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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闲人-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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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板着脸道:“我知道你心里预估我的回答,有很大的可能我会说不怪你……”
许明珠俏脸白了。
看着她惴惴不安的模样,李素忽然展颜一笑:“好吧,你猜对了。”
许明珠脸色这才恢复了红润,然后察觉自己刚才可能被夫君调戏了,忘形地抬头白了他一眼,又觉这个举动太过轻佻,于是再次垂下头。
完全置旁边目瞪口呆的蒋权和那焉不理,李素看着她,温和地笑道:“你何时从家里跑出来的?”
许明珠忸怩地道:“夫君前脚启行,妾身后脚便悄悄跟来了……”
抬头怯怯地朝不远处的王桩看了一眼,许明珠迟疑了一下,补充道:“妾身路上见到了王大哥,他……躲躲藏藏的也跟在夫君的骑队后面,走得不太稳,妾身眼睁睁看他摔了好几次。”
李素扭头看了一眼王桩,这家伙,丢人丢到婆姨家了。
“你为何不与王桩结伴而行呢?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许明珠摇头:“妾身妇道人家,除了夫君以外,不该与别的男子结伴,再说……妾身也不知王大哥会不会强行把妾身赶回家去。”
李素指了指前方的胡人商队,道:“所以你跟胡商一起结伴了?你胆子可不小。”
许明珠轻笑一声,道:“后来妾身觉得女子装扮太危险,所以在东市成衣铺里买了一身男装和一匹骆驼,然后等在城门口,遇到要出城往西去的商队便拦下来问一问,给他五贯钱,只求结伴到凉州,到了凉州妾身再找别的商队结伴到西州……”
李素不知该笑还是该叹气,这女人……胆子可真不小,她以为换身男人打扮别人就真当她是男人了?皮肤也好,隆起的胸脯也好,还有说话的声音也好,李素仅只一眼瞟去,便能发现她身上五处以上的漏洞,这帮胡商没欺负她,恐怕多半还是他们都老实,不敢对唐人有觊觎之心,怕给自己惹来大麻烦,当然,钱的面子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总的来说,许明珠命太好了,许家祖宗把许敬宗这辈子本该具有的品德全都化为运气,填补到许明珠身上了,所以许明珠运气这么好,而不肖子孙许敬宗又那么缺德……
“你……”李素张了张嘴,却实在不知该如何评价自己这位妻子,千言万语只好化为一句话:“以后再敢乱跑,腿打断!”
“哦……”许明珠垂头委屈地应了,嘴角却勾起淡淡的微笑,她知道,夫君这句场面话说过后,这件事便不会再与她计较了。
龟兹商人那焉一直保持惊呆状态,见自己的商队里莫名冒出一个女人,而且居然还是眼前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李别驾的夫人,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白毛汗。
脑海里心念电转,那焉仔细回忆与这位别驾夫人的认识经过,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回忆,发现自己和商队的同伴们对她并无失礼之处,这才抹着冷汗放了心。
同时那焉也感到一阵庆幸和后怕,幸好他和同伴没对这位别驾夫人怎样,其实早在出长安城时大家便看出了许明珠的女人身份,只是收了她的钱,况且在大唐境内,胡人们还是颇守大唐律法的,天朝上国的威严令他们不敢做出任何违法的事。
夫妻重逢相认后,那焉挤出一脸喜色,先是忙不迭恭喜二人,接着趁热打铁,自以为非常含蓄地在李素面前邀功,大意无非是我们这一路上把你的夫人照顾得如此周到,连根寒毛都没少,风吹掉的不算,唐龟两国作为友好邻邦,是不是可以允许我们与别驾大人同行云云。
话说到这份上,李素不承情也不行了,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休息半天后,队伍继续启程,这次又多了一队百来匹骆驼的商队,队伍愈发壮大。
在诸多羡慕的目光注视下,许明珠被李素扶上了马车,夫妻二人以特权阶级的姿态,以最舒服的方式继续旅途。
许明珠憔悴得不行了,以往红艳欲滴的嘴唇如今也干枯得裂开了口,李素从马车内的抽屉里摸出一个装了水的皮囊,递给她。
许明珠迟疑了一下,摇摇头,把皮囊推回去:“妾身不渴,听说路上水很珍贵呢……”
“喝吧,水多的是,看见咱们后面两辆大木桶马车了吗?里面装的都是水。”
“妾身知道呢,只是不清楚两马车的水用来做甚的,都用来喝吗?”
