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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之剑-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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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在战场上临阵脱逃,可以做到您要求的令行禁止、进退有序,战斗力绝不是敌人的那些充当炮灰的农兵可以比拟的,就算面对骑士的正面冲锋,也能保证严守阵地不后退一步。”

    公牛提起自己亲手训练的新卫军那可真是自信满满,这么长时间以来投入的精力和金钱,终于可以拿到真刀真枪的战场上去检验真实水平了。

    我盯着他因为兴奋而涨红的脸颊,从字里行间听出那么点邀功和与科勒较劲的意思,不过手下之间的这种良性竞争还是保持沉默为好,或多或少是对两人提高的共同动力,最为重要的是,最终的既得利益者会是我,所谓的领导艺术!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咱不能光说不练,是骡子是马要拉出来溜溜。”

    “大家来看,村庄的下游有一片面积不是很大的林间沼泽地,是马斯河春季洪水泛滥的时候留下的,由于当地的霍姆斯骑士并未加入敌方,所以敌人对于这里的情况一定不是很了解,这就为我们提供一片很好的伏击场,它将成为那些衣甲光鲜骑士们的葬身之地。”

    “您是说利用沼泽地困住敌人的骑士,让他们无法发挥出集群冲锋的威力,真是妙计!”

    科勒听了我的计划,第一个明白了其中的奥妙,表示赞成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但是敌人有足足八百人,我们就算伏击也不可能在战斗中占据上风,他们的人数太多,况且双方还约定了作战地点。”

    我微笑着摇摇头:“就像公牛刚才说过的,敌人的农兵只是炮灰,集中消灭那五十名骑兵才是关键,我们只需要让那些骄傲的骑士们,脱离步兵的保护身陷泥沼,以优势兵力解决掉他们不成问题,至于那个所谓的约定,让它见鬼去吧!”

    “但是怎么样才能把敌人的骑兵和步兵分开?”这次轮到公牛发问了。

    “老办法!”

    我盯着恍然大悟的几个人:“由我率领精锐骑兵在其他地方首先伏击一次敌人,然后佯败逃跑,引诱被激怒的敌人骑士追击,我想作为这次讨伐战的主要目标,敌人不可能在胜利唾手可得的时候选择放弃吧?”

    几个人还要继续出言阻止,我再一次运用这么冒险的计划,却被我摆摆手打断了:“我觉得现在的时间,还是来讨论一下为什么如此大规模的讨伐战,舆论却约定好一样集体保持沉默,就连德意志的公爵,也没有一个站出来表示调停。”

    “不过考虑到皇帝陛下,正和巴伐利亚大公爵亨利在罗马建筑新的城堡,那么留守在德意志本土,最有发言权的大贵族就有很大的嫌疑了。”

    (本章完)
………………………………

第129章 内战(2)

    马斯河发源于西法兰克东北部的朗格勒高原,在汇聚无数条水流充沛的小河之后,终于在色当形成河面宽阔奔流不息的大河,方便行船交通的同时,哺育着两岸肥沃的土地,以及在上面辛勤劳作的农民,当然,也包括利用河流险滩修筑的坚固城堡,和住在里面好吃懒做的领主家族。

    流入低地国家以后,平缓的大河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忽然面对广阔的低矮平原一样,撒开欢的任意所为,调皮孩子似的将两岸大片长着碧绿青草的低地,变成汪洋泽国,呼啸着席卷一切,然后在精疲力竭后,抻抻懒腰退回到河床里呼呼大睡,留下任何生物都难以涉足的阴森沼泽。

    “大人,穿过这片森林就能看到赛罕村了,我们已经探查过了,敌人在这一带没有布置前哨,全都集中在村子的西侧扎营休息。”一名负责侦察任务的轻骑兵,从树林里钻出来,用手指着村庄的方向对我说道。

    我擦了擦铠甲上寒气很重的露水,为这次偷袭在昨夜城堡进行紧急征召,在三十人的骑兵队里,精选出二十名骑术精湛,武技顶尖的骑兵组成突击队,饱餐之后随我在午夜时分衔枚出发,循着地图的指引奔向赛罕村。

    凌晨的时候天气十分阴冷,再加上一夜的奔驰,骑兵们早已人困马乏,几乎全靠意志力,在勉力支撑着身体不掉下来,眼看着距离目的地不远,我吩咐大部队停下休息,解开缰绳让战马放松吃草,为接下来的战斗积蓄体力,然后派出几个斥候上前探查情况,离敌人越近我就越觉得不安,虽然算得上是老油条了,但临战前的紧张感依,旧如同第一次参加战斗一样,紧绷着神经难以放松。

    “传令下去再休整一个小时,抓紧时间休息和检查装备,然后咱们神不知鬼不觉的穿过树林,攻击敌人的侧翼,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我抬头看了看刚刚升起来的太阳,就像一颗被加热的蛋黄,红红的粘在地平线上,染得周围很大一片天空也跟着烧红了脸,霞光奕奕的很是漂亮。

    “今天恐怕会有大雨,来得正是时候,感谢上帝!”

