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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恋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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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一起去恋爱
  作者:简钰
  男主角:叶烙威
  女主角:纪欢晨
  内容简介:
  纪欢晨就是不懂,为何他的身畔总围绕着许多女人,可偏偏没有她一席之地?
  望着那满不在乎的帅气脸庞,她只能任心口隐隐作痛,却不能露出深深恋他的心思……
  以‘浪子’为偶像,以‘纵横情场’为人生目标,叶烙威是个率性迷人的潇洒男儿,情人可以无数,但知他心、懂他意,温柔帖心长伴他的红粉知己,就独独纪欢晨一人!
  早在认识之初,他便喜欢上她,但她的一句话却冰冻了他对她的绮想与爱慕……
  一对互相暗恋、还硬装‘哥儿们’的笨恋人,该如何发现彼此偷偷相许的甜蜜真心呢?
  正文
  第一章
  一九九○年春圣修学园
  热闹的笑语,取代了琅琅读书声,原本该是空旷的校园,停车坪却整齐停放了各式来头极大的名车。
  圣修学园是所贵族学校,在这校庆日里,自然是一干名流富贾齐聚的时机,几乎所有的人都光鲜亮丽地穿梭在大礼堂,享受名厨烹制的茶点,唯有一对年轻学子,逆着人潮往后校园走去。
  那是一对看来十分登对的男女。帅劲男儿是叶烙威,坚实的骨架与高大的身量使他褪去十七岁的青涩,呈现迷人的男性魅力;他有一身黝黑肌肤,五官俊美突出,炯炯黑眸有神极了,表情却带着吊儿郎当、嘻皮笑脸的味道,不见丝毫认真。
  在他身侧的女孩,芳名纪欢晨,短发飞扬,是个沉稳的美少女;她丽颜清艳,漾着浅浅笑靥,美丽的容貌与娇小完美的身段,让许多爱慕她的异性满足了被小女人倚偎的想像。
  他们沉默地并肩而行,紧绷的气氛有些奇特。
  烙威的心中胀满神秘的期待。他不着痕迹地偷觑小他两届的学妹、口中匿称的“欢欢”,猜想她邀请他一起爬后山坡的意义。
  这片山坡遍植桃花林,到了春季,暖暖轻风吹来,缤纷花雨便冉冉而落,形成绝美的景致,使它成为圣修学园里出了名的告白圣地。
  所以,欢欢邀他到这里来,也就是想对他说……说“那件事”喽?
  他窃喜又得意地抿抿唇。哎呀呀,这可不能怪他想得太美啊;若不是有心告白的人,怎么会肯走一大段崎岖山路?又不是没事找事做……
  想着想着,他俊美的脸庞浮现了一丝忸怩的笑意。
  说起欢欢,他可也是喜欢得紧啊!自从认识她以来,他就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在她面前,他可以侃侃谈论理想,毋须顾忌,也不怕遭到反对;她是他唯一的知己,给他最心安的感觉;他甚至可以笃定,不管何时何地何事,她一定会在他身畔,只要他一回头,就能得到她无条件的支持。
  感情方面,男生当然是钝了些喽,尤其他还是个率性随心的潇洒男儿,就更搞不清楚这是不是爱情了。不过,他喜欢欢欢嘛,也很想试试未来的发展。
  所以,如果欢欢喜欢他,大可不必跑到这里来告白呀。只消她暗示一声,他一定马上飞扑到她身前,先热情地亲吻她的脚趾头,然后再把她揽进臂弯里,当起她的护花使者来。
  “学长。”正当烙威乱想之际,欢晨终于下定决心似地定住脚步。
  她双颊嫣红,眸仁水光闪闪,像是隐藏了许多情愫,柔得让烙威差点看傻了眼。
  镇定呀──他只差没拍胸口安抚自己。乖乖隆地咚,又不是没被女生告白过,每次都能含笑以对,为什么一撞及欢欢羞怯的眼神,他反而紧张兮兮?
