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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煞 作者:叶兆言-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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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差大臣于是给皇太后写了一封密信,对如何处置教案中的暴民,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是读书人出生,满腹经纶,一肚子的鬼点子,他在密信中旁征博引,委婉地同时又是恰到好处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既然几个大胆刁民害得朝廷赔了那多的银子,这脑袋是一定要砍的。然而如何砍和什么时候砍,却由不得再让洋人做主,不能洋人威胁说什么时候杀人,就得乖乖地什么时候杀人。皇权受命于天,对于刑杀要〃恭行天罚〃,《左传》有〃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说,《明会典》也规定:〃覆决重囚,须从秋后,无得非时,以伤生意。〃古人立法设刑,除了〃动缘民情〃之外,还必须要〃则天象地〃,进而达到到处充满着生气,为了应顺天意,所以不宜执行属于杀戮的死刑。秋冬天气肃杀,万物收藏,阳生之气,敛而不发,自然界到处呈现一片阴冷的死寂,因此对于死刑的执行,也就莫佳于此时。
钦差大臣的一封密信,起到了让胡大少等七名囚徒多活几个月的作用。漫长的雨季说过去就过去,英国公使对处决凶犯迟迟不执行,提出了口头和书面的严重警告。由于这严重警告已是得到赔银之后的事,因此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警告警告做做样子而已,并不是太当真。再加上中国的传教士也出面斡旋,认为不可逼人太甚,免得再次引起激变。什么时候处决罪犯,本来是中国政府的权力,传教士在一个古老的东方国家传播上帝的福音,要想使美丽的长江黄河成为十字架使者们的康庄大道,就不能过分地使用西方帝国的强权。新来到梅城的浦鲁修教士,不仅表示了要对中国政府尊重,而且流露出对罪犯赦免的愿望。他通过哈莫斯,在《泰晤士报》公开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既然基督教以仁为本,杀戮只能引起中国人对上帝的误会和愤怒。
哈莫斯第二次来到梅城的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季,离教案发生的日期大约几个月。新的教堂已经接近竣工,在大火中没有被焚烧坏的那只钟,又一次被挂在了哥特式建筑的顶端。哈莫斯这次来访有两个重大收获。第一,他见到了七名蓬头垢面待决的囚徒,亲眼目睹了中国官吏如何使用酷刑。第二,刚刚从省城的火炉里逃出来,他无意中找到了一个理想的每年都可以来此一游的避暑胜地。除此之外,年轻的哈莫斯和已步入中年的浦鲁修教士,开始了在中国的漫长友谊。作为一名容易接近的洋人,哈莫斯受到了储知县敬为贵宾的热情款待。虽然由于语言的原因,哈莫斯只能靠打手势表达他的意思,然而储知县有求必应,派去伺候他的仆人看人脸色看惯的,反正是奴才伺候主子,很快就能揣摩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因此在梅城的日子里,哈莫斯的饮食起居,反而比省城优越得多。
