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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春-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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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沿着小河拐了多少个弯了,再回头,那三眼土窑洞早就不在视野范围内,骊歌心中一喜,沿河选了一条不太陡峭的土坡,手脚并用,就开始向上攀爬!
正是北方黄土高原的深秋季节,太阳已经升起了老高,还有些温暖,骊歌的脑海里牢牢记住那开山男人为她进山采药的话,青蒿草籽灰粘到皮肤之上,就会起一层青泡,她是个女子,居然长着一双女子少见的剑眉,遇到了追杀她的两拨人马,一个个都别有所图,如今只有乔装改扮才能逃脱!
只是,要逃脱到哪里,她到底是骊家什么人,在这个极度贫困的黄土高原上,她根本无暇思虑那些,活着,走出这片黄土地,活下去,成为她最大的渴望。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仔细思索过她要如何装扮,她即使是乔装成少年郎,剑眉杏眼倒是看上去雌雄难辨,但是时间久了,总会露出马脚,索性装扮的再丑一些,她看到开山丑妇时候心中吃惊,丑妇脸上的青泡连成了一片巴掌大的面积,看上去极为恐怖,令人不愿意继续注目。
听那开山男人说了,熬青蒿水加些盐水冷敷就能恢复如初,当时的骊歌就心中一动,穿半旧灰土麻衫,高高束起男人发饰,脸颊上加上一片不大不小的青泡,就算是少年杀神在此,也应该辨认不出她的本来面目了。
于是,走出了那开山丑妇所居住的地方大约十几里后,骊歌沿着小河道寻了一条山路,向上攀爬,青蒿草她认识,那开山丑妇这三日天天为她熬制药汁,她特意打听过,青蒿草是黄土高原的山野沟渠中常见的一种野草,有去淤消肿的作用,大约有一人高,深秋季节已经发黄发枯,枯草上成熟后的草籽更为好采。
哎,可惜她只是跟着导师研究一种先天性心脏病可以利用中药快速救治的方法,实际上对中药并不太熟悉。不过,抢救先天性心脏病的中草药叫什么来着?
不知不觉中,骊歌边沿着小径向上攀爬,边在心里念叨着她曾经研究的课题。
咦?这不是紫花毛地黄吗?正是她的研究课题!紫色的吊钟花在秋风中摇曳盛开,长在一丛荒草中格外引人注目。
不知不觉中,骊歌的手伸过去,充满了怜惜,她将紫花毛地黄拔了下来,已经再也回不去了,那种先天性心脏病的救助中药中就有紫花毛地黄,暂且算作安慰吧。随后拔了几株盛开着紫花的毛地黄,心中莫名生出了一层无奈,失落了一小会儿,她咬着牙望着前面的黄土坡,继续上路寻找青蒿草。
如果,如果说曾经研究的课题跟眼前的生存比起来,那些都变成了渺茫,如今摆在她面前的是如何活下去,短靴里还有八十五枚太和五铢钱,不知道能不能支撑着她到距离着黄土高原最近的临潼城,到了那里,应该能想办法养活自己了吧。
两个小时后,骊歌已经采摘了一大把青蒿草籽,又费力地拖着一把一人高的枯黄青蒿草来到了河边,特意寻了一块稍微光滑的石头,和一块拳头大的小石,石头刚握到手中,便硌得她白嫩的小手生疼,她犹豫了一会,还是咬着牙举起了石头,开始一点一点地砸研起青蒿草籽来。
片刻之后,草籽灰被骊歌小心翼翼磨成的小树枝片挑了起来,轻轻地涂抹在手背上,手背渐渐地开始发麻,随即,一个又一个的青泡连成了一片,初起的时候有点乍疼,一刻钟之后,疼痛消失,骊歌的杏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爆发出青泡的手背,这才又从从怀里拿出一块极为潮湿的麻黄色的布片,使劲拧了一下,还能闻到青蒿水的味道,这是她告辞开山丑妇前,特意剪了一大块她换下来的麻黄色长衫,浸泡着偷偷加了盐水的青蒿水,一路上小心保存的。
潮湿的麻黄色布片清凉无比,盖在起了青泡的手背之上,麻嗖嗖的微痛,骊歌的眼神变得坚定,拧着剑眉,心中念叨着为了活下去,什么苦都得吃,什么气都得忍,她一个容貌清丽的女子,如果不乔装改扮行走,势必会被这个她还不了解的世界扼杀,到那个时候,人生地不熟,孤独无助,死去连收尸的都没有。
默默地鼓励着自己,一刻钟之后,她揭去了麻黄布片,眼睛一亮,手背上的青泡消退而去,只留下一些淡淡的痕迹,想必过几天也会完好无损!
