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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娇养指南-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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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火焰的颜色艳红如血,与她雪白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然而它才燃起,鬼魂就下意识飘开一丈远,面容扭曲,愤恨都变成了恐惧。
“这、这是什么!”它能感受到这撮小火苗传递过来的大恐惧,仿佛被它沾上身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这是自灵魂深处涌上来的颤栗,它只能心生畏怖。
“这便是炼狱中的红莲业火。只要你身负一点罪业,它就能烧得你形神俱灭。”千岁笑道,“我看看,先烧腿好呢,还是先化掉脑袋好?”
她一弹指,这点火焰就向着黑衣人的鬼魂飞了过来。
它大惊,飞快后退,可是退到墙根就再也退不得了。魂魄明明没有实体,却依旧没本事穿墙而过。
“你出不去的,这里布下一个小小阵法。”她好心解说,红莲业火离他越来越近。
男孩分明看到,业火还未加身,只是靠近而已,这鬼魂的身形就开始熔化,如同黄油遇上了明火。
它痛得嗷嗷直吼:“住手,住手!我说!”
红莲业火停下了,飘在半空中不动。“对鬼魂来说,妄语也是罪过。你只要有一字虚言,业火自会知晓!”千岁以手支颐,“现在来说说,你们是谁,为何袭击城主府?”说罢打了个响指,红莲火顿时暴涨半尺多高,把鬼魂吓了一跳。
它新亡不久,还保有生前的习惯,下意识做了个咽口水的动作才道:“我们、我们是得胜王的手下,如今战事不利,得胜王他老人家想要另辟蹊径,所以派我们到城主府来取走一件宝物。”
男孩目光下垂,落在自己胸口。衣襟里面藏着的木铃铛,就是这些人孜孜以求的宝物。真奇怪,这东西既是个铃铛,为什么不会响?
“得胜王?”千岁抚着下巴,“这是哪一位呀?”
问完没听见回复,她微一抬头,发现鬼魂正望着她呆呆出神。
她容色极好,此时灯下看美人,更是肤泛宝光,满身的娇媚似乎都要溢出来。偏这是浑然天成,她根本不须做作,就能将人心神都吸引过去。那鬼魂先前气怒惊骇交加,还未注意到她的模样,这时稍抑心境,立觉目炫神移,竟忘了回话。
千岁不满地敲了敲桌子:“时间宝贵。”
这魂魄回过神来,立刻噤若寒蝉,不知道自己怎么敢这样作死。这女魔头眼都不眨就杀了他,他怎么还能看她看到流口水?真特么没骨气!
“得胜王名为吴陵,二位都不曾听过么?”他暗暗称奇。这几年得胜王的大名早传遍整个梁国,就算边陲小镇也是妇孺皆知。
男孩没反应,千岁很诚实地摇了摇头。她都不知道自己沉睡了多久,更不用说外面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模样。
鬼魂从头说起,两人才知道,黟城位于大梁北部,国君两年前暴毙,继位的少年天子只有十三岁,年纪太小,根基不稳,国内正好又遇上荒灾。君弱则臣强,时局又动荡,难免就有人心生二念。
这跳出来篡权的强人,就是老国君的弟弟,少年天子吴骁的叔叔得胜王。
得胜王拥兵自重,麾下又多奇人异士。他这么一造反,梁国顿时腥风血雨。
战争已经持续了两年之久,从都城到边关,不知有多少人被卷入。得胜王原本以为,打下王都、坐上宝座只要花小半年功夫。不过实际情况与他设想大相径庭,朝臣举事无力,然而小皇帝却有一个强大的母族可以依靠,将才琳琅,擅驭兵马,花了两年时间硬是扭转了颓势,反而将得胜王慢慢逼回自己领地。
吴陵眼见形势越发窘迫,遂想起一桩秘闻来。听说黟城藏有一件宝物,可助自己完成霸业,他这时已经宁可信其有,于是派出精锐来取。
千岁长长哦了一声:“什么宝物那般厉害?”
………………………………
第19章 藏身之处
她在往自己脸上贴金吗?男孩抬目,正好与她带笑的眼神撞个正着。
“不知。我们这支队伍的首领说过,那物能逆转战局,助我王旗开得胜。那应该是个黑色的匣子,上面还贴着一张符箓。”鬼魂向男孩一指,“我们后来只找到空匣子,里面的东西被他拿走了。”
千岁顺手将烛心剪短:“抢东西就抢东西,为何要杀人?”如果得胜王要黑匣子,这些人抢走也就是了,为何还要杀掉城主满门?