哈莫斯也许是第一位亲眼目睹中国监狱制度的外国记者。最初给哈莫斯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对屠夫马家骥的一次用刑。也许储知县想在洋人面前显示自己的权威,寻回早已丢失的面子,也许他误会了洋人的意思,以为只有用刑狠毒一些,才能让哈莫斯心满意足。随着一声惊堂木的爆炸,几位如狼似虎的衙役一拥而上,将马家骥按倒在地,开始一根接一根,然后一缕接一缕地拔他的胡子,不一会,马家骥便血流满面,没了人样。文弱的东方人的残忍,这一次终于有机会让哈莫斯大开眼界,他一次次吃惊和闭上眼睛,第一次明白了中国人为什么不肯相信上帝。哈莫斯并没有因为储知县的厚待,而在自己的报道中手下留情。〃什么叫作活的地狱,我在有幸见到中国的用刑残酷以后,首次有了真正的认识。〃哈莫斯在他的报道中感慨万分,〃我见到了中国的地方官员如何审讯他们的罪犯,他们想出了种种意想不到的怪刑法,譬如用竹板敲击罪犯的屁股,直到把罪犯打得不省人事。竹板是一种具有弹性,同时也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刑具,把犯人的裤子剥下来以后,只要打上几板,皮肉顿时开花,几十板子打过以后,大腿上的肉就会一片片飞起来,连血带肉溅得到处都是。如此继续打下去。到后来,大腿上就只能剩下骨头了。〃
哈莫斯始终不太明白的事情,在于既然已经判了罪犯的死刑,既然对罪犯的口供已经毫无兴趣,为什么还要在大堂上如此滥用酷刑。他始终不太明白,罪犯如何才能免于挨打,事实上,无论罪犯回答是或不是,结局都一定是储知县大怒,用力拍打一下惊堂木,然后衙役们大打出手充分施虐。挨打是罪犯的唯一选择,就像用刑是储知县和衙役们的唯一选择一样,哈莫斯由此不得不怀疑酷刑之下,屈打成招的可能性,他不得不怀疑大牢里押着的以胡大少为首的七名罪犯,并不是教案真正的主谋和肇事者。
2
哈莫斯得到允许,在狱卒的陪同下,去大牢看望七名被判死刑的囚徒。接见时,隔着一扇巨大的铁栅栏,除了为首的胡大少,其他几名囚徒已经被酷刑整治得惊恐万状,听到狱卒的吼声,一个个都乖得像训练过的小狗一样,都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在描述了大牢的恶劣环境之后,哈莫斯在他的报道中写道:〃狱卒蛮不讲理地吼叫着,囚徒们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有那名叫做胡俊瑞的首领,人们又叫他胡大少,表现出了不多的英雄气来,当其他囚徒都垂下眼帘不敢看我的时候,胡俊瑞是唯一对我瞪眼睛的人。他的大而无神的眼睛里,依然流露出一个中国人对他们视之为邪教的洋人的忿恨。显然这是一群知道自己即将被处死的人,末日的阴影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放光。〃
由于天热和密不透风,大牢里洋溢着一股恶臭,即使是猪圈也不过如此。哈莫斯屏住呼吸,打着手势,试图和胡大少说上几句,然而他的尝试很快被证明是种冒险。在哈莫斯的报道中,他只写到了胡大少的态度极不友好,而故意省略了他向自己脸上啐了一口浓痰的事实,虽然死到临头,大牢中的囚徒并不像哈莫斯描写的那么窝囊。事实上,囚徒感到害怕的对象只是好些管理他们的狱卒,一旦意识到自己像胡大少一样做出些激烈的举动,不但不会引起狱卒的喝斥,反而正得到暗暗鼓励以后,他们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他们毫不含糊地用粗话谩骂哈莫斯,对着眼前这位金发碧眼的洋人大做猥亵动作。他们在胡大少的带领下,隔着铁栅栏,解开裤子,掏出尿尿的玩意,一泡泡骚尿向哈莫斯直射过去。在哈莫斯感到哭笑不得的时候,胡大少又喊着老二和杨德兴,把一个木制的粪桶抬到哈莫斯的面前,扑头盖脸地向哈莫斯浇去。
哈莫斯仓皇而去,赶紧回到住所换衣服。几天以后,哈莫斯打算离开梅城的时候,储知县准备了盛宴为哈莫斯送行。在酒席上,哈莫斯就大牢里押着的死囚,又一次向储知县提出疑问。几杯酒下肚,哈莫斯面红耳赤,也不管对方能不能听懂他的话,喋喋不休大放厥词。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非要在秋后才能执行死刑,他想知道,作为地方官员,储知县是否有意拖延时间,以便等待来自上峰的特赦命令。哈莫斯一再向储知县说明自己的身份,他一再强调自己只不过是个刚开始工作的年轻记者,他从来不是想要求中国的地方官员做什么,而只是确确实实地想知道储知县究竟打算怎么做。哈莫斯承认他完全能够理解中国人对洋人的仇恨和误解,他相信中国的官方只是迫于西方的压力,才不得不杀几个人做做样子。如果不是因为西方帝国的强大,他哈莫斯也不可能在中国通行无阻,更不能和作为地方官的储知县坐在一起喝酒。他说他感觉得到,在储知县热情的招待和奉承中,其实蕴藏着和大牢里的死囚一样的敌意。
