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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封天-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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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宝忽地笑了起来,原来她是
误会在这里了,抹去青鸾泪水的手,忽然搭在了她的肩上,稍一用力,便将杨柳一般娇俏的青鸾揽到怀中,认真的盯着青鸾婆娑的泪眼,同样认真道:“为什么不要?我想要的,是你的一辈子,好吗?”
说罢,抱着青鸾的手愈发紧了,仿佛要将两人揉在一起,青鸾原本苍白的小脸,陡然红透,如同熟透了的石榴,反而在王元宝的怀中扭捏起来。
王元宝已经打定主意,怎么会轻易放开?
认真盯着青鸾的秋水般的眸子,王元宝道:“好吗?”
青鸾不敢看着王元宝的眼睛,心如小鹿乱撞,只是两人贴的如此近,她也感受到了王元宝砰砰直跳的心,他们两人,都是第一次,王元宝是凭借着自己武运精粹真气,才勉强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羞涩与激动。
鼻尖萦绕的,皆是青鸾身上的幽香,让人分不清,是她的发香,还是体。香。
青鸾低下头,这不正是她所期待想要的吗?是梦吗?
王元宝身上传来的男子独有的温暖与安全感,无不彰显着,这不是梦,青鸾深深吸了口气,用微不可察的声音道:“嗯!”
王元宝一愣:“嗯?什么?”
青鸾咬咬嘴唇道:“我愿意,哥!”
说罢,青鸾更加羞涩,恨不得就这么推开他,心里却又有些舍不得。那股子剽悍泼辣劲,却怎么也提不起来了。
王元宝抬起青鸾的俏脸,道:“怎么还叫哥?”
说实话,王元宝如今听着青鸾叫自己哥,莫名有一种罪恶感。
青鸾在他的怀中吐了吐舌头道:“习惯了,哥。”
王元宝道:“那就还叫哥吧。”
恩,哥!”这一声呼细细如猫儿的喵呜声,明明是极寻常的呼唤,却在二人心中升起一股异样的情绪来。
月色入户,二人心中欣然已定,都放下了最后一块石头,就这么抱着,青鸾的手,也已经环在了王元宝的腰间,这份静谧,是最让人心安的。
抬起青鸾的俏脸,二人的呼吸,如此的靠近,就连那少女脸上细幼的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情所至极,便不需要再说其他言语,王元宝低下头,而青鸾则是闭着眼,红着脸,却是任君采撷模样,温软玉润的触感,在两人的相拥间,超越了这世间的所有。
这一刻,王元宝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
对于男子来说,真正的成长,往往是在拥有了所爱之人一般。
佛说,那一天我转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不为来生
只为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天上的仙鹤借我洁白的翅膀
我不会远走高飞飞到理塘
就返回
山顶升起皎洁的月亮
你的脸庞浮在我心上
你那美丽的脸庞
悄然浮在我的心上。
两人相拥,便是世间的灵山,便是世间的极乐净土。
这一刻,两个人的心儿,就此牵绊,没有了任何阻碍,这份情感,而今,在心湖中,如同星辰般闪烁。
月色入户,欣然起行的张载厚忽地一笑,自己这个小师弟委实厉害,拖到如今,才肯对倾心于他的女子表白心迹,果然是有其师,必有其徒,会心一笑,张载厚悠然走出终南书院,现在想找个人一同散步,都没有了,念无与为乐者,遂至豫灵院寻小师弟,奈何小师弟已有佳人在侧,唉,唯有自己独身一人,在这月色之下,悠然漫步。
忽然,终南山窄窄的山道上走来一个人,背着一柄铁剑,悠悠然的,走上终南山,脚步丝毫不慢。
张载厚笑道:“果然,我就说那东神洲的书道一途,早就不能再有寸进,拘泥于古,再怎么底蕴深厚,也难以问得道理。”
背着铁剑的年轻人已经走到了张载厚身旁,却正是光头的方源,他开口道:“冥原上,很不太平啊。”
似乎是感叹,但张载厚却听出了方源心中的怀念。
于是笑道:“不太平,才能让你有机会去见小芳山上的那位女帝不是?”
