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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捕大荒-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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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坊内,一片忙碌景象。

    两人在周围工人们满含敬畏意味的点头鞠躬中,走进库房,一进门,俱是被那种飘扬的灰黄粉末给呛了一下,赶忙抬手捂鼻。

    库房内,热到令人心烦气躁,这里的工人们**着上身,汗流满面,浑身都糊满了厚厚的麻黄灰,像是一层硬壳,几乎都看不出面貌来。

    他们正在将打碎的麻黄草,碾碎成粉末。

    石碾子磨动的噪声隆隆作响,像是浪潮一般。

    为了保证麻黄粉的清洁,这里不能用吃喝拉撒睡基本不挪地的牲畜来拉石碾子。

    工作中,一名工人忽然脚步一虚,摇摇欲坠,他怒吼一声,头一歪,没死,却偏着头往自己身上重重舔了一下,猪拱食一般拱了一大最粉末块舔进嘴里,伴着口水吞了下去,旋即又两眼放光,开始用力推动碾子。

    随着两人逐步走近,发现有很多工人都这么做,以刺激自己的体力。

    他们甚至连捂在鼻子上的破布都没有一块。

    两人往更深处迈进。

    推开一道门,来到一个黑魆魆的格板道。
………………………………

第二十五章 老狼的恶趣味

    见到有人推门,两名守在门口的张惶后退,当他们看清楚来人的模样,顿时紧张到了极点,一人裤裆霎时潮湿一片,而另一人那涣散的眼神一阵泛白,直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白衣年轻人蹲下去,查看了一番,发现他们口里鼻腔中,满是麻黄粉。

    两人走进格板道深处,一个小房间。

    一个浑身慵懒、靠在太师椅上的清瘦男子猛地站起来,身形却一阵恍惚,仿佛晕头转向一般,几乎站立不住。

    在太师椅前的木桌上,摆满了各种麻黄药粉,有的是碾磨得极细的粉末,有的是颗粒,有的则是药丸。

    “真是辛苦你了,苟有德,让你亲自尝药。”白衣年轻人说道。

    那清瘦的中年男子尴尬一笑,跪下地去,低着头说道:“不知刘爷和公子驾到,真是有失远迎。”

    刘满刀掂量了一下肩上的钱袋,冷眼看着地上跪倒的清瘦男子,说道:“你似乎忘记了,当初将药坊交与你打理的时候,我曾说过的一些话。”

    那苟有德将头颅深深垂下,说道:“小的没忘,实在对不起刘爷,只不过药坊工作强度大,赶工时间紧,手下的工人们乃至于小的,身体都有些吃不消,所以只能强行刺激……呵呵……”

    “你这么干,会搞垮我的药坊,你知道吗?”

    那苟有德战战兢兢说道:“小的知……知道……但小的……实在是没办法了,刘爷,药坊的工作强度真的很大,而且……而且何公子这边……催得确实有些紧……”

    刘满刀咧嘴一笑,说道:“所以你这是在怪我咯?”

    “不不不,小的不敢,小的不敢,小的就是有一万个胆子,也绝不敢埋怨什么!”苟有德磕头连连。

    “不敢?哼哼……”刘满刀没有去看他,只是看向房间内一侧。

    那里,无数个方形木箱整整齐齐码摆着。

    “这批货,什么时候开始卖?”

    那苟有德抬起头来,说道:“额……最迟,七天以后,因为还有三百斤没有……”

    刘满刀摆手,说道:“我给你三天!”

    那苟有德摊手,无奈道:“刘爷,这……这这……小的……”

    刘满刀怒道:“三天,就三天,不仅这一批货是三天,以后的货卖周期,都是三天,你能做得到就做,做不到就滚,尽管你苟有德与苟有武两兄弟,都是跟赤脚道士学过方术的人,由你们来提炼麻黄草是最好不过,但我刘满刀手头,不缺人!”

    “三天……这这时间实在是……太紧了,刘爷,小的……”

    刘满刀道:“所以你是让我再重复一遍自己的话吗?”

    “不敢,不敢不敢,小的不敢!”

