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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塔的黎明-第2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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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察觉到不对劲的,是一只有着棕色碎花的母马,它的体格在其它同类中较为健壮,应该正当壮年。作为群体外围的警戒者,它停下咀嚼草茎,昂起头目视着前方的草丛。那片草丛略微晃动,但由于有风的作用,没法立刻肯定其中是否藏有东西。再说,能以完全不被察觉的方式藏在草丛里,那里面的东西也不会太大。

    黄鼠狼,兔子或者老鼠,在草原上符合这种条件的生物无外乎这几种,而它们都不能对野马构成真正的威胁。那就不必管它们,这里有足够多的草料可供不同的食物分食,除非是另一个马群,否则那些连草丛都钻不出来的小东西不会带来什么问题。母马略微打了个响鼻,低下头继续吃草,而它的动作被团体里的其它成员看在眼里,将这次预警视为了虚惊一场。

    真的如此吗?用三足小心的行走在草里的猫妖精可不会认同对方的想法,因为他知道马群并不是要面对他,而是他那些远比草丛高得多的人类同伴。“你们就继续吃草吧,有你们哭的时候。”出于被马群蔑视的不快,凯拉斯用力嚼了嚼嘴里的草茎,接着轻手轻脚的朝另一个方向前进。为了这次任务能够成功,巴图和洛萨残忍的扒掉了他的靴子,长着肉垫的脚掌可以更好为潜行服务,尽管他本人不这么想。

    第二次草丛的响动来自与刚才不同的方向,同样没逃过负责这个方向警戒的母马的耳朵。不过它很快就做出了和第一次警戒一样的判断,小型动物嘛,成群出现乃至在同一地点乱转都是不稀奇的事情,不值得担心。类似的情况在马群的周围又发生了几次,不过因为响动主要还是集中在一个侧面,并没有引发特别大的注意。到了这里,第一步算是成功了。

    说是第一步,实际上凯拉斯的举动如果没有接下来的配合的话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因为马群对他的判断并没有错,单以猫妖精的能力,无法对野马造成实质性的威胁,顶多也就是吓它们一跳罢了。而马群虽然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可只要有更大的响动,它们还是会有所反应,对于它们来说,不过是换一片地方吃草,温水煮蛤蟆这种计策是无法奏效的。

    所以小队真正的目的,只是为了给拿着套索的洛萨和巴图争取靠近的时间。风,将草叶压低,形成一片一片的波浪,可这片波浪在不知不觉间不再穿过马群。如果从上空看去,会看到一个包裹着野马的圆形区域,风仿佛碰到了无形的壁垒,自然的绕开,留出这样的一片空间。这当然是灰袍的魔法在起作用,野生动物对魔力的流动是非常敏感的,可起司毕竟是师承灰塔的施法者,虽然失去了双手,但只要他可以接触到风,就有能力控制它们接下来一小段距离的流向。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减缓除声音之外,因为气味被发现的可能。

    马的视线很高,所以基本它们抬头朝前方看去的时候人是没办法隐藏在草丛里的。尽管灰袍和猫妖精已经将这种可能降低了不少,当洛萨和巴图手里握着套索蹲着前进时依然会紧张的双手冒汗。他们只有一次机会,而这还是指在他们不被发现的情况下靠近到了套索的有效范围中的时候。纵使如此,从起身到甩动套索再到抛出套索套住马匹,其中的时间也足够马群做出反应。一旦马开始奔跑,以人类的速度再想追上就不可能了。而就算他们成功套住了野马,如何爬到马背上同样是个问题。

    有些问题,不尝试是不会有解决的办法的,这世上总不会每件事都有不冒风险的方案。因为方案都是人想出来的,而人只是人,其思其觉总有盲区漏洞,没法做到万无一失。好在人从不需要完全的计谋,因为人不需要去算计万全,他们只需要算计同样漏洞百出的同类或其他灵智尚不如自身的生物,所以这样的计策已经足矣。

    “起!”轻喝之中,两个男人从草里起身,双眼快速的锁定了自己的目标,手中的套索在空中抡转起来,产生低沉的风声。一圈,两圈…

    “嘶!”领头的公马一声长啸,人立而起,有力的前腿在空中挥动着让人害怕。这是一匹通体棕红色的公马,头上的鬃毛在额头处打了个旋。

    洛萨的眼睛在被其这匹马吸引时微微一眯,他的手腕在这转瞬之间发生了略微的改变,将套索的目标从一匹离自己较近的母马转移到头马身上。一方面,这是伯爵一下子就认定那会是匹好马,另一方面,他认可其作为马群的头领想要保护同胞的想法,于是给了它一个公平决斗的机会。


