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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封天-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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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却丝毫没有一尝芳泽的兴致。

    三姓十家最后的希望,练气资质最好的许多愁,却不知给人掳到什么地方去了。

    若是方两不兵解,两部洲不合并,这时的三姓十家依旧是龙场镇,乃至整个森罗天下押宝人权柄的掌控者,而他商止这个三姓十家的主心骨,依旧是无冕之王。

    但是,如今他却自云端跌落尘埃,人一旦尝过权力的滋味,就再难以自拔,那些王朝的太上皇纵然退居后廷,却依旧把持着朝政,也是这个道理。

    押宝人带给三姓十家的,不止是资源,还有在这森罗天下的无数香火情,只要押宝人在这龙场镇押宝,无论成与不成,皆有了因果关系,也就有了香火情。

    看着沉思的商止,娇媚女子如同水蛇一般的白嫩臂膊缠上了商止的脖子,轻柔却又温热的气息在耳边盘旋,将商止脑海之中的愁绪骤然驱散。

    剩下的,只有眼前的娇媚,与身后的温软。

    “嘤咛”一声,娇媚女子倒在床上,媚眼如丝地挑。逗着气喘如牛的商止,春色满帐。

    一笑喜相逢,似嫦娥,下月宫。丹山念夜鸾求凤,天台路通,巫山簇峰。柳稍露,滴花心动。正情浓,鸳鸯枕上,又被五更钟。

    …………

    “呵呵,老商,你这后人也当真会玩,这样的秀色,却如同牛嚼牡丹,当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

    翩翩如玉的中年人颇为促狭地笑道,而被他称之为老商的眉目坚毅如铁的中年人,则是面色铁青,却又不得不忍着。

    哪家的子弟估计都不会愿意自家的长辈或者先人在自己情浓之时,在自己床第边看着,哪怕是灵位,当然,也不敢,在祖先灵位之前做这等事,只怕是要浸猪笼的。

    若不是翩翩如玉的风流中年人强拉着他来,只怕他也不会见这个普及没有出息的败家玩意。

    “老商,你说这三姓十家的练气世家的度牒,是不是也该换上一换了,如今这森罗天下可不比当年的春秋乱世,只要大势一乱,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些有度牒却实力不济的练气世家。”

    翩翩如玉的风流中年人收起了调侃之心,倒是正色起来,毕竟关系诸多后人子弟的身家性命,还有世家之后的走向,纵然他可以置身事外,但是也不得不插手。

    被风流中年人称为老商的男人道:“那不好吗?大浪淘沙,能存留下来的,才是有资格在这世间存留,且掌握权柄,这三姓十家如今,已然快要烂到根子上了,这样的烂摊子,就算你韩是非再如何插手,阻碍这大势所趋,这三姓十家,也必然覆灭。”

    风流中年人韩是非闻言道:“世人都说你商危是个极为护短的,我就说不是,如今终于是看出来了,你老商才是真正的铁面无私。”

    韩是非所说的,是实情,但商危却道:“护短?我倒是真想护短,但是如今不是春秋乱世,还有着那些个能护佑着这些世家的百家,人人自危,谁还会来管这些闲事?军功封侯,是我提出来的,但是落到自己后人的身上,却是下不去手,若说最置身事外的,也就只有你这个人精。”

    韩是非道:“这三姓十家的子弟,也该经历些许风雨,在温暖之中成长起来的,终究会给大势所趋淘汰,不过,这度牒还是不能留了。”

    商危点点头,免死金牌,丹书铁券,看上去光鲜亮丽,是权势巅峰,但是在真正的不管不顾面前,都是废铜烂铁,度牒护佑,还不如不要。

    夜色,重归寂寞。

    不过,飘然荡漾的点滴春色,比之夜色更为撩人。

    …………

    既然远行,就须得早起,趁着日头还不甚高起,也是为了斩断自己对于故土的依恋,要走,就不能拖沓,快刀斩乱麻,也省的自己后悔。

    王元宝背着书箱,里面装着的,是姜阿源与韩慎要带着的书籍衣衫,王元宝一身素色布衣,倒是按着戏文本子上的游侠装束打扮了一番,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是也颇有些行路人的模样。

    腰间除了给当做水壶用的养剑葫,还插着一柄匕首,这是王元宝与陈越从剑器司署里“偷”来的,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总比赤手空拳要好得多。

