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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丹心-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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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此处耽搁下来,那大宛王态度不明,让使团中人都心中有些焦急。但既来之则安之,这最后一站,总要等到一个结果,此行才算圆满。已经走了这几万里的行程,就不差这几天的事了。看到正使张骞大人都如此乐观,众人的情绪也平复下来。
大宛方面提供的招待还算是高规格的,各种吃食供给,皆是上等。更何况那位热情的王太弟这几天一直相陪,那便稍等几天,再去相询大宛王对两国的态度不迟。
云桓十分健谈,虽然与大汉相隔万里,但此时说起来一些有关汉朝的见闻,却是十分熟知的样子。张骞心中微感诧异,仔细问起来,才知道这位王弟对于汉朝的风物十分敬慕,他的一切关于汉朝所知,都是从来往的商人口中收集来的。
而云桓听到张骞说到长安的繁华,城墙宫殿的巍峨,市井间种种热闹,已经是眼中放光,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双方相谈甚欢,说到高兴处,云桓带着炫耀的神采对来自东方的客人说起这天马节来,其中种种神奇传说,汗血宝马的由来等,不免眉飞色舞,十分得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骞他们之所以远道而来大宛,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求得汗血宝马。见云桓主动说起,连忙仔细打听。
原来,大宛国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在此地举行天马节,是有大来历的。天马者,天山之马也,精通灵性,为万马之王。在西域传说中,为龙身而化,能驯服此马者,当为西域之王!
“那贵国可曾有人驯服过天马”
日色平西,云海翻涌,大漠落日前的景色很是雄奇。长途跋涉的疲惫,使大汉使团的多数人都在帐篷里安静的休息,只有十几人在席地而坐,听着云桓的讲述。
问话的是张骞。云桓摇了摇头,眼中有敬畏更有遗憾。
“天马行踪,偶现人间。只有在每年这个时候的月圆之夜,曾经有人见到过它。它快如闪电,一瞬而过,不要说捉住驯服了,就是想看清楚它的真面目都是很困难的事啊!”
“原来如此,果然是马中极品。听说贵国的汗血宝马已是千里良驹了,难道这天马……”
“不错,汗血宝马以千里驹著称于世,可是世人却不知道,世间的所谓汗血宝马,却正是这天山龙马的后裔呢。呵呵!”
张骞等人却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神奇事,都大为惊奇。汗血宝马已是难得,可是这纯种的天马又是怎样的神骏!真是令人神往啊。
“难道这天马就真的没有办法捕获到吗?”
“绝无可能!每年的此时围猎,我王和各国的君主们也曾经想尽办法,想要捉到它,可是天马通灵,无论怎样引诱围捕,终不可得。后来,这便成了一个传说,人们只求能够有福气远远的看到它一眼,就够激动夸耀的了。”
“这样说来,这天马却是有缘者得之了,任何人都可以捉的吗?”
话音清脆,带了些许稚气,说话的是汉使旁边一个不起眼的瘦弱少年模样的人,眉眼之间倒是长得十分清秀。
云桓只瞟了一眼,也没有放在心上,在他想来,这少年应该是汉使家中子弟,跟了来西域长见识的,这么秀气的样子,倒是难为他能跑这万里之遥。他淡淡的笑了笑。
“呵呵,这个嘛,也可以这么说。王上为了一睹天马真容,也曾经在整个草原上招募过勇士,只要有本事能够捕捉天马者,如愿意献给王庭,当以大宛城一半的财富相酬。可是,迄今为止,连天马的一根毛发也无人得到过呢!哈哈哈!”
