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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王者在地球-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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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小天不是飞蛾,身价千万,绝对是一只灿烂的燕尾蝶。

    但是他甘愿去做傻蛾子才干的事儿,扑腾着他那华丽的翅膀,义无反顾的一次次扑向那一团注定不能融化的火焰。

    暂时抛开安小天这只硬要去做飞蛾的燕尾蝶,言归正传。

    樊胜军现在有了一个新的绰号,猪肉王子。

    这个绰号是林萧给他起的,据说因为这个绰号樊胜军抄着杀猪刀足足追了林萧两条街。

    林萧给樊胜军取这个绰号,并非无的放矢,重点不在猪肉,而是后边的王子两个字。

    现在别说是东郊,整个东门三分之二的肉源都来自于樊胜军的屠宰场,自己养殖牲畜,自己屠宰,然后自己销售,还延伸到罐头肉干一类的肉制品生意。

    本来他这个资产也过千万的大老板,现在应该春风得意每天金迷纸醉优哉游哉才对,可樊胜军对血腥味儿似乎天生就有种变态的嗜好。

    现在在屠宰场,还能经常看见一个三粗五大的汉子,赤着博,露出一声腱子肉,然后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不管是鸡鸭鹅,或者是猪狗牛羊,到了他手里,不出一顿饭的功夫,都得收拾得干净利落,扒皮抽筋剁块儿,那叫一个畅快。

    刺猬头和苏薇薇一丝不苟的经营着他们的服装生意,现在有了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品牌,自己的生产工厂,产品还一度出口到国外,也算是功成名就。

    刺猬头现在早就不是当初那个一言不合就可以和人不死不休的疯子了,而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脾气特别好,有时候出去喝酒,有些不开眼的小混子,辱骂刺猬头几句,刺猬头都能一笑置之。

    但是他有一个逆鳞,那就是苏薇薇。

    你骂我几句打我几下甚至朝我脸上吐两口唾沫都行,但是我的女人,谁要是敢动她半根毫毛,那绝对是不死不休。

    两年前,刺猬头在一家酒楼和几个生意伙伴喝酒,他的脾气很好,别人不管怎么损他,那他开心他都不会生气。

    然后几个人喝完酒谈完事晃晃悠悠走下楼来,苏薇薇开着那辆粉红色的奥迪a6在楼下接刺猬头。

    其中一个在全国都有名的服装大佬,看见苏薇薇顿时眼前一亮,就走过去搭讪,也并不过分,只是诸如一些:美女,要不要一起去吃个夜宵,留个微信号什么的醉话。

    这个服装大佬手里有一笔大单子,整个蜀都好几十个做服装生意的大老板都牢牢盯着这块大肥肉。

    最后却被刺猬头拿下,这笔单子他呕心沥血准备了大半年,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就能签合同了。

    可是就因为这个服装大佬对苏薇薇说了那几句其实无伤大雅的醉话,毫无提防之下被刺猬头从后面飞起一脚踹翻在地,然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子就朝他脑袋上猛砸。

    要不是被人拉开,那个服装大佬非得当场被砸死不可。

    为这事儿,那笔辛苦准备了大半年的大单子飞了不说,刺猬头自己也因为伤害罪被抓进去关了半年。

    不过他从来不后悔,别说什么大单子,什么坐半年牢,谁要再敢让苏薇薇有半分不痛快,请假当场又如何,枪毙又如何?

    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苏薇薇,刺猬头,无比幸福的一对,从来没吵过架,从来没闹过别扭,永远甜蜜永远恩爱,她靠着他的肩膀看日落,他搂着她的腰肢看夕阳。

    他说,“我们要白头偕老。”

    她笑了笑,说,“嗯,我会一辈子爱你。”

    然而事实上,他说错了,两个人并没有白头偕老。

    而她却说对了,她的确用了一辈子去爱这个男人,只不过,她的一辈子,却似乎有些短暂。

第一百二十八章 妖孽() 
这个世界上有种特别奇怪的人,不知道是几世行善,总归就是所有一切众多人所嫉妒的东西都会落到他一个人身上。

    模样帅气,头脑非凡,财富多金,最恐怖的是这种人即使遇到变故一贫如洗跌倒山谷最底端,也能够抓住某个机会再次东山再起。

    方一鸣就是典型的这一类人。

    之前他从来没有什么管理公司的经验,但是这四年中,他硬是生生把一家新成立不入流的建筑企业,一手带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虽然在蜀都这座藏龙卧虎的国际性大都市,他的公司只能算是普通的沧海一粟,但其中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绝对不输任何一家超一流企业。

