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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锦华-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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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年也过来牢牢的拉着姐姐的手,“姐姐,都怪我没听你的话,对不起!”

    锦华见他愧疚,哪里还舍得怪他啊,忙摸摸他的头以示安慰。
………………………………

三十八 年后5

    回到家已经是大半夜了,众人都已经累得疲惫不堪,双腿酸痛,都想着赶紧扑到床上去好好休息一下。

    只有刘锦华虽然累得没精打采的,却还要烧水擦身,曾氏很奇怪,“这大半夜的,天又冷,你这是发的哪门子疯啊!”

    刘锦华忙碌着点着小风炉,头也不抬的敷衍说是在外头跑了半天,弄得身上都是灰尘,不洗洗浑身不得劲。

    “平时倒没看出来,你咋这么爱干净了!”曾氏念叨了几声,便呵欠连天的去睡了,不再去管她。

    晚上,刘锦华却发了噩梦,在混混沌沌中,那个人拿了根棍子在后边撵她,她就拼了命的在前边跑。可是无论她跑到哪儿,那人却怎么也甩不脱。她在喘着粗气的奔跑当中还频频回头去看,甚至把那根棍子的形状样子瞧了个清楚,乌黑粗硬,形状狰狞。。。

    吓得她出了一身冷汗,从梦中惊醒过来。她惊魂未定,半晌后往外看看,外头漆黑一片,身上一片冰凉,一颗心犹自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她睁着眼就那样直挺挺的躺着,一直到天亮。

    到了白天,她看着外头有些昏黄的日头,屋子里火红的炭火,里里外外出进的母亲,突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昨晚上的那个人那些事,就真的只是一场梦?自己的生活一直是按部就班的,平静如水,怎么会忽然生出那样一个岔子来呢!

    可是,她把袖子往上撸一撸。手腕上赫然就是一个有些红紫的指印,还在隐隐作痛。

    不管怎么样,眼下有好多的事情在等着她呢,让她无暇去担心这事。只除了晚上的时候睡得极不安宁,反过来复过去的胡思乱想。

    刚过完元宵节,曾尚才就拖大成叔往回送了封信。说是已经跟那位金先生谈好了,让把人直接送去就行了。

    母女俩自然得忙着给锦年准备行装。儿行千里母担忧,曾氏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儿子搬了去。

    忙碌之余,锦华还抽空把弟弟找来,姐弟俩好好的谈了谈心。主要是锦华撺掇着锦年自己去跟祖父报备一声。

    本来,这事应该由二房的当家人二爷去提的。但是,锦华觉得父亲的情绪最近实在是糟糕透了。不过三十郎当岁的壮年,居然给人以暮气沉沉的感觉,竟然让她不忍心再让他送上门去给她祖父骂。

    自己爹也不容易啊。

    锦华看见二爷低沉颓废的样儿,对他一直以来的怨气就立刻淡了,反而很是同情他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艰难。

    锦年一向爱护着大房。锦华对此心里颇有些气不过,当下便打定主意让他吃吃苦头。

    她跟锦年把他出去读书的好处详详细细的给列举了一遍,又郑重其事的道,“读书的根本目的并非只为了科举一途,这样就太狭隘了。再说了,能考中的毕竟只是少数。读书的根本目的其实在于明理,明白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所以,读书时不可短视。不可只一味的死记硬背,而是从中悟得大丈夫如何存于世间,如何担当责任。”

    这话锦年听得频频点头,深以为然,“姐,我觉得你说的比大伯、咱娘。咱爹,还有表哥他们说的都要好!”

    姐姐的话,总会让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少年获得极大的心理安慰。

    “听表哥说,这位金先生在县城里都是很有名气的,所以跟他读书的费用也是价值不菲。你知道为了你这次去读书母亲准备了多少财物么?”

    自己母亲以前就是有些太宠着他了,除了念书什么都不让他干,什么都不让他知道,什么都不让他操心,替他遮风挡雨的,结果养的锦年跟个笼子里的金丝鸟似的,末了人家还愣是不领情,反过来还记恨母亲专断独行记恨了一辈子。。。

    不识人间疾苦,说的就是锦年这样的人了。

    “一年光束脩就是三两银子。另外单独为拜师准备的四色点心、五斤腊肉等物,也得值个两串钱。去了之后过年过节的礼物还得另算着。”他姐姐早就让他全程参与了准备礼物的过程。

    “你还没算上你这一去新做的两套衣裳,还有崭新的铺盖被褥,另外还得新添置些笔墨纸砚呢。”

    锦年忙点头称是。

    锦华心里颇安慰。这孩子如今还小,还是能体谅自己这一番苦口婆心的,待到他长大些,大概就会嫌弃自己唠叨了。

    “你知道这些东西怎么来的么?”