鬼魂低声道:“首领下的命令,我只管服从。倒是从其他伙伴那里听说,这个城主与廷中的叶将军是本家,据闻还是叔侄关系,平素走得很近。叶将军杀掉我们许多人,或许、或许……”
原来得胜王在强取木铃铛的时候,还想着报复那姓叶的将军,因此将他侄儿满门都杀掉了。
千岁抚着额角:“这可不是一个聪明人该干的事。”小不忍则乱大谋。时局不利,得胜王还想着发泄自己一股邪火。在她看来,这人境界不过尔尔,“我看这得胜王也蹦跶不了多久。”
“我王深信不疑,城主府里珍藏的那件宝贝必定可以助他逆转形势。”
千岁笑了:“那是当然。很可惜,那宝贝却未必看得上他。”话锋一转,“你的同伙,现在藏于何处?”
这人迟疑了。
“藏在城西……”话说到这里,飘在半空中的红莲业火突然暴涨。男孩稳坐原地毫无所感,鬼魂却觉四周气温一下飙高,自己如坠熔炉,像是掉入炽火炼狱。
“我方才说什么来着?”千岁啧啧两声,“撒谎会被烧死的。”
这人的魂体居然和活人一样被炙出一溜大水泡,发丝也焦黑一片,痛得连声怒吼。
“若非他们将你派出,你也不会死掉。”千岁眼都不眨地偷换概念,“都快要下地府受苦的人了,还要替他们保守秘密,嗯?”
最后一个字,吊得千回百转。那人微一恍惚,也知道她说得在理。上下、长幼、尊卑、秩序,那都是活人才讲究的。以后他们走他们的阳关道,他却要过奈何桥了,还用死守什么秘密?
“我说!”他不假思索,“在城南担水巷的一处民宅里。”
“民宅?”千岁奇道,“城守军快把整个黟城翻过来找了,怎没发现你们?”
“那宅子的主人是我们的内应。”
千岁和男孩恍然。如今黟城已经锁城,内外都不得出,外来者只能歇在客栈里,又被士兵牢牢盯梢。黑衣人如果扮作客商住在驿馆,行动就很不方便。最好的选择,还是住在居民家中,由本地人为他们打掩护。
“内应姓甚名甚?”
“不清楚,我也没见过。”鬼魂苦笑道,“我们只知道他有好几套宅子。我们原本隐在沽水街,后来那里官兵盘查得实在厉害,这才转移到担水巷。首领生性谨慎,今晚我俩有去无回,他为稳妥起见,必定要再换一个地方潜伏。恐怕你们现在赶去担水巷也是无用,人去楼空。”
两人互望一眼,都没甚要问的了。千岁望了望天色:“时辰正好,你去吧。”在鬼魂眼巴巴的企盼中,她又挥了挥手。它立刻觉出氛围一松,红莲业火和束缚这片天地的阵法不见了。
它往后飘去,穿墙而过,就此消失。
千岁慢慢道:“时间刚好。”
话音刚落,外头就刮起一阵阴风。秋夜都少不了大风作祟。可是男孩忍不住打个寒噤,唯觉这阵冷风才是刺骨冰寒,说煤堋�
千岁看出他的不安,这种不安源于活人本能的畏惧:“阴差来了,又把那人的魂魄拘走了。”
所以时间刚刚好。
说完这些,她以手掩口打了个呵欠。
软袖滑下,赤金镯子更衬得她露出的一截藕臂欺霜赛雪。
美人就是美人,即便是这副萎靡模样,也是慵懒醉人足以入画。很可惜她眼前只是个不解风情的八岁男孩,虽然盯着她猛瞧,但目光其实落在手镯上了。
以他的眼光看来,这镯子成色很好啊,应该是十足赤金,很值钱!
