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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闹不停:冥夫你太妖-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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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 �
卧槽,大叔要不要说这么犀利?!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虽然前天已经告诉小伙伴们,但莫琛的话并不算太假。
毕竟我瞒她们的确是瞒了很久。
顿时脸皮发烫,深刻自省果然配不上猫太太她们对我的拳拳赤诚,瞒她们一件事就得往下瞒住所有事。就像为了圆住一个谎言,就得要花费无数张牛皮去包住一样。
“既然柳同学很清楚煤瓜的属性及价值,当然知道随意使用他人的私物是一种非法侵占的行为。我还是希望你尽快联系那个朋友,迅速将煤瓜还回来。如今世道复杂人心不古,就算你朋友没有窃财意图,难不保让其他识货的坏人看出煤瓜的价值,那就会怀璧其罪,连着你朋友也不安全!”莫琛又啜一口酒,说得还算和气。
若是两天前傻不啦唧啥也不清楚的我,此时肯定会急着拼命想法找回煤瓜,好尽快还给正主。
但这会儿,我也有一肚子的小疙瘩要解,只得先让莫土豪耐下心来回答了我的疑问,再来谈还猫的事也不迟。
“还猫是当然的,我朋友出身超极豪门,世间财物基本入不了他的法眼,更不会做出私占他人所好的无耻事情。”
我忍着鸡皮疙瘩,先将南城九倾花式夸一遍,然后来个老套的话锋一转。
“莫叔叔,我朋友跟我说,煤瓜就是从他家祖墓里被盗走,于情于理都算是赃物,你这样无凭无据地要回,恐怕得先拿出个购买证明才行。”
哦嚯嚯,本姑娘的嘴皮子被逼着越练越溜滑。果然是形势逼人进步,逆境方出真英雄!
好像比喻得不对嗯,反正没关系,现在是个人都知道本姑娘的语文是门卫大爷教的。
莫琛却放下酒杯,抚掌大笑起来,好像我刚才说了一个世间最有趣的笑话。
………………………………
第209章 惊鸿往事
悻悻然等他完成“用大笑让对手一头雾水”的装逼,一口蒙完手里不太冰了的果汁牛奶。
哦呵,真是好喝到哭!
如果不是为煤瓜的来历问题,除了猫太太外,我们仨妞心目中大叔型霸道总裁的最佳代言人一向就是他猫爸爸呐!
“柳同学,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莫琛抬起手指,疑似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水,摇头叹息,“我不管你那个朋友是何方神圣,但他若是一本正经说出这些话,显然很需要去医院接受一下神经科的检查。”
不想说话了,喝掉最后一口果汁,我冷眼继续看他继续装。
“不信?”莫琛误会了我鄙夷的眼神,兀自笑着解释,“就乘我刚下飞机累得不想动弹,就跟你多聊几句,帮你涨涨见识吧。”
我心想本姑娘所知道的真相可能甩你十条街都不止,班门弄斧当心秃头生疮。
“莫叔叔,我只想知道煤瓜到底是怎么来的?说得直白点,若它就是你从人家祖墓里盗出来的,就莫怪我朋友不还给你了。”
莫琛没理会我这番有些挑衅的话,兀自感喟。
“缚灵猞猁的确并非买来的,但也并非是我盗出来的。你可知道南城世家祖墓,并不如这世上大多数的皇陵族墓一样,随地挖个盗洞弄几个懂行的夫子钻进去就能搜刮一番。南城自古做的是死人生意,后来灵通广大开始行商阴阳两界,给活人供葬品,给死人供阴品,垄断阳界的殡葬所用及阴界的万宝通行,每年积累的财富是当时几个小国的生产总值。你觉得这样人家的祖墓,能被随随便便地盗吗?”
