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帘外拥红堆雪-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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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食蹲在我身边,一摆头,雨水四溅,洒我一脸。
我想我一定是憋闷到了极点,居然心血来潮去想要去写写字、作作画什么的。人啊,最怕无聊,无聊起来,连最讨厌最无趣都想尝试。
这样想着,果真起身前往书房。
研墨湿笔,铺开纸张,却提笔忘字,与月食人眼瞪狼眼,不知该写什么是好。
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长极长极长极……
思定许久,忽想起建康近来盛传的一首新词,遂提笔写下。
鹧鸪天。代人赋
近暮子规啼新愁,寒塘残藕道晚秋。
但若少时浮生许,何泣人间无白头。
栀子谢,簪花鬓,相思手写竹笺柔。
劝恨青山久磐石,却遗蒲苇韧如丝。
……
这是陶若在醉生殿里填的词,最近在建康城盛传。
据专业人士——于归的分析,陶若定是和醉生殿的某位姑娘感情破裂,两人分手时,人家姑娘走的潇洒,而陶若却放不,为了这情伤大受打击,酒后作了一首登不上大雅之堂的酸词,以此来怀念他逝去的爱情。
大抵陶若名声在外,这词虽没什么好句,却因他探花郎的身份也能流传甚广,引起那些文人骚客费评章,逐字逐句的捡萰,反复推敲。
虽不知这故事真假,但此番风流韵事发生在陶若身上,我怎么觉得如此好笑呢。
我想,不是每个情场失意的人都能成为一个会写酸诗的人,为了发泄心中苦闷,便能文思如涌,妙笔生花。
譬如说我,也是情场失意,却不能学着陶若随手就能写下一首凄凄惨惨,冷冷清清的词来纾解内心忧愁,憋了半天,写下两个字!无奈只能抄抄。
——
不知不觉,我待在书房竟过了半天时光,抄了一首词,打了一会盹儿。虽无什么大的成果,可比起以往我沾书就睡来看,今日还是大有长进的。
眼见天色渐晚,我还没有出来用膳的意思,朵步便来唤我。
我看她进来,赶紧放下手中的笔,引着她来看我的大作。
“这是您写的?”
我甚是得意,好一番自夸:“写的不错吧,郝夫子曾说我天资聪颖,是个可造之材。我的天赋,可不是吹嘘出来的。瞧瞧,我这手好字,墨迹浓淡相宜,笔锋苍劲有力……再过三五年,怕也会跻身在大家行列,成了一代才女,际时,我也能靠卖字赚钱了。”
朵步刚开始还乐乐陶陶,向我投来赞赏目光,待接过去看后,脸色瞬间沉重起来。她抬头,茫然地看了看我,失笑道:“你把自己关在房中一天,就写了这几个字?”
我点头如捣蒜。
“练了这么久的字,写得怎还是这般丑。横七竖八,一大一小,不工整。你看这个残藕的藕字,笔画都没凑齐。还有鬓角的鬓……”
我扯了扯嘴角,一下子泄了气,讪笑道:“我知道自己写的不好,可我尽力了。”
朵步绕开我,走到装画的瓷器前,抽出一轴长极以往写好的墨宝平摊在桌上,她想要我去看看真正的佳作。我低头,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几个力透纸背的小篆,端正之中带着几分随性,便如长极他人一般清雅。
我很有见地的评价一句:“有泱泱大家之风。”
相形之下,我所写的字,哪里能成为字。同那刚学字的幼儿一般,一笔一划,歪歪扭扭,连下笔的力道都掌握不好,更枉论风骨。
朵步卷了手卷,巧笑嫣然的叮嘱:“要想学写字,就先临摹小王爷的来。他的字写得好看,平日里也可让他教教你,省得你瞎写乱画的。”
我撇撇嘴,小声嘀咕:“我能自学成才,才不用劳他大驾。”
让长极教我学写字?开什么玩笑。他若是见着我写的字,还不得往死里嘲笑才怪,遑论还指望他手把手教我。
我正涮笔,打算再写一会儿。
朵步忽笑问:“怎么今日会有兴致来练字,往日里你不是说,就算刀架在脖子都不想读书写字的吗?还说那些拽文弄墨的人最是无趣,有这时间,不如拿去打叶子牌。”
我听了,心中热情顿消,搁下笔,讪笑回道:“人不能总是这样慵懒度日,没有上进心啊。”
