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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婚途:冷面总裁的囧妻-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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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好重复:“妈,我结婚了!”
话音还没落,我就听到电话那边,像有什么东西摔了,“哗啦”的一声巨响,接着是老佛爷的声音急急的吼过来:“什么?你结婚了?什么时候?”
我说:“五天之前。”
“什么?五天之前?你五天之前就结婚了?”老佛爷急怒攻心,顿时咆哮如雷,比人家“咆哮帮帮主”马景涛当年的功力还要更胜一筹,她大吼:“苏拉拉,你和谁结的婚?”
为了耳膜的安全,我把手机略略拿远了点:“一个男人!”
老佛爷再继续咆哮:“废话!难道不是和男人结婚是和女人结不成?”
我说:“是一个帅哥!他长得很帅,很帅,很帅!”
老佛爷问:“帅能当饭吃?”
我说:“能。看着养眼,这叫秀色可餐。”我提醒她:“妈,前些日子你不是骂我不争气,像菜市卖剩菜那样没人要吗?如今我争气了,恋爱也不谈,一步到位给你找了个女婿,目的是为了让你秋天回国的时候,在亲朋好友面前直起腰板,说话有底气。”
老佛爷骂:“呸,这也叫争气?苏拉拉,你是我怀胎10月才生下来的是不是?我是你亲妈是不是?”她咬牙切齿:“苏拉拉,你太过份,结婚这样大的一件事,也瞒着我,来个先斩后奏!”
我有点心虚。
虽然隔着半个地球,隔着万水千山,可我还能想像得出来,此时老佛爷的眼睛一定是狠狠地突出来,几乎没变成远射轰炸武器,恨不得飘洋过海,把我炸得挫骨扬灰。
我死鸭子嘴硬,跟老佛爷吵:“还不是有其母必有其女?我是跟你学的。当初你嫁那个英国人,你也不是瞒着我?也不是来个先斩后奏?”
“苏拉拉,你是不是报复我?”老佛爷问。
“没有。”我否认。
“苏拉拉,你是报复我!一定是!”老佛爷说。
我不耐烦了:“随你认为了。你认为是就是,认为不是就不是。”
“苏拉拉,你太过份!”老佛爷在那边摔了电话。
我耸耸肩。如果我知道老佛爷这样反应过激,我才不会打电话告诉她。这女人,都这么老了,年过半百的老大妈一个了,脾气还这样火爆,也难为那个叫哲罗姆的英国男人忍她——其实那个英国男人,也不讨厌。
只是英国男人太老了,七十多岁了,老得可以做老佛爷的老爸我的外公了,他的个子高大,笑容可掬,头发雪白,脸皮粉红色,像了个没有胡须的可爱圣诞老人。
英国男人喜欢我,老是叫我:“安琪儿。”
我不止一次纠正他:“我不姓安,也不叫安琪儿,我叫苏拉拉。”说了N次,那个英国男人还叫是叫我为安琪儿,他说她长得像天使。
天知道,我不喜欢天使,我只喜欢妖女。
放下电话,我去泡了一杯咖啡。
忽然听到露台那边传来“伊伊呀呀”的二胡声。调子很忧伤,如泣如诉,哀怨,沉郁,幽婉,悲愁,盘旋在冷清而寂寞的空气里,仿佛是来自遥远宇宙的召唤,虚无飘渺,扣人心弦,丝丝缕缕的漫过心底。
我捧了咖啡,好奇走到了露台。
露台上有一个玻璃门,玻璃门外面有一个小小的露天天台,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然后我便发现,程一鸣坐在那儿,正在专心致志拉着一把二胡。
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样子。
程一鸣高挑的个子,挺秀修长的身形立在明晃晃的月色中。此时他微微低着头,侧着的那半边脸,眼睛,鼻子,嘴巴,下巴,呈现着完美角度的惊/艳经典。
有风吹过来,吹起程一鸣额前垂下几缕的头发。
仿佛,置身在画中,美轮美奂。
我捧着咖啡,眯着眼睛,明目张胆且肆无忌惮地偷窥着他。我一直喜欢两种类型的男子:一种是有魄力的,雄才伟略,却也不锋芒毕露,有点深沉,有很好的涵养,一举手,一投足,卓尔不凡;另一种,充满了原始野性的男人魅力,喜欢我行我素,狂野,不羁,狂傲,飞扬跋扈。
前者,适合当老公;后者,是做情人最佳理想。
程一鸣是属于前者。
这个适合当老公的男人,拉的二胡极伤感。这让人想起瞎子阿炳,流浪在大街头,右胁夹着小竹竿,背上背着一把琵琶,二胡挂在左肩,在大大街小巷里,‘咿咿呜呜’地拉着,在风雪交加之中,发出凄厉欲绝的袅袅之音。
奇怪,程一鸣竟然懂得拉二胡。
如今的年轻人,谁会喜欢二胡这玩儿?这玩儿,简直就是出土文物!
