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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闲人-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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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别驾莫再称呼‘那兄’了。”

    “好的,那兄。”

    “…………”

    “坐下吧那兄,说正事。”

    那焉叹了口气。索性懒得计较称呼了。

    “那兄,西州刺史名叫曹余对吧?不知那兄可认识?”

    那焉摇头:“小人以往领商队路经西州。往往只是落完脚便启行,曹刺史是一州首官,小人哪里有资格认识他……”

    “其人性子如何,官声如何,那兄也没听说过吗?”

    那焉嘴唇嗫嚅几下,神情颇为犹豫挣扎。李素活了两辈子,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尽管那焉没说一句话,李素却从他脸上看到了太多,于是心也渐渐往下沉。

    “我懂了……”李素苦笑。

    显然。这个名叫曹余的刺史,也就是李素未来的了,出嫁要从夫,从夫才能得到夫君的欢心,夫妻共过患难,夫君才会不离不弃,娘亲的话永远是对的……妾身不怕!”

    这番话,说得太用力,仿佛一柄重锤狠狠击在李素的心上,李素一时心乱如麻,却不知该如何回她,只好将她搂得更紧,舒缓她心中的恐惧。

    马蹄声已近在耳旁,李素甚至能感觉到脚下的黄沙地在微微发颤,那股金铁和血腥交织的味道也更浓了。

    李素经历过战争,相比许明珠的恐惧,他却镇定多了,此刻他的眼睛却紧紧盯在不远处列于中阵的蒋权身上。

    事到如今,也只好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蒋权确实是一员良将,自己和许明珠王桩等人的性命,便交托在他身上了。

    片刻之后,马蹄声更近,黑夜里看不清敌人,蒋权默默估算了一下,觉得距离已够近了,于是忽然抽出腰侧的横刀,暴喝道:“放箭!”

    时年唐军骑兵征伐,随身带着的兵器并不止于横刀或长戟长枪等等,还有钩镰,铁觿(锥子),弓,箭壶,三十支箭……这些都是大唐骑兵的标准配备。

    敌人还在远处时,经验丰富的骑兵们便纷纷将横刀斜插在马鞍旁的皮囊内,反手取出了弓和箭,待得蒋权一声令下,千支利箭顺着马蹄声的方向无情激射而去,接着又是第二轮,第三轮……

    漆黑的夜色里,只听得对面五十步左右的地方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嚎声,落马声,踩踏声,还有对方首领人物大声的斥骂声……

    ps: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团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那啥……

    哎呀,这句词传唱千古,到了现代越说越俗越肉麻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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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夜半敌袭 下

@@一场未经宣战的遭遇战在漆黑的大漠边缘突然开启,令人猝不及防。人吼,马嘶,惨叫,还有临死前的哀嚎,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各种声音成了恐惧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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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胜败生死

    今晚的夜袭很突然,没头没脑又透着诡异,留几个活口审问一下很有必要。

    三五百个突厥人敢朝一千唐军精锐发动夜袭,原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夜战最忌有心算无心,双方都是骑兵,趁着夜色朝唐军营地发起一轮冲锋,仅只需一轮,猝不及防之下便能将唐军打懵,接下来的第二轮第三轮,基本就是属于单方面屠杀了。

    然而突厥人却没想到,唐军将领竟有临危不乱的将才,第一轮冲锋不仅毫无战果,己方反而折损了不少,更没想到的是,唐军里面居然有人出了一个如此阴损的主意,用火把当照明弹,将他们的形迹和人马照得分毫毕现,大家都是夜战,其中一方若突然亮了,敌人还不把你当成苦海明灯啊?

    输了,输在意料之外,也输在大意轻敌之中。

    大唐铁骑无敌于天下,一千对五百,特别是这五百人还亮得跟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鲜明出众,若还不输那就真是没天理了。

    圈中数十个突厥人浑身伤痕,挥舞着刀剑的手臂明显虚弱脱力,却咬着牙一声不吭,一次又一次重复着渐渐已失去杀伤力的劈砍动作,眼瞳涣散无光,布满了绝望。

    随着李素大喊一声留活口,杀得哈皮无比的蒋权顿时醒觉,断然下令:“下马!生擒来敌!”