方源不置可否道:“见不见又能如何,我到底是又活了一次,总不能顶着这副躯壳去吧,我前些时日去了趟冥原,屠狗,只怕已经得了女帝的所有权柄,只怕山海关还有镜山,是难以抵御的,十万大山,也已经到了冥原之上。”
张载厚脸色这才微微正色道:“十万大山,这回山海关与镜山,确实有的一战了,虽说风雪山上的那位老魔不待见山海关和镜山,但是助纣为虐的事,他也不愿做的。”
方源道:“老魔的女儿,在镜山当了剑主。”
蓦地,先是一愣,紧接着,张载厚放声大笑起来:“你也是够阴毒,老魔的女儿,给你掳到镜山就算了,还让她当了剑主,不愧是两世为人的老狐狸,哈哈啊哈哈!”
方源耸耸肩,他也不想,只是就而今的局势来说,也只能出此下策,但这也是最为妥帖的办法。
刀老魔从来都是不顾及任何情感道理的,唯有一个女儿,是他的逆鳞,想要让他投鼠忌器,只能如此。
张载厚笑够了,月色依旧如水:“说起来,你也该见见一个人了吧?我可是把你的剑气八十一给了我小师弟。”
方源无所谓道:“给了就给了,有什么问题?正反我也是经历过飞升境界的人,这点子东西,还是能放的下的,莫说是剑气八十一,就算是飞剑也是可以的。”
张载厚道:“走走?”
方源摸了摸光头,笑道:“走走。”
两人在山道上走着,念无与为乐者,如今,却是有了可以同为乐者。
………………………………
第一百四十三章 纤手破新橙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
张载厚叹息着,心中未尝没有些庆幸,光头的方源,可是没有口福喽。
清秋时节雨纷纷,长歌江以南的地方,龙泉王朝称之为江南道,森罗天下各大部洲,皆有如此的自古繁华之地,天下的事物,总会这般无巧不成书,龙泉王朝泰半的税赋皆源自江南道,丘陵与丰沛的水系,共同孕育了这样一处江南烟雨水繁华地。
丹阳湖中的蟹正是膏黄蟹肥的时候,湖边的渔民,早就用上了细密的罾网,将这在水中的“横行之辈”一网打尽,只等着那些官家贵人们的管事来收购这丹阳蟹,龙泉王朝并不存在强买强卖的勾当,因为有着御史专程负责这秋收时节的一应事物,谁敢去触这些二杆子脾气的御史的霉头?
就算是御史骂皇帝,也只是贬官,三年后仍然能够回到台阁,甚至升官得名,这是买名。
再有,这江南道最为出名的,还有岭南的新橙,甘润爽口,最是沁人心脾,而极受官家贵人欢迎的,仍然是江南道出产的吴盐,如同雪花般洁白,以胜雪吴盐来蘸着新橙来吃,别有一番风味,只是,这样豪奢的吃法,也仅仅限于官家贵人,寻常人家是买不起一两雪花银仅半两的吴盐,但是新橙还是能够一解口腹之欲的。
清秋时节贴秋膘,各色的吃食,也如同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在建康京中的酒肆和食肆小摊上。
小孩子欢喜的拿着父母给的几枚大钱,在街上跑着,或是驻足在一个吃食摊前,摸着手中的大钱,思虑着,如何能够多买些吃食。
红尘世间,莫过如是。
宫城之内,新橙的粗糙外皮随处可见,被人收集起来,在房间内阴干,等到来日做熏香用,这是龙泉王朝皇帝姜离登基后定下的规矩,宫城中的宫女内侍,中秋时节不能归家,便将各地的贡品,拿出一部分来,赏赐给这些宫女内侍,聊以慰藉他们思念家人的心。
“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只是这样的好日子,天下人都能过的上吗?”
姜离拿起了几案上的江南道进贡的新橙,默默出神,他登基数十年,平定了南方内乱,开辟运河,将龙泉王朝南北串联,才有了这般的繁华盛世,但是盛世之下,各种隐患,只有缔造这繁华的人才看得清楚。
姜离深谙权术人心,自己那个皇弟的心思,他如何能不清楚,帝王之位,何人不想得到?
