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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的异能者生活-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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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奉天正自言自语着,突然瞥到路边一个人影,登时眼前一亮。

    也不一定啊!或许还真能再捡到一个……

    由于这段时间三大势力一直在清扫地下城,魔兽陡然锐减,所以很多冒险者都窝在安加拉镇中,没去探险,不然怪那么少,去了也是白跑一天,根本挣不到几个银币。

    因为很多冒险者都不去探险的关系,所以晚上酒馆的生意都爆满起来,此时街边一家酒馆就在门外搭建起了不少的零时小桌椅,爱德华就在一张小桌上独自喝酒,显得很是孤单。

    呼呼的冷风吹了过来,爱德华紧了紧外套,赶紧灌下一口麦酒,暖了暖身体。

    朝四周看了看,别人都是三五成群的,喧闹欢笑,好不快活!

    两个月前,爱德华得罪了弗兰克,被黑虎帮下令禁止任何人与他组队,原本的队友又对他落井下石,使得爱德华在前一段时间准备去探险时,被黑虎帮的成员堵了个正着,狠狠挨了一顿打,最终挨着半条命爬出了诅咒虫洞,躺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直到昨天伤势才彻底康复。

    爱德华坐在木桶上,合金重剑倚在酒馆的外墙边,拿着麦酒,看着酒上的泡沫发呆。

    安加拉镇应该是混不下去了,再强行待下去,等待自己的肯定也是无尽的烦恼,黑虎帮只要找到机会,绝对还会来找自己麻烦的,看来真的只有去别处讨生活了。

    这里,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爱德华灌了一口闷酒,左手捧起胸前的一颗被红绳串着的珍珠。

    说好了三年会回来娶你的,可都已经一年多了,我还是没有能力攒下多少钱,真是窝囊!

    “哟!这不是爱德华吗?”

    “老战友,真是好久不见了,你最近都在哪里发大财呢?怎么不叫上兄弟们啊!”

    突然,几个轻佻的声音传了过来。

    爱德华抬头一看,居然是他之前队伍的队长皮克尔,以及原本的两个队友。皮克尔在爱德华厌烦的眼神中,大刺刺的在他对面坐下,另外两个队友围坐在皮克尔左右。

    “老战友难得相见,请我们喝几杯应该没问题吧?”皮克尔问道。

    爱德华没有拒绝,算是默许了。

    皮克尔叫道:“服务员,来三杯银色之诗,账就记在他身上。”

    “银色之诗?等等!”

    爱德华原本以为皮克尔他们只是想点几杯麦酒,因此虽然对三人很是厌恶,但是看在往日队友的情分上,依然没有开口拒绝,哪知三人居然这样贪婪无度,张口就是三杯银色之诗。

    银色之诗是精灵族酿制的一种美酒,是用晨间的雨露混合各种花蜜、果汁发酵蒸馏而成的,因为颜色清透,在光线下反射银光,因此得名银色之诗。

    格逼高,价钱肯定非常惊人,一杯200银币。

    要知道普通的麦酒每杯只出售200铜币,银色之诗一千倍的价格,根本不是普通冒险者能喝得起的,也只有那些高级冒险者才能消费得了。

    皮克尔冷下脸来,把脸贴近爱德华,阴阳怪气地问道:“怎么?老队长向你讨一杯酒喝,你就这么不给面子?真是个婊子,转眼就翻脸不认人了,亏我以前对你那么看重。”

    “队长,爱德华现在可是有钱人了,听说他整整两个月都躺在床上舒服享受,没去探险。像他这样的有钱人,怎么可能还会看得起我们这样穷酸的前战友呢?”

    “就是啊,人家可是发大财了,哪会去管原本的战友情谊啊!”

    皮克尔身边的两人均是各种酸言冷语。

    爱德华当然知道他们是来找茬的,但他性格老实敦厚,虽然爱好打抱不平,却不愿惹是生非,于是好声好气道:“没有,我是因为受伤了,所以这段时间才没去探险,一直在养伤。而且因为近两个月的时间没有半点收入,每天还要付房费与伙食费,所以我以前做任务、探险的积蓄都已经花得差不多了,真没那么多钱请你们喝银色之诗。”

    “看不起我们就直说,找什么借口。”皮克尔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劈头盖脸地呵斥道。
………………………………

126:劳驾,你们能滚蛋吗?

