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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丹心-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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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固有一死,但有轻重之分……你先去吧,朕会有旨给你,准予便宜行事。”

    看着脱去文官袍服重披战甲的大行令出殿远去的身影,皇帝缓缓坐回到了御案后。

    “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素汐,希望你会谅解父皇的苦衷。”喃喃低语,无奈忧伤。

    “韩嫣!拟旨……。”

    躲在偏殿帷幕后无意中听到这番对答的小太子,脸色苍白,虽是春天,身子却已抖的如同秋风中的落叶一般……!

    马车上,公主终于笑了!

    陪着素汐伤心了一路的贴身宫女琪儿不由得双手合十,谢天谢地。当然,还要谢谢那位小侯爷。

    琪儿与素汐公主差不多的年纪,她是宫中奶妈的女儿,从小陪伴着素汐一起长大,虽然有主仆之分,但小公主对她好像比对自己的亲妹妹还要好一些。

    作为公主和亲的陪嫁品,琪儿对自己未来的命运却并没有想的太多,反正只要待在公主身边就好,无论是在这一个深宫还是在那一个深宫中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自家公主的悲伤,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没有办法替代啊!只能不住地安慰她,说话哄她开心。

    护送车驾的三百骑队伍中,有三十名服色不同于御林军侍卫的人。琪儿知道,他们都是些很厉害的人,是皇城中一群特殊的存在人物。

    领头的是位面色呆板的公公,从来没见他笑过,大家都称呼他为谢总管,也不知道是哪个宫的总管,反正在琪儿的印象中,从来没有见过他。

    谢总管也是这支送亲队伍的临时指挥者,这一路上的行止休息都是他说了算。听说到了边关以后,会有奉旨的朝廷大臣接管,到那时才开始正式的和亲程序。

    琪儿这半日的功夫,已经在肚子里不知道骂了这总管多少遍了,一点儿都不管公主的心情怎么样,只管催着赶路,你们倒是慢一点儿啊!就让小公主多看几眼故土的风物也是好的。

    后来,离长安越来越远,小公主终于哭了起来,琪儿也忍不住,在旁边陪着掉眼泪。

    好在,从前护卫建章宫的卫青总管总算赶来了,同来的还有那位传说中的小侯爷。

    自从他们加入到队伍中以后,素汐公主的心情明显好了起来,马车里偶尔会传出悠扬的笛声和两个女孩儿的说笑。

    谢总管呆板的脸色却并没有什么改变,长安临行时他听皇帝说过,长乐侯会跟着走一趟,让他不必理会那位小侯爷的行事,只管领着西凤卫的人保护好公主安全就行。

    在他想来,这也许是皇帝的一片慈心。小公主终究是他的亲生女儿,这位小小侯爷既然是公主的好朋友,陪着一路解解闷儿聊解伤心也是好的。因此,彼此打过招呼后,他并未去多管他们这一行人,只是叮嘱好好跟着队伍,走就是了。

    卫青在宫中多年,与那些羽林军士中多有熟悉者,自去与他们在一起了。

    一路行进,不必细说。跋涉过川陕之地的黄土高坡,两天后,出函谷关,眼前一马平川,终于踏上了辽阔的北方平原。

    距此千里之遥的大草原深处,一阵阵急促的马蹄惊醒了春眠的大地,苍鹰飞舞盘旋在半空,尖锐的利爪随时准备着捕捉在草丛中穿梭逃窜的各种动物。

    如同蚁群出穴般,匈奴勇士们一队队开始在各处集合,无人理会在马蹄下飞掠而过的獐羊麋鹿,因为这次他们的目标不是去围猎!

    左贤王、右贤王、耶律王、玉律王……大大小小的部落王们,都奉大单于的命令,在集合着各自部落的精锐。

    自从几天前去王庭大帐,听取了大单于最新制定的作战计划后,这些所有的部落头领们,身上都像打了鸡血一般,马不停蹄赶回来开始动员作战。

    大单于给所有草原勇士们准备了一块巨大的肥肉,现在就看谁的牙口儿硬,咬下的那块就最多!

    这一代的匈奴王庭,经过几年来的发展吞并,现在大的部落总共有十几个,每个部落的头领都顶着一个“王”的头衔。

    这也是单于从中原学来的制度,不管你部落大小,只要对单于忠诚,就封你一个王好了,这听起来多么“高大上”呢!