相谈甚久,暮野四阖,天色已晚。云桓又细心的安排好大家的需要,然后在随从们的簇拥下,告辞回自己帐篷而去。
张骞见大家都很困乏,饮食罢后,遂安排好值守人等,其余也各自回帐休息。
从天山来的风,吹过寂寥的草原,有些寒侵入骨。一轮朗月出现在无垠的碧空中,远近时而清晰时而朦胧。
白天的热闹与喧嚣渐渐的平静下来,来自各王国的贵人和将军在大帐中饮酒畅谈,熊熊的篝火围绕着整个宿营地,火苗升腾,青烟带着枯草的气息,缭绕不绝。
蓦然,一道轻灵的身影,躲过了值守的士卒,又绕过几座大帐的边角,然后隐没在随风起伏的枯草深处。
不久之后,在离驻扎区十几里外,确定已经出了警戒范围的身影从草木中站直了身子,把手中剑重新背在身后,回头遥望了一眼火光闪动的地方,然后径直向草原深处疾奔而去。
夜色如墨,月光在乌云间穿行,时隐时现。耳边不时响起狼群的低嚎,远近隐约可见犹如宝石般的闪烁点点,不过,她知道那不是宝石,而是野兽的眼睛。
现在想起来,在几年之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她第一次独自在终南山那些深山密林里穿行的情景。那时的她,看到出没的野兽,竟然吓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她清楚的记得,夜练的时候,第一次遇到危险,是被一头凶猛的黑熊突然从侧面袭击,她迅速地挥剑刺中了它的腹部,然而那头被激发出凶性的熊,并没有立即死去,那巨大的熊掌拍向了她的脑袋!
眼看就要成为肉酱的时候,有一双有力的胳膊替她挡住了熊掌,并且顺势抱住她跃上了树梢,随着下面轰然倒地的巨大声音,她耳边听到那人说:“记住,遇到猛兽,首先是不要慌,然后瞅准机会,杀其要害!野兽嘛,都是些没脑子的东西……。”
今天,本名叫霍去病的她,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冰儿了。她不再怕任何野兽。跟着师父四五年的修练时间,使她成长为真正的世间英雄。远远地嗅到她身上散发的气势,就连那些凶残的狼群,也不敢靠近了。
“天马,今天我一定要捉到你!把你带回长安去,送给师父。在这个世间,也只有这样的神骏之物才配得上他……。”
………………………………
第二百四十九章 流光千里踏霜行
宝剑藏在匣中太久,未免寂寞。渴望磨砺的雄心,向往的是大漠雄奇,孤烟落日!这一路所见所闻,也只不过是交易与商谈,对于广阔天地充满豪情的人来说,又怎么能不倍感无聊呢。
大汉西域使团的二百多人中,有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勇士。他们全部是来自驻扎在长乐塬上的那支黑鹰军。
这五十人,都是有主将卫青一个一个亲手挑选出来的,他们都曾经在雁门关外,与匈奴骑兵面对面的较量过。卫青很慎重,因为他知道,这次的西域之行,在元召的计划中到底占据着怎样的分量。
胆大心细,勇敢无畏,就是选人的标准。他们将担负着保护整个使团顺利归来的使命。因此,每个人的装备极其精良。长乐塬上研制出来的新式武器,长刀、短剑、软甲、护罩、九臂连环弩、小巧的腕弩、望远镜……所有人都有齐全的一套。
元召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活着回来,这些曾经随着他到过北疆塞外的勇士,都是宝贵的财富。而卫青,比元召更多了一层担心。因为,被任命为这五十人小队校尉的是霍去病。
穿上黑鹰军服的霍去病已经不再是小冰儿,她现在是英姿勃发的少年校尉。在使团的所有人中,除了早就知道她身份的张骞,没有人知道她与主将卫青的关系,也没有人知道她原是女儿身。
都是见过血的彪悍汉子,拿命与匈奴铁骑相搏过的人,派这么一个瘦弱单薄的人来当他们的头领,心中的不服气,都写在了脸上。
然而,这种不服气,并没有坚持多久。当五十条大汉都被霍去病打趴在地上的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这位新首领,原来是小侯爷的弟子。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服从,绝对服从!不要说他是所有黑鹰军都崇敬的长乐侯的弟子了,就只凭着这一身本事,也足以让所有人心服了。
朔风苍凉,黄沙漫漫,吹裂了唇角,也催染了眉边。这些,对勇士来说,都没有人在乎。然而,无所事事地跟着使团行走,却让人心中有些烦闷。
赤火剑一直负在身后,没有出过一次鞘。走过的那些西域王国,基本上用利益都能摆得平。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此行的最后一站,大宛。
想要捉到天马的念头,是在傍晚时分,她回头看到那眼晚霞的时候,突然涌起来的。因为,看到那种壮美铺满天际时,她耳边响起曾经听师父轻轻哼过的一首小调:“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远方的人儿就要归来了,有人在家里,已经备好了酒菜……。”