果然,青蒿水加盐水冷敷能医治青泡!
那她还犹豫什么?
小心地用那根磨平的小树枝挑起了草籽灰,对照着小河水,骊歌细细地涂抹起来。
清澈的小河水哗啦啦地向前奔流,半个小时后,水面上出现了一个翩翩少年郎的面孔,剑眉杏目,额头光滑,一双梨涡若隐若现,水中的少年郎微微侧脸,右边的半边脸颊上,靠近耳廓的地方,有一片看上去极丑的青泡,从右鬓角向下,弯弯的,密密麻麻的青泡掩盖了少年郎的青涩,少年郎莞尔一笑,一只梨涡正好嵌入了还有些麻痛的青泡,她斜着嘴角,抽动几下,随后,再凝望一眼河水中倒影着的翩翩丑少年,小心收起还没有研磨的青蒿草籽,顺着河边的小径,向着那开山丑妇曾经指的向北的官道,一路向前走去。
………………………………
第8章 漫漫黄土路
黄土高原就像一条遍布沟壑和湍湍急流的巨大毯子,毯底是黄色的厚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年风吹水冲,沟渠众多,站在黄土梁上四面环望,山水悲秋,遍地苍茫。
按照开山丑妇的指引,骊歌一步一步沿着小径向北的方向行走,从太阳升起到日落西山,漫漫黄土高原渺无人烟,她累坏了,为了寻找青蒿草籽又乔装打扮,浪费了不少时间,当她终于从一条人踏出的小径拐上一条能行走马车的土道后,双腿越发沉重起来,望着脚上的短靴,心中居然生出了一层感慨,她从来没有走出如此长的山路,脚趾和短靴相接的地方有点疼痛,如果料定的没错,应该是磨出了血泡。
好在她在太阳落山前,拐上了这条能行车马的黄土道,说是能行车马,其实也是沿山开辟的一条土路,一条清澈的小河水哗哗流淌,骊歌正是听了那开山老妇的话,沿着小河走必能找到官道。
黄土路坑坑洼洼的,走了半个小时也没有见一个行人和车马,可见这里还是非常偏僻的,渐渐地,河滩越来越宽阔了,河中还有不少的野菊花竞相盛开,有紫色的,也有黄色的,倒也好看,小河水被分成了两条支流,骊歌沿着其中的一条黄土道向前,终于,她看到了河滩中高出小河的地方,栽种着一片茂密的杨树。
杨树滩过去就是岭西村,可以落脚!
开山老妇最远到过岭西村,走之前曾经详细地告诉过她最近的落脚路线。
树叶枯黄,秋风飘过,枯黄的大叶子飞落到水面上,顺水而流,河底稍微大块的砂石根部,汇聚了不少浸泡得发黑的杨树叶,晚风也微微发凉,秋快要过去了,寒冷的冬季马上就要来临了。
骊歌爬上一旁的黄土梁,向前张望,远远地,依稀能望到前面有一个山村,依山傍水,高低错落着三十多眼窑洞,她静心凝神,侧耳倾听,她听到了村落中有孩童们追逐奔跑的声音,还有老妇人站在窑洞门口大声喊着吃晚饭的声音,整整走了一天,她真的是太累了,应该是走到了开山农妇说的岭西村,她今晚就有了借宿的地方了。
有人住的村落就有吃食,骊歌跳下了黄土梁,顺着黄土路加快了速度,向着前面的村落大步走去。
脚上磨出水泡的地方好像也不太疼痛了,路上还感到隐隐作疼的左手臂也没有感觉了,她倾听着村落里杂乱的声音,一步一步走入进了这个黄土高原上依山傍水而建的小山村。
骊歌的出现,引起了端着黑瓷大碗,三三两两坐在窑洞前吃放的山民们注意,从那脸盘大的黑瓷大碗中飘来阵阵的栗米捞饭的香味,她饿了,走了整整一天,肚子里叽叽咕咕叫起来,经过几个端饭吃饭的山民后,她清清楚楚地听到其中一个山民的惋惜声:
“可以了一个好郎君,脸上居然长了青胎记。”
“那郎君看样子像是认字的贵人,背囊里像是有一本书。”
听了山民们的闲聊,骊歌放下心来,这里的山民还是非常淳朴老实的,她虽然穿着半旧的灰麻长衫,但是比起那些山民到了深秋还穿着破洞百出粗麻衣来,好了不止一倍,特别是她路过那几个端碗闲聊的山民时,看到有两个山民羡慕地盯着她的皮短靴,那几个山民的脚上,依旧穿着蒿草编的草鞋。羡慕归羡慕,眼神中并没有一丝丝贪婪。
