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修什么仙造作啊-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雅正!哼,如今我都快忘了这两个字是怎么写的了!”裴允职怒不可遏的吐槽,“你去看看,如今的朝堂被莱姜那厮污染成什么样了!没回朝堂议事,一言不合就动武,她真当我们这些文官打不过他们那些武将吗!”
别的武将不敢说,朝堂之上,还真的没有几个人是如今那蓬羽军女统领的对手。
虽然每回在打嘴仗的时候,这位仙傅大人会向那位女统领嚷嚷着让她个三百回合,可心里却是没底气的。
“那女统领,野蛮粗横,就是个怪物!仗着自己受安世卿与君后的赏识,更加有恃无恐!”
见裴允职口是心非,裴允聆无奈叹息,“长兄,你又何必在我面前掩饰呢。”
裴允职忽然没了方才的气焰,顿时默然又窘然。
裴氏其他几位兄弟的心思,都逃不过这位二公子的眼睛。
裴允聆心如明镜。
“我知长兄的顾虑。毕竟莱姜统领是魔族后裔…”
在说这话时,裴允聆觑着裴允职的神色。
自古仙魔不两立。
出身仙门楷模之家的裴允职,与莱姜是朝堂同僚还好,但凡与莱姜这魔族之女有一点点私情,那是断然不会被裴氏族中家长允许的!
裴允聆的话,果真让裴允职色变,像是触犯了裴允职的禁忌一般,当即惹得他这位长兄脸色不愉。
裴允职一再郑重其事的纠正他:“是、封、魔、族!莱姜是封魔族!封魔族!”
继而,他又恼怒的斥道:“允聆,你将来可是要继承清台裴氏宗主的人,怎可与世道上那些无知庸人一般的看法!旁人不知封魔一族是何底蕴,你还能不知?!”
裴允聆仍是一派和气。
他不疾不徐的温言道:“我若不激你,如何能确定长兄你对莱姜统领的情意。”
“你便是知道了又能如何!你能消除世人对封魔族的偏见?还是能让裴氏族人放下他们对封魔族的成见?”裴允职的愤怒中透着深深地无奈。
“如今世道已然在慢慢改变。”裴允聆的语速快了些,“朝堂做出表率,重用莱姜,不正是在影响世人慢慢接纳封魔族吗。我知道要让世人消除对封魔族的偏见与成见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总要有人勇敢的往前一步,做出尝试。
长兄,族规是死的,人是活生生的,情是真真切切的。为了招揽郡主入学,族内打破了年龄限制这项铁规。长兄,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不只这世道在改变,我们清台裴氏也在改变。不试试,你怎么知道族中人会不会接受莱姜!”
“哪有那么简单!”裴允职沉着脸,“千百年来,封魔族驻守封魔山一带,几乎与世隔绝,族中男女向来都是族内通婚。千百来年的传统,岂能说变就变!”
他分明是坐着,却如力气被抽空一般身形变得摇摇欲坠。
他苦涩道:“我们一直想着去改变世人对封魔族的看法…还是郡主说得对啊,如果封魔族他们自身不做出改变,那封魔族与世人的隔阂一直都会在。”
裴允聆沉吟道:“我听说郡主与封魔族颇有渊源。”
“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大概是六七年前吧。那年蓬羽军受命去封魔山助封魔族除魔,郡主不知怎的混在其中。去封魔山潇洒了几日,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段,不动用蓬羽军一兵一卒,竟然以一人之力解决了封魔族与北月狼族的仇怨。自那以后,她就成了封魔族的恩主,更与封魔族族长的长女莱姜臭味相投!哼!”
“六七年前…那是莱姜统领初涉朝堂的时间。”裴允聆说。
“那时候莱姜在蓬羽军中还只是个小兵丁。”
“这么短的时间便从兵卒跃升成为蓬羽军统领,莱姜的实力还真是让人不容小觑。”裴允聆油然的对莱姜生出一股钦佩之情。
“哼!要不是有安世卿在背后为她出谋划策,就那个只会用暴力解决问题的野蛮女人能坐稳统领的位置?!”
