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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娇宠:这个娘娘有点懒-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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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后是岭南人士,这事大家都知道,既然是太后喜欢的样式,怪不得能流行起来……

    说书先生瞧着众人的眼光,只觉得这青衫怕是又要流行到岭南来了。

    二楼到三楼是靠窗子的雅间,中间是空着的,便于楼上的客人也能看到楼下的表演。

    此刻,二楼和三楼都有人把头探出栏杆,朝楼下那说书的望去。

    楼上坐雅间的人自然身份更加贵重,知道的也比普通百姓要多,便侃侃而谈起来,“听闻,先前太后身边纳了两个面首,就爱穿这青色的衫子。后来朝中一下子革了大批重臣,方知那两个面首是奸细,太后并没有收用的,不过拿他们做棋子罢了。”

    “还有这样的故事?太后真是英明啊!”

    前一个说话的人显然是有门道的,闻言也朝天拱了拱手,“我家舅舅在京城做官,虽不是什么稿官,也是能见到皇上的,这事是朝廷里传的,自然不假。”

    后一个人便疑惑了,“既然是两个奸细,太后不喜欢的,怎么又因为他们而喜欢男子穿青色衫子?”

    “这我就不懂了……也许是太后本来就喜欢,那两个男子才投其所好吧,怎么可能是为他们呢?”

    “兄台说的是……”

    看客们议论着,听着说书先生又开启了一卷,说的正是京城西郊有只怪兽的故事。

    这等故事不如说宫闱里太后、皇上什么的故事有意思,可到底是京城的事,升斗小民也都没有散去,宁可站得脚酸也要细听听。

    光站着不买座儿也不买茶,那是要被赶出去的,因此,这些人又不得不掏银子买上几两瓜子一碗茶,边磕边听。

    ……

    说了半日,口干舌燥。

    那说书先生终于可以下台了,虽是累了些,却不知酒楼今日因他的故事又进了多少白花花的银子。

    那先生没有急着走,而是去了后院拜别酒楼的掌柜,“掌柜的,替我谢谢你们东家。我从京城落榜回来,举目无亲,想靠举人之身谋个差事都做不到。要不是贵东家收留我在这里说个书,我哪里能有这么多银子?”

    那掌柜的笑容温和,“文举人,你千万别妄自菲薄。你是个举人,在我们酒楼说书也是委屈你了。只是东家说了,君子自强不息,若是直接给你银子让你去谋缺,只怕你不好意思。倒不如让你凭着自己刚去过京城、又有文采和好口才的本事,说几日书自己挣银。”

    文举人越发心生感激。

    这酒楼的东家实在是个妙不可言的人物,施恩不图报,还能如此为他着想。

    他甚至有时候在想,自己说书得来的银钱就有这么多,怕是比去地方上谋一个县衙小吏的缺更加好,他又何必要去谋缺呢?

    只是这话说出来,倒显得他不知好歹了。

    他同那掌柜的拱手,“掌柜的,能不能让我亲自见你贵东家一面?”
………………………………

第七百零九章 东家

    掌柜的抿嘴,笑了笑,“我们东家是不见生人的,这酒楼里只有我见过,连那些待久了的老伙计们也见不着。”

    “是这样啊……”

    文举人有些失望。

    受人恩惠却不能当面答谢,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

    何况他还想向这位恩公请教一番自己接下来的盘算合适不合适……

    那掌柜的仿佛看出他的心思,笑道:“我们东家说了,若文举人觉得不想去地方谋缺了,就安安心心地留下来,也不必急着离开。东家懂得,我们这里上下也不会有人敢轻视文举人。”

    文举人听了这话,又是惊讶又是欢喜。

    惊讶于这位东家真是奇人,连他在想什么都知道,又欢喜于他一句话直接解了自己的困惑。

    他便同那掌柜推心置腹了一番,“掌柜的,非是我见钱眼开,因在这里能挣银子才不肯走。而是我原本想着,我家贫寒,虽然学里会给三年后再上京赶考的路费和粮食,可我耽误不起三年啊!我家中上有父母双亲,下有妻室和五个孩儿等着我养家。”

    “所以我原本打算谋个缺去也好养家糊口,如今受了贵东家的恩惠,这养家糊口的问题已解决了。我便想着,不如一面说书一面求学,三年之后……”

    掌柜笑眯眯道:“三年之后再考一场?”

