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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户女-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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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奇怪呢,怎么会有点疼,原来是伤口裂开了”,见他神色难看,屠春反倒轻描淡写地说,她取下另一只耳环,塞到少年手心里。

    “好了,好了”,她温柔地抱住李重进,笑嘻嘻地安慰他,“眼下还有更发愁的事情,我的二公子,我头上的钗子跑掉了,现在只有这两只耳环了,还被你一口气全许了出去。”

第89章同舟异梦() 
少年约莫十六七岁的年龄,可能还要更小一些,在船上晒了个把月,没能让他如愿变得粗糙几分,他五官的轮廓冷硬,眉与眼则无端蓄了盈满月色的碧水,不言不笑的时候叫人凛然生畏,一旦脸色微霁,又显得烂漫而稚气。

    日头悬在半空,明晃晃地刺人眼睛,其余的船工在山南海北地胡侃,偶尔问他一两句话,“小兄弟,听说你老家在吴郡,哪个地方的”

    他下意识地迟疑了一下,因为平日里寡言少语,这点犹豫并没有让人起疑,“丹阳。”

    船工们随口谈了几句丹阳的风土人情,便将话题带过去了。这是一艘经常南下行商的货船,船主名叫赵天,是个满脸横肉的黑胖汉子,在帝都临出发前,遇上想要搭船回乡探亲的少年一家,本来有人见他们形迹可疑,暗中提醒了船主几句,但这汉子一挥手,大咧咧地让人上来了。

    不过话说过来,看船主这一身匪气,担心的应该是少年一行人,然而当时雨下得暴烈,他们兴许也是走投无路了,千恩万谢地上了船。

    刚捞上的鲤鱼,清蒸熟了,屠春又细心把鱼刺剔干净了,她在后舱的灶上帮佣,遇到好吃的,总要额外留上一份。

    李重进的胃不好,他本就是个病秧子,心事还重,一怄气便开始变着法子折腾自个儿,眼下虽没有了任性的资本,可身子也丝毫不见争气,上船的头几天吐得天昏地暗,后来总算不晕船了,依旧没胃口,每顿饭吃得猫儿似的,快要让屠春心疼坏了。

    她对李重进的感情深厚而微妙,不能全无保留地依赖他,偏偏又不吝于付出,卫瑛受不住她这种老妈子的做派,说,“他就是被他姐姐惯坏了,一点是非好歹都不分,你还要接着惯他。”

    屠春不善与人争辩,闻言只是羞讪,默不作声地躲到一旁补衣服。她往昔以为女人身份尊贵,脾气自然是极雍容温和的,没想到卫瑛刻薄起来也是真刻薄,整天奚落李重进的话,有时连屠春都听不过去,而少年如今却似有了非同寻常的涵养,几乎不怎么与卫瑛斗气。

    李重进的吃相端正而秀气,他胃口不好,一小碗鱼肉吃了半天,总算是勉强咽下了。少年的侧脸映在夕阳融融的余辉中,他最近不见得瘦,可神色显得沉静,望上去有些郁郁寡欢。

    “我没有姐姐,”他把碗放下,淡淡地扫了卫瑛一眼,最后这样说。

    锦川在吴郡的最北边,渭水的支流一路汹涌澎湃,经行此处时突然湍流和缓,犹如疾驰的野马被缰绳勒住了脖子,开始巻裹着三月暮的春光徐徐前行。

    船主迎风立在甲班上,笑言道,“小兄弟,听说你老家在丹阳,我看你像是好人家出身的公子哥,不知祖上是丹阳的哪家大户”

    相处多日,李重进知道这汉子粗中有细,言语间看似随意,恐怕是存了试探之心,他远眺岸边连绵如雾气的花海,说,“我娘亲姓谢。”

    卫瑛的话十之都做不得准,但如此生死关头,她还是一心要逃到吴郡去,或许那里真的有她的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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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家可是丹阳的大姓”,船主感慨了一句,不再多问了。他对李重进颇有好感,认为这少年气度不凡,是个值得相交的人物。事实上,李二公子但凡将他那股目无下尘的傲慢收敛起来,还是很有几分叫人见之心喜的天赋。

    屠春如今针线上的本事突飞猛进,她补好了衣服,起身捶捶腰,船上阴冷潮湿,她背上的伤口迟迟不见痊愈,总是隐隐泛着痛。

    “娘娘,”屠春是闲不下来的人,手上的活干完了,就忙着收拾床铺,随口问道,“已经到吴郡了,咱们什么时候下船”