    “小的……小的争取一定做到!”苟有德忙不迭点头磕头,仿佛要卑微到尘埃里去,深深将自己的眼睛,埋在令人看不见的地方。

    “哼!”刘满刀拂袖而走。

    白衣男子迈步跟上。

    许久之后,苟有德才将头从地面上抬起来,眼神阴翳到了极点。

    一名浑身汗渍、皮肤上满是麻黄粉末的长工打扮模样的壮汉,走进门来,凑到苟有德的耳边,问道:“哥,刘满刀说什么了?”

    苟有德冷笑一声,说道:“让咱们务必在三天内,做够三百斤粉,然后开始卖到全国!”

    那壮汉道:“真是欺人太甚!”

    两人沉默半晌。

    浑身麻黄味道、满脸汗渍的壮汉忽然开口,有些迟疑地说道:“他……会不会已经发现……”

    苟有德摆了摆手,制止他说下去,才道:“刘满刀的狠辣手段,神鬼莫测,无论发没发现,我们这次都需要尽快离开。”

    壮汉道:“那么我应该怎么做?”

    苟有德沉吟了一番,说道:“既然已经决意不干,那么就做大一点,不仅要转移小金库,而且……这最后一批货,咱们也要给他吞了。”

    “小金库的事情,我来做。”

    “你吩咐下去,让兄弟们今晚开始加班加点地干,把今次采购的原材料全部制成成品,包括那些没晾干的‘青货’,做完之后,立刻开始销,记住,一定要从城区最偏远的地方开始卖,让他刘满刀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能卖到哪里是哪里,最重要的一定是要拿到银子。”

    “既然要干,就干大一点,反正,总免不了与他刘满刀刀枪相见!”

    “实在卖不掉的,就弄到‘困兽台’去,一定要把这批货全吞了!”

    “然后我两兄弟,立马逃离这北大荒!”

    那壮汉眼露凶光,重重一捶那摆满了麻黄粉末的木桌,点头道:“我这就去办!”

    ……

    作坊外,两道乍看之下,毫不和谐,但看久了就会发现挺有意味的身影,不紧不慢地在巷道中走着。

    一身铜钱纹饰紫金绸杉的刘满刀,眼睛闪烁着城缘漠头夕阳的光,轻轻说道:“我没有当场杀他,你知道为什么!”

    身后一步之遥的年轻人点头,说道:“我一定会找出这么些年,这家伙吃下去的钱,然后砍下他的头!”

    刘满刀笑道:“给的三天时间足够了么?”

    年轻人道:“绰绰有余。”

    刘满刀点头,说道:“很好,你很好,敢拿属于我刘满刀的钱,我要将他一片一片割下来喂狗!”

    年轻人点头称是。

    看着天边渐渐垂落的金阳,刘满刀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歪着头说道:“想一想,今天是不是就这么完了?还有什么事情没做吗?我有哪里做得不好吗?有地方做得不够吗?”

    年轻人没有说话。

    他放轻了自己的脚步声,静静地跟着眼前的老人。

    仿似一个幽灵。

    许久之后,刘满刀才开口,说道:“那什么布里托斯,似乎可以利用一下啊。”

    年轻人心中闪过那名新来的捕头的身影,以及那个莫阿族小蛮子满眼怨毒的神色,问道:“怎么做?”

    “现在,这小蛮子,应该从衙门里出来了吧?”刘满刀问。

    年轻人道:“差不多了!”

    “你把他叫到我家里去,我要跟他谈一谈!”

    刘满刀语气里,流露出某种恶趣味的意味。

    两个时辰之后,仍旧是满口血污、断臂仍然软耷耷下垂着的布里托斯就站在了刘满刀的面前,瑟瑟发着抖,像是一只被老狼注视着的小白兔。
………………………………

第二十六章 一个不好笑的笑话

    红墙青瓦,亭台楼阁,清水淙淙。

    宽阔而迂回的院落中,甚至有着巨大的清水池子,那闪烁着白银一般亮光的水池,似乎掬一捧水,就抓住了富贵。

    但布里托斯却是知道,在北大荒这种蛮荒之地内,那显得异常奢侈的莫大水池,只是那个人用来游水嬉戏的地方。

    他跪在打磨得光滑到了极点的大理石地面上,眼角余光不停地扫视着周遭的一切,那些金黄的檀木家具,那些琉璃窗以及开始散发莹莹光辉的明珠……

    这里比宫殿还要奢华明亮。

    这里就是北大荒豪强刘满刀的家。

    布里托斯现在紧张到了极点,一动也不敢动。

    那个男人在吃饭,动作慢条斯理。

    布里托斯刚刚进来的时候,发现那人面前的餐桌上,摆放的食物果蔬,样式多到难以想象。

    他现在,腹中搅动不已,十分饥饿。

    但他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谁都知道,这协律郎刘满刀,手掌财富无数,刀定生杀予夺,喘口气,这北大荒都要颤三颤,跺跺脚,那就是地裂山崩。

