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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恋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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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她把一切想得太美好,后来才发觉,在这里,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同学们从家世财富到礼服钻饰,都能互相比较,并引以为交谊的考量。
虽然通常是见高拜、见低踩,但欢晨却是个例外。纪氏企业跨国性经营的确让人想攀关系,但她只身在台却也挑起了某些人的欺负欲望。他们不肯放过践踏纪氏千金的难得机会,想出许多小动作整她。
那天,举行开学弥撒,所有学生都必须出席。欢晨按着班代的指示,“准时”来到礼堂时,才发现仪式已经开始。
“纪欢晨,你又迟到了!”当她愣在原地,最凶的安妮塔修女神色不善地走过来。“你什么时候才肯收起小姐脾气,学习尊重别人与守时的观念?”
“不是,我……”国语还说得不好的欢晨,手足无措地站着。
“听训的时候,闭上你的嘴!”安妮塔修女狠狠地叱责。“从你一入学,我就发现你特别喜欢标新立异,老是故意迟到吸引别人的目光,你……”
就在这时,欢晨身后的礼堂大门再度开启,敞开的角度更放肆,金灿灿的阳光射入了屋内。一道颀长身影懒懒散散地踱了进来,悠扬的口哨声愉快地钻入了幽暗的室内。
他不疾不徐地闲步,也不肯随手关门,像光的使者,逼得人睁不开眼睛。
“谁?”安妮塔修女眯着眼,想看是谁挑衅她的权威。
这时,人群引起了骚动,所有的学生都转过头来,看向大门。
欢晨也困惑地回过头去,孩子气地眨眨眼睛,直到他来到面前,所有的人才看清楚那个俊美少年是谁──
“是高三的烙威学长!”学生们开始窃窃私语,他的知名度似乎很高。
“奇怪了,他不是从不肯参加弥撒的吗?怎么会突然出现?”
欢晨仰首望着他。他的身量极高、双肩宽阔,将众人一式的制服穿得潇洒极了,但这副模样却只让修女气得抖动双唇;率性的他早已扯下领带,卷在右手掌上,单眼相机进据胸前的位置。
他黝黑有神的眼眸,直勾勾地对欢晨瞧。“咦,你挺漂亮的嘛。”
闻言,她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玫瑰红,更加手足无措。
安妮塔修女差点被他轻佻的态度给气炸。“叶烙威,你在做什么?!”
“看漂亮学妹啊。”他回答得理所当然,像在嘲笑她的低等智商。
“你!开学弥撒仪式,不但迟到,还仪容不整!”她被挑衅过了头,所以才没发现,这还是叶烙威第一次踏进礼堂。
“那又怎样?”他很帅地笑了笑。“是会让上帝气得吹胡子,还是翻白眼?”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侮辱上帝!”安妮塔修女捂着心口,像是要昏厥。
“我是把上帝人性化了。倒是修女你的指控,有侮辱人类的嫌疑喔。”他摇了摇食指,嘴里啧啧有声。“小心变成全民公敌啊。”他不客气地嘘她。
忍俊不住,原本还怯生生的欢晨,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很捧场哦,学妹,我有预感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烙威眉飞色舞地道。
“你……”发现学生都不专注于弥撒,只顾看着他们过招,修女决定先退一步。“算了,下次再迟到或仪容不整,就不准你们参加!”
“何必等到下次?既然我们已经犯规,就应该受到处罚。”烙威一脸严肃地说着。“走吧,漂亮学妹,我们被禁止参加弥撒了,就让学长带你到本校景色最美的枫谷去面谷思过吧。”
他很自然地牵起欢晨的柔荑,迈开脚步,往金光灿烂的室外奔去。往前奔跑的每一步,都逐渐脱离了灰暗无趣的礼堂,往灿烂与美好前进,像在预言着他会带她走入另一种截然不同也趣味横生的崭新生活。
而他也真的为她开启了一扇门,爱情的门。
从那刻起,她对烙威产生了特别的感觉,是温暖也是心动。她只身在台湾,虽然这是自己坚持的,但受了委屈还是不争的事实。
烙威是第一个对她伸出友谊之手的人。后来她才知道,他之所以进礼堂,是看到落单的她,才关心地跟上前来;为了陌生的她,他不顾一切对最有权威的安妮塔修女挑衅,实在令她感动又窝心。
那一天,他们到枫谷聊天,烙威说得多、她说得少,但相契的感觉是没有语言之别,他们依然处得非常好。
随着时日的推移,他们愈来愈要好。她了解烙威,虽然人们都觉得他不认真,但欢晨知道,他绝非如此。他有自己的天赋与兴趣,全力对此钻研,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只是人们的了解不全,便认定他是玩乐至上的纨裤子弟。
愈了解他,愈知道他的好,她已私心恋慕。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告白,却被他一脸匪夷所思地拒绝。那阵子是她人生最大的低潮期。没想到他却还是若无其事地与她相处,甚至如她所愿地当她的“好哥儿们”。
一个月后,他突然宣布了一个消息。“欢欢,我有女朋友了。”
一时之间,欢晨如遭五雷轰顶。“……什么?”
