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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山的呼唤-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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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哥天天在地里帮着有义叔跟桂兰嫂忙活,每一块地从犁,耧,锄,靶全都包了。

    到了锄地的时候,孟哥从山上回到窝棚里,拿上锄就下地,把地里的杂草全部帮桂兰嫂清理干净。

    桂兰嫂扛着锄走进田间地头,发现地都快锄完了。

    孟哥正在地里忙活,男人也不跟她说话,抬手擦一把汗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地里的田旱了,需要浇水,孟哥从山上回来,连夜合闸浇地。

    第二天早上起来,桂兰嫂提着肥料走进地里,准备浇水的时候,地已经浇透了,肥料孟哥也替她撒了。

    很快,到了五月收割的季节,小麦成熟了,孟哥跟我又从县城弄来了收割机。

    因为山路还没修通,收割机还是拆散,用马车拉回来的。

    组装好机器,反正要调试,孟哥就说:“先帮着桂兰嫂跟有义叔割,割完了这边的,再割别家的,钱我出。”

    我就点点头说:“行,听你的!”

    收割机将小麦割好,哗哗流下出仓口,装进口袋。孟哥直接将口袋搬牛车上,赶着牛给有义叔和桂兰嫂拉家里去了。

    走进赵二哥的家门,他也不说话,将口袋里的粮食一次一次搬进去,倒进粮屯里。

    男人挥汗如雨,健硕的臂膀上挂着汗珠子。

    桂兰嫂已经做好了饭,倒了水,说:“孟哥,你喝口水,吃点饭呗。”

    孟哥却红着脸说:“不了,不了,我还要赶下一家呢。”

    “哥,喝点水怕啥?吃点饭怕啥?你帮了俺那么多。”

    孟哥就说:“我不是你哥,你是我嫂。”

    “可赵二还没你大嘞,他才二十多,你都三十多了。”

    孟哥就说:“死者为大,他死我前面,救了我的命,就是我哥。”

    孟哥是正人君子,担心别人说闲话,更加担心败坏桂兰嫂的名声,不敢逗留,就那么赶着牛车又走了。

    半年多的时间,他一直住在那个不大的窝棚里。

    他的饭有时候我送,有时候是有义叔送。

    孙桂兰也时不时送点好吃的给他,所以孟哥饿不着。

    而我也隔三差五提瓶酒,到窝棚里跟他一块喝,聊天解闷。

    有时候喝醉了,俺俩就抵足而眠。

    时间过得真快,眨眼,顶上白菜成熟了,山里人又到了疯狂忙碌的时节。

    卖菜比割麦更加繁忙,因为顶上白菜不能储存,有时间限制,几天之内必须卖完。

    山路暂时不修了,所有的人全部加入了卖菜的大军。

    赵二哥家的菜地跟有义叔家的菜地加起来,足足二十亩。

    桂兰嫂是女人,不会赶牲口,有义叔跟有义婶子年纪大了。所以,他两家的菜全都落在我跟孟哥的肩膀上。

    关键是我这边也有七八十亩菜,等着卖呢。

    于是,孟哥又去了一次县城,拉过来一大帮子好哥们,还有好几辆牛车,带上一帮人,再次把桂兰嫂跟有义叔那边的菜地承包了。

    牛车浩浩荡荡,拉进县城,白菜被送进工地,饭店,学校的大食堂跟批发市场。

    收钱以后,孟哥就大摆宴席,感谢那些哥们的帮助,请客的钱都是他自己掏的。

    卖菜所得的钱,他又一分不少拿回来,亲手交给桂兰嫂跟有义叔。

    这是一个热情的男人,也是一个善良的男人,更是一个知恩图报的男人。

    渐渐地,桂兰嫂的心被暖热了。

    她开始感激孟哥,心理想着孟哥,甚至一天看不到他就发慌。

    她天天到窝棚里或者工地上给男人送饭,啥好吃做啥。

    每顿饭都做得有滋有味。

    日子进入六月,天气热了,山上有蚊子,桂兰嫂就亲手做了蚊帐,送到工地上去。

    她还给男人做了好几对鞋,都是千层底,一针一线纳出来的。

    甚至还打了毛衣,担心男人秋天的时候冻着。

    每次桂兰嫂走进工地,那些小叔子都嘻嘻哈哈咋呼:“桂兰嫂,又给孟哥送东西啊?孟哥真有福气。干脆你俩凑一块,过日子呗……。”