    迟迟听不见卫瑛回答,屠春还以为女人正在思虑,而卫瑛沉默了许久,这样反问道,“听说你当初嫁给李重进,并不是自己愿意的。你兄长曾经求我,说要让我把你救出来,如今你有了脱身的机会,为何还要一直守着他”

    “这小子凉薄歹毒,绝非善类,”女人语气中有微微的怜悯,“你是个好姑娘,应该早为自己做打算。”

    渭河的水面波光粼粼,金碧辉煌的凤至楼渐行渐远,一跃而下的少女沉在江底,她的长发犹如黛色的水藻,眼睛还没有闭上,幽怨地望过来

    屠春从噩梦中惊醒,她下意识地去抓身边人的手,然后才骤然惊觉身侧空无一物。听到动静,披衣坐在桌边的李重进慌忙走了过来,他神色更为惶惶,像是被妻子梦中的呓语吓到了。

    “怎么还不睡”屠春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柔声问。她对李重进一直很好,近来更有了溺爱的趋势,将少年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地伺候,唯恐他在连番打击下一蹶不振。

    李重进的眸色偏浅,兴许是随了他那个未曾谋面的娘亲,专注凝视人的时候总似噙着水汽,他先是沉默地抱住屠春,许久之后闷闷地开了口,“我会对你好的。”

    屠春感觉到他这次的拥抱很轻,不像以前那种几乎要把人嵌入骨头般的用力,她不明白李重进半夜里又发了哪门子的神经,却很能体谅对方的患得患失。

    她本来就是一无所有,再世为人,本算是上天的庇佑,她无所谓失去李家少夫人的地位,更不稀罕阴影重重中的富贵。

    但是李重进不一样,这些东西是他与生俱来的,至少他曾经自以为是这样。少年的骄横仰仗他的家世而羽翼鲜艳,失去属于李家二公子的一切,他就像是河蚌被剥去了硬壳,只剩下一团孱弱的软肉在烈日曝晒。

    “时辰晚了,”屠春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少年的后背,她心里涌出了怜惜的柔情,觉得自己成了对方唯一的家人与慰藉,理应将别人亏欠他的关怀一并还给他,“赶快睡吧。”

    她没有注意到,将头埋在她颈间的少年神情漠然,嘴上虽然应承得很好,眼眸中却隐隐有怨毒之意。

    白天里他走到门外,正欲叩门,突然听到那老女人又在絮絮叨叨地挑拨离间,她时常说他的坏话,李重进懒得与她计较,倒并不是因为曾经陷害过卫瑛而感到愧疚,纯粹只是做样子给屠春看罢了。

    李重进在门外站了许久,玩味地听着自己的罪孽滔天,起初心里还觉得可笑,渐渐的,却是笑不出来了。

    卫瑛问,

    “你是想为那个丫鬟报仇吗其实不必靠他的。”

    女人后面又说了什么,他已经听不见了,屋里传来一声细细柔柔的“嗯”,那嗓音如此熟悉,只用一个字,就快要把他的心掠空了。

    过了锦川,吴郡三十六城犹如被打开的画轴,沿着湍流和缓的水路铺陈开来。到达丹阳的前夜,月色美得惊人,那些清亮的光流淌到水中,天上与人间都横起了星河。

    “谢兄从来没对我说过他的故乡,我是从他口音中猜出来的”,卫瑛倚在窗边,她脸上的老态已经很重了,失去了来之不易的权力与地位,对女人而言,像是失去了维系青春的灵药,但这一刻,她的脸颊上突然泛起少女般的红晕,喃喃道,“我们有十几年没见面了。”

    这些日子的相处中,屠春听她提起过几次那位谢兄,李重进私下对妻子说,卫瑛狡诈多变,她说的话不足为信。可女人此时的语气如此恍惚真切,屠春莫名地就信了她。

    “能让娘娘惦记这么多年的男人,一定是人中之杰吧”屠春以手托腮,一脸神往地问。

    卫瑛与有荣焉地点点头,“那是自然,谢兄当初对我说,世人贵士贱贾,他偏偏要择良主辅佐,以商贾之身封将拜相,这种胸襟气魄,岂是李家那小子可以比的”

    不知李重进到底是哪里犯了她的逆鳞,到了这种时候,她也不忘贬低少年一句。

    明月清辉,故人故里,大概是被勾动了深埋多年的情愫,卫瑛难得来了兴致,同屠春讲了许多她年轻时候的事情。和李家那个疑神疑鬼的小混账不一样,任她说的天花乱坠,匪夷所思,屠春都很相信,还时不时插入几句感慨。