    文举人坚定地点点头。

    掌柜笑出了声,“文举人,你不必不好意思,这是件好事!读书人都以进士及第为荣,你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能考自然要再考的!有几个读书人能像咱们国舅爷似的,二十来岁就拜了阁老?”

    掌柜口中的国舅爷,正是苏志明。

    他如今不单是朝臣们口中津津乐道的青年俊才,更是天下无数学子的榜样和楷模。

    文举人闻言欢喜起来,朝掌柜的做了个揖,“既然东家和掌柜的都赞同我的想法,那便这么决定了。我即刻回去把银钱寄回乡下老家,再预备好书籍重新准备求学,明儿就回来继续说书!”

    “去罢。”

    ……

    待文举人离开之后,掌柜的上了酒楼的三楼,这上头地方宽敞,人也少。

    其中一间雅间里,穿着青布衣裳的男子独自坐着,自斟自饮,瞧着分外冷寂清幽。

    “东家。”

    男子转过脸来,面容俊美而冷漠,眼眸深邃,眉宇间蕴含着与周遭格格不入的气势。

    他是该在高高庙堂上的英才,是指点江山的权臣,而不该坐在这酒楼里借酒消愁。

    男子轻轻放下酒杯,“文举人回去了?你可告诉了他我的话?”

    “东家放心,都说了。”

    掌柜的微微躬身,收起那迎客时薄薄的笑意,恭敬道:“东家这几年一心惦记着京城的消息,和这些上京赶考的举子结了不知多少缘分。幸而东家经营有道,咱们的酒楼日进斗金,不怕供不起。”

    男子微微抿唇,但笑不语。

    掌柜的暗暗打量着东家的神情,自己这位东家是两年前白手起家开的酒楼,把他直接从另一个酒楼挖了过来做掌柜。

    偏偏此人身份来历成迷,听他说得一口好京片子,以为是京城人,不想岭南话他也会说,倒像是岭南本地的人。

    不到半年,他就把酒楼经营得有声有色,又挨着酒楼开了几家铺子,没有一家不是客似云来的。

    这不是商业天才是什么?

    因此虽他年轻,掌柜的却对他十分佩服,从来不敢在他面前拿大。

    东家不但神秘到从不见外人,只见他和其他几个铺子的掌柜,更是连名字都没透漏给他们过。

    掌柜的算是几个掌柜里和他最亲近的了,也只知道他姓季而已……

    他笑了笑,“我到底在京城住过一些日子,对于京城的风土人情十分想念。这些举子上京能帮我递个口信探听个消息,我就满意了。至于钱财……千金散尽还复来。”

    掌柜的肃然起敬。

    若是旁人,敢效仿李白说出如此狂言,他一定鄙夷。

    可自家这位东家他觉得不差李白什么,李白有文才,自家东家也不差,何况经商也是个天才,又乐善好施广结善缘。

    他笑呵呵的瞧着东家,忽然看到东家那身青色的棉布衫子,从前他和东家说了许多次,东家虽是商人,可如此身家根本不必穿得这么朴素。

    官家人穿的什么蟒袍锦服自然是不敢想,可普通的绫罗绸缎还是可以穿的,又不是穿不起。

    今日再瞧见,掌柜的猛然想起了说书的文举人的话,不禁笑道:“东家到底是从京城来的,消息比我们早得多。我们到了今日听那文举人说书,才知道太后喜欢男子一身青衫。可东家几年前来到这里,就总是这么一身青衫了。”

    东家听见这话,眉梢微挑。

    他方才在雅间也听着文举人在底下说的话,这些话自然早就入耳了,可他在意的不是什么衣衫,而是……

    “方才听见二楼几个客人说,太后身边那两个面首原是探子,不是真的,如今都治罪赶走了。”

    掌柜的忙道:“是有这么个说法!方才我也听见人这么议论了,可见是真的。咱们这位太后也实在是奇女子,她为了处置朝中的奸臣连自己的闺誉也不要了……不过也难怪,太后到底是太后,就算真的纳两个面首又如何?照样权倾朝野。”

    东家淡淡看了他一眼。

    掌柜的连忙捂住口,“是我失言了,东家莫怪。”

    权倾朝野这话说得太放肆了,他们岭南之地山高皇帝远,平日升斗小民间闲聊这些话也说得。

    不过自己这位东家是从京城来的,很忌讳这种“不敬”的话。

    东家很快挪开了目光,“罢。太后是岭南人,岭南人提起她都是既钦佩又自豪的,就算你的话叫官府听了去,也不会定你的罪。不过咱们是开门做生意的,说话到底要严谨些,别把官差惹来才好,你明白吗?”

