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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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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儿和王家的渊源也比较深,她的父亲是王老太爷一房姨太太的儿子,不过这儿子的父亲,却不是王老太爷,这当然不是王老太爷被戴绿帽子了,而是这位姨太太本来就是个舞女,私生活很混乱,在被王老太爷收入房中前,就有了个私生子,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后来这私生子就直接跟着王老太爷姓了,现在跟着三叔王海泉混,在一个客栈里帮忙做工,混口饭吃,沫儿就被他送进王家公馆当侍女,希望吴氏能给她安排个好人家,沫儿从小就被教育,女子一辈子要想过得好,就得嫁得好。
所以这样算起来,沫儿可以说也是姓王,按照年龄辈分来算,她应该是王德孚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年方二八,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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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见面
王沫儿这个从小被封建教育教大的女孩,思想当然也很封建,她十分听吴氏的话,对吴氏吩咐她做的事情,总是百分之百地完成,以讨得吴氏的欢心,为的就是以后可以嫁个良人,能当正妻当然最好,不能当正妻的话,当个姨太太也行。
主要是在王沫儿看来,娶她这种身份的女子当正妻的男人,估计能力也强不到哪里去,而厉害的男人,哪个不妻妾成群?
她宁愿当姨太太享福,也不愿意当正妻受苦。
这种观念如果放到现代社会,怕绝对要被骂三观不正,分明就是天生的小三啊!
但在这个时代,没有接受新式教育的她,有这样的想法,好像也没什么错误。
实际上在权贵之家当个讨得主人欢心的下人,要比当什么农民、工人舒服得多。
当做权贵的奴才,比劳动显得更加有尊严、过得更舒服时,那这个社会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权贵们肯定乐于看到这一面。
在王沫儿心目中,最厉害的男人,大概就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王老太爷了,整个家族都没人敢忤逆他,除了三少爷王德孚。
倒也正因为如此,王沫儿对王德孚也有些许崇拜,总觉得三少爷是不同寻常的,再加上三少爷确实从小就帅,对待下人也很随和,所以王沫儿对三少爷挺有好感。
这一次接到吴氏交给她的这个任务,她也算是欣然而往,并且自信可以将王德孚劝回来。
王沫儿不是很明白三少爷为什么排斥家里包办婚姻,包办婚姻有什么不好吗?如果包办婚姻不好,那她为什么希望自己的婚姻被吴氏包办?
长辈们的眼光总不会错的吧,自己去找的话,能找到什么良人呢?
王沫儿一直觉得她的奶奶眼光和手腕还是不错的,居然能成为王老太爷的姨太太,从此吃喝不愁,还和其他姨太太打成一片,整天开开心心地搓麻,不要干活,这样的日子还不是快活似神仙?
王沫儿可以说继承了她奶奶的美貌,一个私生活混乱的舞女,能够混成姨太太,没有点姿色和手腕,那是不可能的,甚至姿色的作用要远远大于手腕。
王沫儿从小也长得水灵,吴氏第一眼看到她时,就对这个可爱动人的少女产生了好感,然后少女又把她伺候得很顺心,在关键时候也不怯场,敢于抛头露面,去收租什么都让她去,这便渐渐让吴氏越来越信任她,而家里人也都知道,她就是吴氏意志的化身。
可以说,王沫儿除了不识字以外,在各种庶务的处理上,那几乎是无可挑剔的,说不定宅斗起来都是一把好手,吴氏因为她而在家里存在感大增,她也因为吴氏的信任,而在家里的地位不比那些嫡系千金小姐低,远不是那些庶子庶女可以比的。
不过这一次王沫儿带着吴氏的任务去苏州大市之中,出这么远的门,也是第一次,而市中的繁华程度,也不是县里、镇上可以企及的,能够比苏州大市繁华的,或许也就只有帝都、魔都了,毕竟自古以来,苏州就是江南地区的膏腴发达之地。
王沫儿当然不是坐公共交通去找王德孚的,这年头的公共交通已经兴起,但对于真正权贵之家,他们已经开起了私家汽车,而像王家这样的旧式大家族,则依旧使用马车。
当初王德孚去市里上大学,坐的就是马车,车夫也是同一个人,算是王家的专用车夫,一生受雇于王家,以后还能子承父业,完全可以算得上铁饭碗了,他们似乎都没想过有一天,马车会被淘汰。
新时代已经携着大势滚滚而来,而整个王氏家族,除了王德孚之外,似乎都还浑浑噩噩地活在旧时代。
王沫儿在见三少爷之前,还特意抹了粉,让自己本就白皙光滑的脸颊更加白皙,衣服她也穿上了在她看来最为时尚靓丽的棉袄,不对,她根本不懂时尚二字,因为她不识字,自然不会去看现在已经渐渐流行的时尚杂志。
像她穿的这种棉袄,可以说已经落后时代二三十年了,现在最流行的还是华美精致的旗袍,以及加入西方元素的汉服大衣。
所以当王德孚见到王沫儿时,生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是哪里来的村姑?