    对于这样的人物,他小小一个异族地痞,能见到就已经很荣幸了。

    更不用说,自己今天还……

    想到这里,他的心脏霎时再次揪紧,浑身冷汗直冒,整个人身形摇晃,就要支撑不住摔倒在地。

    传言中,这刘满刀,与那些古汉军后裔,是有些什么关系的。

    但至于是什么关系,很少有人知道。

    而现在,自己惹到了那些令人作呕的家伙,刘满刀会不会因此……

    他更加害怕。

    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煎熬。

    因为他知道,眼前这男人,杀他就像踩死一只蚂蚁,尽管自己还有一些族群内的兄弟,但是跟眼前之人比起来,那点力量显得微渺到了极点,而此时,自己有很大可能会死。

    但他真的不想死。

    他还有漂亮的妻子,还有孩子,还有前途,还有雄起的野心……

    这一切,仿佛都在时间里消弭。

    过了不知道多久,那人终于缓缓开口,“知道我今日找你来,是为了什么吗?你这个……下贱的……你叫什么?”

    布里托斯没有抬头,战战兢兢说道:“回刘爷,小的……小的……布里托斯!”

    “很好,下贱的莫阿杂种,布里托斯。”

    “我……这这……刘爷,这只是一件小事啊……”布里托斯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

    但或许骨子里,还有一丝丝莫阿族先祖纵横草原、挥刀逐鹿的血,他鼓起勇气,表达自己的看法。

    今日之事,在他看来,只是一件小事而已。

    因为在这北大荒,什么时候没有这种打架殴打的事情呢?

    “唔……唔……”那个人在吃什么汁儿多肉甜的水果,声音清脆而响亮。

    布里托斯竖起耳朵,尽可能地集中自己的注意力。

    “确实……确实是一件小事……”刘满刀语音含糊,“但是呢,你却惹到了你不该招惹的人。”

    看来真的是那些迂腐的古军后裔!

    这回要糟。

    布里托斯嘴唇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说道:“对……对不起,刘爷,我并不知道那些人……与您的关系,我……”

    “你抬起头来!”

    布里托斯依言抬头,只感觉自己的脖子里面像是有绞索在勒紧一般。

    他顿时便看到了那个高座在餐桌主位上、面目威严的老人。

    老人周身,诺大的餐桌,空无一人。

    在他身后,站立着那个恐怖的白衣年轻人。

    这一幕画面,令布里托斯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兔子,在面对着恐怖的洪荒恶兽,被掌控、被驱使、被羞辱、被奴役……

    “你还算是一个以勇猛著称的莫阿族人吗?竟连与人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了吗?我真是替你的先辈们感到悲哀,为有你这样的后人……”

    布里托斯惶恐的眼神中,闪烁过一丝寒芒――这不是他心生怒火,而是高座上那人手中多了一柄匕首。

    那柄匕首,锋利雪亮到如同琉璃一般,像是捏在手中的一弯明月。

    “这是你们莫阿族的族长佩刀吧?”

    看见那柄刀,布里托斯莫名地生出了一丝勇气。

    “是的!”他回答。

    “所以你现在,算是你们莫阿族的族长?”

    “是的!”布里托斯咬了咬牙。

    白日里,他满口的牙,有的被那几个巴掌打断,有的松动起来,整个口腔里满是鲜血以及疼痛。

    但那些血与牙,都被他咽了下去。

    现在,随着他的再次咬牙,顿时血腥味便充斥了他的口鼻。

    “堂堂莫阿族,逐鹿草原,曾经几可问鼎天下,却想不到如今落魄到了这样的境地,一族之长,成了跪在别人面前,祈求饶恕的可怜虫,真是心痛!”