顿了顿又道,“其实,我是想让自己变得更好一点,好到能够配得上那个人。我不想每当别人说起我时,都在摇头叹息,求你长极如何如何好,而我如何如何平庸,无德无才,嘲笑我配不上他。”
朵步微张着嘴,沉吟不语。
我心下缭绕,遂试探着问道:“你可是觉得,我这样的想法愚钝憨痴,有些可笑。”
她垂眸不言,再次沉默起来。
朵步一向聪慧通透,不似我这般粗糙,她虽未嫁过人,但对待感情之事她似乎很有见地,自有她的看法。往日里她对我的劝诫,那是一套一套的,每次都一针见血,说得我茅塞顿开。可现在她默而不语,看似不愿提点我一二,倒让我很是失落。
……
回了房,我随意卸下装饰,倒头就睡,这一睡就是两三个时辰,待到夜幕华灯初上,才睡眼惺忪的起来觅食。近来不知怎地,总觉身子不适,时时困乏。还老是想睡觉,胃口也小了,再好吃的食物摆在我面前,也引不起半点食欲。
我随意披了件衣服出了内室,长极竟坐在那边小几处,手握书卷,专注研读。抬眼望去,膳食早已备好,饭碗旁边单着两双筷子。心里一喜,顿觉食指大开。真是打脸之前说的毫无食欲那句话。
长极见我兴冲冲地走来,一屁股落座,盯着菜不住的咽口水,颇有饿鬼扑食似架势,便忍不住揶揄我道:“你是被狼撵着了?”
我憨笑了事,并没有驳回他的打趣。
“你去刨土灶了?”他眉头一皱,很是嫌弃的瞧着我握着筷子的右手。
我手停在半空,茫然地看着他,不解何道:“怎么了吗?”
长极道:“你把手翻过来。”
我乖乖地翻过手掌,掌心黑乎乎的,全是墨汁印。
甚是尴尬,再笑不出来。耳根微微发红,适才一直注意手背,不曾注意掌心竟沾了墨汁。
朵步见状,很快端来清水和皂角给我洗手。
我低头洗手,浑身不自在,总感觉长极的目光一直黏在我身上,不由一阵紧张,洗了几遍,手上还有淡淡的墨痕。
“莫洗了,明日便会消退。”长极道。
“嗯。”我胡乱地点点头,飞速将手擦干。
终于可以动筷。
我悄悄看了长极一眼。
他淡然回望。
“去了何处?这么久才回来。”我低声道。问完之后,立即觉得不妥,这句话说得实在不该。但又期待他的回答。我低头吃饭,味同嚼蜡。我沉吟道:“你最近可有够忙的,忙得整日整日的见不着人,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事非得你去。你说,我都好久没和你好好吃顿饭了。”
长极低眉,停杯投箸,只是淡淡道:“从御史院而来。鲁国要归属南瞻,太史院要忙的事还要很多。最近,我可能都会晚归,你就不要等我用膳了。”
我将积压许久的话一股脑儿地全倒了出来,这一讲,足足一炷香的时间。
长极默不吭声地听着,神情不咸不淡。
到最后,我讲得实在无话可说,才停下来,眼巴巴地看着他,就等他说出个什么所以然,
但等了半天,他依然没有任何表示。
………………………………
试问
“你怎么都不说话,是在想什么?”
长极倏而停下筷子,笑得促狭:“你就那么想要看到我。不见我,是不是就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自然是……”脱口而出,竟忘了矜持。
我急忙捂嘴,抬头间,察觉到他眼中淡到几乎不可见的笑意。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如此直接,踯躅须臾,两两无言。
我咬着筷子,径自道:“你是不是认为我没皮没脸,在笑我啊?”
长极眉眼带笑,没正形的对我眨了眨眼,吐字清晰:“挺好的。”
尽管他讲话向来别有深意,用字精短,可这三个字……到底是为何意,什么叫挺好的。
饭桌很静,静到只剩下我咀嚼菜蔬的声音。自来了南瞻,被**这么些年,我已习惯吃饭要细嚼慢咽了,可要我完全不发出一点声音,着实做不到。长极不同我,他吃饭基本没有声音,神情也是淡淡的,一桌的菜他每一道都是浅尝辄止,看不出喜恶。
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越来越不了解长极,相处多时,始终摸不透他的脾气。
用完膳,长极照例要去书房看书。
我放下碗,紧随其后。最近他很忙,公务倥偬,事事都得经他手操办,仿佛缺了他不行似的,今日倒难得他有这闲情逸致会到书房看些杂书。
我安静的坐着,以手支颐杵在桌子上,定定看着长极,他抬着一本《穆天子传》,有一篇没一篇的翻着。看得出来,他其实无心于书本,却又不急着下。
他兀地开口,慢悠悠地问道:“最近还在捯饬那把筝吗,练得如何?”
