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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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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母校过来实习的学生。

    王德孚这一次总算体验了一下这个时代的电车,不过乘坐后的感觉并不是太好,因为它是最为廉价的公共交通,所以坐电车的人很多,电车上的座位又很少,因此大部分人都是站立着的,他又是在下班高峰坐电车的……

    坐完电车之后,他只觉得比后世坐公交车都还要艰苦,他只能期待出租车赶紧流行起来,别只在帝都、魔都这样的大都市才能坐到,这样的话,他就不要在电车与人力车之间做选择了。

    王德孚到达这家东瀛料理店的时候,凌静苏与杜书桓已经在包间中等待他了,他在侍者的服侍下脱去鞋子,然后走向凌静苏订的包间。

    这是非常典型的东瀛居酒屋式的包间,空间不大,大概可以容纳四人,一盏昏黄的吊灯悬在那儿,散发出来的光芒,洒在整个包间,营造出了一种莫名的温馨感。

    王德孚没有想到,包间中竟然有三个人,除了他认识的杜书桓、凌静苏之外,还有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子,穿着一身经典的女子学生装,看起来和凌静苏关系不错,正坐在凌静苏的身边,紧贴着,与凌静苏说话。

    王德孚淡定地和自己认识的凌静苏、杜书桓打招呼,两人回应之后,也不用王德孚主动开口询问,却见那个面容清秀的女子,竟然直接向王德孚自我介绍起来,让一旁想要开口介绍她的凌静苏,都微微皱了皱眉头。

    凌静苏显然觉得,这位名叫“丁梅”的女孩热情过头了,太不矜持,她都有些后悔带对方过来了。

    原来丁梅是本地女子师范大学的学生,酷爱文学,在《红蔷薇》杂志建立之初,看到它在招收编辑,便加入进去,兼职做编辑,她虽然能力有限,但胜在态度端正、做事勤劳,还很会处理人际关系,可以将老板兼总编的凌静苏马屁拍得很好。

    而她的存在,也弥补了凌静苏过于高冷、不食人间烟火的这一点的不足,她是凌静苏的得力助手。

    丁梅甚至还亲自带着之前那几期的《红蔷薇》,去她所在的师范大学推销,倒是凭借她的交际能力,卖出了不少,这便让凌静苏更加器重她了,只觉得她是真心想要将杂志办好的。

    这一次凌静苏带丁梅过来,也是单纯地想要犒劳她,她和王德孚、杜书桓一样,都是《红蔷薇》的功臣。

    只是凌静苏怎么都没想到,丁梅见到王德孚之后,就变得这样热情,刚刚她见杜书桓的时候,也没有这个样子啊,还很规矩地等凌静苏的介绍。

    难不成丁梅知道了王德孚就是《情与性》的作者?

    这样的猜测刚刚浮现,凌静苏又将其打消,可能这世上知道《情与性》真正作者的人,也就只有她和杜书桓,而且他俩都知道王德孚自己是不愿承认他创作了这部作品的,所以他们绝不会出去乱说,只让世人被“伊人女士”这个笔名所迷惑。

    他们都很看重王德孚的才华,并不愿意因为这种事而惹恼了对方,只希望能够和对方保持良好的私人友谊。

    王德孚反而没有在意丁梅的主动,可能在他曾经的那个时代,这样外向大方的女孩子有很多吧,一场聚餐上有她们的存在,总不用担心气氛变冷,他猜测凌静苏将这样的女孩带过来,就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

    毕竟不管是他,还是凌静苏,抑或是杜书桓,都不算那种特别善于交际的,放到后世,可能大家在一起聚餐,就是各自玩手机了,杜书桓绝对是拿手机看网文的那位,毕竟他那么爱看杂书。

    王德孚心中暗赞凌静苏不愧是大家小姐,考虑得真够周到的,于是自然微笑着与丁梅打招呼,态度极为温和。

    这仿佛给予了丁梅更大的鼓励似的,刚好她又坐在王德孚的正对面,于是她抓住良机,开始与王德孚闲聊。

    依旧高冷的凌静苏,这会儿不知为何心里烦躁,本来稳坐钓鱼台的她,总觉得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