    将士们纷纷下马,战圈也越缩越小,像一座座四面八方堵住生机的大山,将仅剩的数十名突厥人围在中间。

    见包围圈越缩越小,活着的数十名突厥人神情越来越绝望,为首的突厥头目忽然厉声咆哮了几句,数十名突厥人犹豫挣扎片刻。蒋权心道不妙,正待阻止时,却见数十名突厥人发了疯似的忽然掉转刀口。各自厮杀起来,几十人你捅我一刀。我插你一剑,眨眼间自相残杀得干干净净。

    最后还剩下那名长相剽悍的突厥头目,头目以刀撑地,怒目瞪着周围的唐军将士,忽然惨笑几声,嘴里冒出一句听不懂意思的突厥话,然后悲壮地用刀割了自己的脖子,轰然倒地。

    一场夜袭。敌军完败,却没留下一个活口。

    唐军将士沉默地看着地上的尸首和染红了黄沙的鲜血,片刻后,有条不紊地开始打扫战场,将突厥人的尸首从里到外搜了个遍,试图发现蛛丝马迹。

    李素远远看着一具具突厥人的尸首被抬在空地上摆成一排排,眼中浮出震惊之色。

    慷慨赴死,视命如草芥,竟壮烈至斯,且先不论敌友。单只说这份决绝,实在令人震撼。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心情却越来越沉重。

    大漠玉门关外。还没到西州便遭遇如此突变,西州……是否更加凶险?

    “这不是寻常的盗匪!”

    沉思之时,李素耳边传来那焉笃定的声音。

    李素斜眼瞟了他一下,懒得搭理他。

    这是句废话,寻常的盗匪纵然事败,也没有自相残杀,决然抹脖子把自己灭口的道理。

    那焉浑然不觉李素正悄然鄙视着他,仍然表情深沉,用非常权威的语气道:“小批突厥人入唐境屠戮抢掠倒是经常听说。他们主要抢掠丝绸之路上来往的商人,可甚少纠集三五百人马。三五百人足够攻下大漠外的一座城池了,这不是抢掠。是有预谋的刺杀!况且事败后也没有决然自戕的做法,所以他们……别驾?李别驾?咦?人呢?”

    转过头看着李素的背影越走越远,那焉呆了片刻,黯然叹道:“大唐的官儿……太失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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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了,大唐雄兵不愧是天下无敌,被突厥人短暂的打懵后很快回过神,然后便是单方面的屠戮。

    当然,李素出的主意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天幸突厥人与唐军对峙时只相隔了几十步的距离,一支小小的火把,一刹那间的光亮,成了他们失败的主因。

    王桩得意了,因为他立了功。

    清理完战场,蒋权难得对王桩露出一丝笑脸,然后敷衍式的夸奖了他几句,大意无非是王桩那几支火把扔得很不错,希望再接再厉超越梦想一起飞之类的。

    被团级军官亲口夸奖,王桩有点飘了。

    然后王桩开始满世界得瑟,队伍里的胡商,蒋权麾下的将士,还有郑小楼等等,都成了他荼毒的对象,逢人便开始吹嘘,火把点燃时自己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想到江山社稷赋予自己的重任,想到世界和平需要一个怎样的超级英雄,想到皇帝陛下如何焦虑地等待一位鼎定江山,匡扶社稷的英雄出现,当时如何的气沉丹田,如何的奋力一掷,这场遭遇战又是怎样因为一支神奇的火把而获得胜利……

    李素忍了,王桩不容易,一门心思想着建功立业,结果一路坎坷,不但报国无门,还每天被婆姨揍三顿,今好不容易露了脸,哪怕他逢人便吹嘘的德行有点讨厌,可李素还是决定不打击他,让他好好得瑟一下。

    李素是好人,一直都是。

    可是好人的好,也是有底线的,李素的底线就是,你跟别人吹嘘完全没问题,别在我面前吹。

    “你知道我多厉害么?知道么?知道么?”王桩眉飞色舞地在李素面前作死。

    “不知道,你说说。”李素笑容可掬,一脸亲和。

    “火把啊,那支火把,刷的一下飞出去,然后突厥蛮子兵败如山倒……哎呀,美!美滴很!”

