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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鼎记-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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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的站在一张书案后对着下面黑鸦鸦的人群朗声说道:

    “各位老少爷们,醉仙居今日开张,所有酒菜一律半价,欢迎各位光临本店!

    这门口还空有一副对联,敬请各位来题,本店将择优选用,被选用者,小店请他到二楼做嘉宾,并送铜钱三吊。”

    下面顿时炸开了锅,纷纷往前挤,有几个书生模样的人接过笔,摇头晃脑地写了起来。

    掌柜一一看过,写的有:

    待客人诚挚百倍;做生意信诺千金。

    生意兴隆通四海;饭肴佳美誉长安。

    酒楼开业逢盛世;贺客盈门颂吉祥。

    一川风月留人醉;百样菜肴任客尝。

    ……等等。

    这掌柜的看起来也是熟读诗书之人,看过后不住的摇头说:

    “你们写的没有什么新意,很抱歉,你们都没有被选中。”

    几个书生面露失望之色。

    “还有没人想试试吗?”

    掌柜的高声问道。

    人群中就有人议论,这几位里头有长孙大人高足,也有张行成张大人的学生,他们的对联都选不上,我们还是不要再上去献丑了。

    安和一行四人正好从此处经过,于是走上前看热闹,安和看了觉得有趣,后世他在电视上看有家酒店开业时在报纸上做广告,出了个上联:关帝不死,当趋千里走单骑,登此楼问刀可换酒乎?

    悬赏五千元,求征下联。

    他和同事几个人集思广益,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好的下联,只得作罢。

    看有人征饭店对联,不由得将此上联小声哼出,正被身边的尉迟循寂听到。尉迟循寂大惊:这对联好啊,透着一股子豪气。

    于是忙对安和说:

    “贤弟,你这联好啊,听着就让人提劲,快去上前写啊!”

    安和只得以自己字写得不好为由进行推脱,其实他这个理由也没什么不妥,他毛笔字也确实不怎么样。

    尉迟循寂哪里知道他只有上联没有下联啊!忙说:

    “为兄自认为字写得还行,就让我来替你写吧!”

    不容分说走上前去抓放在文案上的笔,正好一个的年轻书生也来抓笔,二人均是一愣。

    尉迟循寂看这书生约摸有二十多岁,长得英俊倜傥,眉宇间透着一股子英气。

    书生看尉迟循寂要写,就十分有礼貌地冲他说:

    “您请写上联。”

    尉迟循寂挥笔写下安和说的上联。

    掌樻的大声念道:

    “关帝不死,当趋千里走单骑,登此楼问刀可换酒乎?”

    人群中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都说这上联写的大气。

    哪书生把尉迟循寂写的上联念了一遍,略一思忖,在另一张纸上笔走龙蛇地写出了下联。

    掌柜的一看,脸上露出惊喜之色,一字一顿地高声念道:“夫子若在,必舍大国就小鲜,临斯坊日食不厌精也!”

    人群中又是一片赞叹之声,有人大声喝采:

    “好联!”

    安和一听,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已曾与同事费了大半天的功夫,累死了无数的脑细胞也没想出来的下联,就这么轻而易举被这面前这位年轻人给对上了。

    书生以为对联是尉迟循寂想出来的,对尉迟循寂也是露出敬佩之色。”

    于是一拱手说:“在并州太原人狄仁杰,敢问台甫?”

    尉迟循寂也是对此书生写的下联佩服万分,忙回礼说:

    “在下尉迟循寂,家就在这长安城内,您这下联透着股翰墨书香!”

    书生也赞道:

    “您这上联也透着股干云豪气啊!”

    两人在这相互称赞,惺惺相惜之时,下面的安和惊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被后世誉为东方第一神探,神化了的狄公,狄仁杰啊!

    后世电视剧里拍的大多是中老年以后的狄仁杰,这年轻的狄仁杰突然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安和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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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义结金兰

    尉迟阿敏没有听到刚才安与尉迟循寂二人的对话,也是以为这对联是尉迟循寂作的,

    心想:没想到我这三哥读书读得这般好了,这上联写得真是豪气干云,气势磅礴啊。

    掌柜欣赏着这副对联,不住地点头叹道:

    “上联以武圣起,下联以文圣收,里面又嵌入”关云长千里走单骑”“孔夫子治大国若烹小鲜”的两个掌故,真是气势凌云啊,快拿赏金来!