    还好这个时候杜书桓说话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出了凌静苏的烦躁,又或者是单纯的饿了,便直接让侍者上菜,他也不和凌静苏客气,他吃东瀛料理永远只吃自助,绝不单点的。

    反正这家东瀛料理店的自助并不算贵,每人三银元而已,四个人加起来不过十二银元。

    实际上这只是杜书桓觉得不算贵,然而十二银元,却相当于平头百姓一个月的生活开销。

    王德孚之前辛辛苦苦拿到手的稿费,也就二十银元,他暂时还请不起这样的大餐。

    这只能说,杜书桓这样的富家公子哥,实在是有钱、任性。

    王德孚还从来没有品尝过这个世界的日料,不,应该说是东瀛省料理,他不由期待起来。

    毕竟人生在世,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

第26章 稿费提高

    这个时代的东瀛料理,一点也不比王德孚那个世界的差,可能是因为食材更加纯天然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这家料理店的主厨,确实有两把刷子。

    专注于美食之中的王德孚,自然而然忽略了总想和他多说说话的丁梅,他的回应显得十分公式化,却无意间讨好了凌静苏,抚平了她心中的烦躁。

    在凌静苏看来,王德孚这样才情过人的作家,果然不像一般男人那样肤浅,只需女人稍一主动,他们便会被灌了迷魂汤,以为自己魅力惊人,却不知只是女人随意挑逗他们而已。

    有趣的是,如果男人并没有对女人的主动有所表示,该男人又会被吐槽成“钢铁直男”、“注孤生”,其实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钢铁直男,只是有些男人对一切都心知肚明,轻松get到了女人的暗示,但却故意无视罢了,因为那个女人无法引起他的兴趣。

    丁梅当然不知道王德孚的真正身份,她只以为王德孚与杜书桓一样,都是凌静苏这位大家小姐朋友圈里的人,可能也参与了对《红蔷薇》的投资。

    而王德孚明显长得比杜书桓年轻,颜值更高出了几个层次,一身书卷气亦十分讨喜,这毫无疑问激发了丁梅的热情,恨不得了解更多关于王德孚的信息,可见无论大帅哥在什么时代,都可以让女人放下矜持。

    可笑凌静苏心中各种猜测丁梅举动异常的缘由,却没想到对方仅仅是因为王德孚只长得帅……

    如果凌静苏知道是这样的缘由,她一定会觉得丁梅太过肤浅,女人怎么能这么颜控呢?不过在内心深处,她肯定会理解对方,难道只准男人对美女热情,不准女人对帅哥热情吗?

    丁梅是个颇有眼力劲的女子,要不然她也不可能这样长袖善舞,保持极好的人缘,在察觉到王德孚对她的热情反应不大之后,她终于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开始不仅仅对他一个人热情,而是努力调动整个包间的气氛。

    王德孚与杜书桓两人都点了梅酒喝,梅酒度数并不高,味道酸酸甜甜的,一点也不苦涩,口感不错,可见这家东瀛料理店确实在细节方面也做到位了,如果是口感不佳的劣质梅酒,那是很坏心情的。

    在丁梅的热情感染下,众人也相互敬酒,简直把东瀛料理吃成了传统饭局,不过大家的心情都是很愉悦的,哪怕一开始有些烦躁的凌静苏,到后来都消除了心中的芥蒂,融入了良好的气氛。

    对于熟人,凌静苏就算性格再高冷,也肯定不会摆什么架子,如果真这样的话,那她怕是永远也交不到朋友了。

    一顿饭可以说吃得宾客尽欢,王德孚也感到了久违的放松,只觉得自己从穿越而来,就笼罩在旧式大家族的阴影之中,现在却硬生生地凭借自己的记忆与才华,闯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而在饭桌之上,凌静苏还明确表示,要提高“伊人女士”的稿酬,从原来的千字1银元,提高到千字3银元,分明是已经将“伊人女士”当成了实力派作家,开出这样的稿酬,才符合“她”的身价。

