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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试天下-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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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唐笑风忽然笑了笑:
“学好本事嘛,我还有另一个打算,就是像大先生一样,要将北莽的江湖庙堂,打个遍,不是为了出名,而是去替大先生出一口气儿,替西流关的将士,流字营的兄弟们,出一口气儿。”
“呵呵,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说了什么,该说些什么。我要走了,大先生、大叔、亡老、小先生、洛师兄、宁师兄、赵师兄,我要走了。不过,等我办完了事儿,一定会再回来的,然后赚些银子,重修英贤书院,那时,我就再也不走了。”
“哦,对了,大先生曾说:笑的人,总比不笑的人要快乐。我会笑着走下去,不会让大先生您担心的。”
握了握拳头,唐笑风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子,挥挥手,将眼角的泪痕抹去,笑了笑,沿着山畔小径,下山。
“他不打算去太安,需不需要我暗中安排一下?”
一个空淼的声音在黑暗中突兀地响起,低不可闻。
“不急,这么多年都等了,又何必在乎这么一点儿时间况且,有些事情急不得,那位也绝非傻子,毕竟,大先生才刚死啊!回去告诉你的主子,千万不要妄动。否则坏了我的大事,我让他生不如死。”
一声缀着岁月沧桑,沉稳而厚重的声音在风中散开:“五年内,他一定会去太安城的。”
“是……”
声音消失,黑夜又渐渐恢复了宁静。
这一年冬天,有一个少年笑着下山,南去。
………………………………
第一章 山下故事有余味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唐笑风这几天,可是深切体会了其中三味。
清苦日子,唐笑风不是没过过,或者说,这十六年来,他过得都算不得什么衣食优沃的富贵人家生活。
在山上时,一年到头的窝头就青菜,逢年过节时,大先生才会准许他们到山下买上几斤牛羊肉,打打牙祭平日里到山下买菜买面买米,都得锱铢必较,讨价还价半天,比不得西流城里那些餐餐鸡鸭鱼肉、美酒佳肴的富贵人家。
但每天一日三餐,窝头青菜管够,还是有保障的,至少饿不着肚子,用赵千山的话来说,富人有富人的活法,穷人有穷人的活法,只要活的逍遥自在,活得幸福舒心,富人穷人,没什么差别。
当时,赵千山是啃着窝头喝着稀粥咬牙切齿说的,怎么看都有些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味,但在唐笑风看来,这样家人兄弟能坐在一起吃饭谈笑,也着实不错。
山上时,没怎么为钱财发过愁,也没怎么为柴米油盐伤过脑筋,没成想,下山后,这些反而成了他最发愁、最伤脑筋的东西。
书中的江湖,故事里的江湖,那些行侠仗义的江湖侠士,每每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来的好不潇洒快活,那里会为什么银钱发过愁。
可也正如书上说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故事里的江湖,和现实中的江湖,完全是两码事儿。
用余味的略显粗俗的话来说,就是没钱行个屁江湖。
粗俗是粗俗了点,但唐笑风觉得很实在,也是他此时想张口大骂的脏话。
前几天走的急,从西流关出来时,他只带了一些干粮和一匹马,回到英贤书院时,也只是稍作停留,就匆匆忙忙下了山。
当时心里悲戚,一心想着尽快南下找个名门大派拜师学艺,将来好去太安,去北莽,去重建英贤书院,根本没想过劳什子银子钱财,等出了城,随身带的干粮吃完了,肚子饿的咕咕叫时,他方才意识到,没钱,闯个鬼的江湖啊。