    一个伙计捧着一只钱袋下来,往桌子上一放,狄仁杰与尉迟循寂你谦我让都不肯取,狄仁杰说道:

    “今日得晤兄台,实仍平生幸事,岂是三吊钱能买得来的,我看干脆这赏金咱们都不要,免得二桃杀三士,不过,这顿免费的酒还是要喝的,走,咱们楼上一醉方休!”

    两人执手正要上楼,一只手伸过来一把抓过钱袋,一个声音同时嗡里嗡气地说:

    “既然你们二人都不要了,哪就算是我捡的了。”

    众人一看,是一个长着满脸横肉,凶神恶煞般的地痞走了过来。

    尉迟循寂一看,还有这样的人啊,这脸皮可真够厚的。

    于是沉下脸说:“这钱我们不要,可也轮不到你啊,店家,让人送到城隍庙周济那里的叫花子去吧。”

    说着伸手要去收回哪地痞手里的钱袋,地痞一掌推在尉迟循寂的肩膀上,嘴里骂道:

    “你个小兔崽子,也没看看本大爷是谁,敢在某跟前犯横,是不是不想活了?”

    要说尉迟循寂也是习武之人,对付这等货色还是绰绰有余,但他没想到天子脚下,这地痞明目张胆地抢钱不说,还敢动手打人,狡不及防,脚下一滑,差点摔倒。

    狄仁杰忙上前扶住尉迟循寂,转身对地痞说:

    “我说伙计,你也太不讲理了吧,这里可是天子的脚下,你看后面,万年县县衙的府役来了!”

    这地痞回头一看:

    “府役,府役在哪儿?”

    狄仁杰趁他不备,一把抢过钱袋,塞到掌柜的手里说:“店家,按尉迟公子说的去做。”

    地痞大怒,嘴里骂道:

    “好你小子,敢耍本大爷,说着挥拳上去就要打狄仁杰。

    突然一把大手钳住了他的胳膊。

    这地痞回头一看,一位黑脸的大个子站在他的身后,冷冷地看着他,一只手钳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死死地掐住了他的脖子。

    这地痞拼命挣脱,无耐,这黑大个力气实在太大,两只手差点把他拎了起来,丝毫动弹不得,于是对着身后大喊:

    “你们几个浑蛋还站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来揍这小子,老子快被他给掐死了!”

    身后的几个地痞马上冲了上来,将黑大个团团围住,一个地痞在他身后提个榆木棒偷袭。

    黑大个听到后面风声,头也没回,抬脚一个后踹,只听得“哎哟”一声,那地痞滚出一丈多远,趴在地上,爬不起来。

    另外几个地痞看同伴倒下,齐操木棍从四面八方扑了上来。

    黑大个这才将手中的地痞头子一把推翻在地,然后纵身跃起一丈多高,这些地痞们刹脚不住,相互撞翻,乱作一团。

    黑大个在空中转了个身,正好落在地痞头子的身边,用一只脚狠狠地踩住地痞头子的脖子,哪地痞在被踩的哇哇直叫。

    黑大个一声不吭,撩起长袍,在他面前晃了一下,长袍下面腰中赫然现出一样东西,哪地痞定睛一看却是一枚黄铜打制的鱼符。

    鱼符刻成一条鱼的形状,上面镌刻有字,是唐代用以证明皇亲和官员等人身份的信物,也就是宋明时候所说的腰牌。根据身份的不同,鱼符的材料也各有不同,太子用玉质鱼符,亲王用金质鱼符,一般官员和侍卫则用铜质鱼符。

    腰中的这枚腰牌正是一枚铜质鱼符,正面只刻着一个大大的“卫”字,背面却是两个小字:“百骑”。

    这地痞常在东市混,倒也有些见识,一见这腰牌就知道这是皇宫北衙百骑军的人,百骑军闻名天下,是专门保卫皇宫的,皇上的贴身卫士大多出于此军。

    地痞知道这下碰到硬荐了,百骑军的人谁敢惹啊,这顿打算是白挨了。

    忙向黑大个求饶:

    “军爷,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冒犯您老人家了,看在小的是初犯的份上,您就饶了小的吧!”