第一次离开他的身边远行,怎么能不带一件礼物回去呢!天山龙马,就是送给师父最好的礼物。
不知道是草原的清霜还是思念的泪水,静静伏在长草间的少女,感到眼角有些模糊,连忙用衣袖擦干,平静下心情,瞪大眼睛仔细地观察着远处的动静。
天上的月亮已经很圆,四野空旷无边。今夜,天马会出现吗?霍去病把挽在手上的套马索使劲的攥紧了,眼睛一眨不眨。对于等待,她有的是耐心。
时间在慢慢的过去,天气渐渐寒冷起来,为了行动方便,她并没有穿厚衣服,身体有些微微的发抖。加上连日来的赶路劳乏涌上来,不由自主的眼皮开始打起架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似乎是有一种心灵的预感,霍去病突然睁开了眼睛。因为,她听到了一声清啸,从看不清楚的远方传来。
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功夫,一匹烈火赤红的骏马就出现在了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飞,鬃毛在月光下飞扬,其雄美的姿势,宛如从天际而来。那动人心魄的马嘶鸣声响彻夜空下,仿佛这是一个信号,又似是听到了某种命令,一片毛色各异的马群,如同海潮一般,以势不可挡的姿态从初冬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回旋往复。
伏在黑暗中的霍去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跑在最前方的那匹马,她的心脏在砰砰跳的厉害,握着套马索的手紧张的已经出汗。
那些马儿的鬃毛和马尾在光晕中流动起来,凝成一副壮美的画面,飞奔往前。领头的天马,四蹄若御风而行,简直看不清它沾地的节奏,这是一匹真正的龙马!
捕猎者在无声的移动着,手脚并用,寻找着最佳的时机。这样的机会也许只有一次,她必须要成功!
天高地阔,月光下的草原,此刻是马群的世界。它们在马中王者的带领下,肆意地奔跑,无拘无束的踏碎草木,如风如潮。
当又一次跑到一处斜坡的尽头,天马略微减慢了一点速度,它要率领着它的臣民开始回头。然而,就在这一闪即逝的空隙里,一个敏捷的身影,从斜坡的顶端飞扑而下,正落在了马背上。
霍去病刚一接触到马身,心中大喜,她立即一手紧紧抓住了马背鬃毛,双腿夹紧。另一只手把套马索闪电般的就套在了天马的脖子上。
正在奔跑着的马儿,察觉到了背上的重量。从来没有受过束缚的野性,怎么能忍受有人骑在它的背上呢!
它突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刹住了前行,前蹄直立,马身猛的竖了起来。马背上的人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前冲力,从马身一侧滑了下去。天马双蹄落地,又立即狂奔起来。
霍去病没有想到,天马的身体这么灵活,力气又这么大。她被甩下马来,眼看就要落到地上,这样的后果简直是惨不可想!后面万马奔腾,立刻就会被踏为肉泥。
就在后背即将要接触到地面的时候,千钧一发之际,平日里的刻苦训练在这生死关头终于激发了身体的潜能。少女抓着套马索的那只手,用尽全部力气拽了一下,足尖轻点马腹,柔韧的身体以一个意想不到的姿势翻转而上,重新坐在了马背上!
在这样危急的时刻,能反应如此迅捷,即便是再精通马术的人,恐怕也做不到。如果被外人看到这一幕,恐怕会惊掉下巴的。然而,现在的少女已经无暇去想这些了。因为,重新坐回马背之后,她才发现,最危险的事才刚刚开始。
暴烈成性的天马发现还是没有甩掉马背上的人,它发怒了。发怒的后果就是,它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开始跳跃、奔腾、直立……各种折腾。
每一时每一刻都有随时掉下去丧命的危险。霍去病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有好几次几乎就要脱手飞了出去。然而她凭着自己的毅力,咬紧牙关,牢牢地抱紧了它的脖子,任凭它怎样折腾,就好像是人马连在了一起一般,怎么甩也甩不掉。
当又一声长长的马鸣声响起时,霍去病才发现,天马开始脱离马群,一路踏碎烟尘,朝着草原深处奔驰而去。
耳边的风呼呼的刮过,吹得脸颊生疼。她索性闭上了眼睛,伏在它的背上,任凭它跑到哪儿去。穿过高坡,越过深谷,忽高忽低,越奔越快。不时有细碎的草木打过来,身上好像已经受了好几处伤,可是现在,已经根本顾不得这些。
“跑吧!你跑啊,随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放开你的!”
