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疯狂二十年-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次旅行没有终点,没有计划,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场流浪。
而我首先能想到的,只能是一个地方,上海。
这座城市,于我,于小A,总有某种特别的情愫。
繁华的都市,不落的星辰,逐梦者永远的天堂。
我相信,在某一个时间段,我们,包括小A,都曾梦想过有一天能征服,站在东方明珠鸟瞰世界。
这里留下过我的泪水以及无奈,同样,也有小A奋斗过的痕迹。
所以呢,我就把它当作起点,循着过往,一路流浪。
歌词一遍一遍回放。
我的行囊
背上那 沉重的梦想是未来的方向
青春骄纵特别狂妄
为自由爱上或迷茫
……
这便是我们过往的青春,只属于我们,独有的,永不褪去。
列车摇摇晃晃,一路上颠簸。到上海,夕阳刚刚落下。
黄浦江,晚风依旧,游轮,灯火,夜景。
倚着栏杆,我任思绪,随风儿起,而落。
就这时,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低头一瞅,顿时间,我愣住了。
说实话,这电话的主人,你就让我猜一万次,也不一定能猜到。
居然是祝倩!
讲自打当初一别,时过境迁,要不是此刻看到这个号码,那丫头,早让我忘得干干净净。
不过呢,一想到她,那张青春洋溢的脸,便是眼前浮现。
于是,我笑笑,按下接听键。
果然,那熟悉的,活泼的声音,立马传进耳里。
“喂,年轻的大叔,我是祝倩。哈哈,是不是很意外啊?”
本章完。
………………………………
第八十九章 流浪,在旅途(一)
我笑笑,确实如她所言,这通电话打的,让我很是意外。
不过呢,更大的意外还在后头。
因为接下来,祝倩告诉我,就现在,她正在返乡的车上。
当时我一听,顿时就愣住了。
要没记差的话,这丫头当初不是去了厦门吗?
带着疑问,我好一阵询问,这才明白过来。
原来,在厦门的那三个月,祝倩过的,并不开心。用她的话说,寄人篱下的生活难捱的很。
虽然我不明白这丫头为什么这样讲,但老话说得好,独在异乡为异客,又是自己姑姑,怎么能叫寄人篱下呢?!
不过,既然祝倩都这么讲了,我也不便多问,毕竟这人家家事。
于是,两人简单聊了几句,直到祝倩谈到了正题。
敢情这丫头这回找我,为的是找工作这事儿。
你想,一个姑娘家家,刚学校门出来,人生地不熟的,又没什么社会经验,真要找点事儿做,不容易。
所以呢,祝倩思来想去,能想到的,也只剩下我。
我一听,心说这丫头胆子忒大,就火车上萍水相逢,她也敢开口?这胆量,往好了说,那叫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坏了说,这就叫涉世未深。
而今社会鱼龙混杂,但凡我有点坏心思,这丫头不成羊入虎口吗?!
所以,从这点上看,我得感谢祝倩,感谢她对我的信任。
但遗憾的是,这会儿我已经不在了香菲左岸,能帮的也有限。所以电话里讲不了太多,只能告诉她,尽量帮忙看看。
只是我心里明白,就我这句尽量帮忙看看,说白了就一搪塞。
虽然这丫头长得漂亮,可就我眼下的心情,还真没心思去撩,搁下电话后,又在江边独自呆了许久,直到晚上九点多,我才找了家酒店住下。
明天的计划,之前我早就想好了。
首先去一趟南京东路,那里,上海有名的步行街。然后呢,再到小A呆过的公司转转,也算看看他曾经战斗过的地方。
午夜的钟声敲响,夜幕下的上海,繁华,炫目,五光十色。
沿海的清晨,总是醒来很早。
刚睁开眼,我便接到了可遇的电话。
这姑娘,算起来有好些日子没联系。这会儿,电话一接通,那头就传来了她熟悉的声音。
两人一聊,我立马明白了大概。
其中,有好消息,但同时,棘手问题也不少。
好消息,自然是关于可遇的个人问题。
电话里,听她口气,就前段时间,可遇回了总店,换而言之,又官复原职了。
按理说这是好事儿。但可遇却完全高兴不起来。
此时她告诉我,现在香菲左岸的头等大事,就是总店装修。
总店年久失修,这我知道。要不是中间杀出个蒋凤绮,早晚我也会建议童刚,给店里来个重新升级。
毕竟,今时不同往日。而今的烘焙业,拼的,就两点,软件跟硬件。
软件嘛,好理解,无非产品跟服务,而至于硬件,指的是店面环境。
讲句不夸张的话,就最近新开的那几家蛋糕店,我都看过。且不说产品如何吧,光进门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
那装修风格,讲真,我自愧不如,够气派!
