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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试天下-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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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乡嘿嘿一笑,顺势夸赞了一下自家的总镖头,平安镖局的人提到赵天雄,总是毫无避讳的与有荣焉。

    周承玄,原本只是常山北城区鱼龙巷的一名教书先生,没什么大名气,也不为人所知。后来,其为了一名姑娘,独闯倒马亭,方才一举成名天下知。

    倒马亭,有倒马之名,听上去倒有当年方应仙单手倒提烈马过大江的磅礴气象,但其实就是一群偷鸡摸狗的宵小之辈,兼干一些掳人勒索的强盗行径。不过,倒马亭的四位亭主,倒也是货真价实的江湖一流高手,皆有神意五境的修为。

    一次,倒马亭的人掳掠了一个进西城区闲逛游玩的姑娘,打算将其卖到红楼妓馆,赚些酒钱。而那名姑娘曾在周承玄门下学习,算是周承玄的学生。

    听闻这件事后,周承玄大怒,当即上门要人。但倒马亭的人哪肯买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书生的面子,自然不肯。

    周承玄也没想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让对方交人。毕竟,身为江湖人,道理讲的再好,最后还得靠拳头说话。于是,周承玄孤身一人,生生从倒马亭门口打到总堂,倒马亭九十六人,无人是周承玄一合之敌。

    最后,倒马亭的四位亭主也顾不得面子和江湖规矩,人多欺负人少,四人同时出手围攻周承玄,好让周承玄这条过江龙知道,在西城区这一亩三分地,也得强龙压不住地头蛇,乖乖给我盘着缩着。

    然而动起手来,四位野路子出身的倒马亭亭主才发现这位和他们同等境界的教书先生,并非他们想象中那样弱小不堪,大有潜水大龙大蟒的架势,四人联手,竟然才和对方打了个平手,甚至隐隐有屈居下风的趋势。

    久持不下,自然对周承玄不利。于是周承玄不惜以身犯险,用两败俱伤的打发,活生生击毙了倒马亭的两名亭主。但同时,周承玄也身受重伤,仅靠着余威让其他人不敢妄动。

    就在此时,英雄楼楼主柳于舟出面,解了周承玄一劫,并不惜得罪这群横行西城区的地头蛇,强迫倒马亭交出那名被掳掠的姑娘。

    说到这里,赵乡嘿嘿一笑,道:“说书生自由侠义,果如是也。为了一名学生,周承玄就敢以身犯险,独闯龙潭虎穴,比某些人就强多了。”

    赵乡口中的某些人,无非指的是趁火打劫的英雄楼楼主柳于舟了。

    柳于舟救了周承玄后,周承玄感念其救命之恩,就加入了英雄楼。柳于舟倒也有大气魄,周承玄甫一入英雄楼,就让其担任副楼主,英雄楼一人之下的大人物。

    然而,最令人敬佩的非是周承玄的武功,而是周承玄的城府谋略。周承玄担任英雄楼副楼主之前,英雄楼虽有薄名,但仅限于西城区一席之地,而在周承玄成为英雄楼副楼主后,大刀阔斧进行革新,新符换旧桃,新貌换旧颜,短短数年,就让英雄楼名闻常山乃至整个河内道。

    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周承玄显贵之后,也未做那忘恩负义的小人,而是在鱼龙巷开设书馆,免费教授那些没钱读书的穷人家子弟,为常山读书人所称道,就连曾经于大唐翰林院供职的大儒卢于鸿,亦赞其“行质敦厚”。

    当然,若是没有后面一句有“心性不纯,城府如渊,当不得读书人”,说不得常山的士子儒生皆会引之为知己,官府衙门亦不吝聘请其为刀笔文吏,虽是小职,但终究算是穷酸文士一辈子梦寐以求的一步登天。

    若能沉下心多熬上几年,在官场多钻营几年,被举贤荐举入得那些大人物的眼,可真就是祖坟冒青烟的乘龙青云之势了,比一介在儒生百姓眼里打打杀杀、朝不保夕的江湖人强多了。

    可惜,最后卢于鸿最后那句“当不得读书人”,就只能注定周承玄当个有谋有略的江湖草莽,而成不了庙堂的从龙之人。

    “嘿嘿,江湖人懂得抱团取暖,那些读书人也懂得人人相护,只是来的更隐晦清高一些。卢翰林说周承玄心性不纯,城府如渊,但庙堂上那些人,哪个不是九窍的玲珑心,如渊的城府,少了一窍,没了城府,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可天下的读书人偏偏就信那个所谓的读书读书,家国天下,尚文尚忠尚质,为生民立命,为天下开太平,才堪是读书人的拳拳之心,但真正能做到如此的读书人,这天下又能有几个?”