  “呃,什、什么事?”他潇洒地拂过刘海,在紧绞的手指还没粗鲁地扯下头发之前,及时摆出了帅得不能再帅的姿势,但掌心却矛盾地流着涔涔冷汗。
  “我……那个,我……”欢晨支支吾吾,敛着清秀的眉目。
  烙威料得没错,今儿个她是存着示爱的心来的,想在他毕业之前,将对他一见钟情的情衷诉出,当作是个纪念也好,不想让暗恋之情永不见天日。
  “你,哪个,什么?”紧张,使他的问话完全拷贝了她的语无伦次。
  他指尖发凉,肌肉微微抽搐着。被欢欢告白的可能性使心搏不正常地飙高,按捺不下亢奋的心情。
  看出她欲语还休的羞怯,他更加肯定不会是错。他摆出一脸酷样,努力地告诫自己:大男人绝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兴奋得冲上云端,他可不能表现出太高兴的样子,否则就太逊了。
  “我……我啊……”欢晨垂着眉眼,还在跟面子问题搏斗。
  真的要主动跟他说,自己其实还满喜欢他的吗?虽然早已打定主意,但事到临头,她不免还有些犹豫。告白……还是太大胆了吧?他会不会觉得她不懂矜持?向来和谐的友谊,会不会因而烟消云散?
  喊出“我喜欢你”,万一他不接受,会不会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我呀……”欢晨依然低吐着无意义的单音节。
  虽然知道自己会毫不犹豫地领她的情,并且愿意在最短时间内,为自己正名为“欢欢亲爱的男朋友”,但烙威还是希望听到她亲口告白。
  于是,他兴奋地等待,没有帮腔;欢晨每吐出一个音节,他便小心翼翼地跟着点头,耐心十足地等她说出完整的句子。
  但她实在太羞涩了,“我喜欢你”想来虽不难,但话到舌尖总溜了个弯儿。这句话,大概是她这辈子说过最困难最困难的言语吧?
  “学长,我、我ㄒ……”半晌后,吐出半个“喜”字,她霎时满脸通红。“ㄒ……”
  延宕许久,烙威开始怀疑,是不是他太热切地盯着欢欢,所以她说不下去?若?如此,那他随便看点什么好了,免得给她太多压力。
  “我、我喜……”一点一滴,欢晨低着头继续挣扎,也看得到少许进步。
  远方的蓝天,此时飞过了一架花色夸张的客机,瞬间攫走烙威的视线。他是叶氏航空的三公子,自然认得出那是自家的客机。
  只是,那机身上,为什么会被喷画上无数火热红心?为什么飞机屁股会喷出彩色烟雾,在空中乱滚?
  “学长,我喜、喜ㄏ……ㄨ……ㄢ……”小脸低垂,她赧涩地分解音节。
  烙威眯起墨眸眺望着。这是总裁老爸的杰作吧?他老人家当了鳏夫十七年之后,最近春心大动,泡上了年轻美眉,这大概是他讨好小女朋友的花招吧?
  这花招未免也太俗烂了吧?跟一年N度的空军特技表演有什么不同?真没创意!换成是他泡妞,表现肯定青出于蓝。
  “我喜ㄏ、ㄨ、ㄢ、欢……”加油!再加把劲就能说出她想说的话了。
  烙威暂时全然忘却了欢晨,俊脸上浮现不以为然的神情。
  就在同时,欢晨终于突破了羞涩,小小声地喊出:“学长……我喜欢你!”
  她一鼓作气地喊完,小脸几乎顿到地上去了。然而,告白后却是一阵恼人的沉默。欢晨觉得不对,偷偷地仰起头来,匆匆一瞥心目中的最佳男主角。
  “呵──”视线触及他表情的那一秒,她倒抽了口气,迅速垂下头来。
  烙威不以为然的表情,令她错愕。不安的她,根本不晓得他没有听到爱的初告白,只是一味将那解读成他不喜欢她。
  情愫瞬间转化成难为情。她仍不知道,是紧张使这一切看来像是他在排拒她;如果她能定下心神,就会知道,他的焦距并非凝聚在她身上。
  但是,她没有。这一刻,她只能误解到,他不在乎她的情意。
  欢晨想过,告白很可能只得到无解的答案。向往浪子精神的他,多半会对她的迷恋莞尔一笑;可是她怎么也没料到,他竟有几分讥诮。
  一想到这些,欢晨就忍不住心冷;羞怯的她,也不敢再抬头确认一次,更无暇细思烙威的态度和平时不符,只是一心想要逃遁。
  “对不起,我似乎说了你不爱听的话,我、我还是先走一步好了。”自尊极强的欢晨泪盈于睫,却忍着不落泪,匆匆跑走了。
  直到纤细的身影从眼前消失,耍宝飞机也不见了,烙威才回过神来。
  “咦?欢欢呢?”奇怪了,刚才不是还在这里嗫嚅的吗?怎么一眨眼就跑得不见人影了?她要说的话都说完了吗?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欢欢?”
