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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出书版)-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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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羁押室,温禧看见狼狈的父亲,心中又羞又气。
江洋一看见莫傅司手里搂着的女生,再看看那个女生咬着下唇满脸羞愧的样子,顿时明了,原来是莫少的老丈人,哈哈,摸了摸下巴,江洋朝莫傅司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亮的白牙,“莫少,人已经按你的吩咐,保出来了。”
温金根一双布满血丝的金鱼眼从女儿身上再转到她身侧的男人,关在审讯室的时候,他听见警察咬耳朵,“瞧瞧,就那个待在角落里的脓包,江大律师居然过来给他做保释,真是人不可貌相。”
温金根敢赌咒他这辈子都没见识过律师到底长的是方还是圆,这个什么江律师是从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他真的不知道。刚开始他还以为是家里婆娘的姘头,后来一见这律师年纪又轻,长得又体面,这些穿制服的还一个个都对他客客气气的,心知定然是瞧不上他家那个婆娘了,这会儿一见,才知道原来关节是在女儿身上。
“爸。”温禧低低地喊了一声。
莫傅司面无表情地盯住妄图看笑话的江洋。对江洋来说,在莫傅司粹冰的目光下求具全尸不是难事,但莫傅司是出了名的阴险,最喜欢秋后算账,他有一万种方法在事后把你折磨得后悔从娘肚子里爬出来。于是江大律师钱也不讨了,很没有骨气地打了个哈哈,脚底抹油走了。不过他算盘已经打好了,等莫傅司结婚的时候,他决定少给五千块礼金,因为今晚已经花在他老丈人身上了。
温金根这种市井小民,平日里最会看风向,此刻见了莫傅司一表人才,心中不禁暗自得意,自觉已经可以耍耍老丈人的威风。于是他很可笑地腆了腆肚子,走到温禧面前,将手一伸,理直气壮地说道,“我没钱花了。”眼睛却瞅着莫傅司。
温禧只觉得浑身的血都从脚底流了干净,她只想逃,逃离这个浑身散发着死去肉体粘滞气息的父亲,逃离他无底洞似地索要。她可以清除地感受到那个年轻警察轻视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不仅自己受辱,还拖累了莫傅司,让他这么骄傲的人一齐陪她被人看笑话。
猛地拉开挎包拉链,温禧只想赶快把这个贪婪的父亲打发走。不料莫傅司却按住她的手,淡淡地说了四个字,“欲壑难填。”
温金根没听懂这个成语的意思,但直觉告诉他这不是啥好词儿。好啊,这阴沉沉的小白脸看上去挺有钱的,居然如此吝啬,自己不知道孝敬长辈,还不肯女儿给钱他。有钱人最好面子,温金根眼珠一转,撸了撸满是油渍的袖子,粗声粗气地说道,“你小子说什么呢?我姑娘给她老子钱花,关你屁事!你算哪根葱——”
话还没说完,莫傅司整张脸已经阴沉下来,仿佛冰雪覆盖的荒原,他灰色的眼珠子盯得温金根觉得一阵阵耍镜牡灼⒖膛芰烁龈删弧�
“我既然能把你弄出来,也能把你弄进去,在里面待上一辈子。”这个世界上,但凡敢跟他莫傅司这样说话的人,基本上已经死绝了,如果不是看在温禧的面子上,按照他的个性,温金根绝对没有好果子吃。一把抓住温禧的胳膊,莫傅司径直出了门。
温金根朝两人的背影啐了一口,低低地咒骂道,“一对狗男女。”西城区派出所离里仁巷还有好远,他身上的一毛钱都没有,难道走回去?挠了挠头,温金根涎着脸走向值班的年轻警察,“刚才那个穿裙子的是我闺女,漂亮吧?”
值班警察似乎觉得有趣,反问道,“当真是你闺女,我看不大像啊?”