    我看着薄纱般分散在天边的朝霞,忽然想起小时候听到过的谚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心中大喜的喃喃自语,只要把敌人的骑士引到沼泽地,再加上倾盆大雨,任他们武道十段也没办法施展功力,只能乖乖的引颈就戮,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天助我也啊!

    看着疲惫的传令兵拉着战马走开,我伸了个懒腰舒展开颠簸一宿的老胳膊老腿,骨节晦涩的咯吱作响,好像一堆许久没有上过机油的齿轮,差一点就要彻底锈死坏掉。

    “奶奶的,好久没在马背上跋涉这么久了,果然就像蜀汉先帝刘备所感叹的髀肉复生,人一旦安逸下来,就会丧失原有的能力,久而久之被声色犬马消磨斗志,自古成由勤俭败由奢,真是可怕的真理。”

    早晨的树林显得份外静谧,今年新生的嫩绿枝叶,已经郁郁葱葱的繁茂起来,早起的鸟儿欢快的鸣叫追逐着,从一个枝头飞到另一个枝头,树叶被风轻轻翻动发出的沙沙声,此刻听起来就像西班牙沙锤醉人的音色一样,细细的梳理着人心中躁动不安分的情绪,糯糯的带着睡意将人包裹,只有偶尔传来战士们低声的交谈和战马打响鼻的声音,提醒着我们正身处战场,须臾之后眼前的安逸场面,就会被血肉淋漓的杀戮所取代,人们在春天播种下鲜血,秋天时只会收获累累白森森的枯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大人,我这里有一点昨晚出发时家里带的腌猪肉,揣在怀里一直没动,现在还热乎着呢,如果不嫌弃,您请吃一点垫垫肚子,多少暖暖胃。”

    公牛吩咐专门保护我安全的骑兵,举着用油纸包着的黑乎乎的肉块递到我面前,真诚的笑着对我说道。

    由于是奇袭,而且我们所处的位置距离敌人很近,所以下严令不许生火做饭,只能拿随身携带的干粮果腹充饥,可是谁想早晨的露水很重,许多人的干粮都被浸湿了,凉丝丝的很难下咽,我的也不例外,但最让人感到难受的不是饿肚子,而是盔甲下面早就被汗水**的亚麻衬衣,就好像一层没有褪完的皮,紧贴着肌肤让人窒息。

    说实话,虽然这块腌猪肉在我看来,连大学时候小卖店里过期甩货的五毛钱两袋的辣干子都不如,如果不做特别说明,很有可能会被人当作一块不规则的土坷垃丢掉,但是处于现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能吃上一口肉那是多么奢侈的享受啊!

    况且这还是战士们发自肺腑对自己领袖的爱戴,不吃多不给人面子,不利于干群团结。

    “呵呵,愿上帝保佑你,我……”

    话刚说了一半,呼啸的破空声,就硬生生让我把下面的话憋回肚子里,眼前的一切都被染上猩红的颜色,仿佛置身于岩浆滔天的火狱,刚刚还在友好的给我腌猪肉吃的骑兵的表情停滞在一瞬间,一只锋利的箭头穿透他的胸膛笔直的刺出来。

    “敌袭!卧倒!卧倒!”

    负责警戒的士兵马上条件反射似的趴在地上,然后大声呼喊示警,其他正忙着自己事情的骑兵听到声音,也纷纷敏捷的躲到马背后面,体现出平时艰苦训练对于战场保命的好处,虽说这些领地里视若珍宝的战马,个个价值不菲,但是比起百战余生的精锐士兵,还是保住人的性命比较重要。

    “怎么回事?刚刚斥候不是说附近没有敌人的前哨吗?那这些敌人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咱们布置在外围的哨探没有提前示警?”

