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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卿士-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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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老国公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徐老公爷统兵多年得出的教育方式便是揍,不服就揍,揍到服为止。所以徐鹏举从小到大被揍过无数回,开始的时候徐鹏举还不知道躲,差点被打出手感的老公爷失手打死,后来徐鹏举学聪明了,逢打就跑,现在跑起来连狗的撵不上……
迎着徐老公爷的目光,徐鹏举感觉事态不对,正要施展尿遁之法,老公爷缓慢开口道:“鹏举,你了解曹唯这个人吗?”
徐鹏举心中警铃大作,老爹原来和自己说话都是陈述句和反问句,比如:“你难道作死?”或者“你真是作死!”这次突然来了一个正经的问句是什么鬼?
莫非其中有诈……
“怂货!磨磨蹭蹭作甚,莫不是嫌老夫棍法不厉吗?”徐老公爷眼睛一瞪,吓得徐鹏举一哆嗦,赶紧开口道:“曹唯就是一个百户……”
“百户个屁!”徐老公爷眼睛瞪得更大了,随即又微微一叹道:“你要是有人家一半好,老夫也放心把这个家交给你,我徐俌怎么会有这么个种……”
“下手的时候你也没把我当儿子看……啊!老爹,你住手……”
一根拇指一般粗的木棍被老公爷抓在手里,老公爷须发皆张,虎目猛睁,一记木棍挥下,狠狠落在徐鹏举胳膊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徐鹏举痛呼,拔脚就往书房外跑去,却发现房门不知何时被锁住了,顿时心中绝望:这老匹夫什么时候学会战术了……
“怂货,你跑啊!不是跑得快吗?”徐老公爷狞笑道。一边举着长棍缓缓向徐鹏举走来。
徐小公爷也不言语,蹲着身子,抱着头,将后背露出来,非常有挨打经验。
…………
半柱香后,徐老公爷精神焕发地坐在椅子上,手中的木棒不知何时没了踪影。徐鹏举双手紧抱在胸前,面色颓废,就如同刚被糟蹋过的小媳妇儿。
“曹唯这个人……”徐老公爷眯着眼睛,神色严肃,手指敲打着桌面,似乎在思考着如何措辞,半晌以后才开口道:“不错…”
徐鹏举震惊地看着徐老公爷,他从来没有听见老爹对哪个年轻人评价这么高,听说大学士李东阳年轻时在南京求学,老爹对他的评价便是不错,虽然自己和曹唯是朋友,但他何德何能……
“府里我派去调查曹唯的人回来了……”
“你调查我朋友?”
老公爷没好气地道:“我儿子身边突然冒出来一个秦阳伯,你说老夫该不该查一查?”
“秦阳伯?!”徐鹏举难以置信道:“曹唯是秦阳伯?治好扬州疫病的那个秦阳伯?”
一直以来,徐鹏举都以为只是同名同姓而已。徐老公爷吐了一口气,道:“曹唯这个后生非常不简单,善于借势。走出曹家村不久便于当地富商潘富借势,从而立足于秦阳县,醉仙酿便是他酿造的。他随后赶赴扬州府,拜师梅公博,以利益结交守备太监黄中,借梅公博和黄中的势,斩断了流泉谷沈家公子伸出的手。
而且这小子有仇必报,你在扬州府遇到扬州知府周彬的公子周兴调戏梅公博之女梅轻柔,事后曹唯使计将周兴吊了一夜。随后梅轻柔在百花楼受辱,曹唯便写了两首咏梅诗反击,一个“便秘小姐”的名号传遍扬州城……
扬州府爆发疫病,群臣束手无策,扬州几为鬼城,牟斌都要放弃时,又是这个曹唯,寻出治疗疫病之法,所以陛下才嘉赏其为秦阳伯。
曹唯来了南京城后不到三天时间便将百户所里的手下驯服,又踩着你的脸建立了威信,并且将自己放在了南京城里所有人面前。
再说曹唯此次联合众位勋贵子弟漕运醉仙酿,是用利益将南京城里的几个勋贵绑在一起,就这恐怕那几个老家伙还要感激他,恐怕就是老夫,也对他有了好感,因为此举让魏国公府与南京众勋贵关系更加密切。从此他在南京城里便无所畏惧了……”
徐鹏举听得目瞪口呆,这便是真正的曹唯吗?徐鹏举忽然想到什么,感觉心中一痛,忍不住开口问道:“难道曹唯接近我一直是在利用我吗?”