看来,在这个岭西村借宿应该是安全的。
“阿婆,我为你做好了栗米捞饭,这就该回去给大郎准备饭食了。”骊歌听到前面的一眼窑洞中有声音传来,听上去像是一个成年少妇。
光秃秃的土坡中心挖了两眼窑洞,门洞很小,并没有上门窗,用一排荆条编成的窗帘挡着风,正是黄昏时分,窑洞里黑漆漆的,一个穿着麻布衣的少妇出来,向左一拐,沿着小土坡蜿蜒而去。
“吱呀……”荆条帘推开了,扶着土墙走出来一个满面皱纹,面孔极黑的老妇人,端着粗瓷大碗进入了相邻的窑洞,骊歌细细倾听了一番,两眼窑洞中仅有老妇一人,应该有她的容身之地。
“阿婆,我路经此处,想用些铜钱换些饭食和借宿一晚。”骊歌两手前恭,紧走几步,向着出来端着簸箩的老妇问道。
“好好,是一个相貌堂堂的小郎君啊,正好跟我孤老婆子作伴。”老妇人非常热情,将骊歌安置在另一眼窑洞中,还端来了一碗栗米饭和两块咸菜疙瘩。
夜晚的时候,骊歌坐在土炕上,脱下短皮靴,借着外面的月光,跟阿婆拿了一根针挑破了脚上磨出来的血泡,举头望着夜幕中的明月,发了一会呆,然后,和衣躺倒了土炕上,一觉睡到了天亮。
一大早,骊歌拿出两枚太和五铢给阿婆留下,阿婆摇摇头推辞着,说阿郎孤身在外,只是吃了半碗栗米饭岂有收铜钱的道理,骊歌无奈之下,只得将两枚五铢钱偷偷放到土炕的苇席之下,揣着阿婆送给她的两块栗米面饼继续上路。
远远地,骊歌听到了一声惊呼,原来是昨晚帮阿婆准备栗米饭的那个少妇发现了两枚五铢钱,告诉了那阿婆。
只听到那阿婆声音中带着惊讶:“那小郎君衣衫虽旧,却干净整洁,睡前泡脚,将水倒在窑洞旁的枯草丛里,极守规矩,看样子颇有旧晋遗风,只是可惜了那张脸。”
“小郎君脸怎么了?”
“脸有青胎,最恐遇到猎奴贵人。”
猎奴贵人?已经远隔一里多路了,骊歌还能听到那两人的议论声,至于两人所说的猎奴贵人,她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骊歌已经知道了,这片地方全部属于黄土高原,都属于拓跋魏管辖,只是山高皇帝远,这里的山民们开山种田,忙于生计,根本不管外面是一个什么世界,一些消息也是很长时间才能传播到此,至于拓跋魏的皇帝是谁,都城在哪里,几乎没有人知道。
接下来,骊歌沿着黄土路一路向北行走,每隔三十里左右,就到村庄里借宿,就这样向北走了八天,沿途经过的村落渐渐大了许多,而且,官道上出现了骡车和驴车。
依旧是黄土高原,却出现了比较平坦的大道,经过打听,知道距离临潼城还有两三天的路程了,骊歌摸摸怀中的三十枚五铢钱,短靴里还分别藏着十五枚,一共六十五枚,不知道去了临潼城,还能不能找到生存下去的差事,这些铜板,怎么也得撑到她能挣些活命钱的日子。
此刻的骊歌,经过了深秋季节的日晒风吹,皮肤已经变得又黑又粗,右边的脸颊上,青泡的颜色也深了许多,剑眉杏眼,只要眼帘低垂,根本看不出原来的女子模样,而且她还刻意压低了声音说话,简直是雌雄难辨,一路上还刻意模仿村落里的少年郎君,褪去了青涩,唯有剑眉挑起,黑眸圆睁,两个梨涡乍现的时候,显出一分英武和读书少年的博雅。一路之上,休息的片刻,她总会拿出那麻衣大汉留下的书来翻阅一遍,渐渐地了解着这这个朝代的日常穿着和汉家礼仪。
………………………………
第9章 猎奴贵人
又是崭新的一天。借宿农家,得知距离临潼城还有两日的路程,骊歌心中极为欢欣,这黄土高原处处是穷山僻壤,除了民风淳朴之外,几乎没有什么让骊歌感到暖心的东西,一路走了八天,连大户人家都没有,遇到的几乎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山民,连读书认字的人家都没有。
假如她留在这里,凭着她的小手臂,小个子,恐怕连一个月都难以存活下去。