    黑大个把脚一抬,放开了他的脖子,冷冷地就了句:

    “还不快滚!”

    哪地痞忙翻身站起,招呼几个趴在地上的弟兄们,一溜烟似地逃了。

    这伙地痞在东市欺行霸市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周围的人们早对他们深恶痛绝了,只是苦于这伙地痞人多,凶悍,谁也不敢得罪他们,这下终于看到有人将他们痛打一顿,大伙看得心里痛快,纷纷鼓掌叫好。

    尉迟循寂指着黑大个给狄仁杰介绍说:

    “这是我哥哥尉迟循毓。”

    又把拉来安和、尉迟阿敏给狄仁杰一一作了介绍。

    这时掌柜的走上前来对他们几个说:

    “几位公子、这位小姐,酒菜已备好,请楼上用膳。”

    五人一起上了二楼,在一雅间就坐,席间,尉迟循寂向狄仁杰解释说:

    “方才,在下所书对联,实是安和贤弟所作,我只是代笔而已。”

    狄仁杰忙站起,对安和一拱说:“公子大才,小弟不过狗尾续貂而已。”

    安和忙回一拱:

    “在下出上联,公子对的是下联,且平仄相合,音调和谐。内容相关,上下衔接,难度在我之上,公子莫要自歉了。”

    说必,两人站起共饮酒一杯,惺惺相惜。

    狄仁杰又敬尉迟循毓说:

    “多亏尉迟公子拔刀相肋,将哪伙地痞制服,否则,狄某定会受那伙地痞所辱。”

    尉迟循毓端杯回敬说:

    “小事一桩,不足挂齿,倒是公子书生之躯,不畏强暴,敢于斥哪地痞,实让在下敬佩。”

    狄仁杰又分别敬了尉迟循寂,尉迟阿敏。

    尉迟阿敏今天也喝了几杯,粉面上浮起红晕,如同芙蓉一般,甚是好看。

    酒至半酣,安和提议:

    “不如你四义结金兰如何?”

    三人随声附和说:“我等正有此意。”

    就让店家找来香炉,放在房间内的窗台上,点上香,四人互报年龄。

    尉迟循毓年龄最大二十岁,排老二,狄仁杰十九岁,排老二,尉迟循寂十八岁,排老三,安和也不知道报多大合适,原来听林一山说自己与他年龄相仿,林一山说他十五岁,安和谎称自己十六岁,排在老末。

    在尉迟阿敏的见证下,四人倒了四碗酒,咬指出血,滴于碗内,跪下发誓:

    苍天在上;厚土为证,今日我兄弟四人愿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言毕,四人同举碗,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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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长安道别

    喝过酒后,四人又返回酒席,尉迟循毓问狄仁杰:

    “不知二弟来此长安城作甚?”

    狄仁杰回答说:

    “家父狄知逊,现任夔州长史,奉旨回京述职,由于夔州距长安较远,加之有几十里山路要走,小弟放心不下,就随他一道来长安了。”

    尉迟循寂又说:

    “二弟不如搬到我家中居住,也好有个照应。”

    狄仁杰忙说:

    “不劳大哥了,家父已述职完毕,夔州事务繁忙,下午即返程,小弟明年二月份,将参加朝庭的科举考试,到时自会见面。”

    狄仁杰急着去安上门接父亲,吃过饭后,四人相邀明年二月相见,遂挥泪而别。

    几人回到尉迟宝林宅中,安和问问尉迟循毓:

    “小弟想对侯府宅邸进行改造一番,只是初来长安,苦于手下无合适人手督办此事,大哥在长安城熟人多,可否给小弟推荐一位合适人选?”

    话音未落,尉迟循寂抢着说:

    “依我看,刘福就行,此人忠厚老实,精于管理,长于谋划,此事交于他,保证让你操心少,事情又办得妥帖。”

    尉迟循毓说:

    “三弟说得没错,刘福进我府已几十年了,管着全家人的开支用度,外理府中杂事,却从没有出过大的纰漏,让他督办,我看行!”