    因此,在大单于帐下听命的匈奴王是很多的,一开军事会议,王爷满帐走,杀羊又屠狗,喝酒吃肉两手油!哈哈。

    不过,谁敢小看这些外表落拓不羁的草原人呢?

    这些大大小小的王爷,可都是真正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谁的手上没有沾过千儿八百条的人命呢!

    豪爽时真豪爽,狠辣也是真狠辣。上一刻还是过命的交情,共同喝酒睡女人。一言不合,也许立刻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

    由于今年气候反常,由冬至春草原干旱,眼看部落里的那些牛羊都要饿的皮包骨啦!这样下去可怎么行

    各家王爷们早就心急把火儿的了,为了争夺仅有的几块水草之地,前一阵子,部落与部落之间都已经动过好几次刀兵了。

    还是大单于好啊!不愧是长生天赐福于草原的领路人。

    “自己人与自己人争抢,算什么能耐我们草原的勇士,天生就是征服者!柔弱的邻居就是我们的羔羊,那些富饶的土地就是我们的供养。所有的草原勇士们,跟着我马头的方向,用铁蹄、用弯刀、去征服,去夺取吧!”

    不管是在大漠还是在草原,所有的匈奴人都听到了大单于发出的战争号角。

    走吧,去南边拿回汉人替我们保管的东西,今年的生计就不用愁了!

    保养精良的弯刀被磨得锋利,强弓硬箭、皮甲、战马装备齐全,一队队的匈奴骑士告别了女人和孩子,离开居住的帐篷,在头领带领下开始向王庭集合。

    驻马王庭后山顶上的大单于羿稚邪,拉圆了手中的弓箭,弦响处,一声悲鸣,那只翱翔半空的雄鹰一头栽了下来。早有“飞火”勇士放开了手中的绳索,一头如同狮子般大小的獒犬猛的窜了出去,扑向那只犹在灌木丛中挣扎的鹰,一口咬住了它头颈,然后随着主人的唿哨声,拖到了马前。

    羿稚邪哈哈大笑,把弓箭扔给旁边的卫士,顺手从马鞍后拽出一大块肉高高抛起,那犬一跃而起,獠牙咬住,趴在地上大吃起来。

    大单于最喜欢的就是名马与烈犬,这一点倒是与那位南朝皇帝有些相似。

    这样的凶猛大獒,他的“飞火”卫士替他养了几十只 ,都是从小以生肉喂养而成,所食的是羊肉、马肉、野生动物肉、甚至人肉……!

    “大单于的箭术越发的高明了!先不说雄才大略,即便只凭勇力,那些草原射雕手们也是远远不及的了呀!”

    在他身后拍马屁的不是别人,正是曾经数次出使汉廷的臣子也利胡。

    此人极其圆滑,原本是老单于的心腹之士,后来羿稚邪弑父篡位,他见势不妙,在第一时间就改换了门庭,投到了新主子门下,并大肆帮着羿稚邪残酷清洗旧臣,甚至连小王子余丹都不放过,要不是忠于老单于的离竿等人拼死保护着逃了出去,差点就死在他手上。

    “哈哈哈!此言有些太过了啊。我们草原勇士人人弓马娴熟,都是好样的。只不过他们的战场不在这儿,而是在燕山以南,长城内外,那儿才是他们的主场!”

    大单于羿稚邪意气风发,挥鞭南向,所指处,人喊马嘶,千军万骑,刀光蔽日。

    “大单于威武!大匈奴帝国威武!”

    也利胡带头振臂高呼,所有远近侍卫也以刀击打弓背,应声相和!苍凉的号角开始吹响起来。

    “国师,那个南朝商人联系的如何了?”

    羿稚邪竖起马鞭,所有人立即噤声,唯有西风拂动旌旗翻卷,衬托出大单于的威严。

    “大单于放心,派去的人已经传回消息,就在几天前,那人已经从南边儿押送着货物回来了。最晚明日,就会跟着我们的人一起来到王庭了。”

    身后的张中行依然是布袍纶巾打扮,双手拢在袖间,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此人可靠吗?你们南朝人,素来可最是诡计多端啊,当然,国师是王庭的柱石,不在此列。哈哈!”

    “呵呵,张某要没有些心机,又怎得大单于赏识呢?说到底,这些商人最重的还是一个‘利字。只要我们给的利益达到了他们的预期,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事!”

