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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剑仙很危险-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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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七夜:“……”
宁十毕竟是受了人家的恩惠,又在人家的屋檐下,自然不好太嚣张,自己往旁边挪了挪,给李七夜腾出一个位子:“坐这儿吧。”
李七夜冷哼一声,大刺刺的坐下,然后宁十的手就轻轻搭在了他的脉搏上,李七夜没阻止,只是冷眼旁观:“好了没?”
宁十只懂一点点的医术,不过治肾虚的方子他确实见过,把脉只是走个形式,故作高深的摇头晃脑,频频点头:“没想到你人高马大,身子这么虚。”
李七夜:“你不是能治吗?”
宁十:“那也需要你的配合,我这方子可是很猛的。”
李七夜:“那就算了。”
宁十:“难道你就不想体验一下阴阳之乐?”
李七夜淡淡的抬起头:“体验过了。”
宁十曾经问过孟八九很多类似吹箫、白菜的问题。
问,自然是因为好奇,姑姑没跟他讲,他有的是办法知道,哪个朝代还没几本小黄书呢,行走江湖的剑侠,肯定要什么都懂一些的。
所以,宁十能问出阴阳之乐的问题。
至于李七夜的回答,肯定是情理之中啊,不然这肾虚是怎么得的?不就是体验过头了嘛。
宁十不想欠李七夜的人情,这治病的方子又需要本人配合,当然要苦口婆心一些,反正有的是时间,他也不困:“看到美女,你难道就不心动吗?不想做点什么?有心无力的感觉,多痛苦啊!你回忆一下曾经的冲动,是不是很刺激?”
李七夜冷哼一声:“什么都不想,自然不会痛苦。”
宁十转转眼珠子,指指雅儿,对方很配合的挺了挺胸:“总归是要想的吧。”
李七夜一副看腻的表情:“你还小,你不懂,肉看多了,剩下的就是精神追求。”
宁十瞪大眼睛:“我不懂,但有人懂,书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李七夜有些想笑:“讲这种事情的书,你也敢信?”
宁十有些尴尬:“写出来,印成书,自然有一定的道理。”
李七夜一副好奇的表情:“剑修不是只信自己的道理吗?你难道是个冒牌货?”
宁十瓮里翁气地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能只考虑自己!”
听到这句话,李七夜很淡然的笑了,指指自己:“我如果有后,那才是真的不孝呢,不懂就不要乱说。”
世人都知李七夜纵情声色,纸醉金迷,自己把自己纵成了肾虚。否则李天意怎会轻易就坐到龙椅上呢,否则为何李天意就剩了这么一个叔叔呢?
肾虚就不能行房事,肾虚就不会有后,无后就没有威胁。
所以,李七夜可以去幽云十六州。
原本可以做一世的逍遥王爷,只是比较倒霉而已,唐国被卷入战乱,新帝年幼,他就被人想起来了。
皇太后的一封信将他从北境召回神都,说是许久不见甚是思念,又恰好遇了位神医,给他瞧瞧病。
若李七夜只是普通人家,或许心思单纯,可能会信。生在皇家?哼!只是有人不想放过他罢了,召他回神都,一是北境易主,二是确认他是否真的肾虚!若真的不举,无法有子嗣,就不再是个威胁了。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宁十不懂,李七夜不会说,有些烦躁的挥挥手:“治病的事情以后再说,可以先欠着。我累了,你们今晚就在这里睡觉,我去别处。”
宁十瞧了瞧李七夜的表情,思索片刻说道:“杀人的事情如果担不住,可以告诉我,我可以自己扛。”
李七夜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
似乎被瞧不起了。
………………………………
第九十六章 新皇大婚
李七夜指指自己,很认真的说:“我是唐国唯一的王爷,卢飞他一个武夫,就算是修行者,杀了便是杀了,我有必要放在心上?”
走出两步。
李七夜一转身:“记住,以后如果有人问起,就说你是我的人,他卢飞羞辱了你。羞辱你就是羞辱我,就是羞辱皇室,当杀。”
李七夜都走到了门口,他的四位贴身婢女却一个都没有起身,这让他更加烦躁:“想造反吗?宠你们都要宠坏了!”