    桂兰嫂就羞红了脸,反驳道:“去你娘的!咋不让你媳妇,让你亲妹子嫁给孟哥?好给他暖炕。”

    虽然嘴巴里骂,可心理却甜滋滋的。

    其实孙桂兰喜欢孟哥很久了,当初赵二哥在的时候就喜欢。

    第一次孟哥来大山里开荒地,桂兰嫂就勾搭过他。

    那一次,她看到我来,钻进推土机的底下,屁股都差点被我给踹扁。

    赵二哥查出不孕不育症的那年,甚至还把孟哥诳进家里,打算借孟哥的男人种子。

    因为这那件事,孟哥才跟赵二翻脸了,老长时间没理他。

    现在,二哥死了,把炕腾了出来,孙桂兰憋得不行,她家的土炕迫切需要一个男人来填补。

    她觉得,那个人就应该是孟哥。

    她浑身冒火,渴盼男人的抚慰,生理的饥渴让她对男人望眼欲穿。

    她想对他吐露爱慕之情,可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终于,时机来了,孙桂兰打算对男人出手了。

 第213章 孤男寡女

    因为八月十五到了,家家户户开始烙糖饼。(全本小说网,https://。)

    梨花村再一次显出了喜庆。

    今年卖菜又挣钱了,虽说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修路,买炸药,买柴油,可山民的日子依旧不难过。

    我跟孟哥一商量,干脆都回家过节吧,中秋以后再修路。

    于是,山里的男人们一晚的时间走个干净,都回家吃糖饼去了,只留下孟哥一个人看工地。

    我也回家了,说晚上给孟哥送几个糖饼吃。

    家里早就忙活成一片,我娘,翠花,香菱,跟桂兰嫂都在烙糖饼。

    所谓的糖饼跟烧饼差不多,只不过里面是糖馅儿。

    就是把白面擀成饼,中间放上蜜糖,饼皮撒上芝麻,放在鏊子上贴,下面用温火慢慢烧。

    等到糖饼鼓胀起来,满院子飘出香气,糖饼被贴得焦黄干脆,咬一口满口掉渣的时候,就算好了。

    这样,芝麻的香气,再加上蜜糖的甜味,简直是人间美味。

    早些年日子苦,细粮少,山里人吃不起,现在日子好过了,所以大家过中秋跟过年一样热闹。

    很快,糖饼好了,我一个人先吃仨。

    香菱说:“你慢点,小心烫着,完事儿给孟哥也拿两个。”

    我说:“知道。”

    吃饱喝足,抬手抹抹嘴,将糖饼放篮子里,我就上了山。

    可想不到有个人比我更早,这人就是桂兰嫂。

    桂兰嫂将糖饼烙好,同样装进竹篮里,蒙上一条手巾踏上了山道。

    女人上去山道的时间是黄昏,目前山路已经修出去十多里了,特别宽敞。

    十多米宽的山道笔直修正,镜子一样光滑,不要说过马车,两口子抱一块打滚,滚半个小时,也不会掉山沟里去。

    路面上全部铺垫了石粉,那些石粉用夯子砸过,跟水泥路面一样硬。

    多半年的辛苦没有白费,山路正在向着山外延伸。

    桂兰嫂的身姿非常轻盈,走进工地的时候,天色正好黑透。

    工地上没人了,但依旧灯火通明,这些灯是为了防盗,毕竟工地上东西多,啥都能卖钱。

    孟哥的帐篷里也亮着灯,女人天天来,当然知道男人的帐篷在哪儿。

    走进帐篷,将竹篮子放在方桌上,她冲男人喊一声:“孟哥,吃饭了。”

    孟哥正在看图纸,喔了一声。

    桂兰嫂娇滴滴地,过来抢夺男人手里的图纸,说:“别看了,没日没黑哩,小心眼睛看坏了。”

    孟哥就憨憨一笑,说:“吃饭,吃饭。”

    “今天是擀面条,烙糖饼,来,尝一个。”糖饼刚刚出锅不久,走一路还是那么热,桂兰嫂一边吹,一边递给男人。

    孟哥接过糖饼说:“桂兰,又让你破费。”

    孙桂兰说:“这算啥?你帮了俺那么多,这点东西还不够补偿哩。”

    孟哥拿起糖饼咬一口,眉头就舒展开了。

    孙桂兰问:“甜不甜,香不香?”

    “甜,也香。”

    女人忽然说:“以后天天做给你吃,行不?”

