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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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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故弄玄虚,是不是不太合理,可是大文学家是一般人能质疑的吗,这样的语文课文,背就完事了!
只有王德孚自己知道,他写这篇散文时,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空灵的状态,只是将笔交给自己的感觉,书写他要表达的情绪,这样的情绪,在第三段流露了出来,因为这一段已经开始由物及人,开始写自己的心,他此刻默然独坐、顾影自怜,才发现这世界之大,却绝不会有人能够真正走进他的心、明白他的志向,在这个时代,他只能茕茕独行。
他写出了自己无比孤寂的内心世界,却也表达了一种宁静致远的超然心态,不过在读者看来,他这一段肯定写得非常的意识流,他的想法仿佛都化作了雪花落地时的声音,除非有人去细细地了解他的人生,知道他穿越的秘密,要不然必然无法从这段中明白他内心深处的所思所想。
最后收尾的这一段终于又在写人话了,没有之前那么晦涩难懂,不过依旧将那无与伦比的文采展现了出来,原来雪落的声音,那是他心中的天籁之音,读者们可以从这里感受到他涌动着的空寂之情,那份澄澈枯淡的孤绝之美。
当它们无法用言语表达时,只能用心去揣摩和体会。
当他写好这一篇《听雪之夜》时,天边竟然泛起了鱼肚白,而他的妹妹都已经在床上熟睡了,发出轻微的呼吸声,这或许也是雪落之声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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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持家有道
这篇名为《听雪之夜》的散文,显然就是王德孚写给自己看的,非常典型的“自嗨”之作。
这样的作品,其实最适合用来在语文考试中做阅读理解,不过出题者拟出的题目,以及给出的“标准答案”,往往连王德孚这样的原作者都答不对,比如问某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实际上他在写的时候哪里想那么多?
王德孚自己通读之后,觉得这篇散文可能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卖弄文字了,仿佛整篇文章都在炫技,所以肯定有些矫情、空洞,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但别忘了,这个世界的王德孚,才十八岁而已,十八岁写出这种风格的作品,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每个人的十八岁或许都是多愁善感的,许多可能都因为遗憾的初恋,有人可以将这种多愁善感变成笔下的文字,而有人却只能去看那些青春文学,排遣心中的苦闷,这也是为什么诸如“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泪流满面”之类的青春文学,可以在学生群体中大受欢迎。
其实如果以后王德孚在文坛的地位越来越高,或许他写的这篇略显空洞的散文,都会被奉为经典,就好像大文豪写的错别字并非错别字,而是通假字。
王德孚终于放下自己的笔,去洗漱了一番,才觉得困意袭来,想到今天是休息日,并不用去上学,他便准备去床上好好睡一觉,凌静苏选择昨天晚上聚餐,也考虑到了今天是休息日。
王沫儿还在王德孚的床上熟睡,让他不忍心叫起来,原来这个时代因为没有电热毯,暖气片也只在北方流行,空调虽然已经发明,但却依旧尚未普及,所以在冬天时,依旧很流行丫鬟给主人暖床。
王沫儿几乎只要王德孚睡在他俩租的小屋之中,她晚上就会给王德孚暖床,还为他端水洗脚,不过由于王德孚总会因为写作,而睡得很晚,便导致暖着暖着,她便在王德孚的床上睡着了。
一开始她还心中惴惴,害怕被三少爷嫌弃,连暖个床都睡着了,她也太懒了吧?
