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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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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德孚书写这样一段幸福美满的自由恋爱剧情时,他笔下的文字亦是浪漫、唯美、温馨的,就彷如《再别康桥》的文字笔触一般,离家的决绝大小姐、回头的浪子诗人,一起谱写出了一首治愈人心的爱恋之歌,他们之间的H段落,也成了进一步将文章的唯美浪漫氛围,推向高潮而不可或缺的存在!

    王德孚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写H真的不是纯粹地写H,而是为了让文章更加饱满、富有感情,就好像情到深处、水到渠成一样,这似乎将文章的媚俗感都降至最低。

    如果小说就此完结的话,那它就算文笔再浪漫唯美,剧情再甜蜜治愈,它的深度也始终上不去,也不会让读者产生心灵上的震撼,所以接下来的剧情,当然就开始急转直下!

    徐诗哲一开始的人设,就是那种可以做到灵与肉完全分离的人,所以即使他对张婉怡是真爱,甚至都娶她为妻了,但他依然没有放弃他对做爱这件事的态度,那就是他依旧需要和不同的女人做爱,就好像他每天要吃饭。

    他认为,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是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他愿意和张婉怡共眠,同样也无法放弃和其他女人做爱,他觉得自己反正不爱那些女人,也不把那些女人带回家,凭什么他不能这样做呢?

    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这怎么看都是一套诡辩的渣男理论,但渣男这样做时,至少他会心虚,会有负罪感,但徐诗哲不会有任何负罪感,他又没有对张婉怡变心,真的移情别恋,只是和别的女人肉体鼓掌而已,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毫不掩饰自己这种行为的徐诗哲,显然让全心爱他,为他几乎放弃一切的大小姐张婉怡,在发现了他丝毫不改自己风流行为后,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之前浪漫温馨的文风,变得阴郁沉重起来,张婉怡显然做不到像徐诗哲这样灵肉分离,她的行为虽然已经大胆叛逆到了极致,但她骨子里却是保守的,她觉得深爱一个人,自然就只能和他一个人上床,怎么能精神上爱着他,肉体上又和别人鼓掌呢?

    也许这也正是女人与男人在对待感情时的根本区别,男人在肉体上出轨时,往往精神上不会有什么波动,而当女人肉体出轨时,她的精神,有很大可能性已经移情别恋。

    被徐诗哲的这种行为所伤的张婉怡,经常在极度不安的梦魇中醒来,并且已经没有办法再去信任徐诗哲,哪怕他表示他对她在精神上的爱恋,永远不变,他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女人,但他却必须要和她们做爱,就好像人不吃饭是不行的,他不和她们做爱,他就永远轻松不起来。

    这便成了两人之间永远无法解开的死结,可能这就是三观不合吧。

    在徐诗哲众多“性伙伴”之中,有一位名叫“陆罂梦”的绝色女演员,她是张婉怡最妒忌的对象,张婉怡发现徐诗哲“出轨”,亦是因为看了陆罂梦和徐诗哲之间的书信,甚至两人还在张婉怡面前上演了活春宫。当然,是张婉怡偷窥自己的丈夫和情妇……

    陆罂梦是个相当特别的女角色,她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她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是这样的背叛让她感到自己人生存在于虚无当中。

    如果说徐诗哲与张婉怡之间的是映照书名《情与性》中的“情”,那他和女演员陆罂梦之间,就是纯粹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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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有趣的笔名

    如果仅仅因为徐诗哲与张婉怡之间有夫妻之名,就将陆罂梦定性为小三,继而厌恶这样一个人物,那太过肤浅。

    实际上在徐诗哲爱上张婉怡之前,他和陆罂梦,就是最为合拍的“性伙伴”关系,也就是俗称的“pao友”,他们之间或许什么都有,但就是没有爱情,因此两人之间的相处,非常的轻松、愉悦,他们可以边谈艺术、谈美学、谈诗歌等谈一整天,一边谈当然要一边做爱。