我突然有种被夫子询问功课之感,他若不问我,我倒是忘了那档子事儿。荒废多时,那把古筝怕是都蒙了灰尘,我低声道:“最近事情挺多的,许久没练。”
他眼中闪过淡淡的笑意,随即道:“你能有什么事,莫不是又发现哪家新增了菜式,忙去尝鲜了,还是忙着跟太子妃上街去惹事”
我极力否认:“我没有……”
近来我可是十分守规矩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未如此老实本分过,长极此言,着实委屈了我。
他见我在一旁愁眉苦脸的唉声叹气,不由调笑道:“怎么听你的语气,倒像是我错怪了你了。”
我气急,狠狠瞪他一眼:“自然是你错怪了我。”
“那要我向你道歉?”
我摆了摆手,大方道:“那倒不用。本人心宽体胖,不与你计较。”
他抿笑,“嗯,是挺胖的。”
我哑然,竟把自己套进去,让他逮住机会愚弄,真恨不得给他的俊脸一拳
我起身上前,站在他书桌旁边,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瞧。
他被我盯得不自在,讪笑道:“你这样瞧着我作什么?”
“我就想看看你,你长得好看,自然像多看几眼。”我道。
“不是那个意思,我其实是想说……”
刚想说点别的转移话题,恰逢侍人进来添灯,一时间安静下来。
等侍女脚步声走远,长极轻轻地敲了敲茶几,“你似乎有话要说?”
我眉目不定,左顾而言他道:“刚才的饭菜可还合口,最近睡得好吗?”
长极敲茶几的力道一重,我绷紧的心跟着一跳。
犹豫再三,我还是开口道:“长极,我问你个事呗。你须得如实回答我,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你都不可以不回答,更不可以骗我。”
许是被我这严肃的架势给唬住,长极不由得皱眉,诧异瞧着我道:“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你……可是依旧放不下温耳?”
他眉眼依稀,看不出喜怒,不疾不徐道:“你想知道什么,还是说,你想听怎样的答案。你不怕我在敷衍你,不说真话?”
我语塞,心里直打鼓。偏头看向窗外,尽量避免不与他四目相对,减去几分难色。
我语气放的很轻:“你只需回答我。至于真假,我自己来判断就好。”
“你是不是,心里还有她?”
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我心眼小,心里只容得下一个人,自然也希望那个人的心里同样只有我。
我看向长极,他思酎片刻才道:“要说我对她有什么想法……大抵是些唏嘘嗟叹罢了。”
默了默,又补了一句:“我和她发乎情,止乎礼,从无半点越矩。请你不要一天到晚浮想联翩。”
切,鬼才相信你的话。我扯扯嘴角,正要说点狠话,头便像被针扎似的疼了起来,疼至扯着整个身子发颤,脚下不稳,一个打滑往前倾去。幸亏长极扶住我,只是撞到书桌。
“你头疼又犯了?”