储知县始终不曾明白哈莫斯的话是什么意思。他频频向哈莫斯举杯致意,一个劲地劝他喝酒。对于将死刑延迟到秋后执行,储知县不但没有一点意见,而且举双手表示赞同。死刑的延期为储知县带来了预想不到的好处。他的办事有成效已经得到了上司的首肯。由于做候补知县许多年,储知县深知自己进一步提升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因此一旦在知县的位置上坐稳了,最现实的办法,就是好好地捞他一笔。三年清知府,十万白花银,谁当官都这样,储知县明白机会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死刑在延缓执行,正好为他提供了大把捞钱的机会。哈莫斯在大牢里看到的唯一一位穿长衫的死囚,便是本城举人老爷的公子袁春芳。几乎所有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位穿长衫的死囚,显然是读书人的后代,如何也会和贩夫走卒混在一起。就像储知县永远不明白记者这职业意味什么一样,哈莫斯也永远不会明白,储知县这种貌似清廉的地方官员,竟然可以在袁春芳的身上大发横财。中国官场的黑暗远不是一个外国记者就能想象得到,事实上,除了酷刑让人心惊肉跳之外,中国地方官员接受贿赂的巧妙和贪得无厌,同样可以让人瞠目结舌拍手叫绝。
在储知县为哈莫斯举办的告别宴上,哈莫斯有幸见到了储知县上任后,在梅城新娶的姨太太。和已露出老态的储知县相比,姨太太的年龄,看上去就像是他的小女儿。晚清官场上的风气正在逐渐变化,内眷不见客的陈规实际上已经没什么人乐意遵守。哈莫斯在那次宴会中,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一个老得都开始掉牙的中国地方官员,娶了一个长得很古怪的年轻女子。很显然,储知县对自己所纳的新宠言听计从,当储知县硬着头皮试图理解哈莫斯的提问的手势时,长着一对小虎牙的姨太太像看什么怪物似的,看着金发碧眼的哈莫斯。她很不得体地插着话,在年老的丈夫面前挤眉弄眼,一个劲地发嗲。她提出的问题似乎很不恰当,储知县十分尴尬地不断地向她使眼色。
姨太太是朱师爷的二女儿,因为也是姨太太生的,朱师爷并不觉得把女儿嫁给自己的上峰,有任何不妥之处。在梅城,谁都知道朱师爷鲁师爷既是同行也是天敌,二位师爷明争暗斗一直在相互较着劲。自从朱师爷成了储知县的老丈人以后,鲁师爷一蹶不振就此甘拜下风。两人从平起平坐,发展成一个不得不为另一个当小二子跑腿。那朱师爷也不是什么得理不让人的主,鲁师爷已经识了时务,两位师爷化干戈为玉帛,并肩携手沆瀣一气。当师爷的无非一个毛病,都想有机会多弄几个钱,朱师爷和鲁师爷操纵了梅城的诉讼,背后又有储知县撑着腰,很快就实实在在地捞足了一大票。在二位师爷的算计下,真正吃足苦头的是曾经显赫一时的袁举人。就像榨油一样,作为梅城中最有头有脸也是最有油水的人家,由于儿子被列为教案的钦犯,袁举人几乎倾家荡产。他徒劳地把大把大把的银子,流水一般花在保留儿子的性命上,即使到袁春芳被砍头示众,不明真相的袁举人仍然对二位师爷感激涕零。他坚信要不是二位师爷鞍前马后地奔走,他的一家便逃脱不了免于抄没家产和发配充军的恶运。
哈莫斯和浦鲁修教士同一天离开梅城,他们同时搭乘一条去省城的英国炮艇。刚刚下过一场暴雨,空气出奇地清新,当他们踏上炮艇甲板站在船头的时候,江风呼呼吹过来,甚至都感到了寒意。炎热的夏天并没有结束,一旦到达省城,他们将发现自己又一次钻进了火炉。在旅行中,哈莫斯就如何消除一个西方人在中国人心目中引起的故意问题,和专程去省城为防止在灾民中暴发瘟疫购药的浦鲁修教士,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争论。
〃只有上帝才能消除这种天生的仇恨,〃浦鲁修以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的态度,发表自己的见地,〃如果中国人真知道了上帝的话,这种天生的仇恨,便会随之而去。〃
〃可是中国人真正仇恨的,也许正是我们所要向他们所宣传的上帝。〃哈莫斯不像浦鲁修教士那样对宗教一往情深,他那时候只是一个年轻气盛的职业记者,不仅对传教表示怀疑,而且认为西方在中国的传教活动,根本就是一个错误,〃为什么我们的上帝,就一定也是他们的上帝?〃
〃上帝无所不在!〃