温金根一下子瞪大了金鱼眼,“我呸,噢,我不是呸警官您。她叫温禧,是我亲闺女。怎么样,我有她的手机号码,您可以和她交个朋友,只要您借给我五十块钱坐车回去就成。”
有这样没皮没脸的老丈人,就是那姑娘是天仙下凡,他也不想娶。年轻的警察忽然起了戏弄之意,“刚才看你女婿挺有派头的啊,怎么不让他开车送你回去?”
温金根恨恨地跺了两脚,发狠道,“女婿个屁,就他,也想做我女婿?门都没有!”
值班警察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老厌物,真是掂不清自己的斤两,只可怜了他那个花一般的女儿,有哪个正经人家,会和这种人做亲家?
温禧的一张脸全无血色,连嘴唇也是灰白,她紧紧闭着眼睛,双臂畏冷似地环住自己,泪水不断地从眼皮下渗出来。
莫傅司有些烦躁地抽出香烟来,他并不善于安慰人,何况这种事情,即便是他,也全无办法,他总不能把温禧塞回娘肚子里,让她重新投胎一回。摊上这样一对宝货父母,就像打上了烙印一般,这一辈子都别指望脱的了关系。
吸了口烟,莫傅司开了口,“你还记得在俄罗斯,就是你中枪那次,我去那幢小楼里见的是谁吗?”
温禧被转移了注意力,转头望着他,她模模糊糊地记得在她昏过去前看见那扇铁门后出现了一个极其瘦的人影,看不出男女,于是她摇了摇头。车里没有开顶灯,莫傅司眼睫微垂,看不出表情。
有长久的沉默。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有香烟袅袅。
“莫斯科曾经有一家很著名的夜店,叫花之城,那里面所有的顾客都是女人,那幢小楼里住的就是当年花之城的老鸨,也是我的第一个主顾。”
仿佛有炸雷在温禧脑袋里轰地一声爆炸了,她知道他曾经被送进花之城,那个专门给女人找乐子的地方。只是她没想到他会亲口告诉她。
见温禧不吭声,莫傅司深吸一口香烟,笑起来,“是不是觉得很脏,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和一个快五十岁瘦得皮包骨的老女人搞在一起,很脏,连我自己都觉得脏。”
温禧急切地去捂莫傅司的嘴,“傅司,别说了,都过去了,这些都过去了。”
莫傅司按住她的手,平静地说道,“后来,花之城被我想办法夷为平地,但是她逃掉了。我一直都在找,想亲手把那条母狗给宰了。可是那天我看见她那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忽然不想轻易弄死她了,我要留着她这条命,让她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里。”
他没有必要告诉她这些黑暗的过往,只是因为他知道,旁人所有的安慰对她来说不过是隔靴搔痒,别人没有她的痛苦,只有他们的同情,可是他们的同情对她有什么用?让一个人得到安慰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她)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他(她)更惨。
她懂得,她都懂得,温禧扑进莫傅司的怀里,呜咽起来。


“博禹,来,吃点水果。”宋书娴穿着软底的拖鞋进了儿子的卧室。
祈博禹却受惊似地阖上了笔记本电脑,因为动作太猛,发出刺耳的响声。
宋书娴好看的眉毛微微皱起,她搁下水晶果盘,看住儿子,“在看什么?”
“一点资料。”祈博禹从来都不是善于撒谎的人,白净的面皮有些发烫。
母亲保养得当的手指固执地搭在了笔记本的翻盖上,以坚决的姿势告诉儿子,她不相信。
祈博禹叹了口气,松开了手,任由母亲打开了电脑。
是一张标准照。要知道是否是货真价实的美女,一看标准照便知,盖因相机镜头远比人眼无情,因为无情,所以恶毒,会将雀斑皱纹放大到恐怖的地步。然而这张蓝底的照片上的女孩素面朝天,唇不画而红,眉不点而翠,还有一双水波潋滟的眼睛,一点瑕疵都找不出来。宋书娴一眼就认出了是谁。
温禧。
“这就是你看得资料吗?”宋书娴的声音沉了下去。
“妈——”祈博禹有些羞愧,这张照片是他从学校的学生数据库里弄出来的,为温禧神魂颠倒成这样,连他自己都意外。
宋书娴发怒,“你怎么回事?温禧到底给你灌什么迷魂汤了?你看看你这样像什么样子?”