显然,在这点上,蒋凤绮跟我不谋而合:香菲左岸确实落伍太多了!
不过好在有了这位大佬的注资,装修资金倒不用太愁,眼下最棘手的,当属人员的招聘。
因此可遇打来电话,也是这个目的。
就这丫头,虽说官复原职值得高兴,但相应肩上的压力,也随之而来。
这会儿,她告诉我,这次蒋总下了死命令,7天内,必须人员到位!
蒋凤绮的脾气,我太了解。
很显然,对可遇来说,这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换作旁人,这会儿我顶多听听而已。毕竟现在闲云野鹤一枚,香菲左岸是好是坏,与我何干?!
但可遇就不同了。这丫头心地善良,加上当初又是紫涵一手提拔,所以于公于私,这个忙,我没有理由不帮。
“可遇,还差几个?!”
“两个。”可遇言简意赅。
这会儿,我突然想起了祝倩,于是把她情况简单说了说。
可遇一听,那叫一个兴奋。用她的话说,有一个算一个,大不了自己先顶上,等把这难关度过去再说。
就这样,祝倩阴差阳错进了香菲左岸。
当然去之前,我在电话里反复交代,千万不要提我名字!
祝倩肯定没法理解。
“哟,还瞧不出您蛮低调的嘛。嗯,我不会狐假虎威的,您就放心吧。”
我笑笑,没有作过多解释。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一礼拜过去。
上海虽大,终究不过弹丸之地,所经之繁华,也就黄埔浦东而已。
这两天,我东奔西走,几乎走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该看的,该说的,全都付与那滔滔江水之中。
是时候该离开了。
上海,这座承载着许许多多像我跟小A这样逐梦者的城市,我想应该不会再来了,自此,江湖一别,后会无期。
临到上火车时,我心茫然,下一站去哪,说心里话,还没计划。
人生本就如此,流浪才是最大的主题。
走过,看过,不过了却遗憾,至少对小A而言。
列车的终点在哪。我没有留意,也不愿留意。
依着我的想法,坐一程是一程,随遇而安便好。
末了,也不知过了多久,窗外已黑丫丫一片,而老迈的列车这会儿也停了下来。
眼看着一大帮子人跟着上车,一时间,车厢内吵吵闹闹,嘈杂的很。
于是,我索性起身走向车门,准备下车。
此时月台上,稀稀拉拉没几个人,黑夜,有黑夜独有的风景。
不过很快,我没有了欣赏的心情,因为这会儿,摆在面前的,是一件极为棘手的事情。
之前放在上衣口袋里的钱包,此刻貌似不翼而飞了!
猛然间,我懊恼不已,
望着远去的列车,以及脚下这片陌生的站台。
难道说这趟旅行不幸而言中,果真要成为一场颠沛流离的流浪之旅么?
本章完。
………………………………
第九十章 流浪,在旅途(二)
话说那天我运气不是一般的差,掉了钱包不说,又大晚上的,天空还稀稀拉拉下着小雨,用狼狈两字形容毫不为过。
不过好在我这人嘛,天生好命,每逢山穷水尽疑无路,立马柳暗花明又一村。
就在这进退维谷时,打老远慢腾腾走来一人,晚上黑乎乎的也瞅不大清,只感觉那人走的奇怪,一步一摇晃,像是个瘸子。
“喂,小兄弟,在这干嘛呢?”
