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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丘-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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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浪流拍着胸脯道:“你放心,我浪流虽然是个盗贼,可这辈子,我最骄傲的,就是言出必行的人品。”
“那浪兄,你可瞧好咯!”林杏说完,伸出袖子,一个小瓷瓶滑到了他的手心中,他用拇指和食指捏着小瓶子,当着浪流的面晃了晃,神秘兮兮的道:“就是这个,里面分别有五十六味由高山上采集而来的天然中药,加上老虎鞭、豹子血、雪熊胆、沙漠蝎尾、金丝猴脑、寒潭鱼心、碧霄鹰眼、竹蜻蜓翅、粉蝶冬蛹、黑色处犬尿等动物的器官组织,加以九九八十一天慢火凝练而成,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玉春丹!”
“这么复杂?”浪流听了一大堆,老虎啊,豹子啊,黑狗之类的,脑袋都大了,“配制这东西会不会很难?”他问。
“江湖上,一直是救人比杀人难。”林杏说。
接着,他滔滔不绝的讲起了配置玉春丹的事情。
我从小,受到爷爷的熏陶,希望可以超越他,到达受人敬仰的地步,所以我非常刻苦,在十二岁那年,我初步有了钻研玉春丹的想法,等我把这个思路付诸行动的时候,我刚刚过完了,我十三岁的生日,也就是说,我是正式从十三岁开始研制玉春丹的。
对,玉春丹的名字,灵感来自于我的爷爷林玉春,我非常爱他,希望他长命百岁。我最初研制玉春丹的目的,正是为了延年益寿,可惜那时候我小,异想天开。现在我才知道,天罡伦理,万法不变,人命自有定数,那时的我,还真是愚蠢到家了。
我有了思路之后,便把全部的时间投入我的事业之中,前后花费了两年完善了配方药草的构成,大约用掉了半年寻遍群山找全了五十六味药草,其实,这些东西,不难找,时间都浪费在了脚程上,因为,你们可能不知道,有些草药,是生长在特定的位置上的。此后,我又消耗了三年到各地寻觅剩下的动物器官和组织。狗尿?是挺恶心的!却是必需品,童子尿很干净的,狗的自然一样,相信我。
我要说的是,在这些药材里面,尤其以粉蝶冬蛹与雪熊胆最为难寻。
为什么难寻,听我继续往下说,这两个,可比求爱难多了。
粉蝶冬蛹必须要粉色的蝴蝶在冬天化成的蛹,色彩上不能出现任何差别。所以我在夏天的时候捕捉了几百只粉色的蝴蝶,把它们封锁在屋子里。每天以露水,花蜜好生喂养。你知道的,养蝴蝶,可不是养鸟,养鸡,养鸭,养大鹅。它们一旦被困住行动了,就会心情失落,对温度感知明显,极容易死掉。
我当初养了五百只饲养,到了冬天的时候,只剩下了一百只,等化蛹之后,我只找到了三个。
在者就是雪熊胆,比粉蝶冬蛹还要难寻一百倍,不,一千倍,甚至是一万倍也不至。
它必须要身上没有任何一点杂毛的白色的雪熊,而不是雪地里的熊。
雪熊是一种熊的名字。它们身材高大,动作灵活,比寻常的棕熊大上三倍,比猴子跑的还快。它们力量巨大,一巴掌就能拍死一只老虎,一口就能咬穿铁皮遁甲。沿途冲锋的时候,任何粗壮的树也拦不住它们的去向,即便是撞到石头上,也仅仅是晃晃脑袋,你说它们有多强悍?