祈博禹痛苦地捧住了头,他也不想这样,可是他得了病,而且已然病入膏肓,温禧就是唯一可以医他的药。
“温禧除了漂亮,到底有哪点好?你知不知道,上次和外研社闵社长吃饭时,你爸想帮薇薇打个招呼,看毕业了能不能让薇薇就留在外研社工作,结果闵世湘说这个指标已经内定了,就是温禧!”
“温禧去外研社实习是柳教授推荐的,她英语那么出色,比李薇薇强了何止十倍,留在外研社也是自然。”祈博禹不喜欢母亲说温禧的语气,哪里还有半丝平日的温雅。
宋书娴被儿子的护短气坏了,“我说你是书读傻了,你以为外研社是好留的,研究生都未必留得下来,不是有人漫天给她使钱,她能留得下来?我特意查过她的家庭情况,你晓得她家住在哪里吗?里仁巷,全是乌七八糟的烂人住的地方,她父母两个人名字也土得掉渣,一个金一个银,而且全部都是无业。这样的人家能生出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来?”
祈博禹霍然从椅子上起立,“妈,你怎么能这样,您可是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院毕业的。”
宋书娴脸微微一红,但嘴上仍不肯松口,“一个女孩子,小小年纪,心机深沉,还不知道检点,除了长得漂亮,她还有什么优点,我真不敢相信我的儿子是这么肤浅的人!”
隔壁祈博禹的奶奶听见孙子和媳妇的争吵也拄着拐杖出来了,“来来,小禹给奶奶看看这个姑娘长什么样儿。”
老太太戴上老花眼镜,凑到屏幕前仔细看了看温禧,语重心长地对孙子说道,“妖精是好看,可是妖精吃起人来不吐渣啊,听奶奶的话,找个丑点的好。”
“奶奶!”祈博禹实在受不了家里的两个女人,合上电脑,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家门。
刚打开门,他险些和准备串门的李薇薇撞到一起。看见他面色不豫地咚咚直往楼下冲,李薇薇门也不串了,直接追了下去。
祈博禹站在小花坛前,看着一嘟噜一嘟噜的绣球花,茫然极了。不知道何时起了风,天气有些阴惨。所有人都在指责温禧,她是不够洁身自好,可是他还是爱她。他只想这样默默地等着她,等她想明白了之后,或者,等她被那个邪气的男人抛弃后,她的眼睛里会看见他。
“博禹哥。”李薇薇在背后唤他。
祈博禹缓缓转头看着李薇薇,表情迷惘,双眼失去焦距,仿佛在看她,又仿佛在看别人,“你说为什么人一定要爱不爱你的人?”
李薇薇似被雷劈中,四肢僵硬几乎不能动弹。半晌,她才喃喃自语,“也许是因为得不到,所以觉得如果得到,该是多么幸福。”
祈博禹默不作声,手指正神经质地拽着绣球花的花瓣。
“你爱温禧吗?”李薇薇忍了很久,终于颤声问出这句话。
祈博禹手指一顿,缓慢却坚定地点点头。
她明明知道聪明的女人从不应该在男人面前诋毁情敌,让自己显得面目狰狞,而应该悄无声息地把情敌抬到一个比自己高的位置,然后让情敌因为落差而在男人心里摔得粉身碎骨。可是她实在忍不住了,天知道每次祈博禹拉着她谈温禧的时候,她忍得牙根都酸了。
李薇薇仰头朝祈博禹嚷起来,“她到底哪里好?就是因为她长得比我漂亮吗?”