    “娘娘,那位谢公子既然有这么大的志向,为何会突然说要离开帝都”她问卫瑛,“你难道没有多问几句吗”

    年轻的姑娘,总是太过骄傲,想尽千方百计与他多见一面,却不能坦然流露自己的情意,甚至在他不告而别之后,恨恨地嫁给了别人,心想你说这人并非良主,我便要让他登上九五之尊给你看。

    可是这种曲折迂回的心思,当年不能告诉那个人,如今更是无法向别人明说了。卫瑛咳嗽了几声,她捂住心口,怅然道,“他说我们会有再见之日的,我怎么会知道,那夜之后,却是再也不相见了”

    屠春陪着她叹息了一会儿,忽然间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小声道,“娘娘,你以后别老骂我夫君了,他是有些小毛病,但以后会慢慢改好的。”

    她的脸微微发红,因为知道自己这句话说得太偏心了,李重进岂止是有小毛病,可既然开了口,便厚着脸皮说了下去,“他现在年龄还小,等再过几年,没准也会像那位谢公子一样,生出些大志向的。”

    卫瑛对她的话嗤之以鼻,正欲反驳,而看见屠春低头羞怯的模样,恍然间竟愣住了。

    卫姑娘遇到的是弱冠之年的谢公子,那时他风华正茂,足以让世上最挑剔的女子倾心,而再早之前呢,还是少年的他,身旁是否也有这般无怨无悔的红颜,温柔耐性地等待他成长

第90章清明时节() 
上方的佛像宝相庄严,妇人跪在蒲团上,虔诚地摇了摇签筒,然后抽了一支签,立在旁边的僧人殷勤地接过来,合掌欢喜道,“恭喜李夫人,是个上上签。”

    自从当年误信楚姣酿成祸害后,方静对于这种求神问鬼的事还心有余悸,然而李家这些年过得委实不太平,见婆母窦氏求到了个吉兆,她心中也觉得欢喜,笑盈盈凑近了看签上的话。

    “秋月挂高台,人从千里来。金鳞已上钩,功名一网收。”

    僧人解释说,“缺月重明,诸事皆吉,夫人,近日贵府中定有好事。”

    窦氏面有喜色,她长女苦熬了多年,年前终于被景王扶为正妃,继夫君升任礼部尚书后,长子马上也要升迁,可不正是应了签文里的话,“功名一网收”。妇人正欲捐些功德钱,外面忽然有人跑来传报,说是景王府的杜美人今日在寺中祈福,听闻李家的两位夫人在此,特意过来拜见。

    窦氏脸上的笑意微妙地凝住了,方静性情直率,已经勃然大怒,“这小贱婢,居然还有脸过来”

    这位杜美人是临霜院中的奴婢,六年前,李二公子夫妇在南郊别庄游玩时,意外葬身火海,窦氏伤心幼子早逝,便将临霜院的门锁住了,院中的奴婢一部分打发出府,一部分则分到其他院中做些杂务。

    杜美人貌美年少,是李重进当年养在身边的宠婢,可惜李家的男主人清正寡欲,对美色意兴阑珊,李大公子有悍妻在旁,平日里从不对其他女子假以辞色。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丫头的一生再不会太大的转机,只能在寂寞庭院中空守着绮年玉貌。而她是个不安分的主,趁着景王到李府宴饮的机会,想法子爬上床,居然就此攀上了高枝。这件事说出来不光彩,景王爱惜名声,事后寻了个理由,将她偷偷接到王府中,一开始也没打算给她正经名分,谁知她运气极好,几番之后有了身孕,王府中的下人们如今像模像样地尊称她一声“杜美人”,恐怕生了孩子之后,还真能捞个主子的位置。

    春日的细雨绵绵柔柔,雨丝轻薄如雾,肉眼几不可见,但将庭院中的花木洗得绿意葱葱,双十年华的美人满头珠翠,通身珠光宝气,最引人注目的是手腕上的数个金镶玉跳脱,看上去沉甸甸的,仿佛快要将那白皙的玉腕压折了。寻常女子怕是压不住这一身穿戴,要显得俗艳,而这位杜美人容貌秾丽,神情间却有一股孩童般的天真,映衬着璀璨的珠玉光华,有种相得益彰的美。

    她腹部高高凸起,显然有孕数月了,见了窦氏与方静,先作势要行礼,忽又停住了,掩唇吃吃笑道,“夫人,奴婢现在身子不方便,您就免了礼数吧。”