    “卢于鸿那句心性不纯,城府如渊本也没什么,关键就是那句当不得读书人最为诛心,被这么一尊大儒当众斥为不是读书人,在这个读书人最讲伦理规矩的世界,周承玄也就彻底与读书人这个群体擦身而过了。这可能也是周承玄真正安下心当英雄楼副楼主的原因了!”

    赵乡啧啧轻叹着,满嘴读书人口中的大道理,说的唐笑风和余味一愣一愣,尤其是余味这个没读过几天书,只懂得写自己名字,未来也只希冀着学剑练剑,打算一辈子终老于江湖的人,听得更是糊里糊涂。

    但这并不妨碍余味觉得赵乡说的有道理:“嘿嘿,赵大哥,你知道的真多…”

    闻言,赵乡摸着后脑勺,嘿笑了一声,颇显得意。

    一旁的王钟看着洋洋得意的赵乡,不由嘲讽道:“别再抖搂了,总镖头当初说的话你都一字不拉的说完了,再说下去可就要露馅了!”

    “哈哈……”

    被揭穿的赵乡丝毫不介意,脸不红气不喘道:“读书人剽窃圣贤之言,我偷总镖头之言,一样都是剽窃,一样都是偷盗,谁也比谁强不了几分!”

    “好好的继圣好学之言,怎么到你嘴里就都变了味呢?”王钟苦笑一声道。

    赵乡咧嘴一笑,道:“要我说,庙堂有庙堂的风光,岂不知,江湖也有江湖的味道,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好不逍遥,岂是那些读书人能懂的酣畅淋漓。”

    王钟点点头,笑道:“这话倒也不差!”

    余味在旁边也狠狠点了点头,附和道:“江湖一碗酒,一柄剑,酒赠朋友,剑斩恶人,这才来的爽快!”

    “好,这才像我兄弟,豪气!”赵乡搂住余味的肩膀,嬉笑道。

    “那是,江湖人就得有江湖人的样子!”
………………………………

第三十二章 求仙不若求己

    “赵大哥,你说那个周承玄能追得上萧无央吗?”

    余味突然压低声音问道。

    赵乡扬头肯定道:“当然了,周承玄可是抱一六境的江湖一流高手,比萧无央要整整高出一境,山脚山顶,两处不同的风景啊。”

    “别看两人都被称为江湖一流高手,但那是江湖人懒,将七境沧海以前的六境两两分为三流二流一流,但这其中自然也有大小真伪之分,同样是一流高手,但五境碰到六境,怎么都是处于劣势,只要不是那些百年千年不见的妖孽天才,这就是江湖颠扑不破的道理。所以啊,萧无央这次是真悬了!”

    “这可未必!”

    王钟摇头道:“梁家不好惹,萧家亦不好惹,追不追,是一回事,追不追得上,又是另一回事。这个度量,这个道理,柳于舟,周承玄,可是比谁都懂的!”

    赵乡和余味听得糊里糊涂,不明所以,倒是唐笑风点了点头,心中几分了然。

    江湖,从来就没有能以武力解决的简单事儿,人不高,踮起脚尖,亦够不到江湖半阙天!

    英雄楼之行,虽然不算圆满,没能登英楼台会英雄,瞧一瞧高处的风景,亦未能品一品那人人称道的英雄血,但萧无央和梁青月一场酣畅淋漓精彩纷呈的战斗,亦不虚此行。

    本来这场争斗,堪可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一场有趣谈资,但最后的鲜血和死亡,终究为它蒙上一层阴郁,成为欢乐幸福的禁忌。

    不过,英雄楼的流血事件,并没有打扰到余味和赵乡的游性,两人决定再去别的地方逛逛。毕竟,常山城的精致,可不止英雄楼一个地方,而作为东道主的王钟,也不可能半途而废,只能作陪。

    唐笑风因为先前的事情,有些恹恹,况且,这个时辰,也到了他该习刀练刀的时间,虽不愿意败坏余味和赵乡的兴致,但练刀一途,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勤学苦练方才是正途,来不得半分虚假和懈怠。