    两人都不觉得做爱这种事情有什么神圣的,人要吃饭喝水,当然也要做爱。

    陆罂梦根本不在乎徐诗哲拥有众多“性伙伴”,因为她也有许多情夫,其中还有情夫因为在肉体交流的过程中,爱上她,而放弃自己的家庭,想要与她结婚,但毫无疑问,被只想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的陆罂梦拒绝。

    她这样多才多艺的绝色美人,对无数男人来说,就好像罂粟花一般,让人上瘾,而在上瘾之后,想离她越近,却发现她像天边的云,越飘越远之后,那分明就是染了毒瘾,却被强制戒毒之后,那极度的痛苦……

    那个为她放弃家庭的情夫,发现自己过去对于婚姻的执着是可笑的,纯属多余的假想,或许要想和陆罂梦永远在一起,就必须成为如徐诗哲这样能够完全做到灵肉分离的人。

    总结来说,《情与性》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xing爱故事,各种H描写,让它可以成为这个时代解决单身狗欲望的魔法材料,但它本质上其实是一部哲理小说,只要读者透过H看本质,他们就会陷入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情与性。

    王德孚在书中提出情、性、灵、肉、记忆、虚弱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

    而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物不同可能性的侧面。

    可能性是与一次性抗争的最积极的方式,因而他这部H大作可视为对自以为是的“绝对”的瓦解。

    而生命由于缺乏绝对的意义,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

    因此,小说的结局,当然也是会让读者感觉懵逼的,为了体现人生的无常,徐诗哲与张婉怡最终再一次走到一起后,却死于一场车祸,当时张婉怡因为实在无法忍受徐诗哲的行为,而选择离开,徐诗哲终于发现,比起“性”,他果然还是更在乎“情”。

    可惜的是,他们之间能不能圆满地在一起,都被王德孚的一支笔操控着。

    他之所以想好这样一个结局,当然是为了想完结的时候就完结,这主角都死了,那还要写啥?

    只能说牛逼的作家连烂尾起来,都可以让读者感到这个结局有“深意”,象征人生无常嘛。

    至于陆罂梦,她明明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值得讽刺的,她的职业是个女演员,在生活中她拒绝媚俗,但是在荧幕上,她却时刻处于媚俗之中。

    人的存在,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的追求不同,方式也不同。

    书中,王德孚通过徐诗哲和陆罂梦尝试了生命意义取舍的不同方式,两者的共通之处正是在于对“媚俗”的反叛。

    王德孚认为:媚俗是人类的一个通病,是一种以撒谎作态和泯灭个性来取悦大众,取宠社会的行为。

    作品中徐诗哲和陆罂梦都体现了反“媚俗”。

    区别在于徐诗哲是以一种表面上退让的抵抗来否定“媚俗”;而陆罂梦则是背叛,出走的抵抗。

    可是到头来,他们都无法从“媚俗”中挣脱,就好比他的这部《情与性》,如果没有讨好读者的媚俗内容,那有多少人会来读他的作品呢,他想要表达的哲学思考,自然就没法传达给更多的读者了。

    当然,曲高和寡的纯文学,终究没法让所有人都喜欢,对普通读者来说,只需要这就是一部风流诗人的约炮之书就足够了,他们只要代入男主角,当然是很爽的,哪个男人不幻想自己容貌顶尖、才华横溢,勾勾手指头就有女孩倒贴?

    其他作家要写出诗人主角的逼格,当然也不会像王德孚这样容易,除非那个作家本身就擅长写诗,要不然你光用文字描述这位诗人多么多么有才,却拿不出什么作品按在他的头上,那这种描述就是空洞无力的。

    王德孚便直接将《再别康桥》、《偶然》、《翡冷翠的一夜》按在了徐诗哲的头上,这个时代那些喜欢现代诗的文艺青年,怕怎么都不会想到,他们有一天会去一部H大作中寻找诗歌。

    王德孚花了一周的时间,终于写出了《情与性》的开篇,里面的亮点之一,就有《再别康桥》,这是吸引文艺青年的,对普通读者来说,开篇的亮点,当然就是男主在国外搞大洋马,他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身材火爆的金发美女,其在床上与东方女子不同的风情,肯定可以吸引那些没有开过洋荤的读者。