雅儿抬起头可怜巴巴的小声说:“爷,我不困,要不,您先去休息?雅儿想听会儿故事。”
说完这些,雅儿又嘀咕了一句:“反正爷又不是真的需要。”
李七夜:“……”
紧接着,萱、萌、敏三位女子也开始可怜巴巴的看着李七夜,那小眼神,满满的全是撒娇。
李七夜挥一挥衣袍:“受不了你们这群小妖精,一群夜猫子,听吧,听吧,反正都是骗人的东西,听多了小心以后连人都被骗了去。”
残月西沉。
冰雾满天。
冷风凄凄,寒气逼人。
太平河两岸的水汽在岸边凝华成白色的小冰晶,点点渔火之光,与月晖交相呼应。
烛火剪影中,一群眼眸精亮的姑娘听故事听到入迷,几个懒洋洋的少年靠在一起打盹儿。有个肾虚的青年看了一整夜的书,不曾真的入睡,有个媚到骨子里的女人摔碎了十几只茶杯……
月落日升,晨光破晓,朝霞照耀龙船,终于驶出了北境。
彩云缭绕着远山,如坠云间,两岸的景色绚丽非凡,千里之遥的神都,顺流直下一日可达。不知名的雀鸟,鸣声不断,日上三竿,龙船进了神州拐入洛水,夕阳西斜时龙船便到了神都码头。
北境的战事惨烈,自然有许多逃难的人群,只要能逃到神都,就有专门的衙门管理,可毕竟人数众多,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必须。
宁十这群人跟着李七夜,那肯定不用担心这些,只有鹿严跟夏平凡去跟乡亲们告了个别。都是小孩子,没能力管太多,能管自己就不错了。
一行人。
轻车简从,自码头一路朝东,终于在天黑前见到了神都洛阳的城池。
似乎是远离战场,此处的马儿脚步都很悠闲,速度并不快,宁十没有坐在马车上,反而是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
呼吸着洛阳迷醉般的空气,宁十拽扯缰绳,来到李七夜的马车车帘旁,抬手瞧了瞧车框。
李七夜掀开帘子:“怎么?还要给我治病?皇宫里有的是御医,不用你操心的。”
宁十摇摇头,反而是很认真的说:“大恩不言谢,一路照拂,我们都记在心上了。说过欠你一条人命,什么时候想我还,随叫随到。”
李七夜撇撇嘴:“照拂谈不上,算是顺路而已,人命也不妨,各取所需。”
宁十:“我眼睛不瞎,我说过的话也算话。”
李七夜不愿意再打嘴仗:“在洛阳有住的地方吗?需不需要我送你们一处宅子?别客气,我可是王爷,有的是钱。”
宁十:“那还是客气客气吧,我可是很厉害的剑修,你瞧见哪个修行者会缺钱?”
李七夜:“嘴真犟!”
宁十抬抬手:“人间路远,有缘再见吧。”
落日余晖下,入神都的车队马队依然是络绎不绝,有押镖的车队,有远行的商队,有送货的,也有踏青归来的俊男美女……喧哗的景象冲散了空气中的刺骨寒流,耳边已经隐隐约约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吆喝声。
“人真多!”
“城真大!”
“这里就是唐国神都啊!”
宁十神情有些唏嘘,除了他,包括叶青鸟跟陈余生在内,春夜、鹿严、夏平凡都没来过洛阳,就连林竖横都是第一次来。
夕阳下,春夜遮了遮远山的余晖,瞧了瞧一眼望不到头的城墙,发现每个人都像是蚂蚁。鼻子嗅了嗅,似乎闻到一股甜甜的味道,紧跟着就觉得脚下的地面开始微微发颤。
片刻之后。
耳边就传来一道急促的马蹄声。
一队穿着红色甲胄的骑兵极速奔来,全队上千人,人人手持红色绸缎,绵延成长长的红海,红色仿佛没个尽头。
红色甲胄一边狂奔,一边高声呼喊:“三日后,陛下,大婚!”
一千骑兵齐刷刷的高呼。
呼声高亢嘹亮,声嘶力竭。
枣红色战马一路狂奔到城墙之下。
齐刷刷停步。
齐刷刷下马。
标准的动作,如出一辙。
红色的绸缎沿着城头一字摆开,灰色的城头很快就被绸缎缠满,喜庆非凡。
洛阳城下,贩卖糖葫芦的小摊贩停止了吆喝,巡游归来的俊男美女不再嬉戏打闹,远行跋涉的商队驻足不前,押镖的队伍也站直了身子,空气都被眼前的画面给镇住了。
“陛下大婚?”