………………………………

第一百三十四章 驯马(上)

    “嘶!”被套索套住了脖颈的野马嘶鸣着,它努力的摆动着自己的脑袋,想要挣脱脖子上的套索,却不曾想这个动作反而为握着套索的人提供了起跑的力量。巴图双腿略微放松,两手快速交替拉紧绳索,他没想着要用人力将桀骜的马匹拉住,他的目标是骑到马背上去,到了那里才是这场人马之间较量的真正开始。只不过,在巴图还在稳步前进的时候,他的同伴似乎已经领先了。

    “嗡!”洛萨的耳边响动着风声,他从来没想过当速度和力量达到足够的程度时,草叶打在裸露的皮肤上会这么疼。他也从来不认为,普通野马的一次甩头,可以将堂堂苍狮王国的黑山伯爵整个人拔起来。这里面当然有现在的洛萨比平时要虚弱的原因,可即便如此,作为这群野马头领的那匹棕红色的马也强壮的太过分了些。洛萨很清楚的知道,他遇上麻烦了。

    “噗,呲呲呲…”身体再次落到地上时伯爵曾经挣扎着试图找回平衡,可他没能成功,听说在草原上处理嘴硬的俘虏时人们会用一根绳子绑住他的脚踝,然后拴在马鞍上,这样马匹跑动的时候那个倒霉蛋就不得不被托在地上。嘴再硬的人都挨不住这一层层扒皮去肉的刑罚,要不了半天就会开口求一个痛快。洛萨从不认为自己的身体异于常人,所以他现在只有两个选择。

    要么,立刻放手,在地上滚个那么几圈,运气好的话不会撞到石头或尖锐物体,受伤也只是皮上的擦伤。要么,继续握紧手上的套索,并且在短时间内找到办法改变自己的处境。从感觉上来说,这种做法和自杀之间有着微妙的同一性,但考虑到一匹马对现在的小队是多么重要,以及他久违的从内心中升起的强烈斗志,伯爵没花多少时间犹豫就选择了后者。

    这很公平不是吗?如果你希望让奔腾在草原上的野马为你所用,那你至少要赌上自己的性命来和它较量。绳子那头的力量,略微减轻了一些,洛萨得以抬起头,看向套索的另一端那个将自己带入这种境地的对手。他看到了那匹马的眼睛里露出极具人性的轻蔑。好啊,那就没有其他办法了,既然你应战,咱们就好好打一场。

    “他是不是疯了?”已经没有隐蔽的必要后,凯拉斯来到灰袍的身边看着远处被公马拖着到处滑行的洛萨问到。任何有些理智的人都会在这种时候选择放手,可看起来伯爵不仅没有这个意思,他握着草绳的手反而越来越紧了。

    对此,起司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用不知道是调侃还是认真的语气说到,“容我向你介绍一下,这才是我认识的那个洛萨。这家伙当初可是一个人对着几层楼高的怪物发起过冲锋,要论不要命这件事,我估计这世上没多少人可以和他相提并论。”

    “你看起来不是很担心。”猫妖精抬头看向法师,他没能在后者脸上找到担忧的神色。

    起司在注意到凯拉斯的视线后低头直视他的眼睛,“嗯,你得明白有些人就是会擅长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们会尝试一些别人不尝试的东西,并且以惊人的速度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便下次再干这种蠢事时使用。用好听一点的话来说,论及毅力和耐心,我相信我们的骑士先生是不会输给一匹马的。当然,保险起见,我觉得我们还是现在就开始准备伤药比较好。”

    另一方面,在灰袍和猫妖精谈论着洛萨的疯狂举动时,巴图已经很接近他的目标了。被他套中的那匹母马在群体中不是最强壮的,而且看得出来,那匹马比外侧放风的要年轻,这意味着经验上的不足以及更容易慌乱,巴图正需要这些。年轻的牧民奔走如飞,他的脚步快的好似在草丛上行走一般。而这种借着马匹的力量快速行走的做法其实相当危险,只要一步略微出错,他很快就会步洛萨的后尘。