    我死死地把身体贴在地上,举着骑兵的小圆盾阻挡着漫天飞舞的箭矢,不过护卫在我身边的骑兵,却没有那么幸运,敌人显然已经从四面八方把我们包围,几息之间便有几个骑兵,被射中盔甲缝隙间的要害,呻吟着痛苦死去。

    “大人,我们被包围了,请您马上突围,剩下的士兵还能抵抗一阵。”

    一个骑兵用小圆盾遮在我身侧,全然不顾身体上突兀插着的几支箭矢,声带因为过度紧张被撕破,只能用干稻草一般沙哑的声音对我说道。

    “该死!我不能丢下你们不管,敌人的偷袭部队不可能携带太多的弓箭,只要再硬着头皮抵挡一阵,他们就会上前发起肉搏,虽然敌我形势不明了,但是到那个时候突围的机会更大一点,就算是硬碰硬,他们恐怕也没那么好的牙口把咱们一口吞下,多少有些僵持的机会。”

    我一面目测着偷袭者藏身的丛林,距离我们被压制位置的距离,计算己方组织反击的时间够不够,一面吩咐身边的骑兵们掩护好自己,有不少当作掩体的战马被射成了刺猬,眼见着有进气没出气要死掉,心疼的我眼泪都流出来。

    一匹合格的骑兵战马,相当于一百个农民一年的劳动所得,平时我金贵着连根汗毛但都不敢碰,谁知道分分钟就成满身白翎的行为艺术品,欺人太甚!

    果不其然,在稀稀拉拉的散射一会后,敌人的弓箭似乎被我所料的用尽,骑兵们趁着这个当口,动作麻利的从地上捡起刚刚来不及拿的武器,慢慢的向我靠拢,结成一个圆形的防御方阵,铠甲整齐的站在最外圈,然后依次向里排布,最后把我护在垓心。

    偷袭我们的敌人终于从树影中露面,走到阳光下,但是他们的造型却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各种乱七八糟的奇怪武器就先不吐槽了,不过那无厘头的服装搭配是从哪里学来的?

    后现代的令人发指,整支敌军看上去像极山野间打家劫舍的强盗,完全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正规军模样,难道敌人从布拉班特过来的时候,过桥费交了太多,以至于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全当出去卖钱了?

    这叫花子军竟然狂风暴雨般的射翻我们五名骑兵,和七八匹战马,战斗力和军容完全不成正比!

    “我是德意志帝国奈梅亨伯爵兰迪,请问可以荣幸的知道,面前与我对战的勇敢骑士的尊姓大名吗?”我从小圆盾上露出眼睛,大声询问着越走越近的敌人,被打死了还不知道上阴间诅咒谁,该是多憋屈的事情。

    “废话少说,管你是伯爵还是公爵,今天都必须留下命来,不过看在你只带着这么点骑士,就敢前来偷袭的份上,我给你留具全尸,下面就准备承受森林骑士的怒火吧!”

    为首的一个戴着护鼻头盔的武士,杂耍一般挥舞着手中巨大的轮式战斧,巨熊一般的身材俨如山神,每走近一步就会带来强烈的压迫感。

    森林骑士?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到底在哪听过呢?

    我挠了挠头,实在是想不起这听起来耳熟的名字,曾经和自己有过什么交集,总之不会是关系很好的人就对了,否则我也不可能一点印象也没有。

    (本章完)
………………………………

第130章 内战(3)

    “既然这样,那就只有让上帝来评判,谁才是狭路相逢时,那个能够活到最后的勇士,谁笑到最后谁才笑的最甜,想吃掉我们,恐怕你还没有那么好的牙口!”

    我放平手中的长剑,冷静的下达了作战的命令:“所有人密集冲锋!”

    这种时候已经没有退路,只有硬着头皮顶上去,不过从敌人的装备和冲锋的阵型上来看,他们不会是训练有素的正规战士,手下死里逃生的这十几个骑兵歼敌不可能,但自保突围却是绰绰有余。

    最前方的双方士兵已经举着盾牌撞到一起,树林里立刻响起金属相交时清脆的撞击声,敌人缩小包围的圈子,四面八方都有举着各种奇形怪状兵器的叫花子涌上来,就像喷薄不息泉眼里的涓涓细流,逐渐漫过我们为数不多的士兵。

    “等一下!”