    “爹辛苦赚的。娘和姐姐还得每天做针线活补贴家用。”说着,锦年眼里不禁流露出些忧虑和愧疚,情绪霎时便低落下来。

    是不是自己这关于生计艰难的教导有点过头了啊?锦华见他郁闷,不免有点心虚。

    “你说,要是知道你要去城里头读书,祖父高不高兴?大伯高不高兴?”

    锦年低下头沉默了。

    锦华笑了笑,“锦龙还留在家里头,你却出去念书了,祖父和大伯肯定心里不舒服。”人家真正心疼的是大房,傻小子你可长点心?

    果然,这次锦年没有出言回护。

    “不过,他们不会拦着你的。你大可放心的去。因为这是事关前途的大事,祖父和大伯没理由拦着你。如果他们不高兴,你忍忍也就是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体肤。。。”

    锦华又给弟弟打了一回气,锦年果然忐忑不安的出门去了。

    对于二房的擅自做主,老爷子和大爷心里是非常的不舒服,同时也害怕二房会找公中出银子,因此便同时拉下了脸来,沉默了。

    锦年挺直着腰背站在祖父跟前,同样半低了头,沉默着,一动不动。

    半晌,老爷子才砸了一下嘴,倒吸了一口凉气,沉吟道,“去城里读书,可是花费不小哇。”这是投石探路呢。

    锦年抬头看了自己祖父一眼,道,“我娘说束脩还有笔墨纸砚等物已经给我准备好了,祖父无需挂心。”

    哦,这就好。房里的其他人都松了一口气。放心之后却又同时升起了另一个疑团:这二房还真有钱啊,一出手就大方得很呢,眼看着竟将孩子送到城里头读书去了,他们哪来的钱啊?

    一时不免又酸又妒,众人便都继续沉默不语。只有李氏好意思说出口,翻着她的眼皮皮笑肉不笑的,“锦年,你知道去城里读书得花多少钱么?你如今还小,到底能不能读得出来还不知道呢,就先往里头扔钱了?再说了,就算能读出来,你又得读上多少年呢!这么一算,你爹娘还真是大方的很呢!”也有钱的很呢!

    她说着话,就一直去看老爷子,意思是,您看见了,二房这是翅膀挓挲起来了,要飞呢!

    锦年只气的在袖子里紧紧攥起了拳头,脸都涨红了,的回答到,“我娘说了,为了读书这种大事情,她吃再多的苦也会供应我的!无须大伯娘操心!”

    真应该让曾氏来听听,她若听到了这话从儿子嘴里说出来还不知有多高兴呢。

    李氏被呛了一下,只好朝天不屑的翻了个白眼。这位大侄子一向脾气倔强,不说则已,一说就噎的死人。

    大爷不想把跟锦年的关系闹得太僵,这个侄子心思简单,一直就是他笼络的对象。心想反正公中不出钱,何必又失了锦年的心呢,就训斥了李氏几句,和颜悦色的答应了锦年的要求,另外又装模作样的教训锦年要好好读书云云。

    虽然他心里也甚是妒忌锦年如今有了青云梯,居然也能麻雀变凤凰的去城里读书了,至于锦龙,那家伙只知道胡闹,根本没心思读书,要是任着他出去还不知闯出什么祸来呢,还是拘在家里头放心啊。

    还没出正月,锦年就收拾好包袱行李,由二爷领着,坐着五爷爷的小牛车到城里读书去了。

    二爷特地回来把儿子接上,就是要带着他去行拜师礼,还得把一年的束脩给交上。

    刘锦华跟着眼睛红红的母亲一路把弟弟送到大门口,看着他小小年纪,心里惶惑不安、面上却强作镇定的样子,心里不免酸涩的难受。

    越是对他好,便越要狠着心把他给推出去,让他独自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酸甜苦辣,让他独自学着长大。