至于余味,则是唐笑风在路上遇见的一个同病相怜的青年,当时遇见他时,青年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饿的两腿发软,双眸无神,趴在瘦弱的驴背上直哼唧,惹的身下的黑驴也哼唧哼唧的叫个不停。
那时,唐笑风的干粮还未吃完,于是拿了几块面饼、肉干给青年吃,青年方才没饿死在闯荡江湖的路上。
青年说他叫余味,剩余的余,味道的味,至于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字,据他说,当年他出生时难产,接生婆和他老爹忙碌了整整一夜才母子平安。
他老爹当时饿的前胸贴后背,抓起锅里昨天剩下的半条鱼就啃,边吃边嘟囔:这昨天剩的鱼真好吃,书里说的鱼味绕梁,三日不绝,肯定就是这样的。
恰好他老爹姓余,鱼之谐音嘛,冥冥中自有天意,所以不顾家人的反对,给他取名叫余味,意寓鱼味绕梁,这辈子不愁没鱼吃。
说到这里,青年拍了拍脑袋,懊恼道:“小时候,我还经常拿这个名字向同村的小孩显摆,说什么这名字起的有学问,是从书本上来的,比你们这些狗蛋、狗剩强多了。直到有一天,我爬在村里学堂的墙头上,听到先生念什么余音绕梁,三日不绝,那时,我方才明白,感情不是什么鱼味绕梁,而是余音绕梁,此余也非彼鱼。”
“为这,我回去跟老爹吵了一架,我老爹吹胡子瞪眼地指着我骂道,说余味肯定比余音好,鱼能吃,而声音不能吃,更别说什么绕梁了,说我不好好读书,抓起棍子就是一顿狠抽,唉……”
说到这里,青年一阵叹息。
当然,叹息之后,青年又觉得庆幸,至少这余味两字,比什么狗蛋狗剩强多了,日后闯荡江湖,报一句“剑圣余味、九天神龙余味”,总比喊一句什么“剑圣狗蛋,九天神龙狗剩”要好听的多。
这人啊,行走江湖,不光得有个响亮的名号,还得有个不错的名字,不然再是威风凛凛的名号也白搭。
在随后的聊天中,余味告诉唐笑风,他爹娘本不希望他出去闯荡什么江湖,按他老爹的话说:咱老百姓,就该老老实实在家娶妻生子,传宗接代,闯哪门子的江湖。但他总觉得人活一世,就该像纯阳剑仙那样开剑道天门,立万世功名。
当然,后来余味悄悄告诉唐笑风,说什么像纯阳剑仙那样开剑道天门,立万世功名,只是所有学剑之人的口号而已,口号嘛,喊喊就行了。
至于真正想闯荡江湖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小时候跟他老爹去县城里玩儿,看到两个青年御剑乘风,惹得全城的大姑娘小媳妇无不为之疯狂尖叫,威风潇洒的紧。
所以嘛,剑开天门、立万世功名什么的先不提,最要紧的是学两手剑术轻功,将来回去了好给大伙显摆显摆,让那些平日里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大姑娘小媳妇什么的都好好看看,我老余家也出了大人物。
于是,趁着爹娘去县里赶集的时候,余味偷了家里的老驴,带了几块干粮,腰里别着个木剑,就偷溜了出来。
可没想到,江湖路还没走上几步,干粮先吃完了,从西流南下入河内道,几百里路,全是山野荒林,盗匪山贼不少,但总不能向人家要吃的不是?偶尔遇到几家客栈猎户,不是黑店就是山上山贼盗匪的眼线,人家一看一个穷鬼,做包子还嫌肉少骨头多,一顿棍子给打了出来,连口水都不给喝,这一路上只能摘些野果充饥,没死,已经算是走了大运。
说到这里,余味忍不住打量了一下身边的黑驴,忿忿不平道:“这一路上,我倒是瘦了好几斤,反倒是这家伙,一天比一天壮,一天比一天精神。”
仿似感受到了余味的目光,黑驴回头,裂开嘴,露出白花花的牙齿,昂昂地叫了几声,惹得余味一顿大骂,说总有一天要宰了那头老驴做火烧。
自从给了余味几块面饼和肉干后,余味就死气白咧地一直跟着唐笑风,用余味的话来说:江湖男儿,当恩怨分明,你既然救了我的命,在未报这救命之恩前,我打算一直跟着你,直到报完恩为止再者,这一路南行,山贼盗匪众多,两个人相互间也好有个照应。
当然,报恩照应是假,蹭吃蹭喝是真。
………………………………
第二章 老陈说
同是天涯沦落人,唐笑风也没不近人情的拒绝余味。
于是,恩还未报,唐笑风的干粮也见了底儿,两人一路只能靠山里的野果充饥,偶尔遇到几家猎户,也只能讨些粗粮甘泉,毕竟山里盗匪山贼众多,猎户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至于沿途的客栈酒馆,十有**是山里盗匪山贼的眼线亦或黑店,两人只能远远绕开。
