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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的异能者生活-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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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张开双手五指,找了找,确实看到自己右手食指上有道割痕。
原来我昨晚竟然与奉天结拜为兄弟了!
不过想想也对啊,他那么直率豪爽,脾气又与我差不多,肯定也是个心地善良、没有多少歪脑筋的人,我与他情投意合,会结拜也在情理之中啊!
可是……
爱德华还是感觉有点不对劲,问道:“那个奉天啊……”
林奉天再次纠正道:“是大哥!”
爱德华从善如流:“大哥,既然我们结拜了,为什么是我叫你大哥?我并不是说介意叫你大哥,或者我想当大哥,我只是感觉奇怪,结拜通常不都是按照年龄来排大小的吗?我的年龄看长相就知道比你大啊。”
“二弟,你今年多大了?”
“十九!”
“你只要没超过三十岁,叫我都大哥都是应该的,因为……”
忽然,林奉天的身体晃了晃,整个人好像失去了意识般,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爱德华惊呼:“大哥!你怎么了?”
林奉天倒在地面,脑袋锵的一声砸在地板上,痛得他眼泪都差点跑出来,心中暗骂爱德华。
这个呆子,我都特意往你的方向倒了,也不扶我一把。
林奉天摔倒后,后知后觉的爱德华这才急忙将他搀扶了起来,急忙道:“大哥,你怎么了?怎么突然一下子脱力,然后就摔倒了?”
林奉天虚弱地笑道:“没什么没什么,其实就是你昨晚摔倒了头,而且醉酒发疯,不停的手舞足蹈,我怕你不小心触碰到了伤口,所以就一直看着你,生怕你在无意识间把小伤弄成了大伤。”
爱德华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睛,连声音都有些颤动了:“大哥,难道你昨晚一整夜都没合眼,一直在照顾我吗?”
………………………………
129:收服了一只野生的冒险者
林奉天虚弱地笑道:“没有的,其实我昨晚还是合过几次眼睛的。”
爱德华看着林奉天脸颊温柔的笑容,心中登时微微发酸,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他一个人远走他乡,为了生活居无定所,受尽了别人的冷眼。
因为路见不平,爱德华还经常被人叫做傻子,就连很多受过他帮助的人也没好脸色,感觉他这样热心帮忙,肯定是无事献殷勤,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于曾经并肩作战的队友都背叛了他。
爱德华一度以为,自己肯定是被神所抛弃的人。
可是在看到林奉天温柔的笑容后,他登时感觉上天还是眷顾自己的,神并没有抛弃他。
林奉天虽然说他合过几次眼,可是看到他满脸的疲惫,爱德华哪会不知道这是他用来宽慰自己的说辞?
就是这样一个与自己见面只有两次,认识不到几个小时的人,居然会这样照顾、关心自己,爱德华瞬间被感动的一塌糊涂,感觉整个人都得到了救赎,恨不得把心窝子掏出来分享给林奉天了。
“大哥,我扶你到床上去躺一会儿吧?”
“嗯。”
爱德华把林奉天搀扶到床上后,替他盖上了被子,看着他疲惫的睡脸,心中五味俱全。
这是自己的大哥,他为了自己不惜彻夜不眠,自己一定要对得起这份情谊才行。
林奉天躺了一会儿,故意踢开被子,迷糊地叫道:“华仔,我热。”
“大哥,你在叫我吗?哦,好!我去帮你把窗户打开。”爱德华急忙跑去开窗。
林奉天叫道:“还是热。”
“大哥,我帮你扇风。”爱德华急忙跑到床边,把胸前的铁胸甲拆卸下来,用来扇风。
又过了一会儿,林奉天拉起被子道:“我冷。”
“哦哦,我去关窗户。”爱德华急忙手忙脚乱地跑了过去,根本没有半句怨言。
想起昨晚林奉天照顾了他一宿,爱德华非但不感觉这样照顾林奉天烦人,还感觉心里暖烘烘的,因为他知道从今天开始,他有了一个交谈甚欢、志趣相投的大哥,而这个大哥还是一个愿意出手相助、关心、照顾他的人。
林奉天悄悄睁开了一只眼睛,瞥见爱德华屁颠屁颠地跑去关窗,他登时满意地点点头。
不错,看来这个新收服的小精灵……啊呸!小弟,忠诚度还是蛮高的嘛。
以后再继续好好调教调教,肯定能让他上刀山下油锅的。
想到这里,林奉天就闭起了那只眼睛,放松意识,不一会儿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吸。
不用怀疑,这次他是真睡着了。
为了把戏做足,让自己看起来更疲惫、更无精打采,以便让爱德华清楚地看到自己整晚照顾他是多么的“艰辛”,林奉天可是整整锻炼了一个晚上,再加上昨天下午从诅咒虫洞出来后,又发生了夜探海明威的旅店、冒险者中心、为玫瑰团献计立威等等事情,所以林奉天确实是很疲劳。
就这样睡了整整一个上午。
中午时分,当房间大门处传来一个关闭声时,林奉天清醒了过来。
“华仔,是你吗?”林奉天听到门口有什么响动声,却没看到爱德华,于是问道。
“大哥,是我!”