耳边呼呼作响的无尽疾驰中,少女闭着眼睛,大声地在风中呼喝着,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
遥远的东方天际,出现了第一缕晨曦,天渐渐亮了。在一处高坡的尽头,奔跑了大半夜的马终于停住了脚步。霍去病睁开眼睛时,看到脚底是无边无际延伸向远方的草原,晚霞变成了朝霞,壮美依然,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大汉使团的帐篷里,此刻却有些慌乱。早晨起来的时候,大家才发现,护卫使团的随军校尉霍去病不见了。
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校尉的一切随身东西都在,只有人和剑不见,想必应该是出去转转就回来了。可是一个时辰之后,还没有见到他的踪影,大家才感到有些不妙。连忙去报告给张骞知道时,张骞大吃了一惊。
霍去病就是小冰儿,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他从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这个总是跟在元召身边的弟子。她虽然年纪小,但在长乐侯心中是怎样的重量,张骞比任何人都清楚。更何况,她还是自己好友卫青的亲外甥。
当发动起所有人都去驻扎区四周找了一遍,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时,张骞的心开始逐渐下沉。尤其是听到那位一向笑眯眯的王太弟云桓以惋惜的语气说道:“草原上,夜间有无数的狼群,如果不熟悉地形,恐怕……。”张骞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
远隔中原万里,身处这陌生的国度,人生地不熟的,而且对方尚处在敌我之间。这样的境地里,遇到棘手的事情,没有人会帮忙,只有靠自己了。
从早晨一直到下午,整个使团的人全部出动,把附近几十里之内都找了个遍,然而依然毫无所得。所有使团的人都感觉到了不妙。而且,也不知道是他们多想还是怎么的,从午间开始,大宛人对待他们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细心观察下,可以看到随处隐隐的有敌意闪现。
这是怎么回事?张骞及使团的人都忧心忡忡。难道……霍校尉的失踪会与大宛人有关
………………………………
第二百五十章 长刀所向杀气生
大宛王青桓对汉使态度的转变,与失踪的汉军校尉无关。在他眼里,这等小事,还不值得一提。西域各国疆域内,不是草原就是沙漠,各种猛兽狼群随时出没,本国民众还时常被野兽吃掉呢,个把外邦人不见了,只能是自怨倒霉了。
至于汉朝使团,青桓本来就从心底不待见他们。两国之间,相隔万里之遥,根本就没有打过交道,就这么贸然之间,要达成协议,共同对付匈奴人而且听他们汉使口气中的意思,竟然还想要换取大宛的宝马
手掌心摩挲着一块汉使赠送的美玉,大宛国王青桓不禁暗自冷笑,汉朝皇帝的如意算盘倒是打得不错嘛!
他之所以犹豫不决,没有马上就回绝汉使的要求,一是因为王太弟的劝诫,二是因为他实在是喜欢这些来自中原的精致物品。这些汉人虽然想法愚蠢,但他们做出来的东西是真的不错!
就说手中的这块无瑕美玉吧,通体透彻,色泽晶莹,握在手中,触肌生温,简直就是无上珍品。而其余的那些丝绸、陶瓷器皿等更是让人喜爱,大宛王每一件都爱不释手。
俗话说的好,买卖不成仁义在,这样的道理,即便是在西域,也是人尽皆知的。既然收下人家的这些东西,不回赠一些,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可是,那些汉使对于王太弟代表大宛送去的金珠宝贝之类的回礼,竟然委婉的推辞了。
汉使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明确了。云山雾罩的说了一大通官话,想要表达的无非就是两点:达成共同对付匈奴的协议。以中原物品换几匹汗血宝马。
王太弟云桓昨晚的时候,把汉使的这两个条件都带给了大宛王。那些汉人并且最后说,如果第一条,国王陛下不能答应的话,那就请答应第二个条件,也好让他们不虚此行!话虽然说得客气,但其中的坚决之意却很明白,这让身为一国之尊的青桓心中很不爽。
整个上午的时间,他都在反复的考虑这件事应该怎样应对。当他跨在雕鞍上,看着那些麾下的健儿们在纵马弯弓,驰骋逐猎,沙土飞扬,气势雄壮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腰间的宝刀,好久没有杀过人了啊!这次要不要让这些国中勇士们见见血呢?