“三日后?”
“不会是开玩笑吧?”
“老皇帝才刚刚龙御归天啊,这是要做什么?给战事注入强心针?未免有些儿戏了吧!”
宁十没什么太多的想法,只是很好奇:“这位唐王陛下,多大了?”
宁十好奇,自然也有旁人好奇,很快大家就得来消息:“唐王十五岁,过了春节十六,不小了,若是战事再激烈一些,唐国总要有后啊。”
宁十在城头下愣了一小会儿,也就是这片刻的功夫,城门口的盘查就严格了数倍不止。不管你是出城还是要入城,都要经过一套很繁琐的手续,甚至连每个人携带的行李物品都要查探一番,过往的商队更是不会有丝毫遗漏,每辆车都要翻一遍。
虽然陛下大婚是喜事,可现在毕竟是战乱时节,大婚是给唐人勇气,是要冲散慌乱的人心,所以这婚事绝对不能出任何的差错。
眨眨眼的功夫。
洛阳城门前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没人咒骂,没人反抗,大家都懂道理,而且这可是一个攀谈的好机会。
新皇大婚,皇后是谁?谁家的姑娘?怎么认识的?这其中会有什么故事?陛下和皇后有感情吗?是不是政治婚姻?那座皇宫看着漂亮,可也不会比金丝笼舒服多少吧!
………………………………
第九十七章 游荡洛阳城
宁十来过洛阳,还算有抵抗力,像叶青鸟陈余生几个人自然是看哪儿都新鲜,春夜的眼睛都看花了,夏平凡更是一脸的兴奋,这里可是整个四海神州最繁华,最奢侈的神都呢。
一路走。
一路看。
一路嬉戏游闹。
越往城内走,喜庆的气氛越浓重,森严只局限在城门位置,入了城就是神都信任的人。当然,洛阳的百姓,那可都是见过大世面的,陛下大婚算是大事,可也不算是天大的事,该咋生活还是咋生活。
银子还要挣。
饭还是要吃。
只不过酒楼的食客很快就满了座,赌场提前开门,青楼的灯笼早早的就升了起来,就连那书院跟讲堂也破天荒的点起了烛火。更不用说那些王公大臣,权贵富商了,他们这群人恐怕早就在私底下运作起来。
这座城的天,怕是要换一换了,瞧瞧那将军府,跟皇宫同时贴起了喜字。看来入住那座后宫,将要母仪天下的女子,应该就是斐大将军的掌上明珠了。
仔细想想啊,也就只能是那家的姑娘了。
谁还能有资格比得上斐南徽的权势,谁还能比得上斐南秀的家世?
七个少年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小巷里。
过了最繁华的永宁大街,迎面就是宽阔热闹的十字路口,东、南、西、北四条宽巷的两侧皆是店铺行肆。绢布店、铁器店、瓷器店、布粮铺、珠宝铺子、乐器行一应俱全。这些店铺一看就是寸土寸金的地界儿,入眼全是堆积如山的货物跟琳琅满目的稀罕物件儿。
宁十第一次跟姑姑来洛阳,其实没怎么好好逛过街,主要是没有时间,他姑姑也没心气儿,能逛街才怪呢。那时候宁十他姑姑的内心,装的满满全是剑,根本没欣赏闲逛的心思。
这次不一样。
宁十他们有的是时间。
东瞧瞧,西逛逛,一直逛到华灯初上,满街全是红灯笼,想想就知道,肯定是为陛下大婚庆祝的。婚礼是三天后才举办,可这喜庆劲头早就冲天而起了。
“这神都啊,一共三百六十坊,坊外有道,坊间有墙。无论吃喝玩乐全都要去坊里头,寻常人,寻常时候,夜里可不能出来。不过,陛下大婚,宵禁取消了,真好……”
“羡慕吧,也不知道那将军府的斐小姐该有多漂亮。”
“那肯定是极美极美的。”
“……”
春夜早就骑到了宁十的肩头,用小妮子的话说:“这样看着,视野好,瞧的远。”
宁十比几年前高了大半头,力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驮一个小妮子自然手到擒来。宁十现在是标准的领头人,七个人的一切都要他来操心,就连春夜的头发都是他给扎起来的,虽然扎的马尾辫很是古怪。但春夜喜欢的紧呢,喜欢就好,形式不重要。
废寝忘食的游荡玩闹,也不知怎么的,宁十几个人就走到了城西。
城西有一座寺,寺庙广场边上有一座楼,楼东蹲着一尊晨钟,楼西架着一面暮鼓。
寺庙高墙拐角处,有一排延伸出去的高屋檐,一个憨厚的中年汉子站在屋檐下,卖的是夜宵,做的是手工馄饨。
宁十眼眸有些恍惚,这地儿,他来过,这地儿是他跟姑姑最后一次一起吃饭的地方。
根本没管其他人,宁十自己直接就走了过去,擦了擦凳子,端端正正的坐下:“老板,来碗馄饨,多放馄饨少放汤,葱花香菜都要,放点香油,再来一头蒜。”
春夜从宁十脖子上下来,也跟着说道:“我也要,跟他一样的,你们呢?”