“依老夫看来,其实曹唯真的把你当做朋友了!”
徐鹏举眼前一亮,眼巴巴地盯着徐老公爷。
徐老公爷幽幽说道:“如果不把你当做朋友,也不会刚来南京便毫不客气地踩着你的脸建立威信了……”
“……”听着好别扭,不过曹唯真的把自己当作朋友便好。徐小公爷抽了抽鼻子,满不在乎地说道:“这个朋友我也认了,起码比爹好……”
书房里顿时陷入短暂的寂静……
片刻之后,房间里又传出了棍棒的破风声和徐小公爷的哀嚎……
………………………………
第四十六章 卖身葬妻者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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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洒过的清晨,空气里满满都是清新气息,在家睡了几日的曹百户终于想起了工作,于是拿起已经落了一层灰的绣春刀,领着几个爪牙游荡于秦淮河畔,像极了现代令小商贩闻风丧胆的城管大军。
东街上,人群熙熙攘攘,魏俊嚣张跋扈地走在前面开道,一言不合就踹人,铜铃大眼凶狠地看着路上行人,展现出稍有异动就出手拔刀的架势。街道上曹唯等人到哪,哪里的人群自动散开,别说触碰,就连目光也不敢交接,生怕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就惹出了祸事。
曹唯慢悠悠地走在魏俊后面,左右各有两个校尉护持着,当一位商贩避闪不及就要撞上曹唯时,被魏俊一把抓住。魏俊大怒,正要动拳头,曹唯悠悠开口道:“锦衣卫要以德服人!”
魏俊立马放开那位商贩,然后转过身来点头哈腰,满脸谄媚地笑道:“大人宅心仁厚,属下们自当效仿,今后以德服人,万万不能给大人丢脸。”然后转过头来又开始踹人,看得曹唯眉头直皱,手下人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啊!
最近秦淮河管区内几乎所有的商铺都主动上交了平安银子,曹唯只要了其中的三成,其余的都发给了兄弟们。百户所里的弟兄们都捞足了油水,日子再也不用过得那么紧凑,回到家里还能带几斤肉食,在婆娘面前说话也硬气了,晚上床上运动也有劲了……这教他们如何不对曹百户感恩戴德。
正当曹唯想要回家吃饭的时候,远远看见左侧前方挤了一堆人,以为发生了什么不平事,于是立马往前方赶去。有事就有锦衣卫!朝廷鹰犬,为民服务!
也不知道是哪位仁兄看见了正赶来锦衣卫,刚喊了一嗓子“锦衣卫来了!”,看热闹的轰一声全跑了,非常有清街的效果。
曹唯往地上一看,地上跪着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读书人,灰白的头发,面部消瘦,前额突出,身穿淡青色襦袍,衣服虽然洗的发白,却干干净净,异常整洁。身前放置一张纸,上面写道:“卖身葬妻”四个字,身子佝偻着跪在地上,额头紧紧贴着地面,曹唯甚至可以感觉到此人身体正在微微发抖。
曹唯顿时感觉到一股亲切感,这是家乡的味道。前世各大火车站前都会有这么一批人,跪在地上,身前铺着一张纸,上面要么写着没钱回家,请求支援,要么写着家里有人病重,请求施舍。面前这位仁兄厉害了,直接死了老婆,这要是让前世那些跪地党知道了估计要纷纷抄袭这个创意,当然,妇女同志是葬夫……
曹唯不认为面前这位属于欺诈,虽然前世在年轻时候,纯正无邪,被欺骗无数次,但这次曹唯了选择相信,因为古代人特别注重脸面,相对而言内心还是非常纯朴的,做人还不至于没有下限。尤其是面前这位是一个读书人,在这个时代,读书人都是骄傲的,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绝对不会如此作践自己,即便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很少有这么作践自己的,所以曹唯对他有些感兴趣了。
“说出你的故事!”云烨蹲下身子说道,像极了前世某综艺节目开场白……
“给我五十两银子,我的命就是你的!”跪在地上的人抬起头,一双血红的眼睛,里面全是恳求和悲伤,死死看着曹唯。
“说出你的故事!”曹唯孜孜不倦,如同努力搜集新闻狗仔队。
“我王盛潦倒半生,自问也曾熟读四书五经,春秋史记,为出人头地头悬梁,锥刺股,一生考了十几次,却毫无功名在身,还要靠妻子给富贵人家洗衣谋生养活,家中子女时常饥饿难耐。
如今恩妻重病逝世,我却连一副棺材也买不起,将来我即便死去我没有颜面面对她。我欠她的,就用这条命来偿还。厚葬需要五十两,这位公子,给我五十两,我王盛的命就是你的。”
王盛说完,把头紧紧磕在地上,身子颤抖得更加厉害了,似乎在等候命运的宣判。
“好,你的故事我买了。魏俊,拿一百两来。男子汉大丈夫不要轻辱自己。你要记住生活总比功名来得实在,你还有儿女,总要为他们想想,好自为之吧。“说完,云烨从魏俊手上接过来一张银票,放在王盛前面,拱拱手转身离去。
王盛泪如雨下,死死抓住银票眼见曹唯离去,又重重地叩拜三下,然后起身踉踉跄跄地离去。
…………
傍晚时分,曹唯已经走到家门口时,一只木乃伊一瘸一拐地向他走来,刚近身就被曹唯一拳击倒在地。
哼!弱鸡,这点道行就敢出来吓人!