    小牛车即将开动时,锦年却又忽然从车上跳下来,疾步跑到母亲和姐姐面前,往两人手里各塞了一件东西,这才又转身上了车,挥了挥手走了。

    锦华低头一看,手心里竟然躺着一根打磨光滑的桃木簪,簪头上是一只展翅欲飞的蜻蜓,居然似模似样的,看起来比那首饰店里卖的也不差什么了,心里顿时又惊又喜又酸,眼泪好悬没掉下来。

    曾氏手里的也是一根桃木簪,只不过簪头跟锦华的不一样,是福字头的。

    曾氏同样十分激动,这可是儿子送她的第一件礼物呢,拿了帕子擦着眼泪咕哝,“这小子!不声不响的,倒是偷偷的买了一个这,也不知道他是啥时候偷跑出去的。”

    锦华听了母亲的念叨,本来正心酸着却差点破了功,好歹才憋出没笑出来。
………………………………

三十九 病来1

    锦年走了,锦华虽然心里空落落的,但是不见他整日在自己跟前愁眉不展的,总算也是去了一段心事。。她这才有时间想想对付那个人的事。

    用药?刘锦华想起那一回自己过敏那次,浑身奇痒难受,坐立不安的,总是忍不住用手去抓挠,直到抓出血来觉得嘶拉拉的疼才好受了一些,那时候,说真的,立时死了也是愿意的!

    现在想想仍然心有余悸,刘锦华思量良久,还真就狠不下心对自己下手。

    那就淘换只恶犬?却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弄条狗回来。

    村里的一般人家人都养不活,哪里还会去养那东西?稍微过的好一些的人家,家里有些值钱之物,为了看家护院才会想到养条狗。

    当然,有些猎户家里一般也会养大型的猎狗,但是,台子镇背后尽是些小山包,山太低矮林子就不够密,所以并没有什么珍禽猛兽,也就是兔子、黄鼬多一些,周围猎户是很少的。

    再说了,那么一只凶恶的大狗,她就是说破大天来,母亲也不会同意养在自家院子里的。吓也要吓死了啊!

    想了又想,刘锦华终于又琢磨了一个办法。就是先要条小狗,从小养起,这样能使母亲慢慢接受它,同时也利于培养人狗之间的感情嘛!

    锦华便找了时常来她们家的小枝姑,通过她再拜托他们家大江叔,走街串巷的去寻上一寻。她心细的又抓了一大把钱给小枝姑,嘱咐说若是有好的品种。凶猛一些的,花些钱也无妨。

    过了几天,小枝姑果然抱了一条巴掌大的小黑狗过来。“咱这里只有这种小土狗了,没能要到别的种。倒是有些大户人家有凶猛的大狗。咱却是不认识人家,再说了,那种狗即使下了崽主人家也不舍得轻易送人的。”说着还把钱给还了回来。

    锦华看着抖着圆圆滚滚的身子。挣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期待的看着她的小黑狗,简直欲哭无泪!

    这是让我来照顾它的?不就是一只普通的小土狗么,又不是什么猎狗之类凶猛的品种,我能指望它做什么啊?!

    理想与现实的差别不要这么大好?!

    不过,乡间野岭的,上哪儿淘换那种大型犬去啊。所以,刘锦华对小枝姑几天来忙碌的成果倒是也能理解。

    有心说不要、把它送回去的话。^非常文学^可那狗竟然摇摇摆摆的就朝她过来了,还一嘴就叨住了她的裤脚,呜呜咽咽的叫着,又拿那乌溜溜的眼抬起头看着她。

    谁能抵挡住那种无辜又信赖的眼神啊?!杀伤力太大了有木有?

    得了,就它。先养着。

    曾氏一向爱干净,见了那狗就一脸的嫌弃,“你养这个做什么啊?!脏兮兮的,可别让它弄脏了屋子!”

    锦华知道母亲不喜欢这些毛烘烘的小东西,忙引着它到了与自己屋相邻的杂物间,找了个旧木箱,又铺了一床旧的被褥,算是给这家伙给临时打了个窝。

    这狗倒也机灵,自己就利利落落的爬了进去窝下。一边朝着刘锦华讨好的摇摇尾巴。

    刘锦华托着腮帮子蹲在它面前,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

    刘锦华在发愁,这狗何时才能长成自己理想中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能保护自己的忠诚卫士?