只是,该是你的,谁也抢不走,不是你的,你若是抢,最后的结果,死路一条。
下作手段,姜离不是没有用过,但是登上帝王之位后,他再没碰过,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事过程,买凶。杀人,这样的下作手段,放在自己身上,姜离不由得想笑。
“来人,赐赵王新橙三十斤,对了,吴盐同上。”
姜离放下手中把玩的新橙,对着站在身边的内侍说道。
内侍年纪已过花甲之年,但是一双眸子却依旧锐利。
他清楚自己的主子的言外之意,帝王心术,不仅仅是帝王的,也是臣子的,同样更是他们这些天子家奴的,其中的权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赵王,多半是要薨了的。
内侍应声道:“是,陛下。”
姜离笑了笑,起身走出离阳宫,他心情颇好,因为据说自己的外甥女,找了个夫婿。
帘外秋雨绵绵,一场寒凉,很快就得降临。
而这仅仅只是皎皎洲龙泉王朝的一方水土景象,东神洲,却依旧沉浸在冬日中,风雪,倒是小了许多。
相国寺旁的街巷中,开了许多家涮肉的酒肆,热气蒸腾,人头攒动,冬日里,一壶酒再配着这热气腾腾的火锅,是极好的选择。
而百晓斋,就在这相国寺旁的热闹喧嚣之中。
苏有生胜了剑道争锋,也有向百晓斋主提问的资格,但她却放弃了,原因很简单,她所想知道的,已经有了答案,只是有个人不愿意告诉她罢了。
百晓斋青云谱前,有一条小巷,这条小巷里坐满了各色人等,都是百晓斋的弟子,高谈阔论者有之,低头沉思者有之,更有甚者直接袒胸露乳高卧墙头。
狂士,皆出百晓斋。
其实百晓斋原本的名字不叫百晓斋,而是叫梅庐,梅庐的主人是现任百晓斋主的师父。
世人所说的百晓斋不是梅庐,而梅庐却又是真正的百晓斋,能看透这点的,才是问道人。
元淮枳先走进了梅庐,虽然斋前小巷里喧嚣异常,但在这座梅庐里却是清幽静谧。
梅庐里,就只有两个蒲团。
百晓斋主坐在蒲团上,目光平淡地看着元淮枳,就像邻家老翁看邻家少年。
元淮枳没有犹豫,问道:“绛雪谷的雪还要下多久。”
百晓斋主道:“风雪夜归,风不停,雪就下下不停。”
元淮枳所关心的,终究还是天下事。
他其实不该拜入九州宗,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他应该进西林书院。
绛雪谷里的雪,只要太平道国那位不出小芳山,就不会停。
从远方的问题,更简单。
“太上忘情,忘的究竟是什么?”
“天道无他。”
从远方是最适合修行的人。
当年的佛子也曾问过与从远方同样的问题,林老斋主没有直接回答他。
而是在万千株寒梅中,种了株菩提,佛子在那株菩提树下静坐了七天七夜。
后来,他用两匹白马驮着千卷佛经进了神都,而后便有了相国寺。
自那以后,听禅寺的修行道,由出世变成了入世,红尘中滚滚的,才是人人皆佛的法。
从远方一如当年的佛子。
千机宗的楚星星没有参加任何一场比试,却也进了梅庐。
因为她师尊让她带给百晓斋主一封信。
信里只有一朵合欢。
百晓斋主把合欢别在了衣领上,随手摘下一枝梅花放进了信封中。
楚星星不知道师尊为什么只在信封中放一朵合欢,但她却知道百晓斋主在信封中放梅花的意思。
鱼传尺素,驿寄梅花。
所寄出的都是想念。
不怪师尊的手腕上的铃铛是梅花纹饰的。
落在楚星星眼里的,只是感情。
方源走进了梅庐,一眼便看见了百晓斋主衣领上的合欢。
其实这是百晓斋与千机宗的一桩公案。
当年百晓斋主的师尊林老斋主与千机宗掌门的师尊红玉,本是知己,但是不知为何后来却形同陌路。
而百晓斋主和千机宗掌门却相互生了情愫,这本是一桩美事,却被二人的师尊给生生拆成了孽缘。
林老斋主只说了一句“梅林不枯,你便不可离开孤山。”
千机宗掌门也被她师尊幽禁在了宗中。
现在的百晓斋主已经可以离开孤山,千机宗掌门的师尊也已做古,但是两人却不敢相见。