“封魔族与北月狼族的仇怨,那可是结了千百年啊。居然被一人之力给化解了——六七年前,郡主不过十岁左右,那时就有如此英明神武之能,着实令人叹服啊,亦是中洲之幸。”由衷的叹过安世卿年少有为,裴允聆沉思片刻,忽的会心一笑,“咱们中洲的这位郡主,心思虽然不在朝堂,倒是对封魔族的事挺上心的。”
“这就是让我恼火的地方——”一提起安世卿,裴允职便一副怒其不争的悲壮神情,“安世卿虽然不是大贤大能,不得不说她这个小丫头确有治世之才。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她的确比如今的太子更适合继任大统!该继承大统的,却没有那个才能!”
裴允聆神色陡然一紧,“长兄,这种话,可不能乱说啊!”
裴允职摆手,不以为意,说起话来的模样又挺惆怅的,“这种话,君后和太子本人,几乎天天吵天天说,以前还有所避讳,现在在旁人面前越发的言语无状了。大逆不道,也成家常便饭了。这都是安世卿的功劳啊。”
裴允聆笑言:“我倒是挺喜欢郡主的这份率性的。”
裴允职看他,眼神值得玩味。
他是了解的,他这个二弟可不会轻易将“喜欢”二字说出口。
裴允聆又说:“我希望郡主上清台后,能将她的这份坦荡率性融入到咱们裴家中,说不准族中长辈的思想就不会那么顽固不化了。”
听到他想法如此,裴允职瞪着眼睛,一脸惊恐状,“老二,你之前也听到了,安老爷放他那不受教化没有礼数的闺女去清台山是修身养性学规矩的。她这还没上山呢,你就有这么放任她的想法。不行不行,你这想法实在是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裴允聆道:“长兄,郡主小小年纪便轻松化解了封魔族与北月狼族千百年来的仇怨,你怎知她到了清台山,不会让裴氏那些食古不化的长老放下对封魔族的成见?”
“说起来容易!”裴允职没好气。
裴允聆笑容莫测,耐心道:“长兄,郡主生在官家,就算无心朝野,又岂能真的置身事外。中洲仙门百家族系一旦有纷争,你我都是当局者,容易被眼前的局势迷惑,处理起来也难免会有所偏颇。她将自己放在一个旁观者的位置上,反而能比旁人更能看清局面,插手其中,更容易打开局面。郡主若与你一样立于朝堂,就算能恪守本心,有些手段,也会有很多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时候——”
听了这样一番话,裴允职豁然开朗。但这一番话还不至于让他立刻对安世卿改观。
慢慢的,他从这一番话中品出了一些别的味道来。
他向裴允聍侧目,神情玩味,“老二,我怎么觉着…你对那安家的小姐很是青睐啊。”
“长兄近几年立身朝堂,公务繁忙,我等甚少拿族中家事烦扰长兄。所以长兄可能还不知道,族中长辈商议,如果不能消除安世卿身上的禁术对我裴氏的影响,那三年之后,待她清台听学结课,裴氏会向王爷与君后——提亲。”
“提亲!?”裴允职惊得声音又高又尖,“这件事我怎么没听说!我还是不是裴氏中人了!”
“不告知你,不是族中长辈的意思。”裴家老二说。
“那是谁的主意?”
“允聍。”
裴允职瞠目。
他是又吃惊又困惑,还有点不相信,“允聍…的主意?”
“对。”裴允聆并没有信誓旦旦,但他的态度很让人信服。
“为什么?”此刻,裴老大脑袋里有十万个为什么。
“防你。”
“防我?”裴允职更不明白了。
裴允聆笑,“他对安小姐什么心思,你不会看不出来吧。我们四兄弟,就长兄和安小姐接触最多,还是熟识。他不防你防谁。我今日也是帮他试探长兄的心意。知你心悦莱姜统领,他自然而然就会放下对你的防备了,也会把向安家提亲这件事告诉你。在此之前,委屈长兄,你就当一直被蒙在鼓里吧。不然让允聍知道了我提前将此事泄露给你,他可是要好一阵子不理睬我了。”
“这…什么跟什么呀!”裴允职有些搞不清状况。
搞不清状况,对他而言,可能是一件幸福的事吧。
而裴允聆知道,就算自己不解释,他这位聪慧的长兄也会自个儿想清楚的。
………………………………
第9章 明日十里亭
十字街。
馋糖葫芦那小孩儿不负所托,成功的从仙傅大人的府上将一位姓裴的公子给安世卿带来了。
小孩儿还挺有心眼儿的,生怕从仙傅府跟他走的这位公子不是安世卿要找的人,那他岂不是要不到小姐姐手里糖葫芦了!所以他在路上就确认过了——
人家公子叫裴允聍。
果真姓裴。
糖葫芦,我来咯!