  神经不是普通大条的烙威搔搔后脑勺,总觉得独自杵着是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第二天,阳光灿烂的早晨,他在校门口遇见了欢晨。
  “欢欢!”他冲过来打招呼,大而化之地忽略了她眼底的伤怀。“对了,昨天你……”
  一提到“昨天”,欢晨小脸一黯,说什么也不愿让那难堪再现。
  “昨天的事算了,我们都别把它放在心上。”她抢道,堵住他的嘴。“学长,我们还会是一辈子的好哥儿们,对吗?”她小心又慎重地寻求保证。
  当不成他的情人,就当他的朋友,她的心愿可以很小很小,以便容易实现。
  “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烙威心头不期然地一沉。
  她不是要作爱的告白吗?怎么这会儿又要和他当哥儿们?那他纯纯喜欢她的少男柔情怎么办?
  怅然若失袭上心,使他忽略了欢晨语中的不对劲。他干笑着。哈哈,原来人家可不是要找他告白,欢欢只想当他一辈子的好哥儿们而已;告白是他自己平空想像的。哎呀,糗死人了,他也太会作白日梦了吧?
  糗大与惆怅的感觉交会在心中。他们沉默地前进。春季的校园里,落英缤纷、如此美丽,但烙威却有种直觉,像遗失了欢欢给的珍贵宝物,也像被下了紧箍咒。
  这个紧箍咒,束缚了他对欢欢的真心真意及绮思遐想,竟挣脱不得。
  华灯初上,霓虹闪烁,川流不息的车阵壅塞了南来北往的交通干道。
  二十世纪末偏偏是个暖冬;即使到了十二月天,下了班的人们还是很喜欢在街上溜达;大城市的交通,镇日都处在颠峰状况下。
  纪欢晨驾着银白色的小型房车,卡在车阵中动弹不得。
  纤指不断地轻扣方向盘,细致柳眉微微蹙起,水眸不时地瞥向时钟方向,显示了她隐藏的不耐。
  “怎么塞得这么严重?”十分钟只前进五百公尺,她什么时候才到得了富宫粤菜厅?
  “快快快、快快快!”口中念念有词,她把饭局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算了,干脆先打通电话过去,告诉他们,她会晚点到吧。
  柔荑才摸上手机,莫札特悠扬的电子乐声便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
  “纪欢晨。”按下通话钮之后,她自报姓名。“请问哪位?”
  “是我们。”电话彼端,传来纪氏夫妇慈爱的声音。“女儿,你在哪里?”
  她眉心一舒,口吻柔化成爱撒娇的宁馨儿。“正卡在路中间,动弹不得。”
  “在台湾,塞车是家常便饭,耐心点!”纪父朗朗笑着。“最近好吗?”
  横越海洋、带着海水碱涩味道的电话线,是他们沟通亲情的工具。
  纪家早在欢晨还是个小娃娃时,便移民至美国,事业重心也一并转移。对纪家而言,“家”坐落在异邦;至于住在台湾的欢晨,才是远游不归的孩子。
  “还好,跟往常一样,没有多大改变。”她的唇角弯出了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无奈,这才想起太久没问候父母,真是太不体贴亲心了。“你们好吗?”
  “就是有千般好,”纪母意有所指地说着。“女儿也不在自己的身边啊。”
  欢晨脸色一僵,无奈与歉疚同时在心里扩大。
  “老婆,你怎么三言两语就现出原形?你这样,以后女儿接到咱们电话,都会把它当作债主躲掉喔。”纪父打趣地说着。
  虽然语调轻松,欢晨还是听出了他们的思念。沉默半晌,她才轻声说道:“对不起。”父母在,不远游,而她却总是离他们远远的,只因为一个男人……
  “只会说对不起,有用吗?”纪母温和地抱怨。“你是我们的女儿,可我们都快忘记你的模样了,什么时候才肯回来让我们看一看你?”
  “呃,这阵子,我还在忙……”一想到要推搪,她就头皮发麻。
  “忙?”在女儿的专情行事历上,有哪天不忙?又有哪天离得开那个她心之所系的臭小子?“当初不是说好,只回台湾念三年高中?结果你大学毕业都两年了,却还没有归队的打算。”早知道会冲不破情关,当初就不该让她过去台湾,弄得现在还没得到半子,女儿就形同挂失。唉!