    至于书上世人口中所谓的“一朝顿悟,得见真龙”故事,虽然也有,但那终是少数的惊才绝艳之辈,像大多数普通江湖人,相信的始终是“曲不离口,拳不离手”“勤能补拙”的古话。

    唐笑风有很多的事要做,比如,要去帮助小先生,要去寻找邵大叔和亡老,要去看看洛师兄、宁师兄他们,要去太安城替亡老带个话,要去北莽,看一看大先生走过的地方,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还想用手中的刀,将北莽的江湖庙堂,捅出一个窟窿。

    诸多的事情,都需要他去做,都需要他去承担所以,他也容不得自己去懈怠偷懒。

    向王钟余味他们说明原因后,三人倒也未阻拦,当然,唐笑风也拒绝了三人一起回镖局的建议,他可不愿意搅了三人意犹未尽的兴致。

    众人倒也不虞唐笑风遇到什么危险,虽说唐笑风是陌生面孔,西城区也着实混乱,但也没混乱到明目张胆杀人越货的地步。

    况且,唐笑风怎么看也不像是身藏珍奇异宝的有钱人,也不值得那些人大动干戈,甚至连瞧上一眼的兴趣都欠奉。西城区的人,可个个都是无利不起早的聪明人。

    再者而言,英雄楼离平安镖局也不远,想来也没人愿意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

    唐笑风和王钟三人分手后,到街边买了一壶常山特产的桑青酒,准备回去解解馋,这也是西流关时喝烈酒御风寒养成的习惯。不过,常山这种桑青酒,并不辛烈,反而微煦香醇,正合唐笑风的胃口。

    桑青酒是常山平民最喜欢的酒,采常山留仙山上的一种名桑青树树叶,辅以粮食谷物酿制而成。而且,最为紧要的是,留仙山满山桑青树,万年长青,为常山普通百姓酿酒提供了源源不绝的原材料。

    说起桑青酒,桑青树,就不得不提留仙山。据说,当年常山未建城时,只有一个小村落聚居,周旁山脉林立,其中野兽妖物横行无忌,时常下山骚扰伤掠百姓,百姓苦不堪言。

    后有一日,一名仙人路过此地,见山下百姓穷苦,不忍视而不见,于是在山中居住下来,终日出没山野大泽斩妖除魔,闲暇之余,教授山下青壮武学渔猎等自强自立之法,传授妇孺酿酒耕作等自富自裕之途,百姓的生活逐渐富裕强盛起来。

    看到百姓已能自强自立,于是仙人准备离去,百姓不舍,万般祈留,仙人言道:“人贵自立自强,求仙求佛,不若求己。吾已传授你等自强自立之法,网可捕鱼,斧可斫木,刀可狩猎,食可果腹,已然为仙,又何须求仙。”

    说完这番话,仙人看着眼前百姓,挥袖有狂风,吹来漫天白云作倾盆雨,雨落浸润青秀山,而后踏剑歌逍遥,御风而去。

    自那场倾盆大雨后,百姓便发现山上可酿酒的桑青树叶,四季不枯不朽,常年可酿酒果腹,百姓感念仙人活命自强壮举,于山上建庙宇香火祭祀,将那座仙人常年居住,长满桑青树的高山,命名为留仙山,意寓留仙不求仙,吾自为仙。

    至今留仙山上,还有一座庙宇,香火颇为鼎盛,逢年过节,都有百姓前往烧香祈愿。虽说去往烧香祈愿的多以普通升斗小民为主,但并不妨留仙山上桑青树,桑青树叶桑青酒,成为常山一绝一景,成为许多外地人慕名前往一观一品的胜地。

    虽说不如常山五大景,但也屈居十小景首位,单就那一句“人贵自立自强,求仙求佛,不若求己,已然为仙,又何须求仙”,就值得浮一大白!