    孟哥就不说话了,脸红了,低着头吸溜面条。

    孙桂兰一点也不害羞,接着问:“俺说了,天天做给你吃,行不行?”

    孟哥说:“这样不好,桂兰,咱以后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女人眨巴一下眼问:“为啥啊?”

    男人支支吾吾道:“外人都传瞎话了,说咱俩……有关系。”

    桂兰嫂噗嗤笑了:“切!谁爱说让他们说去,管天管地也管不住人家的嘴巴说啥,那些人喜欢嚼舌根子,让她们嚼去。”

    “可毕竟舌根子底下压死人,这样对你的名声不好。”

    “俺都不怕,你怕啥?”

    男人吃过了面条糖饼,桂兰嫂就收拾碗筷。可她还是不走,坐在那儿瞅着孟哥。

    孟哥说:“桂兰,你该回了,三更半夜的,我送你。”

    孙桂兰说:“俺不走,就在这儿看着你。”

    “这像啥话,我一个大男人,一会儿还要休息哩。”

    孙桂兰忽然脸红心跳起来,呼吸也急促起来,胸口一鼓一鼓高低起伏。

    目前工地上可没人,就孟哥一个,这可是个好机会,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是办了他呢,办了他呢,还是办了他呢?

    不知道男人会不会反抗?应该会,可那种事儿那么美,难道他不知道得劲,不知道舒服?

    俗话说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只要把这层纱子挑破,男人一定乐意。

    所以,孙桂兰想入非非了,熬不住,身体也一个劲地往孟哥这儿挪。

    很快,她的身体就跟他的身体挨一块了,女人一下子抓了孟哥的手。

    “孟哥,俺知道你没女人,现在赵二死了,俺也没了男人。咱俩是孤男寡女,凑成一对中不中?你知道,俺稀罕你很久了。”

    孟哥显得很不自在,身体一个劲地躲闪,不知道咋回答。

    他当然明白桂兰嫂的心在想啥。女人熬不住了,想男人了。

    其实他也熬不住……家里媳妇走了好几年,光棍的日子不好过。

    可桂兰嫂是赵二的女人,虽说赵二死了,可那是为了救他,是自己的恩人。

    现在恩人死去刚刚不到半年,自己就勾搭他的女人,这不混蛋吗?

    孟哥是义薄云天的好汉,生儿子没门的事儿根本干不出来,所以只能躲闪。

    他不答应,也不拒绝。答应了是牲口,拒绝了是对女人的伤害,牲口不如!

    他不知所措,脸红脖子粗,渐渐地,身体顶在了帐篷上。

    “桂兰……别这样,人要脸树要皮,女人应该注意自己的名节。”

    桂兰嫂抓着男人的手,一个劲地往自己胸口上扯,一边扯一边说:“屁名节!俺不在乎。俺就想跟你。

    孟哥,咱俩好吧,光明正大地好,谁也管不着……以后你到哪儿,俺就到哪儿,你到天边俺也跟着……俺热你啊。”

    女人嘴巴里的热,是喜欢的意思,梨花村的方言。

    孟哥气喘吁吁说:“那也不能,赵二才死半年啊,再说,咱俩不合适。”

    女人的扣子已经敞开了,男人还没明白咋回事,手已经被她扯进了衣服里,瞬间按压在一对鼓鼓上。

    孟哥触电一样想把手拉开,可孙桂兰却死死抓着不放,一个劲地往自己的胸口上按。

    同时,她的脸上也显出一股醉迷。

    因为孟哥的手上长了一层老茧,非常坚硬,跟锉刀一样,拉得女人又酥又麻。

    那是一种畅快的酥,畅快的麻,痒……并快乐着。

    她的嘴巴也在喃喃自语:“孟哥,只要你点头,今晚俺就是你的,身子是你的,人也是你的……以后一辈子给你做饭,暖炕……生娃。“

    孟哥真的忍不住了,孙桂兰的这种行为让他十分恼火。

    他甚至觉得女人是对赵二的背叛,对自己恩人背叛,那就是他的敌人。

    猛然,他就把孙桂兰推开了,蹭地站立起来,说:“你给我自重点!还要不要脸?”