“没有,只是没站稳。”
…………
雨又下了半月,好不容易停了,南瞻境内一扫素日来的阴霾,湛蓝的天隐隐透出和煦温婉的光泽,连带着心情也跟着好转。天大晴这日,我特意拽上允康和于归一起出门踏青。
自我和于归出降后,我们几人还未曾相约出过门。
刚过巳时,东西两市早已喧闹非常。
建康城的大道连着小街小巷,城形如棋盘,城内各坊都有统一规格。水牛和白马,香木车子在街上来来往往,绿窗朱户,十里烂银钩。
街头早已人满为患,一路过来,满街叫卖声此起彼伏,蛾儿雪柳黄金缕,娇俏明媚的姑娘笑语盈盈地随人群走过,身上香气飘洒。
云胡河边传来清脆悦耳的笑声,梳着丫髻的女娇娥们,三三两两的站在绿茵草地上,手中紧紧握着线,抬头望着高高飘扬的纸鸢。清澈的云胡河,碧波微漾,平和的湖面映照出她们的身影,也映照出连绵起伏的亭楼。我俯下身去拨弄缓缓流过的江水,借着平静湖面去打量自己的模样,转瞬蔫蔫,甚是不悦。
同样都是女子,上天怎么能这样厚此薄彼呢,旁边戏水的姑娘如此动人,年芳十五,眉眼盈盈处皆是说不尽的柔情,五官细致精巧,明眸若水,神韵流动。怪不得男子都喜欢这样的女子,哪里会像我长得这般寡淡。
不禁对着水面感叹道:“你真普通,一点都不好看啊。”
允康一向迟缓,此刻耳朵倒是灵光,她点头笑着赞许道:“越发有自知之明了。”
我吐吐舌头,嘻嘻哈哈:“我这叫自谦。”
于归眉头深蹙,似乎有什么烦恼解不开。一只蜻蜓掠水而过,江面涟漪微微。日光如银,白茫茫洒在初初冒出新枝的草地上,芳草鲜美,空气甜沁,让人说不出的舒坦。熙熙攘攘的行人没有谁会停驻不前,急急忙忙的赶赴在长街上,石桥阶前。
前方的空地上,人突然多了起来,围了一圈又一圈。我寻了由头,兴冲冲的围上去凑热闹,此刻场内正在表演摔跤。两个肥胖的中年男子穿着胡服,将下裳胡乱系紧在腰际,在围观者的喝彩声中,扭打缠斗,摔来扛去,砸在硬邦邦的石板上,看着都觉得疼。不过他们肉那么多,疼应该不疼,怕是更累。少顷,胜负已分,胜者绕场一圈以谢观众,观众也纷纷往场内扔铜板。于归掏出一把碎银子给我,让我肆意打赏。
看完热闹,继续乐呵呵的逛街。
十字长街,尽是绵绵不绝的人群,有幞头袍衫轻摇折扇的郎君,锦衣华服贴着花钿的妇人,扎着丫髻的少女,甚至夹杂些奇妆异扮的大食人、昆仑奴,临时搭起高台上,还有穿着略微暴露的波斯舞姬正舞得欢快,筒裙旋转,像一只彩蝶,脚踝上的铃铛叮当作响。我看的入迷,完全忽略了周围隐藏的祸患。
腰间忽而一重,我下意识低头察看,却发现一只手正握着我的钱袋,我怒不可遏,这不开眼的小偷,竟敢偷到我头上来了。
我大叫一声:“臭小偷,胆敢欺负到我头上!”
周围行人纷纷转目看向我们这边,那小偷见状欲逃,于归眼明手快将他按住。还是个半大的孩子,脸上脏兮兮的,看不清模样,衣着虽有些泥垢却也不破旧,许是个离家出走的小郎君。
我一把抓住他,准备拽他去见官,他惊慌失色,拼命拍打我的手,“放开我,你放开我。我命令你放手!”
于归素来见不惯跋扈之人,不免动怒,一巴掌呼去打在小偷头顶,高声斥责:“闭嘴!”
这小偷依旧盛气凌人,不可一世,“你竟然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不由好笑,正色回他:“你就是丐帮帮主,我今日也得送你去见官。”
允康朗声附和:“对,送你去见官!”
他甚不服气,瞪圆一双眼睛剜着我,高声道:“我不是还没偷到你的荷包吗,所以我还不算小偷,你必须放了我。”
我怒极反笑:“岂有此理,你一个小偷还如此理直气壮的让我放了你?我告诉你,今日我定要拉你去见官的,你这个死小孩,年纪不大,胆子倒挺大的。”
四周喧杂非常,纷纷劝说让我早点送他去县衙,莫要与他闲扯。
“我不去县衙,我不去县衙,你快些放开我。”
“我就是不放!”
音刚落,乍听得身后传来哐当的马蹄声。
“——闪开——”
猛地回头,只见一骑马风驰电掣直奔而来。
街道固然宽阔,行人犹避之不及,马上的人一边狂呼让行人闪开,一边又长挥马鞭催促马加快速度。人马所及之处,已有数人倒地,一时秩序大乱,游人慌乱四蹿。
………………………………
闹剧
会让我头疼的,久违的铃声再次响起,如洪水猛兽一般席卷而来,扰得我头疼欲裂,心慌意乱。
我僵在原地,一手拽住那小偷,一手锤了捶晕乎乎的头,出神的时间,这小偷便钻了空子挣脱我的束缚。
我被身后慌乱奔走的行人推倒,防不胜防的跌坐在了街中心。
“缺缺小心!!”