    我弯腰躲开一个敌人士兵的抡砍,忽然看到那个巨熊般高大的武士,怪叫着接连撞翻我们三名骑兵,他头盔下有着一张很熟悉的脸,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也注意到一旁传过来如锥的目光,然后我们两个人愣了半晌,异口同声的喊出同样的话。

    “科尔伦男爵大人!”

    延森摘掉脑袋上的头盔,露出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庞:“上帝的神奇无处不在,竟然让我在这里遇见您!”

    “呵呵,我也没想过会是这样的方式……”

    “怎么到哪个地方你都阴魂不散?为什么不继续做山贼那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千里迢迢的跑到这里跟我玩伏击,难道良心发现被乐芬男爵招安了?”

    我盯着眼前比公牛还要强壮的延森,第一次见面时那种逼得人透不过气来的压迫感,早就随着我经历的腥风血雨而逐渐弥散,现在可以拍着胸脯毫不夸张地说,除长泽老师赤条条的玉体横陈在面前,任何人类已知的事物,都不能动摇我混凝土般坚强的意志。

    廷森可能仍旧觉得拿人手短,他穿着极不合身的鱼鳞甲下面,露出一小段破损的锁子甲,在我说话的时候下意识的偷偷往脏兮兮的裤子里面掖,这货看起来很眼熟,难道是当年我送给他的那件?

    “大人,事情说来话长,我没想到乐芬男爵让我们攻击的人竟然是您,否则无论如何我也不会来这里,上帝作证,我是确实没有办法,才给那个豺狼一般残忍的乐芬男爵做雇佣兵的。”

    我敏锐的捕捉到延森摄人心魄如炬目光底下,忽然闪现出一丝难以名状的悲伤,小山一样魁梧的壮汉,丢掉斧子蹲下抱头抹泪,那场面太震撼,无异于施瓦辛格,露着肌肉装嗲卖萌,弄得我虎躯一震鸡皮疙瘩掉一地。

    “这么说你果然投靠了乐芬男爵?你不是一直在科尔伦一带占山为王的吗,怎么跑到了布拉班特去混日子?”

    我一边命令严阵以待的骑兵们解除武装,收拾战场整理伤口,一边靠着延森坐下,周围站着一大群满脸搞不清楚状况表情的叫花子兵,延森摆摆手,他们便如蒙大赦一般全都席地而坐,解开身上花花绿绿的衣甲大口的喘着粗气,散散漫漫的躺一地,两下比较,瞬间觉得自己的军队训练有素更加难能可贵。

    “也不怕您笑话,大人,我奉乐芬男爵的命令,前来寻找可以随时切断敌人后路的隐蔽场,待战事正酣无暇顾及之时,突然冲击对方的侧翼,争取一举击杀其领主。”

    “这些人全都是多年跟随我出生入死的老部下,一天消停的好日子都没过上,丧家之犬一样被人追来撵去,这次又要为我堵上自己的性命,请宽恕我吧,上帝!”

    延森说着说着眼圈又要红了,丫的肌肉壮汉哭哭啼啼,让人情何以堪,不过在自己的部下面前,必须保持作为首领的威严,他咬着牙关强忍着屈辱的泪水,狰狞的表情全都落入我的眼中。

    “如此说来这个乐芬男爵,也不是死脑筋的泛泛之辈,竟然想到从侧翼迂回将我们全歼,幸好上帝让我在这里遇见你,否则一定没办法全身而退,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栽跟头,死了都没地方说理去。”

    我后怕的吸了一口凉气,这次仓促决定的作战计划,没有通过战前的仔细侦查,撒出去的斥候又没有细心的搜索敌情,导致决策失误贸然出击,差点功亏一篑,我按下决心,以后必须加强这方面的侦骑的训练。

    廷森点点头,擦了一把脸然后说:“自从您送给我那件锁子甲后,我感恩您的仁慈,便带着部下离开科尔伦,跑到边上的骑士领去混饭吃,后来听说您追随皇帝陛下出战斯拉夫人,因功晋封为子爵,转封到莱茵河边的新领地,为您感到高兴的同时,我也率领部下逐渐往富庶的林堡地区迁移,本计划着找一片新的根据地落下脚来,没想到被当地的领主联合出兵击败,剩下的残兵败将,随我一路踉跄着跑到了布拉班特,走投无路之后不得已投靠正在招兵买马的乐芬男爵,曾经骄傲的森林骑士,成了被人呼来喝去的鹰犬,实在是有愧于为上帝而战的誓言。”

    我心理灰暗的腹诽着:奶奶的,原来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也叫为上帝而战?

