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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铁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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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小山杀韩三爷的时候并没有躲躲藏藏,就在这大路上,整整一十三拳拿了韩三爷的性命。

    看见的自然也不能只有卖羊杂碎的老汉和躲在树后的蓝衣梁绪,只是那些旁杂的路人,借着夜色的掩护,也没有谁会去注意。

    两个官差走到了马小山的面前,一人站定,看着马小山,另一人急急走到韩三爷的尸首旁,看着一地的鲜血和染在树干上的红白之物,又转身走了回来,站在了自己的同伴旁边。

    “人,是你杀的?”最先站定的人淡淡的问道,口中尽是不屑的语气,似乎自己站在这里,已经可以把眼前这个叫花子吓得动弹不得了。

    “是我杀的。”

    “所杀何人?”

    “马帮韩三虎!”

    “因何而杀?”

    “十年前的一场恩怨。”

    “多大的恩怨需要杀人?”

    “对您来说绝不比这个羊杂碎摊子大,对我来说绝不比天小。”马小山虽然已经因为呕吐脱了力气,脑子却依然清醒。

    “用什么杀的?”官差继续追问着事情的细节。

    “拳头。”

    “好!”一声好字下来,官差眯着眼打量起这个满身酸臭的叫花子,“好你个花子,竟敢骗你家官爷!?”

    “没有骗你,就是拳头。”

    “拳头可以开颅碎骨?”

    “还可以开碑碎石。”

    “好!”又一声好字,官差已经将手按在了刀柄上,“好你个花子,当街杀人,隐瞒凶器,说不得只能随你官爷走一趟了。卖羊杂碎的老汉和这位公子也需与我等同去,协助调查。”

    这就是一句官腔了,且不说马小山是否当街杀人隐瞒凶器,就眼前一人横死当场,官差也必须把在场的三人都拿去官府再做定夺,如今这般说来,却是显得有理有据,让人不好拒绝。

    “我不会与你们走的,他也没有骗你。”蓝衣的梁绪忽然从凳子上转了个身,背靠着桌子说道,“当然他也不会与你们走的。”

    梁绪说这些话时,脸上始终挂着微笑,语气淡薄得好像不是与官差说的,更像是在讲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却又异常的坚定。

    原本将头躺靠在凳子上的马小山终于直起了头,他再次打量着梁绪,然后扭头看向官差:“你们还是带我走吧,我怕他怕得要死。”

    “我说了,今天我们两个谁都不会让他们带走,卖羊杂碎的老汉,他们爱带走几个都成。”

    “那便只能让你官爷我给你们些教训了!”两个官差同时拔刀了,仓啷一声,两把钢刀同时出鞘,夜风微凉,刀锋更凉,除了羊杂碎摊子上还在翻滚的羊汤,其他一切似乎都冻住了。

    梁绪依然慵懒的靠在桌子上,卖羊杂碎的老汉依然拄着刀,马小山依然瘫坐在地上,似是没人看到这两把刀,似是没人看到这两个官差。

    去查看过韩三爷尸体的官差先动手了,他显然比与他同来的同伴低上那么一官半职,所以说话的事由他的同伴来,出力气的活确实由他动手。

    快刀斩下,挟着刀风,他显然是个使刀的好手,他的出手丝毫见不到半点犹豫,刀行得也很稳,直劈向梁绪的右肩头,这一刀若是落实了,即便不能卸下梁绪的膀子,梁绪也断无使用兵刃之力了。他很自信,眼睛不眨,却带着丝丝茫然,他似乎已经看到梁绪肩头飞出的鲜血,他的手似乎已经感受到了钢刀砍在骨缝中的力道,然而下一刻,他的手却忽然停住了,刀风顺势卷过梁绪的鬓角,吹得那里的毛发一飘,然后慢慢的再次垂下。

    因为梁绪动了,他依然慵懒的靠在桌子上,右手握在剑鞘上,将剑轻轻的一抬,剑柄却已经顶在了官差右手的脉门上,任凭官差如何发力,这一刀却是无论如何也劈不下去了。

    官差的瞳孔缩了缩,他自幼学刀,苦练数载,才在官府中谋到这么一个衙役的差事,平日里一把钢刀挟着官威,从鸡鸣狗盗之辈到杀人如麻的恶棍都砍过来了,虽也有苦战的时候,却从没有人能如此简单的化解过他这一刀,他略略打起了精神,提起钢刀,刷刷刷又是三刀砍出。