爱德华原本不想吵醒林奉天睡觉,所以已经尽量放轻自己的动作,没想到还是把他惊醒了。
入屋后,爱德华将手中提着的外卖放在桌面,仿佛忍着什么高兴的事情,脸上的表情比菊花还灿烂,憨笑道:“我看已经中午时间,估计大哥你也差不多该醒了,所以就去外面买午饭,这样你醒来就能马上吃到了。”
“华仔,麻烦你了。”林奉天伸了个懒腰,感觉精力充沛,下了床,坐到房间的小桌子前,看着桌面的食物,犹豫道:“不过华仔,你只买一人份的食物怕是不够吃啊。”
“大哥,我已经在外面吃过了,这份是专门买给你的。”爱德华憨憨笑道,在他对面坐下。
林奉天肯定道:“我知道,我就是在说,这一人份的食物怕是不够我一个人吃啊!”
爱德华呆滞了几秒,起身道:“我再下去买一人份的食物上来。”
“算了算了,不必那么麻烦了,我的空间卷轴中还有很多蠕虫肉干,将就着吃一下吧。”林奉天刚收服了这个小……小弟,也不想太使唤他,以免忠诚度下降。
当下,他打开饭盒,掰开筷子,呼哧呼哧地吃了起来。
“对了!大哥,你知道吗?外面发生了一件大事,听说黑虎帮、绅士会全完了,刚刚我外出时,还看见玫瑰团的人正拿着威廉姆斯的大刀,正围堵在冒险者中心的门口进行展示,还有人传言说黑虎帮与绅士会是被大哥你一人干掉的,是不是真的啊?”
爱德华此时可谓是相当兴奋,不仅仅是因为黑虎帮灭亡了,自己大大地出了一口恶气,更是因为传言中林奉天的强大,让他感觉有这样的大哥与有荣焉。
林奉天急忙谦虚地笑道:“哈哈哈,其实……没错!黑虎帮、绅士会就是被我一人干翻的。”
说话间,他脸不红气不喘,一副我就是这么叼的样子。
爱德华崇拜道:“太厉害了!大哥,你好强!可既然黑虎帮灭完了,我们还去布泽尔城的血色迷宫吗?”
林奉天已经三下五除二,把他打包带回来的饭菜都已吃完,当下从空间卷轴中掏出一块半人大的蠕虫肉干,在爱德华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咀嚼起来:“当然去,为什么不去?反正你别问为什么,只要跟大哥我,我好会安排一切的,保证你吃香喝辣。”
爱德华老实憨厚,不擅长动脑子,闻言只是傻笑:“嗯,一切都听大哥的。”
当下,他就这样呆呆地看着林奉天,一口一口地把那块半人大的蠕虫肉干慢慢吃尽,舔了舔满手的油腻,然后摸着肚皮,满脸意犹未尽的样子,最后还微微打了个嗝。
爱德华感觉自己平时就不怎么灵活的脑袋直接死机了,不明白林奉天小小的肠胃是怎么装下那么多食物的,最后只能把看到的这一切,归结成林奉天是个非常人,所以不能用常理来看待。
………………………………
130:华仔,低调低调!