我完全听愣了,忍不住跟着他的问题直摇头。
虽然一直知道南城九倾家曾经富得连皇帝都眼红,可没有从莫琛嘴里说出来寥寥几句,来得实质性的震憾。
行商阴阳两界,垄断万宝通行。
怪不得行妖说连冥帝都对南城冥主忌惮几分,因为南城家还能制造影响阴阳两界各种秩序的法宝,譬如返尘卦。
也就是说以当时南城家的实力,已脱离阴阳两界的万灵法则的束缚,成为了游于三界之外的特殊存在。但南城族人再厉害终究是一群凡身肉胎的人类,受生死轮回所困。作为三界中最软弱的生灵,这般恣意张狂地暗控阴阳两界,或许给以后遭遇到的屠门留下祸因
“所以该这样说,缚灵猞猁就与我们莫家有缘,必该流落到我莫琛的手里。”
我咬着杯沿,在心里默默翻个白眼给他。
“五年前我重回西藏,参加当年给晓晓治病的高僧的葬礼,顺便给在那里结拜过的义兄烧柱香。至于他是谁,恐怕晓晓已透露过给你们了。”
我想了想,应该就是指的那个把南城九倾的头扮成“藏尸”卖给他的中年男。
“男人姓南城,这是个世间独一无二的姓氏。你在任何一张姓氏表上都查不到这个姓和它的历史。南城世家在百年前,也就是清末民初时,还是令皇帝都忍不住觊觎财富和尊荣的顶级豪门,虽然那时离他们鼎盛期已经相去甚远了。在一九一零年十二月的某天被一夜屠门,所剩下的为数不多的近亲也是伤的伤逃的逃,隐姓埋名不显人间了。”
这些我知道,但具体到年月和时代的从来没有,听起来有一丝真实的沧桑感。
“那人叫南城什么?”忍不住多嘴问一句。
莫琛摇头:“他没说,或许故意不说。陪晓晓治病期间,我自己也很苦闷,当时生意一直没什么起色,再亏钱下去要养不起晓晓那个傻女儿了。”
我无语。
猫太太一向活得不知人间疾苦,那也是被你这个土豪爸给惯出来的,不知对她的未来是好还是坏呢。
“有一天乘晓晓还在治疗室里,我在寺庙里到处乱走。后院的石坪上,有一个汉族打扮的男人盘腿坐在露天的一尊石佛像前,身上积了厚厚一层雪。当时把我吓坏了,以为这人全身僵青应早已冻死了。扫光他身上的雪后,想喊僧人过来看看,才发现他原本紧闭的眼睛已睁开,直直地看着我,然后开口问我是否有酒。我给了他自己随身带着的一只洋酒壶,装着从家里带出来的82年拉菲。自己在那里不舍得喝,平时只闻酒香解馋。当时为了救人也顾不得,任他一口气喝光也不觉得心疼。就这样,慢慢和那个叫姓南城的人混熟了。他当时在那寺庙里已带发修行整整二十七年,平时只食一顿饭,偶尔喝喝酒,大多时间是在石坪上打座念经,活得比僧人更像僧人。”
莫琛已沉浸往事,口气平静且说得详细,就像在录语音日记似的。
我心念一动,掏出南城九倾上贡的肾七,调出个录音应用,将耳唛插好,拿麦克风口悄然对准他。
对他们怎么相识,我不感兴趣,但很想知道那个男人到底是南城九倾的谁?据白越所说的一些零碎往事,能冠于南城之姓的应该是直系亲属无误。
难道是南城九倾七个兄长里的一个?
可似乎没这个可能性。南城家的最后一辈都殁于百年前,先别说极少有人能活过百年,更不说还以中年人的相貌存活于世。
“陪晓晓治病是件枯燥的事。和南城兄相识后,我的陪治生活倒变得有趣些。南城兄不爱多言,但句句珠玑不说废话。与现代人相比,他活得像个老学究,刻板却充满睿智。在他的引导下,我逐渐对生意失败这事放开,不再整天哀声叹气怨天尤人。”
这样说来,我又迷惑上了。
那个姓南城的中年男难道真的是百年前的九倾兄长?大概是清欲的修行生活和西藏的纯净环境使他减少了被岁月蚀雕的痕迹?