这声音粗犷,有一股中年男人的雄浑之气。
仔细一看,敢情真没猜错,果然是残疾人,不过呢,模样倒是周整,国字脸,浓眉大眼,瞧着年纪不小,估摸着怎么也有四十来岁。
我正焦头烂额,难得有人过来,自然喜出望外。
虽然眼前这人素不相识,穿着也极为寒酸,但相由心生,这话一点不假。
于是,我赶紧把事儿说了说。
果然这汉子是痛快人,一听我这情况,二话没说,笑道。
“小兄弟,第一次出远门吧?这外头可比不得家里,什么人都有,我看呐,你这钱包八成是给人偷了!”
其实,我也心知肚明,可能有啥法子呢?
这黑灯瞎火,又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报警,也是个麻烦事儿,再说了,之前就听人说起过,在火车上被偷,那是常有的事儿,只不过没想到这次轮到自个儿中招了。
汉子古道热肠,见我六神无主,居然主动邀请我去他那落脚。
起初我不大敢去,但转念一想,不对!咱又不是美女,现在也算身无分文,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既然人家主动邀请,我若不去,反而显得矫情。
因为他腿脚不利索,两人走的并不快。
一路交谈下来,两人相互介绍了下自己。不过呢,基本上都是他在说,我在听。
多年以后,每逢我在街头巷尾驻足,总会想起这个人,或者说是这种人。
他是谁?他来自哪里?你可能比我还好奇。
那么我告诉你,他背上的一样东西,可以说明一切。
那是一把旧的有些发亮的吉他,棕的木纹,亮的弦,写满了沧桑。
这位北方汉子,一生都在流浪,和他的吉他,一起流浪。
他的故事,我是后来得知,而这一切还得从那晚我们相遇开始讲起。
大哥姓盛,名字早已忘却。
事实上,等我俩来到他的住处时,吃惊的是我。
该怎样形容当时眼见的一幕呢?
盛哥的所谓住处,说白了,就一个床位而已,不过,这个床位又极不寻常。
桥洞底,便是这位汉子落脚的家。
虽然我不是大富大贵之人,苦日子也不是没尝过,但眼前的情景,还是让我吃惊不小。
盛哥显然料到我有这反应,一笑。
“怎么了?是不是感觉很吃惊?”
我笑着摇摇头,一时间不知怎么回答。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那会儿我的想法,再简单不过。
也罢也罢,就当这回真流浪吧,至少也让我见识见识之前从未经历的生活。
流浪艺人,在中国是个很另类的群体。很多年前,我听说过,但他们真正的生活,从未接触。
夜正深,温度不凉。
只是,我并不感到寂寞,但无奈此刻,肚子却比我先寂寞。
讲真,从上车到现在,怎么着也过了半天功夫,就这段时间,我是滴米未进。
这时,盛哥从怀里掏出了个东西,递给我。
我一看,乖乖,居然是个大饼。
虽然模样看着歪瓜裂枣的,但这会儿我实在饿得不行,于是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啃。
可一嘴下去,我立马就后悔了。
卧槽,天底下有这么硬的饼吗?就刚才这一咬,差点没让我把牙齿嘎嘣掉。
倒是一旁的盛哥笑了起来。
“小兄弟,慢点吃,别噎着。”
当时我一听这话,几乎笑喷。
只不过这笑,不是真心想笑,而是有种深深的讽刺感。
想我一个偌大的蛋糕店老板,面包不知吃过多少,今天居然沦落到如此境地。
这饼,讲真,搁在以往,我直接扔垃圾桶,可这会儿,却是非吃不可,不吃还饿得慌。
命运有多奇妙,我就有多狼狈。
直到盛哥讲了一句话,猛然间,我浑身一震。
“小兄弟,你别看不上这饼,这玩意儿虽然硬但管饱。就像人一样,只有实实在在,才让人踏实。”
我一愣,这句话似乎意有所指。
刚抬头看他,那边,盛哥已经睡下,留了半边铺位给我。
黑色的夜,暗的不能再暗,这饼,我啃了五分之一,终究没法咽下。
寂静中,翻来覆去许久,总是无法入眠。
这时,耳边突然有人问我。
“怎么了?还不睡?”