所能聊以慰藉的,唯有寄情于花。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孤山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百晓斋主
看见了方源嘴角的笑,冷哼一声道:“这次过后,我欠你们师兄弟二人的债,两清了。”
方源轻笑道:“清了,但是还有个事情想问问你。”
百晓斋主没有给方源好脸色,翻手拿出了抱着黑猫的年轻人留下的画卷,便不再理会方源。
卷轴打开,映入眼帘的是无定河大战,烽烟间,有道剑光,而剑光里有两个人。
方源在中间,他身边的女人,却不是苏有生。
轻笑一声,方源道:“无定河边骨,小芳山上客。倒是我多想了。”
百晓斋主把画卷收了回来,缓缓道:“只要小芳山上的那位不下山,这个人间就还会太平百年。”
方源冷笑道:“就算她不从小芳山上下来,这人间也不太平。”
百晓斋主知道方源所说的“不太平”是什么,只能无奈一叹。
他虽然号称无限接近天道,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有一句话非常对。
“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卦不敢算尽,畏天道无常。”【注1】
这是他师尊经常说的一句话。
方源看着百晓斋主问道:“许多愁在什么地方?”
百晓斋主苦涩道:“这个恐怕只能你自己去找了。”
他不能说,那个抱着猫的年轻人比方源更为恐怖。
方源拿起酒壶,喝了口酒,起身走出了梅庐,这个答案是他早就预料到的。
迫使他不得不来东海,就是让他再次踏入绛雪谷。
无定河大战时,他曾经和小芳山上的她一起去过,不为别的,只是她想见见战争的残酷。
不过从星空下分别后,方源发过一个誓,此生不再踏足绛雪谷。
这个誓,终究还是要成为空口白言。
百晓斋前的青云谱,已经闪耀起了光芒,那光芒中间律动的是将血宗独有的阵纹。
各宗的精英弟子,已经全部集结到了青云谱前。
就连元气尚未恢复的南天派也派出了大半精英弟子。
镜山的弟子,在苏有生的带领下,站在了青云谱的第一位。
争斗永远是剑修的主场。
青遥剑派的陶然剑心虽破,但是却没有丝毫退意,相反,他的眼中燃烧着熊熊烈火。
方源走到镜山队伍前,看着苏有生道:“你留下。”
语气不容置疑。
但苏有生却一反常态,坚持道:“绛雪谷我一定要去。”
终究还是要见面啊。
方源不再说话,站在了苏有生身边,风雪山神庙里的那位,这回可是要下山了。
元淮枳有些激动,这是他从离开家乡以来,第一次回到绛雪谷。
陡然间,他却想起了那个一袭红装恍若天人的女子。
“希望,还可以再见到她。”
从远方的注意力,全在方源身上,梅庐中待的最久的,就是眼前这个美得不像男人的家伙。
杨景观扫视一下各宗的精英,大声道:“出发!”
于此同时,绛雪谷外,将血宗的弟子也从莫城出发。
没有人知道这次进入绛雪谷后会发生什么,因为征北铁骑的骑兵已经进入了绛雪谷后的那片雪原。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百晓斋主折下了一枝梅,唤来一只白鹤,把手中的这枝梅花绑在了白鹤脚上。
他在梅花中留了个秘密。
………………………………
第一百四十四章 白首不见狐鬼妖
一场秋雨,在大宋王朝十九州的版图疆域上,算不得什么,但是对于简镇而言,却是顶好的事,云州夏日溽热,简镇就在云州,自然是不能免于溽热节气。
雨水的多少,并不重要,顶重要的,是这场潇潇秋雨后的一场凉。
而这场秋雨,已连绵不绝地下了四五天。
简镇的青瓦白墙,都静默地沉寂在雨中,因为雨水的缘故,来往简镇的道路,湿滑难走,可是苦了行商的贩夫走卒。
“这雨,到底他妈什么时候能停?!”