有一次,两人实在饿得没辙,看到一家小酒馆,老板是个风姿绰约的中年女子,余味觉着自己长得还不赖,虽说没有城里那些富贵人家的公子那般白净,但也算得气宇轩昂,有男子汉气概,没准那老板娘能赏咱一顿酒席吃吃,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去套近乎,但门还没进,就被店里的伙计提着刀追了出来,害得两人只能撒丫子逃窜。
一路,余味没少撺掇着唐笑风把那匹从西流关带出来的灰马杀了,两人饱餐一顿,但当唐笑风反问为什么不杀黑驴时,余味总会站起身子,摸摸后腰的那柄木剑,道:“我辈江湖中人,可以没饭吃,但绝不可没有马骑。”
于是乎,两人都会为杀马还是杀驴的问题争论半天,直到饿得没力气了,方才躺在草地,叼着茅草,望着天空的白云出神。
每当这个时候,余味都会摸着手中的木剑,轻轻说一句:“等将来当了大侠,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每天都得大鱼大肉,余味绕梁,三日不绝。”
当大侠和挣钱,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唐笑风不知道,但并不妨碍唐笑风纠正余味,那是余音绕梁,而非余味绕梁。
弄到最后,马没杀成,驴也没杀成,唐笑风骑着马,余味倒骑着驴,只能是空着肚子,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话儿,携着余晖,慢悠悠地向南走去。
直到两天前,两人遇见了一个从西流城出来的镖队,镖队马镖头的女儿见两人可怜,就央求马镖头带两人。
一般而言,镖局行镖,路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有太多交集,但马镖头架不住女儿的撒娇央求,才勉强让唐笑风两人加入镖队,一齐入关,两人的生活方才有了改善。至少不用以地为席,以天为被,露宿荒郊野外,也不用每天饿肚子。
虽然镖局其他人对两人的加入颇有微词,但这并不妨碍余味躺在帐篷里,小口抿着从老陈那里讨来的烈酒,眯着眼睛,悠悠叹道:
“江湖,我来了。”
镖队的主事人姓马,镖队的人都叫他镖头,唐笑风、余味等人叫他马镖头,至于真名叫什么,唐笑风和余味不甚清楚。
马镖头人长得五大三粗,满脸凶狠,但却有个娇小可爱的女儿。
豆蔻年华的少女,虽不如养在深闺的富家小姐那般知书达理,钟灵毓秀,但胜在活泼可爱,天真善良,在镖队里可谓人见人爱。
也正因为有这个女孩,唐笑风和余味才不至于流落荒郊,过那以地为席天为被,食不果腹的日子,所以两人对这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感激的紧。
女孩倒也不怕生,常常找两人玩,说是玩,倒不如说是缠着余味要骑他那头又丑又老的黑驴,每每如此,余味都会将小女孩放到驴背,自己牵着缰绳走在前面,小心翼翼,轻轻缓缓,生怕一不小心颠着磕着摔着。
镖队共有十三人,其中十人是同一镖局的人,属于常山城的平安镖局,而其余三人,则是外人,除了唐笑风和余味两个半路加入的人外,驾车的老陈也并非平安镖局的人。
据老陈说,他本是去西流城寻亲的,可没想到,亲戚没寻到,反而差点把命丢在西流城,身的盘缠也花了个精光,本想在西流闭关锁城结束后搭乘往返西流的商队返回常山城,但人家嫌弃他老头没钱,又年老体弱,不肯搭载于他,幸亏遇见了马镖头,肯顺道搭载他回家,才免于饿死他乡。
至于为什成了车夫,按老陈的话说:老头子我别的手艺没有,倒是年轻的时候替富人家赶过几天马车,所以也就顺手接下了替镖局赶车的活计。毕竟,别人施恩不图报,但我老头子却不能不知好歹,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也算报答马镖头的恩情了。
或许都是外人的缘故,唐笑风、余味和老陈颇为谈得来,倒是和平安镖局的马镖头等人没有太多的交集。