    凌静苏这样的提议,王德孚自然不会拒绝,而且让他满意的是,凌静苏并没有直接点出他就是“伊人女士”,反而真当他是“伊人女士”的哥哥。

    在凌静苏想来,既然王德孚不愿意承认这个身份,当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而且总觉得她和王德孚之间有个共同的秘密,就已经胜过了丁梅似的。

    而不管是王德孚,还是凌静苏,都好好地敬了一下杜书桓,因为如果没有他的牵线搭桥,就不会有现在的双赢——王德孚获得了他想要的稿酬,而凌静苏的《红蔷薇》则大卖了,可以期待这份杂志的未来。

    杜书桓也很开心,他已经喝得微醺,双颊通红,这样说道:“其实我真有些后悔让《情与性》刊载在《红蔷薇》上了,还是因为我不够肯定它的出色,如果我真的完全认为它会大卖的话,一定会将它留在《姑苏晚报》,那是一笔多大的业绩啊!”

    虽然杜书桓在事业上没什么野心,可如果因为他的缘故,让《姑苏晚报》的销量再上一个台阶,那他肯定会让父亲刮目相看,而不是认为他“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凌静苏听了之后,浅浅一笑,却道:“我觉得你不如来《红蔷薇》这里当主编,就负责小说版块,发掘出如‘伊人女士’这样的超级新人作家,让更多的畅销小说,出现在我们杂志,不会觉得更有成就感吗?比起那些正儿八经的新闻报道,你就更适合找出好看的杂书。”

    杜书桓听了之后,只是摇了摇头,道:“我可不想忤逆我家老头子,像现在这样,有空帮你发掘一下新人新作还好,真要去和你干,我怕是要被家里怼死,有时候真的佩服你、羡慕你,你都这么和家里作对了,你爸还是没断你的钱。”

    凌静苏听到杜书桓这样说,便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能够被父亲这样纵容,终究还是因为父亲对他亡妻的爱,只是这样的爱,也没法阻止当年的父亲去续弦,只有女儿没有儿子怎么能行呢?

    而杜书桓的回答也在凌静苏意料之中,这家伙活这么大,就没有勇气叛逆一次,连婚姻大事不自己做主也无所谓,可能在他看来,什么女人都可以当妻子,不需要他自己喜欢,只要家里人满意就行了。

    王德孚并没有贸然插话,不过他也从两人的交谈中,听出了凌静苏与杜书桓两个大家子弟不同的选择,他心中当然更加认可凌静苏,如果事事都受家里的约束,什么都没法自己做主,那人活一世,还有什么意思。

    现在王德孚通过《情与性》的稿费,暂时解决了他在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他便可以开始安心地追求他前世无法接近的文学之道。
………………………………

第27章 写散文

    为什么说王德孚前世无法接近文学之道?

    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他本身天赋有限,否则有顶尖写作天赋的人,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可以出头。

    其次是环境问题,纯粹的文学已经没落,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看有内涵的、引人思考的作品,毕竟生活已经如此沉重,空闲时间应该用来放松,所以就算是看书,也更爱看让人轻松、快乐、有趣的作品。

    最后是王德孚自身的原因,他也需要赚钱养活自己,当老师的琐事也颇多,根本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文学创作中去,而且一想到写出来的东西,除了在他自己的那个小圈子里流传,普通读者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他的创作热情自然会被打击。

    至于因为不是出身文化圈,导致也没有任何媒体资源捧他之类的,让他像某些青春文学作家那样年少成名,都是旁枝末节的东西了,这可以归类到首要原因中去——天赋有限。

    王德孚很羡慕那种天赋顶尖的作者,但他却也觉得,如果用自己的一生,来虔诚地做“写作”这一件事,或许最终他所取得的成就,并不会比那些天赋顶尖的作者差。

    而等到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与这具身体中的灵魂融合,他才明白,拥有顶尖的写作天赋,是怎样一种至高无上的快乐,那原本调皮的、无法掌控的文字,在他的笔下被他调教得服服帖帖,组成的句子,都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美感。

    可能还因为这具身体的原主本身是学哲学的,所以当他提笔写作时,文章中自然而然会融入他自己的哲思,便让作品更加充满内涵、意蕴悠长。

    王德孚用这样顶尖的写作天赋,去写《情与性》这部作品,可以说有些暴殄天物,简直就好比让最好的文艺片导演,去拍情色三级片一样……当然,这样的导演拍出来的三级片,肯定有点更深层次的东西。