曹百户对自己能够一击制敌很是满意,果然在锦衣卫里待久了,功力见涨。
“曹唯,是我,我是徐鹏举!”
曹唯冷笑道:“徐贤弟丰神俊朗,一表人才,怎么会像你这般变态。”
徐鹏举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出来,昨天下午被老爹打,今天下午被朋友打,整个南京城里敢打自己的两个人都动了手,自己到底有多不让人待见。
曹唯见对方低着头,也不说话,又上前踹了一脚,道:“心虚了吧!本官这就把你这只送上门来的木乃伊送去见官。诶,我好像就是官……那就把你送去卖了换些银子。”
“曹唯,你左边臀部下三寸之地有一块月牙形胎记,某件兵器长四寸五分,粗九分……”
曹唯顿时大惊失色,这种事只在自己喝醉酒以后和徐小公爷显摆过,莫非眼前这么大只真的是徐小公爷……
“你真的是徐鹏举?”曹唯狐疑道。
“正是小爷我……嘶……”徐小公爷抬高声音,不小心拉扯到嘴角的伤势。
曹唯赶紧上前将他扶起来,神色悻悻道:“这才一夜的工夫,南京城勋贵圈的潮流就变得这么别致!贵圈真潮……”
…………
曹府,庭院。
徐鹏举瘫在躺椅上,神色忧郁地看着天空,两柱香后,徐小公爷终于确定蹲在旁边数蚂蚁的家伙不会主动安慰自己了,心里不禁重重叹了一口气,开始怀疑人生的很多选择是否正确,例如选这么个人做朋友……
“曹唯,我被我爹打了!”
“哈哈,你快看,这只蚂蚁竟然长着三只眼睛。”曹唯转过头来看着徐鹏举,满脸兴奋,就如同发现了新大陆:“你刚刚说什么?”
徐鹏举:“……”
…………
(还有一章,不出意外在晚上更新……)
………………………………
第四十七章 穷主家与新管家
送走幽怨的徐鹏举时已经到了戌时,曹唯草草吃过晚饭便打算吹灯睡觉,今日游街遛狗委实有些累了,看来当官办差的确不适合自己,不如早点回家睡觉。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见到红薯走进自己房间时,曹唯大喜过望,心中不禁思索着难不成是因为天寒夜长,佳人难耐,所以想要通过彼此之间的摩擦温暖一下身子?
自从在扬州府曹唯将红薯治好疫病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便如同捅破了一层窗户纸,一种难以意会的滋味在两人之间流淌,在经过最初的羞涩之后,红薯任由曹唯牵着手,一起散步徘徊于街头巷尾,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如今见红薯深夜前来,曹唯连忙迎上去,拉着红薯的手,动情地看着她,羞涩道:“我还是第一次,能不能温柔点……”
“……老爷,咱家没银子了。”
“啊?”曹唯大惊失色,从扬州府带来了几千两银子,最近收的平安银子也有一千多两,这么快就没有了?
“府里人多,开销大,每日买米买菜,工人工钱,前些日子老爷喝醉了酒,还随手给手下们打赏了一千两银子,我拦都拦不住,家里库房里已经空了,老爷心里没有点数吗?”