身披蓑衣的少年人恨恨地骂着,可是这雨,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而愈发大了。
再怎么骂,也得避雨。
少年人裹紧身上的蓑衣,快步走进了街边的一家茶馆中。
有人恨,便有人爱。
“潇潇凭栏听夜雨,朝夕叶落不留情。
最是人间得意事,红袖添香不读书。”
这是简镇上最负文名的陈秀才饮酒八斗,大醉,兼着夜雨声烦做出的这首七言,据说,此七言,是他半生中,最得意的诗作。
只可惜,这样的诗,还是比不得那酒肆茶馆里说书先生口中的悲喜离合,醒木惊言,便是人间故事。
茶馆里,茶香氤氲,人不多,只有寥寥三人,这还是带上身披蓑衣的少年人,因为临近暮色,简镇的炊烟在雨中袅娜,台上的年近花甲的说书先生,一拍醒木,开口讲起大宋王朝太祖发迹之前的江湖草莽故事。
“还好,来得不算晚。”
身披蓑衣的少年人刚卸下如同盔甲一般繁重的蓑衣,茶馆外便走进了一大一小两个人,连同着他们的油纸伞,也是一大一小。
收起油纸伞,伞下人的面目,就不再神秘。
是一个身着白衣,面目顶清秀却又不失棱角的少年,而他身边跟着的小的,是个如同雪团样白皙珠圆玉润的女孩,同样的一身白衣,只是,要比少年更惹人喜爱。
毕竟,在座的,都是男人,不,还有一位坐在角落里的女子,目光皆落在了少年身边的女孩身上。
少年名叫王意,而他身边的可爱女孩,不是他的妹妹。
尽管明显感受到了茶馆中诸人热切的目光,但是女孩的眼中,却只有王意
一人。
伞并排放在了桌旁的条凳上,茶博士慢悠悠地拿起早就准备好的一壶清茶,还有几样精致茶点,走到两人桌旁,对着女孩笑道:“今天小缘娘可是不能哭呦,下雨天哭鼻子,可是要做噩梦的呢!”
女孩哼了一声,并不理会满脸笑意的茶博士。
茶博士放下手中的东西,也并不着恼,只是对着王意莫测地笑了笑,便走开去。
身披蓑衣的少年人缓缓走近王意与小缘娘的座位,拉开一张条凳,坐了下来。
而此时,台上的说书先生,正讲到最为精彩的书扣,但凡是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都得有个“书扣”,讲到精彩处,便停下来,勾得人心痒,打赏之后,才会再次讲起,这是说书先生的存身之道。
醒木一拍,故事便戛然而止。
比之以往这故事,短了许多,喝了口茶,年过花甲的说书先生走下了台。
王意抬手揉了揉坐在自己身边的小缘娘的头发道:“等会儿,你不要乱跑,跟在我身后,要是伤了我可是要心疼的。”
小缘娘认真的点点头:“放心,我不会的。”
茶馆中,只有两人的说话声,还有潇潇雨声,颇是压抑。
方才走下台的说书先生在台下早就准备好的水盆中净手,而茶博士则恭敬的站在他身后,给老人递上棉巾。
说书先生才是茶馆的主人。
“都到齐了,有件事我这个老头子得给你们说上一说,到底是老了,不中用了,这简镇上的事,我说了不算,但是给你们漏些消息,还是能做到的。”
茶馆中的五人,目光都落在了看似苍老的说书先生身上。
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面色苍白却美艳绝伦惹人怜惜的女子,身披蓑衣袖藏匕首的少年,皆是一身白衣的王意和小缘娘。
目光扫过这些简镇上不知道活了多久的家伙们,说书先生说道:“你们当年跟着我来到这简镇,时间也不短了,可是世道一直在变,就跟着茶叶一样,越发得淡薄,有些事情,我做不了主,你们也别恨我,建木天都来人要接管你们。”
一阵沉寂。
坐在临门边座位上的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嗤笑一声:“呵,当年公投放逐我们,现在又想接管,当我们是什么?皮
球吗!?”
“皮球?傲因你太高估自己了,我们这些老家伙,在天都建木眼中,只怕连皮球都算不上。”
面色苍白却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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