但王德孚怎么会因此嫌弃她呢,和王沫儿相处愈久,王德孚就愈发宠爱这个满脑子封建思想的妹妹,对她不知道有多宽容,他是真心将其当成了最亲的亲人,可能同居确实是培养感情的极佳方式吧。
而且在心理年龄远超生理年龄的王德孚眼中,王沫儿真的就是个天真的少女,即使她自诩社会经验丰富,但在来自网络信息时代的王德孚看来,她依旧是晚熟的,这是时代的原因。
王德孚很耐心地培养着这个令他怜惜的少女,希望有一天即使她达成了她的夙愿——嫁个好人家,也不要在面对丈夫时,过于卑微。
男女之间本就应该彼此尊重,而不是想着一定要压谁一头,感情之间没有胜负,当你一次又一次赢了的时候,最后可能就失去TA了。
王德孚终于躺到了自己的床上,却并不感到任何温暖,原来他睡的地方,总离王沫儿有一段距离,背对着她,侧身而睡。
然而几乎是他一躺下,在半睡半醒之间的王沫儿,就熟练地抱了过来,用自己极为暖和的身躯,温暖自家少爷,她的一只腿还直接绞了上去,仿佛像八爪鱼一样,缠住了自己的猎物。
王德孚也似乎早就习惯了这个睡觉很不老实的妹妹,他刚刚写了那么久,确实也困了,便不管她了,只是自顾自地睡觉,但很快,他的耳边就传来了轻柔的声音:“哥哥,辛苦了,要好好睡呐。”
温热的气息在他耳畔流转,王沫儿就这样从背后紧贴着自家少爷,只觉得心中满是幸福,她真的不明白什么是爱情,反正她只知道,和三少爷在一起特别温暖、安心,好像真正成了人,而不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曾经的王沫儿,不敢有一丝女孩的娇气,因为她只是个侍女,在家里的地位最低,只能依靠自己的勤劳、懂事、能干,获得夫人吴氏的欣赏,但现在在王德孚身边,她真心觉得,自己好像不再是下人了,于是她便开始做一些之前完全不敢做的事情。
她是发自内心地想去和王德孚亲近,她最喜欢看自家少爷伏案写作的样子,那样的认真、帅气,所以她在少爷赚了第一笔稿费,家中经济宽裕之后,就买了诸多水果,给专注于创作的少爷吃,比如说柚子之类,都是她亲自剥的,看着少爷一边写,一边吃她剥好的柚子,她就会觉得特满足。
王沫儿感觉她来这里与王德孚相处的日子,真的就好像梦幻般一样,她好想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可是她真的可以一直和三少爷在一起吗?
每当她想到这个问题,都会产生极度的焦虑,但却从不表现出来,她这个时候,就明白了,王德孚灌输给她的思想——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由自己做主,而不是任人摆布。
王沫儿以前只觉得,能够吃饱穿暖嫁个好人家活一辈子就足够了,现在她才明白,这或许只是最基础的东西,当没有生存的后顾之忧后,人便想要获取更多,追求自己的幸福。
所以说,每个人的思想,都是可以被改造的,和王德孚这种思想无比先进的人在一起,王沫儿不受影响,是绝不可能的。
王沫儿一边想着,一边竟然掀开被窝,去了王德孚正面的方向,然后美滋滋靠在少爷的怀里,反正少爷绝对不会生她的气的,只当这是她的调皮。
不过王沫儿并没有再睡多久,就在这大冬天早起了,她没有任何懒床的习惯,因为她还有不少家务要做,还要出去买菜,给自家少爷准备午餐。
早饭的话,自家少爷昨天写到那么晚,肯定是吃不成了,所以她也不准备吃,这样又能节省一点支出了,而且少爷都不吃早饭,她这个做下人的,凭什么吃?