    这三刀砍的已是算尽心机,分取梁绪的面门、肩胛、右腿,这三刀若是中了一刀,轻则战力尽失,重则命丧当场。三刀分三个方向发力,若要用剑格挡,需将剑身在身前身后不住的调转,饶是一等一的使剑高手也未必挡得下来,说不得还得躲上那么一躲,而梁绪全身混不着力,就这么斜倚在桌旁,想躲是绝对来不及的。

    可是这三刀终究还是未曾落下,梁绪手臂浑不在意的摇摆着,幅度很小,剑未出鞘,鞘未离腰,剑柄仍从三个方向顶在了官差的手腕上。剑柄本就比剑身短,也因此更加灵活,梁绪的动作很慢,似是无心而为,可这剑柄总是停在恰到好处的位置上,在旁人看来,更像是那官差自己将手腕往剑柄上送一般。

    见同伴这番强攻无效,另一名官差也是急了,刷的抽出钢刀,刀鞘随手一丢,大喝着冲了上来,两把钢刀改砍为刺,一左一右向着梁绪的胸口袭来,而梁绪却坐起了身,继而弓下腰去,还是面带微笑,还是面朝着马小山。

    “刷!”双刀刺空。

    “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梁绪却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两个官差微微一怔,却听到马小山说话了:“不,绝不!”

    两官差手腕急转,两柄钢刀又齐齐的向着刀刃下方梁绪的腰间,梁绪却站起了身,让开了钢刀,夺夺两声两把刀砍在了木凳子上,梁绪揉着腰,浑不在意的说道:“也罢,强求来的朋友也就变了味道。”说罢双臂齐展,似是在伸懒腰,两手却巧妙的扣在了两个官差的后颈上,两声闷响后,两名官差同时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却是晕了过去。

    “你走吧!”

    马小山鼓动着刚刚缓过来的力气,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低头看着两个昏倒的官差,也不说话。

    “你的拳头虽硬,却打不垮马帮,今日的马帮早非十年前可比,不信你可以去城总凝香阁试试,总好过直接坏了性命。”梁绪说着,从马小山面前走过,向着城里走去。

    “为什么要帮我?”马小山忽然问道,梁绪脚步一停。

    “你虽然不与我做朋友,却也猜到了一二,我本有事情想要找你,既然你不愿意,那便就此作罢,有缘我们总会再见。”说着,梁绪的脚步再次动了起来,却是再也没有停下。

    马小山望着梁绪的蓝衫背影,发了会呆,然后微微一叹,低下头,依然用他坚定艰难的脚步,慢慢的走入路旁的野地,消失在了夜色中。
………………………………

第四章 马王马如令

    边城。

    白日。

    太阳喷吐着火苗舔舐着大地,照在墙上,泛着白花花的光,让人直觉得眼晕。空气里没有一丝风,干燥的泛着呛人的土腥味儿,西北的边城本就在高原之上,离天更近,太阳也显得更毒。下一秒,狂风卷着黄沙就从天边吹来,远看就像一块巨大的幕布缓缓罩向边城。黄沙漫天,遮挡着太阳看起来像凝固的血。街上上一秒还喧闹的人群,下一秒也随着风沙纷纷躲进屋里,任凭大风卷着挂在门框上的大蒜辣椒甩来荡去,好像招魂的幡。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风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干脆利落。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中原的皇帝和西域的匈奴也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一番厮杀过后,谁占了上风,谁就占了边城,然后胡乱的派几个人管理这个贫瘠的小城,反正过几天又会被对方抢回去。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这里的人笑得爽朗,哭得酣畅,悲喜不过夜,情义也都写在脸上,肚囊中从不容阴谋算计。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自古以来流放充军的人都被安置于这里,半城土著半城贼,贼子们在这里充军打仗,城中的土著们就依附着军队挣官兵的钱过活。

    由于官府对这里的不作为,这里几乎就是一个“三不管”地带,城中素有帮派,用地下秩序管理这座城市,这里原本是帮派林立,直到二十年前,城北马帮出了个马王马如令。

    马如令手段高明,领着马帮只花了短短十年,竟肃清了整个边城的帮派,十年前一场火并后终于清理了城内最后一个大的帮派锦衣帮,马帮自此一家独大,城内大小商贾往来商队也都需要每月向马帮交纳进贡财物,马帮自会护得他们周全。