时尚的是钢琴。钢琴给人的感觉很高雅,贵族气,高端大气上档次,洋气奔放有深度,是上流社会流传的一种代表一个人身份的象征;而二胡,则显得小家碧玉,大概是瞎子阿炳太出名的缘故,看到二胡便让人想起瞎子阿炳,总给人感觉是困贫交集,流浪在街头,上不了档次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小玩意。
——
第28章:稀有动物2()
二胡声蓦然而止。
程一鸣抬起头来,目光略带冷漠朝我看过来。
一双眼睛,黑森森,幽磷磷的。
程一鸣这人,就是喜欢冷着一张脸,不大喜欢跟人说话,然后美其名曰,叫做有深度。呸,所谓的有深度,还不是给憋出来的?也不怕憋着憋着,憋成了神经失常——不过别说,我就是喜欢程一鸣这个调调。
还没等他说话,我便冲着他嘻嘻一笑:“二胡拉得不错嘛,可见下了功夫的。”我又再说:“只是这《汉宫秋月》调子太悲伤了。诉说的是古代宫女面对秋夜明月,哀怨悲戚的情绪,哽咽着的无可奈何,幽怨着寂寥冷清的生命意境,也流露出对爱情的强烈渴望。”
程一鸣有些意外:“你会二胡?”
我耸耸肩:“会一点。”
程一鸣把二胡递给我:“拉一曲?”
我接过二胡,当立即拉了《梁祝》中的《草亭结拜》。
二胡声轻快地响起,仿佛置身在风和日丽,春光明媚的秀丽景色中,有各种鸟栖息在树枝上,呼朋引伴地发出清脆的鸣叫声,湖水随着微风荡漾起层层涟漪,然后是梁山泊与祝英台相识,在草桥亭畔双双结拜……
我会拉二胡,是我外公拉牛上树,硬逼我学的。
外公以前是小县城的二胡手,后来戏曲没落了,没人看了,戏曲剧团被迫解散,但并不妨碍外公对二胡的热爱,闲着没事,喜欢坐了在家门口,把二胡拉过来,又拉过去,“咿咿呀呀”的,整个人陶醉在其中。、
小时候我很皮,像假小子,爬树偷果,下河摸虾,和男生打架,像了小黑/社会的小小大姐大,演绎了“谁说女子不如男”,不但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还趴在地上哭爹喊娘的。结果惹来了他们的爹娘,气势汹汹的杀上我家门口,向我老妈投诉。
老妈头痛不已。
老妈工作作忙,没时间管教我,于是外公路见不平,挺身而出,拍着胸口豪气万丈地说:“让我来管教这个野丫头,不把她管教成淑女,我就不姓苏。”
大概是男人的,都梦想着把天下所有的女人,改造成为淑女,无论这个女人,是他老婆,或他女儿,或他孙女,或他外孙女。
小小的我,整天被外公关在家里,拿了一根鞭子,很不人道地逼着我学蝌蚪那样的五线谱,还逼我学拉二胡。
我脾气犟,不学!
外公的脾气比我还要犟,不学不给我饭吃,不给我睡觉,被罚在客厅里面壁,很法西斯。我又饿又困,头晕眼花,双脚发软,不得已,只好边哭边乖乖就范。
后来,我倒是学会了拉二胡,还拉得似模似样,很有范儿,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势。因为我聪明啊,领悟力高,只要用心学的东西,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
不过,我始终没变成淑女。
谁要做淑女?蠢啊我?
外公眼中所谓的淑女,就像戏曲中那些千金大小姐。外公希望我最好像了他的梦中情人林黛玉美媚,满口诗香,崇尚经典,手执罗帕轻掩淡唇,笑不露齿,行不摆裙,时而娇羞万千,时而如水温柔。
外公去世之前,还念念不忘:“拉拉,你什么时候才能够变成淑女?”