    那狗不知她心中所想,脑袋一歪一歪的,眼睛亮晶晶的。就如小孩子一般,也去打量她。

    最终,刘锦华“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伸手用力摸了一下它的头,站起身道,“好,你就叫大黑。”

    说来也怪,她站起身往外走,那大黑就亦步亦趋的跟着,跟她亲密的很。

    这狗不过十几天大,还得让人费神一早一晚的照顾着,以免生病夭折什么的,倒也不寂寞。

    因为忌惮那人,锦华竟连上香也不敢去了,每日里只闷在家里头,与母亲做做针线打发时间,心里有时想想也是烦闷的紧。

    曾氏隐隐也能猜到闺女的心事,嘴里头知趣的不去问,也是有些担心的。后来一看这孩子真是强悍的很,只是偶尔发发呆而已,平时倒是该吃吃,该睡睡,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她提着的心才放到了实处,也就把日子踏实的过起来。

    锦华绣的累了抬头望望窗外,就会看见大黑懒洋洋的躺在窗底下晒太阳,伸腿伸脚的,甚是逍遥。

    刘锦华便时常忍不住的羡慕,这狗活的还真是单纯幸福哈,晒晒太阳就美得把眼都眯起来了。看着大黑的闲散舒坦劲,就会让人觉得日子就这样永远平静的流淌下去。

    做针线做的脖子有点酸痛了,待绣到了一个回合,锦华便把针往棚子上一插,伸手一拉母亲,“娘,我累了,咱到院子里松快松快去!”

    曾氏在满院子灿烂的阳光下溜着弯儿,锦华则拿了个旧帕子做的沙包逗着大黑玩。

    “嗖”的一声,她把沙包扔了出去,大黑顿时一跃而起,飞快的窜了出去,很快就把沙包叼了回来。

    锦华摸摸它的头以示奖励,心里很是安慰。没把大黑养成“懒猪”啊,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曾氏看着闺女领着那小黑狗满院子里乱窜,一脸的不满,“幸亏咱这院子没人来,我又把院门拴住了,否则让人见了你这疯疯癫癫的样子,传出去好说不好听!”

    锦华在院子里跑的微微冒汗,大黑一直在她身后穷追不舍。两人玩的不亦乐乎。

    看时辰到了晌午,锦华这才换了衣裳往厨房里去。

    没等她说话,大黑就活蹦乱跳跟着她跑前跑后,嘴里欢叫着,不是又把头蹭蹭她的裤腿,讨好她的意图非常明显。

    这畜生倒是好聪敏的心思,知道要去厨房了。

    杜大娘和麦子因为这狗是锦华带去的,倒也对大黑颇为友善。主人家节俭,并不常吃肉,但是肉汤什么的总是够的,偶尔能打打牙祭,麦子也总会在收碗筷时把吃剩的骨头给它留着。

    锦华怕它太小,肠胃承受不住,总会不厌其烦的拿个小锤子把大些的骨头敲断,再按顿喂给它吃。

    所以,这狗竟然吃的很是滋润。那逍遥的样子,简直让刘锦华觉得,它比老刘家任何一个人都过得自在。

    可恨,这狗长的实在是太慢了,怎么不立刻就长的高大威猛的呢?!若是那登徒子来了,一口就给他咬下块血肉来!

    幸亏每隔十来天就有田静怡的书信来,倒是颇能安慰她郁闷的心灵。

    锦华也没什么可说的,只好在信中大力描写大黑的点点滴滴,搞得田静怡都心痒起来,恨不能自己也能养上一只,但田夫人怕狗伤了她,是决不许的。

    这天傍晚,刘锦华刚把饭摆上,就听得外面一阵人声杂乱,忙起身去看,竟是大成叔把二爷驾着给送回来了!

    二爷浑身无力,整个人几乎都倚在了大成叔的身上,双颊发红,两眼无力的闭着。

    锦华大吃一惊,“这是怎么了?!”

    大成叔一边累得呼哧呼哧只喘,一边道,“二哥柜上有个小伙计给我送信,说是二哥病了好几天了,老是发烧,让我把他接回来住呢。”

    锦华一见父亲虚弱的样子,眼前瞬间就浮现起母亲去后他孤单单的躺在床上的颓废样子,眼泪一下子就冲到了鼻子上。

    她急忙抹了一下眼睛,帮着大成叔把父亲扶到里间,又把他的鞋子脱了,盖上被子。

    大成叔犹自念叨着,“我去接人的时候可听人说了,二哥已经病了好几日了,愣是不舍的看郎中吃药呢,只以为硬挺挺就能挺过去的。唉,二哥真是的,都啥时候了,还心疼钱呢!”