    张哲宁出狱之后,方一鸣随手甩了一份合同给他,“把字儿签了,你占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我占百分之二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九稀释给几个管理层。”

    这就是方一鸣,虽然基础是张哲宁用自己四年美好年华打下的,但论最大的功臣,还得是方一鸣。

    在钱的事情上,他从来不计较,当然,这只是对于张哲宁而言,在生意场上,方一鸣可是从来不吃亏的。

    “没必要。”

    张哲宁看也没看,随手把那份合同推了回去,“股份放在我手里浪费,你拿去看着办,咱俩分了工,一个在台面上,一个在幕后,要是谁出了事儿,总得保全另一个。”

    方一鸣也没有啰嗦,把那份货真价实不带一丝矫揉造作的合同随手往抽屉里一扔。

    两兄弟到了这份情谊,合同什么的都是浮云,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除了老婆不共享别的都不分彼此。

    张哲宁负责重大决策的拍板,以及一些上不了台面却又不得不解决的事儿。

    方一鸣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管理,是明面上的董事长,二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几兄弟仗着之前干过几次硬仗积攒下来的名声,迅速将这份血腥换来的名声转化成实际利益,几兄弟事业如同火箭一般迅速攀升。

    人的名气越大,反而麻烦越少,再不用过那种三天两头动则就有人上门找麻烦然后去拼命的生活。

    一面忙于事业,每天坚持读书,秉承在监狱中养成的习惯。

    然后每天抽二十分钟,将那张随身携带写着寥寥九个字的字条放在眼前目不转睛心无旁骛。

    最后在某个失眠的夜里或者是某次酒后,会情不自禁的想起某个似乎永远也高攀不上跟别谈驾驭的奇女子。

    “谈心是个不一般的女子,你知道我暗地里是怎么评价她的吗?”

    方一鸣那颗聪明的头脑,早就看出了张哲宁内心那点儿有点类似于少男怀春的小九九。

    “哦,你说说看。”张哲宁小心收好那张为了保存,而特意去塑封好的字条,有点好奇在方一鸣这个公子哥眼中的林谈心是个什么样子。

    方一鸣抬头,凝视着天花板,似在愣愣出神,半晌后,才缓缓吐出两个字,“妖孽!”

    张哲宁微微一愣。

    方一鸣却神色肃穆,似在自言自语,“没有任何贬义,况且妖孽这个词本身就不是贬义词,我和林谈心很小就认识了,算是从小一起长大,那个时候我,博然,孙慧,谈心,还有另外几个发小,但真正让我当做朋友的,却只有他们三个。”

    “谈心从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得和别人不一样,十二岁就敢一个人从家里偷偷溜走,然后走遍了小半个华夏国完好无损的回来,当时她的家里人急坏了,动用林家那通天盘杂的关系网,可诡异的是这么多人尽然硬是没有找到任何一丝一个区区十二岁小女孩的行踪。”

    “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一股只有成年人,而且是优秀的成年人才有的定力,对于任何事情都喜欢扮作冷眼旁观的角色,她的那颗头脑让人叹为观止到恐怖。”

    “我们同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最后一起进的天骄中学,虽然在学习成绩上我一直压她一头,但我并不认为她比我差,也许是我多心了,也许是我凡是都喜欢钻牛角尖,我甚至认为林谈心每一次考试都在有意无意的故意放水。”

    “一个人靠着自己的天赋和勤奋,再加上一些得天独厚的优势,数次保持第一名不难,可是每次都屈居于第二名,并且分数差距从来不超过五分,这就值得推敲了。”

    “谈心和我不一样,她懂得内敛,懂得凡事留个后手,出头鸟那种事情从小到大她就没干过一次。现在回想起来,博然是我们几个当中最能惹事儿的,孙慧这小丫头内秀,但也没少捅篓子。”

    “至于我,从小被众星捧月长大,身上自然少不了那股子又臭又酸又愚蠢的自以为是,惹事儿方面我肯定不及博然,但每次捅的篓子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儿。”

