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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丹心-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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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在这西部草原,离城少有敌手。只要和他对阵过的人,基本都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这家伙太凶残了,力猛锤沉,招数精奇,对手一旦不敌,下场就是骨断筋折,会死得很惨。
本事大了,脾气就大,这是普通人的通病。离城王子更有这个资格,他不仅是无敌的猛将,更是这片广阔地域的未来主人,将来的休屠王。
他所带的这手下三百勇士,是他的贴身卫队。曾经随着他东征西讨,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敌人的血迹。杀人,有些时候在他们眼里,只不过和打杀一只猎物没有什么区别。
风吹草低,寒意凛冽,这一支队伍身上带着彪悍的铁血气息,就这样来到了大宛的国境内。陪着笑脸迎接的大宛君臣,看到这样的气势,心中都暗自惊惧。
匈奴骑兵,之所以被称为铁骑,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知道名不虚传。虽只三百骑,那种凌厉之气扑面而来,却似千军万马一般,这样的队伍,一旦冲锋起来,那就是如泰山压顶,无人敢挡!
先前大宛王还为自己麾下那几千健儿而得意呢,可是和匈奴骑兵比起来,简直就是不可同日而语,如果两者真正到了战场上生死相搏,恐怕大宛的几千人,都挡不住这三百匈奴骑兵的放马一冲吧!
好在,大宛与匈奴是友非敌,不仅不会与他们发生战争,反而会借助他们的强大力量,来取得自己的最大利益。想到这儿,青桓与心腹们互相交换一个眼神,暗暗为自己的聪明而欣喜。
来到宿营地,把离城接进王帐,恭敬的让他做了首位。然后吩咐人,赶快上酒菜接风洗尘。那三百匈奴骑兵,自然有副将百夫长带领,在大宛贵族的殷勤接待下,去一边的帐篷中好好招待。
几杯酒下肚,大宛王装作无意之中透露出有汉人从遥远的东方而来,正在大宛做客的事。果然不出他所料,离城王子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脸上当时就变了颜色。
自从上一次,在雁门关外与汉军的战斗中,匈奴骑兵第一次被打败以后,大单于羿稚邪就对汉朝军队的战力,格外重视起来。
一次战斗,就损失了近两万的草原勇士,这在近百年来,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上一次这样的惨败,还要追溯到秦朝大将蒙恬追亡逐北,把匈奴人远远的赶到漠北的时候。
大单于的这种重视,也影响到了草原上的各位王爷,他们认真地研究过汉军的这次战力以及决心,都认为应该好好的观察汉朝的动向。而现在,竟然有汉人出现在了遥远的匈奴后方,这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事情。
“相隔万里,汉人来这儿干什么?”离城停下了手中黄金酒樽。
“欲结盟约,共同对抗大单于可汗天威尔!”大宛王直言相告,并不隐瞒。
匈奴王子冷冷的笑了,脸上露出残忍的神色 :“王,以为如何”
“大宛与匈奴世代友好,当共进退!”
“如此甚好!明日,王且作壁上观,看匈奴勇士刀斩汉使,传首草原!”
寒意欺凌,白草催折,又一个暮色降临的时候,有雪花开始飘落。长风万里,忽起悲歌……!
………………………………
第二百五十一章 赤火龙驹英雄心
大汉使团的所有人,度过了焦躁不安的一天。霍校尉无缘无故的失踪了,大宛人的态度突然变得冷淡,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呢?张骞和他的副使孙远以及护卫赵破奴等人商量了半天,也没有理出个头绪来。
这不是个好兆头。为了以防万一,张骞命令赵破奴带领着那五十汉军,加强警备,看好随行的车辆财物。同时把派出去寻找霍去病的人全部叫了回来,从现在开始,大家都好好的待在帐篷里。至于留下还是离开,等明日再去见过大宛王之后,看他的态度决定。
天渐渐黑下来的时候,听着远处那些帐篷之间大宛人与来宾们饮酒喧嚣之声,众人都感觉有些落寞。他们的驻扎营地这边静悄悄的,只有几堆篝火在燃烧着,不时发出微微的劈啪响声。
张骞看着坐在四周的十几个使团中人,大家都沉默不语,他便也不想再说什么。形势如此,多说无益。看来在大宛人这儿是得不到什么帮助了,不用人家明确拒绝,从种种迹象中就早已看出了对方的态度。
既然如此,现在要考虑的,就是明日大宛王一旦开口拒绝,大家如何能够顺利的离去,而不失了大汉的威严。
看到大家心情都有些沉闷,张骞正要开口说话,再说一次自己的推测时,帐篷的垂帘微动,有一个人影轻轻的闪了进来。
“霍、霍校尉!你去哪儿了?谢天谢地……终于回来了!”