也是王沫儿的颜值确实给力,就算穿再土的衣服,化再落伍的妆容,依旧青春无敌,毕竟才十六岁。
王德孚很快就从记忆中找出了关于她的信息,反应过来,对方是生母吴氏的心腹,这一次过来,可能是吴氏的安排。
吴氏能安排什么王德孚心里还是有点数的,看来他对家里的来信置之不理,终于让家里坐不住了。
王沫儿见到那一身大衣、礼帽,充满书卷气的帅气三少爷时,她感觉心跳有些加速,她觉得这一次欣然来这,或许不仅仅是为了完成吴氏的任务,能够见到许久不见的三少爷,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开心愉悦的事情。
可能这就好比男人也愿意去看美女,和美女近距离交流,哪怕什么都没发生,都感觉很开心一样,现在王沫儿见到王德孚,就觉得自己路途中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然而王沫儿万万没想到的是,王德孚却在考虑怎么将她糊弄回去,反正让他回家接受包办婚姻,是绝不可能的。
王德孚带着王沫儿去了一家咖啡馆,他的态度倒是十分温和,仿佛一点都没有猜到她是来做什么的,只是向询问了家中母亲、大兄的状况,至于其他的叔叔以及王老太爷,他完全没有兴趣了解。
王沫儿在三少爷面前颇有说话的欲望,在其他人面前,她的话总是特别少,给人清冷的感觉。
有三少爷在,这原本让她感到太过摩登现代而有些不适应的咖啡馆环境,似乎都让她变得无拘无束起来。
王沫儿不仅说了有关吴氏、大少爷王德新的消息,还说了其他的事,最重要的一件事,当然就是王老太爷已经断了王德孚的经济来源,家里人都在等着看王德孚的笑话。
“很可惜,他们永远也看不到我的笑话。”王德孚扶了扶眼镜,无比平静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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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万事俱备
当王德孚用淡然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时,如果他的颜值不那么出众的话,那他这样的举动肯定不会让王沫儿觉得有什么把握,只是在逞强、强行装逼,但是他这样的话,再配合他的长相,自然就给人一种莫名的信服感。
可能这就是长得帅气逼人的好处,不管他做什么,仿佛都不存在错误,就算错了,也可以当然选择原谅他。
反正王沫儿望着自家三少爷时,眼睛里就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只觉得三少爷不愧是三少爷,从小到大都这么有志气。
只不过平心而论,三少爷因为他的这种脾气,在家里也吃了很多苦头、受了不少委屈,现在虽然他嘴上说得霸气,但他到底会用怎样的方式,来不让家里人看到他的笑话呢?