    不过这也确实是生活所迫,而他在写这部作品的过程中,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至少他发现了,经历了一次穿越、灵魂融合,他拥有了前世自己怎么都无法企及的写作天赋,所以就当是用这样的作品先练练笔了。

    而拥有这种天赋的同时,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他会用自己的一生,都虔诚于“写作”这件事,再加上这个时代并不那么快的生活节奏、对纯文学的宽容,这一切的一切,都为王德孚证那文学之道、成为大文学家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哪怕可能百年之后,他的作品只能束之高阁,或是沦为某些文艺青年装逼的道具,又或者被学文、学哲学的学生痛恨不已,可只要能让那些真正喜欢他作品的读者读到,并让他们有所收获,对他们的生活有所帮助,他便觉得足够了。

    这顿凌静苏请的大餐,终于接近了尾声,喝了不少梅酒的王德孚,也稍许有了醉意,毕竟梅酒的后劲比较足,不过他不像杜书桓那样,酒意上涌之后就满脸通红。

    王德孚的双颊只是微红,不过却让他那过于帅气的脸颊,变得可爱起来,让在场的两位女士,都觉得和王德孚这样的男人聚餐,那就是一件相当赏心悦目、心情愉悦的事情。

    在聚餐结束之前,丁梅再次大着胆子,要了王德孚的联系地址,说是自己不仅喜欢文学,同样也对哲学感兴趣,所以如果如果什么哲学问题,她可以写信向王德孚请教。

    王德孚并没有拒绝她,他从来不吝啬对迷途的少女指点迷津,可能他骨子里就有好为人师的一面,他拥有崇高的志向,认为自己总有一天,可以成为全人类的伟大导师。

    但要成为伟大导师,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在平时一点点积累。

    只是他没有拒绝丁梅这件事,让本来心情舒畅的凌静苏,又不爽起来,不过她想到自己不仅有王德孚的联系地址,还有对方宿舍、住所的电话,她便又觉得自己更胜一筹。

    这个时代当然不可能有手机了,但是对于家境稍微好点的人来说,座机还是有的,只不过一般人都不会打长途电话,那个电话费实在太过恐怖了,不如拍电报,或者最省钱的方式,就是写信。

    丁梅的家境不怎么样,算是小知识分子家庭,住在城里,父母还是比较开明的,要不然也不会送她去女子师范大学,毕业之后再去女校当个老师,还是很稳的,要嫁自然也会嫁给那些思想更开明的男人,只不过这个社会,依旧有不少男人觉得女人嫁人之后就不该出去工作,在家里相夫教子就好。

    丁梅早就习惯了给人写信,她甚至还有好几个远方的笔友,甚至连面都没见过,这种笔友,大概就相当于后世的网友了,只是后世交通发达,见网友并不算难,这个时代要见笔友,那付出的时间与金钱,是普通人无法承担的。

    不过对于有文艺情怀的人来说,可能有几个一辈子都无法见面,却可以交心的笔友,是一件相当浪漫的事情。

    这也是通信不发达的时代,才会有的浪漫情怀。

    王德孚几人一出料理店,才发现天空中竟然下起了雪,这大概是苏州的第一场雪,此时已经是十二月,严冬的脚步正越来越近。

    一行人就此别过,杜书桓觉得自己和王德孚不仅一见如故,现在一顿饭下来,他只觉得和对方的关系更好了,以至于他亲自将王德孚送上人力车,还替王德孚提前给了车费。

    王德孚是有恩必报之人,本来杜书桓就对他有知遇之恩,现在又这般客气,他以后如果有报答对方的机会,一定会报。

    这么晚当然不可能再回学校了,他回的地方是自己和妹妹的同居之处,一路上万籁俱寂,望着天空中飘落的小雪,他涌起了一股写文的冲动,当然不是小说,而是充满了美感与哲思的散文。
………………………………

第28章 听雪之夜

    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他写的东西永远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写给大众看的,还有一种便是写给自己看的。