少爷写文赚稿费也不容易,她得持家有道才行,这也是新娘修行的内容。
如果王沫儿知道,自家少爷的稿费又提高了三倍的话……
她肯定依旧选择这样持家有道,她的节约属性,是融入骨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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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删改作品
王德孚反正是很放心将自己赚的钱给他精明能干的妹妹保管的,他本人其实对物质上的要求并不高,可能习惯了记忆中更加现代的物质生活之后,便对这个时代的失去了兴趣,他只是很庆幸,至少自己没有去更加落后的古代,那估计连自己的个人卫生、方便问题都很麻烦。
不过身为一名作家,没有钱是绝对不行的,作家需要到处采风、取材,获得自己想要的素材,而这都需要花钱,甚至为了刻画好真正的有钱人形象,自己也要去体验体验一掷千金的感觉。
而且想要与有钱人结交,总不能一分钱不花吧,就好像之前凌静苏请了昂贵的东瀛料理大餐,他有机会肯定也要请回去,这就是成年人之间的社交。
所以王德孚觉得,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手上一定要保证有一部保证收入的作品,每个月有源源不断的稿费,这才能够让他更加毫无后顾之忧地追求他真正想要的东西。
其实除了写作、学术之外,王德孚在其他方面的能力,确实不怎么样,所以让他去经营产业之类的,那就是强人所难。
这一天休息,王德孚并没有选择宅在家中,而是继续带着自家妹妹,去领略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其实他感觉这个时代还是更加偏古风一点的,哪怕是研究出来的新技术,也天然有一种古典韵味。
可能这与这个世界自古以来都没有被外敌入侵的原因有关,只不过自从与另外一个西方的布列塔尼亚帝国有过摩擦、交流之后,各自的文化,都开始互相影响,华夏文化本就擅长融合、兼容并包,这个世界的华国也没有任何闭关锁国的行为,所以便形成了这样一种社会现状。
反倒是在布列塔尼亚帝国,因为光明神教的原因,导致思想禁锢得比较厉害,再固步自封下去的话,说不定要被华夏日不落帝国轰开国门,现在两大帝国表面上关系良好,但各自的小弟却在宗主国的授意下,各种搞事情。
王德孚在又进一步了解了这个时代、收集了更多的素材,然后回到家的时候,又接到了来自凌静苏的电话,就是问他想不想把《雨巷》投稿。
王德孚一口回绝了,表示这诗只是他借花献佛,只给她一个人看就好,并不用公开发表。
在那个瞬间,凌静苏撑着油纸伞,走在雨巷之中,正好让他想起了这首诗罢了。
以后王德孚会专门为他那个世界,从古至今所有的诗人们,按朝代写一部鸿篇巨,书写他们的生平往事,并附上他们的代表作,戴望舒和他的这首《雨巷》,都会被他写进书中,这样一来,这个世界的人民,自然就能记得创作了这些名篇的诗人们。
而王德孚也不需要将他们的诗揽到自己头上,他本人并不擅长诗歌,因为在他那个时代,已经没有了古诗词的土壤,而现代诗更是被某些当代的所谓现代诗人搞得臭不可闻,被吐槽成“只要会按回车,谁都能写现代诗”。
结果王德孚这种一口回绝,还表示《雨巷》只送凌静苏一人的行为,竟然让电话前的凌静苏满脸通红,心里柔肠百转,只觉得王德孚这个容貌与才情兼备的男人,实在太会撩了!
喜欢现代诗的文艺女青年凌静苏,当然明白《雨巷》这首诗的价值,认为这首诗有资格登上当代任何一份诗刊杂志,并让王德孚在整个诗坛一炮而红,到时候肯定不知道多少喜欢现代诗的女子,深深地崇拜他,绝对可以让他名利双收!
可是他呢,竟然拒绝发表这首诗,还表示这诗只给她一个人看,如果不是隐约觉得王德孚不是那种油腔滑调的轻浮男人,她甚至都认为对方在用这首诗表白!
要不然对方为什么因为她,而放弃诗歌发表后名利双收的机会?