不过,别紧张!它们不会成为其它动物的噩梦。它们是被困住的王者,我很乐意这么称呼他们,这是书里没有写到的。
雪熊只生活在北方渺无人烟的雪山之巅,哪里的空气异常寒冷,常年下雪,最深的地方,足以建立一所庞大的雪下地宫。哪怕是最厉害的高手,我比喻一下,比如说魔炎教派的君主去了那里,都会被冻死,或者被成群的雪熊撕成碎片。
魔炎的教派的君主是谁,邱凌云!干什么的?先别管他,我的意思是说,那玩意在那种极端的环境里,几乎是无敌的神一样的存在。
我曾经也前往那里,到达山脚下的村落里,便不能走了。大雪封山,一点路也没有,白茫茫一片,我刚出去半天时间,就差点冻僵了。我在那里呆了几个月,住在了村民的家里。
村子吗?不大的小山村,只有二十多户。对的,是猎人,村子里的人靠狩猎为生,他们祖祖辈辈住在这里,有了抗寒的体质,打一些麋鹿、兔子、狍子之类的动物,我在哪里住了还吃过老虎的肉,是他们打来的,没错,还有老鼠肉,没有猎物的时候,他们也会选择吃老鼠填饱肚子,浪兄,你先别问了,听我慢慢往下说,下面到达最精彩的部分了。
………………………………
第四十六章,无理的取闹
书接上回:
林杏为陆谦玉和浪流讲起了一段,他为研制玉春丹而发生在几年前的故事,情节正来到北方雪山取雪熊胆。
到达北方雪山之后,他在山下的唯一的猎人部落里连续休息了数个月时间,大雪终日封山,他寻不到进山的办法,曾终于有一天,幸运之神眷顾了他,北方雪山发生了雪崩,致使一只年幼的雪熊在山下了迷了路,于是闯到了村里来寻找食物。
村民们对雪熊带着一种天生的惧怕,他们为此专门召开了一个会议,决定处死这只有熊。
关于猎人村落和年轻幼熊的战争一触即发。
村里的男人和猎狗几乎全部出动,他们先是把幼熊围困在一家院子里,然后放出了猎犬。
我还可以告诉你们几位,那是我到目前为止,见过的,最惨烈的一场战斗,没有之一。即便是江湖上两大高手过招,远不及这场战斗来得震撼。
一瞬然,大约有三十多只忠臣的猎犬,扑向了那只大概只有成年雪熊三分之一大小的幼熊,它的牙齿甚至还没有长全,它的四肢还没有发育,它傻傻的模样甚至有些憨态可掬的可爱,但它是我的制备玉春丹的关键所在,我不能因为他长得可爱,就动了恻隐之心。
可当它看见猎犬群的时候,爆发了作为雪山王者的掠食天性。猎犬和它的差距,好比长满肌肉的汉子,遇到了江湖上的豪侠,一番厮杀之后,幼熊浑身是伤,躺在雪地里奄奄一息。三十只猎犬,战死了二十七只。到处都是猎犬的残肢,与热血在雪地里融化出来的窟窿。猎人们为战友的壮烈牺牲而几度落泪,我就是趁这个机会,花了重金,买下了这头幼熊。天呐!真是的可怕,你们知道吗,那几乎花光了我身上所有的钱以及一块我最喜欢的玉佩。幸而我对身外之物不加以在意,否则那个数字,肯定会吓你们一大跳。
好了,我言归正传,继续说雪熊胆。
起初,它并没有死,此乃天助我也,要知道,鲜活的雪熊胆才最会有奇效。我当场把它开膛破肚,趁热取出了熊胆,正在这个时候,山上突然传来了几声怒吼,白茫茫一片的雪山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在叫唤。可我的心里依旧咯噔一下,暗叫着,大事不好,难道是成年的雪熊寻着孩子的气味找过来了!
而它们可怜的孩子,那只睁着眼睛死去的幼熊,正在被猎人们扒皮分肉。鲜血流了一地,体温凝结成了上升的水汽。
村民们被突如其来的吼声吓坏了,他们带着比遇见了阎王还恐惧的神情四散而逃,而我趁乱带着雪熊胆悄悄离开了村子,很多年再也没有回去过,可我依然对此事念念不忘,多方打听。后来有一日,我听闻去北方雪山修行的连横派弟子说起。自我走后不久,村落废弃,猎人们一夜之间全都被雪熊杀死了,它们并没有吃他们的尸体,而且一个个像人复仇一样,把他们的尸体整齐的摆在了村口。
当然,倘若那头幼熊没有死去,村子里就不会因此遭受灭顶之灾,死去的人中,还有不少孩子,等于我害了他们。但是,如果我怀有善心,就无法研制出这震撼世间的第一疗伤圣药玉春丹了。
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就好像是铜币,一面是镂刻出来的图形或者是年号,而另外一边,则是属于它的价值。通往至尊高位的台阶下面,暗藏了多少森森的白骨?而我们所在江湖,其实就是搅动众生的涅槃,一圈圈的旋转,终将残渣抛弃在外。
你们是否也赞同我说的不错?
后来,我返回到了山上,把所有材料进行了最后的风干、研磨、熬制等一系列工作,最后耗费了接近三个月才炼制了一小瓶,十二粒,玉春丹,这使得它,几乎每一颗无不价值连城,甚至是无价之宝。
现在还剩下了几颗?