    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欧美猫片,更没有写华国男人怎么搞外国妞的白话文,这就是王德孚自信他的开篇能够吸引普通读者的原因。

    搞定了开篇之后,王德孚还给自己想了个笔名,以掩饰他的真实身份,虽说如今新文化运动轰轰烈烈,但他的这部《情与性》,还是太过露骨了,或许还会被看不懂他这部作品深刻内涵的读者,撸完之后痛骂低俗,所以笔名很有必要。

    王德孚思考片刻,就想出一个有趣的笔名——伊人女士。

    不要觉得这个笔名很奇怪,实际上在王德孚曾经那个世界的民国时期的男性文人,似乎内心都渴望着女装,所以他们就兴高采烈地给自己的女性化笔名后面加上了“女士”二字。

    比如茅盾有一个笔名叫“冯虚女士”,刘半农有一个笔名叫“范奴冬女士”,周作人有笔名叫“萍云女士”、“碧罗女士”,赵景深有笔名叫“露明女士”、“爱丝女士”,孙席珍有一个笔名叫“织云女士”。最有趣的是柳亚子这位老诗人,他居然也有一个笔名叫“松陵女士”。

    而有的民国的女性文人大概看不惯当时一些男性文人用女性化十足的笔名的现象,于是,一些真正的女性文人就给自己取了男性化十足的笔名,比如女作家冰心,她可能是有感于此,就以“男士”为笔名来写文章,真是个性十足。

    王德孚这是在向大师们致敬,顺带怀念一下他曾经喜欢过的那位不知名网络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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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新娘修行

    天气已经越来越冷了,寒风如刀。

    王德孚这一天准备拿着自己写好的两万字开篇,去编辑部投稿,王沫儿自然贴身而伴。

    本来王沫儿都不知道自家少爷会用怎样的方式解决“经济危机”,反正她所能做的,就是能省就省,还让王德孚回他们租的小屋中吃饭,她对自己的手艺还是很自信的。

    作为传统封建教育下长大的丫鬟,王沫儿精通厨艺、家务、算账、裁缝等。

    虽说如今的成品服装店越来越流行了,但是传统的布匹店却也顽强生存着,购买布匹回去自己做衣服,也很常见,许多传统女性都会自己做衣服。

    王沫儿为了能嫁个好人家,可谓精修“内功”,去追求成为一个完美的封建时代妻子,“三从四德、以夫为纲”这种被新时代女性鄙夷不屑的思想,在王沫儿脑中根深蒂固。

    王沫儿在问清楚了自家少爷在学堂中伙食的支出,再对比她自己买菜做饭的支出,便委婉地提出让三少爷回家吃饭的想法,这个想法提出来,让王沫儿自己都感觉有些过分,会不会伤了三少爷的自尊?

    王德孚则根本没想那么多,不得不说这私立学校中的食堂消费,确实很坑,味道也不怎么样,所以他在知道王沫儿会做饭后,当然选择回家和王沫儿一起吃。

    这样的选择,让王沫儿心中欢喜,她觉得这一次来找三少爷,真的太对了,这对她来说,不也是一种独立的极好的新娘修行吗?

    在王家公馆的时候,她基本没什么机会掌勺,王家有专门的大厨,而现在,她却可以进一步锻炼自己的厨艺。

    王德孚在和王沫儿一起吃饭时,看着对方那一副充满光荣、成就感的神情时,他心中不由感慨,在他曾经那个时代,会亲手做饭的女子或许已经越来越少了,可能后来会做饭,也是在结婚之后被逼出来的,有16岁会做饭的女孩吗?