青桓既然能坐稳大宛王的宝座,自然也是个刚毅果断的人物。他心中既然萌生杀意,就绝不耽搁。当下命人把王弟云桓连同几个亲信贵族、将军秘密召进王帐,把自己的某个想法告诉了他们。
云桓不动声色,心中却大吃一惊。王兄这是想干什么?这样会招来大祸的!对于汉朝的强大,他远比国中其他人了解的多。不过,他看了看大宛王那阴沉狠毒的脸色,又听到一干心腹重臣们踊跃兴奋的赞同声,云桓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汉朝使团不过就是区区的二百多人,在这远邦绝域,把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干掉,绝对不会透露出消息去。而且,等到传到汉朝去,说他们是在大宛境内失踪的,那还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呢!
再退一万步讲,汉朝人就算是知道了是大宛杀了他们的使臣又能怎么样呢?远隔千山万水,横跨大漠,相隔十几国家,他们还能派兵来报复吗?那是绝无可能的事!
大宛王很为自己的这一大胆计划而得意。听着几个心腹兴奋的补充说,那些汉人竟然带了满满几十车的财物,都是些金砂银饰值钱之物,大略估计,几乎抵得上大宛国库大半年的收入了,这个消息更让他们动心。
君臣马上就达成了共识,马上布置,力求做得干净利落。对大宛来说,这真是天赐良机。他们越想越激动,此举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好买卖啊!杀掉汉使后,既可以得到他们的财物,又可以把这些人的首级派人送往匈奴王庭,在大单于那里卖个好人情,想必又会有一大笔赏赐。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好事来啦,挡都挡不住啊!仿佛是老天都要成全他们,正在他们议论的高兴的时候,有远方的警戒游骑飞马来报,说匈奴休屠王派他的大王子,带着一队大约三百人的铁骑来了。
大宛君臣一听,简直是大喜过望。这么凑巧?这儿正议论着怎样对付汉人呢,他们的大敌匈奴人就来了!君臣对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这下,不用大宛人自己动手了,匈奴铁骑既然到了,汉人的覆灭只在弹指之间尔!到时候,只等着把那些财物收入囊中就可以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大宛王亲自带王宫卫士们迎接到十几里外,接到了那位来自匈奴草原的离城王子和他的手下三百勇士。
此时的匈奴,地域辽阔,从东到西,横贯整个草原,其势力范围直达天山脚下。天山南北麓的这些大小邦国,不管情愿还是不情愿,几乎都奉行匈奴的意志行事。
在辽阔的大草原西部,是匈奴休屠王和浑邪王的属地。这两位王爷,势力均等,共同治理着这片范围内的民众。
而大宛王,一向对休屠王更亲近一些。因此,每一年的大宛天马节,休屠王是必定会派人来参加的,这也算是给大宛一种无形的支持。
今年,天马节已经开始十来天了,一直没见匈奴人的动静。青桓有些失望,以为他们不会来了。却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们不偏不巧地赶到了。
匈奴单于羿稚邪手下有五大王,他们分别是左贤王、右贤王、耶律王、休屠王、浑邪王。这五位王爷的势力范围在匈奴诸王中最大,手下勇士最多,也最受匈奴单于倚重。
休屠王的这位大王子离城,今年三十多岁,却是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手中兵刃是两把大铁锤,有上百斤之重。骑在乌骓马上,威风凛凛,一看就是一员无敌猛将。
而事实上,在这西部草原,离城少有敌手。只要和他对阵过的人,基本都不会再有第二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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