祈博禹吃惊地看住她,“薇薇,你?”
“祈博禹,我喜欢你啊,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从初一开始,一直到今天,我爱了你整整十年,你怎么能爱上别人?!”素来完美优雅如公主的李薇薇失态地嚎啕大哭起来。
祈博禹却似被吓住,往后退了一步,“我一直都当你是妹妹。”
这天杀的妹妹,多少女孩子就被这一个“妹妹”耽搁了最美的年华,李薇薇抹了抹眼泪,恨声道,“你知道吗?每个晚上都有不同的车去外研社门前接温禧,有时候是敞篷欧陆,有时候是卡宴,有时候是宝马,甚至还有劳斯莱斯,这样水性杨花的女人,你也要?你就不怕得梅毒爱滋吗?”
“够了!”祈博禹口气凌厉地打断了她,“薇薇,别失了你的教养。”
“我的教养?祈博禹,你怎么从来不要求温禧有教养?她陪乱七八糟的男人睡觉,她就有教养?我不过说了梅毒爱滋,我就没有教养?”李薇薇疯狂地笑起来,“祈博禹,原来你真是爱惨了她,所以连别人用过的二手货,不,N手货也要!”说罢,李薇薇便风一般跑开了,只有红色的裙摆在风中猎猎飞舞,像一簇火焰。
李薇薇不停地奔跑着,家属楼逐渐被她远远甩在身后,就在拐弯进入森木大学的东门时,她结结实实和一个女人撞在一起。
女人立刻柳眉倒竖,“跑这么快,你赶着去投胎啊!”说完又“哎哟哎哟”地叫唤起来。
李薇薇心情恶劣,懒得说话,头一低,径直往学校里走。
女人一把扯住她的胳膊,恶声恶气地说道,“亏你还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就这点素质,撞了人连招呼都不打?你们森木的女生真是什么下贱做什么,勾引别人的老公,傍大款……”
这几个词无形当中触动了李薇薇心底的怨气,她动作粗鲁地推开这个中年女人,“你乱说什么,你以为每个人都是温禧吗!”
中年女人尽管脚下一个趔趄,但听到温禧这个名字,两眼顿时放射出惊喜的光芒,“你认识温禧?”
李薇薇狐疑地看向女人,“你是谁?”
这个中年女人正是赵春霞。半个多月前,王岳民鼻青脸肿地回了家,说是不小心摔的,结果足足有‘一个星期每天涂龙胆紫药水涂得跟奶牛似的。紧接着眼看要到手的风险投资没了,家里的建材生意也开始一落千丈,王岳民成天四处躲债,被她逼得急了,才说出了事情的始末。
赵春霞做梦也没想到温禧这个小骚蹄子居然一朝得势,还几乎搅得她家破人亡,尽管恨毒温禧到食其肉寝其皮的地步,然而商业社会里生存是第一位的,性命关头,个人荣辱、面子、尊严……抵不了一文钱,所以她不介意来负荆请罪。然而温禧在王家做家教时的手机号码已经打不通,她只得摸到学校来打听。
赵春霞到底也多活了十数年,立时看出对面的女生和温禧不对盘,也亏得她好本事,抹了抹眼睛,便化身哀怨女伶,“且听奴细细说来——”
一张利口,添油加醋,两个女人,瞬间成为盟友。
李薇薇高深莫测地一笑,“温禧现在在外研社六楼英语部翻译三室,我们上午八点半上班,十一点半下班;下午两点半上班,晚上五点半下班。”
赵春霞暗暗记在心里,转身离去。
温禧。我要你身败名裂。李薇薇唇角抿出一个意味深远的微笑,转身回家。



第十八章 酷寒 30~-34。9℃

风真大,简直像是从西游记里某个妖精洞府刮出来的。
温禧捋了捋头发,菜场深处走去。她想买几个洋葱,因为在翻译稿件时她看到洋葱的气味有安神的功效,能够使大脑皮层受到抑制,闻着这些气味可以帮助入睡。只要将适量洋葱洗净捣烂置于瓶内,睡前稍稍开盖置于枕边,10分钟后即可入睡。
选了两个洋葱,她递过去五元纸币,卖洋葱的老太太丢下剥了一半的洋葱过来接钱,一股刺鼻的气味直冲进温禧的鼻子里,让她恶心得直想吐。
老太太看她干呕了半天只吐出一点酸水,笑起来,“有了吧?”