“直到晓晓的病情好转,我们准备离开西藏的前一个星期。有天晚上我已躺下,他敲响我住处的门说有要事相商。我拿出僧人买的青稞酒和他对饮,他慢慢说起一些非常匪夷所思的事情,并打算跟我做个交易。”
原来如此,莫琛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买的并非是“藏尸佛”。而所谓的“奉藏尸佛”大概只是怕年幼的猫太太害怕家里藏有干尸,专门编给她听的的托辞。
至于真正和莫琛人结拜成义兄弟的并不是南城九倾,而是西藏的中年男。
我默默地心里替被亲爸瞎忽悠的猫太太点根蜡。
“他说自己几十年如一日的修行,只为自己百年前被封轮回途的末弟行德积福,让他能早日脱摆阴牢之苦,升至神位永绝家世所累。而他现在阳界偷享的寿数要用尽,身边无亲无挂,只能来找我这个新交的朋友帮忙,交托一件至宝,事关他弟弟的生途,让我慎重对待。当然这些忙并不是白帮的,但也有我需要出钱的地方。”
我瞅了眼略带沉思状的莫琛,想他的心理接受能力强到神奇。
一般警惕的生意男听到这些什么封轮回途啊升至神仙之类的话,基本就把说的那家伙当精神病人看待了吗?哪怕对方是个僧人,也有可能来骗财的嘛。
“莫叔叔,你信了?”我略带好奇地问,顺便打断他的沉思。
莫琛缓慢地摇头:“只觉得听着有趣,没怎么信。虽然我听了偏方,特地将晓晓带西藏治病,也只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晓晓当时的状况很差,我对普通的心理疗法已绝望,想西藏空气好环境清静,说不定会让女儿舒服点,就当父女俩度个假吧,却想不到真的治愈了。这事就给了我些不排斥这些玄乎事的心理基础,但当时我没答应也没拒绝,只是让他说说我到底要怎么帮。”
我皱眉,有些不敢信:“当时叔叔你的生意不好,他让你花钱也帮吗?”
莫琛笑了:“虽然所谓无奸不商,但行走江湖多少也得信点缘份看点眼色。以我当时的眼光来看,也知道南城兄并非普通人,身上虽然长期棉质长袍加身,脚穿破布鞋。但腕上的一串白玉珠串已是普通人穷极一生都买不起它当中一颗珠子的那种。他生性冷清孤傲,逼到不得不对一个认识不久的朋友开口求助,应该是实在没法子了。我想着能帮就帮,至于帮到哪里,只能看我的承受能力了。”
我撇嘴:看珠串贵才想帮忙的吧,果然是势利的生意人。
“然后这大半夜的,他就让我跟他走。我当时喝了点酒,反应有点迟钝了,倒也没多想东想西,就跟他七拐八拐地在风雪中走了个把小时,在一座山洞里的神龛后面挖开堆在上面的厚厚一层雪莲花,然后露出一具像是黄玉雕成的棺材。”
“天地万寿棺?”我脱口而出。
这么说来,至少这件宝物,莫琛拥有的完全合理合法。
莫琛又深深地瞅我了一眼:“不错,柳同学,果然知道得很多,比我想象中要多得多。”
我呵呵地摸头,很想糊上自己的大嘴巴。
“对。那正是南城家所拥有的至尊阴品之一,天地万寿棺。它漂亮得让我感觉不像是人间凡品,但南城兄当时故意没有告诉我它到底是什么,让我认为只是一具玉质古棺,价值不菲的古董罢了。看到这具棺材,当时见识还少的我自然完全惊呆,对那位神奇的南城兄基本言听计从,没有什么是不能信的了。”
我黑线。
论如何征服一个眼里只有钱的生意人的方式
………………………………
第210章 真假难辨
“南城兄要拜托的就是这具玉棺里所安置的尸体。也就是你们和晓晓一起上阁楼胡闹的那位。”莫琛一脸鄙夷地睨我,“别以为我不知道晓晓三番几次地上次花痴他,我就知道她把你们一起拉来炫耀她的帅尸叔。阁楼上装有隐藏式监控,晓晓根本不知道。你们几个搞得棺盖顶上的玻璃板全是口水印!”
我羞愤地搓了一把脸皮:什么叫“你们几个”,没看清楚吗那都是狐朵朵一个花痴滴的口水,跟我和诸云有毛关系啊?!这种丢脸的事能不能别搞连座?!
猫太太你这个连自家老爸都降不住的傻白甜,害得我们全跟着丢脸!
“呵呵,莫叔叔,您赶快继续说正事。”
莫琛再啜了口酒,长叹一声:“可惜你们再想去看帅尸叔也没办法了,连着棺材都被偷了。我有负南城兄所托。”
我有些纠结,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真相。
“莫叔叔,我能告诉你谁偷的,但你不能问我为什么知道。行不行?”
这话让莫琛颇为意外,他想了想,点头:“谁?”
“一个搞房产建筑的大土豪,原永宁墓园的老板。我猜你们应该互相认识。他姓顾,有两个早就死去的儿子。他偷天地万寿棺应该是想让自己返老还童,但没成功,被人阻止了。”
我简而化之地告诉他。
莫琛显然一下子就明白我说的是谁,狠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果然是顾老贼,我怀疑他,可一直没有证据。现在他连同摆在家里的死儿子都已失踪,叫我怎么去讨回天地万寿棺?!”