在最外侧的赵破奴抬头看到进来的人,不由得惊喜交集,连忙站起身来。其余人听到动静,也一起看过来时,果然,进来的人正是霍去病。
一天没见人影,见她的头脸上罩了一层风沙,显得有些疲惫。但精神很好,眼中有着兴奋的闪烁。
大家见她无恙,不由得都松了一口气。张骞放下心来,正要开口相问。却见霍去病急匆匆地走过来,胡乱的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灰尘,一边坐下来歇息,一边咕咚咚喝了几大口水。
“可把我饿坏了,等我先吃一点儿,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们。”
张骞见她饥渴难耐的样子,连忙把案上的烤肉、奶酪等吃食推到她面前,让她慢慢吃,不用着急。
霍去病是真的饿坏了,她在马上跑了一天一夜,才好歹回到这地方来,滴水未进,又累又饿,这时候先顾不得说别的,狼吞虎咽,吃个不停。
张骞和其他的人,都在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不知道这位长乐侯的弟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饿成这个样子,小小的身体,把案上的一大堆东西都一扫而光,不一会儿就吃了个干净。
“先不要问我去干什么了。我告诉你们一个消息,有匈奴骑兵跑到这儿来了,不一定什么时候,可能随时都会对我们发起进攻了!”
吃喝完毕后的霍去病,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就让大家都吃惊的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霍校尉,此话当真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这怎么可能?这儿不是大宛国吗……匈奴人怎么会出现在这儿的!”
“匈奴人……有多少会不会只是路过”
面对着大家惊疑不定的面孔,霍去病神色反而显得很平静,她对张骞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众人,话语非常肯定。
“有三百全副武装的匈奴骑兵,今天下午,作为贵宾,被那个大宛王接到了这片营地中。现在他们就在距离我们不到二三里远的地方饮酒歇息。而且,我探听到他们与大宛王的商定了,匈奴人要把我们全部杀死在这儿。大宛与匈奴,本来就是一伙儿的。”
听完她的这番话,所有人的脸色变得苍白。怪不得,从下午开始,大宛人的态度就变了,原来是匈奴人来了,他们达成了某种协议!
要不是霍校尉探听得消息,大家伙还蒙在鼓里呢,到时候被人家杀个措手不及,丧命在这个地方,可真是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啊!
原来,那匹天马驮着霍去病跑了整整的一夜之后,在天亮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一人一马,辽阔草原,璀璨朝霞,在这样的境地中,也许天地间的生灵,最容易产生一种共鸣吧。
孤独的王者需要朋友,冥冥中的机缘上天也会成全。天马开始变得驯服,它虽然还不习惯被人骑乘,但却对马背上这个有着特殊气息的人产生了依恋。
这一发现,让霍去病简直是欣喜若狂。她也曾经在长乐塬上骑过好几匹烈马,略通它们的脾性,知道这样有灵性的宝马,如果对主人有了依恋,那就离着驯服不远了。
在东方朝霞的光晕里,霍去病才真正的看清楚这匹天马的模样,它通体棕赤,只在肚皮处有一圈白,头颈硕长,神骏非凡。发力奔跑一夜后,却并没有一点儿乏力的迹象,反而看上去更加精神。
马身鬃毛间有渗出的汗珠,在初升朝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如同露珠,霍去病用手摸了一把,殷红一片,如同血水一般,果然,这就是听师父口中说过的汗血宝马!