    “好!明日之后,出兵南下,马踏燕山!这次就要汉朝皇帝好好看看,匈奴勇士们是怎样把美人、财富尽握手中的……!”
………………………………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战将起 胜负谁知

    在汉朝与匈奴绵延千里的边境线上,数百年来发生的,不仅仅是战争,还有通商与贸易往来。

    中原王朝的丝绸布匹、瓷器、茶叶、酒类等等固然是不事生产的游牧民族所喜爱之物。草原的烈马、毛皮、牛羊之属却也是中原的必需。

    商贾在这个时代,虽然地位不高。但在这南北之地,却是很受欢迎。因此,燕赵之地的许多大户人家近水楼台,就靠这条门路发了大财,积累起了可观的财富。

    虽然两国边境的战事时常发生,烽火台上的狼烟隔不了多久就会示警一次,但却阻止不了商人们对金钱的诱惑。

    眼睛要亮、胆子要大、下手要快……这就是燕赵商人们成功的诀窍了。哪有金银自己跑到家里来的做事畏首畏脚、怕这怕那的可发不了财。一句话:就是敢干!

    就在去年,朝廷突然就下旨开放了五座边贸城市。如此大规模的动作,可是从前所无啊!后来才知道这是迫于匈奴人的军事压力,双方妥协的结果。

    这样的机会可是必须要抓住的呀!从中看到了巨大商机的人们纷纷而至,都企图从中分一杯羹 。

    手快有、手慢无啊。那些预先从朝中大佬口中得知消息的人算是抢得了先机。圈地皮、买店铺、积屯货物……。

    果然不出所料,五座边城坉邑、诸邑、建州、武州、马邑都发展的非常迅速,只不过大半年时间,已是一片繁荣。

    南北贩客,西域胡商,甚至连东夷商贾都有人渡海而来,一大批抓住时机的当地大户乘势而起,家势更盛。

    而世世代代居住在马邑城的聂家,就是这一次受益最多的人家了。聂家本来就是北方之地数得着的大豪,产业遍布燕、赵、代等数地,经过这么一折腾,家产几乎又翻了好几翻,隐隐然已经是黄河以北第一大家的架势了。

    这一切,很大一部分都来源于家中那个最优秀的儿子……聂壹!

    俗话说“ 无奸不商”!在世人眼中,似乎商人就是逐利、奸诈的代名词。当然,也不怪人们有此偏见,商贾之道,大利则倾国逐天下,如战国的吕不韦。小利则锱铢必较,市井之间比比皆是。

    但聂家不同。这个家族秉承了先祖的遗烈侠义,更是熏染了燕赵大地的慷慨之气,多少年来,一直以一个“义”字行商天下,做的都是良心买卖。

    今日,在聂家祠堂里,却有一场特殊的送别在肃穆的气氛中进行。

    聂家老太爷已经七十多岁了,他以族长的身份领着全家男丁二十多口,恭恭敬敬地给正中的排位上了三炷香。

    聂家人口还算兴旺,老太爷名叫聂怀安,他们这一辈的人都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只剩了三四个族中老兄弟,今日也都在旁边。

    行礼完毕的聂老太爷转过身来,目光看过每一个人,最后落在前列的三个儿子身上。

    “聂壹,你过来。”

    刚从长安回来没有几天的这位聂家长子显得黑了许多,长途跋涉的疲劳还没有缓过乏累,此时听到老父的招呼,向前走了一步。

    “父亲大人,还有何吩咐”

    聂怀安仔细打量了几眼,眨眼间儿子也是快四十多岁的人了,这么多年,家族重担挑在他的肩上,也不知道这一眼别后,还有没有再见一面的机会!

    “吾儿,真的决定去做这件事了,心中无悔吗?”

    “儿无悔!为国为家,虽死无憾!”

    聂壹表情坚定,语气决然。

    “好,不愧是我聂家的子孙!吾儿尽管放胆去吧,为父会在祖先面前求得他们护佑的。”

    “父亲……请恕孩儿不孝!此去如有三长两短,万一殒身,余生就不能在膝前孝顺了。”

    素来沉稳的中年汉子终于动容,拜伏在地,给白发苍苍的老父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响头。

    深入虎穴,担此重任,前途凶险莫测,谁又敢保证会安然无恙呢!周围人都面有戚色,更有年幼的子侄辈已经在低低的抽泣。

    聂怀安饱经沧桑的脸上也带了一丝伤悲,伸手拂了聂壹肩头,示意他起来。

    “唉!身既属国,焉得顾家。想我聂氏先祖素以忠义为先,孝字倒是排在后面,这一点你要牢记心中,莫要忘怀!无论成败,切不可坏了先祖遗风啊。”

    聂壹倏然一惊,转头看了一眼正当中的那块排位,重重点头。先祖遗烈,绝不敢忘!