小孩儿用裴允职换了糖葫芦串。
那么多糖葫芦,他一个人拿不走,于是就从街对面唤来一个小伙伴,与他一起扛,临走的时候还很大方的让安世卿摘了两串糖葫芦。
“喏。”安世卿请裴允聍吃糖葫芦。
裴允聍看着那包满糖浆的鲜红果子,犹豫了一下才伸手接过。
“多谢。”
安世卿一边享用另一串酸甜红果一边朝他勾了一下手指。
“走,我带你去撸串。我爹在城南开了一家串串香,生意特别火爆,包你吃过终身难忘。”
裴允聍亦步亦趋跟在她身侧,看了一眼他们现在去的方向,心里犯起嘀咕:
城…南?
那他们为何要往城北的方向走?
一盏茶的功夫后,安世卿开始晕头转向,指着一座院落,神情格外的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矮矮?我记得就在这儿啊…”
她指的这地方是私宅,不是她要找的串串香。
而且更离谱的是,这家人还在做白事,真真晦气得很。
安世卿带着裴允聍一转,过了一阵,却到了一家棺材铺,又转一圈,在街上看到一只死猫。
安世卿拎着那死猫的尾巴,找了个地方抛了个坑,把死猫给安葬了。
然后两人走着走着,不知怎么的,就到了一片乱葬岗。
满目都是坟头,安世卿几乎要抓狂。
“怎么回事啊我!该不会是又迷路了吧!”安世卿终于意识到这一点。她嚷嚷开:“哎哟我去!那店是我自己家开的,我不应该找不到啊!我家的串串香,香飘七里啊,闻着味儿我也能找到啊!吸——吸——”
安世卿用力的吸气,吸到的都是这荒山野岭乱葬岗上的腐朽之气。
裴允聍轻声道:“郡主,夜深寒重,我们还是回城吧。”
“回城?”安世卿茫然,“我们什么时候出城的?”
“半个时辰前。”
“哎哎,不管了,你带路,我跟你走。”说完后迟迟等不到他的答话,却等到一阵突如其来的阴风,安世卿不寒而栗,浑身布满毛毛的悚然之感。她抱肩恨不得将自己缩成一团,暗搓搓的提防着四周,越发觉得这坟地气息阴森可怖。她不安的催道,“我们快走吧!这里挺邪性的!”
见裴允聍脚步一动,安世卿立马紧跟上,生怕被丢下一样。
“郡主…经常这样?”
裴允聍微微侧首,借着皎皎月色,用眼角的余光将安世卿担惊受怕的小模样一览无余。
这一路上,他都话少。听他忽然开口,安世卿竟有些不适应。
“什么?”
“…迷路。”
“噢,家常便饭。那那…那什么,你就这么干巴巴的跟了我一路,也不问我把你叫出来做什么!”安世卿生硬地转移话题。谁情愿拿自己的短处张扬的。“你也太大意了,也不怕我把你卖了。”
裴允聍说:“郡主不是那种为了身外之物就放下原则的人。”
被捧了一句,安世卿还是有点高兴的。
不过她这张嘴,惯会说浑话:“原则?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的原则是什么。裴小四,在上清台之前,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我可不是什么正经人。我虽然闻名在外,但是盛名与恶名同在。只怕三年听学期未满,你们家长辈就受不了我,将我赶出清台山去了。”
“怎会。”
“清台裴氏名门正派德高望重啊,仙门百家中的楷模,随便哪个门生出师之后都是受人称道的玄门仙首,嫡系子弟个个都是人中龙凤仙门表率…清台裴氏什么都好,就是处事一板一眼,还死守族中规训,教出来的子弟一个个都跟木头一样,就这样还每隔三年开学讲课,也不怕误人子弟。哎哎,我说这些,你不会生气吧?”