但千岁不是不喜俗物么,为什么要戴这么明晃晃的镯子在手?他见过大户人家的千金,戴的镯子不是翡翠就是白玉。
千岁无视他的眼神:“困了,我得睡一会儿。在我休眠期间,你要仔细自己的小命。”
她伸手,指尖冒出一点红火,晃了两下,甚至不等风来就熄灭了。“喏,最后一点力量都用来支撑红莲业火了。要是再与人动手,保不准我会立刻陷入沉睡,再也顾不上你。”男孩望了望床铺。
千岁满脸嫌弃:“谁稀罕你那个脏兮兮的铺盖!”这小子也不掂量掂量,她能去睡乞丐的床?
说罢,她一头向男孩撞了过来。
后者下意识一个仰身,却见她身化红烟,钻入木铃铛里去了。
房间里一下子又安静下来。
他摩挲着木铃铛,呆坐着出神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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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还是个大晴天。
男孩背起小竹篓,路上的行人越走越稀疏。
接连拐过两个弯,荒园赫然就在视野当中。
过去几个月,他都夜宿于此。从破墙看进去只见野草招摇,秋虫唧鸣,好似与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
男孩却没有靠近,甚至东张西望都不曾,只是双目直视,一直走到最近的胡同口。
有一户在家门口摆出了糖炒栗子的小摊,香飘十里。
这会儿巳时已经过半,大伙儿吃过早饭到现在又有些饿了,正好买点糖炒栗子骗骗嘴。这一锅就快炒好,摊子前面已经排起了七、八人的队伍,算上小乞丐就有三个男孩儿了。
他一边排队,一边打量四周,目光不经意从左前方的酒楼扫过,发现临窗的位置有两人坐着,一边举杯一边说话,看似谈笑晏晏。
这是两张生面孔,他在城里从未见到过,基本能确定不是城守军。
男孩把这两人样貌记住就不敢多瞧了,很快转回脑袋,心中却依旧活络。现在还不到午时,没人会挑这个点钟吃饭喝酒,这两人却已经占上座了。
………………………………
第20章 好险
最重要的是,这个位置正对着荒园,又算居高临下,很容易观察那里的动静。
联想昨日他在市集里遭遇的夜袭,不难看出那些黑衣人已经认定黑匣子里的宝物在他身上,并且查出他平时就住在荒园,因此来这里守株待兔了。
他只要靠近荒园,下场堪忧。千岁昨晚说得很清楚,她现在没什么力气帮他摆平麻烦,何况她白天只是灵体,比他还不如。
那么,现在他该怎么做?尾行这两人并不是个好办法,他们原就是凶案的逃犯,行事必定格外警觉,又在城里躲了几日都没被城守军发现,甩掉别人的本事也很厉害。他敢跟上去,大概不出一刻钟就会被发现吧?
听说练武的人,六识格外灵敏。
可就这样放过两人,他又不甘心。千岁要拿凶犯的藏身之处换取署尹的东西,他好不容易找着他们,不想轻易丢了这条线索。
怎办是好呢?
正思忖间,排队排到他了,糖炒栗子的香味一阵阵飘进鼻子里。听说这家人炒的栗子在黟城最好吃,但他从来没能吃上热乎乎的。
卖糖炒栗子的老头问:“栗子要多少?”
男孩笑得很羞涩,然后指了指案上的油纸包。
不敢跟陌生人说话的孩子,城里有不少,老头也不疑有它:“一包?”
他点头。
老头是个健谈的,一边包栗子一边逗他:“孩子,你打哪儿来啊?我看你有些眼生呢。”这男娃子长得精神,尤其眼睛有神采,可惜太瘦了,颧骨都突出。
不妙。
男孩低着头,接过栗子交了三文钱,扭头就走,没搭理老头。
他根本搭不上话。
楼上两人的耳力却好,隔着十来丈,街对面的动静却能听得清楚,这会儿就实实在在听见了“眼生”两个字。再低头一瞧,瞧见一个男孩的背影。
瘦瘦小小,看起来也不会超过十岁。
并且他还没吱声,只是拿起栗子匆匆要走。
“可疑。”一人低声道:“要不要跟上?”
“走。”
他们在这里喝了半个早上的茶,也是冒了好大的风险。黟城严查陌生人,他们这两张脸可不能曝光太久。
越早完成任务越好。
男孩不敢回头,却能感觉到后头有两道视线集中在自己身上,带着探究和不怀好意。
说不上为什么,但他就是知道,自己被人盯上了!