    寒暄了几句后,杜美人就告辞了,看她得意洋洋的模样,拜见是假的,不过是想来旧主面前耀武扬威罢了。

    方静依稀记得这贱婢在李府中时纤瘦如柳,腰肢盈盈不堪一握,如今当了贵人,又怀了身孕,俨然丰腴了不少,别有一番妩媚风流的娇态。她平生最厌恶这种妖里妖气的女人,待杜美人走后,向窦氏恼怒道,“娘干嘛要拦着我,让我好好收拾这贱人一

    顿,替大姐出气。”

    “一个没见识的丫头罢了,出身又低,碍不了事”,窦氏心平气和地劝说,“莫愁现在怀有身孕,我们与她计较,传了出去,别人定会说是你姐姐容不下她。”

    莫愁是杜美人昔日的名字,她得宠之后,忌讳自己的出身,便将主子曾经赐的名字舍弃了。窦氏不知是忽略了,还是有意如此,依旧略带轻蔑地这般唤她。

    妇人看了长媳一眼,言语间似乎另有深意,“再说了,为妻当贤,你大姐是景王正妃,理应以子嗣起见,替王爷广纳美人。”

    方静嫁到李家六七年了,膝下尚无所出,她怀疑婆母这番话是在敲打自己,可下一刻窦氏马上就亲亲热热地拉住她,主动聊起别的话题来。

    寺庙中种了几株木棉,如今正值花时,几场春风春雨后,浓红的落花铺在地上,方静未出阁前,从来不曾有过伤春的心思,这些年,却越发增了些许感伤的惆怅。

    见到那花好端端地长在枝头上,一阵风吹过,无端落下了,她忽然想起早逝的小弟媳来,心中不免黯然,对窦氏说,“清明快到了,我今年身子好多了,想亲自到二弟和春儿妹妹的坟上拜祭。”

    窦氏愣了一下,随即握住长媳的手,面上俨然也多了点凄苦,叹道,“好孩子,难为你有心了。”

    草是一种很奇怪的植物,无人栽种,也不见人养护,仿佛天生天养,又自生自灭。它生在别处,能昂扬出澎湃的生机,唯有邻近墓碑时,像是汲取了白骨黑血中的哀情,哪怕绵延了漫天满地,一株株却都显得孤冷嶙峋,悲凉分明。

    那墓碑孤零零地立在荒野之中,石碑上的两排碑文并列,字迹苍劲厚重,是时任礼部尚书的李嘉行亲手题写。

    方静一直以为公爹对小叔子不甚喜爱,但入土立碑的那天,公爹独自立在坟前站了一夜,他从前对世事有种漫不经心的敷衍,从此之后,甚至都有些厌世了,将全副身心扑在公务上,几年内猛地苍老了许多。

    李重进夫妇的坟墓立在南郊,按理说,他们本应葬到太平村中的李氏祖坟中,然而窦氏当时抚棺恸哭,对前来探望的亲家说,“屠大哥对李家恩重如山,他将女儿托付给我们,却叫这不肖子连累了性命,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丧子之痛叫我们承受就够了,实在不敢通知春儿的家人。”

    方刚事后私下对女儿说,老年丧子,是人间至痛,你婆母悲痛之余,还能将丧事料理得井井有条,为亲家考虑周全,是个仁厚之人,方家能与李家联姻,也算是幸事。

    他感念李家知恩图报的德行,从此对女婿越发器重,几乎当成了亲生儿子一般栽培。李照熙近年来官运亨通,一小半要归功他姐姐,另外的功劳全在老丈人身上。

    烧过了纸钱,方静亲手将瓜果香烛摆好,她本来想笑着对泉下的二弟弟媳报喜,说这一年来家中平安顺遂,兴许是有他们保佑,但刚说了几句,声音便哽咽了。

    李照熙体贴地替妻子擦了擦眼泪,他们曾经差点要成了一对怨偶,幸亏李大公子忍功出众,又及时从丈人一家得了好处,他心心念念的表妹自从舅舅死后,就变得有些神

    经质了,不仅拒绝与他私下见面,还主动要求住到庙里清修。李大公子权衡利弊,不得不与妻子成了恩爱眷侣。

    “静儿,”他低声劝道,“娘在旁边,你莫要哭了,待会儿她也要伤心了。”

    方静闻言勉强收住眼泪,她向窦氏望去,发现婆母果然神色悲戚,心中暗暗后悔,觉得是自己一时失态,惹得婆母伤心了。

    天色终于暗了下来,雨水绵绵地下得恼人,一钩新月死气沉沉地凝在空中,被洗出了湿黏黏的水白色。

    守墓的人正准备进屋休息,忽然看见一辆马车停在不远处,这个李家雇的守墓人忍不住好奇,他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呆了六年了,要不是贪图李大人给的报酬丰厚,差点要干不下去了,李家人白天里已经来过了,还有什么人,会半夜三更地跑过来