    “我们那个圈子里的人,那一身臭脾气,不管再有涵养,谁没惹过一两件事那才是怪事。唯独谈心,和她认识那么久,我就从来没见过她惹事儿。”

    “她对待任何事都是那种不温不火润物细无声的境界,我甚至从来没见过她发脾气,在我们那个圈子中,林家算是个另类,不管是我还是博然或者是孙慧,家族势力都是定位在某个区域或者某个点上,撑死了能够影响周边一些省份。”

    “可是谈心不一样,她算半个北京人,跟着父辈下放到我们那座城市镀金捞资本,林叔叔在我们那个城市,虽然职位很高,但却是个手里没有任何实权的摆设。”

    “但是,当时包括我父亲在内,没人敢对林叔叔指手画脚,后来我家倒了,殃及鱼池博然和孙慧以及很多家族跟着遭难,但林叔叔依旧在那里八风不动,周家也从来就没打算动他。”

    “为什么,因为林家的家族势力根本不在本地,而是在传闻一个广告牌砸下来都能砸到好几个处长的皇城根子下边,林家老太爷虽然已经退居二线,但是在军方的影响力可一点不减,现在每逢重大节庆或者老爷子寿辰之类的日子,去林家提着礼物登门拜访的,光是肩膀上扛着将星军衔的将军就超过两只手的数量。”

    “你想想看,林家这么一颗大树,按理说,谈心应该有比我们都更加跋扈的资本,可是她却总是安安静静与世无争,只是这份定力,就让我自叹不如。我家倒了,林氏家族肯定不会拼了命的出手相救,但是谈心却有那个能力,能够让一些圈外人,比如说你的那个朋友唐婉,你的母亲,你的小姨安然无恙的能量。”

    说起林谈心的事儿,方一鸣神情肃穆,一口气说了许多张哲宁从来不知道的事儿。

    最后长长吐出一口气,冲着张哲宁微微一笑,“你说说看,她不是妖孽是什么?”

    张哲宁也笑了,对,妖孽,再也找不到比这个词更加适合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女子了。

    兴许放在古代,那个奇女子绝对是那种皱一皱眉头,就能让好几个诸侯大打出手尸横遍野祸国殃民不可理喻的红颜祸水。

    “她这么优秀,从小和你一块儿长大,你就没对她动过心?”张哲宁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问了一句。

    方一鸣苦笑,“我有自知之明,林谈心和我做朋友可以,但是要成男女关系,中间隔着的可不是一条银河那么简单,远到不能用任何距离去衡量,别说我了,据说皇城根子下边有几个父辈是手眼通天大角色的公子哥想打谈心主意,最后都吃了闷亏铩羽而归。”

    然后张哲宁就不说话了,低着头一个劲儿的抽闷烟。

    上流圈子头号首席大少,人中龙凤,青梅竹马的优势都隔着不止一个银河,那自己算什么?

    张哲宁突然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心想自己还真是胆大包天啊,居然偶尔还会打起一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愚蠢幻想,而且那只天鹅还是天鹅里的皇后,别说是癞蛤蟆了,估计到了她那个级数,天鹅里的王子她都早就看腻了。

    接着就是一句石破天惊的话,让张哲宁夹着烟的手一哆嗦,一截烟灰瞬间掉在地上摔成粉末。

    “我觉得你可以,只有你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谈心。”方一鸣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静,像是在陈述一件极为普通的事一样。

    张哲宁诧异,看方一鸣的样子不是在开玩笑。

    方一鸣扭过头,看着一脸纳闷儿的张哲宁笑了笑,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比我们都强,努力吧,我能帮的尽量帮,公司还有点事儿,我先去忙了。”

    张哲宁蹲坐在原地,一根接着一根的抽完了大半包烟,随后站起身来,将烟头狠狠砸在地上,像是个神经病一样爆了一句粗口,“他奶奶的,我管你是九天仙女也好,天鹅中的皇后也好,我这只癞蛤蟆要是实在不行,就来个霸王硬上弓,等爬上你肚皮那一天,看你还嘚瑟不嘚瑟!”