    所以,路过河内,路过常山,游不得留仙山,揽不得五大景,十小景,但品一品数文钱就可随处买一壶的桑青酒,亦可谓不虚此行。

    提着从街边买来的一壶堪可谓童叟无欺的桑青酒,看着往来熙攘的行人,听着热闹喧嚣却不显嘈杂的话语,感受着临近年关的喜庆欢愉,唐笑风的心情不由舒缓了很多。

    笑容,欢愉,总是这个世上最美妙的东西。

    提着一壶酒,悠哉悠哉,唐笑风倒不十分着急,英雄楼距离平安镖局也仅有一刻钟的路程。

    一路前行一路揽风物人情,倒也应了书中那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

第三十三章 不得了的秘密

    唐笑风在英贤书院时,没少看大唐风物志这类关于各地风俗民情山川堪舆的书籍,但纸上的东西,终究不如眼见来的实在和美妙。

    就像一壶美酒,听旁人天花乱坠的夸奖赞扬,始终不如品一口来的实在。

    目不暇接的唐笑风,在行人如织的大街上穿行着,感受着临近年节时分的热闹喧嚣,颇有一种身处红尘,逍遥自在的感觉。

    就在此时,唐笑风忽然发现前方一个人的背影有些熟悉,仔细辨认了片刻,才发现那人竟然是周承玄,只是此时的周承玄带着一顶斗笠,微微遮住了面庞,才导致他一时没有认出。

    “咦……”

    这时,一个青年和周承玄擦肩而过,两人看似不认识,但青年在经过周承玄时,却碰了一下周承玄的肩膀,唐笑风亲眼看到青年将一张纸条塞入周承玄的手中。

    由于两人的动作十分隐秘,旁人并没有察觉,若非唐笑风恰巧盯着周承玄,也未必能发现。

    “这是做什么?难道是发现萧无央的踪迹了?”

    唐笑风双眼微眯,此时,周承玄低头看了手中的纸条一眼,脸上不可察觉地露出一抹笑意,但转瞬即逝,而后双指一捻,手中的纸条便化为灰烬。

    接着,周承玄伸手压低斗笠,掩住面容,快步朝街巷的另一边走去。

    “不对,若是发现了萧无央的踪迹,应该光明正大才是,这般鬼鬼祟祟干嘛!”

    唐笑风摸着下巴,略一思忖,便悄悄跟了上去。先前在英雄楼时,他就觉得周承玄的行为举止有些古怪,此时他的行为更显怪异,这无疑坐实了周承玄有问题。

    江湖人管江湖事,唐笑风一时好奇,也没多想,便悄悄跟了上去。

    跟着周承玄,唐笑风几乎穿越了半个西城区,直到快到西城门后,周承玄才在一家偏僻的院子外停了下来。

    这一路上,周承玄虽然警惕,但由于街市上人流较多,且唐笑风并未时刻看着周承玄,而是依靠在西流关流字营学来的追踪之法,远远吊着周承玄,才没被他发现。

    否则凭借唐笑风三境不到的修为,如何能监视跟踪抱一六境的江湖一流高手。

    就算如此,周承玄一路行来也隐隐有所察觉,整整兜了大半个西城区,直到没发现什么,才来到了目的地。

    左右仔细打量了一圈,并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其才走到门前敲了敲门。

    “谁?”在周承玄敲门之后,院内顿时传来一声询问。

    “是我。”周承玄压低声音回道。

    “是周大哥,快请周大哥进来。”

    院门打开,一个青年伸出脑袋看了一下,兴奋道:“周大哥,你来了,我们都等你半天了。”

    “别在这里,进去说。”

    周承玄冷着脸吩咐了一声,直接走了进去,而后传来关门的声音。

    唐笑风躲在暗处,并没有动,果然,不一会儿,院墙上出现了一个人的脑袋,小心翼翼地朝外面看了几眼,并没发现什么异常,回头道:“六哥,外面没什么异常?”

    “看着外面,小心着点儿……”院内传来一声轻微吩咐声。

    “知道了。”院墙上的青年点了点头。

    唐笑风看着院墙上的青年,笑了笑,这种最简单的反追踪小伎俩,他在流字营的时候,第一课学的就是这个。若是这都着了道,回去指不定被薛小刀、算命道士、屠夫他们笑话死。

    而那名青年,正是先前开门的人,也是先前在街上给周承玄暗中递纸条的人。

    在唐笑风的感知中,那名青年的体魄虽然不错,但充其量就是学过些拳脚功夫,并没有凝元成功,真真是江湖最不入流的人物。

    “呼……”

    轻吸了口气,唐笑风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屈指弹向远处的一个墙角,当清脆的声音响起时,隐藏在墙头上的青年果然转头朝那个墙角看去,而趁着青年出现视野盲区的那一瞬,唐笑风朝着青年视线相反的方向掠去,迅速掠入院子旁边的拐角处,而那里正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狗洞,堆满了垃圾。