温禧身子晃了晃,面孔一瞬间变成雪白。算了算日子,她的月信居然已经推迟了快半个月了。
找了一个硬币给她,老太太还好心提醒她,“有身子的人不能多吃洋葱。”
温禧虚弱地笑了笑,提着塑料袋离开了菜场。
长风自南来,吹得她的裤脚急速拍动,温禧只觉得胸腔内的一颗心摇摇欲坠。如果她真的怀孕了,该怎么办?他会要这个孩子吗?
当务之急,她得确定到底有没有怀孕。
犹豫了很久,温禧最终还是推开了药店沉重的玻璃门。
收银台上的女店员正在剪指甲,头都没抬。
温禧在窄小的货架间逡巡了一遍,药品排列毫无规章可循,无奈之下,她只得开口求助女店员,“请问你们这里,这里有,有验孕棒吗?”
女店员终于抬起了尊贵的头颅,她相貌很年轻,可能比温禧还小些,将温禧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她断定温禧是失足的女大学生,于是一双眼睛里便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股身为“处女”的自得来。
矜持地起了身,女店员走到一个贴有计生用品标签的橱窗前,拉开玻璃拉门,将一个瘦长的纸盒丢到台面上,便飞快地缩回手去,仿佛和温禧一接触便也会怀孕一般。
你看,即便是顾客,也要受辱,只因为她不洁。温禧默默地付了钱,离开了药店。
就近找了一家洋快餐店,温禧一头躲进盥洗室内。
她拆了纸盒,逐字逐句看了说明书,这才有些哆嗦着拿出了验孕棒。
仿佛囚徒在等待最终判断,两根红线缓缓显现出来。
温禧的一颗心顿时落到了谷底。
她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自己怀孕了,她肚子里怀了莫傅司的孩子。
恍恍惚惚地走在马路上,有少女踩着滑板呼啸而过,长长的头发几乎扫上她的面孔来。
呵,这样的飞扬和快乐。温禧渴慕地看着少女。
又有推着童车的夫妻与她擦身而过,童车上兜罩着的乳白色的纱帐随风鼓动,
雪白粉嫩的婴儿依然安稳地睡着。妻子微笑着和丈夫说了什么,负责推车的男人小心地停下来,高大的身躯还特意朝着风向,似乎哪怕能为妻儿挡去一丝风也是好的,妻子则俯身去帮婴孩将薄被掩好,动作温柔,仿佛车里睡着的是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温禧看得几乎痴了,泪眼婆娑里妻子和丈夫的脸居然幻化成了她和莫傅司。
如果这一家三口是莫傅司、她,还有他们的孩子该有多好。
她忽然觉得此刻无法回去面对他,掏出手机,她给莫傅司发了一条信息——家里有事,我中午不回去了,晚上见。
很快,手机在她手中震动,是一条新信息,来自于莫傅司,只有一个字:好。
只有一个字而已,温禧还是怔怔地看了许久。
她不知道,莫傅司从来不喜欢发短信,因为嫌费事,他永远只打电话。


温禧回到家时,发现房顶上的油毛毡已经被风刮得掉在地上。叹了口气,她摸出钥匙。开了家门。
屋子里气味有些难闻,温禧头一件事便是开了窗户通风。方桌上还丢着吃了一半的稀饭,装酱菜的玻璃瓶身上有难看的污渍,因为盖子没旋紧,有绿头苍蝇在围绕着直打转,发出难听的嗡嗡声。温禧无奈地旋紧瓶盖,又从厨房里拿出抹布,将酱菜瓶身擦干净,这才收进冰箱里去。