吃饱后,林奉天去浴室中洗了个澡。
用毛巾擦干身体后,他没有把冒险者装备穿戴上,而是换起了一身休闲常服。
“好久没穿普通衣服了,突然把那套刺客装备拆卸下来,一下子感觉好轻松,都有点不太适应了。”
林奉天把脱下的装备放入空间卷轴,然后照了照镜子,帅气!完美!
“大哥,你今天不穿装备,是不准备去探险了吗?”爱德华问道。
“是啊,等下我们去冒险者一条街看看热闹,我很好奇玫瑰团能搞出多大的动静,同时我们去买一些药剂、道具、材料,为前往布泽尔城做准备。”林奉天将吸血鬼之吻、狼牙拳套、腰带剑这三样武器随身携带,以备不虞。
“嗯,好的。”
爱德华确实是没多少歪心思,林奉天说什么他就听什么,这让林奉天感觉很满意。
两人下了楼,接待台的清纯小妹看见他们,脸颊登时红了起来,又开始散发出浓浓的腐女气息。
“两位,你们昨晚休息得好吗?”清纯小妹问道。
不同于林奉天的常服,爱德华依然是战斗装扮,穿着铠甲,戴着头盔,身后背负合金重剑,挠头笑道:“我是休息的挺好的,就是昨晚幸苦我大哥了。”
清纯小妹惊讶地捂住了嘴巴。
天啊!昨晚小受君翻身农奴把歌唱,一下子就把小攻君征服了吗?只是一个晚上时间,小攻君居然就这样沦陷了,这其中究竟发生了多少自己所想象不到的精彩情节呢?
“给,这是钥匙。”
林奉天急忙还了钥匙,然后带着爱德华出了门,因为他总感觉妹子的眼神有点不对劲。
那种眼神,让他感觉好像是个女色狼在意银着自己似的,搞得林奉天浑身上下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
出门后,两人很快拐到了冒险者一条街。
此时天高气爽,一派明媚。
只见冒险者中心的门口人山人海,数百名的玫瑰团成员正将道路封得死死的。
安加拉镇的卫兵们本想将她们都驱散,可怎奈何安加拉镇中只有两百人左右的常备卫兵,即使此时全被召集了过来,玫瑰团的成员依然是人多势众,而且她们明言这只是正常集会,根本没有闹事的打算。
为了不激怒玫瑰团,从而使她们口中的正常集会变成暴力冲突,卫兵们只能拉起警戒线,封锁了冒险者中心附近的几条道路,同时疏导其他人群与冒险者,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可即便如此,也还是有很多好事的居民与冒险者围聚在周边。
有些人是纯粹在看热闹。
有些人则是纯粹在看美女。
不得不说,玫瑰团不招收男性冒险者,所以基本都是青春靓女,伊丽莎白更是冰山美女,姿色出众。周边的几个玫瑰团高层也是二十出头的半熟少妇,妩媚动人,亭亭玉立,各有千秋。
此时,威廉姆斯的斩首大刀正被一个木架子托着,展示在人群中央。
玫瑰团的成员还向围观的女性冒险者分发传单,宣扬她们此次远征地下城的战绩,同时宣称玫瑰团正在扩招人手,欢迎她们踊跃报名,还真有不少女性冒险者当场表示想要加入玫瑰团。
上千人围聚在此,喧哗不断,一片人头攒动。
“大哥,你看你看!场面够热闹吧?”
爱德华的大呼小叫引来了周围不少冒险者的视线,幸亏林奉天换上常服后,已经把衣服的风帽戴了起来,盖住了大半个脸,所以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
因为经过昨晚在冒险者中心与酒馆门口的两轮展示,今天林奉天一人屠灭了黑虎帮、绅士会的流言已经在疯传了。
特别是那些目睹过林奉天在诅咒虫洞第十层战绩的冒险者,居然还有模有样的到处讲述,说其实林奉天很早以前就拥有打败杰克、威廉姆斯的实力,只是那次被黑虎帮、绅士会运用人海战术消耗过重,所以才会不敌败走,夸张得林奉天自己听了都感觉一阵害臊。
爱德华听了,又是一阵惊呼:“大哥,原来你那么厉害啊!”
“华仔,低调低调!”