不过当凌静苏冷静下来之后,又开始忍不住胡思乱想,但她现在心中确实对这个男人有了深刻的印象,并且还开始好奇他的生活轨迹。
王德孚这个休息日过得也非常充实,他一般白天都出去走动走动,晚上便继续写《情与性》。
本来他是想用这部书多水一水赚更多的稿费的,结果因为凌静苏豪气地将他的稿费涨到了千字3银元,他便觉得多水便毫无意义了,他之前决定水它个五六十万字,对他这样的传统作家来说,五六十万字绝对算得上大长篇小说了。
可现在,他决定写20万字左右就果断完结,将那些纯粹为了性描写而添加的女角色都一笔带过,这些媚俗的部分尽可能删减,着重写张婉怡和陆罂梦这两个女角色,毕竟她们对应着书名的“情”与“性”。
毫不客气地说,王德孚这样一改动,便让这部《情与性》,英文名可翻译成《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作品,在内涵与深度上,一下子又会上一个台阶!让它有了更多成为名著的资本!
不过很显然,这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当一部作品越有深度越有内涵,讨好读者的内容越少,那它的受欢迎程度,肯定会下降,劝退类似王德孚的室友柳青山这种只看H描写,完全不去深入思考的读者。
这能怪谁呢?当然只能怪凌静苏这个给王德孚提高稿费的老板兼总编!
当王德孚这种文青病已经病入膏肓的作家,暂时没有经济压力之后,他写出来的东西,能对普通读者友好就有鬼了,最可气的是,他并不是写不出畅销书,他就是在作!
不过王德孚终究不是那种会将自己的出版方友人坑死的那种,他将后世畅销杂志运用的一些手段、模式比如说读者调查反馈之类的等等,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凌静苏,而《红蔷薇》也因为销量暴涨,而获得了更多优秀创作者的青睐,稿件的质量提高了许多,并且许多广告商也缤纷而至。
也就是说,即使王德孚开始大肆删减《情与性》中的媚俗部分,引发众多普通读者弃坑,《红蔷薇》的销量也应该不会雪崩,这不就足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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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校刊
其实从王德孚的行事作风以及写作态度来看,他骨子里有严重的道德洁癖,以至于让人觉得特虚伪,也许有些人生来就是如此吧。
他的名字“德孚”的某一重含义便是,品德令人信服。
他希望能够做到真正的以德服人,哪怕这或许只是奢望,因为心中阴暗的人总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
反正他不管别人如何看、如何说,他只求问心无愧,他很喜欢康德的那句名言——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可惜这个世界并没有康德,以至于这个世界的哲学,与王德孚曾经所在的世界对比,它都不算进入近代哲学,只因没有那部西方哲学史上划时代的巨著——《纯粹理性批判》。
王德孚在大学中学《西方哲学史》时,才发现对方的哲学理论才发展到文艺复兴时期,但是这个世界的文艺复兴,在布列塔尼亚帝国是被压制的,这个皇权与教权并重的庞大帝国,在思想文化上,反而不如另外一个世界分裂的欧洲诸国。
不过非常有趣的是,《华夏哲学史》中竟明确地记载,有两位著名的华夏学者、哲学家齐迪、任佩远,竟然将对方文艺复兴时产生的各种哲学理论吸收了过来,搞出了“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并在华夏日不落帝国之类,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这大大促进了华国国民思想的解放,“新文化运动”也随之而来,并至今都在进行之中。
这就是伟大的哲学家,对这个世界的重要意义,只是他们给普通人的感觉,实在是太遥远了,却不知道普通人其实潜移默化地受到他们的影响,他们只是将人们生活中所获得的道理,更加理论化、系统化。
王德孚现在在自己的专业课上,就默默整理着这个世界的哲学理论,总结来说,这个世界的哲学,距离踏入近代哲学的大门,只差临门一脚,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会有伟大的学者出现,推开这扇大门。
不过这“时间的推移”,到底是多少年,就很难说清楚了,在这种情况下,伟人、英雄的作用便体现了出来。
王德孚觉得,既然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那打开近代哲学这扇大门的任务,进一步促进整个世界人民思想的进步,他当仁不让,要不然简直对不起他脑中储备的那么多的知识,知识与文化,只有分享给更多的人,才有更大的意义。
只不过他也不可能直接去搞出类似《纯粹理性批判》这样的哲学巨著,这肯定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他首先要在学术期刊上刷名气、资历,用一篇又一篇的论文去铺垫,待到哲学界都认可他的天才之处时,他才能够将真正的巨著写出来,震惊世人。
于是,他现在又有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让自己尽可能的扬名,不管是在学术界还是文坛。
大多数人出名或许都是为了可以收获更多的金钱、虚荣,但王德孚却是想要让更多的人聆听他的理论,传播他的思想,启发他们的人生。
不得不说,如果被别人知道王德孚的这种想法,一定会怒斥他的狂妄自大,都还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大学新生,竟然都已经在心中认为自己绝对可以成为人类导师。
当这一天的大学课程结束,竟然有东吴大学校刊《学桴》的编辑来向大家例行征稿,他是大三的学长,直接对大家表示,说你们哲学系的新生,到现在上了近三个月的课,竟然没一个人向校刊投稿,这是不是有些太不将校刊放在眼里了?