    安和叫上刘福,二人又去了次侯宅,一边看一边把需要重新油漆,换门、改造的地方详细地说于刘福听。

    要把宅子东边的荷池内的荷花全部拔掉,底部与四壁全部镶上青石片,再于荷池的北部铺上一层厚细沙。

    用毛笔歪歪斜斜地又画了几个架子,让刘福找铁匠按图打造,埋放在芍药花圃之内。

    又让刘福做个五尺来长,两尺来宽书有“安宅”两字的牌匾,做好后将门口书有“侯宅”两字的牌匾换下。

    刘福用笔一下记下,给刘福交待完毕后,二人回到尉迟宝林家中,对所需银两作了预算,安和将存放钱财房间的钥匙直接交给了刘福

    对他说:“需钱的时候,尽管来取就是。”

    又取出一锭金子交于刘福让他买酒喝。

    刘福千恩万谢地去办事了,心想:

    “这公子太大方了,我一年在尉迟府中的银钱也没这锭五两重的金子多啊!”

    安排完所有的事情后,天已经快黑了,吃过晚饭后,安和早早地就躺在床榻上了。

    想到自己今日竟然与心目中的偶像狄仁杰结拜为兄弟,心中就有一股莫名的兴奋。

    安和后世看了一部很有名的电视剧,剧中的狄仁杰是一名大腹便便;长得像极了弥勒佛的演员饰演。

    那部电视剧深入人心,以致于安和认为狄仁杰本来就长那样,今日见到真人以后,原来在他脑海中的形象全部颠覆了:

    原来狄仁杰竟是一位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奇男子!

    在后世被神化了的枺缴裉剑琲q值爆表的一代宰相,竟然成了自己的结拜兄弟,想想都让人高兴。

    可安和今天的确有点累,不知不觉中,嘴角挂着一丝笑意就进入了梦乡。

    梦见自己与一红衣女子正在拜天地,然后在众人的怂恿下抱着红衣女子进入洞房。

    红烛摇曳,暗香浮动,大红的被褥,斗大的双喜,依依坐在榻上的新娘,一切都显得哪么的朦胧,哪么地富有挑逗性……

    安和控制着狂跳的心,慢慢地走上前去,轻轻地将新娘头上的盖头掀下……

    头戴凤冠,身着红袍,俏面含春,唇红齿白的新娘子正脉脉含情地看着自己,安和一呆,新娘子竟是尉迟阿敏……

    安和春心一荡,慢慢地低下头,对着哪樱桃红口吻了下去……

    ”嗵嗵”一阵急促的踹门声响起,安和擦了一下挂在嘴边丝状的唾液,揉了揉还有些疏松的双眼,气急败坏地从床上爬起,汲着双鞋子冲到门口,“忽”地一声打开门。

    看到的却是尉迟循寂兴冲冲地一张脸,和一只高高抬起的脚……

    吃别人的,穿别人的,住别人的,还能怎样?安和有火发不出,只得弱弱地问了句:

    “有事吗,三弟?”

    尉迟循寂激动得小脸通红地说:

    “大哥明日就要去宫中当值了,今日邀我们去终南山打猎,终南山钟灵毓秀,宏丽瑰奇,奇峰若雕,山水如画,快些穿上衣服,我们马上出发!”

    尉迟循寂什么时候都是一口华丽的词藻,昭示着自己饱读诗书。

    安和向他眨了眨眼问:

    “就这些吗?”

    尉迟循寂瞪着一双又大又圆的呆萌眼睛说:

    “对啊,就这些!”

    安和醉了,心想:

    哥们,能淡定些吗?不就是去打个猎吗?至于这么早来踹门啊?整得跟家中着火了似的。

    不过出去散散心也好,这两天都待在尉迟宝林家中,大宅子里进进出出的佣人和家丁,自己大多不认识,终归不像在自己家中哪么随便。

    尉迟宝林每天都催着自己做法事,可自从与尉迟兄弟结拜后,再做这骗人的把戏,总觉得好象对不起他们一家人,出了门就不用再看尉迟宝林哪焦急而又急切的脸了。

    安和决定,从终南山回来后,再做一次法事,告诉尉迟宝林血光之灾已破解,让他放心大胆地过日子。

    安和在后世也没有去过终南山,第一次听说终南山是在金庸的小说里,好像说终南山是道教全真派的发祥圣地,几任掌门王重阳,丘处机等都曾在哪里修炼。

    书上说小龙女也住在离终南山不远的活死人墓,到时能否见到绝世美女一一小龙女呢?