那马吃过草,喝过山涧水之后,与她的神态更加亲密起来,把头倚在她的臂膀间摩挲着,不停的嗅她身上的气味。霍去病还是有些不放心,小心地放开它脖子上的套索,没想到它一点也没有逃跑的迹象,磨磨蹭蹭的在她身边,再也不离去。
天马认主,这一趟西域之行果然没有白来!霍去病只恨不得现在就骑上它,万里不停,一路飞奔回长安去,把心中最大的喜悦与师父分享。
可是欣喜过后,冷静下来的霍去病有些傻眼,她发现自己迷路了,根本就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回去,找到大汉使团的宿营地。
于是,得到上天恩赐宝马的少女,就在广阔无边的草原上,漫无目的的寻找着来时的路。忍着口渴忍着饥饿,她找啊找,转来转去眼看又半天时间过去,又跑了不知道多少路出去,可是还是没有看到有帐篷出现。
就在她心中焦急莫名的时候,在高处,她看到远方出现了一队骑兵,在往前方行进。她心中一动,便远远的盯着他们的影子,跟在后面。
借助于身上贴身所带的那个小巧望远镜,霍去病早就看清楚了,那队骑兵是匈奴人打扮。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但既然有人的踪迹,总比自己不分东西南北乱闯乱撞的好。
她的运气实在是不错,不久之后,转过一处山丘,当看到那队匈奴骑兵逐渐走近大批帐篷区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终于回来了。
然而,天马似乎并不喜欢靠近有人的地方,还离得很远,它就不愿意再往前走近了。霍去病轻轻抚摸着它头顶的鬃毛。
“红雪,如果你不愿意接近人类,那你去草原上等我好吗?等做好了这次的事,我就会去昨夜遇到你的地方找你的,这样好不好”
被她取名为红雪的天马似乎是听懂了,摆了摆头颅,打了个响鼻,又低下头在她身上拱了拱,然后很快就消失在了长草丛木间。
霍去病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转身想了想,却并没有直接就回自己人所在的帐篷,而是悄悄的绕过几处大宛护卫的哨卡,俯身在大宛王帐外的枯草中,用随身的短剑划破牛皮帐,从缝隙中向里面看去。
那会儿天早已黑下来,她又身手机敏,隐藏在那里一动不动,根本就没人会发现她的踪迹,因此,王帐内发生的一切,都被她看了个清清楚楚。良久之后,夜风再掠过草间时,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此时听完霍校尉的详细叙述,大家面面相觑,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惧色。所有人心下已经再无怀疑,此事绝对千真万确,巨大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
大汉使团这二百来人中,大多数都是鸿胪寺和少府的人,属于懂得外交事务的官吏,但他们都是些读书人出身的儒士。要说让他们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政事经济谈判,那是他们的强项。可是要让他们舞刀弄棒来对敌,那就是赶着鸭子上架,强人所难了。
张骞皱起眉头,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能依靠的,就只有霍校尉和她手下的那区区五十名黑鹰军了。可是就凭着他们这点人,光用来保护使团的人和财物在这遍布野兽狼群的草原上连夜逃脱,就很难做到。更不要说,现在他们面对的,是三百匈奴铁骑还有几千已成敌人的大宛诸**队!
这,怎么想都是一个死局。没有支援,没有帮助,只能靠自己,看来就只有连夜逃跑这一条路可走,至于能不能逃得掉……听天由命吧!
听着他们在紧张的议论着连夜出逃的准备,用一块布在仔细的擦拭着赤火剑外面沙尘的校尉抬起了头。
“连夜逃跑,这是一条必死之路,我不同意!如果,你们相信我……有一个办法……!”
擦满灰尘的棉布,飘落在地上,名叫霍去病的校尉站起身来,轻轻地拔出了宝剑,春秋名剑赤火!在剑鞘中随着它的主人走过了万里路程,今天夜里,它终于洗却征尘,又焕发出灿烂的光华……!