    他担心马车是走错路了,高声提醒道,“前面是坟地,莫要走偏了。”

    马车中走下了一个人,走近了看,守墓人才发现这是个极为俊美的年轻公子。他当初见到李大人的时候,以为那是神仙人物,李大公子虽也是翩翩俊才,若论风度气质,却逊于其父不少,更像是俗世中人。当然,说起讨人喜欢的程度,李照熙见人先要笑三分,却要胜过父亲许多了。

    守墓人胆子本是很大的,不然也不会被雇来守墓,可马车上的这位公子走到近处,月光幽幽映照在来人眉目上,竟叫他无端有些畏惧。

    “我是李尚书的远方亲戚,途径帝都,想要为他早死的儿子上支香”,那位年轻公子开口问道,“不知可否方便”

    他语气很柔和,听上去是个好脾气的人,但声音太过冷冽了,像是一柄冷硬的利器,叫人生不出拒绝的勇气。

    守墓人犹豫了片刻,指了指石碑的方向,“坟墓就在那里,公子但去无妨。”

    公子说是要上香,而到了坟前,只是以手轻抚墓碑,许久不语。然后他俯下身,捻起地上冷却的香灰。

    守墓人陪在一旁,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他形容不出来心中那种诡异的感觉,这位公子望墓碑的神情,根本没有寻常悼念者应有的怅然怀念,而是一种近乎冷酷的审视,更确切地说,就像是屋子的主人,在苛刻地打量着他自己的居所。

    “呵,佳儿佳媳”他听见公子轻笑了一声,说的正是李大人悼文中的头一句。

    月冷星稀,凉风幽咽,公子上了马车,顺手扔下了一个锦囊,“劳烦你多年照看了。”

    直到马车渐渐看不到踪迹,一身冷汗的守墓人才后知后觉地打开了锦囊,发现里面金灿灿的,居然全是金叶子。

    李二公子少年骄狂,挥霍无度,据说他当年在南郊别庄中醉饮享乐,半夜失火,他与里面的人都没来得及逃出来,下葬时的尸首烧得黑漆漆的,辨不出面目。

    守墓人愣愣地站在原地,心里回味着那句“多年照看”,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第91章母凭子贵() 
景王府的小世子安穆今年刚满六岁,皮相随了他的美人娘亲李氏,气候渐渐转暖,他穿了件薄锦褂子,粉团子似的,甚是惹人喜爱。奶娘领着他在花园里晒暖,远远望见杜美人,心中想起王妃娘娘的交待,正想抱起小世子离开,而安穆已经欢喜地叫了起来,“姐姐,姐姐,快过来陪我玩”

    小孩子天美,他无法理解大人们之间的恩怨,只觉得杜美人生得漂亮,说话有意思,远胜过那群一板一眼的侍女们,心里很愿意亲近她。

    平日里杜美人也乐意讨好他,今天却多少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勉强说笑了几句,便让奶娘抱着安穆回去,“起风了,莫要让世子冻到了。”

    奶娘应下了,心中却在想,这小贱蹄子快要临盆了,最近都乖乖躲在屋里安胎,今天也不知是有什么要紧事,居然慌里慌张地跑出去

    北巷里的朱雀街素来繁华,街道两旁商贩的叫喊声此起彼伏,一顶青色软轿在人流中缓缓前行,忽然轿子颠簸了一下,里面立刻传来怒骂的声音,“没吃饱饭吗你们这是想要颠死我”

    轿夫连连谢罪,说是旁边商贩盆中的鱼猛地跳了出来,这才惊扰贵人。轿中人怒气仍是不减,她探出半边脸来,端是乌发雪肤,明艳不可方物。女子又劈头盖脸地骂了轿夫们一顿,旁边看热闹的人都啧啧称奇,觉得这小娘子如此貌美,谁知言语如此恶毒刻薄,竟像个市井泼妇。

    轿中的正是杜美人,她本来还欲再骂,可无意中低头瞥见了地上的那条鱼,鱼的尾鳍已经让人烂了,但尚未死透,在地上一动一动的。她忽然感到恶心欲吐,将帘子放了下来,不再说话了。

    那人昔日最是挑剔,一天要换几身衣服,见不得一点尘土,杜美人冷冷地想,没想到事过境迁,他这次重返帝都,竟选了个如此肮脏噪杂的地方与她相见。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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