王沫儿十分好奇,她原本想越快将三少爷劝回去越好,但现在她竟然想待在他的身边,看他到底会做什么来破局,或许这个想法也包含着她的些许私心,能和三少爷这样的美男子长久地待在一起,那真是每天都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王德孚本来想将王沫儿糊弄回去,接下来却听王沫儿一股脑地将吴氏交给她的任务,直接告诉了王德孚,还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上交给他,然后表示自己会听他安排。
王沫儿的举动,让王德孚愣了好一会儿,他好像也没做什么吧,怎么这个自家母亲的心腹侍女,就这样“缴械投降”了,当然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不过看到王沫儿那真诚的眼神,他觉得这个女孩或许可以信任。
因为不管怎么说,王沫儿拿出来的钱,就是真的,一共二十多块银元啊,可真够豪气的,放到他曾经那个世界,可就两千多人民币了,给一个大学生当生活费,省着点用的话,又可以维持两三个月的生活。
而王沫儿这样做了之后,王德孚自然就不好意思让她回去了,要不然总有一种过河拆桥的感觉,可是她不回去的话,住在哪里呢?总不能住在他的学校宿舍吧?
如果是曾经没有灵魂融合的王德孚,处理这种事情肯定会不知所措,但现在的王德孚,只是略作思考,就想到了办法,直接在学校外租个房子不就得了,还可以为他自己创造一个比较安静的写作环境。
虽然他的宿舍环境挺不错的,舍友们的素质和人品也都不错,但在宿舍里写作,受影响是肯定的,而且考虑到他要写的作品,还比较见不得人,所以确实需要一个更加隐私的空间。
而王沫儿的存在,也可以让他更专注于写作,什么杂事都不用他去烦了,印象中她就是那种做起事来非常稳当、毫不拖泥带水的人。
王德孚一旦有了定计,行事的效率就很高,不过他并没有将这样的想法直接和对方说,而是先带着王沫儿在这苏州城中好好玩了几天,进一步培养感情,这并不是因为他对她多么有好感,又或者是垂涎她的姿色,只是觉得他现在需要她这个人,她对他很有用。
在带着王沫儿玩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对方的另一面,本来他还觉得对方非常豪爽大方,没想到在对外人时,就特别精明小气了,不管是他给她买什么吃的、穿的,她都能去砍一砍价,锱铢必较。
没错,王德孚按照自己的审美,改造了初见他时很土气的王沫儿,他直接带她去理发店剪了个如今很流行的“妹妹头”,也就是齐耳短发,许多民国女学生都剪这样的发型,基本式样是刘海齐眉、两侧头发与耳垂齐,略向内扣,其他地方的头发也以此为长短标尺。
如果那天王德孚就要带她去剪的话,王沫儿肯定不从,在她十几年的生命中,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女子可以剪短发,但是被王德孚这么带着玩两天,她就感觉自己跟吃了迷魂汤一样,不管三少爷说什么,她都从了。
她本人倒是安慰自己,对方本来就是少爷,以后是要成为老爷的,而她是个下人,下人听主人的,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不过这样的想法,又让她自己觉得别扭,因为三少爷真的和家里其他人不一样,他好像根本没有当她是下人,始终用相当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她,这让她既开心又惶恐,总觉得自己好像僭越了。
与三少爷在一起的日子,王沫儿觉得就好像在做梦一样,只觉得时时刻刻都处于幸福之中,就是不知道这样的梦,何时会醒过来。
“三少爷,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已经梳着“妹妹头”,穿上了天蓝色汉式衣衫、黑色短裙,清纯十足的王沫儿这样问道。
王德孚满意地欣赏着自己改造出来的“民国范”女子高中生造型的王沫儿,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和道:“因为我们是亲人,你是我的妹妹啊,沫儿。”
这个答案让王沫儿满足地笑了,从来不懂恋爱为何物的女孩,接受了这样的解释,而且论起辈分关系什么的,她确实能算王德孚的妹妹,只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而已,她是王老太爷姨太太私生子的女儿。
王德孚对王沫儿的勤劳能干还是很满意的,只觉得这个时代似乎也没那么差,如果身边有这样一个可以帮他处理杂务的侍女的话,以后连交稿,似乎都可以让她代劳,而她不识字,也暂时成了优点。
事实上,连租房这件事,王沫儿也帮上了忙,找到了一个好住处,她似乎对能够和三少爷长久地相处这件事相当期待。
在搞定了王沫儿的住处、他的写作场所之后,他那本来四十多块的银元,仅剩十几块了,这让他终于明白曾经上大学时,那些谈恋爱男生的难处,那是真的烧钱啊!
