰红的葡萄酒,精细优美的水晶花瓶上插着怒放的紫郁金香。
程一鸣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我走了过去,坐下。
程一鸣端起了装着葡萄酒的玻璃杯,与我碰杯:“苏拉拉,我们干一杯!庆祝我和你在茫茫人海中,有缘分相识!”
我干了,杯中的葡萄酒,一干而尽。
玫瑰红的葡萄酒,香醇醉人。一本书上说,男人想和女人上床时,一般都会行请她喝葡萄酒。因为,葡萄酒,被戏称为“失/身酒”,在暧/昧的气氛中,喝了暧/昧的酒后,人便会渐渐地变得暧/昧起来。
真的是这样吗?
不知道。也许是,也许不是。
这个时候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月亮从端里钻了出来,又圆又大的在高空中挂着,整个夜幕上点缀着无数颗大大小小,忽明忽暗的繁星。
“苏拉拉——”程一鸣问:“你是不是真的愿意嫁给我?”
“真的愿意。”我点头。
“我们之前并不认识,完全是陌生的两年人。”程一鸣说:“那天,我是一时的冲动。”
“我知道。”我说。
“你为什么愿意嫁给我?”程一鸣问。
“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回答。
“我不爱你。”程一鸣说得很直白。
“我知道。”我也回答得直白。
——
第26章:婚姻协议2()
程一鸣叹了一口气,又再倒了一杯葡萄酒,仰起头,喝了。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看我,换了别的话题:“苏拉拉,你喜欢这儿吗?”
“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我答。
“为什么?”程一鸣问。
我耸耸肩,坦白:“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无所谓说喜欢,或不喜欢。”
程一鸣说:“如果我说,这房子我要送给你呢?”
我吸了一口气,惊诧:“送给我?”我忙不迭摇头:“无功不受绿。这房子太贵重,我怎么能够要?”
“我是有条件的。”程一鸣说。
“条件?”我看他。
过了半晌,程一鸣说:“苏拉拉,那天我们是领了结婚证的,在法律上,我们是夫妻。”顿了一顿,他又再说:“不瞒你说,如今我是骑虎难下,众人都等着看我的笑话呢,看我如今收拾这一场闹剧。”
我不吭声,只是看着他。
程一鸣说:“苏拉拉,如果你愿意,那我们就来个协议婚姻,为了掩人耳目,你搬到这儿来和我一起生活,但我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一年后我们离婚。为了补偿,签了协议婚姻后,我给你一百万,一年后离婚,我另外把这套房子给你。”
我张大嘴巴,瞪了程一鸣看。
不可否认,这个条件很诱人。
哎,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一年365天,凡事皆有可能。但,我还是不甘的,我总得矜持点,再怎么着,也不能表现出迫不及待。因此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想了想,再装模作样,很犹豫不决的样子:“这——”
程一鸣扬起双眉:“不愿意?”
我吞吞吐吐:“不是不愿意,只是——”
程一鸣问:“只是什么?”
我眨眨眼睛,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呃……好吧。”
自古恨嫁女难过美男关。和一个帅得不能再帅的男人相处365天,凡事皆有可能。也许说不定,我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
嘿嘿。
程一鸣早已准备好了《婚姻协议书》,一式两份。他算准了我会同意,好像我额头上刻有字,写着“苏拉拉愿意做程一鸣365天名义上的妻”似的——不过话说回来,蠢蛋才不会同意。
这可是千载难逢,百年不遇。
程一鸣拿着《婚姻协议书》,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外加公事公办的口吻,他说:“苏拉拉,你看看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如果没有,那我们就签字。”
我仔细看了一下,没发现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于是我说:“好。”
《婚姻协议书》如下:甲方:程一鸣。性别:男。身份证号:XXXXXX19840812XXXX。乙方:苏拉拉。性别:女。身份证号:XXXXXX19880628XXXX
经甲乙双方慎重考虑,现决定缔结婚姻关系。为规范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行为和明确人身、财产关系,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办理婚姻登记,签订《婚姻协议书》后,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百万人民币,乙方搬到甲方公寓中,和甲方共同生活,家庭所有的开支,由甲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分房而居,不需要覆行夫妻义务。如果乙方不自愿,甲方不得有侵犯,强迫乙方的行为,更不能有身体任何接触的行为。
三:婚姻其间,甲乙双方经济独立,互不干涉。
四:婚姻其间,甲乙双方交友自由,另一方不能干涉。
五:婚姻其间,甲乙双方有重要的宴会,需要夫妻共同出席的,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另外一方不能拒绝。
六:一年后甲乙离婚,现居住的房子,XX省XX市新城区XX北路16-6号XX大厦18楼18——2门牌,归乙拥有。
男方(签字):程一鸣。女方(签字):苏拉拉。
2014年6月3日。
为什么日期是6月3日?因为,程一鸣和我是5月30日领的红本本——也就是说,今天是程一鸣和我闪婚的5天,我们的婚姻,还有360天。
我一挥手,签上了我的大名。
程一鸣也签上了他的大名。
《婚姻协议书》正式生效。程一鸣也没食言,当即签了一张一百万的支票给我。随后他倒了满满的两杯红酒,与我碰杯:“苏拉拉,合作愉快!”