………………………………
第二百五十二章 豪情天纵大汉魂
大宛国举行天马节的这片草原,也是与周边几个小邦国接壤的地方。现在聚集在这儿的各自军队,联合起来,怕不也有五六千人之众。当然,这其中大宛是主力。
弯刀、皮甲、奔驰的烈马、彪悍的马上骑士,这些都让大宛王青桓颇有自矜之得。除了对匈奴人顺从,其余的这些诸国,他还并不放在眼里。
正因为有这样的底气,所以他才敢对远道而来的汉朝使者起了杀心。而匈奴人的到来,更是让他信心爆棚,自觉万无一失。
听到匈奴王子带着傲慢的神情说,汉人,交给匈奴勇士来处理时,青桓正中下怀。因此,今晚的酒,便饮的格外欢畅起来。
为了炫耀大宛与匈奴的亲密关系,青桓派人把来自各国的贵人、王子们都请到了王帐之中,一起饮宴作乐。这些小国,对大宛一向恭顺,这时见了匈奴上国铁骑的威风,更是对休屠王子曲意奉承,敬酒不迭。
大王子离城见他们如此懂事,心下得意非凡,席间豪迈,几乎是来者不拒,酒到杯干,确实好酒量。
几个异域风情的舞姬,在胡笳声中,载歌载舞,以添声色,气氛便更是热烈起来,酒囊连着送上,金黄的烤羊整只的抬到酒案正中,眼看又是一场彻夜之欢。
一个大宛武士悄悄走了进来,对大宛王禀告了几句什么,青桓点头表示知道了。他早些时候,派了一小队护卫去探听大汉使团那边的消息,刚才那人就是来回报的。
汉使营地那边,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这会儿还不到二更天,那十几处帐篷就已经是一片漆黑,想必是连日困乏,早早的又都睡去了。
青桓冷冷的笑了,要死到临头了,就让你们再睡一个安稳觉吧!他转过身去,把手下禀报的情况,对匈奴王子说了一遍。那离城手中的酒盏连停都没有停,只是不屑一顾的说了句:“屑小之徒,还值得如此重视在本王子眼中,那些汉人也只不过如同这案上的羊肉一般无二!哈哈哈!”
青桓及几个心腹贵臣深以为然,齐声称赞:大王子威武!只有王太弟云桓暗暗摇了摇头,虽然不便再加以劝谏,但心中终究是怀了一份担忧。
“大单于在厉兵秣马,早就准备与汉朝进行一次决战了,只要胜利了,中原的遍地财富,到时候少不了你们这些追随者的一份儿。明日,就先拿这些汉人使者开刀,也好让他们打消一些妄想的念头!”
“大单于威武!匈奴威武!大王子威武!我等誓死追随……!”
外面寒风起处,飘起来零星的雪花。王帐内,烈酒、美姬、财富、狂野还有即将饮血的酣畅,把酒宴的气氛推向**。
汉朝使团的营地,黑沉沉的安静,三四个在不远处监视着的大宛武士,缩了缩脖子,有几片雪花落在脸上,冰凉冰凉的。就连他们,心中也在暗自嘲笑,这些愚蠢的汉人,睡得还真是沉,连个值守的人都没有,活该他们明日丧命。
然而,在大宛人看不到的地方,刀与剑已经出鞘,热血已经随着勇敢的心开始沸腾。
五十名大汉勇士,在帐篷的地上静静地坐着,虽然乌云遮住了月亮,黑暗中看不清彼此的面容,但他们都知道,这一刻他们的决心都一致的坚定。
霍去病收回从帐篷缝隙里看出去的目光,外面并没有大队人马的包围,只不过有几个伏在草丛中的监视者,看来大宛王与匈奴人并没有怎么把汉使团放在眼里,这就更好办的多了。
决定是在一个时辰前做出的。面对着众人的惊慌失措,默默坐在一边的霍校尉,想起师父平日里的教导,在遇到这样危局的时候,他会怎么办呢?
答案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句话,她记得很清楚。所以,她擦亮了手中的赤火剑,站了起来,说出了自己想要去做的事。
“你说什么?去杀光匈奴人……这、这……我们怎么可能!”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张骞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孩子说话太孟浪了!凭着使团的这二百人想去硬拼,必死无疑。
霍去病神色很平静:“是的,这是我们唯一的活路。只要把这些匈奴人杀了,大宛人绝对不敢再轻举妄动。”
“可是,就凭我们的力量使团当中能冲锋上阵的不过就是五十几个人而已。而对方可是三百匈奴铁骑还有几千的西域各**队,双方的对比悬殊,我们无异于以卵击石啊!”