    “哎,李素,你说我立下的这个功劳算不算大?多少该写个捷报送进长安吧?陛下客气一点的话,也给我封个县子不过分吧?”王桩开始畅想敞亮的未来。

    “这个……估摸不大可能。”李素显然现实多了。

    王桩呆了一下:“可……这次我大唐大胜,全靠了我这支火把啊……”

    李素眉眼不抬,皮笑肉不笑地道:“……可是你丑啊。”

    王桩愕然:“这跟模样有关系么?我……我那支火把扔得那么准,恰好扔进突厥人的中军阵里啊,换了谁都没这份准头,封个县子什么的……”

    “可是你丑啊……”

    “我,我曾随军出征,陌刀营里挥舞陌刀密不透风,松州城下也曾斩下百十个吐蕃贼子的首级……”

    “可是你丑啊……”

    王桩的气势显然开始走下坡路了:“……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不说丑的事了?”

    “好。”

    “这次斩杀三五百突厥贼子,我扔的火把不管怎么说也算是首功了吧?就算不封县子,也该给个果毅都尉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李素冷冷地换了个打击他的姿势。

    “……果毅都尉不行,当个兵曹,骑曹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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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大漠盗匪

@@当一个人太得意忘形的时候,不能太惯着他,得时刻记得给他当头淋一盆冰水,越冰越好,这是做兄弟的作用之一。当王桩脸上写满了“我好厉害,快夸我”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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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天威无常

    夫妻间相处的气氛越来越怪异,至少看在李素眼里,这叫“怪异”。…,

    维持以前相敬如冰举案齐眉的客气状态不好吗?为何要飞白眼?为何要用这种软软糯糯的声音撒娇?

    李素很不习惯,自从那晚抗击突厥人之后,许明珠的态度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或许因为有过共患难的经历,或许当时李素为了安慰她而将她搂进怀里的亲密动作,也或许一个弱女子在这支完全陌生的军队与商队混搭的队伍里缺少安全感……

    于是许明珠将身心完全寄托在李素身上,他是她不顾一切来到这荒原大漠的唯一原因,他是她明正言顺的丈夫,他们的婚姻甚至是当今天子赐予的,诸多理由,其实只有一句话――他是她的丈夫,她自小受到的教育里,女人必须爱丈夫的。

    不管什么原因,可李素却仍旧不习惯。

    “夫君,到了西州咱们住哪里?刺史大人会给咱们安排府邸吗?”许明珠的想法并没有李素那么复杂,她的心思都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上。

    李素笑道:“应该会安排吧,不过那种沙漠里的小土城,府邸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打算自己出钱雇工,盖一座新房子,无论身处何方,让自己过得舒服才是最重要的。”

    许明珠理所当然点头:“夫君有县子爵位的,妾身听说连刺史都没有爵位呢,所以夫君虽说是别驾,可地位还是比他高,嗯嗯……所以夫君的房子理所当然要比刺史住得好。”

    一言断定了自家夫君的政治地位后,许明珠从李素手中将那块有些发冷的羊肉拿过来,重新用精巧的小匕首插上一块刚烤好的热乎羊肉递过去。

    “夫君吃这块。趁热吃,香着呢。”

    说完将刚才那块发冷的凑到篝火边烤了一下,热了以后,许明珠张开小嘴一口一口吃着刚才李素吃剩的,神情很坦然,嘴角甚至漾起一抹动人的轻笑。

    当她丢弃了诰命夫人的仪态。抛开一切是耶非耶的乡邻议论,独自一人孤苦伶仃混杂在胡商队伍里出长安,不远千里寻找那位陌生得甚至有点冷淡的丈夫,为的是什么?