这位大三的学长兼校刊编辑,又大谈《学桴》的历史,说它是整个华国大学最早创刊的校报,在整个苏州范围内的学校,都很有名,甚至连魔都的学校,也都有《学桴》的流传。
因此只要能够在《学桴》上发表文章,便意味着文章可以被众多学子看到,若是文章非常优秀的话,那绝对可以在学生群体中产生名气。
只不过《学桴》最大的缺憾,是它不会给稿费,毕竟它只是校刊,不是真正拿出去贩卖的杂志,一般一个宿舍也就订个一份,算是半强制的任务,而总共订阅的收入,能够维持成本,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怎么可能还给稿费?
也正因为如此,《学桴》的编辑们、热爱着这份校刊的人,总是自发地去宣传它,拉那些在学生群体中有名的才子、才女投稿,也不管是不是本校的,像那位苏州女子师范大学的丁梅,就已经多次向《学桴》投稿,还有幸发表过一些作品,闯出了些许名气。
“默存,你不是最近在写东西吗,还为此晚上总不回宿舍,要不你就直接将你写的投给校刊呗,听说不少已经毕业,在文坛上闯出名头的前辈们,都依旧关注着这份校刊,到时候如果有他们的提携,被正规杂志约稿,也就不是难事了。”王德孚身边的郑元秀这样建议道。
郑元秀是王德孚的四位室友之一,也是宿舍内唯一和他同系的,两人总是一起结伴去上专业课。
郑元秀的个子不高,长相如女孩子般秀气,还有一双非常漂亮纤细的手,从小就练钢琴,他说话的声音也很小,并且十分容易害羞,往往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就会特紧张,然后耳朵都红了,不过还好有一旁的王德孚提醒,总不至于让他出丑。
由于和王德孚是室友,还是上下铺的关系,再加上王德孚多次帮忙,他当然和王德孚关系很好,在学校里几乎形影不离,他觉得王德孚就像最值得信任的兄长大人,他很喜欢弹琴给王德孚听。
听到郑元秀的建议,王德孚微微点头,不由想到了自己的那篇自嗨散文《听雪之夜》,与其放在那儿,不如直接投给校刊《学桴》,也算是为它做一点贡献了,不管它是不是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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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弄巧成拙
很显然,除了王德孚之外,其他哲学系的学生,似乎都懒得为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浪费时间。
校刊《学桴》可能是某些文青学生心中的信仰,只觉得能够在上面发表文章,是一件无比荣耀的事情,但对普通学生来说,能花钱订阅它都很给面子了,居然还要写文投稿给它,那也太麻烦了。
不是哪个人都能像王德孚这样,能够将写作当成一种信仰,让他写东西,绝不是折磨而是享受,而对普通人来说,写东西分明就是一件烦人的事情,有多少人学生时代喜欢写作文?
王德孚身为哲学系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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