“怎会。”
“不生气?那也就是说,你也认为我说的对咯!”
“……”
“我估计裴三哥就是受不了你们家花样百出的族规祖训,才被逼的离家出走…哦不,外出游历这么长时间的吧!”
外出游历,可比离家出走好听多啦。
一路上,都是安世卿一个人在说,裴允聍很少回话。即便回个一两句,他也是惜字如金。
安世卿本想好好的尽一番地主之谊来着,可她不是一个称职的东道主,带人家迷了路不说,连口水也没请人家喝,还被人家送到了自家门口。
安世卿很是郁闷。
她朝家而去,发觉裴允聍并未跟上,回首一瞧——那清台裴氏的四公子立于阶下,披星戴月身散银辉,似月下谪仙,叫人痴往。
赫赫有名的裴氏四君子,个个俊得宛如尊神。尤其常年在清台山清修的裴允聆与裴允聍,身上不染一丝烟火气息,叫人心驰神往的同时也望而止步。
安世卿向裴允聍招了一下手,“进去坐坐吧。今天说要请你吃东西,我也没顾得上。这会儿店铺都打烊了。我去把厨娘叫醒,让她置一桌酒菜。”
“不必劳烦。”
这一路,裴允聍没吃没喝,却有一种满足感。
“罢了罢了。时候也不早了。下回再请你吧。”安世卿也不强人所难。“对了,你与裴二哥何时启程回清台?”
“明日卯时。”
“这么快…时间上有点仓促啊…”安世卿没再考虑那么多,跑下台阶,在裴允聍面前停下。“接着。”
裴允聍有些茫然,还是将佩剑换至左手,将自己惯用的右手伸到安世卿身前。
安世卿不知捧了一堆什么东西,呼啦啦一股脑儿的全撒裴允聍手中了。
裴允聍只觉到手的那些东西冰冰凉凉的圆圆润润的,好像某种金属,借光一看才发觉安世卿竟给了他一捧金豆子!
裴允聍手一顿,本能的要拒绝,险些将这些金豆子抛洒出去。
“郡主,你这是…”
“呐,明日辰时,在城东方向的十里亭等我。我跟你们一起去清台。”末了,安世卿拍拍他的手臂,“收了我的钱,就是我的司机了,要好好的把我捎带去清台哦。”
交代完,安世卿便回身跑进家门了。她这么仓促,也是不想给裴允聍留下拒绝的余地。
裴允聍捧着金豆子,望着安世卿消失的方向,呆呆地立在原地。
不知过了多久,他唇角动了动,将那一捧金豆子一个不落得收进钱囊中,转身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
………………………………
第10章 有银子了不起
次日,未时。
城东,十里亭。
裴允聍一手持剑一手负在身后,临风立在亭檐下,一直注视着通往皇城的那条路。
路上,往来人无数,却没有安世卿的身影。
“…允聍,你与郡主约了何时在十里亭碰面?”
“辰时。”裴允聍答。
裴允聆忍不住提醒他:“现在都未时过半了。”
他们兄弟二人御剑的话,这个时辰已经到清台山了。
裴允聍不言,仍执拗的望着那个方向。
见状,裴允聆无声叹息,起身略有些无奈道:“你且在此处守着,若等到郡主来,便传音于我。我御剑去王爷府上看看。”
裴允聍无言,却是略带感激的向裴允聆颔首。
小半个时辰后,裴允聆返回十里亭。
“走吧。”见裴允聍不舍也不解,他又道,“王府上的人说,卯时未到,郡主便出门了,一直未归。我猜郡主八成是要来十里亭和你碰面,只不过…”
“又迷路了。”裴允聍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可心中还是难免有些失落。
裴允聆温声道:“要去寻她吗?”