我为什么要变成淑女?
淑女有什么好?
歌都有得唱:“……淑女岂会贪新鲜,淑女寻梦都要脸,淑女形象只应该冷艳,所爱所要所有莫说今宵永久地等那明天……”
可见,做淑女多压抑。
搞不好,会得忧郁症。
我正拉着二胡间,突然有一个毛绒绒的东西,冷不防的从露天天台那边窜了过来,飞快地跑到我的脚边。我吓了一大跳,很窝囊废地发出了“啊”的一声尖叫。
那团毛球这个时候“喵”的叫了一声。
我定眼一看,原来是一只小小的瘦弱的小猫咪。我还没反应过来,身边的程一鸣已扔下手中的烟头,一个箭步冲了过来,猛抬起了脚,往小猫咪身上踹了下去。我阻止已来不及,情急之中扔下手中的二胡,赶紧蹲下身子,奋力去护小猫咪。
在混乱中,我的手臂和脚,无意之中就给程一鸣狠狠地踹了一脚。
我跌坐在地上,还手里还是死死护着小猫咪。
程一鸣大概见到傻的,可没见过像我这样傻的。怔了一下,弯腰,自地上拉起了我,替我弹去袖子上的脚印:“你没事吧?”
我怀里的猫,细细的“喵”地叫了一声。
我顾不及回答程一鸣的问题,只是点点头,便低头查看小猫咪有没有伤着。在明亮的月光下,我终于看清,那是一只黄白色的小母猫,有着尖尖的爪牙。
“小猫猫,刚才你被踹着没有?疼不疼?”
程一鸣看我,面无表情,声音有些冷:“猫没被我踹着,而是你被我踹着。”
我说:“我没事。”
我怀里的小猫咪,这时候又再怯怯地叫了两声,声音气若游丝,有气无力的样子,又谄媚又温柔,带着软软的哀求。
小猫咪瘦瘦弱弱的,仿佛饿了很多天的样子,不知不什么,它那幽幽的目光,就打动了我,让我产生了一丝怜悯之心来。
我问:“你是不是饿啦?”
小猫咪又“喵”了声,像是回答我。
我摸了摸小猫咪,把它放下来,轻声说:“你在这儿等着,别走开啊,我看看有什么好的东西给你吃。”
程一鸣没说话。
不说话,那就不反对了。于是我溜回屋里去,跑到楼下的厨房。
打开冰箱,发现里有两包速食金枪鱼。我拆开了其中一包,用一个盘子装上,放到微波炉里热了一下。然后我端着盘子上了露台,小猫咪没有走,还待在那儿,看到了金枪鱼,顿时欢天喜地扑了过来,马上埋头苦吃。
我蹲在一旁,耐心地看着小猫咪吃,一边轻轻地对它说:“小猫猫,慢慢吃啊,不要那么急,要不被鱼刺哽着了,就难办了。”
我蹲在那儿也良久,一直看着小猫咪吃。
程一鸣在旁边看着。
他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包烟,抽出了一支,衔住,点上。烟头上的火光,明明灭灭,映着他一张俊美的,却极是冷漠的脸。
冷不防,他问:“你喜欢猫?”
——
第29章:稀有动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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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喜欢,以前在小县城的时候,我养过一只小猫咪。是我妈去英国前买给我的,她去了英国后,我在姨父姨妈家生活,他们工作忙,无瑕顾及我,是小猫咪陪我解闷儿。两年后小猫咪误吃了放了老鼠药的饵儿,死了,我因此大哭了一场。”
程一鸣问:“你父亲呢?也在小县城?”
我最最最不想提的是这个人,但又不得不提。我犹豫了一下,终于说:“他去世了,我出生没多久,他就去世了。之后我妈就带着我离开C市,回到家乡小县城,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小县城的花茶极有名气,我妈在花茶市场开了一家专门批发茶叶的店铺。我高一那年,小县城举办花茶节,吸引了不少外国人,其中有几个是英国人。我妈在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毕业后曾在C市一家外企上班,她懂英语,因此跟几个英国人洽谈,并与其中一个产生了感情,一年之后,她嫁了他,跟他到英国去开中国茶馆去了。”
程一鸣说:“你也可以跟你妈到英国去,你为什么不去?”