“我有女朋友。”烙威耐心地重复。“她叫唐湘吟,是你们班的女生,认识吧?”
她木然地点点头,世界在脚下粉碎,她几乎站不住。
“她长得像洋娃娃,大大的眼睛和粉粉的皮肤,是没有你漂亮啦,但也还算可爱;虽然没有你聪明伶俐,但还挺会撒娇的。”他语调高昂地作着古怪的介绍。
烙威的神态有一点点不自在。将之解读为情窦初开的表现,毕竟他虽常被女生爱慕,却没有交女朋友的经验;而他不断把唐湘吟跟她作比较,更让欢晨认为,他是拐弯抹角地再拒绝她一次,要她别再痴心妄想。
想到此,她又羞又愤。告白失败后,是他主动来找她说话,又不是她缠着他不放,何必用这种烂法子羞辱她的感情?
没有发现,这完全不符合烙威的作风,她只是霍地站起身,准备离去。
“欢欢,你干么?”烙威被她激烈的动作吓了一大跳。
她能干么?只不过是想逃而已。他用最残忍的方式逼她死心,为什么她要听下去?喜欢他是喜欢他,可她也是有痛觉、有自尊的呀;她拔腿就跑。
不久后,唐湘吟和他出双入对,但他却还是莫名其妙地爱找她说话,好像从来就没有过不愉快;甚至到了后来,唐湘吟出国留学,他还找她诉过苦。
自此之后,烙威的女友不断,凯娣陈、伊莲苏、孙可人……直到即将走马上任的阮悠悠,都曾在他的芳名簿里签到过;然而,不知怎地,她也搞不清楚,唐湘吟居然成了时常挂在他嘴边、最爱的失散恋人。
然而,一次次的心痛也教会了她一件事──原来,爱情会让人坚强,单恋却会使人软弱。为了待在喜欢的人身边,偷取片刻幸福,她已经变得可以容忍他一直是别人的情人,却从来不会是她的。
铃──铃──铃──
闹钟在清晨五点响起,连续几声哀号之后,终于将身陷迷梦的欢晨吵醒。
“完了完了!”看到时针与分针的角度,她绝望地低叫。
下一季的摄影集封面,烙威打算拍日出东方的壮观景象,象征叶氏航空的不败地位,但她却睡到现在才起来,哪还来得及?
呀,都怪自己昨晚东想西想,忘了给闹钟定时,才会睡过头。她跳下床,寒飕飕的空气扑向她,冰冷的地板让她一路跳着进浴室,匆匆梳洗过后,她马上拉出行李袋,把厚棉外套、手机、记事本……统统一古脑儿丢进去。
抓起钥匙,她飞快跑到停车场,一路疾驰。上了山区,遇到第一个岔口,这才想起她已经忘记该在哪里转弯。
“伤脑筋,我明明记得他提醒过,但怎么这会儿就忘了呢?”她懊恼得很。人家不是都说,心仪的人说过的话,女人都会句句铭心吗?她却老是把向左向右的指示忘得一干二净。“到底是在第二个三岔路口往”尾戒方向“转,还是在第三个双岔路口往……”她愈想,脑子里就愈是浆糊一片,除了阮悠悠胜利的媚笑外,什么都想不起来。
看来,只好向烙威求助了,但愿他不要以太爽朗的声调“指点”她才好。
“哈啰?”手机一接通,千娇百媚的女人嗓音立即传来。“哪位?”
阮悠悠?!
欢晨惊讶极了,下意识地立即将手机按掉。怎么会是她?