  “欢晨,虽然纪氏有你义兄主持大局,但也不能老是这样,就让他一个人去忙。”纪父以实际的考量点醒她。
  本来还指望专攻财金的女儿,能和义子共同担起纪氏企业的责任,哪知道她竟大材小用地窝在摄影工作室,这都是因为某人的缘故……唉!
  “我……”欢晨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只能说那句老话。“对不起。”
  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解释起,只能以这句话带过。让她迟迟未归的,是惆怅情事,但一直都处在混沌未明的情况,连她自己都觉得有口难言。
  “执着不是坏事,但固执就未必是好事了。”纪母语重心长地说着,迂回绕弯地想要使她领悟。“很多事,都得端视缘分。”
  虽然没有点明主题,但线上三人都心里有数,只是有些话,真的不好开口。
  他们夫妇俩原本也不能明白,女儿为何执意待在台湾。直到有一回前来探望她,见到她声称为“好哥儿们”的男人,这才知道绊住她脚步的,究竟是什么。
  他们了解爱。从女儿望着他的眼神,就能明白她已动了真情。只是,那个男人还不定性,感情上简直是个浪子。欢晨等他,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
  “缘分哪……”欢晨无意识地低吟,她也知道,等待不是最好的办法。
  她比任何人更不能明白,她和他的牵扯为什么会持续到今日?
  不是早该断了线吗?不是在告白失败之后,他们会渐行渐远吗?为什么当初拒绝的他,还是时常若无其事地跟她联络,拖拖拉拉的也过了好几年?
  他勤快的联络,使她的情意断不了根,反而从青涩的少女恋慕转化为成熟的爱情,让她更加离不开他身畔,即使只是以“好哥儿们”的身分存在也好。
  “欢晨?”她良久的沉默,让纪母有些担心。
  “我还在。”匆忙回神,她给了个哄人心安的答案。“我会有分寸的。”
  如果有的话,她就不会执迷不悟至今了。纪父以总结的口吻说道:“我要你知道,我们爱你,并且希望你承欢膝下,而不是追逐像风一样的影子。”
  断线后,欢晨百感交集。她机械化地踩着油门,跟进小小的距离。
  不到半分钟,铃声再度响起,看着熟悉的来电人名,她已经无法热情的招呼。
  “欢欢,你动作好慢,你人在哪里?”吊儿郎当的嗓音在密闭空间里回荡。
  她悄然一叹,可以从这充满跳跃音符的嗓音中,想像声音主人的模样。他必然是一身劲装,嘴角噙着让她心痛的恣情笑意;他老是踏浪而来,乘风而去,谁都难以捉牢……既然如此,那她还能对他有什么希冀?
  “欢欢,怎么不说话?收讯不良吗?”他的背景音乐,是粤菜厅的吵杂人声。
  “我在。”她提不起精神地报出所在位置。
  “大家都在等你开饭,快点过来哟。”他说道。在收线之前,神经比桥墩更粗壮的他,像是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细心叮咛道:“对了,在看到台电大楼时,要往”尾戒方向“转弯,才到得了。记得,是”尾戒方向“!”
  “知道了。”她瞥了瞥右手小指上的古银尾戒,心头登时发暖。
  他和别人不同,虽然平时漫不经心、慵懒成性,但是一遇到要向她解释“方向”的事,就格外仔细,简直到了啰啰嗦嗦的地步。
  她是个左右不明的方向白痴,平时向左向右都得靠“腕表”与“尾戒”来区分,与以前行军的“草鞋”、“布鞋”可悲地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她常记不清楚概略方位,是那种在自家附近绕弯打圈也会迷路的小笨蛋。
  他提醒的这一声,让她虚冷的心口再度回温。也许,就是这种微不足道的关怀,总是出其不意地攻陷她的心,使她离不开这个看似不认真的男人。
  “知道就好,我们等你,快点来!”
  欢晨打直腰板,握稳方向盘。不晓得是交警疏导有方,还是怎么的,车流竟突然变得畅通。她踩下油门,神情专注地往约定地点驰去。
  抵达富宫粤菜厅,汹涌的人潮令欢晨差点傻眼。
  没有想到,这家餐厅生意这么兴隆,杵在门口等候带位的顾客大排长龙,连餐厅内部也挤得水泄不通。
  她侧着身,幸好个头娇小,才能狼狈地钻进餐厅里。
  叠着蒸笼的推车、四处上菜收盘的服务生、来回走动的饕客,使走道变得拥挤不堪,谈笑声、点菜声及推车小姐口中哼着的小曲,更加重了混乱度。
  这下可好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找人?