我一扭头,盛哥不知甚么时候坐了起来。
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黑夜里,显得特别亮。
须臾,我也索性坐了起来。
在这个夜晚,这个初次见面的中年流浪艺人面前,我第一次敞开心扉。
或许是陌生,才让我放下诸多顾忌。
而当盛哥听我讲完香菲左岸的故事后,许久没有说一句话。
看的出,此刻他也让我带出了情绪,眉宇间,有种莫名的感慨。
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在夜晚,所有的戒备心都容易放下。
此时,盛哥向我递来一支烟。
我笑着接过。
随即他替我点着了火。
而我只看了一眼,便是大吃一惊。
谁也不会想到,就他手里的打火机,居然还是赫赫有名的Zippo。并且,从款式上看,这枚zippo,明显属于黑冰系列里的限量版!
陡然间,我对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起了极大兴趣。
穿得破破烂烂,住在桥洞底下,用的居然是专柜里至少卖2000以上的ZIppo黑冰!
他是谁?他来自哪里?对此,我一无所知。
但此刻,有一点,我无比确信。
他绝对不是普通的流浪艺人,在这个看似粗犷邋遢的男人身上,一定也藏着同样谜一般的秘密。
这时,盛哥站了起来,一笑。
“小兄弟,你想不想听我的故事呢?”
本章完。
………………………………
第九十一章 流浪,在旅途(三)
大晚上的睡不着,有故事听,自然我兴趣十足,更何况眼前这个男人,绝逼是个有故事的人。
此刻,盛哥也点着了一支烟,回忆便像潮水般涌上心头。
该如何形容眼前这个男人?那么,一切得从六年前开始。
那一年,盛哥不是瘸子,桥洞也不是他的家。
满打满算,这汉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貌美如花,女儿亭亭玉立。
而那时候的盛哥,也不像现在,靠卖唱为生。
事实上,他那会儿经营着一间酒吧,事业上也是蒸蒸日上。
平时呢,除了经营酒吧外,盛哥也喜欢唱歌。
这位中国传媒大学的音乐系高材生,用他的话说,若不是从商,指不定会走上演艺之路。
对于这点,我深信不疑。
因为后来,我确实听过他的歌,不夸张讲,那嗓子虽不能跟歌星相提并论,但那独特的嗓音,给人一种沧桑的感觉,很暖很舒服。
如果故事一直这样,该有多好。
然而,命运这玩意儿,从来都出其不意,盛哥之所以落魄,讲真,多半也是咎由自取。
原因就两字,毒品!
没错,千不该万不该,盛哥沾上了这玩意儿。
有了毒瘾,再家财万贯,也经不起折腾,这话一点不假。
至少搁盛哥身上,算是彻底毁了他。
后来,他索性把酒吧给卖了,得来的钱,全都塞进了这无底洞。
当初, 妻子劝了无数次,可这时候的他,哪能听得进去?!
很快,家底挥霍一空,盛哥仍然执迷不悟,为了吸毒,他,甚至打起了借高利贷的主意。
我一听,连连摇头。
说实话,当年在俊子公司,我早就领教过高利贷的可怕之处,不夸张讲,那都是些亡命之徒。
果然,盛哥借的高利贷,就像滚雪球样,越滚越大。最后为了躲债,他东躲西藏,如丧家之犬。
事实上,这条瘸腿,也是那时候落下的。
只不过他一走,老婆孩子就遭罪了。 每天家门口堵一大帮子人,不是恐吓,就是逼债。
讲到这里,盛哥没有继续,反而停了下来。
“后来呢?”我问道。
只可惜盛哥始终没有再开口。
看的出,后面的故事,他极度不愿回忆,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场悲伤往事。
期间,我问过他有没有后悔。
而他的表情,说明了一切。有悔恨,有痛不欲生,有幡然醒悟后的落寞。
天亮之前,他终于把故事的结尾告诉了我。
如之前所料,那是场彻头彻尾的悲剧。
嫂子跳楼了,只留下还在读初三的女儿。
这时候的盛哥,才如梦初醒。只可惜,一切来的太晚了。
看着盛哥,我百感交集,讲真眼前这个男人,我是该鄙夷,还是该同情呢?或者两者都有。
在我看来,鄙夷他的过往,和同情他的现状,这两者并不矛盾。
生活是什么?