裴允聍想了想,尔后缓缓摇头。
“那我们走吧。”
裴氏的这两位公子御剑而去。
正如他们所说,安世卿迷路了。
离别,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
此行去清台山,除了裴允聍,安世卿没有告知任何人。她不想与父亲来个千里挥泪相送,也受不了安世勋那让人不胜其烦的聒噪与纠缠,也不想听君后的千叮咛万嘱咐…
听裴小四说今日便启程。她想着时间上是仓促了些,还是决定与他同行,主要是想搭他的“顺风剑”。
那样快一些。
昨夜她说好了要与裴允聍在城东方向的十里亭见面,她还是有点自觉的,生怕自己这路痴找不到地方,特意早早的起床收拾,卯时不到就出门了。
然而,她还是高估了自己。
一路兜兜转转,从天黑到天亮,从天亮到天黑,她连十里亭望都没望到。
她可以很确定的是,自己走了远远不止十里。
一百里都有了吧…
可是十里亭呢?
得。这下花钱请的司机没了,顺风车也没了。
看来去清台山,只能靠她自己这一双脚了。
就这么翻山越岭,在外面风餐露宿了三天两夜,安世卿到了一座小镇。
枫桥镇。
安世卿随便找了家客栈,一头扎进去,却被客栈的跑堂伙计当叫花子驱赶。
“去去去,哪来的叫花子,脏死了!看清楚,这是你该来的地儿吗!赶紧走!”
伙计的嚷嚷声将无数目光引到客栈门口。
这会儿正是晌午用饭的时间,客栈里吃饭的人还真不少。本来客栈里的气氛挺好,突然来了一个浑身脏兮兮的蒙头叫花子败了大家的兴致,很多人看过去的目光并不和善。
见那叫花子不走,店小二暴躁脾气一上来,过去就要用拳脚将人撵走。
谁料,见那叫花子的手一抬,伙计的眼睛立马就直了。
那脏家伙的两指间竟挟了一颗明晃晃的金豆子!
安世卿将金豆子抛给伙计。
那伙计忙不迭接住,生怕到手的金豆子自个儿长了腿脚跑了一样,小心珍惜的用两只手将它捂住。同时,他对叫花子一样的安世卿立马换上了一副极为灿烂的笑脸,哈着腰用足了热情的劲儿将安世卿迎进客栈。
“客官,小的眼拙,您请上座!”
“废话少说,把你们店里最好的酒菜统统上来。”
安世卿在进客栈前摘掉头巾,抖落风尘。
她一身仆仆风尘,那乌白相错的长发倒是秀净的很。挑不出毛病也不算至臻至美的五官周围也是清清白白。
“脏死了!”有人毫不避讳的大声抱怨,“这可是我在枫桥镇的最后一天,所有的兴致都被这个叫花子给败没了!真晦气!”
一个声音怯弱人说:“钟兄,人家付了银子的,不是叫花子。”
“你看她那一身!刚才她的头巾上抖下来好多灰啊!”
“我看这姑娘风尘仆仆的,八成是赶了很远的路。她有佩剑。。。她应该跟我们一样也是玄修者。”
“哼!哪个仙门的玄修者有她这么落魄的!”
这口气不善的家伙怕是对“落魄”一词有误解。
他的同伴小声提醒他,“钟兄,你刚才没看见么,她给伙计的是一颗金子。”
人家出手这么阔绰,哪里落魄了。
在上菜之前,伙计给新来的这位客人端了几碟解馋的小食,还殷勤的给这桌添了一壶新茶。
安世卿很是不满意,曲起手指,用指节叩响桌子,不耐道:
“菜啊,我要饭菜啊!”
她向来荤素不忌。可她这嘴里都淡了好几天了,等不及要吃顿好的。伙计就想拿这些小东西打发她?
“在做!客观的菜还在做!做好了,小的马上给您端来!”
“内个内个,就内个——”安世卿指着另一个跑堂伙计端的一盘菜,“现在马上给我端来。”
“这…”伙计为难,“那是别的客观点的菜…”
安世卿翻手间,指间又多了一颗金豆子。
伙计两眼一亮,迅速把她抛来的金豆子揣怀里,然后去把另一个伙计端的菜抢了来。
眼看着这菜都快上桌了,却被伙计抢去端到另一张桌上,这桌的人不愿意了。
“哎…那是我们的菜…”
“你们的菜,再待会儿吧!”伙计把热情给了金主,对旁的客观冷淡许多。
大约伙计也是看他们这桌人都年轻,就觉得他们好欺负吧。
砰!
这桌有人拍案而起,大为光火的声音响彻整个客栈:“这菜分明就是我们点的!你们却端去给那叫花子,讲不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