    最最关键的是,王沫儿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做这些事情,她觉得给男人做饭、做家务、生孩子,是她人生价值的体现,这样的话,她才有资本、有底气嫁个好人家。

    王沫儿甚至担心王德孚吃不惯她做的饭,而询问他在学堂中吃的是什么,不会做的,她还要去学一下,充实她的“武器库”。

    而有王沫儿在,这个原本并不算干净整洁的出租小屋,被她打理得纤尘不染,比他住的学生宿舍,都干净得多,以至于他现在住自己宿舍的频率都低得可怜,行踪诡谲,让其他舍友都疑惑他整天夜不归宿到底去哪了。

    王德孚愿意和王沫儿同居,也让王沫儿暗暗开心,这说明她的新娘修行都是有成果的,当一个男人越来越恋家时,说明她也抓住了他的心。

    这样的王沫儿,不知为何总有一种让王德孚三观颠覆的感觉,他是真正新时代的男性,思想领先这个世界怕有百年,对妇女解放、女性独立、男女平权是很支持的,也非常尊重女性,但是他和王沫儿相处还不算久,竟然觉得王沫儿这样的封建女子,太棒了啊!

    在他曾经那个时代,或许是男多女少,又或许是因为女人被各种新媒体洗脑,女人越来越难哄,偏偏舔狗又越来越多,感觉整个社会的两性关系,都已经畸形了。

    他觉得将王沫儿留在自己的身边,也是一件正确至极的事情,没有她的话,他会被很多杂事牵绊,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作中,而有了她,他完全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啊!

    当然不是真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王德孚对于举手之劳的一些事情,还是很乐于做的,不过这却会让王沫儿有些不爽,她觉得自己的领域被侵犯了。

    王德孚在发现这一点后,出于尊重,便放手将内宅的事情交给她了,然后更加专注于文学创作。

    王沫儿每次看到自家少爷伏案专注写作的样子,都觉得这时的少爷更加有魅力,她也知道了,原来少爷居然要通过写文章来赚钱,这让她有些不明觉厉,内心深处也存在着怀疑,写作真的能赚钱吗?

    每天都要计算家中收入、支出的王沫儿,内心当然很焦虑,因为这个家收入为零,支出就算再节省,也是每天都要支出的,总有一天,仅剩的银元都会花完,她甚至想着,如果少爷实在不想回家,那她就出去给人家缝衣服、洗衣服赚钱养他。

    养着这样英俊过人的三少爷,她心甘情愿啊!

    她甚至还再次委婉地提出了这个建议,说她每天做完家中家务,时间还有好多,要不出去做点副业,那样的话,家中经济还能再持续好一段时间,收入支出或许可以勉强达到平衡,只需考虑房租了。

    王德孚这一次当然拒绝了这个建议,他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是吃软饭的男人啊,虽然这个时代的他,靠颜值确实可以吃软饭。

    既然王沫儿每天做完家务之后的时间还有很多,那王德孚也不会让她没事做,索性就教她识字,结果王沫儿一开始还不从,说什么识字之后就嫁不出去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让王德孚哭笑不得,但他拿出了少爷威严,逼着她学。

    王沫儿只能硬着头皮学下去,态度不是很积极,她就想嫁个好人家,不想做新时代的独立女性。

    倒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她对王德孚教她识字时,顺手画的简笔画产生了兴趣,在少爷口中,这种简笔画被称之为“漫画”,她在王德孚监督时,就假装认真识字,在王德孚离开去上学之后,就一头栽进了漫画的大坑,一画就能画一整天。

    当然,漫画也拯救不了她的旧思想,在她心目中,为少爷打理好整个家,还是第一位的,以后她一定要嫁个好人家,做个好媳妇。

    王德孚今天依旧一身大衣,围上了围巾,戴着帽子,打扮有些类似电视剧《上海滩》的男主,帅气程度不下于发哥,他带着被他打扮得同样非常洋气的私人助理王沫儿,准备去坐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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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少年车夫

    电车的车站距离王德孚的住所有一段距离,在往那里走的过程中,还会路过大学。

    说起来他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还从来没有坐过电车,脑海中也没有坐电车的记忆,看来王德孚这位地主家的少爷,并不习惯较为拥挤的公共交通,也可见他手头基本上是不缺钱的。