每个人都憧憬着未来,但走着走着,却往往活成了自己最不愿意的模样,我是如此,盛哥更是这样。
但有一点,我佩服他。
这位饱经风霜的汉子,骨子里有很莫名的乐观。
清晨的风,拂晓的雾。此刻,盛哥居然自顾自地弹唱起来。
……
2002年的第一场雪
是留在乌鲁木齐难舍的情结
你象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
在白雪飘飞的季节里摇曳
……
刀郎的歌,本就沧桑,可盛哥的声音里,分明唱出了莫名的感动。
这个经历过大起大落的男人,曾经站在云端,而今却低至尘埃,我实在想不通,是什么支撑他到现在?
盛哥看着我,一笑。
“我女儿,是她支撑我,活着。”
我一愣,“你女儿,她在哪?”
谈到女儿,盛哥明显抑制不住心里激动,本来灰暗的脸一下子明亮起来。
“她在北京,这丫头可比我强多了,现在北二外读书。小兄弟,听过北二外吗?”
我点点头。
北二外嘛,不就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么?
这所大学,我记得特别清楚。当初高考那会儿,好多男生都想报来着,原因嘛,就一个,听说那里头美女特多。
盛哥哈哈一笑,“你这话,还真没讲错。我女儿啊,长的确实漂亮!”
后来,盛哥还真给我看过他女儿照片。
不过呢他没骗我,这丫头长的确实可以,眉宇间,跟他爹完全不像。
用我的话说,简直就是美女跟野兽的差别。
盛哥让我说得大笑,不过看的出,他是真心为有这个女儿骄傲。
于是,我不由问道:“那你怎么不去北京?”
这话一出,盛哥突然怔了怔,整个人顿时木住了。
许久,他轻声说道:“我不能见她。因为,她早以为我死了!”
我目瞪口呆。
这里头有故事,绝逼有故事!
讲真,我不知道该不该问,毕竟这关乎他人隐私。
不过盛哥倒不介意,很快把来龙去脉说了说。
原来,当年盛哥回到家,房子已经换了主人。
妻子的死,他还是从别人口中得知。而至于女儿,人海茫茫,谁也不知去了哪里?
无奈之下,盛哥投案自首,直接进了戒毒所。而这一进,就是两年,再出来,人间已变了模样。
因为身有残疾,加上背有污点,哪个企业敢要?!
最后没辙,盛哥只好走上了流浪艺人的道路。
听他说,那些年,大江南北,几乎走遍。而当初之所以选择流浪艺人这个职业,其实内心里有两个原因。
一,谋生,也是热爱;
“二,为了找女儿?”我突然间明白了。
盛哥重重的点了点头。
这个男人沉浸在回忆里,脸上挂一丝疼惜。
“那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我像往常一样在街上卖唱。就在曲子快结束时,我好像瞄到了个熟悉的影子。”
“是你女儿?”
盛哥点点头,静谧中,有种沁人心扉的感觉。
“嗯,是她。不过她没发现我,就那么一转身匆匆而过,但我知道,这几年苦没白熬,我终于找到她了!”
本章完。
………………………………
第九十二章 谢谢你,盛哥
盛哥的女儿,叫小蝶。
虽然我从来没见过她真人,但从仅有的照片,以及盛哥的描述中,这丫头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不过呢,很遗憾,那次街角相遇,盛哥只望到个背影,人头攒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