这是摆在眼前的现实,张骞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众人纷纷点头。
“几百几千人又怎么样?战争的胜负,可不是以人数来计算的!匈奴铁骑又怎么样?当年我师父以一人之力屠灭六千,也不过如杀猪狗无异!”年轻校尉高高的抬起了下巴,话音中带了无比的傲气。
“可是,那是元侯!……我们怎么能做的到呢?”听他提起元召在燕山火烧六千匈奴骑兵的事,张骞作为当年的亲身经历者,自然是了解的很清楚。
“呵呵!师父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创造奇迹,就看你有没有那份勇敢和决心。今天的形势就是这样,逃跑和坐以待毙都是一种懦弱,自然是一死。只有拿起我们的手中刀剑,先发制人,才有可能死中求活!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有愿与我一起去者,可同行!”
校尉的身材并不高,这一路风沙的侵袭,使她和许多人一样,显得灰头土脸。但在这一刻,张骞和几个黑鹰军士彷佛在她身上看到了那位小侯爷的某些影子。
“我同意!我愿意和霍校尉一起去杀匈奴人!”最先站出来的是赵破奴,他也是当初跟在元召身边北上雁门的人之一。
“我去!”
“我也去!”
“我们都去!”
五十个黑鹰军勇士,没有一个人落后。张骞咬了咬嘴唇,他的心中何尝不是热血翻涌。先前只不过是为了整个使团的大局,所以他才顾虑再三。现在既然已经到了生死时刻,那就拼死一搏吧!
“好!就这么办!去杀匈奴人。生死存亡,只在今夜!”
既然已经统一了认识,就要做好详细的分派。毕竟夜袭敌人的目的,不是为了送死,而是为了求生。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由霍去病带着五十勇士去袭击匈奴人的营地。而张骞与副使则负责组织起使团的所有剩余人等,全力戒备,等候消息。
大战在即,霍去病心中感到的不是紧张,而是无比的兴奋。自己终于要第一次面对真正的敌人去战斗,可一定要干的漂亮些!绝不能给师父丢脸啊。
名剑赤火,仿佛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意一般,发出微微的颤鸣。二更天已过,月黑风高,杀人正当时!
几个躲在暗处的大宛武士,蓦然觉得背后有草动的声音,察觉不妙,刚要回头去看时,喉间早已被短剑的锋刃横过,痛苦的声音噎在喉咙里,再也喊不出来,尸体倒在草丛中。
霍去病对赵破奴打了个手势,五十人分成两组,在他们各自带领下,如同暗夜里的幽灵,分左右向匈奴骑兵的营帐那边摸去。
从休屠王的领地,跨越半个草原,来到大宛国,也有两三日的行程。匈奴骑兵有些累了,他们酒足饭饱之后,在百夫长安排下都早早的睡去了。匈奴人来到这些半附属于他们的西域各国,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因此,连最起码的警戒都懒得做。
当杀戮在黑暗中开始的时候,有许多匈奴人还在睡梦中,就不明不白的去了他们的长生天!
被惊醒的匈奴骑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在这儿会突然遭到袭击。来不及穿好衣服的百夫长,还没等把手中的弯刀拔出来呢,头颅已经被砍落在地!
一个营帐中的匈奴人很快就被团灭,然后是下一个,再下一个……!当每个黑鹰军手中的刀剑,都收割了至少四五个以上的敌人性命的时候,这世间已经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住他们的熊熊战意。
杀人,有时候很难,有时候,却很简单。生命,有时候很顽强,有时候,却脆弱的如同蝼蚁。
当屠灭完最后一座帐篷里的匈奴人的时候,两支黑鹰小队重新合在了一起。略微清点人数,一个不缺,半个不少!
胜利来的如此容易,又是如此酣畅,有时奇迹的出现,只不过就是决策者一句当机立断而已。现在,所有人再看向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单薄身影时,佩服从心底油然而生。
“除恶务尽,既然做,就要做的彻底!匈奴的休屠王子就在大宛王帐,杀了他,既震慑了大宛诸国,又使他们的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了。走吧!”
染血后的赤火剑,在草原夜空下散发着淡淡的红芒。所有的汉家勇士跟着剑锋所指的方向,义无反顾、勇往向前!
一个不朽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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