“不,用来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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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不更了,上面要严打,编辑要求作者自查,虽然纯情如处男的我从来不写牵手情节以上的东西,但是这莫名其妙的心虚感是肿么一回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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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出塞玉门
夫妻别后重逢,而且重逢得如此有诗意,可李素和许明珠却没有夫妻间那种重逢后的激情,最初的激动过后,二人又恢复了以往相敬如宾的样子,一个扮演尽责的丈夫,另一个扮演贤惠的妻子,尽管大家心里都清楚,彼此客气的表象下,分别藏着一颗或疏离或无奈的心。
李素一直希望这种关系能够维持到老,最好他和她一辈子都这般客气,互不添堵,虽然今日许明珠面容憔悴而激动地跑到他面前时,当时他的心里确实有过淡淡的感动,为这个女人的傻而感动。
可是,李素心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她。
残酷,却无可奈何。
晃悠的马车车厢里,许明珠文文静静地跪坐着,坐姿非常端庄,反观李素,却像一滩烂泥似的瘫软在垫子上,一副随波逐流完全放弃自己的样子。
夫妻无话,事实上除了上次金殿还是大唐立国第一次科考的进士。与大理寺卿孙伏伽是同一批,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被分配到这个鸟不生蛋的荒城里当官。李素还没同情完甘州刺史,转念再想想自己的处境,似乎……自己造的孽更大啊,西州那地方是沙漠的中心,论荒凉贫瘠的程度,甘州这座小破城已然算得人间仙境了,如此倒霉的运气,上辈子难道跟猴子一样在如来佛的中指上撒过尿?
想到这里,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
甘州刺史很客气。此地离长安甚远,关于李素的名声听说的不多。可一个十多岁的娃子,又是县子爵位又是一州别驾。足可见皇帝陛下和朝廷对这个娃子有多看重了,甘州刺史是个有眼力的,对李素愈发不敢怠慢,盛情邀请李素一行住在自己的刺史府。
李素对他的盛情原本颇为感激的,然而看了看那座比前世两室一厅大不了多少的刺史府,顿时心里凉了半截,于是婉谢坚辞,下令拔营继续启程。
太破旧了,李素宁愿选择睡在马车上,他的马车都比刺史府豪奢百十倍。
出甘州后,队伍渐渐变换方向,由北改往西,沿着祁连山脉朝玉门关方向而去,单调乏味的旅途又耗费了大半个月,队伍过玉门关,踏出关门那一刹,李素一行才叫真正的出塞了。
这一个多月里与龟兹商人那焉的商队同行,从古至今,商人没一个笨的,那焉是个灵醒人,深知抱住大唐精锐骑兵和高官大腿的好处良多,不仅仅是沿途保护,听说这位十多岁的年轻人要去西州就任别驾,而西州恰好卡在丝绸之路上,有了这份交情,日后那焉来往于龟兹和大唐之间,获益必然不少。
在那焉刻意巴结之下,李素终于与他交了朋友,没办法,这家伙每隔两天便送一些精巧又贵重的小玩意,今一颗稀世明珠,明一块剔透猫眼石,短短几天,曾经纯情又正直的泾阳县子被那焉腐蚀成了一个见财就收的小贪官,不是李素心志不坚,实在是……那些宝石的颜色太漂亮,太容易激起人类的收藏**了……
“打听过了,那焉是龟兹国的贵族……”
深夜,王桩和李素坐在营地帅帐外的篝火旁,看着李素手里炙烤的羊腿不停吞着口水,嘴里不忘汇报工作。
“龟兹国的国相名叫‘那利’,他是那焉的堂叔,那利在龟兹国权势颇大,近几年来已隐有盖压龟兹国主的架势,如今龟兹国内颇不稳当,国主和国相那利互争苗头愈见明显。”
李素眉头渐渐拧起,沉思片刻,叹了口气:“没想到龟兹国内也不太平,我看过地图,龟兹国离西州不远,国境离西州大约几百里,听说龟兹与西突厥暗中有勾连,若龟兹内讧开启战端,西州势必第一个要受牵连……”
王桩有些吃惊:“这个……不大可能吧?咱们是大唐啊!不惹他们已算烧高香了,谁敢来惹咱们?”