    酒馆中的冒险者纷纷看了过来,准备帮他们拿酒的女侍者也不知所措。

    酒馆原本热闹的氛围登时为之一滞,瞬间死静下来。

    爱德华感觉到自己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听着周围的窃窃私语,他不禁咬着牙,低下了头。

    爱德华知道自己一个人漂泊在外,在他乡讨生活,很多不顺心如意的事情都必须忍耐,否则一旦摊上了麻烦,就会像这次得罪黑虎帮一样,变得寸步难行。

    不过爱德华并不会为自己的所为感到后悔,当初那种情况,他觉得一个有良知的人就应该站出来,指责黑虎帮的霸道行径,而非坐视他们强占原本属于大家的地盘。

    皮克尔见爱德华一言不发,不悦地皱起了眉头。

    之前在第十层与弗兰克的冲突,爱德华选择了不畏强权,宁死不屈,皮克尔等人则选择了翻脸不认人,在弗兰克的威胁下对爱德华进行施暴,沦为无耻的打手。

    但是皮克尔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做错,当时要不是爱德华多管闲事的话,一切都会正常如故。

    可就是由于爱德华站了出来,指责黑虎帮的霸道,连带着他们都跟着遭了殃,所以皮克尔等人都感觉爱德华是自作自受,被打完全是活该,他们才是真正的无辜受害者。

    抱着这样的畸形心态,自打那天以后,皮克尔等人就对爱德华怀有深深的敌意。

    最初,爱德华找不到队友时,皮克尔等人还谎称愿意与他组队,但由于害怕被黑虎帮的成员撞见,从而遭到报复,所以先让他去地下城的某个楼层等待,准备集合了再一起组队探险。

    爱德华心思单纯,认为当初皮克尔等人之所以打他,确实是由于弗兰克的威胁,所以三人愿意再次接纳自己,他是相当高兴,于是听从建议,屁颠屁颠地跑到了皮克尔所说的楼层等待,准备集合后,四人一起去探险。

    可令爱德华没有想到的是,他没等来皮克尔等人,却等来了黑虎帮的成员。

    那几人走来时嘴中发出的嘿嘿阴笑,爱德华至今记忆犹新。

    也就是那次被暴打了一顿,爱德华才会足足躺了近两个月时间,几乎连命都没有了。

    爱德华虽然憨厚老实、心思单纯,可他并不傻,细细一想就猜到皮克尔等人肯定是为了献媚黑虎帮,或者是更进一步撇清与自己的关系,所以才会故意出卖自己。

    不过他们之间毕竟曾是战友,所以爱德华不想跟皮克尔翻脸,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怎么不说话了?难道是我说得不对吗?还是我刚刚说中你的心声了?”

    皮克尔正准备再找些刻薄的话语,好好讽刺讽刺爱德华,以让自己已经畸形变态的心理找回一点平衡与快感时,一个巴掌拍在了他的肩头。

    “劳驾,你们能滚蛋吗?我感觉你们三人在这里太煞风景了。”

    “我去你……”

    皮克尔闻言大怒,转过身来,正想开骂,突然看到了林奉天的脸,吐到一半的脏话也被他生生咽了回去,毕竟当初林奉天在第十层战平弗兰克,实力之强,可是他亲眼所见。

    之后林奉天又在第十层斩杀安德烈、打败克里斯帝安、力敌杰克,连杀黑虎帮两员大将的消息,此时早就传遍了整个安加拉镇,闹得众人皆知,所以皮克尔更不敢在他面前发飙了。

    “如果没事的话,能不能请你们早点消失呢?不要在这里碍眼了,因为我准备坐下来和爱德华好好聊聊。”林奉天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满脸微笑道。

    不过皮克尔却从他的笑容中感觉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杀意。

    另外两人也吓得站了起来,啪啦撞倒木桶椅子,在瞥见林奉天腰间的两把匕首后,更是惊呼道:“吸血鬼之吻!这匕首怎么会在你身上?它们不是开膛手杰克的武器吗?”

    “看来杰克的名声真的很响亮啊,他的武器居然谁都认识。没错!这两把匕首确实是他的吸血鬼之吻,之所以在我身上,那是因为这是我的战利品啊!”林奉天浅笑道。

    皮克尔等人登时倒退了出去,连带着爱德华与周围的冒险者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难道刚刚传出的流言,说林奉天斩杀了杰克、克里斯帝安、威廉姆斯等人,还缴获了他们的武器装备,拿到冒险者中心进行鉴定,都是真人真事吗?