    布鲁托斯再次低下头来。

    只听得刘满刀继续说道:“莫阿族的骨气与血性呢?想曾经,一个名叫布里托斯…弗莱迪的古人,曾经在北莽蛮子手中,七进七出,杀得敌人丢盔弃甲,救了大汉世宗皇帝的性命,做到了护国将军的位置,整个莫阿族辉煌到了极点,但是现在,他的后人……他的这位后人,同样顶着‘布里托斯’的姓氏,却连自己的族长佩刀都保不住,如果今日,你违背我的话,手中一直捏着你莫阿族的尊严,而不把这柄象征着荣耀与传续的宝刀丢掉,或许我还会高看你两眼,但是现在……呵呵,你就是一个耻辱……”

    刘满刀摇头顿首,说道:“我真是心痛到了极点。”

    “世事变迁,如今的莫阿族人与汉军后裔,竟狗咬狗一般丢人现眼。”

    “还记得那个笑话吗?咱北大荒的人都说啊,‘老子出门买包五石散,都能遇见十个以上操过的莫阿族女人。’”

    刘满刀自顾自笑着。

    餐桌下首,布里托斯捏紧了自己的双拳,眼睛里猩红一片。

    他刘满刀,不是再侮辱他布里托斯一个人,而是整个莫阿族,一个文明。

    犹记得,小时候,父亲每每谆谆教诲,一举一动,甚至精确到了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在将他当成莫阿族长来培养,可是自己长大后,那些无处不在的残酷现实,却使得自己没有能成长为父亲希望的模样,没能带着整个莫阿族,成长为很多族人希望的模样。

    当一个族群的族长,都要去作坊里作功,以维持生计,这样的族群,还能指望他们再次雄霸天下?

    几千号莫阿族人,如今每人都在奔波着,放弃了马与刀,还有大片的草原,出卖着尊严,以换几块堪堪能糊口的铜子儿。

    或许再过不久,就没有人记得莫阿族了。

    悲从心来,布里托斯泪流满面。

    刘满刀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欺负那些脱不下古老甲胄的汉军后裔,是有自己的怨念的,这种怨念的存在,可以理解,因为你们族群曾经依附于他们,你们曾经如同亲兄弟一般互相尊敬与爱戴。”

    “所以即便我与某位他们的族人有旧,我也不会因此而迁就于你,所以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想拿回你的族长佩刀吗?你想拿回属于你自己的尊严吗?你想拿回你的莫阿族荣耀吗?”

    布里托斯抬起头来,重重地点了点头。

    但他的胸腔内,仍旧是充斥着难以想象的怨毒和悲哀――自己个人于族群的尊严,竟都在那人手中,只有祈求他,才能获得,这算是拿回了尊严吗?

    拿,尊严是可以拿的吗?

    尊严,不应该是杀、夺出来的吗?

    “很好,但是你犯了我刘满刀,我自然不可能这么容易让你拿回这一切!”

    啪嗒一声。

    那柄象征着威严与传承的、锋利的刀,被那人随手丢弃在布里托斯面前,上面的纹饰光洁如新。

    布里托斯仿佛看到了一个被人强暴了的女人。

    一个属于自己的、被人强暴了的女人。

    而施暴者,就在眼前。

    “留下一只手,拿着你的刀,滚!”

    “如果你连这点勇气都没有,那么就去死吧!”

    那人冷冷地说道。

    布里托斯没有半点犹豫,一把抓起地上的刀,猛然抽出,怒喝道:“我有!”

    他真的受够了。

    唰的一声。

    那只白天就已经被那个捕快敲断的断手落地。

    鲜血爆冲而起。

    布里托斯感觉到了丝丝强烈的快意,自整齐截断的左手手掌处传来,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独自在大漠中行走了很久很久的人,脱水到了极点,饥饿到了极点,疲倦到了极点,这个时候,忽然有人浇了一桶冰水在他的身上。

    布里托斯艰难站起,捏着刀,转身迈步而走。

    “是个男人,就应该做点男人做的事情!”刘满刀看着他的背影,说道。

    许久之后,看着地面上,一条狭窄花道一般,淋漓的血路,刘满刀转过身,看向身边一语不发的年轻人,问道:“怎么样?”