怎么办?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他强忍住拔腿就跑的冲动。眼下他惹上的可不是抢人财物这种小事,楼上那两个,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正焦急间,肩头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这一下像直接拍在他心脏。小乞丐平时再沉著,这一刹那也吓得险些一蹦三尺高。
但不知为何,他硬生生忍住了,只是肩膀狠狠颤了两下。
抬头,眼前是一张熟悉的脸。
这人正冲他咧着嘴笑,一边道:“怎么跑这里来了?”
刘诠。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唯一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正好走到了这里!
男孩不顾脸皮僵硬,朝他扯出一个笑容,扬了扬手上的油纸包。
身后卖糖炒栗子的老头见到刘诠即笑道:“大刘,你认得这孩子?”
“认得。”刘诠答得爽快,仍按昨日自己递给老母的剧本念,“这是肇县老王家的孩子,他出远门了,托我照顾几日。”
老头子笑了,也不以为意:“我说呢,看着眼生,问话不答。”
“他没来过黟城,害羞呢。”刘诠笑着抚了抚男孩的脑袋,“走吧,回家去,一会儿要吃午饭了。”
男孩偎在他身边,一大一小很快走远了。
酒楼两人本来作势要下楼,望见这一茬即面面相觑,又坐了下来。
他们要找的是个小乞丐,举目无亲,不是这种在本地有家有长辈的小鬼。
……
男孩随刘诠走出十余丈,拐了个弯,这才觉出那两道如影随形的目光不见了。
他长长吁了口气,发现自己后背已经湿透。
好险能躲过一劫。
刘诠正在问他:“你昨晚跑去了哪里,我寻你好久,娘亲也问起多次。”
男孩抬首,眼里有几不可见的愧疚。
他说不了话,没法跟老太婆交代;他不会写字,不能留条子给刘诠。
所以他走出门以后,真就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刘诠也就是这么一问,这孩子除了点头和摇头,没办法给他答案。“走吧,回家吃饭。”
家?
听见这个字,男孩有几分恍惚,但是他返身看了一眼,眼神立刻清明。
那两人还在酒楼上,虽然现在已经瞧不见了。
他今日是算好了糖炒栗子出摊的时间才过来的。这家味道好,总有孩子排队,他混在队伍里并不显眼。再说卖糖炒栗子的张婶从来对人爱搭不理,一定对他没兴趣,话都不会多说一句。
可他料不到,今日张婶没来,反倒是她丈夫过来开摊。
就这么一个小小纰漏,险些就要了他的命。
男孩的眼神沉了沉。以后,他还要更加小心才行。
他抬头,看了刘诠一眼。自己得了人家的东西,对方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这几人只是奉命而来,只要自己不离开黟城,那个“得胜王”还会派出一波又一波人手,直到抢回木铃铛为止。
他这样的人,配在黟城有个家吗?
……
刘家开饭了。
两大一小,三个人,两道菜。
一盘小葱拌豆腐,一大盆包菜炒土豆。
刘诠在城守军里只是个兵头子,每月薪饷不多,家里逢年过节才有肉。
但男孩努力扒拉着碗里的糙米饭,吃得很香。
老太婆看得直哼:“个头不大,饭量倒不小。”
刘诠倒是乐呵呵:“孩子能吃身子就好,这年纪的男孩都这么能吃。”
饭桌是唠家常的地方,老太婆就开始问署衙里的事。她老了,剩下的乐趣不多,又没有孙子可抱,从儿子这里听到的一星半点,转头就是她在老姐妹那里炫耀的本钱。
刘诠也不避讳,有问必答。反正,他也接触不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男孩低头吃饭,不耽误一字一字都听进耳里。
………………………………
第21章 逼供
上头派来的安抚使,今天又把署尹大人喊过去,耳提面命。刘诠职微,不知道安抚使都说了什么,不过杨大人走出来时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据说紧接着还摔碎了一只茶杯。
今日,全署衙的人都知道安抚使给出的三日期限了,不仅杨大人日子不好过,公差们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老太婆脸色也不好:“要是抓不到凶手,会不会连累到你?”