    那不就意味着,这个家伙是比杰克、威廉姆斯还凶残的狠人?

    想到这里,注视着林奉天笑里藏刀的表情,皮克尔等人不禁感觉尾椎骨一阵阵发凉,急忙鞠了个躬,飞也似的逃开了:“我们突然想起晾晒的衣服还没收,先告辞了。”

    三人带起一股尘埃,一溜烟跑没了影。

    林奉天在这个把木桶当成是椅子的简易位置上坐下,伸手在空中打了个响指,引起那个女侍者的注意后,笑道:“他们刚刚点的三杯银色之诗帮我端上来,我会付钱的。”

    “好的!您稍等。”

    随着女侍者走向吧台,原本因为看到林奉天持有吸血鬼之吻而震惊的冒险者,登时像解除了冰冻状态一样,再度喧闹起来,该吃吃,该喝喝,不过他们暗中都留意起了林奉天这边的动静。

    “林奉天,谢谢你又帮了我一次,赶走了那些讨厌的家伙。”

    爱德华自然记得林奉天,当初他在自己被打倒后,黑虎帮的成员准备侵犯萨拉时,从那片沉默的围观人群中,英勇地站了出来,这件事情一直让爱德华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在爱德华看来,林奉天不畏强权,敢于出头,拥有超脱常人之上的觉悟,与敢于自我奉献的牺牲精神。

    林奉天刚刚的举动,更让爱德华觉得他心中的看法再次得到了验证,所以现在对林奉天敬佩不已,觉得他真是一个心地善良、待人友善、做事真诚的人。

    “不客气!怎么你一个人在这里,还有点喝闷酒的意思?”林奉天微笑道。

    说起这个话题,爱德华的表情登时又有些苦涩,解释道:“因为之前得罪了黑虎帮,而且很不幸被他们堵在地下城中,狠狠打了一顿,所以我在病床上躺了近乎两个月,正考虑着是不是去别处讨生活,但去其他地方又要重新开始适应,所以有点犹豫不决,这才出来喝点小酒的。”
………………………………

127:主角灌醉一个男人,带去开房

    林奉天的嘴角扬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奸笑,原来是心情郁闷,处在人生低谷期啊,这可真是一个我趁虚而入的好机会啊!

    “客人,您的酒。”

    女侍者把三杯银色之诗端了上来,然后退下。

    “原来如此,不过既然喝酒解闷的话,就应喝美酒才是,这么普通的麦酒怎么能入口呢。”林奉天把他手中端在半空的麦酒拿下,换上了银色之诗。

    爱德华登时有点受宠若惊,急忙想要放下,满口道:“别别!这酒太贵了,我哪能让你破费?”

    “男子汉婆婆妈妈的干什么?来!干了!”林奉天举杯道。

    “……好!”爱德华见他这样豪爽,瞬间也被点燃了豪情,当下不再做作推脱,举杯相碰。

    喀拉!——

    两杯液体对撞,传来脆响,在光线下如湖面般闪出银粼波光,溅起点点水珠。

    林奉天仰头,将酒杯举在嘴边,并未喝下,偷看了一眼对面的爱德华,见他咕噜咕噜地猛灌了好几口,心中登时笑了,这真是个备胎……啊呸!队友,的好人选。

    然后,林奉天才饮了一口银色之诗。

    这酒入口一阵香甜爽滑,居然有种喝果汁饮料的感觉。但是一口下肚后,胃中马上就升腾起一阵暖洋洋的感觉,后劲不是很大,却让人感觉恰到好处的享受。

    爱德华灌了几口酒后,酒劲上涌,浑身一阵激灵,叫道:“好酒啊!不愧是银色之诗。”

    嘶嘶!——

    从酣睡中醒来的小蜘蛛闻到了酒香,此时就从林奉天的胸口处爬了出来。

    爱德华大惊,指着他的胸口道:“林奉天,有蜘蛛啊!”