李素冷笑:“有句俗话,叫‘天高皇帝远’,知道意思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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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更;要修稿。。。
@@这次严打风暴前所未有的严厉,原本以为像我这种不靠身体和肉文搏位的作者应该没事,结果今天突然回忆起来我曾在文里描述过某人的心情如“触到g般**了”这种比喻,问了同行,我这是取死之道。。。
仔细回忆了一下,类似的比喻似乎还有好几处。。。好吧,我嘴贱。。
更苦逼的是。。。这些敏感的句子我都忘了在哪一章出现过了,唯有将全文八十多万字从头到尾看一遍。。。工程量特别巨大。。
今天一更了,大家洗洗睡吧,我熬夜努努力,争取做个不蹲班房的美男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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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西行艰辛
大唐与龟兹国的关系说来有点复杂,总的来说,勉强算是相爱相杀。
从西汉开始,龟兹国便与中原来往频繁,《汉书》里记载,那时的龟兹国“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兵二万一千七十六”,从这些数据里可以看出,龟兹只是一个小国,全国人口加起来大抵相当于大唐长安城不到十坊的人数,早在汉朝时,龟兹王携夫人来中原觐见汉宣帝,对汉朝来说这是重大的政治盛事,于是龟兹王和夫人皆被皇帝赐予印绶,龟兹王的夫人还被赐予公主封号,那时的龟兹国与中原的关系可谓如胶似漆,蜜里调油,互视的眼神里都能挤出蜜来。
后来汉武帝穷兵黩武,征伐四方,弱受属性的龟兹王发现倚在这位暴君身边太没安全感了,于是开始跟匈奴眉来眼去,常在汉朝和匈奴之间摇摆游移,用数十年的时间给世人上演了一出三角不伦狗血恋。
到了隋唐以后,龟兹对中原王朝愈发不敬,已完全臣服于突厥,成为突厥人的爪牙,常有结队劫掠商队,屠杀西域唐人之举,大唐西面主要的威胁便是西突厥,高昌和龟兹。
千年相爱相杀,情人分手直接变仇人,历代龟兹王很有可能都是天蝎座的……
一想到威胁,李素不由忧心忡忡。
人还没到西州,他便感到前路异常艰险,西州简直是个火药桶,一点即爆,局势危若累卵,这么个破地方,李世民居然把他派去当官,李素现在忍不住怀疑李世民是不是真的想要弄死自己了。
知道龟兹商人那焉的身份后。他的重要性徒然提高许多,李素坐在篝火堆旁沉思许久,忽然站起身。
王桩愕然看着他:“干啥?”
“去胡商营地那边看看。跟那焉结交一下……”李素说着迈步便走。
“结交”的意思是正式深入交往,而不是像同行这一个多月来一个送礼一个收礼那种狼狈为奸的关系。既然打听清楚那焉与龟兹国相那利是本家叔侄,那焉这个人在李素心里的分量就比以往更重了些,因为这层关系对西州很重要。
胳膊忽然被人死死拽住,李素扭头,却见王桩朝他郑重摇头。
“你是县子,又是别驾,一个胡商身份再重要,也比不上你一根手指头。你去结交他不合适,太给他脸了。李素,今时不同往日,你多少要顾及一下自己的身份。”
李素看着他,急速眨眼。
坐在一旁看着火堆发呆的许明珠也急忙点头,显然她也很认同王桩的话。
“夫君,王大哥说得对,夫君是大唐皇帝钦封的县子和四品别驾,每一言每一行都关乎大唐的威仪,区区一个胡商。断无夫君主动去结交他的道理,夫君若想见他,差人请他过来咱们营地便是。”
李素长长吐气。好吧,这个年代没有人权平等的说法,无论朝堂还是民间,阶级与身份是一道天堑,任谁都不能逾越,李素对那焉客气那叫“折节下交”,这只是出于权贵阶级的一种良好教养,但李素绝不能真抱着人人平等的念头,因为这个年代森严的阶级区别不允许他抱着这种念头。
所以李素决定好好适应这个社会。
“明白……”李素缓缓点头。接着脸色一变,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喷薄而出。环睁两眼厉声喝道:“来人,去胡商营地叫那焉速速滚来见本县子!”