将碗盘泡进水里,洗干净后,温禧又用干毛巾吸干水渍,逐一收进碗橱里。从塑料袋里取出一只洋葱,用水浸了,温禧掀开花布门帘,进了里屋。
她和父母的床之间只用一块蓝色花布拉了一道帘幕,算作分隔。大床下到处都是花生米红色的外衣,床头柜上也有。她认命地拿来了簸箕和扫帚,将房间打扫干净,这才坐到了自己的小床上,呆呆地看着花布上一朵白色的小花。
窗外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房间里也黑乎乎的。桌上放着一盏台灯,绿玉色的灯罩已经有些发暗。
   “啪”的一下,温禧按下了台灯按钮,暖橘色的光线柔柔地撒开来。半晌,她才用颤抖的手贴上了自己的小腹,温热的皮肤下居然已经有了一个胚胎。她很想告诉莫傅司,她怀孕了,怀了他的孩子,可是她不敢,她怕他会冷酷地叫她拿掉这个孩子。
难道她这么想生下这个孩子吗?温禧惊悚地发现,自从发觉自己怀孕了之后,她压根就没有动过要流掉这个孩子的念头,她甚至忘记了自己还在念书,根本不适合在此时怀孕。
不知道从哪里飞进来一只褐色的蛾,对着灯罩一次又一次发起徒劳的扑腾。
飞蛾扑火,人人皆笑飞蛾痴傻,却忘了在飞蛾眼中,那不是会让它灰飞烟灭的烈焰,而是一个华美盛大的世界。
她对莫傅司,不也是一样吗?
飞蛾的一只翅膀已经被灯泡灼伤,温禧再也看不下去,熄灭了台灯。失去光焰的飞蛾茫然转了两圈,停歇在绿玉色的灯罩上,似在汲取那最后的微热。
她可以熄灯救这飞蛾一命,谁又能救她一命?
她对莫傅司的感情就像毒品,不健康,却戒不掉。
脑袋里乱糟糟的,温禧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她起身去了厨房。
紫红色的洋葱外皮已经被水泡得软了,很容易去除干净。温禧开始顺着纹理剥洋葱。刺激性的气味让她胸口冰凉,仿佛突然空了一块,浑浊的呕吐感从胃底直涌上喉头,她咬紧牙关,居然也可以顶住,然而眼睛却被熏得发痒,泪水从眼皮下不断渗出。一整个洋葱很快便被剥得七零八落。温禧又拿出砧板和刀,将洋葱剁碎。
万银凤回来时就听见菜刀和砧板接触发出的闷响声,她倚在门框上,冷眼看着女儿机械地将洋葱切成碎泥,然后装进玻璃瓶里。
手包里抠出一小袋奶油瓜子,万银凤磕着瓜子,猩红的嘴唇一翻,雪白的瓜子肉被卷进肚子里,瓜子壳便唾沫似的被吐到地上。
   “你这是干吗?”万银凤又吐出一个瓜子壳儿。
   “偏方。”温禧不愿意去看母亲那张化着可怕浓妆的脸。
万银凤眼睛朝天一翻,“听你爸说,你那个男人挺威风的。我看你与其花时间鼓捣这些,不如想办法让你的肚皮争点气,要是一举生个儿子,这辈子就不用愁了。”说完她又朝女儿走近了些,鬼鬼祟祟地补上一句,“你们做的时候,我教你啊,在小腰下垫个枕头,保管——”
   “够了!”温禧一张脸憋得通红,抓起玻璃瓶往挎包里一塞,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
万银凤扭了下腰,朝着温禧的背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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