像她这样的身板,还是适合在稍微大的城镇中寻找活路。
一大早,骊歌便告别农家,拐上了前往临潼城的官道。
深秋季节的风已经带着阵阵凉意,足以透骨,如今的骊歌,皮肤黑粗,唯有身后背负的灰麻布包袱还能显出一本书的样子,穿着少年郎常见的半旧灰麻长衫,像一个农家出来讨生活的少年。
步行了八天,也不是没有收获的,至少体力比被追杀搜查逃命的时候强悍多了,走走停停,爬山涉岭,趟河过桥,走的越来越顺畅。
唯一让骊歌有点不习惯的是这黄土高原之上刮风的时候,漫天黄沙卷着黄土,借宿的时候洗的干干净净,不到一个时辰,满面尘土,当然了,不起风的时候,秋高气爽,还是非常适合赶路的。
天气不错。
骊歌望着渐渐西沉的太阳,从早上到现在,只是遇到一片树林做了短暂的停留,她已经走了差不多三十多里,官道两旁栽着两排斑驳的老杨树,树叶落满了一地,走上去“咔嚓咔嚓”轻响,她步伐有点无力,的确有点累了,得找个附近的村落借宿一夜,明日再上路。
黄土官道是依着小河的流向沿河形成的,两旁的高山遮挡了西沉的太阳,极目瞭望,附近根本看不到炊烟升起,侧耳倾听,骊歌心里一慌,至少一千米之内没有村落中常听到的鸡鸣犬吠声,也没有孩子们的打闹声。
太糟糕了,昨日就听借宿的山民说距离四十里才有另一个大村落,她一天行走的速度并不慢,但是一路上一直吃些栗米饭咸菜,体力再好也抵不住腹中空空,难不成今天晚上要露宿山林吗?
想到这里,骊歌心中倒也一定,既然确定了夜幕降临之前已经走不到下一个借宿地点,还不如早点寻找一处山林,吃点栗米饼充饥,早点休息,明日早点上路。
小河水哗啦啦流着,不知疲倦,永不停息,骊歌望着水中的倒影,左脸颊上的青泡变成了一层弯弯的青涩胎记,这几天她特意做了验证,利用青蒿水加了盐水冷敷,的确能将疤痕除去,再用青蒿草籽灰涂抹,便会出现青泡,这样的粗糙皮肤,加上青色胎记,以少年模样行走,但愿能避开不必要的麻烦。
夜色已经有点昏黑了,距离官道的小河边有一处杨树林,骊歌吃了一块干涩的栗米饼,背靠着树干,杏眼环顾周围的大树,自言自语道:“要是有只鸡腿吃就好了。”
渐渐地,她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站住,小贼皮,还敢偷跑!”
“踏踏踏……”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忽然跑到了树林里,昏暗的月色中,一个身影好像看到了背靠着树干被惊醒的骊歌,左手直接捂住了骊歌即将惊呼出声的嘴巴,迅速蹲下来,眼睛黑亮黑亮的,另一个手指竖到唇边,做出了禁言的手势,向着官道上追来的几个大汉望去。
居然有驴车!
而且,有腰间挂着长剑的三个大汉大声叫到:“那小贼皮藏到林子里了,郭六,郭七,你们两边包抄,贵人急需要十二三岁的小奴,这穷乡僻壤的,买到一个可不能放过!”
“陈头儿放心,吃贵人饭食,为贵人办事,贵人最喜猎小奴,岂容小贼皮逃掉?”
贵人最喜猎小奴!而且是十二三岁的小奴!
猎小奴?
猎奴贵人!
骊歌大惊,头左右摇晃着,企图摆脱被捂着的嘴巴,她快透不过气来了!
借着清冷的月光,她看到捂着她嘴巴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年满脸惊恐,黑眼圆睁,一股骚臭味从少年的手掌散发出来,极为难闻,两人黑眸匆忙间对上,那少年渐渐松开了手臂。
骊歌回头向着越来越近的陈姓大汉看去,这一看,不由得心中只呼倒霉。
她清清楚楚听到那叫郭六郭七的已经快步向两边包抄,封锁了两旁山林,至于对面是高松的黄土崖,谁都知道除了肋生双翼,不可能逃脱!
“小贼皮,出来!老子让你喝尿是看得起你,等你落到贵人手里,连痰屎都得吞下去,稍有不从,活活打死!”