神情一松。李素看着二人道:“觉得怎样?”
王桩和许明珠顿时露出欣慰且喜悦的目光,一齐点头曰善,显然刚才李素那副混蛋形象非常深入人心。
李素掐着喉咙咳了几声,起身一脸难受地往帅帐里走去,用变了腔调的怪异声音道:“刚才那一句吼得本县子贵喉咙生恙,今不见他了,睡觉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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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甘州,穿肃州,路上又走了十来天,前方远远可见沙州那座低矮的土城,著名的玉门关便在沙州北面不远处。
这里已是大漠荒原地区,人烟稀少,鸟兽鲜见,放眼看去只见一望无垠的平原,还有平原上一阵阵随风飞舞弥漫的黄沙,偶尔还伴随着远处一声声狼群的嚎啸,明明是毒辣的阳光照在身上,可队伍里每个人心中都不由自主产生一种末日废世的苍凉感。
进入大漠,行军的速度明显放慢了许多,沙漠里白天炎热得仿佛置身于蒸笼里,到了晚上又仿佛忽然被人扔进了冰窟,日夜温差太大,每个人的体力都消耗得非常大。
李素饶是每天坐在舒坦的马车里,这种鬼气候也让他渐渐受不了了,每天都有一种想窜回关中太平村,携了老爹和东阳一起跑路的冲动。
“还早,这还不算苦,真正的苦日子在后面……”龟兹商人那焉坐在篝火堆旁,咧着嘴笑得很和善。
这几日李素主动与那焉结交,二人每日扎营后聚在火堆旁烤羊肉,最开始“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无聊又尴尬的废话,一起吃吃喝喝的机会多了,二人也渐渐熟悉了,终于能够聊一些除了天气以外不那么算废话的废话了。
李素眉梢跳了跳,脸上泛起苦色,仰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叹道:“这还不算苦,怎样才算苦?活不成咧……”
那焉的笑容仍旧和善,和善里带着几许颇为自矜的讨好之色,这位久经江湖的胡商对大唐官员的态度还是拿捏得很有分寸的。
“李别驾现在言苦确是早了点,小人每年来往龟兹和大唐两次,对大漠勉强算得熟识,咱们眼下未到沙州,这里的气候还算好,等过了沙州和玉门关再往西去,那才叫真正进了大漠,玉门关外的大漠才叫真正的无常又无情,一条荒瘠的丝绸之路,每年不知要埋葬多少人的骸骨,有时候走在沙漠里被风沙一吹,一不小心便踩到一颗白骨人头,走路时被绊一下,或许地上便是一具不知多少年月的干尸……”
李素被那焉形容得浑身发毛,干笑道:“你可别吓我,恐吓大唐朝臣,罪很重的……”
那焉摇摇头,长叹道:“小人怎敢吓别驾?别人且不说,小人这一支商队每年往返两次,每次埋在这片沙漠里的人……”
苦笑两声,那焉没再继续说下去,李素也不打算听,显然后面不是什么好话。
扭头望向篝火堆的另一头,许明珠环抱双臂,脸色苍白,蒋权盘膝而坐,望着火堆发呆,王桩……
这家伙居然睡着了,躺在火堆旁发出一阵阵节奏强烈的呼噜声,心真大。
“蒋将军……你说咱们原路退回关中咋样?”李素打起了当逃兵的主意,那焉嘴里的沙漠太可怕了,李素暂时还没有为大唐皇帝陛下死而后已的打算,先保了命再说报效社稷之类的话。
蒋权吓了一跳,茫然地“啊”了一声。
李素兴奋地道:“咱们原路回去,就说我病了,病得很重,见不得光也见不得风沙,请求陛下容我回关中休养几年再去西州赴任,这个法子……”
“李别驾……李别驾莫闹……”蒋权的脸色有点难看:“您这是欺君,请恕末将万万不敢苟同!”