她瞪着前方,脑子一片空白。还这么早,烙威的手机便是她接的,代表什么?没有傻瓜会选在清晨约会,那多没情调,所以他们一定是整夜腻在一起,缠绵到早上喽?
成年男女整晚相伴所代表的意义,她当然懂。他们昨晚就……那个了吧?
心情荡到了谷底,没有工作的情绪,欢晨好想将方向盘一转,火速离开。但是……她叹了口气。这也不是烙威第一回“失身”了吧?与他交往过的女人那么多,个个身材火辣、容貌姣美,他怕不都“失身”过千回百回了,她现在才介意得要死,不嫌太迟了吗?
话虽如此,但心痛还是心痛。不能明白,她的模样其实不差,为什么任何女人都能占据烙威的怀抱,唯独她得不到青睐?
欢晨闭了闭眼,试着打起精神。不管心情如何阴郁,公是公、私是私,她还是得去工作。
她掏出一枚铜板,往上一抛,让命运之神决定她到底该往哪里去。
日阳升起,万丈光芒投射大地,朦胧晨雾就像美人儿面上的金纱。
美景不待人,纵使最倚重的助理欢欢未到,烙威还是开始抢拍,只是在动作间偶有不顺手的感觉;当欢欢在他身边,他只要负责取角、按快门就好,其他换底片、递水擦汗等,拉拉杂杂的小事,她自会通他心意地办妥。
说欢欢是他的定心丸一点也没错,她一不在,工作起来就不怎么顺利。
他心绪浮动地拍摄着,每隔几秒就看一次手表。当车里隐隐约约传来手机铃声时,他马上叫住身边的助手。
“阿忠,帮我拿一下相机。”长腿一跨,他马上冲向休旅车,向坐在驾驶座上的阮悠悠伸出手。“给我,我来跟她讲。”
“讲?”哼着小调的她一脸莫名其妙。“讲什么?跟谁讲?”
“手机。”口气中隐含了一丝丝难以察觉的不耐,烙威的大掌更往前伸,平时吊儿郎当的形象有点走样,不太帅。
“挂掉啦!”阮悠悠的神情有些奇异。“叶大摄影师,我真没有想到,原来你这么喜欢跟陌生人说话。”她揶揄地说道。
“陌生人?什么意思?”浓眉悄悄地聚集在眉心。
“刚刚那通电话是打错的!”她似笑非笑地睇着他。“看你的样子好像很着急,在等电话?”
“唔。”他可有可无地漫应一声,指尖扣着车门。
废话,他当然是在等电话,不然相机丢着、冲过来做什么?看她吗?
烙威在心里直犯嘀咕。虽然他以浪子风情自我期许、阮悠悠也美得很像浪子身边的女人,但他还不至于为她荒废工作。
所谓浪子嘛,是要把女人捧在掌心,一边呵护、一边偷取她们的感情,但本心不能动摇,这样缘分尽时才不会分得太惆怅。顾名思义,“浪子”是要让女人为他以泪洗面,不是要自己哭好看的;他怎么会为女人中断工作呢?
不过,欢欢是例外,他才不要偷取她的感情,也不要骗她泪潸潸,他只要她永远当个快乐女孩;只有她会让他牵肠挂肚,这也难怪,他们是好哥儿们嘛。
太阳愈升愈高,他开始有点担心,欢欢怎么还没到?
“把手机拿来。”她再没半点消息,他就要改行去当忧郁小生了。
“你要打电话?”阮悠悠别有居心地观察他。“哇,这样会不会太不人道了?寒流来袭的早上,谁都巴不得多赖床一下耶。”
今天寒流来袭?怪不得特别冷!
他想了一下。昨天到PUB去玩,老姐打手机过来,劈头就把他痛骂一顿;内容是单纯的咆哮,但从河东狮吼中大抵可以听出他不关心欢欢、他不在乎欢欢的指控。
怎么会呢?欢欢是他的好哥儿们耶。那顿骂,让他整晚心情都沉甸甸的,“什么”也没做,阮悠悠倒也知情识趣,没强要些“什么”,只是静静陪着他。
好吧,既然老姐认为他不关心欢欢,那今天就发挥体贴精神好了。纤瘦娇小的欢欢最怕冷了,八成还在被窝里睡得不省人事,今天他就来个自立自强,放她休一天假日!
他安心地想着:反正这时她不在家里,能在哪里?要是她迷路在山间,早就向他求助了,不是吗?