    韩慎苦着脸,早起可是如同要了他的命一般,而姜阿源却顶着黑眼圈,也好不到哪里去。

    王元宝回头望了望山川静默的龙场镇,转身离开。

    这是告别,无声告别,每一次的告别都是为了更好的相逢,白头山上依旧云雾缭绕,看不真切,但是云雾之中的青色若隐若现。

    “等等。”

    王元宝与姜阿源,韩慎三人回头望去,柳色青青之中,却是婷婷袅袅走来一个窈窕女子。

    一袭鹅黄色襦裙,腰间插着一柄小巧裁衣刀,不过她的手中却还拿着一把长剑。

    来人正是苏有生。

    看着向自己走来的苏有生,王元宝有些不知所措,当真论起来,他接触的过的女子,除了姜阿源以外,寥寥无几,面对着苏有生,王元宝竟然脸红了。

    原本无精打采的韩慎陡然间来了精神,两个贼溜溜的眼睛不住地在王元宝与苏有生身上打量着,两人的年龄相差无几,只是女子要比男子长开得快,苏有生要比王元宝要高一点。

    这两人绝对有猫腻!韩慎异常兴奋,但姜阿源就像是韩慎的娘亲一样,对这个一肚子坏水的小子了解甚深,还没等韩慎说出话来,就给姜阿源拖着耳朵带走了。

    “给。”

    苏有生也不是拖泥带水之人,走近王元宝之后,就将手中的剑递给王元宝。

    王元宝一愣,但还是禁不住心中的念想接住了剑,气府丹田之内的剑气大雪山骤然炽热,而手中剑却也嗡嗡震颤。

    苏有生见此道:“不错,与你有缘。”

    还没等王元宝回答,苏有生便飘然远逝,只留下荡漾在耳畔的话语。

    “剑名思无邪,若是有机会,我在瀛洲山海关等你。”

    王元宝在风中凌乱。
………………………………

剑行歌 第七十五章 江湖路【求推荐,求收藏】

    王元宝三人的脚程不慢,也是因为皆是少年人的缘故,走上许久,虽然也会累得喘不过气来,但是倒头就睡一夜之后,脚板起了泡,精神却也是好的。

    姜阿源脚上已经接连起了好几个水泡,虽然给用针挑了,但钻心般地疼痛依旧自脚心不断传来,就像是在刀尖上行走,步步皆是如走碳火。

    虽然行走不方便,但是姜阿源却没有觉得脚掌上的疼痛碍事,因为正是有了这脚掌之上的疼痛,换来了王元宝的关怀,这样却是值得的。

    倒是韩慎,别看顽劣,但是却颇有些走江湖的潜质,一路之上除了前些天一直喊着累,不过习惯了,却又找到了给自娱自乐的事情可做,也不至于无聊。

    如今正是好春景,草长莺飞的日子远去,但花红草绿,泥融飞燕子,也是别具一番滋味。

    龙场镇的事,王元宝和姜阿源都避开不谈,停停走走,走走停停,所说的,还是些书上的见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上的道理,免不得会因为这世间的变化而失真,行路读书,正当时。

    而王元宝除了读书之外,还要练拳走桩,而不过传授的剑气近也得须时时勤俭不辍,读书练拳练剑,皆是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过三者交替着,倒也不算无聊。

    苏有生给王元宝的剑,王元宝倒是还没有让其出过鞘,这不是王元宝不想,而是不能,这柄“思无邪”似乎是有着自己的灵性一般,每当王元宝想要将它拔出之时,就如同跟剑鞘长在了一起,无法拔出,就算是用上武夫的气力,也是徒劳。

    王元宝接连试了几次,也不勉强,若说当真顺手的,还是憾鼎拳,自然也有江湖大路货半步崩拳,近身捉对厮杀,才是武夫的正道,这御剑,则是可望而不可及。

    不过思无邪悬在腰间,倒也颇有些风范,毕竟走江湖,总得有些个防身的兵刃,即使不会用,赤手空拳的,总是不及这有傍身的刀剑唬人。

    当然,这些经验,自然不会是王元宝总结出来的,戏文本子上的大侠皆是如此,说书先生,写戏文本子的书生,他们的见闻,也是从江湖而来,纵然有些许的夸大,但本质上还是对的。

    就一如山野之中的蛇,越是无毒,其颜色就越是鲜艳,而越是有毒,其颜色就越是暗淡,前者无非借着颜色鲜艳,唬人,后者则是根本不屑于唬人。

    王元宝这般做,许多初出茅庐的也皆是这般做,谁也不会知道自己会遇上什么事,恐惧来自未知,有了能唬人的保护色,总归能让自己心安。

    “啊!还有多久能到诸城,我都快要累死了!”