    他抽身就要走,可刚扭转脸,后腰就被桂兰嫂束缚了,女人的手臂蛇一样缠紧了他。

    她的前胸紧紧贴着他的后背,两个圆圆的鼓鼓也顶在了他的脊梁上。

    “孟哥,你别走,别走行不行?求求你要俺吧,俺真的稀罕你,没你,俺就不能活了。

    俺跟你在一块,没有对不起赵二。放心,咱俩成了亲,他的爹娘咱一块养,一块孝顺,地一块种。香菱还是咱妹子,初九还是咱兄弟……。”

    孟哥气得发抖,想不到孙桂兰这么表脸,这么厚颜无耻的话也说得出来。简直是水性杨花,不知廉耻。

    双膀用力一甩,他就把女人甩开了,可能力气太大,孙桂兰站立不稳,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发出一声凄楚的呼叫。

    孟哥没办法,只好过来拉她。

    那知道腰一弯,脖子就被女人勾上了,紧接着,桂兰嫂的热吻就亲了过来,亲他的嘴巴,亲他的额头,亲他胡子拉碴的腮帮子,还用牙齿啃咬他的脖子。

    被女人的身子一坠,孟哥也倒了,就这样,他扑在了孙桂兰的身上。

    女人的双臂箍紧了他,水蛇腰缠上了他,这还不算,两腿也勾住了男人的后背。

    桂兰嫂顷刻间变成一条巨蟒,把孟哥给缠得密不透风,差点窒息。

    他从地上艰难爬起来的时候,女人还是挂在他的身上,接着亲,接着啃,接着咬。

    孟哥不知道怎么把她挣脱的,总之,将她奋力推了出去。

    桂兰嫂的身体倒在了帐篷里的被窝上。一点也不疼,棉被颤了三颤。

    男人气得怒发冲冠,一跺脚:“我就没见过你这么无聊的女人!赵二娶你真是瞎了眼!你给我滚,马上滚!从今以后,再也不用给我送饭,你的饭我饿死也不吃!”

    话声说完,他奋力挑开门帘子冲了出去,将桂兰嫂一个人丢在了帐篷里。

    孟哥没走多远,而是奔向了不远处的水槽子,舀起一盆冷水,从头顶一直浇到了脚心。

    美人关,美人关,连皮带肉往下粘,他可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有需求的。

    桂兰嫂太馋人了,肤白貌美,身段妖娆,野性十足,普通男人根本禁不住引诱。

    单单是那双雪白的手臂跟隐隐显露的两团,就可以引得仙台山半条街的男人竞折腰。

    还好自己及时悬崖勒马,要不然就真对不起赵二了。

    他俩在帐篷里的一切,被我在旁边瞅得清清楚楚。

    其实我早来了,跟桂兰嫂是一前一后。

    可我没进去,就躲在帐篷的外面偷听。

    本帅哥最了解孙桂兰,当然知道她三更半夜给孟哥送糖饼的原因,就是想引导男人。

    本来想看一场好戏,可惜没看成。

    我摸着下巴那个闷得慌,难道孟哥是铁打的,油盐不进?多便宜的事儿啊?为啥就不上?

    换上是我啊……哼哼!

    不行,这件事必须给他俩弄成,必须想办法把孟哥弄桂兰嫂的被窝里去。

    脑筋一转,计上心来,于是,我挑开了帐篷的门帘子。

 第214章 山人有条妙计

    走进帐篷里,我看见桂兰嫂正在哪儿哭,女人抽抽搭搭,肩膀一抖一抖,梨花带雨。(全本小说网,https://。)

    她坐在孟哥的被窝上,胸前的扣子敞开好几个。里面的皮肤很白,熟悉的山峰也很白,若隐若现。

    那扣子是她自己拉开的,想勾搭孟哥,可惜孟哥没鸟她,她有点无地自容,羞愧难当。

    我也没搭理她,将竹篮子放在了方桌上。

    看到我进来,桂兰嫂啥都明白了,当然知道我在外面偷听。

    可女人没有觉得尴尬,反而擦擦眼泪问:“初九,嫂子问你个事儿?”

    “你说。”

    “你告诉俺,嫂子是不是老了?是不是不俊了,也不吸引人了?成为了残花败柳?”

    我说:“你才多大?二十四吧?正是鲜花烂漫的时刻,成熟,稳重,高贵,富气,跟一朵绽开的牡丹那样,咋能不俊呢?你比牡丹花还牡丹花。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为了逗她,我还故意唱了一句。

    桂兰嫂真的被我逗笑了,噗嗤一声:“初九,还是你好,知道怎么哄女人开心,好羡慕香菱,有你这样的男人,你告诉俺,为啥孟哥不待见俺嘞?”