让我想想。。。
我给爷爷吃了一颗,自己吃了两颗,之前给陆兄吃了一颗,又给浪兄你吃了一颗,应该还剩下六颗!
什么?七颗?难道是我算了吗?哈哈哈,没错!是七颗!浪兄,多亏了你的提醒!
浪流盯着林杏手里的瓷瓶,生生的咽下了口水,他说:“林兄,就算把这配方给我,我也练不出来啊?算了,算了,我可惹不起雪熊。”
陆谦玉在心里暗自佩服,一想到刚才吃下去的药物竟然这么宝贵,倒让他觉得有点愧疚,对比之下,他可拿不出任何可以抵消这等珍奇的等价物来回馈给林杏。
“术业有专攻嘛!”林杏说道,“浪兄你妙手空空,探取宝物,如入无人之境,换做是我,估计早就死上几回了。”
浪流尴尬道:”哪里哪里,跟林兄比起来,小巫见大巫,你就别挖苦我了。”他这偷的本事,江湖上鲜有人能及,但总是见光必死的勾当,他总不能不懂得点寡廉鲜耻吧?
林杏笑而不语,他感觉到陆谦玉半天没有吭声,仿佛仍现在刚才的故事里难以自拔,故而问道,“陆兄,你吃了玉春丹有个把时辰了,感觉如何?”
“自以为是!”陆谦玉陡然起身,他的话让在场人微微一愣。
林杏张着大嘴,血气上涌,脸腾地一下红了,“陆兄!”他说,“莫非你是看不起我这玉春丹,觉得他没有我说的那般疗效?”
“对不起。”陆谦玉径直走向浪流,他说,“我说的是这个盗贼,林兄的丹药,自然是万里无一的好药,你拿出此等宝物,令我感激不尽!”
浪流瞥着陆谦玉气势汹汹的走过来,脚步不由得退了几步,“谦玉”他说,“你又对我耍什么无赖?”
“是不是石翁除了意外?他受伤了,还是。。。”陆谦玉欲言又止,在林杏讲述之前,他便在思考这个问题,接着在林杏的讲述之中,他把问题看的更加透彻了。浪流之所以一直心不在焉,巧妙的回避着他各种问题,可见是为了隐瞒什么真相,陆谦玉尽量不往坏处去想。
但此时此刻,他越发的感觉到内心深处传来的恐惧之音。
在每一个人的内心之中,都藏匿着这样一个装满了恐惧之物的深渊,那似乎是关于应对各类厄运的提示,一旦听到它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则会令人坐立不安,茶饭不思。紧接着,悲惨就会类似秋霜一般悄然降临。
悲惨给予人痛快的时候,也曾给人以欢愉,因为,这使得他们再次面对悲惨的时候,心脏周围有了更结实的肌肉。
即便陆谦玉臆想变成了现实,他除了惆怅叹息,默记仇恨,还能怎么办呢?
“他来不了了。”浪流抬起手,护住自己的脖子,说出了陆谦玉期待已久的话,“他死在了陆刃的手中,他毕竟是老了,不过他已经七十岁了。。。”
“我明白了。”陆谦玉缓缓放下了手,他说,“你可以走了!”
“走?”浪流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去哪?”
“万水千山任你走遍!”陆谦玉怕他听不明白,又说,“就是离开这里,干你喜欢的事情去,别再掺和我的事情了,我不欢迎你!”
石翁一死,麟州城已成了身外之地,一栋破院子那值得留恋不舍?
只要陆刃还在,留着他,报仇早一天,晚一天,差不别不大,此事暂时不着急了,完全可以放在脑后。魔炎教派的阴谋浮现江湖,一场江湖纷争迫在眉睫,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浪流有伤在身,作为局外之人,不必以身犯险。以大船为例,陆谦玉有预感,魔炎教派很快将会不期而至,带来比上一次更难化解的危机,届时定然少不了一场混战,纵观全局,这场战斗,极易成为江湖正道与魔炎教派全面交锋的导火索,三百年前,那场旷日持久的大战,即将重新上演。
“你让我走,我就走?”浪流鄙视的说,“腿长在我的身上,我或走,或停,我洗澡,拉屎,喝酒,我是个自由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陆谦玉什么时候管的比天宽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鸡要下蛋,树要开花,这些我管不了!”陆谦玉说,“不过,你必须走。”
说罢,陆谦玉拿出准备好的银子,原是二哥给的药钱,扔到了桌子上。他就只有这么多了,当做给浪流的盘缠。回去之后,他打算与二哥实话实说,相信对方也不会那么吝啬这点指甲缝大小的银两。毕竟,这草药是靠着他与林杏的关系白来的东西。
浪流伸手拿过银子,打开了袋子,数了数,发声骂道,“才这么点,老子帮你出生入死,你就拿着点钱,糊弄老子?”随后,他把钱扔给了顺子和老蔡。
“你不差我这点!”陆谦玉道,“我们之前的情谊,难以用钱来衡量。”
“这些你们拿着,这就走吧。”浪流对老蔡挥挥手,接着转过头来,又是一通骂:“你也知道跟老子的感情用金钱难以衡量,难道老子留下来,能拖你的后腿?”