不过有个王沫儿在,倒是让王德孚的提笔的动力更足了,作家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到火烧眉毛的时候,那是写不出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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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设
其实作为来自网络时代的人,王德孚对自己能否写出一部让读者们看得欲望升腾进而慷慨解囊的H大作毫不怀疑,毕竟那个时代各种资源实在太过丰富,就算没有亲自实践过,通过猫片、本子等等都能增加无数理论知识的储备。
就凭他的姿势水平,肯定可以让这个时代的读者,大开眼界!
至于女角色的人设,他在带着自家妹妹王沫儿到处玩的过程中,也差不多心中有数了,所以说作家们出去玩,真不是单纯地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确实是在取材、寻找灵感。
读者们应该要给予作家们充分的理解嘛。
主要的女角色他决定刻画两个,一个自然就是渴望自由恋爱、骨子里却很传统的千金大小姐,另外一个便是倾国倾城的女演员。
王德孚觉得这样两个女角色,本身就能让读者有YY的感觉,哪怕是放到他那个时代,不是经常还会有《我的老婆是明星/大小姐》这样的暧昧小H文吗?只可惜随着河蟹神兽的降临,这样的文也渐渐销声匿迹。
所以说这就体现这个时代的好来了,新时代的到来,仿佛让整个文化界都群魔乱舞,不知道多少文人打着自由恋爱的旗号乱搞,写出来的文章,当然也肆意放纵,怎么大胆怎么来,而被私人资本掌控的出版社,也不管你写的是啥,只要卖得好,你就是大爷!
王德孚觉得这两个主要的女角色,还是很有时代气息的,千金大小姐就不说了,自古以来,书生YY的女主角,都有大小姐的属性,哪怕是现代,哪个男的不希望自己搞到一个白富美?
而女演员当然也是很时髦的职业,这从无声电影的出现,到现在有声电影的普及,也没有多长时间,但随着某些电影的大火,那些在大荧幕上展现自己姿容的女演员可以说让那些有闲钱去看电影的市民阶层家喻户晓,所以如果将书的读者定位于这部分人的话,他们肯定对主要女角色是女演员而喜闻乐见。
王德孚虽然对他写的H大作的姿势水平毫不怀疑,但他真的希望在这部作品中,写出人性、写出哲学、写出美学,这不是普通读者需要看懂的,而是给那些文学评论家看的,甚至是让这部作品能否变成名著的关键。
都说看一部H大作到底有没有深度、有没有反复品读的价值,看的就是把H的内容去掉,它还有没有继续阅读的价值,如果把H去掉了,整部作品就几乎不存在了,那这样的作品,大概就是网络时代那些H网上粗制滥造的H小说,全靠什么绿帽、乱伦之类的来吸引人,男女角色发生关系,也是特直接粗暴的那种。
这样的H小说真的非常没意思,完全没有任何艺术性,基本上都是给那些萌新读者看的,可能作者自己写的目的,也是胡乱YY一通。
王德孚可不是这样low逼的作者,哪怕他创作这部被他取名为《情与性》的作品,本质上就有些当了婊子还立牌坊的意思,他既希望这部作品的H描写,能让读者慷慨解囊,又希望那些文坛大佬能注意到它,然后去解读它、吹捧它,甚至到了百年之后,它能成为似《金瓶梅》这样的奇书。
为此,他也想出了不少奇招。
他将男主设定成了一位从布列塔尼亚帝国留学归来的现代诗诗人,如今随着白话文大行其道,白话现代诗当然也成了非常时髦的玩意,他便准备给他取名为“徐诗哲”的男主,准备了一首好诗——《再别康桥》。
没错,就是徐志摩的那首《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在这个世界,康桥大学是布列塔尼亚帝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与华夏日不落帝国的帝都大学、华夏大学,都属于世界名校,华国亦有许多优秀的学生去康桥大学读书。王德孚笔下的男主“徐诗哲”便是这样的留学生。
徐诗哲这个男主的人设,王德孚也是下了功夫去设定的,甚至可以说,这部《情与性》的作品能不能升华成一部有深度有内涵的H大作,全靠他了。
徐诗哲是一个外貌与才华兼备的男人,不过却风流成性,这其实很符合他那留学生加现代诗人的设定,如果诗人都不风流的话,那他还当什么诗人?还有没有诗人的逼格了?再加上他还是留学生,国外那多开放啊……