于归声音仿若云间传来,飘忽不清。
那匹马像疯了一般冲过来,像是故意冲着我来的。马上坐着一个蒙着脸的黑衣人,体型肥胖,看身形该是个男子。离着我只有丈尺开外时,马的主人勒紧了缰绳,马蹄高抬,铮铮扬风。
眼看着马蹄就要落下踢向我,我在惊慌中定了神,拔出腰间佩戴的羊角匕首,奋力腾身向着马刺去。
“噗”地一下,我的羊角匕首便生生刺入马腹处。马疼痛难忍,嘶鸣着往后倒去,马上的胖子也受惊坠地。
我强忍着头疼上前从马腹出拔出我的匕首,本准备去看看那坠马的人有没有事,他却突然翻过身来,扬起马鞭朝着我甩了一鞭子。我急忙用手去挡住脸,脸没事,手背却挨了一下,顿时皮开肉绽,疼得我眼泪横飞。
我咬牙切齿,恨声低喝:“你个浑球!”
于归更是上去一脚踹翻了他,夺去他手中马鞭,将他狠狠抽了几鞭子替我报仇。
“我看你是活腻了!”黑衣胖子似恼羞成怒,立即抽出腰间佩刀,劈头盖脸的向着于归砍去。
“小心。”
我见状,于电光火石间迅速将于归推开,让她躲过一劫。
这胖子发疯似的,还在朝着于归攻来,刀刀致命,他手持得力武器自然嚣张,而于归只有一根短短的马鞭,明显占了下方。四周看热闹的人多,却没一个上来帮忙的。眼看那刀就要落到于归身上,允康抄起街边撑摊子的竹竿递给我,趁其不备,我一竿子朝那胖子的后脑勺呼过去,他应声而倒。
允康赶紧过去扶起于归,于归惊魂未定,脸色苍白。
我气不过,又赏了那胖子几竹竿。
“死胖子,纵马伤人在先,还死不知悔改,竟改拔刀相向。看我打不死你才怪。”
他蹭地爬起身,大刀一挥,吓得我猛地往后一跳。我以为他又要打架,赶紧做好准备,持竿瞪着他:“还想打一架不成?”
街上行人纷纷让路,倒不是为了给这厮开道,只因巡城金吾卫闻着动静赶来。我抬头看去,为首的正是金吾卫左将军武平齐。
武平齐穿了身藏青色的紧袖箭衣,腰间配着一把长剑,看上去甚是干练。面部棱角分明,浓浓的眉毛,冷冷的目光凛冽凝着前方。
“何人在此聚众闹事!”
我高兴向他奔了过去,连声呼救。
“武平齐,你来真是太好了,快,快去抓住那个闹事的歹徒。”
武平齐从马上弯腰下来打量,见人是我,脸色骤变,惊诧道:“公……缺缺,你怎么在这里?”
“这个嘛,事后再说不迟,你去将那家伙给我逮住,送他到衙门去。”
“是。”
他翻身下马,动作利索之至,大声对前面黑胖子说道:“何人在此放肆,竟还敢持刀伤人,还不束手就擒。”声音清冷而不失刚硬。
这歹徒啐了一口唾沫,应该是忙于逃命,所以半点不恋战,趁乱劫持了一个围观群众,正是刚才偷我钱包的小乞丐。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杀了他。”
那破小孩哭得好不伤心,呼天抢地,看着十分可怜。饶是他之前偷过我荷包,此刻看着,还是替他揪心。
“救救我,救救我——大姐姐救救我啊。我才七岁,我还有好多好吃的没吃,好多好玩的没有玩……我的糖葫芦、小糖人、八宝饭……糖醋排骨……我都还没吃够啊!!快救救我。”
众人同我一般错愕无语。
黑衣胖子很是不耐烦,扯着他一阵摇晃,大声呵斥:“闭嘴!你在报菜名啊?”
于归好笑道:“这家伙怎么跟缺缺一个德行,都是个饭桶,临死之前想的都是吃的,真没出息。”
允康和武平齐都是一愣,忍俊不禁的掩了掩嘴,我尴尬扭回头,怒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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