    聂家祠堂供了十几块牌位,而正当中最显眼位置的那块看上去已经年代久远,上书的是几个古朴的秦篆大字“先祖聂政之位”!

    笔锋凌厉,如刀似剑,字迹森森,铭刻青史!

    原来,他们这一支聂氏的祖先正是战国著名的烈侠聂政是也。

    聂政,原是战国时代的韩国人,为春秋战国最著名的四大剑客之一。

    聂家的经商史由来已久啊,因为这位剑客聂政就是以在市井间杀狗、卖狗肉作为生计的。

    聂政从哪儿学的武艺,世人不得而知。自年青时就已经侠义闻名,因为“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咔嚓……杀了个调戏良家女子的贵族子弟,不得已,跑路了!

    带着老母、姐姐从韩国跑到了齐国,聂剑客依然在大街上卖狗肉。

    世间有些老话其实正是真理,比如“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句话,还是很有几分道理的,聂政虽然大隐于市 ,但不久后,终于还是有人慕名找到了他。

    原来韩国的上大夫严仲子被国相侠累所陷害,逃亡在外,日夜寻思报仇,只是苦于找不到勇敢的侠士。

    后来严仲子听到了聂政的名声,辗转找到了他,不惜折节与其结为好友,并献上万两黄金为聂母祝寿,求其为己报仇。

    聂政虽然十分感动,但因为老母在堂,不敢轻许己身,所以并未答应严仲子。

    即使如此,严仲子依然待他们一家如故。聂政待母亡故守孝三年后,忆及严仲子知遇之恩,遂在某个平淡午后,一人一剑布衣蓑笠飘然而去矣!

    几天后,聂政仗剑直入韩都,国相府内外几百甲士都挡不住那一剑之威。剑气直逼长天,白虹贯日!

    在杀了国相侠累与府中几百甲士后,面对倾城而来的铁甲骑兵,自知难以脱身的聂政仰天长啸,因为怕身死后,有人追查连累自己的姐姐,遂以剑自毁其面,挖眼割鼻,然后剖腹自杀。

    当时举国震动,天下传其勇烈!而那位聂家姐姐在韩市寻尸认弟,伏尸痛哭,向世人诉说完弟弟的侠义之行后,也伏剑自杀了,可谓巾帼不让须眉。

    聂氏从此声名大起,天下人无论识与不识,尽皆佩服!

    未曾想,原来燕地聂家,竟然是那位战国烈侠的后人,世人却少有知道的。

    聂壹又把他走后家里需要应付的后事对族人细细叮嘱一番,吩咐两个弟弟好好保护老父亲,又躬身拜了几拜祖宗灵位,然后如同那位先祖一般,昂然出门,再未回头……。

    雁门关内,右北平的山区峡谷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扎起了密密麻麻的大营,一支大约七八万人的汉军队伍已经在这儿秘密潜伏了大半个月了。

    从两个月前开始的这次行动,被当今天子亲自命名为“射天狼”!

    据说这个名字是从那位少年侯爷不久前所赋的词句中而来。“……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大汉军中并不乏勋贵后代,更有许多是出自前辈老将军们的子侄辈,将门之后,要想继续延续先辈的荣耀,最简洁的办法还是要马上功名,杀场军功。

    大汉帝国,最重军功,如那位长乐侯一般得两宫至尊的宠信少年封侯的,毕竟是异数。以马上功夫,一刀一枪凭借敌酋头颅搏个功名的才是军中子弟的正途。

    因此,能够参加这次大行动的校尉偏将以上的中层将官们,内心还是兴奋期待的。

    五路大军,共集结了大约三十余万,最先的计划是以骁骑将军李广、护军将军程不识两位对付匈奴最有经验的名将挡在马邑城的正面,分左右两翼埋伏。待匈奴全部进入大口袋,准备袭取马邑时,以最精锐的兵力给予其迅雷不及掩耳的迎头一击!