    “明白明白。”

    掌柜的是再周全不过的了,只不过他在东家面前,难免一时口无遮拦。
………………………………

第七百一十章 虎门镖局

    待掌柜的下去之后,雅间里只剩下东家一人。

    他抬起手,瞧了瞧自己青色的衣裳袖子,不由抿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她心里还是有我的。

    若非如此,为何偏爱男子着青衫?

    季玉深恍惚想起他还在朝中之时的景象。

    那时节朝中和他相厚的人,大约还记得他总是喜欢穿一身青衫,只是那些李党之人后来死的死、贬的贬,故而现在朝中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了。

    否则他们当不会猜不出苏幼仪为何偏爱男子着青衫。

    季玉深起身,走到窗边打开了窗子,一股清新的花果香气透了进来,带着些热意。

    夏日里,岭南的热和京城的热不是同一番风味。

    小时候,他在岭南乡间。

    乡间有溪水有田野,他和苏幼仪在田间玩耍,或是采野果斗蛐蛐,或是念书看星星,从来不觉得热。

    京城的热是沉闷的,是让人喘不过气的。

    而他重活一世,再回到岭南故土,这城中少树荫,倒像京城的热而不是小时候的热,不过他心里是轻松的。

    不必时刻面对仇恨和生死。

    他觉得自己算是重活一世。

    当初皇上派人来杀他,他明明做好了死的准备,也真的死了。

    可不知道怎么的,最后他居然又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乱石堆中,靠着身上藏的一件苏幼仪的玉镯换了银子,这才有路费改头换面回到岭南谋生。

    那件玉镯,是当初他中了探花,将朝中官员送他的贺礼全部变卖了换的一百两银子买的,是当时他身上最昂贵的物件。

    可惜最后他也没机会给苏幼仪。

    后来那玉镯却成了救他性命的钱,也是他谋生的资本……他心里只当苏幼仪救了他一命。

    不过直到这些日子京城的消息传来,他才真正松快了。

    掌柜的没说错,苏幼仪已是权倾朝野的太后,可她并没有移情于旁人。

    这三年的等待也该结束了,他是时候——

    该回京城了。

    ……

    一到夏日,岭南有样贡品是宫里必要的——荔枝。

    太后爱吃荔枝。

    “也不知道太后为什么爱吃荔枝呢,咱们岭南荔枝多得不要钱,哪个人不是从小吃到腻的?便是快马五日就能送到京城,也没这样新鲜,太后一个岭南人能受得了吗?”

    “嗐,议论什么呢!”

    几个商户人家的女眷说着话,忽然叫那老板打断了,“不懂就别瞎说。要不是太后爱吃荔枝,咱们这种在岭南做小生意的贩子,哪有成为皇商的机会?”

    老板朝天拱拱手,一脸敬重,“甭管太后爱吃不爱吃,她只说一句爱吃,咱们岭南的荔枝立刻就水涨船高卖得出好价钱了。如今周边多少城来订荔枝的,那些高门大户的贵人都爱吃。你看这两年,咱们富了,那些种荔枝的果农也富了,这可不是皇天庇佑,太后庇佑么?”

    做商人的都精明,女眷也不例外,叫他这么一说立刻会意了,“你是说,太后这是故意要造福咱们家乡百姓啊?说得也对,要不是传出去太后爱吃咱们这荔枝,人家哪里稀罕买?”

    就像这几日,城里布庄和成衣庄的青色棉布都快卖断货了,不少人家都买了回去给年轻男子做衣裳。

    尤其是那些读书的男子。

    因为太后喜欢这样式,一来也赶赶京城的潮流,到时候进京赶考不至于叫人看出是乡下土包子。

    二来也沾沾太后的福气,保佑读书人都像苏阁老似的,年纪轻轻就封将拜相!

    男子得意道:“那是!再说了,咱们的荔枝现在改了运输的方式,直接连着树杈一起运去,树杈底下还裹着土。这样运到京城再从枝上摘下,也和咱们现摘的差不多呢!”