    然后豪气干云的说完这番话后,张哲宁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莫名其妙的向后踉跄了几步,像是看见了一只饿极了的东北猛虎。

    然而事实上,他看到那个人,宁可让他去赤手空拳的面对别说一只,哪怕是一群的东北猛虎。

    方一鸣又折了回来,笑盈盈的走进门,他的身后,站着一个似笑非笑,还带着一丝无法言喻的玩味,六分颠倒众生三分销魂狐媚还有一分让人琢磨不透的玩味。

    “霸王硬上弓?”

    这个惊为天人的女人看着张哲宁,然后突然露出个祸国殃民的笑容,“听起来的确是个好主意。”

第一百二十九章 肯定!确定!一定!() 
这句无伤大雅的豪言壮语,让张哲宁恨不得地下有个裂缝钻进去,即使裂缝下边是十八层地狱也值了。

    林谈心却罕见的升起一种孩子气,想要将这人戏耍一番的小心思。

    她上前走了几步,故意走到离张哲宁很近很近,近到只要微微往前一凑就能亲到对方的距离。

    然后吐气如兰,柔媚的声音销魂蚀骨,“白天鹅好奇之下落入井底,某只癞蛤蟆,机会难得,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然后某只刚才还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雄性牲口一下就怂了,退后几步,挠头嘿嘿一笑,“我说着玩儿的,对了,你吃饭没有,我下面给你吃。”

    再次见到林谈心,张哲宁心里自然乐开了花,方一鸣也挺开心,之前谈心第一次来的时候,其实方一鸣也知道,但那个时候他还很落魄,极强的自尊心让他不敢再见昔日好友。

    如今他靠着自己的双手,算是小有所成,他觉得他至少能够有资和这个从小一块儿玩儿到大,但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的人间仙子平等对话。

    然后几人去了林萧开的酒楼,一群人聚在一起特别热闹。

    所有人看见林谈心,毫无由外的惊为天人,并不由自主的向张哲宁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眼光。

    “嫂子,您坐这儿。”林萧嘿嘿笑着,把主宾席上的椅子抽了出来。

    这声嫂子让脸皮一向不怎么薄的张哲宁面红耳赤。

    而林谈心却落落大方,“哲宁坐这儿,我坐旁边就行。”

    这句看似随意的话,所有人都没有闻到其中的味道,只有方一鸣意味深长的看了张哲宁一眼,并在嘴角露出一抹玩味而又欣慰的笑容。

    大姐司徒南雁举起酒杯,“妹子,我敬你一杯,哲宁是我弟弟,以后他要是敢对你不好,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报仇。”

    林谈心三根白皙的手指托起红酒杯,说了一句让一旁面红耳赤的张哲宁差点没坐稳摔下去的话。

    “谢谢大姐,我家哲宁身上臭毛病多,不过优点也多,我不在身边的时候,还麻烦大姐帮忙盯着。”

    我家哲宁?简直是石破天惊。

    所谓人间仙子,并不是永远一副矫揉造作的高冷,饭局上落落大方推杯换盏,浑然天成,却始终不给人一丝轻浮或者是闹腾的印象,仙子就是仙子,终归不是凡人。

    然后心里七上八下带着几分忐忑几分欣喜几分不知所措的张哲宁,一下就成了外人似的,整个饭局下来,就没说几句话。

    倒是林谈心,很快就和大家打成一片。

    “哲宁,我有个东西落家里了,麻烦你和谈心帮忙走一趟,帮我把东西拿过来。”

    方一鸣有颗七窍玲珑心,看见张哲宁这副模样就默契的知道该怎么办。

    然后旁边神经和筷子一样粗细的林萧叫嚷道,“啥玩意儿啊,非得现在去拿,谈心姐今天刚来,你就让人家去跑腿,哪儿有这样的事儿,我去跑一趟吧!”

    “操,傻逼!”

    就连一旁同样一根肠子通到低的猛人樊胜军都听懂了方一鸣的意思,一个爆栗狠狠敲在林萧脑袋上,“傻逼,喝酒!”

    “哎哟我操,猪肉佬你啥意思,当我怕你啊,喝酒喝!”