    好在,目标的选择导致了不同的结果,在经历了几分钟的惊险后,巴图已经摸到了那匹马的尾巴毛。但这还不够,没有马鞍和马镫,巴图没法从侧面轻易的爬上马背,他必须要先靠近马的脖颈,然后松开拉着套索的手,转而抱住后者的脖子,借着跑动的力量将下半身从地面上扬起,挂在马的侧面,进而跨坐在马背上。

    这一系列动作听起来相当困难,实际操作中只会更加危险和困难。可这难不倒巴图,毕竟在草原上马鞍和配套的马具并非人人都有,游牧部族有着精妙的马具制作工艺,但冶金技术的限制让他们的马具格外贵重。因此,在草原上的孩子成年前,他们很少有机会拥有自己的马具,除非是父母愿意,否则他们也没法借用带有马具的马。但骑马又是每个草原人必须掌握的技能,在这种环境所迫下,草原的子民从小就习得了不依靠马具的技巧,而这些技巧在他们得到马具支持时可以进而演化出众多让非草原骑手惊掉下巴的动作。

    “来吧,让我们开始跳舞吧!”伴随着巴图的自言自语,他终于将右腿跨到了马身的另一侧,他的身子低俯在马背上,双手死死的抱着马脖。察觉到这件事的野马随即停止了奔跑,因为那不再能将骑在背上的人类甩下去,它开始原地蹦跳,四蹄腾空,整个基本如拱桥般弯曲,试图以落地带来的冲击力将骑手抛飞出去。

    “他们能成功吗?”阿塔兰忒也走到了起司他们身边,看着在马背上发出怒吼的巴图无不担忧的问到。

    “这话你不能问我,你得去问那些马,看看它们认不认为,这两个人是足以征服它们的人。”法师有些推脱的回答,目光并没有像女剑士那样关注在巴图身上。在他看来,巴图的成功只是时间问题,那小子很清楚自己的斤两,也清楚这样的斤两能挑战怎样的目标,这样的比试没有观看的必要。真正能引起起司注意的,还是洛萨,尤其是他所使用的那根套索,那是由起司做出来的半根和巴图做的半根拼接而成的,法师担心它可能不足以作为伯爵这场较量的道具。

    “也罢,担心这么多有什么用呢。算到最后,成败也只在那一人一马之间。”


………………………………

第一百三十五章 驯马(下)

    最开始的疼痛已经渐渐感觉不到了。握着草绳的手也是,被拖在地上的身体也是,洛萨只能努力保证自己的上半身依靠在绳索上略微离开地面,只要上半身的主要脏器不受损,他现在受的伤就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话虽如此,这种麻木感能带来的便利也持续不了多久,再过不久,等擦伤的程度抵达血管密布的深度,失血就会让身体的各项能力迅速下降。机会,就在现在。

    右手,继续保持力度,左手,尝试着放松。些许的刺痛感说明草绳中的竖刺扎进了肉里,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倒刺增加了草绳滑腻表面的摩擦力,虽然代价是之后要花大把的力气将那些倒刺从肉里弄出来。呼,吸。从前方吹来的劲风带着野兽特有的味道,那是一种可以被概括成臭味的气味,可对于经常要和马匹或其它动物打交道的人来说,这种气味中本身也蕴含着狂野原始的活力。

    被拖在奔马身后最需要小心的地方在于那双有力的后蹄,虽然没有打上蹄铁,可是人的脑袋被这样来上一脚下场也不会比西瓜好到哪去。这也是洛萨不得不抬起头的原因,他得确认自己的方向,调整身体的重心,以防被马蹄击中。但问题是,他可以较为轻松的保持这个状态一段时间,他可以很好的权衡自己和马蹄之间的距离,把握重心,减少身体损伤等等,唯独不能更接近野马的躯体。因为,他被拖在马身的正后方,任何向前靠近的行为最后都一定要面对那对足以将自己杀死的蹄子。

    这可怎么办呢?洛萨的大脑快速思考着,他需要变化,任何一种变化都有可能带来转机,虽然不能看出那转机到底是好是坏,但终归有所希望。问题是,该怎么让一匹狂奔的野马改变它的运动路线呢?伯爵咬着牙边忍受着那让人想要嚎叫的疼痛边强迫自己保持理智,而在某次摆动中轻微撞击着他胸口的坚硬触感让他有了办法。打定了注意,伯爵松开了自己握着绳子的左手。