    “那这样不是增加了本钱么?”

    女眷不解,“从前一辆马车能运一亩地的荔枝,如今连着树杈一起运,连从前的十分之一都运不到!哎呦,这样我们亏大了!”

    话还没说完,被她夫君一顿骂,“你说你,如今咱们都成皇商了,你还这样见识短浅!一辆马车运的少,咱们就多雇些马车,正好壮声势不怕贼匪劫道的!咱们如今又不缺银子,你想,若是这个法子好,到了京城太后一高兴有赏,难道不比银子值钱?”

    女眷顿时眼前一亮。

    “这样说来……说得没错,还是当家的有见识啊!太后吃着高兴比什么都强,咱们就多花些银子罢了。”

    她咬了咬牙,“万一太后一开恩,能赏个什么首饰布料的,叫我穿戴出去见人,那我一个商户女不也比京城的贵夫人风光了?”

    到底是个没见识的女人。

    她当家的摇摇头,笑了起来,也不纠正她。

    好处哪里只有这些?

    真正的好处她还没想到呢!

    ……

    从岭南运到京城的荔枝上了路,一路快马加鞭,尘土飞扬。

    连那些埋伏在路边树林的山贼见了都不敢拦,一来车上不过是荔枝,岭南漫山遍野都是,用不着劫。

    二来谁不知道那是进贡给太后的?

    要是耽误了时间叫太后吃不上新鲜的荔枝,他们枉为岭南人!

    咦?

    山贼们正无趣,忽见荔枝的马队离开之后,后头很快又跟上了一队。

    这一队好像不是运荔枝的,看起来像普通的行商商户,马车看着还挺大,应该是有钱的主儿。

    山贼们正跃跃欲试,忽见那骑着高头大马在马队最前头的汉子慢悠悠道:“今日这趟镖,是我虎门镖局保的。小小毛贼也敢和我赵大虎呲牙?”

    山林里的山贼立刻捂住口鼻,连呼吸都不敢露。

    他们还没露面,怎么对方已经知道他们在这里了?

    等等,刚才那个人说什么?

    虎门镖局赵大虎……

    那可是江湖上出了名的杀神啊,听说金盆洗手以后就开了镖局专门为人保驾护航,随着虎门镖局名气越来越大,他便只让自己的兄弟和徒弟出马了。

    只要有他赵大虎这块招牌,道上没人敢动虎门镖局的人。

    这马车里是什么天大的贵人,能劳动赵大虎亲自出马护送?
………………………………

第七百一十一章 救命恩人

    山贼四散,树林里恢复了寂静。

    赵大虎横刀立马,声音爽朗地回头朝马车里道:“季兄弟,我说什么来着?若没有我保驾护航,你这一路不知要遇多少贼人!”

    马车里寂静了好一会儿,半晌才响起懒洋洋的声音,“我花银子雇了你们虎门镖局走这趟镖,你便不来,有虎门镖局这些兄弟们,我也吃不着亏。”

    咋还半点不领情呢?

    赵大虎急了,驱马回头到马车边上和他理论,“我说你也太不给我面子了,要不是你季兄弟出门,我怎么会眼巴巴地跟着来?有兄弟们当然好,再加上我不是更妥帖么?我这是热脸贴了你冷屁股!”

    季玉深在马车里,赶车的车夫在外头。

    他是看不见赵大虎一脸横肉生起气来有多可怕,车夫却吓得不轻。

    马车里,季玉深的声音还是懒洋洋的,“如今天气热,请你把热脸拿远些,别碍着我乘凉。”

    赵大虎:“……”

    好,他记住了!

    他哼了一声,调转马头重新在前开路,心里把这个季玉深骂了一百遍。

    当年他金盆洗手退出江湖,被江湖上不少仇人追杀,若不是季玉深把他收留在自己的酒楼里,又凭三寸不烂之舌引来了那些仇敌,他赵大虎的命早就没了。

    赵大虎一心想要和他结拜金兰,偏他季玉深高冷,不但不肯结拜,还给了他一包银子就把他打发走了。

    他越是这样,赵大虎越是铆着劲想报恩,后来虎门镖局顺顺当当地立住了,他便寻思着怎么能帮季玉深。

    这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季玉深要出门,这是他报恩的好机会!