我说:“我不喜欢外国,去旅游还可以,但在那儿长期生活,我过得不惯,觉得还是生活在中国比较踏实点。”
程一鸣“哦”了声。
小猫咪终于吃饱了。
它满足地摆着尾巴,小心翼翼地伸出小爪子,在我的脚下很温柔地蹭着。我轻轻地抚摸着它:“小猫猫,时间已不早,你应该回家了。”
小猫咪“喵”了声,依然蹭在我脚下。
程一鸣说:“这猫原来是隔壁那户人家养的,后来搬走了,不知道为什么,猫没带走,于是这只猫成了流浪猫,常常跑到阳台来。我不喜欢猫,觉得很麻烦。如果你喜欢,那你就养吧。”
说完,他拿了二胡,就离开了露台。
我很喜悦,抱了小猫咪:“小猫猫,你以后可以跟我生活在一起了。我以前养的那只小猫猫叫想想,你也叫想想好不?”
小猫咪又“喵”了声,像是回答我。
我说:“你是不是同意了?好,那你就叫想想。”
翌日,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露出了笑脸。有温暖的阳光,穿过蓝色的窗帘,影影绰绰地横冲直撞射了进来。
窗口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盆盛开的水仙花,扁平狭长的小叶子,小杯子那样大的花朵,花瓣是雪白的,花蕊而是黄色,花朵开得极为灿烂,有一股淡淡的清香,飘过来,溢满了整个房间。
我起床。
嗽口,洗脸。
换了衣服,下楼的时候,看到程一鸣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做早餐。我好奇,不禁伸头过去张望。程一鸣没有看我,却淡淡的说:“吃了早餐再去上班吧。”
我求之不得,当下连客气话也不说,一阵欢呼:“好哇好哇。”
连忙走到餐桌前坐了。
只见程一鸣拿了两块半本书大小的牛里脊肉,用刀稍拍来,在有筋络的地方略略划上几刀,撒上盐和黑胡椒等调味料。然后开火,在平锅内放入油,油热冒烟了,放下牛排,用中火煎。
几分钟后,翻面再煎。再几分钟后,装上盘子。
再接着,程一鸣又再煎了两个荷包蛋,一起装到盘子里。在盘子的边上,配上一点薯片,两条切好的青瓜,一片西红柿,几根生菜丝,再加上一点沙拉。之前有做好的洋葱浓汤,程一鸣盛了两小碗,连着刚煎好了的牛排,一起捧到了餐桌。
程一鸣做的牛排,色香味俱全,吃到嘴里,有意想不到的鲜香可口,丝毫不比西餐厅里的味道差。
我边吃边说:“程一鸣,想不到你的厨艺这么好。我原本以为事业成功的男士,是不会进厨房的。”
程一鸣回答:“那是你孤陋寡闻。”
我不服气:“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里也是这样写的。”我衷心地夸他:“不过你是例外。你文能拉二胡,武会开公司做生意,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也算得上是男人中的稀有动物了。”
程一鸣淡淡的说:“是么?”他又再说:“喜欢下厨房的人,都很爱自己的胃;而爱自己胃的人,都很爱自己。”
我说:“谁不爱自己啊?”
程一鸣不说话了,低头吃早餐。
吃完早餐后,我开着我那辆红色保时捷卡曼上班。
不知为什么,我心情奇好,一路上,春风满面地哼歌。哼来哼去,都是重重复复的几句:“……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这是刘若英的《为爱痴狂》。
我每次听到这首歌,总是想起《天龙八部》中的那个阿紫。
阿紫是金庸笔下,一个令人生厌的小妖女。
她是父母不负责的风/流留下的孽种,从小没了爹妈,不如她姐姐阿朱那么好运遇上了姑苏慕容家。她遇人不淑,错识匪类,在那种残酷和没有爱心的环境下长大,因此为人刁蛮阴戾,阴险无耻,冷血残忍,为所欲为地害人。
但在爱情上,阿紫却爱得浓烈和决绝。
阿紫爱上了她姐夫萧峰,无法自拔。
阿紫对萧峰说:“我怎么是小孩子?在那小桥边的大雷雨之夜,我见到你打死我姐姐,哭得这么伤心,我心中就非常非常喜欢你。我心中说‘你不用这么难受。你没了阿朱,我也会像阿朱这样,真心真意的待你好。’我打定了主意,我一辈子要跟着你。可是你又偏偏不许,于是我心中说:‘好吧,你不许我跟着你,那么我便将你弄得残废了,由我摆布,叫你一辈子跟着我。’”
最后的阿紫,在萧峰自杀后,把自己的眼珠挖出来掷还给游坦之,然后在众人的惊呼中,抱着萧峰的尸体,跳落山崖。
她要和萧峰永远在一起,哪怕,付出年轻的生命。
这样的浓烈和决绝,这样非生即死的爱恋,没有一丝的后退和后悔。
我喜欢阿紫。
我也向往,这样浓烈和决绝的爱情。
但方紫苏那丫说,她不再相信爱情了,所谓的爱情,不过是男人和女人在做戏——爱情,真的是男人和女人在做戏吗?