“烙威,我好冷,可以穿你放在后车座的大夹克吗?”阮悠悠摩挲双臂,可怜兮兮地问着。
“可以。”想着想着,安了心,他终于能对佳人略展笑颜。
“我刚刚看你拍得似乎不是很顺手,是因为少了重要的帮手吧。”阮悠悠柔媚地施行蚕食鲸吞之计。“我对摄影也略有涉猎,让我来当你的助手,好吗?”
你以为欢欢的地位,是谁都能替代的吗?
这句冲味十足的话差点跳出嘴,烙威赶紧吞下。虽然欢欢的地位很超凡,但他也不能拿这个来伤其他美女的心啊;他的志向是浪子,可不是碎心杀手;他要的是女人的爱,就算分手也要有浓浓的怀念,因爱生恨他可是敬谢不敏。
“随你。”他随口抛下浪子必备的口头禅。
“威少,再过一小时光线就会太强、无法拍照,时间有限,你今天到底还拍不拍?”阿忠看着天文专家给的日出预测表,很有个性不爽地问道。
“当然拍。”他潇洒地转过身,接回宝贝相机。
望着他阔步离去的背影,把自己埋在大夹克中的阮悠悠得意地笑了。幸好刚才当机立断,把手机的来电纪录消除,否则谎言就有可能穿帮。
早在之前她就发现,纪欢晨对叶烙威的心意似乎不简单;以女人敏锐的直觉判断,纪欢晨一定在爱着叶烙威,否则怎会纡尊降贵,甘心做他的助理?
可是,别人的痴情苦恋,她才不在乎;她的名模之路才正要开始,亟需像叶烙威这样,又英俊又多金的单身贵族来为她打响知名度;当然,如果能假恋成真是最好不过了,因为再也没有比叶二夫人更响亮的头衔。
所以喽,纪欢晨注定是要被她牺牲,谁教她要挡住她的成名之路?
第三章
用铜板决定了方向,欢晨从置物箱里拿出浓缩咖啡,抖擞着喝掉之后,继续踩着油门前进。
沿途的花呀树呀草呀,和之前所见相差无几,看来,这回命运之神果然引领她走上正确的道路;她持续开进去,发现路的尽头也是一处断崖,没错没错,就是这里!
小心地将车停好,她走到崖边,四处观望,发觉一个人影也没有。
“这是当然的了,纪欢晨。”她露出自我解嘲的笑容。“他们两人共处一夜,烙威现在正累着,怎么可能那么早就定位?”今天的行程怕是要取消了。
真该在听到阮悠悠的声音时就打道回府,免得白跑一趟。她叹了口气,无法否认心头那不舒服的感觉。
等等,她怎么可以放任妒意孳长?她不要付出的感情沾上任何污点呵,再说,是她自己还爱着烙威的,他只是待她如好友;既是如此,何需为了她顾忌男欢女爱?
迎着朝阳深呼吸,她期待自己的胸襟能宽阔些。这里群山环绕,淡淡的风气包围了山头;千山之中,唯有几许鸟啭,气氛平和得连她都沉静下来了。
她缓缓地走回车上,拿出一架单眼相机。这是她不久前买的,只有烙威不在身边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把玩。他对摄影狂衷难言,她又恋慕着他,多么渴望透过镜头,和他看到同样的世界。
以前都只是望着相机怔怔发愣,不晓得为什么,今天却突然有按快门的冲动。她打开皮套,回到断崖边,回忆烙威每次猎取美景时的灵活身段、潇洒姿势,将所见的美景捕捉入镜。
这样自得其乐了不知多久,直到一阵电子铃声破坏了自然的祥和──
“欢欢,你到底在哪里?”她打开手机就听到烙威气急败坏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阮悠悠设计仙人跳,所以急呼呼地向她求救?欢晨抬起柳眉。不能怪她这么想啊,没有浪子会气急败坏的,烙威当然也不屑如此。
“欢晨?”烙威急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他拍摄到一半,决定还是先确认欢欢在哪里。没想到电话打到欢欢家,开着的答录机显示她早已出门,他这才开始担心起,她又把自己丢在哪儿了。
“我在预定拍摄的地点。”欢晨很平静,等待他说出取消工作行程的话。
这已是她预料中之事,只是……他干么挑她心情转佳时跟她说?是存心要她一整天心情都起伏不定吗?