不等其他人说话,春夜自己就给决定了:“六碗!”
中年汉子憨憨一笑:“得嘞,您稍等,马上就好……”
热气腾腾的小馄饨。
碗依旧很大,量依旧很足,葱花儿伴着香菜,面上撒着几滴香油,看着就好吃,吃着更好吃。
几个人吃的唇齿留香,叶青鸟还被烫到了嘴唇,可宁十却吃的鼻尖发酸,使劲的低着头,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表情。
每吃一口都有东西掉进碗里,所有的馄饨吃完,宁十双手捧起大碗,一口一口的把汤都吃干净了。
这里不算太热闹,灯笼也少,所以很暗,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宁十眼圈发红。
吃馄饨的过程中,大家都没闲着,聊神都的小吃,聊神都的热闹,聊神都的大气,聊神都的人,满满的全是兴奋。
只有宁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中年汉子的旁边攀谈起来。
宁十:“大叔,这是七碗馄饨的钱,您收好了,多出来的不用找了,天寒地冻还要出摊,您也不容易。”
中年汉子:“能找开的,能找开的,该多少就是多少,叔儿可不能多收你们的钱。”
宁十没有坚持:“大叔,您这馄饨真好吃。”
中年汉子:“哪有,就是最普通的皮儿,最普通的馅儿,只是赶上这天气冷,你们肚子又饿,吃着才香。”
宁十:“您太谦虚了,以后天天来吃您的馄饨,感觉都吃不腻呢。”
中年汉子:“天天啊……那恐怕是不行喽,赶明儿我就不在这儿出摊了。”
宁十:“去别地儿吗?”
中年汉子:“不出摊了,回家。”
宁十:“您不是洛阳人啊?”
中年汉子:“我老家幽州的,前些天听说被鹄人给占了,好几天睡不着觉。虽然没啥子亲戚在那儿,可总觉得心里沉,趁着还有把子力气,打算去看看。”
宁十:“很危险的。”
中年汉子:“总比睡不着强,再说,我这可有一技之长,可以给将士们烧火做饭呢。”
宁十:“不回来了?”
中年汉子:“啥时候把那些鹄国蛮子赶出老家,啥时候再回来。”
宁十:“那真是可惜了这馄饨摊儿,以后没口福了。”
闲聊到此为止,旁边又来了两三个夜里觅食的老馋虫,宁十就没再叨扰中年汉子,反而是坐回了板凳上。
春夜这时候又添了一碗汤,正吸溜着舌头喝汤呢,原汤化原食儿,养胃。
春夜边吸溜边问:“宁哥哥,今天晚上睡哪儿啊?”