“我不是这个意思!”陆谦玉有些词穷。
“那是什么意思?”浪流吼道,“你以为老子不知道,把老子撵走了,你好一个人跑回去找陆刃报仇,老子告诉你陆谦玉,石翁死了,我心里也难受,我浪流不怕死,也不想死,等我养好伤,用不着急,我自己回去找那个孙子,非把他大卸八块了不可。”
林杏站一边,用一种探究的目光审视着这两个人,眼珠子一转,在一旁说道,“浪兄,我觉得陆兄说的有道理!”
他怎么看不出来陆谦玉的本意?
“林兄,连你也这么说?”浪流把注意力转移到林杏的身上,吹胡子瞪眼睛的说,“你根本不懂这事情的始末,所以,你还在站在一边莫要开口,免得我一时情绪激动,无形中言语重伤了你。”
“这!”林杏可不想成为夹在两人中间的炮灰,“你们说,你们说,我去看看草药。”
………………………………
第四十七章,庞大的商队
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人间一日,山上一年!
此程一去星与月,天阔水远莫问归。
邱洛洛自下山之后,一行两人,扬鞭策马,遇山而叹,过水而驻,两鬓缠风,自在随身!
逃离了小仙登峰的牢笼,她犹如翱翔夜幕之流星,潜游海渊之蛟龙,生于山林之百鸟,心情舒畅,好不快意。
此间,她抬头俯身,小手抓着马鞍,身体一颤一颤的随着马背悦动,马儿疾驰在一条笔直的大道上。
两侧是葳蕤的密林,高大挺拔的松柏伸展着枝条,犹如指路的卫士。地毯似得绿油油草地上随着地势高低起伏,上面分布着一片一片的黄色、白色、红色的未知名小花。
这些本是小仙登峰上最是平常的景色,无人问津的杂草野花。以往她不会多看一眼,甚至一不小心,将其在脚下碾碎成泥。
然而换了一番天地之后,这些司空见惯的景色,反而成了碧瑶天池,玉树银花一般的美景,让她流连忘返,心驰神往。
阳光唯一片,四季各不同!
她感觉一种从未有过的境界,风不是风,是自然的呼吸;路不是路,是大地的皱纹;水不是水,是天人的眼泪;此时阳光落在她的肩膀上,温度也比小仙登峰上的高涨。
她暗暗自寓,小仙登峰就是个困住了她这只金丝雀的无情牢笼。而山下则是让她纵情放飞的万里碧空。
一路走来,所见所闻,所品所尝,无不新奇,令她流连忘返,她与小颜雀曾在山下细柳镇下榻一晚,她竟然像个农夫进城似的,激动的一整晚没有睡着。一早起来赶路,仍然是精神饱满,神采飞扬。
在细柳镇,她先去衣服铺子制备了一身男装,淡蓝色的长褂,白色的短靴,加上一条绿色的绸子缎带。接着,她又见到了几个文绉绉的秀才,觉得好玩,学着他们的模样,买了一把手持的羽扇与挂在腰上的玉佩。
打开了扇子,一面是水墨色的大山寒松和滔滔流水,一叶扁舟飘荡,一人一船成双,使得画面冷漠萧索。扇子的另外一面,书写着小诗一首,表达相思之情,尤其得到了她的青睐。
诗云:
花开南山下,
雁过大江北。
秉烛夜游时,
梦里笑郎君。
这首小诗,不知出自哪个文人墨客之手,正写女人春心相思时的无奈,正应对了邱洛洛的心思。
此番下山,她那点小隐秘,天知地知她知,其余的人,一概不知。唯有她心知肚明,历经辛苦,终究为何而来?