  欢晨被人群推拥着。她踮起脚尖寻找,视线却总是被穿梭的人影遮蔽,甚至没看见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正排开人群,朝她走来。
  “小姐,一个人喔?”这时,她身边那张桌旁的男人们,主动开口向她搭讪。
  她假装没听见。实在无法明白,为什么总有男人喜欢主动找她说话?是因为她长得还算迷人,还是看起来很好欺负?
  “等位置可能要等很久喔。”
  “我们借你搭台,东西也可以请你吃。来,这边坐,不必跟我们客气。”
  话中虽然叫她不必客气,但他们已经率先不客气。就在欢晨想转身走开时,其中一个男人将有力的大掌摸向她环着胸的手臂,轻薄之意,昭然若揭。
  “来,坐嘛!”他用力一扯,存心要乘人多混杂,占她的便宜。
  “放手。”一个站不稳,欢晨差点跌坐在那人的大腿上。
  就在这时,一道冷冷的声音从他们的身后响起。“妈的,放开她!”
  闻言,欢晨求救地往发声方向看去,已经很习惯那个慵懒的嗓音会在这种特别时期变得悍烈逼人;他平时懒懒散散的,每当她被骚扰时,就是他的英雄感、表演欲发作的时候!
  前襟开敞至第三颗扣子的黑衬衫,与包裹着矫健长腿的黑色西裤,一贯式神秘也颓废的玄黑色调,将大步而来的他衬托得格外具威胁性。
  身量魁梧的他,一脸酷样地瞪着造次的男人看,脸部线条冷厉得足以吓坏人。拉风墨镜挡住眸光,但他浑身散发的恶劣气势让人不禁怀疑起,他的眼瞳是否早已喷火,只是被两片纤薄的墨色镜片挡住?
  只有欢晨心里清楚,那双黑眸里藏着窃笑与顽皮。这位营造出大哥气势般的男人就是叶烙威──一直以来,萦绕在她心中的人影。
  “你……你凭什么要我放开她?”那男人还不懂得知难而退,反倒虚张声势地大喊着。“她是我先看到的!”女人嘛,都是先抢先赢的,不是吗?
  “是吗?你确定是你先看到她?”烙威睨着他,狠劲十足。“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你还在镜子前面挤青春痘咧。”虽然那时他自己也在为青春痘烦恼啦。
  青春痘?“那又怎么样?”那男人不能肯定,烙威说这话是不是在嘲弄他。
  “乖乖放手,不然有你好受。”他微微冷笑,眼角已经瞥见教训人的工具。
  “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见他不怕死,烙威也懒得啰嗦。他往旁侧勾勾手指,硬是把准备上菜,却因为怕事而躲到一边的服务生勾过来。
  “烙威?”知道他每次都会想些鬼点子教训人,欢晨不禁担心地低喊。
  他递了个“放心,我有分寸”的眼色给她,然而欢晨知道,他对整人游戏的分寸,就跟她对他执着的分寸一样,从来都是不知节制的。
  “红烧大排翅,看来你们挺阔的嘛。”他睨着服务生手中的菜色评论道。就在迅雷不及掩耳间,俐落地夺下那盅美食,可恶地邪笑着。“你信不信,我会把这盅热汤倒到你身上去?”
  “我才不……”那男人起先还嘴硬,在看着烙威手中逐渐歪斜的瓷器时,话不但收得迅速,连紧扣欢晨手臂的大掌也缩得奇快无比。
  “真是听话啊,看来你妈妈把”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课教得很好。”烙威咧开笑容,亲自为他上菜,还拍拍那男人害怕抖动的脸颊。“服务生,好好招呼他!上扬焗龙虾、葱烧大刺参、蒜蓉蒸扇贝,各来一份,统统记在他们帐上!”他硬把怕事的服务生拉过来,塞了点菜单与原子笔给他,要他一一记下。
  “等等,我们没那么多钱,吃不起啊!”
  “没钱也敢泡马子?”烙威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哦,我说错了,你没泡马子,你只是动手动脚而已。罪加一等!再赏你吃一客窝烧原只鲍,帐自己结!”
  “对不起,我知道错了!”那男人发现事情难解决,终于肯低头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原谅你,快把眼泪收起来。”他微笑轻哄,故意不把他们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看进眼里,转头对怯怯的服务生情商道:“他们吃饱后,就让他们去洗碗抵帐,不必客气。吃下那么多补品,他们应该很有体力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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