老子让你喝尿是看得起你?
那少年刚才捂着她的嘴巴飘来一股骚臭味,难道是……
等你落到贵人手里,连痰屎都得吞下去,稍有不从,活活打死?
这猎奴贵人居然有如此嗜好?
骊歌心中大惊,这陌生少年逃跑,偏生逃到了她露宿的小树林,她若是大汉也好,翩翩她是一个十二三岁的乔装少年!
月色朦胧,光线阴暗,特别是夜间的树林里,她右脸上的青色胎记根本看不出来!
危险!
骊歌慢慢地爬起来,脚步轻轻挪动,企图离开那逃跑的少年,远离他,说不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爬,爬什么爬?”刚才那粗声粗气的陈头居高临下,已经站到了大树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两个轻轻爬行着移动的少年!
骊歌心中恼怒,她爬着离开那逃跑少年,那少年居然紧跟着她也爬行!
瓮中捉鳖!
她清晰地听到,那叫郭六郭七的大汉也包抄上来,将两人围在其中哈哈大笑!
“陈头儿,没想到此处还有意外之喜,抓回小贼皮,还能再为贵人抓一小奴。”郭六跑的气喘吁吁,头发都被吹得蓬乱,大声恭维着陈头儿。
“这少年瘦弱孤身,半旧长衫,包袱中有一书本,看样子像是农家出来谋生小郎,也要带回去给贵人吗?”
“贵人最喜识字小奴,且带回去,若得了贵人欢喜,我们也多得些赏金饮酒。”
居然在顷刻之间,就决定了她的命运!
一柄长剑按住了身后的少年,另一柄长剑也阴森森在骊歌的咽喉颤动发亮!
不!她不想当什么小奴!
这三人强壮孔武,身上带着一层暴虐之气,剑气森寒,能闻到血腥的气味,他们一定杀过人!
而且,从他们的言行中可以听出来,他们是为某贵人寻找小奴的,抓一个是一个,能领取不少赏金!
………………………………
第10章 弄巧成拙!
此刻的骊歌脸色苍白,她大着胆子抬起头,昏暗的月色之下,脸上几乎看不出其他颜色,她费心装扮的青色胎记也失去了效用。
她大着胆子看向中间那长满络腮胡子的陈头,在一柄剑的威逼下,慢慢地爬起来站定,双腿哆嗦着,极力镇定地说道:
“三位郎君,小郎出生高原深处的山民人家,这一次正是求学归家,家中尚有老母期盼,小郎这里还有三十枚钱币,请三位郎君买酒饮用。”
她是有家有自由的山民,她这是拿钱买路!
骊歌颤抖着揭开灰麻布包袱,露出了里面放置着三十枚太和五铢的小包袱,双手捧到络腮胡子陈头面前道:
“小儿在外求学,所剩无多,请三位郎君放过小郎。”
这个时候的骊歌,一路之上遇到的都是些淳朴老实的高原山民,已经先入为主,觉得眼前这三个大汉看在三十枚铜钱的面上能放过她,她刻意在说话之中带着读书人的礼仪,却也显得不卑不亢。
“另外,小郎脸有残疾,恐不能侍奉贵人。”骊歌说完,刻意将右边的侧脸对着微弱的月光。
坏了!
明明那陈头儿盯着她捧上的钱币,神情有点放松的样子,居然盯着她右边脸颊一会后,放声大笑起来:“贵人最喜肤有残缺小奴!”说完,手中长剑一动,指向骊歌的脸颊,声音提高道:
“郭六郭七,这小郎君双腿颤抖,身形不稳,却言词镇定,而且脸有残缺,贵人折腾起来更为有趣!必然能得双倍赏金!”
说完,盯着全身颤抖,极力稳定身形的骊歌看了一眼,说道:“小郎识相,今天大爷收你铜钱,保证你进贵人府前无需伺候他人,郭六,这小郎交给你看管了。”
她居然弄巧成拙了,如果不解释脸上的残缺,还有可能逃离这猎奴大汉的手心,因为恐惧而生出的冷汗瞬间湿透了她的衣襟!
骊歌双腿发软,身形摇晃,恍惚之间怀中被塞入她的麻布包袱,踉踉跄跄被叫郭六的大汉揪着手臂,推搡着,上了一辆四面封闭的驴车,随后,车门紧锁,驴车吱呀呀在官道上奔跑起来。
随后,灌入她耳中的,是刚才那叫陈头的大汉骂骂咧咧的声音,那逃跑别抓回的少年呜咽声,挨打的声音,甚至那三个大汉赶着驴车,追上了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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