    韩慎终于还是累了,少年人心性跳脱,即使有些路上的花红柳绿消遣着心神,但吃饭也是会腻的,更何况走路?

    王元宝笑了笑道:“差不多还有半日的路程,太阳下山之前,估计是到不了的。”

    姜阿源还好上一些,无非就是多走些路,诸城又不会长腿跑了,所以她也没什么怨言,毕竟多走上一些,也是负箧游学的一部分。

    可韩慎一听却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苦声道:“还有半天!不走了!我快累死了,要走你们走吧,我走不动了!”

    说着就开始在地上耍起无赖,若是王元宝和姜阿源真的走了,他肯定会跟上去,这荒郊野岭的,谁知道有没有虎兽狼虫,保不齐最最喜欢吃小孩子。

    姜阿源自然知道韩慎的小心思,眸子一转,有了主意:“那好,你自己在这坐着吧,王元宝我们走,这荒郊野岭的,狼虫虎豹的,可是不少,像是皮娇肉嫩的小孩子可最是受它们的喜欢。”

    说着,姜阿源冲着王元宝挤了挤眼睛。

    王元宝立即心领神会,眼中也有了些许促狭地意味:“嗯,好咱们先走,我听说荒郊野地可是不仅仅只有狼虫虎豹,那孤魂野鬼也是不少。”

    说罢,王元宝率先向着大路走去,而姜阿源则是促狭地暼了眼坐在地上有些愣神的韩慎,向着已然走上的大路的王元宝追去。

    韩慎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他自诩天不怕地不怕,可就是怕鬼,虽然是春和景明,但荒山野地,仍旧还是有些阴森。

    忽然,一阵冷风吹过,韩慎寒毛乍起,“哇”地一声从地上跳起来,向着刻意在大路上走得很慢的王元宝和姜阿源二人跑去。

    在恐惧面前,韩慎还是更喜欢行路的疲惫。

    山野大道虽然也是龙泉王朝云山郡州府所修,但是却罕有人愿意走,无他,是因为僻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可截道剪径的山贼也是如此想。

    王元宝这样没有走江湖经验的,倒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竟敢走这等没有镖师护卫就走不得的山野大道。

    只不过,走了许久,也没有见到那传说中的截道剪径的山匪盗贼,这不可谓不幸运。

    兵家武夫拳谱可是不如那些个山巅修士练气法门那般珍贵,就算是残本,也是能练出些许门道来,走江湖的武夫拳师,大抵都是些一境武夫,穷极一生也是无法再有进境。

    不过,一境的武夫修为,对付江湖人却是绰绰有余,只要不遇上那些行走江湖,砥砺心境的兵家弟子,那就万事大吉。

    王元宝这一境武夫的修为,加上武运紫胎,倒是也可以不畏惧那些同境界的山匪盗贼,但是保不住身后的两个人,捉对厮杀,或许是武夫的道德,只不过,山匪盗贼的道德,只怕只低不高。

    乱拳犹可打死老师傅,更何况是给人制住手脚。

    行路与读书的关联就在于此,读书是在心中构建一个世间道德与大致的框架,而其中的琐碎人情世故,就需要去世间亲自走上一番,才能够完善心中的世间框架。

    只读书,却不行路,这是行不通的,老学究可以在书卷之中纵横恣肆,却会在世间的人情世故之中,庸庸碌碌,这就是读死书的结果。

    只行路,却不读书,也是行不通的,老于世故的江湖人能够在人情世故之中左右逢源,却终究会给自己熟悉的人情世故拖下水,因为,他们没有心中的道德。

    王元宝默默思索着,少年心性沉淀之后,便是对于世间的最好奖赏。

    “哎呦!”