李素满腔当逃兵的热情被无情浇熄,当即撇了撇嘴,问错人了,现在才想起来,这家伙是宫闱禁卫出身,忠君爱国之类洗脑的教育必然没少听过。
李素瞬间就不想搭理这个死心眼的忠君分子了。
那焉继续道:“咱们明日便可到沙州,到了沙州后,小人劝李别驾把该换的东西都换一换……”
李素眨眼:“要换什么?”
那焉睨了一眼不远处的马群聚集地,淡淡地道:“进沙漠最好换骆驼,这些马该换掉,其次,李别驾这几辆奢华无比的大马车……怕是进不了沙漠,小人敢担保,马车进沙漠前行不到五里一定会陷进沙里,然后再带上足够的粮食和水囊,找两个阅历足够的向导等等……”
李素不舍地看了看自己精心打造的五辆大马车,长叹了口气。
前世多少听闻过一些穿越沙漠的知识,他清楚马车是不可能进入沙漠的,原也打算在进沙漠前放弃,只是可惜了那两大车的……
“洗澡咋办?”李素愁容满面地看着那焉。
“啊?”那焉茫然回应:“洗澡?”
“每天总要洗个澡吧?不洗澡还算人吗?”
那焉倒吸一口凉气:“沙漠里水比黄金都贵,你居然……每天要洗澡?”
“因为我有病啊。”
“什么病?”
“一种名叫‘不洗澡会死’的怪病……”
那焉不说话了,开始深沉地仰望夜空繁星,顺便反省自己和唐人之间的沟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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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晚找了一百多章,改了几个作死之处,今晚继续自查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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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夜半敌袭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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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过了沙漠的事,李素眼睛眨得很快,歪楼是他的强项,话题不知不觉间被他引到龟兹国。
作为西州别驾,一座荒野小土城的二把手……好吧,不管这个身份听起来多矬,但该了解的事情还是必须了解的,现在的李素对西州以及西州周边的情况两眼一抹黑,很需要这方面的情报。
那焉与李素目前是同行的伙伴,胡人商队要想顺利穿过沙漠,震慑沙漠里的盗匪宵小令其不敢侵犯抢掠,就不得不依靠李素麾下骑队的武力,所以对李素的询问,那焉也算是知无不言。
李素问得很详细,龟兹国的国土大小,人口多寡,兵力优劣等等,皆问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李素甚至问到了龟兹国的文化,宗教,风俗等等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
那焉也清楚李素即将赴任西州,迫切需要弄清西州周边的一切,于是也很详细地回答李素的每一个问题。
从那焉有些生涩的关中话里,李素听懂了大概,龟兹国是西域三十六邦国之一,国土人口兵力等等,数目并不大,可龟兹的文化和宗教却颇为复杂。
目前的龟兹国并没有属于自己国家的文字,官方文字以汉字为主,但数十年前由于吐火罗汗国的扩张,以及与大唐关系的日益紧张,难免@ 影响到龟兹的文化,现在龟兹国内已渐渐有使用吐火罗文字的趋势,这两年已有人提出将吐火罗文字稍加修改后变成正式龟兹文的说法。
龟兹国里信奉的宗教很杂乱,有天竺佛教,中原道教,还有西突厥袄教,甚至还有波斯拜火教。太多了,龟兹国对宗教的态度似乎很宽容,仿佛任何一种宗教到了龟兹国内,只要雇人打几天广告就马上能召到一大批信徒似的,这些信徒给人一种很不诚恳很不踏实随时会反水的感觉,信谁都可以。大家开心就好。
什么都包容,什么都有,简直就是一锅大杂烩。
李素听那焉说到这里,不由撇了撇嘴,很嫌弃地啧了一声:“贵国真乱。”
那焉:“…………”
难道又是沟通出了问题?
龟兹国的事该问的都问了,至于龟兹王与国相之间的明争暗斗,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没问,毕竟这里面涉及到那焉的堂叔。直接问出来未免有些不敬。
龟兹国的事问完了,李素开始问他最关心的问题。
“那兄……”
这声称呼令那焉差点跳起来:“李别驾万莫如此称呼,直唤小人其名即可,再说我也不姓那,我的名字是中原汉话直译,真正的姓氏很复杂……还请李别驾莫再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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