    在这种情况下,松开一只手,哪怕是松开相对力量较弱的左手,也是一种无比接近自杀的行为。即使洛萨仍然能拉住自己的身体,所受到的伤害以及对手臂的负担都会比之前大上几倍。光是松手一瞬间加重的拉力,就让洛萨怀疑自己的手是不是要被拉断了。可他不能放弃,相反,近乎让人失去意识的疼痛触发了这名身经百战的战士的本能,他的左手快速深入衣服下,一把拉断了脖子上的皮绳,拿出了那个挂在胸口的坚硬物体,一把蜘蛛形状的小匕首。

    这柄匕首是洛萨亡妻的遗物,也是她家族的护身符和身份证明。伯爵从来都是将它小心翼翼的带在身上,甚至为了不让其锋利的尖端刺伤自己还在那上面加了一小块皮套。现在他用拇指将皮套挤掉,露出这枚护身符原本的利刃。要是她知道我拿这东西做了什么,她一定会生气的。不过她也一定会理解,因为她就是那样的人。嘴角露出一抹微笑,洛萨的左手手腕一抖,就将护身符当成飞镖打了出去!

    “噗!”血,随着钉进野马后臀上的匕首飙了出来,像极了红色的喷泉。“嘶!”受到伤害的野马口中发出嘶鸣,原本前后交替的四蹄猛地一滞,将身后的洛萨甩向空中。就是现在!伯爵试图接着这股惯性直接跨到马背上,可当他即将放开自己的右手这么做的时候,他下意识的用眼角余光扫到了野马的脑袋,那匹马略微回头,并且眼睛里露出了人性化的狡黠。

    有诈!察觉到这一点的伯爵赶忙握紧右手,而果不其然,几乎是下一秒,受伤的野马就迅捷的以前腿为支点甩动后半身,那扬起的后蹄分明就是踹向洛萨原本打算跃过的路线!得益于及时收手,伯爵没有像本应发生的那样被马蹄踹到胸口,他侧身闪到了一边,身体重重摔到地上连着翻滚了好几次。还没等洛萨从这种眩晕感中回过神来,地面上的震颤就说明了他所面临的处境。

    几乎是下意识的,伯爵左手撑地,整个人朝右侧移动了大概一个人的位置,沉重的马蹄就落在他的脑袋边上,要是反应再慢一秒,此时恐怕就不是被甩掉这么简单的问题了。这畜生是真的想杀了他。险些丧命马蹄下的恐惧变成了愤怒,伯爵的一下子从地上坐起来,看着离自己近在咫尺的野马,狞笑了一下,这一刻,他脑子里可没有什么巴图教给他驯马不能以伤害马为前提的事情,他双臂用力,想的就是利用角度将对方直接拽倒在地!

    “啪!”清脆的响声以及双臂的失重让洛萨险些再次摔倒,他注意到自己手中的草绳和马脖子上的已经分成了两截,而这也正是起司担心的。人和马,互相看着对方身上的那截绳索,两者之间诡异的沉默了几秒,接着野马率先做出反应,它拨转马头,转身就想跑。然而黑山伯爵可从来不是个吃亏的人,被这家伙拖在地上这么半天,怎么能让你就这么跑了?

    顾不上肌肉和皮肤的疼痛,洛萨双腿一蹬地,整个人朝着野马就冲了上去。虽然马匹在奔跑起来之后确实是人所不能及,可在起跑的短暂时间内,人类中还是有人能暂时和马匹并驾齐驱的,盛怒的伯爵显然就是这样的人。他的速度让他甚至一度和野马的头颅齐平,然后洛萨猛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和对方竞速,于是伸出手抓住对方脖子上剩下的那半截套索,一个利索的翻身直接跨到了马背上!

    “跑!你继续跑啊!”