    没想到季玉深半点不领情,还给他银子算是雇虎门镖局托这趟镖,他不收银子,季玉深就说要去请别家镖局雇镖。

    赵大虎没办法,只好让自己的兄弟接了镖,自己也厚着脸皮跟了上来……

    瞧赵大虎气呼呼的,虎门镖局的兄弟们都暗暗纳罕。

    这马车里坐的也不知是哪路神仙,从他们接这趟镖开始就没见过正主,更奇怪的是,已经很久不亲自接镖的赵大虎居然也亲自出马了。

    而且,马车里的人还对自家老大这样不客气,最关键的是……

    老大没骂人?!

    这太奇怪了。

    天底下能让自家老大这么服服帖帖的拿热脸去贴冷屁股的人,已经不多,他娘是一个,他闺女是一个,第三个就是马车里这位神仙了。

    几个兄弟十分好奇,趁着在路边休息的时候向赵大虎打探,“老大,这位到底是何方神圣,这样神秘?连休息都不下马车的,难道是丑得不能见人?”

    “去你的!”

    赵大虎虎躯一震,“你们打听那么多干嘛?咱们是走镖的,又不是大老娘们替人说姻缘的,管他是美是丑?”

    弟兄们没见过季玉深,赵大虎是亲眼见过的。

    要是季玉深这等容貌算是丑,这天下就没有好看的男子了。

    几个弟兄嘀嘀咕咕,“咱们是走镖的,老大用得着对他那么客气么?我可和那些仆从打听过了,这位不过就是一个酒楼的东家,有些钱而已,值得我们如此敬着?”

    他们敬着就罢了,自家老大那是什么风云人物,居然热脸贴人冷屁股还要被嫌弃?

    是可忍,孰不可忍?

    赵大虎一听他们的口气不客气,立刻在人脑袋上拍了一下,把人拍得眼冒金星。

    这还是他只用了一成力的情况,手下留情了。

    “胡说什么?”

    赵大虎板起脸,“我告诉你们,他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他就没有我赵大虎今日!你们若是敢动歪主意,仔细我揭了你们的皮!”

    “救命恩人”四个字一出口,众人立刻怂了。

    江湖上混的都知道恩怨分明,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若是救命这样的大恩,那不过是态度冷淡些算什么?

    以命相酬都是应该的。

    弟兄们瞬间老实了,“老大,我去前头探探路。要有不知好歹的山贼提前招呼了,省得浪费咱们时间。”

    “去吧。”

    赵大虎拧开水囊,咕嘟咕嘟灌了半囊,立刻有人接过去把水打满。

    他看了一眼马车的方向,拿着自己的水囊便要过去,想了想,又捡了一个干净的竹筒杯子一并拿了过去。

    季玉深不喜欢张扬,曾命赵大虎不许和旁人说他的事,故而赵大虎直到今日也没对任何人提起。

    要不是看手底下的兄弟不服,他连“救命之恩”四个字都不会说。

    “季兄弟,你在马车里热不热?喝点山泉水,别中暑了!”

    说着把马车帘子揭开,见季玉深正安坐在车里喝茶,迎面一阵凉风袭来,竟比马车外头还凉快。

    “嘿!”

    赵大虎一时兴起,跃上马车,这才发现马车里有风。

    仔细一看,不知道季玉深在马车上装了什么机关,一柄铜扇在季玉深脑袋后面不断地转着,就像有个看不见的游魂正在打扇一样。

    这叫赵大虎看得兴奋不已。

    看见他手里拿的水囊和竹杯,季玉深笑了笑,斟了一杯茶递给他,“尝尝我的茶。”

    “热得很,喝什么茶?哪有山泉水冰凉?”

    赵大虎嘴上不屑一顾,到底是接了茶杯,仰起头一口喝尽,忽然睁大了眼睛,想停已经停不住了。

    茶水全进了喉,大热天气,他愣是打了一个冷颤。

    “卧槽,你的茶怎么这么冰?”

    季玉深没和他解释,知道他牛饮之下没尝出滋味,又给他倒了一杯,“只喝出冷热,没喝出味道,真是暴殄天物。这杯给你,细嚼慢咽。”

    赵大虎心里腹诽。

    就你姓季的读过书,以为我不懂嘛,茶怎么能嚼?

    分明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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