而徐诗哲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情与性,分得非常清,他可以做到灵肉分离,可以完全没有任何感情投入地和女人上床,而他那英俊的外表与横溢的才华,对女人又有致命的吸引力,这就使得他能轻易与他想要的女人上床。
这样的设定,自然就让王德孚用H段落来水字数、骗稿费显得毫无违和感,可谓理所当然。
当然,徐诗哲形成这样的性格,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初恋失败,让他受到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他曾经那么爱那个钟灵毓秀的女子,女子也倾慕他的才华,欣赏他的外貌,明里暗里地向他表达她的欢喜,他本以为两人是两情相悦的,哪里知道女子转眼就嫁给了另外一个才华和外貌都不如他的男人,因为对方更加老实、靠谱。
徐诗哲从此之后,就成了一个浪子,还搞出一套“我只进入你的身体,不进入你的生活”的“性友谊”守则。
徐诗哲标榜着自己特定的一套爱情理念,即没有感情投入的人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所以他给了自己自由的空间,为他的肉体的放纵提供了可靠的理由。
他所一直奉行的“性友谊”原则让他心安理得的在不同女人之间周旋,因为他绝对不会再爱上除了曾经的初恋之外,任何一个女孩。
直到徐诗哲遇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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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情与性
她当然就是本书的主要女角色之一,名为张婉怡的大小姐。
她虽然出身旧式大家族,从小也被教育妇德之类,但是后来却有幸上了新式的女子高中、大学,接受了新的教育,并在这个过程中,爱上了如今渐渐流行的白话现代诗。
徐诗哲在创作现代诗上颇具天赋,他的诗歌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他甚至能够算现代诗中一个流派的扛鼎人物。
所以他被张婉怡这位大小姐崇拜,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风流成性的徐诗哲从来不会拒绝女粉丝的投怀送抱,甚至他还会主动去撩女粉丝,反正他所爱的只是她们那动人的身躯,对他来说,做爱可能就和吃饭喝水一样,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事物。
徐诗哲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爱上张婉怡这个先因为崇拜后来则无比依恋他的大小姐,或许是因为张婉怡对他的爱,就如同飞蛾扑火,为他甚至悔了自己从小订好的婚约,成为整个家族的笑话,完全不留后路地与家族决裂……
这不由让徐诗哲想起了他的初恋,她和张婉怡的做法,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她轻易就接受了家里的安排,同时还非常现实地选择了一个她可以完全掌控的老实男人。
徐诗哲显然被张婉怡的这种浪漫的决绝所打动了,所以他对她的爱,也违反了他曾经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
小说写到这里,倒仿佛像是在给读者们灌输自由恋爱的观念,似乎真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一样,因为徐诗哲确实爱上了为他几乎放弃一切的张婉怡,而张婉怡又这样爱着他,两人甚至还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哪怕这段婚姻,根本得不到两个家庭的支持。
但只要结婚的两人幸福,不就足够了吗?
实际上不管是哪个时代,结婚似乎从来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终究有些瑕疵,或许多年之后,爱情的炽热褪去,双方都会产生悔意。
王德孚书写这样一段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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