这一路行来,没遇见什么盗匪山贼劫道,颇为平静,马镖头他们的行事也颇为散漫无羁,白天喝酒谈笑,晚睡觉,也没人守夜,与故事里所说的行镖途中勿饮酒、勿住陌生客栈、勿与陌生人搭话等大相径庭,让唐笑风颇为惊愕。
老陈摸着胡须,笑眯眯地告诉唐笑风和余味,马镖头他们是一个多月前来的西流,当时走的是西流的镖,小活儿,本想着回去时接个商队护卫的活儿,赚点闲钱,却没想到遇到北莽十万大军南下,西流城闭关锁城之事,耽搁了一个多月,这商队走的走,散的散,没接到什么活儿,而先前走镖赚的那点儿钱也花了个七七八八,除了几匹马几辆车外,也算是一穷二白,况且马镖头他们也有不弱的身手,没那伙山贼盗匪愿意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再者说,平安镖局在常山也算家大镖局,马镖头也是西流常山这条道的熟人,下下的山头没少打点,山贼盗匪凶狠,但也是刀口舔血的活计,躺着有钱赚,谁还愿意去打打杀杀。
说完,老陈又压低了声音,悄悄道:“而且,老头子我听人说,先前西流城纵火大乱,里面就有城外那些山贼盗匪的身影,与北莽勾结,这可是大罪啊。若西流城被北莽占据还好说,但现在唐都督守住了西流,大先生一人战一国,生生逼得北莽退了兵,等皇甫大都督回来,这些个山贼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恐怕又是如当年西流城外一般的血成河、尸成山、白骨寒了。据老头子我估计,现在那些盗匪啊、山贼啊早就逃到深山里去了,这个节骨眼,谁还敢出来拦道抢劫。”
闻言,唐笑风垂下的双手下意识紧握,略有失神,良久,方才点点头。
事实,这些事情唐笑风比谁都清楚,当初章然所留的信息中,就有北莽人勾结城外山贼盗匪的事情,至于老陈所说的当年事情,无非就是有山贼盗匪杀了西流边军的家眷,惹得西流边军下令屠山,生生将城外的盗匪山贼杀破了胆,数十年没缓过气来。
“嘿嘿,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却做不得啊。”
老陈摇摇头,长叹一声。
“得儿……驾……”
………………………………
第三章 酒肉江湖
扬鞭,鞭梢抽中空气,在距离马背寸厘处炸响,发出清脆的鸣响,在幽寂的山道上飘渺不休。
瞬间,又被马鸣和急促的马蹄声相扰,阻隔,纠缠在一起,不分彼此。
坐在马背上,唐笑风的身子微向后倾,双眼微闭,似不欲让眸中的哀愁淌落,长吸了口气,清寒的风渗入鼻腔肺腑间,微微有些酸涩。
从西流到常山的这条路,马镖头真的很熟,何时启程,何时歇脚,何时快,何时慢,都能准确把握时间,确保在天黑之前可以到达下一个住宿点,或避风的山洞,或背风的山隙,或猎户人家,或客栈酒馆。
猎户人家,客栈酒馆,都是马镖头所熟悉的地方人家,都有他认识的人,行镖途中,非熟悉的客栈不住,非熟悉的人家不借宿,这是规矩。
虽然这次返程,镖队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让别人觊觎,但或是为了训练镖局新进的趟子手,亦或是为了避免麻烦,马镖头选择住宿的客栈酒馆,都是他常年往来西流常山所住宿的地方。
这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是每个吃镖局这碗饭的人必须所具备的,因为只有遵循这种习惯,他们才能活得长久。
拐过一道弯,远远就能看到一个小酒馆,青旗飘扬,灯火如豆,在傍晚漆黑的夜空里,散发着柔和温润的光芒,让萧瑟的夜和凄寒的风,也少了几分冰冷和无情。
“好了,打起精神,就是前面那家酒馆,马上就到了。”
马镖头端坐在最前方的一匹骏马上,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句,让瑟缩在寒风中的众人顿时欢呼起来。
毕竟酒馆,往往就意味着可口的食物,微暖的床铺,香甜的美酒,怎么能不让他们这些在风雪中跋涉了一整天的人高兴。
酒馆很破,也很小,却有个好名字,青旗酒馆。青旗沽酒有人家,有人家,颇让人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写着“青旗酒馆”的牌匾虽然老旧,但却被酒馆主人擦拭的干干净净,倒也与酒馆门前那杆绣着酒字的青旗相得益彰。
“这青旗酒馆,有一种青旗酒,味道醇厚绵长,很不错,大家待会儿可以好好尝尝。”