汽笛长鸣,他们乘坐的炮艇加足了马力,气势汹汹地向前开过去。江面上行驶的木船,在炮艇开过时掀起的波涛中,身不由己上窜下跳地颠簸着。哈莫斯感到十分可笑,既然上帝无所不在,传教士们何苦还要跑到中国来冒险呢。梅城教案只是发生在中国无数教案中的一个,很难说新的教案不在酝酿之中。已步入中年的浦鲁修教士昂首挺胸站在船头上,他信心十足意气奋发,正为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感到自豪。哈莫斯明白和神父的争论正变得毫无意义,传教士是传播西方文明的先锋,同时也是殖民主义战车上一个卓有成效的兵种,最终的结果,是把中国从旧的文明中拯救出来,还是把它推向新的深渊,这将是一个永远让后人喋喋不休的热门话题。中国人是在打不过西方人的前提下,被迫接待上帝的使者的,一个古老的不肯屈服的民族,绝不会那么轻易地放弃抵抗。阳光突然从云层中蹦了出来,面对刺眼的阳光,哈莫斯和浦鲁修教士不得不找一块荫凉的地方,远远的江面上,一只木船上的两名船工,对着驶过去的炮艇挥拳头,哈莫斯注意到,浦鲁修教士正漠然地盯着那两名船工看。
〃上帝将无所不在,〃浦鲁修教士自言自语地说道,〃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所有的荣耀也都归于上帝。〃
3
正像哈莫斯只乐于和中国的地方官员打交道一样,浦鲁修教士只和梅城的穷人来往。最初的传教活动其实仅仅在灾民中进行。和教案同一年发生的特大水灾,不仅创下了历史记录,而且那一年大量涌进梅城的灾民之多,也只有多少年以后,发生在一九三○年的那场大水过后的情景才能与之相媲美。历史注定浦鲁修教士将成为梅城的传奇人物,特大水灾使得浦鲁修教士在灾民心目中名声大振。多少年以后,老一辈的人不是过世,就是对轰轰烈烈的教案已经淡忘,新的一代自然更不会把历史的教训放在眼里,当人们已不再对浦鲁修教士有兴趣的时候,胡大少的儿子胡天绑架了他。绑架使得浦鲁修教士又一次引人注目,这一次不仅是在梅城的辖区里,而且成了北洋政府统治下的整个中国以及世界范围内的新闻人物。
事实上,从一开始,浦鲁修教士就不赞成用杀戮的办法,来解决教案的遗留问题。他是唯一向储知县表示要赦免胡大少等罪犯的外国人。〃上帝从来就不赞成杀人,〃他用不是太流畅的中国话对储知县表达着他的观点,〃用流血来阻止流血,这是一个本末倒置饮鸩止渴的笨办法。〃浦鲁修教士在成群结队的灾民中,开创了他货真价实的事业。作为上帝的使者,他最初的形象,是一名穿着黑布中国长袍的慈善家。他雇人在尚未完全完工的教堂前,支起了巨大的铁锅,一锅接一锅的熬着粥。形容枯槁的饥民在教堂前排起了长队,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一份粥以后,又一边吃着,迫不及待地接着去排队等候下一轮。这时候,离梅城教案发生不过几个月,人们对烧教堂杀洋人打教民记忆犹新,仇教的心理仍然在徘徊,空气中甚至还能闻得到依稀的血腥味,关在大牢里以胡大少为首的七名死囚也还没开刀问斩、然而大量涌来的外乡难民,却因为饥饿的诱惑和驱使,毫不犹豫地以入教的方式,认领了一张张廉价的通向天国的门票。
暴风骤雨般掀起的入教洪流,使得梅城中那些与洋教格格不入的人目瞪口呆。另一方面,梅城中原有的教民,因为同党的增多,终于扬眉吐气,立刻恢复了曾经有过的嚣张,而且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嚣张的气焰一直占据着上风。浦鲁修教士初战告捷,用最快的速度打开了局面。教民的数量在短期内急剧增加,吃教像感冒一样在梅城流行,尽管大多数教民入教只是一种短期行为,只是一种不让自己饿死的权宜之计,一旦他们的肚子饱了以后,就再也不是坚信上帝的教徒,但是和教案发生前相比较,洋教的势力不仅没有削弱,而且得到极大的发展,这一点确凿无疑。
在浦鲁修教士的传教生涯中,他曾有过的两名最得力的女助手,一位是杨希伯的小女儿莺莺,一位就是裕顺媳妇。和虔诚的女教徒莺莺不一样,裕顺媳妇虽然一直替教会做事,可是她从来就没有真正地信奉过上帝。教会只不过是她被裕顺扫地出门后,重新找到了一个家。裕顺媳妇在胡大少被缉拿归案后的两个月,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几乎立刻就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虽然知道绝对不可能瞒过裕顺,然而她还是努力尝试了一下瞒天过海的可能性。她希望丈夫能够相信,自己肚子里怀的是他的种子。