“相信我,我才在那里。”烙威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想咆哮,又像无可奈何;对待欢欢时,他永难以“潇洒浪子”自居,她真是一颗“浪子的绊脚石”啊。“欢欢,你又迷路了!”
咦?一时之间,她呐呐地不知说什么好。
“……是吗?又迷路了吗?可是,这里真的很像上次来过的地方啊……”她的声音愈缩愈小,心底的欢唱却愈来愈响亮。
他已经到了吗?啦啦啦,那就是意味着,他没跟阮悠悠荒唐太久喽?
她敲了一下自己的头。纪欢晨,人家可是把烙威吃干抹净了,就算缠绵匆匆,也还是吃完全餐了呀,你有什么好高兴的……可,不争气的她就是高兴啊!
一无所觉的烙威还在彼端焦头烂额。“你在第几个三岔路口往哪里转弯?”
“我……”想了想,她连命运之神给的指示都忘光了。“我记不太清楚……”
“算了。”他吐了口气。“照着原路,把车子连你自己一起送到主要干道来。”
人哪有完美的?烙威自嘲地撇撇唇。他都几乎是个如假包换的浪子了,却还是会为了欢欢尽弃形象,又怎么能怪罪临事沉稳的她,有这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叫阿忠过去接你。”他说着,心底掠过了如释重负的情绪。
树木奇多、草丛比人高的山区,有自然的掩蔽物,再加上陡坡不断,在此从事非法交易自然是再方便不过的了。
另座山区,一处坡度较小的空地,矗立了两组人马,一方西装革履黑墨镜,以黑色Benz代步,就算站在华尔街也会让人误以为是股票金童,另一方则是落魄十足的亡命之徒打扮,神色慌张不定,身后杵着的是破破烂烂的吉普车。
“老大,那边山腰有反光。”黑西装阵容中,一个男子突然回头向头子报告。
“关爷,你们通知条子?”落魄客们个个都抱着看来笨重的大皮箱,手脚却抖得几乎撑不住,歇斯底里地问着。“你们想黑吃黑,是不是?怪不得约在这种荒山僻野交易,想要咱们兄弟栽给你,门都没有……”
“闭嘴!”黑西装头子两鬓微白,体格雄健。他严厉地喝了一声,镇住这些打算拿枪狠干一场的白痴。“货你拿了,钱我收了,银货两讫,啰嗦什么?怕条子抓,不会快点滚?”他眼明嘴快地制止蠢动的对方。“最好别拿我卖的货对付我!我还有更强的货,干起架来,你们会死得比我更难看。滚!”
更强的货,是什么?连发式乌兹冲锋枪还是导航定向火箭筒?落魄客们连滚带爬地上了吉普车,火速逃离。
“阿南,用望远镜看清楚,是谁要坏老子的好事?”头子下令。
阿南照办,从口袋中掏出轻薄短小却倍数极高的望远镜。“那是个女人,手里拿着相机,刚才造成反光的,应该是镜头。”
“女人!”头子哼了一声。“最近女记者太猖狂,抢新闻抢得凶,不给她们一点教训不行了。”
阿南尽职地继续报告。“她回车边接手机……啊,她要开车走了。”
“去查出那个女人是谁!”头子冷酷地说道。“我的生意动辄千万,别让黄毛丫头给破坏了!”
“是,老大。”阿南衔命而去。
听从烙威的指示,欢晨把车开到主要干道旁;等了约莫一刻钟,终于看到阿忠在路的那头出现了。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大男孩,一头染过的金发,随时歪着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矶的排骨身材套着花衬衫和海滩裤,站出来就像专混街头的春风少年兄。
半年前,他抢了欢晨的皮夹,烙威教训他一顿之后,反而将他收为门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坏,很肯学习;被收服后,对欢晨尤其尊重。
他冲过来,双手高举像抵达终点的马拉松选手。“欢姐!”
“阿忠,你怎么用跑的过来?”她惊讶极了,山路跑起来可不轻松啊。
“安啦,我曾经是长跑选手,这点路难不倒我!”
“上车吧!”欢晨嫣然一笑,抽了几张面纸让他擦汗。
两人上车后,阿忠指点方向。“看不出来像欢姐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迷路。”摄影工作室的事务由她一手包办,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却搞不定方向感,看来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话。
欢晨干笑了两声。
“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略胜欢姐一筹。”春风少年兄得意地说着。
“别再糗我了。我是路痴,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好吗?”欢晨痛苦地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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