曹唯尴尬道:“这两天忙着睡觉……”
杜嫣幽幽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本账簿递给曹唯,道:“这是家里的账本,老爷过过目,倘若下个月还没有银子的话,老爷只能带着我们仆役一起在街上乞讨了。”
曹唯的脸顿时垮了下来,比苦瓜还苦,难不成要再请手下们喝一顿酒,然后趁着他们喝醉的时候再把钱要回来?恐怕第二天手下们就要造反了……
这才来南京城没几天,醉仙酿的红利还没有送过来,距离下个月收平安银子的日子还远,所以如果没有新的银子充实库房的话,恐怕真的便要吃糠喝稀了。曹唯在不断反思自己,到底哪一步走错了,致使如今这般穷困潦倒。
家里穷了,身为家主就要义不容辞,拼命拿钱回家,男人养家是责任,尤其是养这么一大家。别看家里这么大,外人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然而家主很有可能明天就吃不到肉肉了,也许过几天连青菜萝卜都吃不起了,如同现代有些大老板,住着别墅,开着豪车,搂着小蜜,实际上却是负债累累,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这一刻,曹唯无比怀念起远在秦阳县的潘富,倘若这个取款机还在身边该有多好……
还是早些休息,明日还要早起想法子赚钱,实在不行明日先把下个月的平安银子收上来,如果敢不给,那就让这些商家不平安……
…………
一夜无话,第二天凌晨,当仆役打开房门一看,一个头发灰白的人直挺挺的跪在曹府门口,后边还跪着两个半大的孩子。家里的仆役还以为这个人是有事赖着自家老爷了,于是赶紧跑进府里汇报曹唯。
曹唯听后心中大怒,直娘贼!讹人讹到锦衣卫百户的家里了,这是什么调调?孩子肯定不是我的,曹唯仔细回顾了一下,终于确定了这一世元阳未泄,心里更加镇定,拿起绣春刀便气势汹汹地朝着府外走去。
曹唯来到府外,正要破口大骂时,不由得愣住了。
“你不是那个死了老婆的吗?来这里干什么?我家里可没有寡妇介绍给你!”
“老奴叩见老爷,”钱通在地上梆梆的磕头,两个孩子也紧跟着磕头。
“赶紧起来,大冬天的地上寒冷,什么奴才?本老爷高兴才赏了你银子,以后照顾好两个孩子才是。”曹唯赶紧上前扶起两个孩子。
“老爷仁厚,王盛心领了,昨天老爷扔给老奴银票后便急匆匆的走了,老爷可以认为这是小事情,可是王盛不能,昨日我给亡妻买了一副上好楠木棺材,又请人过来下葬,我亡妻走地体面。如今我心愿已了,这条命就是老爷的了,自当来府上效命。”
曹唯心里赞叹一声,古人心里真是实在,有信用,府上也缺一个有见识和才学的人,不能一直让红薯管着整个家,毕竟家里事情越来越多,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余得志虽然为人机灵,但是毕竟年轻,做事不能面面俱到,所以还是需要一个能够处理家里的大小琐事的人。
“既然如此,你便留下来吧,带着孩子在前院东边厢房里,家里还缺少一个管家,你若是不嫌弃,便在府上安顿下来,打理家中的大小事务,以后若是再有合适的人,我便给你些许银钱,让你再独立出去过日子,家里以后也会有一些生意需要打理,你可以去做做掌柜……”
王盛摇了摇头,向曹唯拱手道:“老爷多虑了,如今能够给两个孩子一个吃饱穿暖的地方便是非常不错了,就这还要感谢老爷的恩典,要不是老爷援手,家中亡妻的尸骨还不知如何安葬。
来时我也打听了一下,老爷虽然只是锦衣卫百户,但是和魏国公家的徐小公爷交情甚好,所以声望极高,以后必然前途不可限量,我王盛在这样的家中做事,算不得委屈。“
王盛看得很开,脸上没有委屈的神色,但是多了一股精神,多年的颠沛流离生活早就把心里的英雄气消磨殆尽,如今只想好好过些日子。昨日在家中安葬完亡妻以后还剩下些许银两,王盛在街上买了好多肉食带回家中,看着两个孩子吃得狼吞虎咽,王盛泪流满面。
这两个孩子一生下来便没有享到福,小小年纪便懂事了,吃到一半还把肉往王盛碗里送,嘴里还不停地劝王盛别哭快吃。王盛擦擦眼泪却发现总也擦不干,儿女刚出生的时候,他把两个孩子起名儿子叫赐福,女儿叫天喜,然而两个孩子却没有感受到半点福气和喜庆,看着孩子满脸菜色,王盛心里如同针扎一般疼痛。
如今能够找到一个让孩子不受冻不受饿的地方,王盛非常满足,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两个孩子过上好日子,一定为曹唯效死命!