    马帮本在城中过的是清苦的日子,有生意时帮人运送货物,无生意时做些绿林的勾当,当马帮在边城一家独大后,反而多了些看家护院的轻省买卖,成员也更加多了起来。这里山高皇帝远,马帮才是城中管事的“衙门”,而马王马如令才是这边城的土皇帝。

    城北有一座土坯木头搭建的二层小楼,楼外用木头围出一块地,贴楼建着马厩,这就是马帮的总舵,而总舵的二楼就住着土皇帝马如令。小楼正对门拜着关圣像,门口挂着马帮的牌匾,大厅里相对放着两排座椅,椅旁设有案几,正中关圣像前设有一把太师椅,椅子前面的案几上摆放着的香炉里正燃着波斯商人上贡的檀香。马如令喜欢这味道,这味道与西北的边城格格不入,没有那些粗糙,没有那些呛人的黄沙,有的只是细腻与精致,一如中原富庶之地的大户人家,马如令管檀香味称为“皇宫的味道”。

    太师椅上正坐着一条四十来岁的汉子,赤膊穿着一件羊皮坎肩,前襟敞着,露出黑压压的护心毛,以及两条铸铁般坚硬的手臂,一条粗布裤子,用白色的麻布腰带裹了,腰间挂着一条马鞭,似是用熟牛皮做的,可以看见鞭子卷曲时坚韧的牛皮产生的褶皱,黑黢黢的泛着光。

    这正是马王马如令。

    马王使得鞭子,也使得拳头,独不用刀剑,这是代代马王传下来的规矩,帮众小厮可以不守这规矩,因这规矩确实略显苛刻,但是马王必须得守,守得住规矩的人往往都懂克制知进退,只有这样的马王才能带领马帮走向繁荣,也只有这样的马王才能在各种危局中保持冷静救马帮于水火。

    为何马王不用刀剑?皆因马王杀人不得见血。我们都知道古代战场上的骑兵多以骑马为主,知道马匹善奔袭,机动灵活性都强于其他牲畜,却不知,马其实是一种温顺胆小的生物,巨大的声响和血腥的场面都会使马匹受到惊吓,于是才有了军马与家马之分,寻常百姓家的马匹仅作为交通工具,如若上了战场,那震天的呐喊声和鲜血横流的场面展开时,家马就会受到惊吓,马是骑兵的腿,仗刚一开打,人没怂马怂了,这仗就无论如何都打不赢了。因此军马多需要经过训练,练其胆色,更有甚者,会在军马的眼部以粗布或藤条编制的笼罩遮挡马眼,虽然马因此无法视物,需要驾驭者更高超的驾驭技术,却无形中增加了马的胆气,所谓无知者无畏,无法视物的马匹看不到惨烈的厮杀场面,自然也就没那么容易受到惊吓。

    马帮在马背上讨生活,马匹就是他们最好的伙伴,最亲的亲人,也因此,他们最为照顾马的感受。马王杀人不见血,而且在杀完人后,须得清洗全身,出去身上的戾气与血腥味才会与马亲近。这便是流传了千百年的规矩。

    马如令的拳就生得很有特点,手掌宽阔厚实,五指短而粗,指头的关节奇大,显然经过多年的打磨,早已变得坚不可摧,一双手上布满茧皮,茧皮却不甚坚硬,这是数十年打熬的证据,也是十年养尊处优的证据。

    这十年来马如令过得得意极了,他本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少年时父母双亡,他苦苦挣扎,所幸没有如马小山般落得个叫花下场,却也是强得有限。十多岁的他便加入了马帮,与马帮的兄弟们在马背上讨生活。马帮过的也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那时的马帮并不强大,除了运货劫道,还需要与其他的帮派因为利益发生冲突,马如令入帮当年共有数十人加入马帮,或许是由于共同的境遇,他们亲如兄弟,最终却只剩下马如令一人独活。三十五岁那年,上代马王去世后,马如令终于成为了马王,之后他又发奋了十年,整顿马帮,肃清边城其他帮派,终于在四十五岁那年铲除了最后的敌人――锦衣帮,马帮成了整个边城的实际统治者和既得利益者。所以这十年来马如令怎么可能过得不得意?