    虽然草原上的视野辽阔,可是伯爵那一人一马在追逐和甩脱中已经离原本的地方有了相当的距离,起司他们已经看不清远处到底发生了什么。被巴图抓住的母马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挣扎后耗尽了体力,筋疲力尽的被牧民摆布着走回众人身边。而一直等到天色渐晚,夕阳将落的时候,草原的尽头上才缓缓走来一个影子,那影子是由一个疲惫的人和一匹疲惫的马相互交叠起来形成的。


………………………………

第一百三十六章 哈罗德四世

    这场人与马之间的比试以洛萨的最终胜利结束。虽然从一人一马的状况来看,输了却气定神闲的公马,赢了却摊在马背上一副来日无多的男人,实在是没法让人讲得清到底着双方谁才是真正的胜利者。伯爵旧伤未愈,这次又添了新伤,算是直接从小队中身体状况最好的人变成了仅仅比起司更完好的那个,而顶替了他原本位置的,是神情复杂的巴图。

    在看到洛萨归来的时候,巴图在起司的余光里默默松开了那把暂时由伯爵交给他看管的战斧。驯鹰人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和洛萨之间的差距,也意识到了在那么短暂的时间内他居然生出了自己已经因为成长超过了洛萨的感觉是多么愚蠢。当然,他可以认为自己没能驯服甚至没敢将被洛萨骑在胯下的骏马当成是自己的目标的原因,是因为谨慎。但草原人的务实让他必须承认,就结果上来说,人们会歌颂征服了马群领袖的黑山伯爵,而不是谨慎的选择了一匹体格并不格外强健的母马的水羚部男子。

    “你们是继续在那里看着,还是帮我一把让我从这个恶魔的背上下来?”棕红色的马漫步到众人的面前,身上满是擦伤和其它伤痕,看起来让人惨不忍睹的洛萨向同伴们发出请求帮助的信号。从语气上来说,伯爵并没有表露出任何的骄傲和自满,他没把驯服一匹马当成是一件功绩,因为他的所有行动都是为了帮助自己的同伴,以及成全公马作为领袖的责任。

    “你打算把它叫恶魔吗?”起司带着几分打趣的意思边看着阿塔和巴图把洛萨从马上弄下来边问到,既然伯爵还有力气开玩笑,就说明他的伤没有看上去那么严重。在这方面法师和他的老朋友还是有着足够的默契的。

    “嗯…”洛萨略微思考了片刻,然后在站到地面上后抬手抚摸着棕红色骏马的侧面,轻轻摇了摇头,“我想还是别给它起名字的好。你看,我们只是临时需要马力,到了下一个部族或是等走出草原之后就没有再让它继续跟着的必要了。所以我想,还是不要在它身上留下太多人类的符号。我不会在草原上待太久,它没法跟着我,虽然可能再找那么一群母马要费上些时间,可它还是属于这里的。”

    洛萨说的并非全是感情用事,驯服野马是一件事,可是驯养野马就是另一件事。对于原本处于野生环境的动物来说,被人类驯养意味着在获得食物保障的同时失去自由,这不是所有生物都会接受的。以驯鹰来说,所有被驯养的鹰,包括那仁在内,都是从它们还是蛋的时候就被驯鹰人小心的培育,因此,它们才能在本能的先天野性以及与人类合作的后天训练中找到平衡。而对于那些本来生活在野外的动物,这件事就不那么简单了,绝食,自残,甚至暴起伤人在各种野兽驯化中都屡见不鲜。作为一名骑士,洛萨是具有相当的马类知识的,因此他知道被驯服的野马和出生就被养在马厩里的马匹习性和习惯上的差距远大于一具缰绳和马鞍,前者没法离开自己成长的自然环境。

    灰袍对此表示赞同,对于他们来说马匹也好车辆也好,都只是为了抵达目的地所使用的工具,而不考虑工具的适用性一味的强求它们在所有环境中表现出同一的状态显然并不合理。可,有人并不这么想。

    “要把它放了是你的事,但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给它个名字。这有助于你和它之间交流。”巴图也没有打算阻止洛萨的想法,可是他作为拥有一个动物伙伴的猎人也有着自己的经验并以此给出建议。而这个建议是很实用的,在更为深层的联系建立起来之前,名字会是人与动物之间非常重要的交流媒介,虽然它在两方眼里很可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

    巴图的话也有道理,不仅洛萨和他的新坐骑之间需要代号行进沟通,其他人也需要这个东西来称呼这匹马,所以尽管洛萨并不是很愿意,他还是从尝试着给这匹棕红色的公马起了个名字,“那就叫你哈罗德四世吧,反正你和三世的脾气也差不多。”

    不明白这个名字意涵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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