    写给大众看的东西,需要考虑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是具备吸引力,其次还要考虑社会影响力,毕竟只要有了吸引力,便会有很多人来看你的作品,结果你的作品却尽是黑暗、低俗、负能量的内容,那就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所以作家每写出一本畅销书,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除非真的只是凭借以前的名气,写毫无诚意的圈钱之作。

    而写给大众看的东西,永远都是有所保留的,毕竟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或许有时候他写的东西,自己都很勉强,感觉完全被束缚了创作的自由,就好像在刀尖上跳舞。

    绝对自由的创作,只属于写给自己看的东西,说好听点就是以文抒怀,说难听点就是“自嗨”。

    绝大部分的日记、随笔、散文,其实都是自嗨,只是有什么事情触动到了作者那多愁善感的内心,便促使着他拿起自己的笔,将这种触动表达出来。

    然而喜欢看散文的读者确实太少太少了,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这样写道“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散文这种体裁,就好像是“普通人”,而小说,则是“电影演员”。

    原因其实很简单,小说这样虚构的故事,往往是精彩、有趣的,能够让读者领略到超越自身生活的趣味,在幻想的故事中尽情地徜徉;而散文,往往显得比较平淡,它写的或许就是寻常的生活、景色,蕴含着让读者可以品味、思考的东西。

    优秀的散文家往往能够做到将一种很寻常的景色,比如说日出日落、云卷云舒之类,写得特有美感,又或者将一件很寻常的事情,比如说父亲帮儿子去买橘子,留下的背影,都描写得特别感人至深,甚至等到网络时代到来,它都能成为流传广泛的梗,这就是经典散文的魅力。

    甚至可以说,大部分能够让读者感受到文字之美、语言之秀的文,都是篇幅并不算长的经典散文,它可以将作者的文笔体现到极致。

    王德孚要写的散文,正是这穿越以来,第一场雪,所带给他的触动,他要写的散文的名字,叫做《听雪之夜》。

    这一夜,他伏在书桌上,屋子里的黑胶唱片机,正放着这个世界华夏的古典音乐,那充满质感的高雅音乐,仿佛配合着屋外纷纷而落的雪花,倾诉着来自大自然的极致声韵。

    雪花下落,本就悄无声息,但是在王德孚这样的作家看来,那每一片雪仿佛落在了他的心上,发出的声音,在他的灵魂深处涤荡。

    他在回忆自己刚刚回家路上,所见的黑夜之中雪花飞舞的景象,他用自己最为细腻优雅的文笔,勾勒出了这样一幅白雪初降时的图景,如果这篇散文在百年后会被选入语文课本中去的话,那这段景色描写,绝对会要求学生背诵。

    语文老师们会根据教案,来这样告诉学生,作者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和独特的视角,用时间的转换来反映同一环境中景物的变化,逼真地描绘出初雪来临时的自然景象。

    第一段写的就是雪落,作者首先交代了时间和空间,时间是黑夜来临,空间是长街,长街之上人影稀疏,然后选取一片雪花,开始描绘它的状态,它是如何“翩翩起舞”的,作者又开始用比喻的修辞巴拉巴拉巴拉巴拉,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描写让读者直接感受到了下雪时的景色,是多么美丽、让人心醉!

    实际上呢,下雪有多美,读者们难道不知道?美的并非是雪,而是王德孚笔下的文字,他在尽情地自嗨,将他拥有新的身体之后所获得的写作天赋,在这篇《听雪之夜》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当文字的优美都达到巅峰之后,它已经近乎于道了。

    第二段他便开始写雪落的声音,明明写的是声音,却是一种名为“寂静”的声音,他还从多个角度多种修辞手法,来写这种“寂静”,包括用动态的描写来衬托静态的景物,以动写静,则静之愈甚。

    这肯定也会让后世的解读者各种吹嘘,认为他写这种“寂静”的声音,相当的有韵味,因为明明是静的,他却硬是写出了声音,只或许就是优秀散文家的共性吧,总能将看起来很简单的事物,写得非常的高大上,有些读者可能要质疑这是不是故弄玄虚,是不是不太合理,可是大文学家是一般人能质疑的吗,这样的语文课文,背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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