    本来张哲宁打算带林谈心逛一逛自己的公司,然后去几座公司承建的大楼看看。

    可是林谈心似乎对这方面不感兴趣,而是提议再去府南河边上走走。

    “听说你在监狱里看了几乎一个图书馆能够容纳的书籍?”林谈心笑说道。

    张哲宁和林谈心并肩走在一起,点点头,“嗯,不过也没什么,故事会我也看,知音我也看,甚至还看了很多漫画。”

    林谈心笑了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她很喜欢张哲宁的这个性格,从来不矫揉造作,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两人就顺着府南河慢慢的走啊走啊,言语不多,偶尔说上两句,都是一些可有可无并没有任何实质的交谈。

    张哲宁在这个女人面前,总是情不自禁的小心翼翼,并不敢多说半句废话。

    然后突然间,林谈心问,“哲宁,以后是怎么打算的。”

    张哲宁不假思索,叹息一口道,“说实话我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规划,只知道我必须向上爬,眼目前的事儿,应该就是和一鸣一起,好好把公司经营好。”

    林谈心转过身,双手搭在府南河旁边的栏杆上,眺望着对面的灯火通明,似在自言自语,“凡是事无巨细,对自己的每一步设定好大纲,然后按部就班,那都是俗人干的事儿。”

    “一般这样对自己规划的人,听上去很好听,看似对自己特别负责特别上进。但这样的人撑破天最多就是个俗人中的佼佼者,永远登不了大雅之堂。”

    “凡成大事者,心里只有个坚定的志向,然后走一步算一步,没有任何提前规划的束缚,面对千变万化随时到来的机遇或者祸事,反而能够得心应手的去应对。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谁也不能预料明天会发生什么,现实中的一点点变动,很有可能就会让事先设定好的规划变成一张无用的废纸。”

    “上次跟你提过的曹操,最开始甚至连野心都没有,只想过春夏读书秋冬涉猎的悠闲生活,后来黄巾起义,天下大乱,曹孟德举兵剿贼,再后来十常侍作乱,董卓把持朝政,曹操引兵会盟。”

    “后来刺董失败,亡命天涯,这才有了气吞山河之心,散尽家财招募兵勇,征张绣,灭袁绍,擒吕布,战功赫赫,最终挟天子以令诸侯,下至黎民,上至天子,谁见了他都瑟瑟发抖,三分天下,最终其子曹丕称帝,都不玩追封他为魏武帝。”

    说着,林谈心突然扭过头,看着张哲宁,缓缓道,“哲宁,我上次也跟你说过这些,但这次表达的不一样,上次我是想你学习曹操身上所谓的奸诈,所谓的无耻。但是这一次,我想让你明白,曹操在成就霸业之前,是没有任何规划的,机会这种东西,可能连老天爷也算不准,所以能做的,只是听起来有些不务正业的走一步看一不,不同的是,你得在走一步看一步的路上,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顺应着局势和处境的变化,能屈能伸,能下跪也能玩儿命,这才是成大事者该做的事儿。”

    张哲宁面无表情,看着府南河面的波光嶙峋,手里把玩着一片柳树叶,然后轻声道,“我记住了。”

    字字珠玑,一语中的,这个奇女子,每次都会在张哲宁最迷茫的时候为他打开一扇新的大门,让他看到不一样新的领域。

    然后林谈心又问了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个道理亘古不灭,哲宁,你现在还不算是个江湖人,只能算是江湖边缘的人物,不仅是你,你的这几个朋友都一样。”

    说完后,林谈心突然又补充了一句,“哦,路南除外。”

    虽然仅仅是半顿饭的功夫,但聪明得不可理喻的林谈心就已经大致把张哲宁身边这些个兄弟朋友读了一遍,每个人的性格,每个人的特点和风格。

    欣慰的是,林谈心看得出这些个兄弟,都是重情重义的汉子,让张哲宁和他们在一起放心,否则的话,林谈心今天给张哲宁说的可能就是另一番话了。

    路南,这个干干净净,总喜欢穿一尘不染白衬衣的男人,在饭局上话并不多。

    但就算是林谈心这个层面的人,也被他的眼神着实给不大不小的惊了一下,这种眼神林谈心之前在某个人身上见过一次,当时他就断定至少在以后的百年之间再不会出现这种眼神。

    结果,他今天又看到了一个,虽然这个年轻人在藏龙卧虎的蜀都来说,目前任然是个算不上台面人物的小角色,和当初林谈心第一次看到这种眼神,如今已经是一跺脚,好几个身份都要颠三颠的某个江湖大枭无法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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