    锦华忙谢过了大成叔,又拜托他把小五叔请来给看看。刘大成忙答应着去了。

    曾氏早就傻了眼,如今已经坐在床边低声抽泣起来,泪倾如注。

    锦华算是看出来了,别看她娘平日里对她爹凶得厉害,其实感情深的很,如今看他生病简直心疼坏了,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只剩下个哭。

    外表刚强的人其实内心最是脆弱。就以她娘来说,要强了一辈子,压着她爹欺负了一辈子,末了最依赖的,其实还是这个她咬着牙恨了一辈子的人。

    此时此刻,锦华忽然有些能够理解前世她母亲的选择了。

    那时候父亲已经得了咳喘之症,每日里延医用药的,在床上躺了好几年,整天咳嗽气喘的,呼吸都不痛快了,痛苦可想而知。

    可没等父亲彻底绝望,首先崩溃的却是守在他身旁的母亲。。。

    锦华一看母亲指望不上了,赶紧回身倒了碗开水,想办法让爹喝了一点。

    再摸摸他额头,很是滚烫,便又忙活着准备热布巾,给他爹敷在额上。

    她是不指望母亲去照顾人的。母亲独自一人把她和弟弟拉扯大,而没出多大的意外,她回头想想都觉得是个奇迹。

    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她娘是一切都追求完美的人,打小,她和锦年的任务都是乖乖的坐着,不许乱动,更不许乱打乱闹,否则弄脏了衣服,或是弄乱了屋子,那还了得?
………………………………

四十 病来2

    等刘锦华把前期的工作都做好了,小五叔才背着药箱姗姗而来。

    锦华知道这位五叔是个死要面子的,也不敢出言抱怨,不敢催狠了,还得陪起笑脸,“小五叔来了?”

    刘士则矜持的点了点头,也不说话,紧挨着床边坐了,派头十足的撩了自己的袖子,捻着胡子给二爷号了脉,又看了看舌苔,这才摇头晃脑的道,“是风寒入体。风寒之邪外袭,肺气失宣。二哥也实在是太不小心了,本来只是小毛病而已,若是早些延医问药,一服汤药灌下去发发汗,立马就好了。也就是他,节俭成性,肯定是不舍的花钱硬挺着,这下倒好,小毛病也拖成了大病了!这下不多花点钱也不成了!耽搁的也太久了一些,要养好怕是要多费些时日啊!”

    锦华听不惯他这高高在上的语气,更加听不惯外人批评自己的父亲,便不搭他的茬,只关心药方怎么开。

    “我这位二哥啊,我们可是从小就在一起玩的,我可是最了解他的!他这病来势汹汹,定是平时做工劳累,没日没夜的打熬,不注意休息,吃食上又节省,这几处合起来就把底子给掏空了,再加上吹风或是受凉,日积月累下来的病根便一下子发作出来了。。。”

    刘士则一向喜欢教训人,如今被他逮着了,更是愈加的滔滔不绝,一时之间都停不下来。

    锦华一向也知道这位小五叔的毛病,“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为了显示他的医术高明。他一般都是往严重了说的,这样一来,病治好了患者家里自是感恩戴德,若是没治好也好有一番说辞。最关键的是。若是病情严重,收钱的时候也收的师出有名,理直气壮。

    锦华这样想着。心里也知道刘士则这话虽然不中听,却是实情。

    自己老爹什么脾气自己也很清楚,那真是天字号大傻瓜一个,干起活来从来都不惜命,从不偷懒怠工,只一心想着不辜负家里人,不辜负东家。自己再苦再累,却是一个字儿都不带说的。

    不过,锦华虽然深恨自己爹不爱惜身体,也并不怎么担心。''

    他爹的身体在这时候应该还算不错。锦华清楚的记得,她爹开始生起重病大概是她成亲五六年之后的事了。如今还早着呢。不过是一场小小风寒而已,假以时日,定会痊愈的。

    只有曾氏被刘士则的话给唬了一跳,当下就有些失魂落魄的,眼泪又想往下掉了。

    刘士则的药箱里早就备好了一些常用的药材,也不用再往药铺里跑了,当下拿出五包来,一一告知锦华用法和用量。

    锦华再三谢过了,又亲自引着他一直把他送到祖父的正院里。这才转身回来。

    说起来,行医者虽然被一些高门望族瞧不起,在民间乡下却一直是很受尊敬的。人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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