王盛很快便投入角色了,进门便开始了解家中的情况,重点清点家中的仆役以及……库房里的银两。看着空荡荡的库房,王盛惊呆了,随即苦笑起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投靠的主家似乎好像大概也是一个穷酸……
………………………………
第四十八章 值五百两
(打赏的仁兄,我把跃鱼大家许配于你可好!)
库房很空荡,曹唯很头疼,早饭都没吃便出门想办法弄钱去。
在两名锦衣校尉护持下,曹唯百无聊赖地看着街边行人来往穿梭,脑子飞快运转,琢磨着如何能够最快的弄来钱。
杀人放火金腰带,抢劫无疑是来钱最快的,要不然今晚上便领着两个弟兄,脸上裹着亵裤,在南京城里看哪一家房子最大,然后破门而入,提刀架在他们家老爷的脖子上,问他是要钱还是要妾…呸,还是要命。一般脑袋里没有养鱼的都会选择拿钱买命。
而且曹唯还发现作案的工具都是现成的,绣春刀锋芒毕露,刀口寒光闪现,实为杀人行凶,放火抢劫之利器。
办法虽好,曹唯却非常纠结,自己可是官呐!还是正六品,怎么能堕落到如同强盗一般。
且不节操和脸面问题,若是在行凶过程中被家丁发现,然后又在乱棍中被失手打死,岂不是成了最窝囊的锦衣卫百户!以后在明朝野史的一角会不会有这样的记载:
弘治十二年,南京有锦衣卫百户曹唯者,深夜行凶于富贵人家,抢夺纹银三百余两,退走时与家丁激战,终因寡不敌众被乱棍打死,时年二十岁整,贻笑万年……
考虑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曹唯放弃了,再想想其他法子,上帝为我曹唯关上一扇门,那我便在墙上挖个洞。环境是死的,人是活的。曹唯心里不禁感慨自己为何这般聪明豁达,明明时候没有多喝六个核桃。
其实曹唯不知道的是,整个南京城里房子最大的便是魏国公府,魏国公府里的家丁都是从军伍里筛选下来的精锐之士,恐怕曹唯还没有近到徐老公爷的身,便被家中守卫一刀结果了。
…………
清晨,秦淮河上还泛着雾气,不时有冷风从衣领口子里灌入,带走了身上好不容易才积攒下来的热气。街上最早出现的便是在街边摆摊卖早点的商贩……以及昨晚上没有揽到客人的烟花女子。
看着站在青楼门口不停吆喝的姑娘们,曹唯突然有些心疼,干哪一行都不容易,谁躺在床上挣钱非常简单了?一大清早的便要裸露着半个胸脯推销自己,脸上要露出微笑,声音还要保持甜美,略微带点骚气……这不仅需要高超的演技,还要超乎常人的体力以及忍耐力。
青楼?
曹唯忍不住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老子便是百花楼里的老板,来南京城也有些时候了,却一直没有去过百花楼,想必账上也有一些银子了吧。
…………
搬迁到南京的百花楼还是那般大气典雅,楼上牌匾是找书法大家用秦朝篆书写而成,上面还渡了一层金粉,使得百花楼看起来华贵而不俗气。
南京城里有很多家商铺上都渡有金粉,倘若把这些招牌上的金粉刮下来岂不是又能发一笔财……看着百花楼门上挂着的金色牌匾,曹唯眼中异彩连连,嘴角那抹笑容也渐渐变了味道,有点……邪恶,站在左右的校尉看地莫名其妙。
百花楼门口,曹唯转身止步朝两名校尉道:“本官有大事要办,事关钱途,你等在此等候。”
“是。”
两名校尉对视一眼,脸上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大人果然还是年轻气盛,大清早便把持不住,也不知道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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