    “别那么见外,你叫我奉天就好了。这只蜘蛛并不是野生的,而是我家养的宠物,它叫……蛛儿!”林奉天想起小蜘蛛似乎还没有一个名字,于是临时起意给它取了一个。

    “哦!原来是你的宠物啊。”爱德华这才恍然,难怪他会那么淡定。

    小蜘蛛爬到了另外一杯酒上,低头啜饮着。

    林奉天感觉小蜘蛛好像很嗜睡,大多数时间都在睡觉,因此见它自己出来透气活动,就随它去了,然后放下手中酒杯,注视着对面的爱德华道:“爱德华,如果你准备去别处讨生活的话,不如和我一起去布泽尔城的血色迷宫吧?我准备在这两三天内出发。我们两个也算是熟人了,去那边正好可以相互照应,还可以组队一起去探险,你说呢?”

    “真的吗?嗯嗯!我愿意跟你一起去。”爱德华欣喜不已。

    能有一个较为知根知底的人同行,一起组队探险,当然是一件好事了,更别说那人还有恩于他了。

    于是,两人就边喝边聊。

    爱德华因为被前队友皮克尔等人暗算,让黑虎帮成员打成重伤,近两个月一直在修养,所以心中积攒了不少苦闷与烦恼,此时在酒精的麻痹下,统统一股脑倒了出来。

    “来来来!接着喝,我听着呢,你继续往下讲。”

    林奉天很懂得察言观色,所以一直引导着酒桌上的话题,有意疏导爱德华,让他将平时积压在内心深处的苦闷与烦恼说出,而且不时劝酒,所以很快就把爱德华灌醉了,让他更是口不择言。

    爱德华此时感觉,林奉天真是自己的伯乐与自知,不管自己说什么,他都表示理解与赞同,而且他的回答与看法都能说得自己的心坎上。

    “……所以呢,呃!这银色之诗喝多了,酒、酒劲还挺大的……我和她就定下了三年之约,等我功成名就,成为三阶强者之时,我就会回去……呃!这酒还有吗?”

    桌面上已经摆了七八个空酒杯,爱德华此时喝得有些烂醉,他将手中的空杯朝下晃了晃,然后看向林奉天问了一句,接着就趴在小桌子上不醒人事了。

    “好险!终于醉了,再让你喝下去,我都快要破产了。”

    林奉天暗暗捏了一把汗,从空间卷轴中掏出1金400银200铜付了钱,然后就搀扶起爱德华。

    “你别瞧不起我,总有一天我会娶你女儿,让你心甘情愿的给我叫爸爸的。”

    爱德华两脚轻飘飘的,不时手舞足蹈,发着酒疯。

    林奉天将爱德华的左手抗在肩上,右手搀扶着他的身体,可是爱德华天生神力,一耍酒疯,手舞足蹈,就让林奉天显得被他甩了出去,急忙叫道:“好好好!我会让我女儿嫁给你的,你要叫我爸爸尽管叫,我其实不介意的,我没看不起你,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

    “你别走啊!我说三年就回来,肯定就回来的,你别离开我……”

    爱德华不断又哭又叫,在加上他的力气大得不可思议,林奉天几乎都想把他丢在半路了。

    可是想到这是自己将要收服的第一个野生的小弟,他就只能这样自作自受地搀扶着这个被他灌醉的男人,然后在街边随便找到了一家旅店,推门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

    旅店的接待台后面站着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妹,可能父母就是旅店老板,她在这里帮忙吧。

    林奉天搀扶着爱德华站定,抹了一把汗道:“给我们开一间单人房。”

    “不要离开我!”

    此时,爱德华又耍起酒疯来,一把抱住了林奉天,不断又哭又闹。

    接待台的清纯小妹不禁倒退了半步,一手捂住了嘴巴,一手指着两人,有点不敢相信,却又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们、你们……那个啊?”

    “是啊是啊,我们那个啊,能不能赶快给我们开一个房间。”

    林奉天搀扶着爱德华这个壮汉走到这里,此时已经累得半死了,根本懒得去解释,索性承认了。

    “哦,好的好的。”

    接待台的清纯妹子急忙去背后的墙壁取钥匙,不过余光却一直瞥着林奉天、爱德华两人。

    她见林奉天洒脱帅气,黑发黑瞳,给人一种神秘的东方气息,身上更有一种出尘飘逸的特别气质,而爱德华虽然长相朴实,但腰圆膀壮,肌肉发达,显然是个阳光猛男,于是妹子脑海中登时浮现出了一副儿童不宜的基友画面。
………………………………

128:演员的自我修养

    画面中,林奉天一把将醉酒的爱德华按倒在床上,然后跨坐在他的腰间,得意地笑道:“小攻君,平时都是你在上面,今晚我可要在上面,换你来当小受了。”

    “太刺激了,啊!——”妹子的脸蛋登时红了起来,双手捧脸,惊呼不已。

    林奉天以一副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清纯妹子,不知她是哪根筋不对劲,怎么突然叫了起来。

    “请问……能快点吗?”