    韩慎的喊叫声将王元宝从沉思之中惊醒,眼前的景象却是令他大吃一惊,数十个精壮汉子,皆是短打装束,有些还披着锁子甲,腰挎长刀,而数十精壮汉子中间,却是一个身着锦衣华服的翩翩公子,只不过,手中拿的却不是折扇,而是按着腰间剑柄。

    王元宝忙将韩慎与姜阿源护到身后,警惕地盯着这些同样按着刀剑柄的精壮汉子,精壮汉子之中簌簌地,却是有数十点寒光闪耀。

    那是弩箭特的光芒。

    狭路相逢,还是如此僻静的经常有截道剪径的山匪盗贼出没,如此的境况,如此的警惕却是可以理解的。

    而王元宝同样将手按着腰间的思无邪剑柄之上,不过左手却暗暗凝结起憾鼎拳意,只要情况不对,挥出的不会是剑,而是拳。

    韩慎捂着脸,额头上已然红了一片,方才他撞在了为首的身着锁子甲的精壮络腮胡汉子身上。

    姜阿源紧紧拉着王元宝的衣角,这等的场面她是第一次见,剑拔弩张,只要稍有不对,就是一场厮杀,与戏文本子上不同,江湖人厮杀,却是没有少年与老年之分。

    气氛紧张,一触即发。

    骑在白马上的佩剑公子看到了王元宝身后背着的书箱,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眼中的冷冽杀意,却是柔和了许多:“把弩箭放下。”

    语气淡淡,却有着不容置疑的威势,那些手执弩箭的精壮汉子齐刷刷地将弩箭放下,不过,手却没有离开刀柄。

    似乎是看出了王元宝的紧张,那玄衣公子笑了笑道:“不必紧张,我们都是行路人,不是截道剪径的山匪盗贼,看你们的模样,是去求学的吧?”

    为首的身着锁子甲的络腮胡精壮汉子正要开口,却给玄衣公子给制止了。

    王元宝见对方并无恶意,但手还是没有离开思无邪的剑柄,而左手的拳意依旧萦绕不散,接口道:“正是,我们是去龙泉王朝终南书院求学的。”

    闻言,玄衣公子眼前一亮,终南书院可是如今龙泉王朝文脉所在之地,朝堂以上的诸多文官武将,许多皆是终南书院一脉的弟子,着实权势滔天,但山长张载厚却是低调异常,安心著书立说,令人钦佩。

    可以说,能去终南书院求学的,皆不是恶人,因为张载厚是个嫉恶如仇的读书人,他立身的学问正是“名实”与“善恶”。

    玄衣公子道:“却是我们冒犯了,阿大,去给那个小兄弟道歉。”

    那个为首的身着锁子甲的络腮胡精壮汉子闻言却是丝毫没有犹豫道:“方才是我鲁莽了,请小兄弟宽容则个。”

    这回却是让韩慎闹了个大红脸,原本是他走路不小心,如今却让人给自己道歉,这着实让他过意不去,忙道:“没事没事。”

    见此,那些精壮汉子的手皆从刀柄上放下,一场厮杀消弭于三言两语之中。

    玄衣公子眼中促狭一闪,笑道:“你们要是去终南书院,按着这条路走,只怕走上十年也是走不到。”

    王元宝疑惑道:“为何?”

    那些精壮汉子相视一笑,继而转为轰然大笑,就连那骑在白马上的玄衣公子也笑得趴在了马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

    王元宝懵了,却又不知道这些人究竟为什么大笑。

    姜阿源和韩慎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良久,笑够了地玄衣公子抹着眼角的泪水道:“终南书院该往西南走,你们这确实往东南走,南辕北辙如何能走到?”

    说罢,又是一阵大笑。

    王元宝闻言却是红了脸,他只当是自己脚程慢了,谁知道却是方向都错了,着实闹了个大笑话。

    而姜阿源则是狠狠瞪着将要大笑的韩慎,小手已经搭在了韩慎的耳朵之上。

    王元宝虽然有些羞愧但还是认真道:“多谢指点。”

    那玄衣公子哈哈一笑,摆摆手道:“都是萍水相逢,江湖人就该如此,不必道谢,这天色也是不早了,你们若是脚程快些,还可以赶上诸城关门,我们这些人却是与你们不同路,赶紧去吧。”

    说罢,玄衣公子挥挥手,白马长嘶,数十精壮汉子跟在白马身后,向着山野大道西边而疾驰而去。

    远远的,却还是能听到玄衣公子的声音:“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哈哈哈!”

    开怀地笑声在山野大道回荡。

    枯燥的行路旅途,却因为这小小的插曲,变得陡然多彩起来。
………………………………

剑行歌 第七十六章 酒肆中【求推荐,求收藏】

    诸城府是龙泉王朝云山郡下属的州府,虽不甚大,但也有方圆百十里的地界,比之龙场镇是要大上不少,也比龙场镇要繁华许多。

    虽然先前弄错了方向,但王元宝和姜阿源,韩慎的脚程并不慢,既然知道了有城镇就在前面,谁又会想要继续风餐露宿?