    年轻人点头,说道:“很好啊。”

    “去你的吧,狗…娘养的!”刘满刀笑骂了一句,叹息道:“唉,无论如何,就是学不会那些隐士高人或者官员,讲话高深莫测云里雾里,却又让人觉得饱含深意……这布里托斯,会理解我的话吧?”

    年轻人歪着头迟疑了一下,说道:“按照他的脑子,看起来……应该不会!”

    刘满刀懊恼地抹了抹脸,问道:“这家伙,有老婆吗?”

    “有!”

    “那么……有上过他老婆的人吗?”

    年轻人冷冷地笑了一声,说道:“这北大荒,便是连母猪母牛母骡子母马,都天天有人在上,更何况是一个女人!”

    刘满刀手一挥,说道:“那么再加一把火,委婉地告诉这布里托斯,某某某上过你的老婆!”

    “至于这某某某是某某某,你自己去斟酌。”
………………………………

第二十七章 鼻涕、蝎子与青蛙

    姬正腾一个人,走在大街上。

    月,已经升得很高很高了,凉如冰,寒气阵阵中,天际,入眼处,大漠黄沙一片朦胧,像是飘着一层轻纱。

    头顶的月亮,大得可怕。

    他的身影,在长街上,黑魆魆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周遭,连虫鸣声也没有半句。

    这样的时节,早应该可以听见青蛙与蚱蜢在春田里、在芭蕉叶上,响亮的嘶嚎了。

    但是这里没有。

    他的脑海中,闪过一间房,一些田,一些种满了芋头的湿地,以及一些模糊的人影……

    一些陌生的称呼,隐隐从心底里传来。

    父亲、母亲、弟弟、家……

    很遥远很模糊的一些画面,忽然就闪现。

    这些画面,他以为自己根本都早已经忘记了。

    原来没有。

    也永远不可能。

    不就是为了这些模糊的记忆而活着的吗?

    他捏了捏拳头。

    白日里,与曹骑龙的对话,早已经没法继续,在那些古兵后裔走了以后,曹骑龙就跟着那些人回衙门了,而他自己,则是继续一个人闲逛,领略一番北大荒的风情。

    不知不觉,就逛到了深夜。

    茫然间,抬头四顾,竟发现一个认识的人、一个熟悉的地方,也没有。

    他忽然醒悟过来,自己不是在少年时候的江南田园,而是在北大荒。

    逆乱的北大荒。

    而他自己,也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有父有母有家的少年郎,而是一个盗贼、一枚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青芽、一个冒名顶替者、一个杀人如麻的囚徒、一个失去了一切的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还能去哪里呢?

    他转身往来时的路走去。

    隐约间,远处有灯火通明的青楼内,某个女子的歌声传来。

    唱的什么,他没有听清楚,只是听到了什么“琵琶”的一句,但那种凄凉的旋律,却一丝不落地传进他的心头。

    郎听青楼女,一道夜歌归。

    归的,却不是自己的家,而是那个小酒馆。

    邱明格的“痛快”酒馆,今夜,竟还有些客人。

    他走向柜台。

    有人瞟见了他腰间的铁刀与戒尺,拔脚就冲出了房门。

    “你不会管这些人的事情吧?”肥胖的酒馆老板邱明格,端着一个酒碗,提着一坛酒走过来,扫视了一眼满桌的酒客,问道。

    姬正腾笑了一下,说道:“就当做房租了,整得成吗?”

    邱明格挑了挑眉,在额头上堆起一堆肥肉,说道:“整得成,那么看来以后,我要向来这里喝酒的每一个客人,讲解告知一下,‘我这里尽管住了一名捕头,但他却不会理会来这里喝酒的人,究竟如何狗逼倒灶,请大家放心喝酒,但不可以赖账’这件事了。”

    姬正腾哈哈一笑。

    邱明格说道:“还笑得出来?我以为你今天都回不来了。”

    姬正腾点头,说道:“还好了,其实。”

    邱明格满满倒了一碗酒,推给他,放下酒坛,转身递过来一碟花生和半盘牛肉,走开。

    姬正腾干完了那坛子酒。

    内心舒畅不少。

    然后起身上楼。

    解衣,合身躺下。

    自今日起,他就是屈直了。

    明天似乎有个什么欢迎宴会?还有就职典礼?

    那么她,应该也会去的吧?

    ……

    明月照耀着婆娑树影,青墙在月光中显得极其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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