    在林奉天的再三催促下,妹子马上找到了一间空余的客房,取下钥匙。

    “住宿费是2银币,你们的房间在二楼,转左的第五间。”

    付了钱,拿了钥匙,林奉天搀扶着爱德华上了楼。

    清纯妹子注视着两人的背影,脸颊红红的,眼眸中还不断闪着星星,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腐女气息,那种感觉就像是处男即将看到一对美丽的拉拉展开赤身肉搏,是那样的激动与迫不及待。

    上楼,开了房门后,林奉天把爱德华扶到床边,一把丢了上去。

    “累死我了!呼呼~爱德华这个家伙,人看起来也不会太大太壮,浑身肌肉的密度却大得惊人,体重恐怕有上百公斤吧,如果不是活物没法放在空间卷轴,我都想将他跟他的合金重剑一起塞进去了。”

    林奉天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喘了几口粗气,感觉有些自作自受。

    “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应该把他灌醉,而应该采取其他的战术来收买人心了。”

    缓过气后,林奉天关上房间,然后拔出了一把吸血鬼之吻。

    匕首光滑的刀刃闪耀出丝丝寒光,倒映着林奉天脸上奸诈的笑容。

    “爱德华,抱歉了。”

    林奉天拿着吸血鬼之吻,向爱德华走了过去。

    几分钟后。

    林奉天做好了准备,把吸血鬼之吻收到了鞘中,然后俯下身,双手撑地。

    “1、2、3、4、5……”

    窗外,夜色早已深沉,即使是夜猫子一般的冒险者,此时大多也都去休息了,显得非常宁静。

    “……369、370、371、372……”

    林奉天的汗水慢慢流了下来,可他依然坚持着,将每个动作做的很标准。

    “……996、997、998、999、1000!”

    林奉天稍微休息了十多分钟,然后仰卧在地,双手抱头,打开胸膛,一下下将脑袋挺起。

    “1、2、3、4、5……”

    时间慢慢流逝着,黑夜的阴霾渐渐散去,东边一抹晨光揭开了崭新的一天。

    “哎呀!脑袋痛死了,我在哪啊?”

    此时,宿醉的爱德华终于从床上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感觉头疼眩晕,困倦恶心。

    林奉天急忙走了过去,满脸真诚关怀的表情,激动地搀扶他道:“二弟,你终于醒啦?”

    “二弟?”爱德华感觉有点糊涂。

    他不明白林奉天为什么这么称呼自己,他赶紧回忆了一下昨晚喝醉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结果一思考就感觉头痛,于是下意识地伸手捂住脑袋,却摸到脑袋上居然有一团纱布,而且额角处则渐渐清晰地传来一阵刺痛感。

    “哎哟!痛!奉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还有你为什么叫我二弟啊?”

    爱德华满脸疑惑,感觉昨天自己喝得真是太过头了,断片得这么厉害,连额头怎么伤得居然一点都记不起来了。

    林奉天听了爱德华的问话,满脸不可思议,惊道:“二弟,你忘记了吗?昨晚我们喝酒聊天,谈得十分投缘,于是就歃血为盟,结拜为兄弟。你还将你在老家发生的那些事都告诉了我,说到激动之处,你就站上了桌子,结果不小心摔下来撞到了头。二弟,你不记得了吗?难道你失忆了?”

    爱德华晕晕乎乎、迷迷茫茫道:“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当时喝多了,还是撞到头失忆了,反正我喝到第五杯的时候,就开始轻飘飘的,之后的事情就完全记不起来了。奉天……”

    “叫大哥!”林奉天提醒道。

    爱德华虽然感觉有些怪异与不适应,但还是叫道:“大哥,我们之后真的结拜了吗?”

    “那是当然的,这种事情难道还有假吗?不信你看看我的手指,还有你自己的手指,上面还留着当时我们歃血为盟的伤口呢。”林奉天满脸的严肃与认真,将手指上的伤口展示给他看。

    爱德华张开双手五指,找了找,确实看到自己右手食指上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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