    得意的生活就像一坛陈醋,越过越有滋味,却也能将混入其中的东西软化,一如马如令手上的茧皮,一如马如令的斗志,新的帮派总会出现,八年前边城便出现了一个叫金钱帮的小帮派,只是这个帮派行事向来低调,苟苟且且的在边城赚些蝇头小利,马如令也不再放在心上,只要他们不威胁到马帮,何必再花力气去肃清他们?

    不过今天,此时此刻,马如令却在发火,时值晌午,马如令本该在二层的卧室中小憩一番,他已经五十五岁了,人活八十古来稀,而在边城,天灾人乱兵祸之下,五十五岁都当算得是行将就木的老人了,马如令虽依然精神,却也不得不服老,他的精力总有些跟不上,他的体力也总是不那么充沛。而今天,他的午休被韩三虎的死讯打扰了,他怎能不发火?但凡做大事者,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脾气,岁月可以磨灭一个人的斗志,却无法改变一个人的脾气,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便是如此,而马如令就是这有脾气的做大事者中脾气最大的一批。

    “砰!”马如令的拳头重重的砸在了面前的案几上,砸得案几上的香炉高高的跳起,复又落回桌面,险些没站稳,在桌面上摇摆了几下,几欲坠倒,却还是最终停了下来。

    “谁干的!”马如令发话了。

    “说是一个小叫花,”堂下来报的小厮说道。

    “哦?是金钱帮?还是哪个新晋的帮派?”马如令微微眯着眼,似乎在想着什么,一个韩三虎的死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一个马帮的韩三虎的死事情就很严重了,近十年来马帮号令边城武林,马帮二字就是绝世武功,寻常人听到马帮的名号早就躲开了,即便有那敢动手的夯货,也是早已胆寒,打起来缩手缩脚,必不敢取人性命,所以马如令最先想到的就是有哪个帮派开始觊觎马帮的势力。

    “报告马王,属下未能打听到,倒是一个羊杂碎摊子上的老汉说,这个人似乎是为了十年前与韩三虎的私人恩怨而来。”

    “混账!”马如令动了,一拍腰间的马鞭,长鞭卷去,正打在那小厮的脸上,鞭梢一甩,似是轻轻掠过,小厮还未察觉,下一秒,一条血痕便从小厮的脸上浮现出来,“传令帮里众兄弟,掘地三尺也得把这个叫花找出来!”

    “是……是!”小厮心中一惊,已经知道自己刚刚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若不是马王努力克制怒火,怕是只那一鞭就可以抽得他身首异处了。

    马如令动怒不是没有理由的,此事牵涉到十年前,那让他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十年前正是马帮与锦衣帮进行最后火并的阶段,马帮虽然大杀特杀,马如令纵是威风八面,却最终未能抓到锦衣帮帮主沈睿,有人说沈睿烧了锦衣帮的总舵以身殉帮了,有人说沈睿在乱战中被砍得血肉模糊无法辨认了,也有人说沈睿跑了,等着伺机报复东山再起,更有人说那金钱帮从未露面的帮主便是沈睿。

    种种传言都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可这个沈睿就这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消失了,沈睿比马如令年幼十岁,马如令最怕的就是当他老到打不动的时候沈睿回来报复,这十年来虽然马如令表面上不动声色,沈睿却成为了他的心病。如今居然有人敢对马帮的人痛下杀手,这个人又与十年前的事情有关,马如令怎能不怒?马如令怎能不查?
………………………………

第五章 凝香阁前

    同一时间,城中凝香阁。

    这本就是一处声色犬马的场所,是城中最大的青楼。这里的姑娘们,与边城本地的女子有太多的不同。

    边城的女人骨架宽阔,性格爽朗,边城的女人说起话来声音大得像吵架,喝起酒来得和男人一样用大碗,边城的女人皮肤粗糙双颊泛红,是风沙刻画的痕迹,边城的女人承载了太多的繁衍与生存。

    凝香阁的女人可不同,她们大多是随家人流放至此地,家破人亡后被迫卖于青楼,所以这里的女人本是出身大户,所以这里的女人大多来自水草丰美的地方,她们妖娆,她们妩媚,她们婀娜,她们娇小,她们的笑魇总是藏在手中的方帕后边,你听不到声音,却可以看见她盈盈的弯眉,她们的身躯似乎总是那么弱不禁风,温软如无骨。哪个英雄不爱柔骨,哪路好汉不喜娇媚?