………………………………
上架感言
10月10日中午上架,有十全十美的寓意,这天于我个人也有特殊的纪念。
保底五章,VIP状态更改之后就会上传,看成绩加更,100均订加一更,100元打赏加一更,上不封顶。
说说故事吧。
这个故事其实不算一个大男主的故事,不会全部围绕主角展开,我心中的仙侠世界本身就不应该是太阳中心论的,应该是百花齐放,单独个体都应该是有血有肉有情怀的。
以孟八九和宁十展开,八九不离十,他心中的姑姑。姑姑这个称呼在我心里一直都觉得,金先生用的最传神,于此致敬。
宁十的姑姑是一个极端向内的修行者,修的是独剑,见的是自我。而这个故事的核心其实是见自我,见天地,见众生,这个过程会由宁十来完成,完成一条极特殊的剑道之路,于苍生不知有益无益,但是应该相对公平,终点将会是为万民开修行之门。
姑姑为自我开门。
宁十为万民开门。
因为这个天地不应该被单独的个体绑架,或者被极少数的宗门绑架,这不公平。
这个故事不会是一个标准的仙侠无敌流,主角也不会是世界的中心,他更像是一双眼睛。
以宁十的视角去看遍仙侠世界的风景,看众生,看众生之相,看男女之情,看兄弟之情,看义气之情,看君子之情,看君臣之情,看忠孝,看抉择,看自由,看热血,看侠义,看善恶,看勾心斗角,看尔虞我诈,看那些中华大地上憋在骨子里的好东西。
故事从洛阳开始,兜兜转转,风雪晨光中回到洛阳,于此会有一段起伏,为卷一画上一个句号,至于好与坏,故事中见吧……
………………………………
第九十八章 永欢访里做馄饨
晚上睡哪儿?
这是一个问题。
林竖横吃的快,这时候已经吃完了,摸了摸身上,最后掏出来一块碎银子:“从宗门里出来时太急,身上就这点银子了,看看够不够找个客栈。”
陈余生瞧了瞧桌子上的碎银子,拽了拽林竖横的衣袖,小声说:“你好歹也是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这一代的阁主,就没啥子值钱的物件儿?”
林竖横很尴尬,他除了这点碎银子就只剩下那面沾着血的鸿鹄飞鸟大纛旗了。
叶青鸟算了算:“好像不够住店吧。”
夏平凡喝完汤,伸手就从身上掏出两枚铜板,很郑重的放到桌子上:“我只有这些,师父走的急,没给我留东西。”
鹿严看了看大家,然后鼓起勇气说:“在洛阳城里住店太贵了,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吧,外面肯定要便宜一些。”
夏平凡使劲摇头:“我可不能走,我还要等我师父呢。”
这也不能,那也不能,总不能睡大街吧,明儿还要吃饭呢。
吃。
又成了摆在几个少年面前的第二个问题。
先不要去讲什么上魔山接姑姑,杀鹄国士卒,让蜀山弟子崇拜,练好三把刀,创造地火风雷阁的辉煌……先能活下来,再说这些吧。
“会有办法的。”
一直没说话的宁十,终于抬头说了这么一句。
馄饨吃完,汤喝饱,本来是要离开的时候了,宁十却一直坐在摊子旁,一直等,等到中年汉子收摊。
起身,帮着中年汉子收摊,然后端端正正的站直身子,很认真的说:“大叔,您如果真要离开,能把这摊子送给我吗?我肯定帮你保管好,等着您回来,然后再还给您。”
宁十很少求人,所以很生疏:“我会把这些家伙事儿都擦得干干净净,保存的漂漂亮亮,请您相信我。”
中年汉子有些意外,又上下瞧了瞧宁十:“出摊很辛苦的,刮风下雨,风吹日晒,能赚的钱却很少。”
宁十指指自己,又指指身后的小伙伴:“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身使不完的力气,年轻有精力,都不爱睡觉的,您放心,肯定不会砸了您的招牌。”
中年汉子摇摇头:“不会砸了招牌,摊子给了你,你就要把名字改了的,随便起个什么名字都成,但不能再用我的了。”
宁十微微一愣:“大叔,您答应了?”
中年汉子拍拍手,憨憨的笑了笑:“这摊子也不值咋子钱,送给你还能再用用,放起来,怕是就要烂掉了。”
说完这些,中年汉子侧过身子又看了看宁十的身后:“人还真不少,那可是要多卖些力气了,洛阳啥都贵,可这洛阳的人也不缺钱。寸金寸土的地方,只要勤快些,肯定是饿不着的,今儿太晚了,你们几个娃娃要是不嫌弃,就先去我那儿凑合一宿。”
宁十还没说话,叶青鸟到是先给应下来了:“叔儿,不嫌弃的,不嫌弃的,那真是要谢谢您了。”
晨钟暮鼓楼刚好就挨着永欢坊,中年汉子的家就在永欢坊里面,这里已经是整个洛阳城人口密度最大最集中的地方。
为何叫永欢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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