帮助邱鼎追讨叛徒是假!
游历人间是假!
唯有寻君问情才是真的。
小颜雀是个不懂诗文的人,指出,这首诗尽显了女子思念男人的悲凉,有点不符合邱洛洛的身份。
想她身为魔炎教派的大小姐,江湖上,谁能高攀,她那还用偷偷的想男人?于是,小颜雀曾规劝邱洛洛换一把写景的扇子,更显得自然。
邱洛洛非但不听,反而罚小燕企业把这首诗写了一百遍。从那之后,小颜雀再也不敢在扇子上妄言。
这会儿,太阳当空,接近了中午。邱洛洛看见了远处出现了一支赶着车队缓慢前进的商旅。仔细一数,大车十多辆,小车几十两,浩浩荡荡,好像一条长蛇。
车上的货物用绳索捆绑着,堆砌了老高。随行人员,低不得三四百。
在车队前后方向,各有十几匹单马。马上坐着的人,优哉游哉的摆动着身体。马身上套着甲,肚皮上挂着刀库和剑鞘。
邱洛洛的后面是紧紧跟随的小颜雀,马蹄子扬起的灰尘,让她品尝了土是个什么滋味。
她不敢怒,也不敢言,于是在马屁股上抽了几鞭子,追上了邱洛洛。
八只马蹄子,震碎了山林间的恬静,引得鸟雀叽叽喳喳的乱飞,马尾巴甩的像个风车,尘土像烟那样升上半空。
车队的护卫,敏锐的捕捉了到了两人,立即停下,调转了马头,迎面而来。
“小姐。”小颜雀小声的说道:“来者不善,您可千万小心。”
“叫我公子!”邱洛洛瞪着大眼睛,“管他什么人来!大路朝天,各走半边,难不成,路是他们家的,不让我走不成?”
“您话糙理不糙。”小颜雀看见,愈来愈近的三个身影,她冲着邱洛洛挑着眉说,“但是,您别忘了,这里不是小仙登峰。这里是江湖,容不得你耍小性子。这些江湖上瘪三,可是一个比一个难缠。最主要是他们一个个像猪一样蠢!”
“蠢猪,往往也挺有趣!”邱洛洛冷哼道。这时候,三个人三匹马一头撞了过来。
邱洛洛倏然的把马勒停,马的两条前腿高高的抬起,嘶鸣了几声,然后重重的砸向了地面。
“吁!”
邱洛洛抓着缰绳,望着对面拦住自己去路的三个形态各异的男人。
他们的脸上不约而同的带着将死之人的白色,其中一个正俯身摸着黑马的脖子,试图安抚它刚才被邱洛洛的马带来的惊吓。他右边的一个人,笔直的坐在马背上,器宇轩昂的望着自己。最后一个人,嘴里好像嚼着什么东西,腮帮子像是蛤蟆肚皮似的一鼓一鼓的。
看过这三个人,邱洛洛没好气的说,“各位江湖上的朋友,有何贵干啊?”
“这位公子。”安抚黑马的男人,看似是个头儿,他冷笑道,“我们见你马鞭子抽的比天雷还响,于是只想问问,你这么着急,是想去哪啊?”
“拦住我的路,就要问这个?”邱洛洛在山上嚣张惯了,可没人敢问她去哪。到了山下,她的脾气收起了不少,可还是忍不住要发作,她接着说,“你们刚刚吓到了我的马!我觉得我要去哪,完全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吧?”
“看你文质彬彬,长得一张俊巧小脸,口气倒是不小!”端坐笔直的男人,说话比之前那位不客气了很多,他气汹汹的道:“我们是这商队的护卫,为了保证货物能够安全顺利的交接,自然是要对可疑之人进行盘查。便是这个理由,要询问你。你若答的出,便可以相安无事,若是答不出。。。,那么抱歉,可能会被我当做是绿林强盗。”说话的这段时间,此人,已经把手伸向了马肚子上的一把弯刀。
邱洛洛直视了他一眼,还不等吭声,便听到了小颜雀的怒吼。
“一群瘪三!”小颜雀哼了哼,纵马来到了邱洛洛跟前,骂道:“谁给你的勇气,敢这么跟我们家小。。。公子说话?”
“呦。”男人看了看小颜雀,露出一脸奸笑,“你是这位公子哥的贴身丫鬟吧,模样长得倒是不错,身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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