    虽然是冬天,垃圾堆里的残羹剩饭、枯枝烂叶并未腐烂的很厉害,没有臭气熏天,但由于污水横流,各种粪便搅混,那种味道更显怪异和难闻,让人闻之欲呕。

    幸好,在西流关时,整日整夜的将自己埋在死人堆里,鼻腔肺腑里全是血腥味和苦荆藤的味道,倒也不比这个味道好闻多少。所以,唐笑风才能从容不迫地将自己埋在垃圾堆里,趴在狗洞里,只露出半个脑袋。

    而那名青年并没有出声示警,显然并没有发现他,直到此时,唐笑风才彻底松了口气。

    他刚才观察了一下,青年男子所在的位置,可以清晰地看见院子周围所有的一切,只要有人出现,他就能第一时间察觉,唯独这个垃圾堆才堪堪隐藏自己的身形,而且那里恰好有个狗洞,应该能清晰地看清院内的情况。

    当然,最关键的是那名青年男子没什么修为境界,只是个不入流的人物,否则他绝不会冒险潜伏过去。

    他不蠢,毕竟,和生命比起来,好奇心只是无足轻重的东西而已。

    当然,当他发现那名青年没有修为后,在看见那堆垃圾后,唐笑风觉得只要计划妥当,时机把我恰当,就绝不会有危险。所以,才会冒险一试。

    毕竟,一个垃圾堆,和好奇心比起来,却又显得无足轻重。

    唐笑风隐藏好行迹后,恰有两个人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其中一个是周承玄,另一个则是个年约而立的中年男子。

    “周大哥,你抓萧无央究竟干什么?”

    院子里,中年男子看着周承玄问道:“他可是萧家二公子啊。”

    周承玄冷冷看了中年男子一眼:“不该问的别问!”

    “你们抓萧无央的时候有没有被人发现?”

    “嘿嘿,我听你的吩咐,一直蹲在豪侠巷口,萧无央一冲出来我就紧紧跟着,他虽然境界比我高,可惜脑子不清楚,整个人到处乱跑,我和小广才没跟丢。我们趁他跑到一个没人的小巷子时,用了你给的迷药,直接迷晕了。绝对没有被其他人发现。”

    中年男子拍着胸膛,笑嘻嘻道:“亏他萧无央还是常山的天之骄子,一包药就给放倒了,真没用,嘿嘿……”

    “哼,若他没有身受重伤,就凭你四境的修为,岂能抓住萧无央。”

    周承玄冷哼一声。

    “嘿嘿……”闻言,中年男子摸了摸后脑勺,憨厚的笑了笑。

    “萧无央?”

    听到两人的对话,唐笑风顿时一愣:“周承玄抓了萧无央,为什么?”

    唐笑风隐隐觉得,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

第三十四章 作死

    “小广,你下来吧,没事了。”

    周承玄招招手,将还趴在院墙上的青年招呼下来。

    “周大哥,现在我们该干什么?”

    青年小跑到周承玄面前,语气紧张中却又略带一丝兴奋,显然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好好看着萧无央就行,等我回来。”周承玄吩咐道。

    “就这啊……”

    青年男子撇撇嘴,对于周承玄的安排显然有些失望。

    “嘿,你小子,没什么本事还好高骛远,办砸了周大哥交代的事儿,有你好看。”

    中年男子嘿笑着拍了拍青年的脑袋。

    “六哥,别乱拍,再拍就傻了。”青年歪过头,不满地抱怨了一声。

    “好了,别闹了,你们两个看好周承玄就行,千万不要生出什么祸端,误了我的计划。”

    周承玄挥手制止了打闹的两人,严肃吩咐道。

    “好嘞!”

    两人应了一声,然而就在此时,周承玄眼神一凛,忽然出手拍在两人的胸前。

    “砰……”

    毫无防备的两人,直接被周承玄击中心脉,没有任何武功的青年男子直接丧命当场,脸上犹自残留着先前的兴奋和紧张,仿似压根就没想到会死在这里,死在他最信任的人手里。

    而那名中年男子因为有武功傍身,没有当场毙命,而是双目圆睁,震惊地看着周承玄,仿似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他们。

    “为……为什么?”

    “这件事情,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周承玄轻轻说道,这两个人是他在鱼龙巷手把手教出来的人,亦师亦子,亲手杀了他们,他也有些不好受。

    但他却没有办法,绑架萧家二公子这件事若是传出去,他绝对会死无葬身之地。纵然两人是他最信任的人,但人心隔肚皮,名利、金钱、,都可能会令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泄露秘密,唯有死人,才不会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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