我说:“合作愉快!”
红酒下肚后,程一鸣瞅了一眼我的左手无名指:“苏拉拉,那个结婚戒子,你是不是应该戴上?这样给别人看,也好看一些。”
我说:“好。”
连忙从手袋找出那枚结婚戒子,戴上了。这戒子的里侧,有着几个小小的英文字母“Tiffany(蒂芙尼)。我挺无聊地问:“这钻石,是几卡拉的?”
“3卡拉。”
“一年后我们离婚,这结婚戒子是不是也归我?”
“嗯。”
“谢谢。”
一年后,我就算得不到程一鸣的人,可我还是得到了一百万,还有这房子,手中的钻石戒子,没落到人财两空。
程一鸣并不知道,其实钱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重要。不过手中有了一百万,我第一个想到的事,就是买一台iPhone6,再然后换一辆车子。我那辆老残弱的二手广本雅阁,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
我是一个最最最没出息的女人。
天生干不了大事情,有了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享受,并不是削尖脑袋,让钱生钱,把100万变成个1000万什么的,捞个女强人来做做,威风威风一下下——我压根儿就没有做女强人的天赋,所以不用头痛尽想些乱扯蛋的事。
翌日,我请了一天的假。
先买iPhone6。然后到4S去挑车子。看了好半天,终于挑中一辆靓丽夺目的新款红色保时捷卡曼,刚好店里有车,可以当天提走。刷了卡,一百万只剩下八万三。
贵车子就是好开。
一时得瑟,当即开了出去兜风。
车子驶上郊外公路时,有一辆黑色的车子,尾随我车子后面,想超速挑战。我突然起了恶作剧,将车子不住摇摆,故意不让黑色车子驶上来。
那辆黑色车子,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大男孩,他不但不生气,还兴奋起来,紧尾追着,有好几次,差点把保险杠贴上来。但是我的车子始终与黑色车子维持约一公尺距离,无论那个大男孩怎样努力,还是差那么一点点,追不上来。
好一会儿后,大男孩发觉被耍,仍不气馁,死命地追赶。
大男孩的车子,不过是二十几三十万人民币的国产丰田,功能又如何敌得上我这辆价值九十万多点的保时捷卡曼?
玩了好半天后,我突然兴致索然,不想再玩了,于是转移排档,一踩油门,十秒钟内去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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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婚途:冷面总裁的囧妻》来源:
第27章:稀有动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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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刻,我开着红色保时捷卡曼去搬我的行李。
其实我也没什么行李,不过是收拾几件衣服,唯一值钱的不过是一台华硕笔记本。搬好东西,到了程一鸣的住处,刚好看到程一鸣从外面回来。
看到我的保时捷卡曼,他微微扬起了眉,
我一副暴发户嘴脸,嘻嘻笑问:“这车子不错吧?刚买的。”我又再加了句:“用你给我一百万买的。”
程一鸣淡淡的说:“是么?”
他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大概他心里想,怎么会有这样败家的女人?又大概他心里庆幸,这个败家的女人只是他的挂名妻子——也许,他并没有这样想,是我以小人之心度他君子之腹。
上了楼,放下行李。
我忽然想起,我是不是应该对老佛爷通报一下?
想了想,想了想,还是鼓起勇气,给老佛爷打越洋电话,我装作轻描淡写的样子,用了淡淡的语气说:“妈,我结婚了哦!”
“什么?你说什么?”电话那头,传来老佛爷一阵夸张的尖叫声。
我只好重复:“妈,我结婚了!”
话音还没落,我就听到电话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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