林奉天见周围转来不少疑惑的视线,急忙带着爱德华走出冒险者中心边缘。
回头看了一眼,他露出一个奸诈的笑容。
林奉天想在异世界生存立足,并且回到地球,当然要了解当地的所有情报,冒险者中心则是他想了解的其中之一。
也就因此,林奉天才想借这次教训加布尔的机会,将玫瑰团当成是敲门砖,用她们来试探一下冒险者中心到底是怎么样一个存在。因为就他目前了解到的情报来看,冒险者中心非常神秘,神秘到了国家层次,以致于蓝岚联邦与凯撒帝国这两只巨兽都不敢轻举妄动的地步。
不过让林奉天没想到的是,伊丽莎白居然那么谨慎,在他提出计划之初,居然拒绝了。
如果林奉天仅仅是想收拾加布尔,他完全可以自己动手,可他此举的用意是想试探一下冒险者中心的深浅,从冒险者中心的反应来判断出这个神秘组织的力量、势力、行事作风等等,所以玫瑰团不出手的话,他一个人根本无法做到。
正是因此,林奉天才冒着与玫瑰团撕破脸的风险,对她们发起了威胁。
不过从今天的情况看,一切都进行顺利,玫瑰团妥协了。
当然,林奉天黑腹归黑腹,可并没有将玫瑰团当成是擦屁股的草纸,抱着用完就丢掉的打算。
昨晚他向萨拉保证,玫瑰团的行动绝对不会发生意外,还是很有根据的。
毕竟冒险者中心再神秘、再强大,那也是整体而言,就像国家一样,单独个体的冒险者中心其实能力很有限,所以玫瑰团进行立威的话,冒险者中心要么乖乖认耸,要么从其他大城市的冒险者中心调来三阶强者坐镇。
不过距离安加拉镇最近的大城市来回都要几天路程,到那时估计诅咒虫洞灭亡的消息肯定早就传得人尽皆知了,玫瑰团只能去别处谋生,冒险者中心即使想找麻烦也找不到人的。
………………………………
131:他认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
玫瑰团犹如牵线木偶,一切行动都按照林奉天的意愿与计划在进行,接下来就要看冒险者中心怎么反应了。
如果加布尔乖乖过来认耸的话,就可以推测冒险者中心虽然势力遍布整个大陆,但很可能只是单纯的商业组织,像商人一样讲究和气生财,手段比较温和,不会因为他人的冒犯就悍然出手。
反之,就能推断出冒险者中心对敌的态度很强硬,手腕铁血,绝不允许别人轻易冒犯,以后对上,必须慎之又慎。
只不过……
林奉天回头一瞥人山人海的景象,心中奇怪,昨天去玫瑰团的总部就没有看见黛安娜,今天她又没有出现,不会是出现什么意外了吧?嗯……也许是我想多了,她也有可能是带着玫瑰团成员去冰屋了。
“大哥,我们接下来要去干什么?”爱德华跟在背后,问道。
“我们去买些冒险者用品,为去布泽尔城做准备。”
接下来,林奉天带着爱德华先逛了药剂店,买了二十管补血药剂。
补血药剂每管50银币,共花了1金币。
在战斗中一旦失血过多,会造成身体运送氧气的能力下降,出现体力不济、反应迟钝、思维变缓等现象,严重的还会直接引起休克死亡。补血药剂则能在短时间内增加身体的水分与血浆,恢复或者缓解因失血过多所带来的各种症状。
逛完药剂店,两人又逛了道具店,林奉天买了些刻画魔法阵的专用材料。
最后,林奉天、爱德华去了一趟杂货店,买了些杂物与一份旭日古国的地图。
出了道具店,二人突然看到前方道路有一撮人围在一起,吵吵嚷嚷的,不知怎么了。
“大哥,前面好像出事了,我们过去看看吧。”
爱德华的性格是很正宗的冒险者天性,憨厚老实,爱好打抱不平,更爱凑热闹,此时见前方人群围在一起,他登时好奇心满满地凑去,就像是一个离魂的野鬼看见了自己的身体一样,本能地飘了过去。
林奉天倒是想叫他少管闲事,可是见爱德华已经挤进了人群,无奈之下只能跟了上去。
走到半路,林奉天的心脏猛跳了一下,寒毛都倒立起来。
刹那间,野兽般的直觉让他瞬间警戒起来,知道自己应该是被什么人盯上了。
林奉天急忙停下脚步,左右张望,看到了那个躲在暗处,一直偷偷跟踪他的玫瑰团成员。
不对!不是她。
林奉天继续环视了一圈,瞳孔突然放大,猛然在一家酒馆门外的小酒桌上发现了那股危险气息的源头。
那是一个青年人,可能仅有二十多岁,他一直关注着林奉天的举动,此时被林奉天看到了后,他也不躲藏,反而举起手中的酒杯,朝林奉天虚敬了一下,大大方方地打了一个招呼,就像是见着了老朋友一般。
那个青年人面容清秀,黑发黑瞳,是这块冒险者大陆少见的东方人面孔。
他的头发异常乌黑亮丽,被一个大背头的发型梳向脑后,于胸齐平,显得油光整洁,只有鬓角留下两绺长发,落于双颊,引得路过酒馆门外的女性冒险者不停地行注目礼,不明白他一个男人是怎么拥有这样一头黑亮秀发的。
对林奉天虚敬了一下后,青年人饮了口酒,放下酒杯,面带笑容地注视着人群中的林奉天。
林奉天感觉奇怪,对方明明是面带笑容,为什么自己却感觉到一股危险的气息呢?