    火光照映着她的脸,那双如星辰般闪亮的黑色眸子里,两团火焰在闪耀,跳跃。

    许明珠呆呆注视着篝火,嘴角的弧度越扬越高。

    今生,一定是幸福的。像这团火。

    ***************************************************************

    一路西行,每天重复着枯燥乏味的旅途,扎营,启程,再扎营,再启程……

    平静的沙漠里隐藏着看不见的凶险,最大的敌人是恶劣的气候,进入沙漠才十几天。队伍便遇到了两次沙暴,其中一次运气好。雇请来的向导提前发现了不对,居然还能找到一处不知风化多少年的岩山,沙暴来时众人躲在背风处,眼看着黄色的沙尘遮天蔽日,漫天无光,连呼吸都仿佛被掐住了脖子。

    第二次沙暴就没那么幸运了。这次连向导都没提前看出预兆,沙暴便突然降临,有经验的胡商和向导急忙将队伍领到一处地势低洼类似于小盆地的沙地里,所有的货物和辎重围成一圈,再将骆驼围在内圈里。所有人全都埋着头,用尽一切能用的东西捂住嘴脸,并且手挽着手紧紧连在一起,沙暴来得异常凶猛,狂风卷集着沙尘,每一粒细小的尘埃都成了杀人的利器,李素与众人咬着牙苦苦支撑,直到半个时辰后,这场沙暴才过去。

    事后清点,损失不小,骆驼死了四十多头,商队的伙计和护卫死了十来个,蒋权麾下的将士也死了四个,货物和辎重损失了不少,幸好大家都清楚沙漠里粮食和水有多么宝贵,沙暴来临时每个人都将粮食和水囊死死抱在怀里,事后清点时发现粮食和水的损失并不大,能支撑着大家走到下一个绿洲再行补充。

    这一路很辛苦,不但辛苦,而且艰险。

    沙漠里的敌人不仅仅只有沙暴,平坦的沙地上也隐藏着无数危机,带毒的蝎子,看似平静无波的流沙等等。

    走了大半个月后,李素发现自己快疯了。

    “散伙怎样?”

    夜晚扎营,李素不知第几次在蒋权耳边提建议了,每走一天,李素想当逃兵的念头便更迫切,给再高的官他也不想干了,回家陪老爹种田,卖菜,做个一生衣食无忧的田舍郎,总比在这塞外吹着风沙,承担着不知多么凶险的未来强得多。

    蒋权脸色有点难看,拳头几次握紧,又松开,显然在天人交战,李素很清楚,若非自己是这支队伍的主官,而且官职和爵位都只能令他仰望,蒋权早就一拳把自己的脑袋揍爆了。

    官大了不起吗?

    ――官大真的了不起,所以李素明明很清楚蒋权恨不得揍爆自己的脑袋,可他还是日复一日不怕死地煽动着蒋权散伙回家。

    “散伙吧,没前途,真的没前途,咱们把行李分一分,或者干脆把那焉的商队洗劫了,你我五五分帐,然后你回你的花果山,我回我的高老庄……咋样?”

    蒋权不理他,仰头望天,深呼吸。

    “给点反应啊,望天啥意思?你看啊,咱们进沙漠还不到一个月,而此处离西州却还要走近两个月,如果此时往回走,我们不到一个月就能走出这该死的沙漠,若仍然往前呢,则还要承担无数的风险……”李素诚恳地看着蒋权不住抽搐的脸,深深地道:“我是主官,而且是弱不禁风的主官,我若在这沙漠里有个三长两短,你作为被陛下遣来护我周全的果毅都尉,你还不得引咎抹脖子?蒋将军,你还年轻,前途无限光明,我舍不得你死……”

    “李别驾放心,末将拼了命也会护住你的周全,绝不让你有任何三长两短,若然做不到,末将愿以死谢罪!”

    听着蒋权硬邦邦的回答,李素咧了咧嘴。

    人一旦陷入痛苦和焦躁的情绪里,很容易变得没下限,比如此时此刻的李素……

    要不,晚上去找找那焉,和他联合起来把蒋权做了,然后分行李,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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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终至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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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在朝堂,在江湖,或是在路上,安全第一。

    西行路上显然不安全,沙暴,盗匪,毒蝎,流沙各种危机四伏,各种天灾,简直有一种西天取经刷怪升级的错觉,对李素这种以享乐为毕生志向的人来说,无异于行走鬼门关,生出当逃兵的念头自是情理之中。