    这里的女人分为三等,最下等的是那端茶斟酒的婢女,她们姿色平平,做着不起眼的工作,忍受着酒客们的侮辱调戏,在嘈杂的大厅中穿梭过往,揩油的手在她们的身上胡乱的摸来摸去,她们也无从反抗。她们是赠品,品相一般,价值全无。

    中等的是那陪酒的女官,她们可以穿上精致的绫罗坐在大厅里的酒桌上,与往来的客人一同吃菜饮酒,她们总有许多或俏皮或机灵的笑话逗客人发笑,她们总有那么一两件才艺与客人消遣,她们劝客人饮酒作乐,她们劝客人忘记苦恼,当客人实在高兴时,可以多花些银钱,将她们带入凝香阁特设的小屋中**一番。她们是商品,她们出卖酒水她们出卖自己,然后获得银钱。

    最上等的是那些可以将客人请入房中的女官,她们大多出自名门,由于家道中落而漂泊至此,因此她们在众女中也显得更加与众不同,她们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还保留着优雅,她们不会挤在嘈杂的大厅中与那些酒客混在一起,只会将相中的客人请入后院的房中独处,她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所照顾的客人也往往是声名显赫之辈,她们招待的客人很少,价格却是很贵,**并不是男人们为她们疯狂的原因,哪怕是聊聊天、听听弹唱也是收费高昂的。她们是这青楼中的收藏品,只有那些与收藏品身份价格匹配的人才可以享用。

    紫裳便是这最上等的女官,更是这里的头牌,她父亲本是朝中重臣,却因耿直的性格得罪了朝中其他要员,在一番尔虞我诈的政治斗争中败下阵来,流放至此。流放途中,紫裳的父亲激奋难耐病死路上,母亲也在随后的忧伤岁月中日渐消瘦,最终客死他乡。于是紫裳便被送来了凝香阁,因其生得貌美,更因其显赫的身世,颇受男人们的喜爱。她一周只接待两位客人,没有客人的时间,她就独自坐在后院最靠里的房间里过着自己的日子。

    凝香阁最靠里坐着紫裳,凝香阁最靠外的门口也正站着马小山,杀死韩三虎后,马小山回到山中呆了一宿,吃了些野果,就和着溪水清洗了身上的血渍,又睡了一觉,回复了体力,然后迈着他坚定而艰难的步伐来到了边城,来到了梁绪口中边城的东边的凝香阁。

    马小山在门口站定的时候,门口正有两个小厮蹲靠在墙边晒着太阳打盹,他们正是马帮的人,在这里守着以防出什么乱子,此时马如令的消息还没有传到,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正在面对的是什么人,只看着这个叫花子驻足凝香阁门前,望着黑底金字的牌匾发愣。

    一个小厮忍不住了,蹲在那里冲着马小山喊起来:“花子快滚,这是你来的地方吗?小心爷爷伤了你性命。”

    马小山不答话,依然站在那里发愣,似乎街道上并没有行人,凝香阁外没有守门的小厮,凝香阁里没有吃酒的客人更没有女人,似乎整个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

    那发话的小厮站起身来,他很不喜欢眼前这个叫花对他无动于衷的样子,于是也不再多话,伸手探向马小山的前襟,想抓住他的衣服将他提至面前再行问话。这一手探得突兀,虽无过多认真,但速度很快,你想要制住别人,最好的办法就只有两个,一是你够快,二是你出手够突然,这小厮两点皆占,想来马小山是断无躲开的可能了。

    马小山的脚步却是忽然活了起来,左脚猛一点地,身子跟着这发力的方向,向右平移了一步,竟是生生躲过了这突兀的一抓,却并没有接着逃离,而是与那小厮四目直对起来。

    “你是马帮的人?”马小山没有回答别人的问题,却是自己开始发问了。

    “这城中照看生意的哪个不是马帮的人?”小厮毫不示弱的答道,马帮二字在他说来似是充满了荣耀。

    “好,”马小山对于小厮的傲慢浑不在意,“那多有得罪了。”

    一拳砸出。

    拳头从腿侧向上带起,小臂摆动,没有多余的动作,勾在了小厮的肚腹之间,余力未衰,将那小厮整个人带向空中。然后拳止住了,人却还在空中腾起着卸力,小厮飞起了足有一米高,然后像断了线的风筝般急转直下,重重的摔在地上,双手捧腹,已是直不起身来。

    人群就像炸了锅般的轰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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