刘诠微微苦笑:“倒不至于革职,或许会挨板子罚薪吧,毕竟是这样的大事,又在安抚使督办下。”
男孩默默听着,想起千岁昨晚说过的话:
“快了。”
饭后,男孩取出糖炒栗子放到桌上。刚才埋在灶里了,现在还热乎着呢。
老太婆吃了两个,刘诠却在油纸包上拈起一根猫毛。
看样子,这娃娃真把那只猫养活了。
……
在刘家打盹两个时辰,太阳都西斜了,男孩进了一趟后厨,才抖擞精神出门。
他去的方向,是居民相对较少的城西。
黟城内有一条小河。现在正值枯水期,河缩成了溪,河床裸露着,桥墩底下就多出了大片空间。
岸边芦苇疯长,男孩知道自己该站在什么位置不会惊动别人,他隔着草丛往桥墩底下看了几眼。
桥下升着塘火,有个衣衫破烂的家伙背对他坐着,空气里传来食物的诱人香气。
男孩抬头嗅了嗅,是烤鸡。
他又仔细看了几眼,确认那人身边还放着一副卤猪蹄,这才脱去上衣,掏出一个纸包,取里面的东西抹黑了手、脸和身子。
这是刘家灶底的锅灰。
火焰的哔剥声和溪水的潺潺声,掩盖了他的响动,桥下那人毫无所觉。
把自己一通抹黑,男孩又将头发捣得乱蓬蓬地,这才兔子一般蹿了出去!
他的动作快极。
那人就听见草丛里簌簌一响,才刚要回头,就被人揪着头发重重按在地上。
紧接着,一件硬物抵住了他的喉咙。
男孩冲过来时,首先抬腿踢掉了他手中拨火的长树枝,接着就将尖尖的锥子顶住他的脖侧。
他杀过鸡,也杀过其他小动物,知道脖子里面有气管,只要割断了,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会死。
这一套动作迅雷不及掩耳,那人还未反应过来即已完成。愕然间,他和男孩看了个对眼。
小、小乞丐?!
他下意识挣扎,又抬手想打掉锥子,结果小乞丐锥尖往前一送,他就觉出脖子上一阵刺痛,似乎有液体流下。
“别、别!”哪怕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拿着这种锐器也能把他的动脉和喉管扎破。啊真该死,这小子从哪里拣来的锥子!“我不动,我不动!”
小乞丐的另一只手就按在他眼皮上,用力按了两下,令他倍感压力。
就算能打掉锥子,眼睛也会被戳瞎,男人赶紧缩回了手。
男孩的眼睛黑洞洞地,盛满戾气。这人对他的眼神并不陌生,但小乞丐拿着锥子抵住他的要害时,他还是被看得后背一阵阵发寒。
男孩伸手,熟练地在他身上一阵掏摸,摸出来几锭大银,每锭都是五两。
甚至这人怀里还有两颗小小的金豆子。
男孩的眼神,立刻变得更加狠厉。
若说先前还有怀疑,那么现在他的猜想已经被坐实。
眼前这人外号叫做棒子,也是叫花子,平时守着城里那个破旧的驿站。谁想进去住都得给钱。还有两、三个小乞丐也在他手下做事,无论讨饭和盗窃,所得都要分他一半。
从前棒子也想“管”他,但吃了两三回亏之后,也就死了这条心。
男孩眯了眯眼,把金豆在棒子面前抛掂两下,锥子又刺进两分。
棒子立刻痛得直叫唤:“哎哟别扎我,你到底想干什么?”
男孩指了指烧鸡和猪蹄,又晃了晃金豆,最后指向自己。
火上的肥鸡已经烤熟,油脂滴下来嗤嗤作响。这鸡还能说是棒子偷的,那么猪蹄呢?这卤成暗金色泽的烂猪蹄,八成是广芳楼出品,市价要二十文一只。
棒子比他原先还穷,哪来的钱买猪蹄?
“你要就拿走。”棒子目光四下乱飞,不敢与他对视。
男孩往前一捅!
锥尖又刺进去半厘,血流得更急了。
棒子吃痛,更看清他眼里的腾腾杀气,心脏给吓得突突直跳:“停,停,我都告诉你!”
他知道这小子从来都是个狠的,再说这些小乞丐别看年纪不大,偷抢骗样样都会,远不似普通孩童单纯,就算这小子杀人,他也不会觉得奇怪。
他只希望,挨宰的别是自己。
男孩没有放松,手上青筋都冒了出来。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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