这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
他是谁?
林奉天站定在原地,与那个青年人对视了一会儿,然后走了上去。
虽然感觉到对方很危险,虽然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什么人,不过他还是决定去会一会,因为对方很明显是冲他来的。
躲是躲不掉的,那就主动出击吧!
青年人显然对林奉天的举动并不意外,待他走近后,青年人用手虚引了一下,笑道:“坐吧!”
林奉天谨慎地坐下了,将双手放在桌面边缘,在不显露出半点怯意的情况下,以便随时能够抽取武器进行战斗。
啪!——
青年人伸手,在半空中打了个响指。
酒馆的漂亮女侍者走了过来,微微附身,露出职业的笑容道:“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青年人淡笑道:“麻烦你,请再来一杯银色之诗。”
“好的,请稍等。”
女侍者很快将酒端来,放在这个酒馆门口的小酒桌上,然后退了下去。
青年人把酒杯推到林奉天面前,然后身体后仰,靠在椅背上,问道:“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林奉天心头一跳。
果然!他看我并不是意外。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这句话所透露出的信息是……
他认识我?
不对!
是他认识我这具身体的原主人!
他究竟是谁?是身体原主人的朋友吗?还是那个给原主人撰写无字卷轴的人?或者他就是海明威口中,那个我凭空多出来的师父?他该不会也是血咒一族的人吧?
一瞬间,林奉天脑海中闪过无数个念头,同时在心中计较着最合适的答案。
青年人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微微抿了口酒,静静地看着林奉天,虽然依然面带笑容,眼神却猛然冷了几分:“刚刚我问你话时,你的心跳突然莫不明奇妙地快了半拍。怎么了,你在紧张什么?”
林奉天一听,冷汗都差点流出来了,不过他还是运用自己超高的情绪控制能力,一瞬间平复下了心跳,脸不红气不喘地浅笑道:“有吗?可能是有些太突然了吧。”
林奉天并没有说什么东西太突然,就这样用一种是似而非的回答来应对青年人。
青年人闭上眼睛,再次感受了一下林奉天的心跳,然后睁开了乌黑明亮的双眼,释然地笑道:“可能是我太敏感,刚刚听错了吧。”
林奉天偷偷抹了一把汗。
虽然这种惊险刺激的感觉不好受,不过刚刚简单几句话,林奉天还是收集到了不少情报。
………………………………
132:熟人相见
首先,相隔一米,对方居然能听出自己的心跳,可见这个青年人一定是个恐怖角色,实力绝对只比海明威强,不会更弱,三阶实力起码是最保守的估计。
其次,青年人二十出头,居然有这样恐怖的实力,除了他自身的努力与天赋外,肯定少不了各种资源的堆积与耗费,这说明青年人背后应该有一个很可怕的势力。再不济,至少是个拥有雄厚资金的组织,否则很难想象一个这么年轻的人,居然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踏入三阶。
毕竟二阶与三阶之间可是一个天然的分水岭,无数人终其一生都无法跨过这一步的。
再者,青年人与身体的原主人熟悉。
不过具体是怎么个熟悉法,熟悉到了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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