    我搔搔脑袋说:“孟哥这人你还不了解啊?死脑筋一个,认死理,二哥因为他才死的,让他欺负恩人的女人,比杀了他都难受。”

    女人说:“可俺真的喜欢他,初九,你能不能劝劝他,让他接受俺?俺知道孟哥最听你的。

    这件事成了,嫂子好好感谢你,想吃啥嫂子都给你做,想喝茶叶俺去买,想吃麻花俺去扭,想吃糖饼俺去烙……。”

    其实桂兰嫂今天的表现一点也不意外,山里的女人都这样,简单,直接,粗暴,野性,敢爱敢恨,敢做敢爱,也敢做……爱。

    她们没有文化,没有知识,没有城里女人的那种矫情,没有那么多的伎俩手段。

    认准的事儿,她们就会去做,一条道走到黑,不计较任何后果。

    喜欢上的男人就立刻去追,直接占有,把身子给他,把命给他,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

    她们就是要让男人知道,她稀罕他,要跟他过日子,暖炕,生娃……抱一块折腾,折腾一辈子,直到年老体衰折腾不动为止。

    什么恩爱缠绵,海誓山盟,郎情妾意,恋爱阶段的甜言蜜语,那些没必要的前戏全部跳过,直接开始。

    别管多动听的语言,多华丽的词藻,最终的目的还不是一个字……炕?

    扯那些没用的闲淡干啥?姑奶奶直接把炕跟你上了。

    这就是山里女人,她们野蛮,善良,豪放不羁,热情似火,拥有最原始的野性。

    当初的红霞是这样,翠花是这样,香菱是这样,桂兰嫂,陶二姐,陶寡妇,都是这样。

    山里的男人大多喜欢打老婆,阴天下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打老婆解闷。有用鞋底子抽的,用皮带抽的,用耳刮子扇的。

    可别管他们怎么打,女人也打不走,山村夫妻那怕打得山呼海啸,地动山摇,也很少有人离婚的。

    有些女人甚至觉得,不打老婆的男人没出息,老婆都不敢揍的男人,能干出啥惊天动地的大事儿?

    闭着眼一抹黑,一辈子就过去了。

    她们可以贫穷,可以劳累,可以忍受各种煎熬,可唯一不可以的,是不能没男人。

    没了男人,女人的半条命就真的没有了。

    现在桂兰嫂的半条命就没有了,所以我可怜她,也同情她。

    我说:“嫂,你是不是真想嫁给孟哥做媳妇,一辈子对他好?”

    桂兰嫂说:“你废话!当然了,要不然老娘费这么大劲干嘛?”

    我说:“好,我可以成全你俩,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桂兰嫂道:“有话说,有屁放!”

    “那你答应我,必须把孟哥给我留住,把他栓在梨花村,哪儿也不能去,将来也不能跟他到城里去……恁俩活是梨花村的人,死是梨花村的鬼,将来埋,也给我一起埋在梨花村!”

    桂兰嫂听不懂了,问:“为啥啊?”

    我说:“因为我也喜欢他,舍不得他走。”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肉麻,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跟孟哥之间有啥特殊的关系。

    其实根本不是那样。

    孟哥可不是一般人,应该说,他是我见过的,在所有男人中最优秀最出类拔萃的一个。

    慧眼识英雄,我觉得孟哥将来必成大器,他绝非池中之物。

    他有知识,有文化,有技术,有修养,最关键的是讲义气,重感情。

    这样的人,他的人格魅力是让人折服的,在我的心里近乎完美。

    一旦把这样的人收在麾下,他会为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且不计较任何回报。

    他是个韩信一样的将帅之才,将来被别人挖走,无疑是梨花村最大的损失。

    我必须要为梨花村留住这样的人才。

    我知道他早晚会走,现在不走,只是为了偿还赵二当初的救命之恩。

    想要留下一个男人其实很容易,拴住他的心,缠住他的身,留下他的根就可以了。

    这就需要在梨花村给他按一个家,帮他找个女人。

    有了家,有了女人,将来再弄一窝娃娃,所有的牵绊加一块,他想跑也跑不掉。

    当然,这一招有点损。

    可不损的招,我暂时还没想出来。

    对不起赵二哥也要做一次了,就当桂兰嫂为梨花村的经济建设献身了。

    而且女人还巴不得献身呢。

    桂兰嫂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点点头说:“行,初九,只要你帮着俺跟孟哥撮合成,这些条件俺都答应你。俺保证把他栓在梨花村,哪儿也不让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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