    不过想想也对,那些脑满肠肥的领主大人,确实不是什么慈爱济世的圣徒,斗地主杀大户本质上来说出发点是好的。

    话说回来,早知道把你招安了,多少打仗的时候多了几个敢冲敢杀的炮灰,不至于费劲巴力的训练新兵,真到节骨眼的时候,兵力捉襟见肘,谁能想到一念之差,竟然让你我成为战场上的敌人,险些刀兵相见,不对!是已经刀兵相见了,而且还各有死伤,买卖赔得底掉精光,白白让幕后黑手乐芬男爵捡了便宜。

    “从你们的装备情况来看,似乎在主子那里混得很不愉快,不如加入我的队伍吧,上帝作证,这里十分需要你,而且对于我的为人你也很了解,不会做出这种让你们当炮灰送死的事情,归顺以后每一名士兵都会得到一块耕地,至于留下继续从军还是卸甲归田全凭他们自己说的算,只要留下的以后就是伯爵城堡的职业军人,装备马匹全由领主提供,按月支取报酬,你也会被册封为骑士,有个光明正大的头衔,就不用再东躲西藏的躲避追捕,或者点头哈腰的寄人篱下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尽自己最大的诚意挽留延森,开玩笑呢!他来不仅是对自身实力的补充,而且大战在即,多几十条枪怎么说也算个不大不小的砝码,此消彼长的加减法总会做,傻子才会让这么好的机会从自己眼前溜走呢!

    廷森抿了抿嘴,似乎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离他最近的几个穿着尺码不符制式各异铠甲的人,似乎是能说得上话的心腹,在听了我们的对话之后也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头领,等待着决定自己命运的最终答案,虽然看起来很渴望,但是从他们的表情,我多少咂摸出一点味道来,临阵倒戈很有可能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他们有一些说不清楚的顾虑。

    “对不起,伯爵大人。”

    延森站起身来,发自肺腑的对我行了一个厚重的大礼:“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是十分希望能加入到您的麾下效力的,我相信部下们也都有这样的想法,翱翔的雄鹰谁不想找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栖息?”

    “但是之前说过,我们是有苦衷的,出征前乐芬男爵扣下我们的家人做人质,一旦在阵前倒戈,或者作战不利,那些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家人,就马上会被处死,愿上帝保佑您仁慈的大人,我从来没有见过您,也不会攻击您和您的军队,请马上离开这里吧!”

    延森说完慢慢的转过身去,他的部下们叹口气,也都纷纷效仿头领的动作,留下数不清的伟岸背影,给我们腾出空间离开。

    看着心意已决的延森,我仍旧有些不死心,这个人多少会对乐芬男爵军队的内部情况有些了解,在这种以少敌多的不利局面下,谁多掌握一点情报对战局的走向,是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我这个小暴脾气还真就不信,今天必须要把你拿下!

    “廷森首领,森林骑士之王。”

    拿定主意,我走过去庄重的打了声招呼,摆出一副影帝级的悲天悯人的纠结表情。

    “既然人各有志,我就不勉为其难,不过我看兄弟们的衣甲都有些残破,如果不嫌弃的话,把我手下阵亡骑兵的铠甲拿去穿吧,就像当年我赠给你锁子甲一样,多少能保护下自己,对于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战场之上只有战死的骑士绝没有后退的懦夫,即使明知道自己此去是拿鸡蛋撞石头,为了捍卫骑士的荣耀和骄傲,我也必须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撞个头破血流。”

    “大人……”

    廷森显然被我的这番说辞打动,埋藏在心底的那份对荣誉的渴望,让他和我产生强烈的共鸣,刚刚还蛮坚定的语气也变得有些缓和。

    “我还是要执行原定计划,那就是趁机偷袭乐芬男爵的营地,然后吸引他们的骑士追击,将精英武装和数量庞大的步兵阵营拆散,集中优势兵力以逸待劳分而歼之。”

    我毫不隐瞒的将整个作战计划和盘托出,就是希望通过自己这番开诚布公的豁达得到对方的认可,要知道面对一个光明磊落的好汉,拉拢他唯一的做法就是你也装好汉,用惺惺相惜这种奇怪的心灵共鸣获取他的信任。

    (本章完)
………………………………

第131章 内战(4)

    “既然大人您不把我当外人,那我也不好意思再儿女情长扭扭捏捏了。”

    延森把自己的战斧背到背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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