〃要是我告诉你,春在茶馆的小老板就要当爹了,你又会怎么想?〃她试探地问着。
裕顺伸出手,撩开她的衣服,在她的肚皮上来回抚摸,一把一把忽轻忽重地捏着。〃怎么会呢,你别哄我,〃裕顺想不明白地问着,〃谁都说我裕顺这辈子命里无子,难道我的鸡巴突然当真管起用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延续香火,裕顺想得个儿子都快想疯了,他不能相信自己媳妇已经怀孕的事实。〃那也说不定,〃裕顺媳妇冷笑说,〃说不定是老天爷有心想成全你。〃
裕顺顿时明白了成全他的不是老天爷,而是他的冤家对头胡大少。答案就在自己媳妇的脸上大明大白地写着。多少年来,除了在新婚之夜的那天晚上,裕顺对自己漂亮的媳妇从未粗野过。他把她当心肝宝贝一样地供着,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即使胡大少欺人太甚地睡到了他的床上,把他的女人当做自己的女人,他也未把她怎么样。媳妇失去贞操,这已经是一个不能原谅的大错误,然而如果自己的媳妇怀上了胡大少的孽种,问题的性质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胡大少耕耘了属于裕顺的领地,单纯是干干活也就算了,又播种又开花又结果,事情就有些过分。裕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狠狠地想了二十四小时,然后脸色铁青地走出来,随手捞了根小竹棍子,一把揪住了媳妇,没头没脸一顿臭打。〃要是这个小孽障,敢从你肚子里钻出来,我就把他扔出去喂狗。〃小竹棍子打折了以后,他又不停地用拳头捶她的肚皮,一边捶,一边像受了委屈的小孩子似的哭个不停。
裕顺媳妇被丈夫突如其来的打击吓破了胆,她相信他说到做到而且一定不会手软。押在大牢里的胡大少显然是必死无疑,既然裕顺对胡大少的恐惧已经不复存在,不肯放过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在情理之中。事实上,自从胡大少落入法网之后,裕顺已三番五次地提到了要娶妾。娶个大姑娘回来当妾,是医治男人戴绿帽子的灵丹妙药,对裕顺这样身心都不健全的人来说尤其合适。裕顺媳妇不明白自己离开丈夫,究竟是因为害怕他加害自己肚子里即将出来的孽障,还是仅仅是因为裕顺要想娶妾,反正她一会儿害怕一会儿赌气,临了做出的唯一决定,就是永远也不再回到春在茶馆。
任性的裕顺媳妇想象中的自己可以混在难民队伍里,排着队等候施舍的粥吃。然而她几乎一眼就被浦鲁修教士看中了,她成了继教案之后,第一批替洋人干事的本城居民,当时,在难民中有大量的孤儿,当人们捧着肮脏不堪的饭碗,前呼后拥地排队等候粥吃的时候,在城外,成群的野狗正撕食着被丢弃的尚未咽气的婴儿。饥饿比活生生的野狗更恐怖地威胁着人们的生存。在教堂前排着的长队越来越长,长得望不到头,长得都让人感到绝望。为了保存体力,饥肠辘辘的难民除了排队,不得不放弃一切活动。孩子们不再奔跑游戏,男人们停止了对女人的调笑,在饥饿面前,性这个与生俱来的玩意,已经退后到了很不重要的地步。渐渐地,随着大量的灾民连绵不断地涌入,性作为一种可以利用的工具和可以开发的资源,又开始重新活跃起来,饥肠辘辘的女灾民们突然意识到可以尝试着用自己的身体,向梅城的男性居民换取一顿最后的饱餐。
浦鲁修教士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建了梅城的第一家育婴堂,虽然丢弃婴儿已成了普遍的现象,但是无论是梅城的居民,还是逃难的灾民,甚至专门替洋人撑腰的储知县,都仍然抱着洋人会吃小孩的怀疑。裕顺媳妇成为育婴堂的第一任看护,她的肚皮吹了气似的,正在日渐地鼓起来,看护婴儿这工作对她再合适也不过。到了阴历的九月十五日,是胡大少等七人开刀问斩的日子,这时候,裕顺媳妇的肚子,已经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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