    在这个汽车尚未普及的时代,电车就好比后世的公交车,人力车自然就相当于出租车了。

    后世在大学门口什么的,叫出租车很是方便,这个时代也是如此,在有钱学生颇多的东吴大学附近,等待拉车的人力车夫也有很多,他们甚至主动询问学生要不要搭车。

    王德孚本来是一心想去坐电车的,价格便宜,同时也比较人道,如果没有未来的记忆,他或许还能毫无芥蒂地去坐人力车,但有了未来的记忆,他再坐人力车,分明有种把人当牲畜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好。

    然而,就在此时,有位年少的人力车夫,却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少年身上的衣服只是一件破旧的棉袄,头戴乌毡帽,整个人看起来极为单薄,他一边搓手呵气,一边瑟瑟发抖。

    王德孚看到之后,心中有些不忍,他带着王沫儿向少年走去,而少年看到他们走过来,就好像看到了一束光,整个人的眼睛都变得明亮起来。

    “这位少爷、小姐,坐车子吗?”少年充满希冀地询问道,他说的并不是官话,而是当地的吴言,让王德孚有些亲切。

    “你年纪多大了,就出来拉车?”王德孚随口问道。

    少年以为王德孚见他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立马拍着胸脯回应道:“我今年十六,已经拉过三年车了,少爷您请放心,我是老车夫。”

    看着这个十六岁却自称“老司机”的少年,王德孚一时间都不该说什么好了,这个世界的他也不过十八岁,却已经上着私立名牌大学,吃穿用度基本不愁,现在遭遇经济危机,也不过是自己找的,只要他向家里服软,立马可以继续过他的少爷生活。

    但这个少年呢,他家里根本就没钱供他上学,甚至都没有让他去上学的意识,以至于十三岁就要出来拉车……

    王德孚这一次真的切身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贫富差距,难道这就是红色幽灵没有出现之前的资本主义时代的社会现状?

    他记得他那个世界日不落帝国时期的英国,底层贫民也过得相当惨,等到后来苏联的出现,那个红色幽灵的力量,才让那些毫无底线的资本家,收敛了吃相,提高了福利,值得讽刺的是,许多底层人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红色幽灵的功劳。

    “你这么小,我要是再坐你车,心里实在不好过。”王德孚用同情的语气说道。

    少年一听这话,顿时急了,他自己都觉得给人拉车天经地义,完全没有反抗车行的想法,心中还感谢车行给他混口饭吃,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别人同情。

    他赶忙说道:“少爷,我已经半天没生意了,又冷又饿,您就坐我的车吧!您是好心肠,但没法让我肚子饱起来啊,我年纪小拉车,警察都不管,说明这就是合法的!”

    王德孚听了之后,只觉得自己只有照顾他的生意,才能帮他,直接给他钱的话,岂不是会伤了他的自尊?

    于是王德孚与王沫儿就上了这辆黄包车,少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其实他冷是有点冷,却一点也不饿,刚刚那么说,只是为了进一步激发王德孚的同情心,让他照顾生意。

    坐在车上时,王沫儿就小声在王德孚耳边揭穿了少年的谎言,她刚刚在旁边整个人都很漠然,仿佛对少年十六岁就出来拉车这种事,没有任何触动、怜悯,显然,她也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

    王德孚听了王沫儿的话,心中更加复杂了。

    “少……哥哥你就是太善良了,不过有我在身边,你绝对不会被骗的。”王沫儿自信地说道。

    “哥哥”的称呼是王德孚要求她改的,他并不将王沫儿当下人,而是真的当妹妹一样疼爱,所以不想听她喊“少爷”。

    王沫儿觉得自己虽然识字不多,但社会经验比王德孚不知道丰富多少,心肠也极为冷硬,对待底层人民,就像是对待牲口,他们天生就该为老爷们卖命。

    到了目的地之后,拉车少年说车费要120铜文,大概相当于后世的12块钱,价格还是比较合理的,1银元可以兑换1000铜文,所以一个铜板等于后世的一毛钱。

    结果不等王德孚掏钱,王沫儿便站了出来,毫不客气揭穿少年的谎言,然后直接砍价到80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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