    哎,可惜只是小说,人物都是虚构的,再一想,即使不是虚构的,金庸笔下的王重阳、丘处机、小龙女都生活在宋代,与唐代相差几百年,想见到他们也是不可能的事。

    自己心目中的小龙女一一尉迟阿敏会不会去呢?

    安和正在低头沉思。

    “啪”地一声,一声清胞的马鞭声传来,安和抬头一看,甩马鞭的是一位身着白色圆领长袍,头戴软脚幞头的少年“公子”。

    “公子”削肩细腰,身材纤纤如一弯新月,灵透的气质又似一方玉简般晶莹剔透,温润美洁。

    安和呆了一呆,谁家公子如此俊俏?

    “公子”看安和一直盯着自己,粉面一红,熟练地又一甩手腕,马鞭在空中挽了个花儿,“啪”地一声翠响,才把安和惊醒过来。

    “公子”娇嗔道:

    “看什么呢?不认识人家了,还不去换衣服,都等着你呢!”

    安和一听声音,原来是尉迟阿敏。

    心中满心喜欢,急忙转身去换尉迟循寂给他拿的衣服,手忙脚乱地穿上后,照了下铜镜,袍子大小正合适,急又戴上幞头,冲了出去。

    人靠衣服,马靠鞍”,此话不假,换上淡青色丝织圆领长袍,戴上额头镶有白玉的青色幞头,穿上淡红色的鹿皮靴,安和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愈发地显得丰神俊朗,英姿飒飒。

    看得尉迟阿敏芳心狂跳,浮想翩翩……

    想到昨晚做的梦,安和在想:

    这次是否有机会与心目中的小龙女一一尉迟阿敏的关系再走近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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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并马而行

    刘福早已让人准备好了四匹备好马鞍的突厥马,这四匹突厥马品种优良,身长体壮,比中原马高出一头。

    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位从马上得天下的君王,对突厥战马十分熟悉。贞观二十一年,他对骨利干贡献的名马,作过一项〃伯乐式〃的相马鉴定:

    〃观其骨大丛粗,鬣高意阔,眼如悬镜,头若侧砖,腿象鹿而差圆,颈比凤而增细,后桥之下,促骨起而成峰,侧鞯之间,长筋密而如瓣,耳根铁勒,杉材难方,尾本高丽,掘砖非拟,腹平肷小,自劲驱驰之方,鼻大喘疏,不乏往来之气。”

    对突厥马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上行下效,长安城内的官宦人家多养突厥马,用于平时打猎,驾车之用。

    四匹马身上都用布袋将所带弓箭包个严实。

    除非特殊情况,平民是不准私带弓箭之类的东西的,就像现在公共场合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一样。

    四人牵着马往东走,经安兴坊、永嘉坊,就到了长安城东门通化门了。

    在长安城内是不能骑马的,长安城是当时世界第一大城市,人口过百万,交通管制是当时朝庭要抓的一项重要事务。

    按照《唐律》规定,在没有任何公私缘故的情况下,在街道和巷子的人群中,快速驾马或者驾马车的,事主将处以用竹板或者荆条打50次脊背的处罚,唐太宗听说脊背是人的经脉聚集处,因此大发慈悲,改为打屁股。

    如果出现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就对照斗殴杀伤人的罪行减一等处理。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性质轻重的衡量,也是有量化处理的。

    而因为以下缘故在人群中快速驾马的可以免于处理: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有病求医,急于追人。如果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钱赎罪,其实就是罚款。

    守城侍卫看他们四人都牵着马,且马上布袋内带有东西,就拦住四人要检查,尉迟循毓亮出鱼符,说有公事出城。

    守城侍卫见是百骑军的铜符,不敢怠慢,急忙放行。

    牵着马折身向南,出了长安城。

    四人翻身上马,掉转马头向南驶去,尉迟阿敏虽是女子,但生在武将之家,从小就学会了骑马。

    安和后世在去内蒙大草原的一次旅游中骑过一次,还差点掉下马来,从此一见到马心里就发怵。

    这次骑这么高大威猛的突厥马,心里更加忌惮,试了几次,迟迟不敢上马。

    尉迟阿敏看在眼里,看哪样子,也不像是装的。

    心想:这个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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