    李素是凡人,凡人的坏毛病他一样不缺,日子过得不痛快了,便要改变它。

    可惜的是,蒋权不答应。

    李素是这支骑队的主官,论冲锋陷阵的本事,骑队里随便拎一个人出来都比李素强得多,怎么也不该轮到他当主官,可是人家官大啊

    主官萌生退意,剩下的人怎么办陛下的旨意是遣李素去西州赴任,而他蒋权的职责是护送李素去西州,中途若李素跑了,蒋权和麾下的将士跟谁玩去

    所以接下来的路程,蒋权索性寸步不离李素身边,两眼死死盯着他,生怕李素一不小心就从他眼皮子底下溜了。

    艰险辛酸,一路跌跌撞撞。

    奇怪的是,自从那晚团灭三五百突厥人后,这一路虽遇着不少天灾,但却再没遇到任何盗匪,连常年来往于沙漠的那焉都犯了嘀咕,若说这条丝绸之路上最大祸患,便是隔几百里便冒出的一小股一小股的盗匪了,每年商队出行总要招揽大批身手高绝的武士,防的就是路上的盗匪,有的盗匪比较和善,给点钱打发过后也不跟商队死拼,自行便退去,见面多了混个熟脸,说不定还给你个贵宾折扣价。

    有的盗匪则属于比较缺心眼的那种。无论商队里面的高手有多少,铁了心要抢掠商队,于是开场便是你死我活,杀到最后盗匪全死了,头子留了最后一口气说一句我只想抢点钱,商队领队跺脚愤恨不已。要钱你早说啊,一上来就明刀明枪拼命的架势,还以为你抢我篮子里的鸡蛋呢

    丝绸之路,盗匪猖獗,这是自汉朝开始便有的现象,千年仍无法断绝。盗匪属于不同的国家,有龟兹人,吐火罗人,突厥人。高昌人等等。

    然而李素这支骑队自从团灭突厥人后,一路上却再没遇到过盗匪,那焉心里不踏实了,没人抢他,他很没有安全感

    走走停停,李素和千人骑队被折腾得苦不堪言,每个人都面容憔悴,许明珠红润的脸蛋上更是被烈日灼得片片红斑。美艳的红唇也失去了血色,干枯得像老树皮一般开裂。唯有那双眼睛仍旧明亮,清澈得如同一汪清泉,每天露向李素的笑容也依旧灿烂。

    多了一个许明珠,李素的日常吃穿住行全被她包了,每天醒来睁开眼,第一眼便看到许明珠的笑容。还有一块用水稍稍浸湿的巾帕,沙漠里用水奇缺,可李素的洁癖也无法克服,许明珠深知李素的怪毛病,每天偷偷从皮囊里倒丁点水沾湿巾帕给李素净脸。除此之外,李素别的卫生要求实在爱莫能助了,比如他想痛快洗个热水澡之类的

    雇请的两位向导很有经验,沙漠里的城池并不多,但两位向导却知道沙漠里面很多不为人知的小绿洲,沙漠的地下水少得可怜,而且地下水的流向并不固定,向导们的法子是李素这些汉人们死活都学不会的,有时候一股轻轻飘来的微风,有时候挖开沙子的表面,撅着屁股趴在上面使劲闻一闻沙子里面的味道,向导便能判断这附近到底有没有水源。

    很神奇的本事,李素大感兴趣,送了向导一人一颗大珍珠,缠着向导要学这种本事。两位向导很和善,呵呵一笑把珍珠收了,然后指手画脚嗯嗯啊啊装语言不通,李素耐着性子不知跟他们比划了多久,两位向导死活没肯透露一个字,而珍珠则被他们笑纳了。

    李素忽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蠢事的性质跟肉包子打狗是一样一样的,更令他心塞的是,他一次扔了俩包子

    两位向导是胡人,据说来自碎叶城,名字有点耳熟,仔细想一想,前世诸多传说里,若干年后一位名叫李白的诗人似乎也出生在那里,这座城远在天边,千年以后,它成了一个名叫“吉尔吉斯斯坦”的国家里的某个城市,照此推断的话,李白的国籍其实

    好心塞的结果,赶在李诗仙出生前赶紧把他的诗都偷了,让李大诗仙这辈子无诗可作,做一个地地道道纯正的酒鬼,除此别无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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