    再说,也在山野大道,荒山野岭走得久了,就算是姜阿源不说,王元宝也能看出她心中的些许烦闷,毕竟这是她与韩慎第一次出远门,还是负箧求学,虽然苦,但却一直强撑着。

    比之姜阿源的忍耐,韩慎倒是要跳脱很多,毕竟要进一个州府治所,谁人不向往其中的繁华,人本身就是喜欢热闹的,愿意忍受孤独的,却是少之又少。

    那些自诩惟愿孤身一人的,或许有真的不喜欢世间热闹与繁华,但更多的,却还是故作清高,仗着这清高孤绝的名声,让人对其敬畏,舍得下脸面,放的下身段,去请其出山。

    比之龙场镇,如今暮色摇缀的时候,已是灯灭人定,做了一天的活计,除却了闲谈吃饭,就再没有其他的消遣,不去躺在床上歇息,还能做些什么?

    诸城府的城门还未关闭,城门在煞是繁华热闹,草标松明火光,映照得暮色之中的人,愈发神采奕奕,这是民间的草市,卖些许个小物件与便宜吃食来赚些钱财,一般地址无定,但在这诸城府,却是个定点。

    府城内不是没有买卖货物吃食的地方,只不过哪里比得上草市来得宽松,官府的衙役收厘税,卖的自然要比这草市贵上许多,只是对于这聚散无定的草市,官府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既然收了城内的厘税,这城外的草市买卖,也就可以视而不见,且那些在府衙中做着胥吏的,也不时来这草市逛上一逛,卖些自己喜欢的物件。

    山野里的孤寂,着实让人想念透了这繁华热闹,韩慎一个撒欢就闯进了热闹的人群之中,如鱼得水一般,在一个又一个的摊位上来回巡弋,仿佛是在巡视自己的王国一般。

    王元宝见此笑道:“走,我们也进去看看。”

    姜阿源也是如同韩慎一般,早就忍不住了,只是那矜持却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该像韩慎那般撒欢,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在矜持些什么。

    不过转念一想,却是自己矜持过头了,在王元宝这个自己的“小师叔”面前,她有什么可矜持的呢?

    拉着王元宝的手,姜阿源与王元宝走入了这一片繁华热闹之中,人声鼎沸,摩肩接踵,但王元宝好歹也是个一境武夫,虽然比不上那些可以冯虚御风的兵家武夫,但是在这人群之中如鱼得水还是可以做到的,另外他腰间悬着的思无邪也是一大震慑。

    没人愿意去招惹一个佩剑挎刀的少年,保不齐是游侠江湖人,只怕拔剑杀了人,官府也不会给他们这样的升斗小民去讨性命债。

    韩慎却早就在这繁华热闹之中撒欢,手中怀中捧着抱着许多吃食与小物件,虽然不甚精致,但却颇为机巧。

    出龙场镇时,韩慎带的东西本就不多,大部分都在王元宝身后的书箱之中,不过挂在他脖颈上的锦囊里却是死活也不肯给王元宝保存,因为那里面,是他自己的私房钱。

    他手中怀中,还有嘴中噱着的吃食,都是他自己花钱买的,也让人无可厚非。

    王元宝从腰间的养剑葫中摸出一块散碎的银子,放在了姜阿源的手中:“你也去看看有没有想要的,出门在外,总不能一直省着,再说,方先生也说过,男子须得穷养,女子须得富养。”

    姜阿源笑着点点头,这可是自己这个“小师叔”要给自己买东西,这是好事,一个女子最喜欢的,不是那所谓的金钱,也不是所谓的首饰,她们唯一想要的,不过就是自己心上人的陪伴而已。

    仅此而已,就如此简单。

    “哇,这个好好看!我就要这个!”

    姜阿源眼睛发亮地盯着手中的一支发钗,看那材质,似乎是铜的,造型却极为精巧,发钗顶上是一朵精致地缠枝花,而缠枝花上还盘旋这只蝴蝶,不得不说,女子的眼光果然毒辣。

    那摊主是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须发皆是操劳过甚的而独有的灰白颜色,见姜阿源看中了自己摊位上的这支发钗,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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