    而以屯军将军王恢、材官将军韩安国各领六万人马埋伏在雁门关外的崇山峻岭中,作为扎口袋之用,一旦匈奴遇挫而退时,就截断后路,关门打狗。

    另外命令轻车将军公孙贺率领着掺杂了骑兵营、战车营、步战阵营诸多兵种在内的一支大约五万人队伍,作为机动接应力量,随时视军情缓急支援其余各部。

    不得不说,皇帝的这次行动策划的很周全详细,只要匈奴铁骑钻进了这个口袋,汉军以逸待劳,以多攻少,五路夹击下,打他个措手不及,取得胜利还是很有希望的。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匈奴单于会来钻这个口袋吗?

    通过汉军在草原上的秘密谍报人员传回的消息,再结合别的渠道得到的情报,皇帝与他的心腹大臣们经过反复的研究、综合、推测,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诱饵够大够肥,新上位不久的羿稚邪单于一定会上钩的!

    当时在金殿之上,天子面前,几位大臣对于这次行动是否可行,是有过一番激烈争执的。

    而最后是大行令王恢的一番话让皇帝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面对着几位同僚的疑虑不定,这位数次出使西域北国,当朝最熟悉番邦情况的臣子用手在北疆舆图上划了一个半弧。

    “陛下和众位大臣可知这边贸五城现在是何等的繁华!就如同在一头饥饿至极的狼的嘴边,放着香喷喷的肥肉,它会忍住不吃吗?先祖高皇帝的失败,是因为深入匈奴在他们的主场作战,天时、地利、人和俱失,我军难以发挥战力所致。 而现在,如果有一个大好的机会,把匈奴人放进雁门关之内呢?一切有利在我,还怕不能取胜吗!”

    天子和他的大臣们眼里开始闪现光芒,这是成就万世之功的诱惑啊!

    “以公主和亲为幌子,以巨额财富为诱饵,千载难得的机会即将出现!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尔……!”
………………………………

第一百一十八章 青衫磊落 人在天涯

    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里,素汐公主感觉从来没有像这一路的快乐。

    如果不是还有一个未知的前途在等待着,那几乎称得上完美了。

    自从踏上大平原之后,天气是已经显得不再那么冷了,风丝带了暖意。素汐嫌在车里憋闷,索性让琪儿卷起了车帘 ,看遍一路风景。

    对于这位小公主,不管是羽林军侍从还是宫中随扈的高手,人人心中都存有怜惜之念。

    身为大汉军人,理所应当是刀马弦弓,上阵厮杀,用血与豪情护卫身后的家园。怎么能让这样的柔弱女子去挑起如此的重担呢!

    可是开国以来,这六七十年就是这么过来的,包括他们的父辈,也曾在北疆喋血,也曾泪洒胡尘,但是没有办法,就是打不赢啊!

    公主和亲,委屈求全,是军人的耻辱,更是大汉帝国的耻辱。

    因此,这些长安子弟出身的羽林军对这次接到的任务心气并不高。只是上命所派,不得不来啊。

    元召骑在马上,双手拢在袖间,信马由缰自在随行。现在的这片平原与后世有很大的不同,地势地貌、山岭峡谷,与他记忆中的某些地方,差别很大。

    那几处著名的产煤区,现在还只是草莽丛生的荒原。而千年后以铜、铁、锡等各种金属矿产闻名的某地,现在竟百里无人烟。

    这些可称为埋藏着聚宝盆的地方,竟然还都是无主之地!看来完成这次任务,回去以后,有必要好好策划一下,怎样才能不动声色的把它们揽入怀中,为己所用啊。

    “小侯爷,长路漫漫,敢问所思为何?”

    元召闻声转头看时,却是一直跟在他马后的张骞,在笑眯眯地发问。

    “ 不过是一时无聊,在随便看看远近景色罢了。呵呵!”

    “原来如此。不过据我观察,小侯爷好像对此地的山山水水有些熟悉呀。每次对经过的一些地方都会注视良久,眼中留恋神色,让人难解。莫非这北方,竟是小侯爷的故地吗?”

    张骞作为长乐宫中天子近卫,对这位长乐侯的事迹知道的格外多,因此对元召一直怀有一种神秘感,简直就是好奇心爆棚。这次得到机会与他同行一路,却是很想与他好好交流交流。

    “故地嘛……也说不上。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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