马镖头在酒馆门口下马,轻笑一声,而后挥挥手:“王钟,赵乡,你们两个负责将车马拴好,老方,你看着点儿,这两个小子毛毛躁躁的,小心没拴紧缰绳让马跑了,要不然的话,我们可就得一路走回去了。”
“镖头,你就放心吧。”
王钟和赵乡应了一声,排众而出。王钟和赵乡,皆弱冠之年,是今年刚进平安镖局的趟子手,第一次走镖,没什么经验。
而马镖头口中的老方,则是一个年约四十多的中年男子,高高瘦瘦,为人八面玲珑,脸上常年挂着温润的笑意,走镖已有十数年的经验,算得上平安镖局里的老人,听闻马镖头的话,呵呵笑应了一声:“镖头放心,若这两个小子出了什么差池,今晚的青旗酒就别喝了,喝马尿得了。”
此言一出,惹得镖局众人大笑,江湖人,几句粗言秽语,倒不妨斯文和感情,反倒能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
“好了,都进去吧。”
马镖头挥挥手,大笑一声,转身面向酒馆,大喊道:“老崔,老崔,快把你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端出来。”
“马镖头,老头子我和小唐、小余也留下来帮忙吧。毕竟,一路上承蒙镖头照顾,无以回报,做些小事,也算报答镖头的收留之恩了。”
正在马镖头等人进入酒馆时,刚从马车上下来的老陈忽然开口说道,同时,还向一旁的唐笑风和余味两人点头示意。
闻言,马镖头并未拒绝,大笑着点了点头:“那就麻烦陈老和两位小兄弟了,待会儿马某请三位喝酒。”
“呵呵,那就多谢马镖头了。”
老陈抚着胡须,笑眯眯地应了一声,继而,转身看向唐笑风和余味:“唐小子,余小子,愣着干什么,还不帮王小哥和赵小哥牵马。”
唐笑风应了一声,赶紧跑过去帮王钟和赵乡牵马、拴马,倒是余味撇了撇嘴,在老陈耳边小声嘟囔道:“我说老陈啊,放着好酒好菜不去吃,跑这儿来西北风,你有这闲心也就罢了,扯着我们俩做什么?”
“嘿。。。”闻言,老陈嘿然一笑,一巴掌拍在余味后脑勺上:“惫懒小子,多向唐小子学学。再者说,人家帮你是恩,不帮你是本分,有恩就要报,这是做人的本分啊。”
“嘿嘿,老陈啊,你做个车夫真是屈才了,应该去教书,我们村里的教书先生都没你能说。”
余味揉着后脑勺,倒也没生气,嘿嘿笑着。
“笑什么笑,还不快去帮忙!”
老陈抬脚,作势要踹余味的屁股,余味闪身,嘿嘿一笑,向前跑去。
“呵呵,年轻人啊”
望着余味的身影,老陈嘴角微翘,双眼间似掠过一抹追忆,似高兴,似满足,似欣慰。
寒冬腊月,天总是黑的很快,尤其是北方。
来到青旗酒馆时,天还未完全黑下来,但等唐笑风、余味几人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四野莽莽,群山幽远而深邃,不辨轮廓,寒风轻掠,呜鸣有音,如趴伏在黑暗中的野兽般,让人不寒而栗。
唯有酒馆一灯如豆,虽然黯淡轻柔,但在这漆黑寒冷的夜里,却让人倍感亲切和安全。
“快走吧,这风吹得人心寒啊!”
余味从马棚里钻出来,啐了一口,揉了揉发红的鼻子:“赶紧去喝两口酒暖暖身子。”
“你是惦记马镖头口中的青旗酒吧!”
唐笑风拍了拍余味的肩膀,毫不留情地拆台道:“就你这样,还想行走江湖?”
“嘿嘿,这你就不懂了吧?”
余味凑近唐笑风,笑眯眯道:“江湖,要酒才显精彩,你没听戏文故事里说:一壶酒,斩尽满山桃花,酒一壶,东海踏波万里一杯酒,结五湖四海兄弟,酒一杯,敬天下各路英豪。听听,这才是所谓的江湖,这才是所谓的侠客。”
“所以呀,这闯荡江湖的第一件事,就是得先学会喝酒,要不然,别人请你喝酒,你两手一摊说不会,这不驳了人家的面子嘛,弄不好就是一场刀剑厮杀,你要是喝了,说不得就成了朋友。你倒是说说,这行走江湖,是不是得先会喝酒?”
“臭小子,就你最有道理。”
老陈从后面上来,拍了余味一巴掌,笑道:“弄完了,还不快走。”
“老陈,你年纪大,我不跟你计较,但你不得不承认,我说的有道理吧,看看,小风也被我说的无言以对了吧!”
被打了一巴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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