——
第30章:恩爱之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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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杂志社楼下的停车场,刚下车,就遇到乔唯中那小子。他看我的目光很不一样,远远的吹了一声口哨,走近来。
他侧着头,斜着眼睛瞅了一会儿保时捷卡曼后,又再瞅我。
随后他阴阳怪气的说:“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timagine(无法想像),貌不惊人的苏拉拉同志,作风Boldenoughshamelessenough(足够大胆无耻),不是自己的man(男人),也能明目张胆占为己有,把别人的man(男人)抢过来当自己man(男人),That‘sreallysomething(真了不起)!本公子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个城市就是缺德!
它虽然很大,人口很多,可是大家的圈子是有限,碰来碰去,都是那些熟面孔,有丁点儿的新鲜八卦,也炸开了锅,难免惹人兴奋。乔唯中这个八卦男,此时就像跟打了鸡血似的,一副不把话题嚼烂誓不罢休的欠揍嘴脸。
我白了他一眼:“关你屁事!”
随后我不鸟他,转身便走。
乔唯中在我后面说:“苏拉拉,你真有skill(本事),能把一个又高大又帅气又多金又不老的man(男人)抢到手……苏拉拉,人家TMD剧,都不带这样狗血的!话说,你能不能满足一下我的curiosity(好奇心)?你到底是使用什么methods(手段)把他从寒大小姐手中抢过来的?”
跟这样的八卦男说话会短命的。
我装了听不到。
进了电梯,上了八楼。刚到办公室,同事一下子的就围了过来。他们是局外人,只是对这事好奇而已,我嫁谁,如何嫁,到底与他们事不关己。众人齐齐地嚷嚷:“苏拉拉,你太过份,结婚了喜酒都不请我们喝。”
我干笑。
不是我不想请他们喝我的喜酒,而是我根本来不及请他们喝我的喜酒——心中倒是庆幸,也还好我来不及请,要不同事们看到婚礼上那鸡飞狗跳,狼藉一片的场面,估计他们会把笑话那样嚼上一年半载,那口水,足够把我淹死。
宋曼宁也来凑热闹,走过来拍我的肩膀说:“行啊,苏拉拉,不声不响的,就钓了个金龟婿,把自己嫁出去了。”
宋曼宁是是第一编辑部总监。
她毕业于国内一家很有名气的大学,随后又去了美国渡金念MBA,回国后便进了《蝗家一号》,做编辑一年之后,便升为第一编辑部总监。
上天很眷恋宋曼宁,不但赐给她亮丽的外表,有着曼妙的腰肢和摄人魂魄的媚笑,还赐给她一副精明强干的头脑。
她常常教训她手下的编辑说:“要想成为一位优秀的杂志编辑,一定要多学习,多实践,多看书,还要多听音乐会,多看艺术展览,让各种艺术的美,不断地感染自己,熏陶自己,使自己不断加深对文学和的理解认识,从而使自己具有非同一般的艺术品味。”
《蝗家一号》是国内一家极有名气且相当成功的杂志。
半月刊,创刊于九十年代末,一直盘踞在中国杂志业的颠峰,销量不俗。内容涉猎范围广,瘦身、美容、情感、话题、时尚、秀场、职场、理财、电影、旅游一应俱全,在零售报刊厅里,是一本抢手的杂志,印刷精美的封面,醒目的标题当然还有让男人侧目的美女图,让女人侧目的美男图。
女人事业成功,往往意味着爱情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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