我无语,但那宝贝棺材已物归南城大宅的真相还是别告诉他,否则越扯越多,多半把我自己也得扯进去,会让他产生警惕。
“莫叔叔,那个南城大叔有告诉你棺材里的是谁吗?”赶紧扳回正题。
莫琛稍作回忆,欣然点头:“他说就是他的末弟,是南城家最后的希望。当我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一个躺在棺材已百年的死人,还怎么能是希望。南城兄拜托我将这具棺材连同尸体一起运走。他说自己马上要仙逝,这玉棺没他守护,放在那里多半会被不良僧人贩卖。”
这话,听得辛酸。
九倾他哥竟耗光生命都在守护自家末弟的一颗头颅?虽然不知为什么要这样做,但在西藏那块远离家乡的冷清孤苦的土地上,他到底是持有什么样强烈的希望,用来撑过一天天寸步不能离的苦修日子。
二十多年,对普通人类来说,再怎么说,也不可能“弹指而过”。
“当时觉得南城兄对我也过于信任了。面对这样看着就知道价值倾城的玉棺,能把持住贪财之心的人能有几个?若遇到黑心的,可能要当场将他杀死在这隐秘的山洞里,然后玉棺运出国外卖个大价钱。”
我不由点头。面对巨大的财富诱惑,哪怕一向是安分守己,也难保突然生出的洪荒胆量。
“他说,莫先生我能看得出,你是个能做大事的人。这玉棺再贵,也不及你天生贵命所持财的十分之一,所以你应不会贪图这个玉所值。现在遇到我,就是你贵命轮转的第一步。我将末弟交托于你,必定不会让你白白守护。我这位末弟命格奇特非普通人,成鬼也非普通鬼,若你跟他签下奉灵血契,他就能助你诸事顺畅财运亨通。那时候,在生意上屡次失败使我早就信心全无,听他这么说,等于凭空给我降下一尊财神爷来拜,还附送一件古董,哪管信不信的道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当晚就在他的主持下,我跟南城姓氏的一男人一尸体结拜成义兄弟,以便能完成仪式,并跟棺内的那位签订了奉灵血契。”
莫琛说完后呆了呆,又愤怒拍桌:“哪想没发财几年又被你们各种捣乱,莫名给我解掉了和南城末弟的奉灵血契,我特么这是造了什么孽?!为什么会生下晓晓这个败家女!南城兄说我是什么贵命,特么不是诓我吧,有这么只小兔崽子确定能发财?!”
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决定一定要把这段录音截给猫太太听,得让她了解她老爸快要被逼疯的惨状。
“其实莫叔叔你已是瑶江市第五富,够有钱,所以别太计较嘛。猫太太反正都要被你送往英国了呵呵。”
我弱弱地安慰这位快郁闷死的老爸。
“她不肯去,又逃家了!管家说偷了我保险柜里两刀美元跑了,我找不到她,还以为她会逃到你这里来,我就等着来抓她!”
谁知这安慰是马屁拍在马腿上,莫琛怒火中烧地砸了手里的酒杯。
猫太太,你确定自己不是生来克死你爸的吗?
我默默地坐到沙发另一头,离一只狂暴爸比生物远点远点,再远点。
好嘛,猫爸爸不只是来讨煤瓜的,还是来守株抓女儿的?不过猫太太既然早就知道她老爸赶过来找我讨猫,怎么还会傻到过来千里找揍?
正琢磨着,手机屏上弹来一条私聊信息。
尼玛,就不该相信猫太太那不着调的神奇脑回路。
“妙妙,你见到我老爸了吗?我不要去英国啦,反正现在不上课了,正好能来找你玩。为了防止撞见老爸,我乘的是火车,哇哈哈,你瞧我机智不?大概下午到哦,你来接我不?还有啊,我买了两大箱的零食来慰劳你的辛苦拍片哦,人家好不好啦,么么嗒亲亲。”
好想哭,我突然深切地体会到了她老爸的绝望。猫太太那没见过小地方的傻妞儿,一定不知道这吴途市小得只有瑶江的十分之一的面积,就一家还算能住人的宾馆,她能撞见自己老爸的机率几乎是百分六十!
“谁?是不是晓晓?”莫琛见我划拉手机屏,敏捷地问。
所谓父女十指连心?
我一身冷汗地连连摇头:“莫叔叔你当猫太太傻的啊,她知道你在这里还来找我,找揍吗?”
呃,其实你亲闺女就是找揍专家,神仙都救不了那种
“就给我聊聊煤瓜怎么到你手上吧?那位南城叔叔并没有把它也给了你吧?”
我有些急,莫琛故意说得这么详细这么慢,觉得他似乎想把我困在这里的意图。
他知道煤瓜不在我这里,所以
“你急什么?不会急着要去接晓晓吧?等会儿一起去。”莫琛慢条斯理地提议。
卧槽,大叔你这么犀利让人家很难做人的?!
“没没没莫叔叔,您请继续说,我洗耳恭听。”我的脸皮一定在龟裂。
好想哭。
“缚灵猞猁,也是南城兄拜托我的。”莫琛深吸呼一口,淡淡说开。
我一愣:“煤瓜原本可是在人家祖墓里的。”
难不成那位南城叔叔还拜托外人去挖自己家祖墓抓神兽吗?
“我知道。”莫琛无奈地摇头,“南城兄说,他虽身在西藏,但一直能用一些方式探知自家祖墓的安危。对于这些古板的家族,祖墓算是很重要的存在吧,使他无时不刻地心系于那里。他却说自己有愧列祖列宗,因为祖墓里进了外人。”
啧,原来另有盗墓贼。
但据他刚才所说,南城家的祖墓非寻常人能进入的,那么盗墓的恐怕也非是一般人物了。
我突然想起破尘那妖僧,他长期留滞在封门村里干什么?不可能光是为了养那些恶心虫子。
“当时我就觉得奇怪,祖墓被盗虽然痛心,但在当时,国内盗墓成风,稍有名气的古墓基本都被盗墓贼惦记过。他一个身处于西藏的名门之后怎么可能守得住相距千万里的祖墓,这个有愧说得过重了。”
我想了想,喃喃地插话:“南城家的祖墓非是普通人能进,那位南城大叔可能心里清楚是谁挖了自家的墓,却因为守在西藏不能离开而觉得堵郁吧?”
莫琛点了点头:“话不错。反正那时他可能知道自己大限已到,却发现很多事无人可交托,产生了一些很消极的想法。”
“然后呢?”我看着手机屏上的时间,有些急。
莫琛笑了笑:“他当时给我了一张羊皮图卷,里面有一幅地图。画的就是南城家的古墓进入的方式。”
靠!这句话让我震惊了。
莫琛居然有南城家祖墓的地图?!我猜南城九倾都似乎不怎么清楚自家的祖墓到底在哪个位置。
莫琛这个外人居然能一清二楚。
我突然有怀疑他对我说这么一切,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
想想南城九倾的那个兄长再怎么心急如焚,也不至于自家这么重要的秘密给全盘托出来吧?
“我不信!”我很直白地说。
“有什么不信的?”
莫琛笑开,“正是有那张地图,使我顺利避开了南城祖墓里所有奇奇怪怪的术法机关,进到墓的最中央,在一盘由兽血和人尸交织而成的玉盆里找了你们最喜欢的那只小猫咪。当时它刚刚被育出,连脐带都还在。”
我不可置信地听他说,越来越觉得扯。
不可能的,煤瓜不可能生于那么血腥恶心之处。
………………………………
第211章 祸接不暇
大概见我把“信你才有鬼”的置疑大写在脸上,莫琛有些皮笑肉不笑了:“柳同学,这么不信?”
抱歉叔叔,本姑娘早过了长辈哔哔啥都信的年纪了,喀喀。
我断然摇头:“大半年前,猫太太把煤瓜带到我们公寓时连奶都没断,出生不到一个星期的样子。而您与南城大叔相遇已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如果那时你就得到煤瓜,它怎么到今年还是只奶猫?”
莫琛笑着点头:“不错。但我没说我得到了南城祖墓的地图后,马上就去墓里找冥兽啊?”
我冷笑:“那就更不对了。当时南城大叔已察觉到有人进入南城祖墓,他把自家祖墓地图这么重要的东西给你一个外人做什么?就算他迫不得已给了你,那么合理的要求是应该让你帮忙去挽救损失吧?如果你时至近年才去,岂不是有违南城大叔的所托,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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